常州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暂行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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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暂行办法
常州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暂行办法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
2012-04-26浏览次数:
3803
常公积金委〔2012〕1号
第一条为进一步提升住房公积金对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的支持和保障力度,构建和谐社会,根据《常州市住房保障“十二五”专项规划》和《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是指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家庭在还贷期间出现经济困难后,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给予借款人一定比例的贷款利息贴补的扶助政策。
第三条贷款贴息按照先还后贴、年度审核、动态管理的原则,每年二季度集中受理上一年度贴息申请,三季度经审批通过后统一发放上一年度贴息资金。
第四条享受贷款贴息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借款人家庭经民政局、总工会上年度认定享受常州市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职工或低保边缘困难家庭待遇;
2.贷款购买房屋属普通自住住房。
第五条贷款贴息额度按该笔贷款在上一年度(1-12月份)实际已支付的贷款利息的一定比例计算,且单笔贷款的贴息额度最高每年不超过5000元。
享受常州市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职工待遇的贷款职工家庭,贴息比例为100%;享受常州市低保边缘困难家庭待遇的贷款职工家庭,贴息比例为80%。
因贷款逾期偿还产生的逾期利息不计入贴息范围。
第六条贷款贴息业务具体办理程序:
1.申请受理。
由该笔贷款的主借款人作为申请人,在贴息申报期内到中心办理贴息申请。
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中心当场受理。
申请人应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婚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人为上年度常州市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职工或低保边缘困难家庭成员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中心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2.中心初审。
中心受理后,在五个工作日内对借款人贴息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未通过的,由中心通知申请人。
3.联合审查。
中心会同民政局、总工会等相关部门对申请人信息作联合审查,审查未通过的,由中心通知申请人。
4.社会公示。
中心将联合审查通过的拟贴息对象名单在当地新闻媒体、中心网站公示十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如有异议,中心会同有关部门及时核实情况并予相应处理。
5.发放资金。
对公示通过的贴息对象,中心将贴息资金划入其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还贷银行账户内。
第七条贴息资金在中心年度业务成本中列支。
第八条申请人故意提供虚假材料或采取其他非正当手段骗取贴息的,一经查实,中心应责令限期退回贴息资金、并取消其以后年度贴息资格,同时将其失信记录纳入个人信用信息系统。
第九条本办法自2012年5月1日起试行。
信息来源:
常州住房公积金发布日期:
2014-10-17浏览次数:
82
截至10月14日,常州(含武进、金坛、溧阳)住房公积金扩面已超过8万人,达到80225人,提前两个半月完成全年扩面目标。
今年以来,针对国内经济增长速度持续放缓、企业成本上升、利润下降等因素影响,中心通过积极开展催建催缴、发挥行政调解作用、加强受托银行和派遣企业扩面、加强宣传推广等措施,确保中心扩面工作稳步推进。
1-9月份,市区共发放催建催缴函2400余封;推动受托银行完成扩面七千余人,派遣企业完成扩面近五千人;在人才市场设点咨询,接待职工咨询1600余人次;通过《常州商会》平台以及基数调整、网上单位业务推广、QQ群咨询等方式推进扩面宣传工作,有力地营造了扩面氛围,提高了全社会建缴公积金意识。
武进住房公积金归集、贷款双超10亿元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
2014-10-09浏览次数:
135
截至2014年9月30日,武进分中心本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金额(不含息)和放贷金额(含公转商)双双突破10亿元大关,其中归集金额达10.31亿元,放贷金额达11.04亿元,归集金额和放贷金额同比分别增长17.06%和30.43%,创历史同期新高。
在宏观经济走势不确定和经济下行压力影响下,武进住房公积金业务的发展主要得益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扩面工作抓的紧、抓的实。
武进除了每年确保完成市中心确定的新增人数指标之外,着力狠抓含金量更高的净增人数指标的完成——依托乡镇人社科大力抓扩面行政推动工作,武进已经2011至2013连续三年净增人数超过1.5万人,预计今年净增1.5万人的目标也将完成。
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数的快速增长直接促进了住房公积金缴存额的提高。
二是积极做好基数调整工作。
自2013年7月基数调整后,我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首次突破1亿元以来,至九月末,我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金额已达到1.24亿元,每年基数调整增加月缴存额达到近千万元。
三是扩面和贷款业务互相促进,形成良性循环。
随着近几年武进扩面工作的大力开展,越来越多的普通职工纳入到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中来,职工一方面通过住房公积金的缴存筹集了购房资金,另一方面通过住房公积金贷款减少了利息支出,使职工更好地解决和改善了住房条件。
同时,由于职工通过贷款切实体会到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好处后,对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推行也起到了身体力行的宣传员作用,也促进了扩面工作的开展。
正是这种扩面和贷款的良性互动,使得在房地产市场不稳定的情况下,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始终保持在高位(今年武进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户数和申请金额和去年基本持平,其中9月贷款申请达到458户1.42亿元,为历史新高)。
四是积极筹措资金,加大放贷力度。
为解决贷款资金的不足,自2013年9月武进区首次实施公转商补息贷款以来,至9月末,已为1239户职工家庭发放公转商补息贷款3.15亿元,有效地解决了放贷资金的不足,使武进今年贷款发放金额得到大幅增长,同时也使得武进住房公积金贷款轮侯放款金额由年初的3.48亿元降低到目前的1.52亿元。
集中推进增人扩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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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9-02浏览次数:
118
8月份,武进分中心重点开展“归集扩面推进月”活动。
为顺利完成年度扩面任务,分中心分别从受托银行和乡镇两条线督促推进扩面。
8月下旬,分中心连续在工行、江南银行和交通银行召开了3次扩面工作推进会。
从受托行各网点的负责人、客户经理以及各受托行的重点企业客户等多个层次进行政策宣传,督促推进住房公积金扩面。
对受托行各网点负责人和客户经理,分中心明确要求,重点督促,讲授方法,交流经验,指导受托行抓住规模企业,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加大扩面力度,不折不扣地完成目标任务;对各受托行的重点企业客户,重点宣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各项优惠政策和我区当前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落实情况,让各企业经办人了解到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强制性、互助性和保障性以及制度实施和推广的必要性、重要性。
同时,集中走访了礼嘉、横林、邹区、牛塘、遥观、奔牛、前黄等7个乡镇及部分扩面重点企业,督促和指导各镇加快扩面进度。
并对部分拒不建缴住房公积金和违规停缴住房公积金的企业进行处理。
截至8月底,全区住房公积金应缴人数达15.01万人,提前完成年度计划;扩面人数达22732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91%。
武进区2014年度低收入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工作顺利完成
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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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8-29浏览次数:
251
2014年5月1日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启动2014年度低收入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申请工作。
经武进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初审、复审、武进区民政局和武进区总工会联合审查、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社会公示,我区共有3户低保、特困家庭符合低收入贷款贴息条件,共计贴息资金1.5万元。
2014年8月,武进分中心已将贴息资金划付至职工申请贴息时登记的银行账户。
召开三季度各镇住房公积扩面联络员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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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0-20浏览次数:
52
为加快完成区政府下达的2014年度净增住房公积金增人扩面人数1.5万人的目标,10月16日上午,分中心召开了三季度全区各镇(开发区)归集扩面联络员会议。
会议对2014年三季度住房公积金制度实施情况和扩面任务完成情况作了通报,总结了三季度全区的归集扩面工作,客观分析了各镇(开发区)住房公积金扩面工作情况,肯定了各镇(开发区)做出的努力和取得的成绩。
会议对2014年四季度的扩面工作做了最后的部署和安排,要求各镇继续紧抓扩面工作不放松。
常公积金委〔2014〕1号
为缓解住房公积金贷款资金供给紧张,进一步发挥公转商补息贷款的作用,加快满足职工购房融资需求,充分体现住房公积金对缴存职工的住房保障作用,经研究决定对我市公转商补息贷款相关规定调整如下:
一、公转商补息贷款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60万元。
借款人中仅一人符合贷款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为30万元。
二、公转商补息贷款可贷款额度按主借款人及符合贷款条件的共同借款人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之和的20倍计算。
三、主借款人应符合首套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要求,首付比例按受托贷款银行规定执行,按同期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实际利率计算补贴利息差额。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根据资金使用情况及受托贷款银行对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变动情况,及时调整本意见的实施区域、时间期限、补贴利息差额的区间范围,保持合理稳定的住房公积金使用率。
本意见自2014年5月19日起实施,本意见实施前原相关文件的规定与本意见不一致的,以本意见为准。
2014年5月19日以前已受理并签订借款合同的公转商补息贷款,按原规定执行。
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式启动2014年度低收入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工作。
请符合条件的借款人于2014年5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带齐有关材料原件至中心各服务网点,提交低收入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申请,经中心初审、部门联合复审、社会公示后,中心将于2014年3季度发放当年度贴息资金。
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
一、申请条件
1.主借款人经民政局、总工会上年度认定为享受常州市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职工或低保边缘困难家庭待遇的家庭成员;
2.贷款购买房屋属普通自住住房(按照本市目前标准,住房面积不超过144平米且容积率在1.0以上)。
二、贴息额度
贷款贴息额度按该笔贷款在上一年度(1-12月份)实际已支付的贷款利息的一定比例计算,且单笔贷款的贴息额度最高每年不超过5000元。
享受常州市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职工待遇的贷款职工家庭,贴息比例为100%;享受常州市低保边缘困难家庭待遇的贷款职工家庭,贴息比例为80%。
因贷款逾期偿还产生的逾期利息不计入贴息范围。
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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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4-30设置字体大小【大中小】设置字体
常公积金委[2009]2号
各单位:
为支持居民住房消费,更加有效地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保障作用,根据2009年第1号市长办公会议纪要的决定,经研究,决定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现通知如下:
一、加大对经济适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力度
(一)贷款额度
1、贷款额度不得超过借款人及符合贷款条件的产权共有人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之和的20倍,借款人及产权共有人从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度可放宽至15万元。
2、贷款额度不超过扣除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后实际应付房价的80%。
3、夫妻双方均满足贷款条件的,贷款额度最高为40万元;只有一方满足贷款条件的,贷款额度最高为24万元。
(二)首付比例及首付款
首付比例不低于扣除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后实际应付房价的20%,首付款不限定资金来源。
(三)贷款年限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职工,贷款期限计算最长可放宽到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但最长不超过30年。
二、扩大住房公积金贷款房源范围
职工购买自住住房暂不受面积、价格等条件限制,联排别墅或房价超过10000元/平方米的住房,可比照普通住房列入住房公积金贷款房源。
三、提高二手房贷款最高比例
购买144平方米以下二手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除外)的,贷款最高比例由住房总价的70%提高到80%。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其他未涉及内容仍执行原规定。
第三章贷款额度、期限及利率
第九条 贷款额度不超过管委会确定的最高额度,且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贷款额度不超过购买、建造、大修自住住房实际应付价款的一定比例;
(二)借款人中仅一人建立并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最高额度的60%;
(三)贷款额度不超过主借款人及符合贷款条件的共同借款人公积金存储余额之和的10倍;
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且无提取公积金记录的,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贷款额度可放宽至公积金存储余额之和的20倍;
(四)贷款额度不应超过借款人实际还贷能力。
贷款月还款额一般不超过借款人月收入的50%,借款人月收入参照公积金缴存基数或根据借款人单位提供的收入证明确定。
公积金中心定期向社会公布管委会确定的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贷款比例等。
第十条 在已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情况下,对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且从未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下列人员,可适当放宽其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要求和贷款额度限制:
(一)高层次人才;
1、国家级、省级有突出贡献的专家;2、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3、获得常州市人才开发资金资助的各类人员;4、已列入省级人才工程的人员;5、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及带项目带资金的各类人员;6、具有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人员;7、获得硕士学位(含)以上的人员;8、公开招聘引进的副处级以上党政人才;9、高级技师。
(二)现役军人配偶;
(三)转业、退伍军人;
(四)其他符合我市人才引进、城市发展、社会保障等条件需享受照顾条件的人员。
上款第
(一)项中1.2.3.4.5类和第
(二)、(四)项人员申请公积金贷款时,贷款额度可不受第九条第一款第
(二)、(三)项的限制;上款第
(一)项中的6.7.8.9类人员和第(三)项人员申请公积金贷款时,贷款额度可不受第九条第一款第(三)项的限制。
中心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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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5-09设置字体大小【大中小】设置字体
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2003年1月13日设立,为直属常州市人民政府,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正处级事业单位,内设归集管理处、贷款管理处、计划财务处等7个管理处室,下辖武进、金坛、溧阳3个分中心和天宁、新北、钟楼3个办事处。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管理。
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个人贷款,并负责记载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推进住房保障、发展住房金融、促进住房小康”为宗旨,以“服务住房公积金缴存对象、保证住房公积金安全完整、促进住房公积金保值增值”为方针,以“一流管理、一流服务、一流素质、一流绩效”作为管理目标,截至2013年底已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339.06亿元,向14.6万户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281.64亿元,为全市累计提供廉租住房建设资金7.82亿元。
并在省内率先推出了“一门式、一条龙、一站式”的集中提取模式以及综合柜员制,方便和服务了职工;在省内率先实施了住房公积金逐月提取还贷,减轻了职工还贷压力;在全国住房公积金中第一个引进了ISO9001质量认证体系,加强了住房公积金的规范化和制度化管理。
中心持续开展“服务零距离”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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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28设置字体大小【大中小】设置字体
日前,中心持续开展“服务零距离”活动,切实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效落到实处,真正做到教育实践活动“收尾不收工”。
11月14日中午,武进分中心组织业务骨干来到常州科教城创研港,开展现场咨询活动,服务常州创业人才。
咨询活动持续了2个多小时,服务职工群众200余人次,发放《住房公积金政策法规文件》及各类宣传手册400余份。
现场咨询的职工表示,住房公积金政策专业性强,这种上门送政策,面对面咨询的服务既方便大家对政策的理解,消除社会上的一些政策误解,又能帮助大家了解住房公积金业务受理的流程,很是实用。
11月18日,在了解前来办理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姜先生,因妻子坐月子不能前来办理签字手续,新北办事处当即决定为其开展上门服务。
在第二天一早,新北办事处员工会同常房置换担保公司一起驱车30多公里,现场为姜先生和他妻子办理了贷款和担保的签字手续。
类似的现场咨询服务和上门服务,目前中心已基本形成了常态化工作机制,并在宣传内容和服务方式上不断探索和创新,努力使服务更加贴近职工群众,切实为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我中心顺利通过2014年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监督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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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04设置字体大小【大中小】设置字体
2014年10月30日,我中心顺利通过ISO9001:
2008质量管理体系再认证后的第一次监督审核。
今年以来,我市房地产市场呈现总体调整与刚需购房不降的复杂特点。
受此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始终保持较高水平。
为此,中心克服流动性紧张困难,通过加快个人住房贷款发放,大力推进公转商补息贷款,支持职工刚性需购房需求,同时,加大了对低收入家庭和项目贷款试点工作的扶持力度,全力推进全市住房保障工作。
截至11月20日,全市共受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含公转商补息贷款)46.87亿元,同比仅下降了3个百分点,处于历史较高水平。
目前,已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42.82亿元,完成全市重点督查任务的107%。
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数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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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28设置字体大小【大中小】设置字体
截至10月底,我市住房公积金正常缴存职工人数突破60万大关,达到60.33万人;累计开户职工数接近120万人,达到了118.75万人,缴存人数再上新的台阶。
近年来,中心加大宣传力度,将增人扩面工作深入全市每一个镇(开发区),在社会上营造出良好的扩面氛围,不仅增人扩面指标连续多年被列为全市重点督查工程项目,以及辖市(区)为民办实事项目,而且解决聘用工建缴住房公积金等问题也多次被市人大、政协作为议案提出。
同时,中心充分发挥派遣公司、受托银行等外部扩面受托单位的优势,借来用力,加强激励考核,使之成为增人扩面工作的有效力量。
此外,中心也注重扩面机制的建设,增强对自身各责任部门的监督考核,通过深入开展政策推介会、发放催建宣传函、加大住房公积金举报投诉的查处力度等方式,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影响,提高单位及职工对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认识,不断扩大制度覆盖面。
经过多年持之不懈的努力,我市住房公积金新增扩面人数自2011年首次突破10万人以来,已连续三年保持了年新增扩面人数在10万人以上的历史记录。
今年以来,全市新增扩面人数9.06万人,有望再次实现年新增扩面10万人的目标。
单位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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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1-30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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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进分中心主要职责是根据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授权,负责武进行政区域内的住房公积金归集、支取、使用和内部核算等具体管理工作。
内设综合科、业务科、计财科和服务大厅,现有在编人员13名,其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占100%;中级以上职称占83%;分中心人员平均年龄41岁。
武进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始于1992年,截止2013年12月末。
全区住房公积金开户单位累计达6146个,应缴人数13.89万人,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56.88亿元,归集余额达30.17亿元,自1998年发放公积金贷款以来,已累计发放贷款49.17亿元,个贷余额为29.37亿元,共支持了2.28万户职工家庭购建住房,支持购房总面积达195万平方米。
为带动地方房地产经济发展、改善我区职工家庭住房条件发挥了重要作用。
武进住房公积金归集、贷款双超1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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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0-09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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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4年9月30日,武进分中心本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金额(不含息)和放贷金额(含公转商)双双突破10亿元大关,其中归集金额达10.31亿元,放贷金额达11.04亿元,归集金额和放贷金额同比分别增长17.06%和30.43%,创历史同期新高。
在宏观经济走势不确定和经济下行压力影响下,武进住房公积金业务的发展主要得益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扩面工作抓的紧、抓的实。
武进除了每年确保完成市中心确定的新增人数指标之外,着力狠抓含金量更高的净增人数指标的完成——依托乡镇人社科大力抓扩面行政推动工作,武进已经2011至2013连续三年净增人数超过1.5万人,预计今年净增1.5万人的目标也将完成。
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数的快速增长直接促进了住房公积金缴存额的提高。
二是积极做好基数调整工作。
自2013年7月基数调整后,我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首次突破1亿元以来,至九月末,我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金额已达到1.24亿元,每年基数调整增加月缴存额达到近千万元。
三是扩面和贷款业务互相促进,形成良性循环。
随着近几年武进扩面工作的大力开展,越来越多的普通职工纳入到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中来,职工一方面通过住房公积金的缴存筹集了购房资金,另一方面通过住房公积金贷款减少了利息支出,使职工更好地解决和改善了住房条件。
同时,由于职工通过贷款切实体会到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好处后,对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推行也起到了身体力行的宣传员作用,也促进了扩面工作的开展。
正是这种扩面和贷款的良性互动,使得在房地产市场不稳定的情况下,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始终保持在高位(今年武进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户数和申请金额和去年基本持平,其中9月贷款申请达到458户1.42亿元,为历史新高)。
四是积极筹措资金,加大放贷力度。
为解决贷款资金的不足,自2013年9月武进区首次实施公转商补息贷款以来,至9月末,已为1239户职工家庭发放公转商补息贷款3.15亿元,有效地解决了放贷资金的不足,使武进今年贷款发放金额得到大幅增长,同时也使得武进住房公积金贷款轮侯放款金额由年初的3.48亿元降低到目前的1.52亿元。
集中推进增人扩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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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9-02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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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份,武进分中心重点开展“归集扩面推进月”活动。
为顺利完成年度扩面任务,分中心分别从受托银行和乡镇两条线督促推进扩面。
8月下旬,分中心连续在工行、江南银行和交通银行召开了3次扩面工作推进会。
从受托行各网点的负责人、客户经理以及各受托行的重点企业客户等多个层次进行政策宣传,督促推进住房公积金扩面。
对受托行各网点负责人和客户经理,分中心明确要求,重点督促,讲授方法,交流经验,指导受托行抓住规模企业,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加大扩面力度,不折不扣地完成目标任务;对各受托行的重点企业客户,重点宣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各项优惠政策和我区当前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落实情况,让各企业经办人了解到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强制性、互助性和保障性以及制度实施和推广的必要性、重要性。
同时,集中走访了礼嘉、横林、邹区、牛塘、遥观、奔牛、前黄等7个乡镇及部分扩面重点企业,督促和指导各镇加快扩面进度。
并对部分拒不建缴住房公积金和违规停缴住房公积金的企业进行处理。
截至8月底,全区住房公积金应缴人数达15.01万人,提前完成年度计划;扩面人数达22732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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