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协议书住宅小区工程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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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协议书住宅小区工程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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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协议书住宅小区工程项目
施工协议书
甲方(全称):
乙方(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之要求,并结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和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就[恒庭]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
《恒庭》小区
1.2项目地址:
停车场
1.3项目规模:
总体建筑面积[详施工图]m2,其中地下室面积[详施工图]m2,地上建筑面积[详施工图]m2。
1.4现场施工条件:
具备
1.5资金来源:
甲方自筹
1.6建设单位:
开发部
1.7监理单位:
1.8总包单位:
1.9分包形式:
劳务用工(劳务分包)
二、承包范围及施工内容
2.1承包范围:
[2]栋(号)-[3]栋(号)的劳务用工。
2.2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条内容项目可调整)
(1)施工图所包含的给排水系统安装;
(2)施工图所包含的强电系统及电气设备安装;
(3)施工图所包含的弱电预留预埋;
(4)修补各种安装后的预留洞口;
(5)包括现场垃圾清运到指定地点、现场配合用工以及国家规范和行业标准所明示或暗示之工作的全部用工等。
三、合同工期
3.1开工日期:
[2012]年[7]月[1]日
3.2竣工日期:
[2013]年[12]月[30]日
3.3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3.4除甲方原因或不可抗力引起的工期延误给予签证外,其余一律不予顺延。
四、质量标准
4.1质量标准:
满足国家验收标准之“[合格]”要求。
4.2满足设计施工图之规定。
4.3甲乙双方另行签订《分包工程质量管理协议书》做为本合同的附件,供双方遵守执行。
五、合同价款
5.1本合同综合单价:
[]元/m2(包括安全措施费)
5.2本合同合同外临时用工单价:
[]元/工日(不计取任何费用)。
5.3本合同价款包括但不限于
(1)人工费:
包括各种津贴、辅助工资、加班费、奖金等。
(2)材料费:
包括材料的采购、运输、保管、加工制作及辅材费。
(3)机械费:
包括设备、机具及工具费。
(4)其它费用:
包括现场经费、施工完成后的成品检验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夜间施工费、冬雨季施工措施费(含赶工费)、现场装卸及二次搬运费、建筑物超高费、劳动保险费、综合保险费、风险费(包括政策性文件规定的费用调整、原材料涨价、国家规范和行业标准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一切风险、责任和义务的费用)。
(5)税金等。
5.4本合同综合单价为固定价,无论工程量增减或市场变化,固定综合单价不变。
工程量依据《建筑工程建筑面积》GB/T50353-2005的计算原则,按施工图图示尺寸计算。
六、材料及设备
6.1材料供应(本条内容项目可调整)
(1)乙方自行采购的辅材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乙方所供材料的费用已包括在合同单价中)。
1、电焊条、氧气、乙炔、切割片、砂纸、烫锡用材料、汽油、塑料布、油灰、玻璃胶、线鼻子、锯片、麻丝、铅油、绝缘材料、黑胶布、棉纱、螺栓、螺帽、垫片、防锈防腐材料(包括银粉漆和其它油漆)、油漆刷、各类密封垫子、胀栓、扎条扎带、油漆及刷子、线盒封堵材料、泡沫、水电管道用管堵、封口胶、导电膏、生料带、水电预留洞口套箱、钉子、划线用材料、试压用压力表、排水管闭水通球试验用材料、临时用电中的二级配电箱以后的配电箱及电线电缆等;
2、给水管¢50以下的管件(PPR管件除外);
3、粘接剂及排水管¢50以下的管件、所有给排水管道的塑料支架、洁具的上下水连接件等;
4、穿线用的铁丝、钢丝、护套等;
5、¢50以下电管(塑料、电线管、钢管等)管件、配件及接地连接件等;
6、支吊架等制作安装(不含各类型钢)。
(2)乙方所领用甲方的材料如超出定额消耗标准的,超出部分甲方将按采购价的1.2倍直接从乙方的计量款中扣除。
6.2机械设备
(1)甲方提供的设备及机具:
塔吊、施工用电梯。
(2)除甲方提供的设备和机具外,其余所需之设备和机具均由乙方自行提供。
乙方使用于本项目之设备或机具应达到使用安全之标准,未经具有国家认证资质单位出具的检测、检验报告的设备或机具,不得使用于本项目。
七、乙方费用及合同价款支付
7.1乙方应缴纳费用
(1)履约保证金:
乙方签订合同后7天内应向甲方支付[]万元履约保证金,逾期未支付,甲方有权从乙方当月计量支付款中扣除[]万元作为乙方履约保证金。
乙方如有异议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由此而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2)综合保险费:
当地政府收取的综合保险费由甲方代扣代缴,其费用暂定为:
合同总价×90%×85%÷1700×43.88元;综合保险费由甲方从每月支付乙方的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7.2进度计量款支付
(1)乙方应在签订合同后7天内向甲方财务部提交“外出施工税收证明”材料,否则甲方有权暂停支付计量款。
(2)进度计量资料:
乙方每月25日前按要求编制并提交经甲方各部门已联签的工程量清单、洽商变更、现场签证等书面资料。
(3)甲方收到乙方计量资料后7天内完成计量审核并由双方办理计量确认手续,待业主支付甲方进度计量款后14天内,甲方按双方确认进度计量款的[]%支付乙方计量款。
若建设方未能按时支付甲方进度计量款,导致甲方资金出现困难,乙方应给予充分理解并同意延期支付计量款,保证施工的连续性。
(4)乙方获得进度计量款后5日内必须将务工人员签字确认的工资支付书的原件提交甲方备案及审核,否则甲方有权拒付乙方下月计量款。
(5)所有洽商变更及现场签证,纳入竣工决算中。
7.3履约保证金返还:
本项目自备案通过之日起14天内,甲方一次性无息返还乙方所余之履约保证金。
7.4付款方式
(1)所有款项均通过银行划拨。
(2)税金由甲方代扣代缴(税率按国家规定执行)。
八、施工组织设计
8.1甲方有要求时,乙方应在签订合同后一周内乙方应将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和详细施工方案提交甲方及监理单位审批,施工组织设计或措施必须包含以下内容。
(1)施工工艺流程明确。
(2)施工技术措施具有可行性和保障性。
(3)进度计划安排合理、可靠、配合措施周全、细致。
(4)与甲方及其他分包单位的施工配合、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成品保护措施得当。
(5)质量、安全、工期及文明施工保证措施具有可行性并满足合同约定之要求。
(6)资源储备:
有充足的各类管理人员及设备、机具;保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合同约定之内容。
(7)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未获得审批同意,乙方不得进行施工。
九、安全、文明施工
9.1安全保证措施
(1)按甲方要求乙方必须为本项目配备[]名专职安全员,负责自身施工项目的安全施工管理,并服从于甲方的指挥和安排。
(2)乙方应加强对参与本项目的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坚决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及时检查各项安全防护设施,发现隐患及时排除。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充分关注和保障所有在现场工作人员的安全,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使现场和本合同工程的实施保持有条不紊,以免使现场人员的安全受到威胁。
(4)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实施细则》及地方相关规定组织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加强安全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国家安全施工标准、规范组织施工。
(5)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好各项防护工作,安全生产做到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6)服从甲方在安全生产方面的管理,并积极配合。
(7)甲乙方另行签订《分包工程安全管理协议书》、《分包工程临时用电安全》做为本合同的附件,供双方遵守执行。
9.2安全事故的处理
(1)发生安全事故后,乙方应采取紧急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并全力抢救伤者,保护事故现场,并及时报告甲方。
(2)因乙方原因发生的安全事故,乙方应做好相关人员的接待及安抚工作,妥善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和损失。
(3)由于乙方未能妥善处理事故事宜而给建设方或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将发生的损失费用从乙方的工程款进度款中扣除。
9.3文明施工
(1)乙方应严格按照当地政府对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之要求组织施工。
(2)乙方施工人员应着装整齐,行为规范,并满足甲方上级集团的要求。
(3)施工及生活用水应按规定排放,及时清理施工垃圾和生活垃圾。
(4)乙方应确保施工范围内的施工道路畅通和整洁。
(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对自身产品和项目已完工产品进行必要和足够的保护,如因保护不当而造成的成品、半成品损坏,由乙方承担其损失,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工程进度及后期的配合施工。
(6)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时,应注意对甲方及第三方已完工产品的保护,如造成甲方及第三方产品的损坏,乙方应予赔偿。
该款项在乙方当期进度款中扣除并支付给受损方。
乙方若对甲方的决定有异议的,可保留必要的原始记录,在竣工验收后通过合法途径解决。
(7)施工期间,乙方应负责被施工污染的施工现场及运输用市政道路的打扫和垃圾清运工作,如因此被政府职能部门处罚,乙方需自行负担该款项罚款,甲方有权从乙方计量款中扣除。
(8)若在施工中发现文物,乙方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即时通知甲方,乙方人员不得哄抢文物或破坏现场。
(9)乙方发现文物后隐瞒不报的,由责任人依法承担行政、法律责任。
(10)因保护文物发生的费用,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11)本工程的文明施工标准为:
必须达到“{}市文明施工样板工地”之标准。
(12)甲乙双方另行签订《分包工程文明施工协议书》做为本合同的附件,供双方遵守执行。
十、工程变更、签证及价款确认
10.1设计变更、签证
(1)乙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须取得甲方书面批准。
因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甲方的直接损失,由乙方承担,延误工期不予顺延。
(2)施工中因建设单位要求甲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应向乙方发出书面变更通知,乙方应无条件按甲方书面的变更通知进行变更施工。
(3)对于隐蔽工程和事后无法计算工程量的变更和签证,必须在覆盖或拆除前,会同甲方现场工程师、甲方成本核算部门人员共同完成工程量的确认,并履行相关会签手续才能作为有效的结算依据。
数据必须真实、无涂改、无虚假。
(4)当变更、签证的工作内容完成之后,乙方要及时督促甲方在完工后5日内进行签字确认,逾期视为乙方已放弃其权力。
(5)合同外计时工签证,派工任务完成后应及时办理会签手续期(派工单由甲方合约部提供),会签手续不全将不能作为有效的结算依据。
(6)甲、乙方均应对变更、签证通知单分专业连续编号、妥善保存。
(7)甲方发出的变更、签证通知单,应有甲方指派代表的签字,否则乙方可不接受;乙方出具的办理结算款的变更、签证单,应加盖乙方指定的印章和本合同指派的乙方代表的签字,如果没有乙方指定的印章和签字,甲方有权不予承接乙方所提交的资料。
(8)甲方承接乙方所提交的资料,并不代表甲方对乙方所发生事件的费用确认,只有满足本合同第10.2条
(2)款之约定的条件后,方可增加其费用并纳入乙方结算。
10.2变更、签证价款确认
(1)有效的合同外计时工签证,按合同约定单价执行,无约定的按{}元/工日执行。
(2)若单次变更所发生的人工费在[]元以内的(包括[]元),合同价款不予调整;若超过[]元,调整其超过部分并列入结算款中。
十一、工程验收及结算
11.1工程验收
(1)乙方在完成合同约定的所有施工内容后,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撤除全部施工人员、机械设备和剩余材料(若有),并将所有承包范围内的工程项目或生活驻地清理干净,如乙方不能及时拆除或清理,造成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在申请工程验收之前,若甲方工程部需要乙方提交相关资料,乙方应按要求和规定提交资料;
(3)乙方未完成本条第
(1)款之约定或未按要求提交资料前,甲方会不接受乙方之申请,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甲方接受乙方之申请后,乙方应会同甲方对申请之项目进行复查,复查认可后由甲方组织相关单位进行验收或实体功能检测,验收或检测未能达到合同之要求,乙方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返修直至符合规定之要求。
11.2办理结算资料
(1)甲方工程部审核、接收资料(若有)的确认书。
(2)符合要求的结算书(结算书格式由甲方提供)。
(3)资料提交时间:
工程验收合格后28天内。
11.3结算办理及结算款支付
(1)甲方收到符合11.2条之规定的资料后14天内,完成结算审核工作并办理结算手续。
(2)结算成立后90天内甲方按结算总价款的97%支付乙方工程结算款(累计支付),余3%作为质量保修金。
(3)若建设方未能按时支付甲方结算款,导致甲方出现资金困难,乙方应给予充分理解并同意延长支付结算款期限,乙方不得因此有围攻、闹事等过激行为的发生。
(4)结算只有在公司相关部门及领导审核签字后方可生效。
十二、双方权利和义务
12.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指派为代表负责协调现场各施工单位之间的协作与配合工作。
(2)负责与监理公司、建设单位共同对乙方工程施工质量、进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各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隐蔽工程的验收。
(3)负责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施工场地用水、用电等接驳点,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施工用电提供至一级配电箱处,一级配电箱外由乙方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组织实施(费用已包括在合同价中)。
(4)负责向乙方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工人住宿、生活用水电(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指定工人食堂地点、材料库房等。
12.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指派为驻工地代表,联系电话,负责合同履行,施工组织和管理,处理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指派人员不得随意变动,确需变动时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告知,新指派人员应继续履行合同之义务和责任。
若甲方要求更换乙方指派人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3天内更换指派人员并履行合同之义务和责任。
(2)按甲方要求进场施工,并提前组织好约定材料的采购、运输、保管等工作,满足工期进度要求。
(3)按施工安全规范规定,采取施工保卫安全等技术措施,确保现场施工人员及第三者的安全,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4)有责任对现场设施和成品进行保护。
(5)接受甲方及监理公司的监督和管理,并服从甲方对工程总进度计划的安排与施工协调。
(6)严格按审批后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和国家现行的《施工及技术验收规范》进行施工。
尤其是隐蔽工程验收,乙方必须在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并自检合格后报甲方复查,并在相关部门共同参与下完成了检测,达到了设计和规范要求,办理了隐蔽验收签证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7)工程完工后,应按甲方要求及时办理竣工资料的移交(若有规定),编制符合甲方要求的工程结算书。
(8)工程完工后及时清运垃圾、剩余材料、设备,做到完工场清。
施工及生活垃圾堆放到指定地点。
(9)乙方应根据施工要求向甲方提供满足工期目标时所需的作业人员;所有作业人员必须年满十八周岁以上、五十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无传染病。
(10)乙方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国家认可的特种作业证书或岗位资格证书。
同时向甲方提供所有务工人员的身份证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岗位资格证书复印件一份。
(11)乙方对参加本项目施工的乙方所有务工人员签订劳动用工合同书,以明确双方的责、权、利,并报甲方备案。
(12)施工过程中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人员或雇佣人员到甲方滋事,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同时保留索赔及解除合同的权力。
(13)乙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及[]对计划生育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办法,对所聘劳务人员负计生管理责任。
(14)乙方对其驻地、自身施工场地及住房的卫生及用电安全负责,并按甲方的规定进行管理。
(15)如乙方人员发生工地偷盗事件,乙方负责双倍赔偿甲方损失,同时甲方向乙方罚款1万元/次。
(16)甲乙双方另行签订《分包工程治安管理协议书》做为本合同的附件,供双方遵守执行。
十三、工程质量保修
13.1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1)为保证本项目合同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的正常使用,乙方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合同约定之施工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2)凡属于乙方质量问题或施工缺陷所引发之维修而造成甲方、建设方或业主的全部损失,均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赔偿。
如建设单位或业主另有索赔要求,则乙方授权甲方全权代表乙方与建设单位或业主进行索赔谈判并确定赔偿金额,谈判结果经甲方和建设单位或业主签字后立即生效,并由甲方签发《扣款通知单》将乙方须承担的费用总额,无需乙方书面确认甲方有权从支付乙方的任何款项中扣除。
(3)属于乙方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乙方应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后24小时内派人修理。
(4)乙方每次维修完毕,应负责将维修现场清理干净,并在完成后取得甲方、建设方或业主的验收签字方视为有效完成。
如乙方在维修过程中给建设单位或业主造成其他损失,则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5)乙方未能及时进场维修或不能维修或未能在甲方指定的合理期限内完成维修任务或经过两次维修仍出现同样的缺陷,甲方有权自行另请他人代为维修并确定价格,所有修复费用、赔偿费用及甲方加收的管理费(管理费为:
修复及赔偿费的15%)均从甲方支付乙方的任何款项中扣除(不需要乙方书面确认),款项扣除后并不免解除乙方应负的合同约定之责任。
13.2工程质量保修范围
(1)凡属于乙方施工范围内因自身原因所导致的质量问题或其他缺陷,均属于乙方保修责任范围。
(2)不属于乙方责任,但经由双方协商由乙方负责组织维修的,乙方应按质量标准和约定时间组织维修,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13.3质量保修期及保修金
(1)保修期限: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自本项目通过备案之日起计算,保修期限为:
[]年。
(2)保修金:
保修金双方约定为合同结算总价的3%。
(3)保修金返还:
保修期满后14天内一次性无息返还,支付时扣除由甲方垫付应由乙方承担的维修费用(如有)。
十四、保险
14.1乙方必须依法为参与本合同工程施工的乙方所有管理人员及务工人员缴纳综合保险费,为所有管理人员及务工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并缴纳国家规定必须投保的其他费用,保单原件报甲方审查,保单复印件提交甲方备案。
十五、违约责任与争议
15.1甲方违约责任:
(1)进度计量款审核成立后60天内无故未支付乙方计量款,乙方可书面提请支付,逾期未支付且又未达成延期支付协议,乙方有权从计量款审核成立60天后起,按应付计量款计收资金利息,资金利息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在此期间乙方不得停止施工并保证不得有务工人员围攻、闹事等过激行为的发生。
(2)工程结算款成立后90天内无故未支付乙方结算尾款,乙方有权从结算成立90天后起,按应付结算款计收资金利息,资金利息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在此期间乙方不得组织人员有围攻、闹事等过激行为的发生。
(3)甲方不能在约定的时间内按约定支付乙方履约保证金,乙方有权从约定支付时间起按应付履约保证金计收资金利息,资金利息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4)甲方不能在约定的时间内按约定支付乙方质量保修金,乙方有权从约定支付时间起按应付质量保修金计收资金利息,资金利息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15.2乙方违约责任:
(1)工期:
施工过程中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每逾期一天须按工程结算价款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监理公司和甲方确认后,工期相应顺延,但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2)产品质量:
如乙方提供的产品经检验质量不合格的,乙方除应立即调换合格产品外,还应按该批次不合格产品价款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如因此造成工期延误的,乙方还应承担工期延误的违约责任。
(3)工程质量:
如因乙方原因引起工程质量不合格(以甲方、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及建设单位的书面确认书为准),乙方必须立即整改,直至质量达到合格为止,同时应向甲方支付工程结算价款[]%的违约金。
由此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乙方应据实赔偿。
15.3争议
(1)双方约定,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2)对于不存在争议的部分,各方在诉讼期间仍应继续履行合同之职责和义务。
在人民法院判决、裁定前乙方不得停工,且不得以此为由拖延工期。
十六、合同份数
16.1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
十七、补充条款
17.1乙方必须确保本工程项目由其自行承担施工,不能有任何形式的挂靠或分包,否则一经发现,乙方应向甲方缴纳[]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立即单方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之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17.2乙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组织和管理,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17.3甲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支付期限和方式,支付乙方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之款项。
17.4若因非乙方原因乙方中途退场,按合同单价和实际已完工程数量进行结算,不再计算任何其他费用。
17.5乙方在签定本合同的同时必须分别签订质量、安全施工、临时用电管理、文明施工、治安管理等补充协议和承诺书。
17.6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后可另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八、合同生效
18.1合同订立时间:
[]年[]月[]日
18.2合同订立地点:
[]
18.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乙方完成本合同工作内容、本工程验收合格、结算尾款清结后自行终止。
保修事宜仍按本合同约定执行。
甲方(签字):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签约日期:
乙方(签字):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签约日期:
治安管理补充协议
甲方(全称):
乙方(全称):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应监督乙方对其所有作业人员进行岗前法制教育。
2.甲方应制定治安管理办法,资料存档备案。
3.甲方应经常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4.制定治安管理奖惩制度。
二.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在组织人员进场时,应对每一个人进行认真审查,不得使用在逃或有前科及有暴力倾向的人员。
2.乙方应制定治安管理实施细则,提交甲方审核并存档备案。
3.乙方应对其所有作业及管理人员进行岗前法制教育,资料存档备案。
4.乙方应定期组织学习治安管理条例,要求所有人员必须自觉遵守治安管理条例。
5.若乙方的施工人员发生偷盗、破坏、纵火等违法事件,应立即与甲方配合将肇事者送交公安机关,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加倍赔偿,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6.若乙方的施工人员打架斗殴、酗酒闹事件时,应首先制止其行为,并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交送公安部门处理,同时乙方应负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7.甲方与乙方经济往来只针对承包负责人,其他施工、管理人员以及乙方的所有债权人无权找甲方索要任何款项。
若发生对甲方纠缠甚至围攻、闹事;对甲方任何形式恐吓、威胁;视为违约,将进行处罚,从治安管理保证金中按规定扣取。
三.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后可另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
此页无正文
甲方:
乙方: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质量管理补充协议
甲方(全称):
乙方(全称):
一.甲方责任
1.制定质量管理目标。
2.根据施工规范及杯赛的要求制定各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标准。
3.制定质量管理制度和定期检查制度。
4.制定质量管理奖惩制度。
5.甲方应监督乙方对其所有作业人员进行岗前质量教育。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应对其所有作业人员进行岗前质量教育,资料交甲方存档备案。
2.乙方应根据自身班组情况及施工特点制定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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