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式起重机施工质量见证解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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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式起重机施工质量见证解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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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式起重机施工质量见证解读
№
塔式起重机
施工质量见证
设备品种
使用单位
安装单位
施工类别□新装;□大修;□改造;□移装
说明
一.本见证记录由安装单位自检人员用钢笔或碳素笔填写,字迹应工公正清晰,不得随意涂改。
二.本见证由安装单位质量技术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后生效。
三.检查结果符合用“√”表示、不符合用“○”表示、无此项用“/”表示,有数据要求的项目如实填写实测数据。
四.使用单位对所选用的起重设备型式和预安装起重机基础验收合格证明,盖章确认。
五、安装(改造、维修)单位对所提供资料、人员信息的真实性和预安装起重机基础是否符合安装要求,盖章确认。
六.本见证一式二份,一份由安装单位或使用单位存留,另一份送交监检机构。
施工单位质保体系相关证明表1
质保体系相关项目
体系文件
安装改造重大维修许可证
安装改造重大维修告知单
设备安装改造重大维修合同
施工方案及技术交底
施工监检见证材料
人员信息
姓名
证件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施工单位质量、技术负责人
技术人员
技术工人
负责人声明:
对以上提供资料及人员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安装单位负责人:
(公章)
年月日
相关单位及设备信息表2
施工单位
安装许可证编号
施工告知日期
施工单位
现场负责人
电话
使用单位
声明:
我单位选用的该塔式起重机,整机性能工作级别能与预期
使用现场工况相匹配,预期安装现场环境符合该设备安装
技求要求。
安全管理人员:
使用单位(章)
年月日
使用单位地址
负责人电话
制造单位
制造许可证编号(型式试验备案公告号)
设备代码
取证样机
□是;□否
产品编号
型号规格
制造日期
最大起重力矩
KN.m
额定起重量
t
工作级别
工作幅度
m
起升高度
m
起升速度
m/s
回转速度
r/min
行走速度
m/s
小车(变幅)速度
m/s
动臂变幅速度
m/min
行走轨道长度
m
起重机械施工地点(使用地点)
单位内编号
预安装起重机
工作环境
□露天;□非露天;□高温;□绝缘;□防爆;□腐蚀性气体环境;□其它
取物装置
□吊钩□抓斗□料斗□其它
安装单位质量技术负责人:
年月日
监检人员:
确认方式:
□资料审查□现场监督□实物检查
年月日
技术资料现场条件检查记录表3
序
号
监检类别
检查项目
检查结果
确认方式:
1
A
1.
设备
选型
对照产品文件、合同,检查机械的选型与使用工况匹配情况是否符合法规和合同要求。
□资料审查
□现场监督
□实物检查
2
A
2.
产品
技术
文件
2.1设计文件:
包括总图、主要受力结构件图、机
械传动图和电气、液压系统原理图
□资料审查
□现场监督
□实物检查
3
A
2.2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其使用维护说明
4
A
2.3整机型式试验合格证明(按覆盖原则)
5
A
2.4制造许可证、制造监督检验证书
6
A
3.
安装改造维修资格
3.1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资料审查
□现场监督
□实物检查
7
A
3.2安装改造重大维修告知书
8
B
3.3现场安装改造维修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件
9
B
4.
施工
作业工艺文件
【1】核查施工单位是否有经其负责人批准的施工作业(工艺)文件。
【2】作业程序、技术要求(交底记录)、方法和措施等。
【1】□
【2】□
□资料审查
□现场监督
□实物检查
10
B
5.
现场
施工
条件
5.1塔式起重机的基础应满足设计要求:
【1】提供经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盖章确认的基础验收合格证明。
【2】活动基础的质量规格安装位置应符合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基础周围应有排水设施。
【1】□
【2】□
□资料审查
□现场监督
□实物检查
11
B
5.2安全距离和红色障碍灯:
【1】塔顶高度大于30m且高于周围建筑的起重机,在塔顶和臂架端部安装红色障碍灯,该灯的供电不应受停机的影响。
【2】有架空输电线的场所,起重机的任何部位与输电线的安全距离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电压KV
安全
距离m
<1
1~15
20~40
60~110
220
沿垂直方向
1.5
3.0
4.0
5.0
6.0
沿水平方向
1.0
1.5
2.0
4.0
6.0
【3】①两起重机之间低位起重机的起重臂端部与另一台起重机的塔身之间至少有2m的距离。
②处于高位起重机的最低位置的部件与低位起重机中处于最高位置部件之间的垂直距离不小于2m。
【1】□
m
【2】□
电压()KV
水平
距离()m
垂直
距离()m
【3】□
1m
2m
□资料审查
□现场监督
□实物检查
安装单位自检人:
年月日
监检人员:
年月日
施工前主要部件检查记录表4
序
号
监检类别
检查项目
检查结果
确认方式:
1
B
6.
部件施工前检查
6.1主要零部件、名牌:
(吊具、钢丝绳、滑轮、卷筒、减速器、电动机、高强螺栓副等)合格证、铭牌齐全,与实物相符。
□资料审查
□现场监督
□实物检查
2
B
6.2安全保护装置、名牌、型式试验装置:
(制动器、起重量限制器、起重力矩限制器、高度限位器、行程限位器)合格证、铭牌、型式试验证明齐全,与实物相符。
□资料审查
□现场监督
□实物检查
3
B
6.3主要受力结构件(底架、塔身、塔顶、平衡臂、吊臂、顶升套架、吊具横梁等)的检查:
【1】起重机主要受力结构件失去整体稳定性时,不允许再修复,应当予以报废。
【2】起重机底架、塔身、塔顶、平衡臂、吊臂、顶升套架、小车架、吊具横梁等主要受力结构件发生明显腐蚀时,应当检查、测量计算。
当核算出的承载能力不能达到额定承载能力时,应当进行修复使其达到使用要求,或者进行改造降低额定起重量,否则应当予以报废。
【3】起重机底架、塔身、塔顶、平衡臂、吊臂、顶升套架、小车架、吊具横梁等主要受力结构件产生裂纹时,起重机应当停止使用,只有对裂纹的影响和采取阻止裂纹继续扩展的措施进行安全评价确认可以使用,或者更换有裂纹的结构件后,方可继续使用,否则应当予以报废。
【4】起重机主要受力结构件因产生塑性变形使工作机构不能正常工作、安全运行时,如果不能修复,应当予以报废。
【5】起重机主要受力结构件的连接焊缝无明显可见的焊接缺陷。
螺栓联接不得松动,不应有缺件、损坏等。
【6】起重机结构件需要焊接修理时,所用的焊接材料应当符合原结构的焊接要求,焊接质量应当得到保证。
【7】臂架:
长、宽、高,三角形臂架底边的平面度、对角线偏差,三角形臂架截面侧边的长度差、腹杆直线度,臂架两端与中心线的垂直度。
【8】塔帽:
高度、中心线与地面垂直度、腹杆直线度。
【9】标准节:
长、宽、高,标准节底面与中心线的垂直度;标准节两端面平行度;标准节对角线偏差;腹杆直线度等。
符合设计文件(主要受力结构件图)的要求。
【10】多台塔机交叉作业时,使用单位应采取安全作业措施,并且监护使用。
【1】□
【2】□
【3】□
【4】□
【5】□
【6】□
【7】□
【8】□
【9】□
【10】□
□资料审查
□现场监督
□实物检查
安装单位自检人:
年月日
监检人员:
年月日
部件施工过程与施工后检查记录表5
序
号
监检类别
检查项目
检查结果
确认方式:
1
B
7.
部
件
施
工
过
程
与
施
工
后
检
查
7.1主要受力结构件(如主副吊臂、标准节等)的连接(焊接、螺栓、销轴、铆接)检查:
【1】销轴联接不得松动,销轴完全插入销孔,端头销钉应齐全且有防脱措施。
起重臂连接销轴的定位结构应能满足频繁拆装条件下安全可靠的要求。
【2】高强度螺栓的数量、规格及合格级别;每个高强螺栓应有足够的预紧力矩
【2】对于主要受力构件分段制造现场组装、主要受力构件在现场改造或重大维修的起重机,其现场焊接的焊缝应进行无损检测,检查记录应当包含无损检测报告。
【1】□
【2】□
【3】□
□资料审查
□现场监督
□实物检查
2
B
7.2施工后主要受力结构件(如主副吊臂、标准节、吊具横梁等)主要几何尺寸检查:
【1】臂架:
长、宽、高,三角形臂架底边的平面度、对角线偏差,三角形臂架截面侧边的长度差、腹杆直线度,臂架两端与中心线的垂直度。
【2】塔帽:
塔帽高度、中心线与地面垂直度、腹杆直线度。
【3】塔身垂直度:
塔机安装后,在空载无风的状态下,塔身轴心线对支撑面的侧向垂直度≤4/1000。
【4】幅度:
最大、最小幅度偏差、最大幅度处的起升高度、尾部回转半径、支腿纵、横向跨距等。
【5】吊具横梁:
吊具横梁应悬挂牢固可靠,横梁表面应光洁,不得有裂纹、凹坑等缺陷。
(起重机吊具横梁的对接接头不宜采用十字焊缝,如果采用十字焊缝,则受压区的焊缝应当进行100%射线或者超声检测)。
【1】□
【2】□
【3】□
X轴:
Y轴:
【4】□
【5】□
□资料审查
□现场监督
□实物检查
3
B
7.3钢丝绳及其连接、吊具、滑轮组、卷筒检查:
【1】钢丝绳匹配:
起重机械采用的钢丝绳与滑轮和卷筒的匹配、固定连接应符合GB6067《起重机械安全规程》的要求。
a)钢丝绳绳端固定:
①钢丝绳绳端固定牢固、可靠,压板固定时的压板不少于2个(电动葫芦不少于3个),除固定钢丝绳的圈数外,卷筒上至少保留2圈钢丝绳作为安全圈;②卷筒上的绳端固定装置有防松或者自紧的性能;③用金属压制接头固定时,接头无裂纹。
④用楔块固定时,楔套无裂纹,楔块无松动。
⑤用绳卡固定时,绳卡安装正确,绳卡数应符合规定要求。
b)钢丝绳报废:
①钢丝绳不应有扭结、压扁、弯折、断股、笼状畸变、断芯等变形现象;②钢丝绳直径减少量≤公称直径的7%。
③钢丝绳应润滑良好,不应与金属结构磨擦;④钢丝绳一个捻距内的断丝数达到规定值。
⑤钢丝绳表面钢丝直径的磨损量减小量达到规定值。
【1】□
a)
①
②
③
④
⑤
b)
①
②
③
④
⑤
□资料审查
□现场监督
□实物检查
安装单位自检人:
年月日
监检人员:
年月日
部件施工过程与施工后检查记录表6
序
号
监检类别
检查项目
检查结果
确认方式:
1
B
7.
部
件
施
工
过
程
与
施
工
后
检
查
7.3吊具、滑轮组、卷筒检查:
【2】吊钩:
吊钩应有标记和防脱钩装置,不允许使用铸造吊钩;吊钩不应有裂纹、剥裂等缺陷,存在缺陷不得补焊;吊钩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应当予以报废:
a)裂纹;
b)危险断面磨损达到原尺寸的10%;
c)开口度比原尺寸增加15%;
d)扭转变形超过10°;
e)危险断面或吊钩颈部产生塑性变形时。
板钩衬套磨损达原尺寸的50%时,衬套应当予以报废;板钩心轴磨损达原尺寸的5%时,心轴应当报废。
【3】抓斗:
抓斗闭合时水平、垂直刃口的位错应符合规定;铰轴、齿等不应出现过度磨损;斗口对称中心线与抓斗垂直中心线的偏差应符合要求。
【4】吊具横梁:
吊具横梁悬挂牢固可靠,横梁表面应光洁,不得有裂纹、凹坑等缺陷。
【5】环链:
环链不应有裂纹、开焊等缺陷,环链直径磨损达原直径10%应报废。
【6】滑轮:
滑轮应有防止钢丝绳脱槽的装置,且可靠有效。
滑轮应转动良好,出现下列情况应报废:
a)滑轮出现裂纹、轮缘破损等损伤钢丝绳的缺陷;
b)轮槽不均匀磨损达到3mm;
c)轮槽壁厚磨损达到原壁厚的20%;
d)磨损使轮槽底部直径减少量达到钢丝绳直径的50%或者存在其他损害钢丝绳的缺陷。
【7】卷筒:
多层缠绕的卷筒,端部应有比最外层钢丝绳高出2倍钢丝绳直径的凸缘。
卷筒壁不应有裂纹或过度磨损。
卷筒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当予以报废:
a)卷筒出现裂纹;
b)卷筒壁磨损达到原壁厚的20%。
【2】□
a)
b)
c)
d)
e)
【3】□
【4】□
【5】□
【6】□
a)
b)
c)
d)
【7】□
a)
b)
□资料审查
□现场监督
□实物检查
2
B
7.4平衡重、压重的安装置:
平衡重、压重其数量、位置应与设计要求相符,保证正常工作和非工作状态时,不位移、不脱落,平衡块之间不得互相撞击。
□资料审查
□现场监督
□实物检查
3
B
7.5安全警示标示:
【1】、缓冲器(橡胶缓冲器除外)、扫轨板、轨道端部止挡、紧急开关等要有红色的危险部位警示标示。
【2】吊钩滑轮组侧板、回转尾部和平衡重、臂架头部、外伸支腿、夹轨器,有人行通道的起重机端梁外侧、大车滑线防护板等应有黄黑相间的危险部位警示标志;
【3】在操纵位置应当设置安全使用说明和控制报警信号。
【4】在塔机明显适当的位置应固定有耐腐蚀的金属产品标牌。
【1】□
【2】□
【3】□
【4】□
□资料审查
□现场监督
□实物检查
安装单位自检人:
年月日
监检人员:
年月日
部件施工过程与施工后检查记录表7
序
号
监检类别
检查项目
检查结果
确认方式:
1
B
7.
部
件
施
工
过
程
与
施
工
后
检
查
7.6司机室:
【1】固定应可靠并能与回转部分同步回转,其位置不应在臂架正下方,在正常工作情况下,起重机的活动部件不会撞击司机室。
司机室应具有良好的视野,其结构必须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
【2】司机室有警示音响信号,并且在起重机械工作场地范围内能够清楚地听到。
【3】司机室外有走台时,门应向外开启;通过地板进入司机室的,门必须向内开启;
【4】顶棚有活动门时,只能向上开启。
所有门必须安装锁定装置。
【5】司机室内操纵装置的布置应能避免发生误操作的可能性。
【6】司机室内明显部位应有起重力矩特性曲线等标牌,在所有手柄、手轮、按钮及踏板的附近处,应有表示用途和操作方向的醒目标志。
【7】司机室应有合适的照明,当动力电源切断时照明电源不能失电。
司机室内应有绝缘地板和灭火器。
【1】□
【2】□
【3】□
【4】□
【5】□
【6】□
【7】□
□资料审查
□现场监督
□实物检查
2
B
7.7直立梯、斜梯:
【1】扶手高度不应低于1.05m,斜梯的扶手间宽度不小于600mm,踏板应由具有防滑性的金属材料制作,踏板横向宽度不小于300mm。
斜梯及扶手固定可靠。
【2】两撑杆间宽度不小于300mmm,梯级间隔为250~300mm,直立梯与后面主结构腹杆间的距离不小于160mm,当梯子设于起重机内部时,梯子与结构间的距离小于1.2m,则可不设护圈,否则在高于地面2m以上的直立梯应设置直径≥650mm,间距为700±50mm的护圈。
直立梯及护圈固定可靠。
【3】当梯子高度超过10m时,应设置休息小平台,第一个小平台应设于不超过10m高度处,以后每6~8m设置一个。
平台和走台宽度应不小于500mm,在边缘应设置不小于150mm高的挡板。
臂架走台的设置应符合GB5144第4.4条规定。
【4】对快装塔式起重机或变幅小车上设置与小车一起移动的安全工作平台时,可以不设臂架走台。
【1】□
【2】□
【3】□
【4】□
□资料审查
□现场监督
□实物检查
3
B
7.8液压系统检查:
【1】液压系统应有防止过载和液压冲击的安全装置。
并应工作可靠、无漏油现象。
【2】顶升液压缸必须具有可靠的平衡阀或液压锁,平衡阀或液压锁与液压缸之间不得用软管连接。
【1】□
【2】□
□资料审查
□现场监督
□实物检查
4
B
7.9联轴器检查:
连轴器零件无缺损,联接无松动,运动时无剧烈撞击声。
□资料审查
□现场监督
□实物检查
5
B
7.10车轮检查:
车轮不应有过度磨损,轮缘磨损量达原壁厚的50%或踏面磨损达原壁厚的15%时应报废。
安装单位自检人:
年月日
监检人员:
年月日
电气设备与控制功能检查记录表8
序
号
监检类别
检查项目
检查结果
确认方式:
1
B
8.
电气与控制系统检查
8.1电气设备与控制系统:
【1】电气设备的安装位置应与设计图纸相符,构件齐全完整,机械固定牢固,无松动。
【2】电气设备传动部分应灵活,无卡阻,绝缘材料应良好无破损。
螺栓、触头、电刷等连接部位,电气连接可靠。
【3】起重机能按照指令准确完成各项控制功能。
【4】起重机上的配线应排列整齐,并应标有明显的接线编号。
电线或电缆穿过钢结构的孔洞处,应将孔洞的毛刺去掉,并应采取保护措施。
【5】起重机所有的线管、线槽固定牢固,电线或电缆的进出口处,应采取保护措施。
【6】起重机上选用的电气设备及电器元件应与供电电源和工作环境以及工况条件相适应。
【1】□
【2】□
【3】□
【4】□
【5】□
【6】□
□资料审查
□现场监督
□实物检查
2
B
8.2电气保护装置:
【1】接地保护:
起重机的金属结构、轨道、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等均应可靠接地,接地电阻应≤4Ω,重复接地电阻应≤10Ω。
零线和接地线必须分开,接地线严禁作载流零线。
【2】绝缘电阻:
塔机主电路和控制电路对地绝缘电阻应≧0.5MΩ
【3】短路保护:
起重机总电源回路至少应有一级短路保护。
短路保护应由自动断路器或熔断器来实现。
自动断路器每相均应有瞬时动作的过电流脱扣器,其整定值应随自动开关的型式而定。
熔断器熔体的额定电流应按起重机尖峰电流的1/2~1/1.6选取。
【4】失压保护:
当供电电源中断时,必须能够自动断开总电源回路,恢复供电时,不经手动操作,总电源回路不能自行接通。
【5】零位保护:
起重机必须设有零位保护(机构运行采用按钮控制的除外)起重机开始运行和失压后恢复供电时,必须先将控制手柄置于零位后,该机构或所有机构的电动机才能启动。
【5】过流(过载)保护:
每个机构均应单独设置过流(过载)保护。
【6】总电源断错相保护:
塔式起重机供电电源应设断错相保护装置。
采用通电试验方法实验,断开供电电源任意一根相线或者将任意两相线换接。
检查是否有效,总电源接触器是否接通。
【1】□
Ω
【2】□
MΩ
【3】□
I=A
【4】□
【5】□
【6】□
□资料审查
□现场监督
□实物检查
3
B
8.3总电源开关:
【1】该开关应设置在靠近起重机且地面人员易于操作的地方,开关出线端不得连接与起重机无关的电气设备。
起重机上低压的总电源回路宜设能够切断所有动力电源的主隔离开关或其他电气隔离装置。
【2】起重机上未设主隔离开关或其他电气隔离装置时,总电源开关应具有隔离作用。
【1】□
【2】□
□资料审查
□现场监督
□实物检查
安装单位自检人:
年月日
监检人员:
年月日
安全保护和防护装置安装检查记录表9
序
号
监检类别
检查项目
检查结果
确认方式:
1
A
9.安全保护和防护装置
9.1制动器设置:
起重机动力驱动的起升机构和运行机构都应当设置制动器。
【1】制动器性能:
起升和动臂变幅机构采用常闭制动器,回转机构、运行机构、小车变幅机构的制动器能够保证起重机械制动时平稳性要求。
【2】制动器检查:
制动器调整适宜,制动平稳可靠。
制动器打开时制动轮与摩擦片没有摩擦现象,制动器闭合时制动轮与摩擦片接触均匀,没有影响制动性能的过度磨损、塑性变形、和缺件、油污等缺陷。
【3】制动器的推动器无漏油现象。
【4】制动轮无裂纹(不包括制动轮表面淬硬层微裂纹),没有摩擦片固定铆钉引起的划痕,凹凸不平度不大于1.5mm。
【1】□
【2】□
【3】□
【4】□
□资料审查
□现场监督
□实物检查
2
A
9.2.1起重量限制器:
起重机均必须设置起重量限制器,当载荷超过规定的设计值时应当能自动切断起升机构动力电源。
□资料审查
□现场监督
□实物检查
3
A
9.2.2试验:
起升额定载荷,以额定速度起升、下降,全过程中正常制动3次,起重量限制器不动作;保持载荷离地面100mm~200mm,逐渐无冲击继续加载至1.05倍的额定起重量,检查是否先发出超载报警信号,然后切断上升方向动作,但机构可以做下降方向的运动。
□资料审查
□现场监督
□实物检查
4
A
9.3.起重力矩限制器:
按照规定均设置起重力矩限制器和回转力矩限制器,试验和结果是否符合以下要求:
【1】当起重力矩达到1.05倍的额定值时,是否能够切断上升和幅度增大方向的动力源,但是机构可以做下降和减小幅度方向的运动;对于小车变幅的塔机,其最大变幅速度>40/min,在小车向外运行时,当起重力矩达到额定值的80%时,应自动转换为≤40/min的速度运行。
【2】当回转机构在回转有可能自锁时,回转力矩限制器是否可靠。
【1】□
【2】□
□资料审查
□现场监督
□实物检查
5
A
9.4.起升高度(下降深度)限位器:
【1】起重机起升级构必须设置起升高度限位器,当取物装置上升到设定的位置时,能自动切断起升动力源。
【2】当起升高度大于20m时,还应当设置下降极限位置限位器。
【1】□
【2】□
□资料审查
□现场监督
□实物检查
6
A
9.5.运行机构行程限位器:
【1】轨道式塔机行走机构或小车变幅式塔机的变幅小车运行轨道端部应设行程限位器,保证塔机在与止当装置或与同轨道其他塔机相距﹥1m处完全停止。
【2】小车行程限位器动作后,应保证小车停车时其缓冲距离大于200mm。
【1】□
【2】□
□资料审查
□现场监督
□实物检查
安装单位自检人:
年月日
监检人员:
年月日
安全保护和防护装置安装检查记录表10
序
号
监检类别
检查项目
检查结果
确认方式:
1
A
9.安全保护和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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