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康城区道路监理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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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康城区道路监理实施细则
保康县城区道路改造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一、工程总概况说明
(一)、工程概况
保康县城区道路规范改造工程南起县城土门叶家湾三岔口,北至清溪河三桥,全长6589.8米。
本工程封银岩头至紫薇大桥(清溪南路),紫薇大桥至纤维板厂岩头(清溪北路)。
清溪南路长2257.3米,道路红线标准断面为30米,横断面为:
8米人行道+14米车行道+8米人行道。
清溪北路长2503.7米,道路红线标准断面为22米,横断面为:
4米人行道+14米车行道+4米人行道。
过境路长1828.8米,道路红线标准断面为13.5米,横断面为:
清溪河堤绿带+9米车行道+4米人行道。
道路设计车速均为40公里/小时,此次改造的主要工程为道路、排水、给水、绿化、亮化等工程。
(二)规划指导思想
以县城区道路规范改造为契机,本着“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强化县城牌坊湾地段的规范整治,完善县城清溪路(305省道)的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道路亮化、绿化工程,提升现有道路的通行能力,着力打造我县“亮化、绿化、美化”的山水园林格局的旅游休闲城市。
(三)、工程建设主要内容
1、人行道及道路附属设施。
2、新建雨、污水主管道。
3、新建道路路灯。
(四)、有关规范、规程、手册:
《城市道路设计规范》(CJJ37-90)
《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设计规范》(JTGD40-2002)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06)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1999)
《给水排水工程构筑物结构设计规范》(GB50069-2002)
《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50-2001)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97)
(五)、设计原则、标准
1、设计原则
(1)纵断设计充分考虑现状地形,尽量不抬高路面高程,以控制道路两侧用地高程。
(2)同步建设城市雨、污水管道,配套路面雨水收水设施。
(3)按规划设计城市其它管线的位置及其预留设施。
(4)以人为本,创造舒适的人文环境。
2、主要技术标准
(1)道路等级:
城市主干道Ⅱ级。
(2)设计计算直线行车速度为40km/h。
(六)、排水设计
(一)清溪南路
县城区道路规范改造清溪南路段为封银岩头至紫薇大桥,道路全长2257.3米,规划道路红线30米,其中车行道14米,人行道各8米。
此段道路规范改造的主要内容为:
路面刷黑工程、人行道装铺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电力和电讯等综合管线工程、绿化工程、亮化工程、道路附属设施工程。
具体工程项目规划设计如下:
1、路面工程
规划破除现有破损车行道混凝土路面,处理好软弱地基,并处理好排水沟占用的地基和路面,在现有车行道路面上铺10cm厚沥青面层。
2、排水工程
规划在清溪河东侧30米景观带内设置县城主排水沟,规格为Φ1800涵管,每隔30米设置1.8X1.8米检查井。
规划清溪南路污水管道沿路双向分段(在山水沟处截断)布设,管径均为Φ1000涵管,间隔30米设置检修井(沉沙井)。
并在山水沟南侧和山水沟同向设置Φ1000污水涵管和主排水沟连接,污水管均采用国家标准钢筋砼管,每隔30米设置1.5X1.5米检查井和落水井。
窨井采用砖砌窨井,窨井四周采用天然砂砾处理,回填料采用水泥稳定层。
井盖采用定型钢筋混凝土材料。
具体排水走向为:
清溪南路南端向北排至酒厂南沟后顺沟向西涵管接入沿河主污水管网;酒厂南沟向北排至党校沟后向西涵管接入沿河主污水管网;党校沟向北排至民政局和中医院规划道路后向西涵管接入沿河主污水管网;民政局和中医院规划道路与清溪南路交叉口向北排至中心加油站,黄氏女沟向南排至中心加油站后向西在通达轿车维修中心院内南侧沿围墙设置Φ1500涵管接入县城沿河主污水管网,长118米。
3、给水工程
规划县城区主供水管道接牌坊湾主供水管道顺清溪河河堤东侧布设,直径为Φ600;
规划在清溪南路南端设置过街供水管道后沿清溪南路两侧向北延伸,保障清溪南路区域的用水,直径为Φ300。
4、综合管线工程
规划综合管线设置(电讯、移动、联通、网络等)在人行道下与排污管并排,在相应的位置布置过街。
5、弱电管线工程
规划弱电(路灯、广告灯箱)沿东西两侧路缘石下0.3m处布设。
路灯采用2X35mm2铜芯电缆,用Φ70硬塑管布设;广告灯箱采用2×16mm2铜芯电缆,用Φ25硬塑管布设。
变电站设三处:
县水泥厂住宅楼、县酒厂住宅楼和封银岩头。
6、绿化工程
规划现有行道树不变,对缺株进行补植并进行修剪,统一树主枝顶高4.5-5.0米。
新建丰银岩口南侧景园。
7、亮化工程
规划路灯样式按照迎宾路设置。
(1)路灯采用人行道灯顶高6.5米,车行道顶高9.0米,间距35米相对设置。
(2)灯具采用定型灯具,人行道为150W单光源灯具,车行道为200W双光源灯具,灯杆选用不锈钢无缝钢管经热镀锌处理后表面涂聚酯粉,光源采用高压钠灯。
(3)路灯接入线结合清溪路东侧高压走廊变压器适当距离合理接入,电缆穿管敷设,路灯采用光电和时钟结合控制。
8、人行道、路缘石、障碍栓、盲道砖:
规划在行道树内侧600MM处设600mm宽盲道砖,步道板采用30mm厚花岗岩步道板(素土夯实,满铺100mm厚C15砼垫层上用净浆铺贴);路缘石采用600×500×100mm花岗岩立砌,与路面高差250mm,在各单位入口处侧面适当设置花岗岩障碍柱,以防车辆停靠在人行道板上。
9、其他附属设施规划
(1)指示牌:
主要放在道路交叉口处,既方便过往人流,又具有强烈的标志、引导作用。
(2)垃圾桶:
在人行道上每50-80米道路两侧成组布置。
(3)红绿灯:
按照交警部门提供设计方案进行设置。
(4)道路标识:
按照交警部门提供设计方案进行设置。
(二)清溪北路和过境路
县城区道路规范改造清溪北路和过境路段为紫薇大桥至三桥,道路全长4332.5米,规划道路红线清溪北路为22米,过境路为17米,其中车行道清溪北路14米,过境路9米,人行道均为4米。
此段道路规范改造的主要内容为:
路面刷黑工程、人行道装铺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电力和电讯等综合管线工程、绿化工程、亮化工程、道路附属设施工程。
具体工程项目规划设计如下:
1、路面工程
规划破除现有车行道混凝土路面,处理好软弱地基。
车行道路面设计为:
8cm厚沥青面层,25cm厚C30混凝土层,15cm厚C15混凝土垫层,素土夯实路基。
2、排水工程
在清溪河东侧30米景观带内九牛至纤维板厂已设置县城主污水管道。
规划从紫薇四桥沿河布设主污水管道至客运站家属院后向东至清溪北路人行道,顺人行道向北布设接入景观带主污水管道。
规格为Φ1500涵管,每隔30米设置1.8X1.8米检查井。
规划清溪北路污水管道沿路双向布设,过境路在东侧单面布设,管径均为Φ1000涵管,间隔30米设置检修井(沉沙井)。
污水管均采用国家标准钢筋砼管,每隔30米设置1.5X1.5米检查井和落水井。
窨井采用砖砌窨井,窨井四周采用天然砂砾处理,回填料采用水泥稳定层。
井盖采用定型钢筋混凝土材料(详见排水规划图和综合管线详细设计)。
污水管道位置及走向:
(1)污水管道位置
规划清溪北路污水管道边线位于车行道旁路缘石下,垂直距离0.88m处(管顶标高)设置。
(2)污水管道设置和长度
①四桥至清溪酒楼段西侧排水沿河堤设置,主排水沟尺寸为Φ1500涵管。
②清溪酒楼至四建段西侧污水管径为Φ1000,接入县城主排水沟。
③清溪路四桥至清溪酒楼段西侧设置雨水管,管径为Φ800。
④清溪路四桥至紫薇广场东侧设置雨水管,管径为Φ800,并接入新街。
⑤清溪路东侧从山城饭店至纤维板厂设置污水管,管径为Φ1000。
⑥巨力公司沉淀池以北污水管径为Φ800,接入过街涵管排入县城主排水沟。
⑦粮食局沟在其上游每隔50米设置拦砂篦子定期清理,并在西后街配套排水沟分流雨污水,在西后街东侧设置1.5X2.0米主排水沟或Φ1800涵管,每隔30米设置1.8X1.8米检查井,并在分流处设置拦砂坝。
过街扩大截面设置2.0X2.5米主排水沟,并在现沟延长50米降坡处理。
⑧纤维板沟:
在现沟上游加高拦砂坝,并设置拦挡垃圾篦子,修砌沟壁至堤边,采用钢筋混凝土沟盖板,盖板上覆土,并结合二桥绿化带统一建设。
过街扩大截面设置2.0X2.5米主排水沟。
⑨纤维板厂岩头山水采用截洪沟收集后排入县城主排水沟;并在纤维板厂西侧院内修建厂区排水沟收集后排入县城主排水沟。
⑩在建筑公司广大市场街中心设置Φ1800排水涵管收集后排入道路排水沟内。
3、给水工程
规划沿河的主供水管道在清溪北路九牛处设置过街供水管道接入县城的供水管网。
给水管离人行道路缘石3.4米两侧分别设置,管径为Φ300。
东侧给水管由九牛处敷设至巨力公司,二桥至巨力公司管径为Φ200,西侧与景观带公园入口处主管道相连。
给水管设置在人行道的设置,详见设计图。
4、综合管线工程
规划综合管线设置(电讯、移动、联通、网络等)在人行道下与排污管并排,在相应的位置布置过街;具体布置详见设计图。
东侧全线布置,西侧从一桥以上全线布置,一桥以下从景观带敷设至纤维板厂。
5、弱电管线工程
规划弱电(路灯、广告灯箱)沿东西两侧路缘石下0.3m处布设。
路灯采用2X35mm2铜芯电缆,用Φ70硬塑管布设;广告灯箱采用2×16mm2铜芯电缆,用Φ25硬塑管布设。
变电站设三处:
环卫垃圾中转站、县人行住宅楼和烟草宾馆。
6、绿化工程
(1)行道树
规划现有行道树不变,对缺株进行补植并进行修剪,补植行道树,统一枝顶高5.0米。
(2)街头景园设计
街头景园共两处:
县标和纤维板厂。
结合地形分别规划出不同风格的景园。
改建粮食局前街头景园。
(3)四建至纤维板厂西侧人行道设计
四建至纤维板厂西侧人行道下主排水沟现有预制板改为现浇板,每隔6米设置方形花坛,内植树木。
7、亮化工程
规划路灯样式按照迎宾路设置。
(1)规划清溪北路间距35米相对设置,过境路采用单边设置,人行道灯顶高6.5米,车行道顶高9.0米,并在粮食局前街心花园内、二桥东头设置2座12米中杆灯。
(2)灯具采用定型灯具,人行道为150W单光源灯具,车行道为200W双光源灯具,灯杆选用不锈钢无缝钢管经热镀锌处理后表面涂聚酯粉,光源采用高压钠灯。
(3)路灯接入线结合清溪路东侧高压走廊变压器适当距离合理接入,电缆穿管敷设,路灯采用光电和时钟结合控制。
8、人行道、路缘石、障碍栓、盲道砖:
规划在行道树内侧600MM处设600mm宽盲道砖,步道板采用30mm厚花岗岩步道板(素土夯实,满铺100mm厚C15砼垫层上用净浆铺贴);路缘石采用600×500×100mm花岗岩立砌,与路面高差250mm,在各单位入口处侧面适当设置花岗岩障碍柱,以防车辆停靠在人行道板上。
9、其他附属设施规划
(1)指示牌:
主要放在道路交叉口处,既方便过往人流,又具有强烈的标志、引导作用。
(2)垃圾桶:
在人行道上每50-80米道路两侧成组布置。
(3)红绿灯:
按照交警部门提供设计方案进行设置。
(4)道路标识:
按照交警部门提供设计方案进行设置。
(七)、监理工作内容、方法和措施
本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重点为质量控制,并协助建设进行进度控制和投资控制,同时协助业主进行施工安全文明管理。
1、 质量控制:
以事前、事中、事后控制相结合的方法,并以事前控制(预控)为主,加强事中控制,确保工程质量。
具体控制过程如下:
(一)施工测量放样的控制
1)开工前,审核批复承包商的施工测量放样结果,并以此作为承包商申请开工报告中测量准备工作的依据,具体工作内容有:
A.协助业主安排勘察设计单位向承包商交接桩,对设计的交桩进行复核。
B.检查承包商测量方面人员、仪器到位情况,查询仪器的精度级别,必要时可指令承包商进行复核仪器精度的测量。
C.检查批复承包商对工程全线控制桩(平面、高程)恢复情况及复核精度。
D.审核即将开工路段和构造物的施工测量及放样情况。
E.检查承包商控制桩的制作、埋设保护情况。
2)施工中,随时检查承包商测量人员的测量记录,检查或旁站测量放样工作,复核、审核测量结果并签署意见。
3)竣工后,检查承包商全线恢复定线和道路及其它构造物竣工验收测量工作,审核测量报告,视情况组织部分路段复测,核实因变更设计引起工程数量变动所需的测量内容等。
(二)原材料及成品、半成品构件的控制
1)承包商的原材料及成品、半成品构件进场前按施工规范和市政质监站规定的要求项目和频率在监理工程师见证下,进行材料的送样试验。
首批进场材料的质量检查结果,作为工程审批申请开工报告的依据之一。
2)承包商所进原材料(如水泥、钢筋、标准砖等)以及成品、半成品(道板、侧平石等),需提供出厂证明、质量保证书、市政质监站质量认可证书以及各种试验资料;材料到现场后,监理将检查其质量情况,对质量不合格的不允许使用,并清理出场。
3)承包商依照工程进度按排材料进场数量和规格;同时应按规范要求搬运及储存材料,注意水泥防潮、钢筋防锈、砂石分类堆放等,各类材料应设标签;成品构件运输及堆放应符合施工规范的受力要求,避免产生不合理的附加应力,使材料变形、受损、开裂。
(三)雨水管线的控制
1)施工前,监理检查承包商进场承插砼预制管道及UPVC管材的外观质量,并见证取样进行管材的试验;不合格的管材一律不得使用。
同时加强检查接口橡胶圈的质量及存放条件。
2)沟槽开挖关键对槽底宽度、高程、土质及沟槽放坡、排水的检查。
垫层、基础检查砂石基础及砼基础的宽度、厚度、高程,并见证承包商砼试块的制作,检查砼试块的养护情况。
3)管道安装重点检查砼预制管道的吊管套拉、UPVC管材的上拱通病,保证管内底标高100%合格。
4)窨井砌筑重点控制砼基础、井筒垂直、收口直顺及砖墙的砌筑和抹面。
5)回填时,槽内应无积水。
材料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回填。
回填时严格检查承包商的施工工艺和施工机械,并加强检测和控制。
整个工程施工必须按《城市道路路基施工及验收规范》(CJJ44-91)、《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97)、《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1-90)、《市政排水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3-90)中有关要求进行施工,按CJJ44-91、CJJ1-90、CJJ3-90评定。
(八)、施工注意事项
1、所有材料在使用前必须进行检验,满足规范要求后方能使用。
2、当施工现场的排水管道与其他管道的平面排列及标高相互发生矛盾时,可按现场的实际情况酌情调整管道的敷设,调整原则为:
小管让大管;有压管让无压管;新建管让已建管;临时管让永久性管。
3、施工时的管槽开挖、回填,管道的安装等要求应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如地质状况、开挖深度、管材类型、地下水位等)严格按照国标GB50268-97《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有关要求条文执行。
4、排水管道应在沟槽地基、管基选题检验合格后安装,管道安装时自下游开始,承口朝向施工前进的方向。
5、沟槽用机械开挖时不得超大型挖,应留0.2采用人工清底。
6、雨水、污水管道在回填前应采用闭水法进行严密性试验,试验要求按照国标GB50268-97《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第10.3部分有关的条文执行。
7、管道沟槽采用天然砂砾回填。
回填料压实度应满足《城市道路路基施工及验收规范》(CJJ44-91)表5.3.18要求。
8、施工时注意保护各种已建地下管线及构筑物安全。
9、实施时必须严格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措施,认真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
10、未尽事宜,按有关规范、规程执行或与设计人员协商解决。
(九)主要工程数量表
序号
项目
工程量
单位
备注
(一)
排水工程
1
¢1000混凝土管道铺设
10073.92
m
2
¢1800混凝土管道铺设
2085.5
m
3
¢1500混凝土管道铺设
358.7
m
4
挖管沟土方
56425.9
M3
5
砌筑检查井
443
座
6
雨水收水井
404
座
(二)
综合管道
1
PVC¢110管道铺设
130116.48
m
2
PVC¢110管座(C20砼)
7.84
m3
3
PVC¢110管道(C15砼垫层)
585.64
m3
4
人工挖综合管道沟槽土方
5264.84
m3
5
管沟回填
2117.64
m3
6
砌筑检查井
137
座
(三)
横穿道路
1
¢1000砼管道铺设
333.32
m
2
¢300砼管道铺设(强电管)
333.32
m
3
¢600砼管道铺设(弱电管)
333.32
m
4
C15砼管道垫层
169.95
m3
5
管沟回填
830.6
m3
序号
项目
工程量
单位
备注
6
挖沟槽土方
1669.43
m3
(四)
步道板及路缘石工程
1
拆除人行道步道板
40320.52
m2
2
拆除原路缘石
12000.67
m
3
C15砼铺砌人行道花岗岩
39495.5
m2
4
C15砼铺砌人行道盲道砖
5034.64
m2
5
现浇砼人行道(各个路口)
4895.05
m2
6
安装路缘石
12000.67
m
7
树围砌筑
5793.6
m
8
安装障碍柱
594
根
(十)质量程序控制方法
1排水及小型构造物质量控制
路基排水和小型构造物在工程施工管理中都纳入路基施工管理中.工程监理也可随着施工管理和项目招投标惯例,将此项监理工作附属在路基工程中。
排水和小型构造物分别是路基工程中的两个分部工程。
路基地面排水设施包括路基边沟、截水沟、跌水、排水槽及渗沟等。
路基小型构造物包括涵洞及人行构造物。
上述两部分构造虽不同,但使用材料和施工工艺几乎相同,因此将材料及预制件部分合并,分成材料、预制件和施工管理三部分来叙述。
1.1排水及小型构造物工作流程
1.1.1排水及小型构造物施工工艺流程,见图1。
1.1.2排水及小型构造物监理工作流程,见图2。
1.2排水及小型构造物监理工作要点
1.2.1审查承包人施工工艺及放样,对承包人报送的砂浆、混凝土配合比进行对比试验,符合要求后才能批准开工。
1.2.2审查进厂的施工人的资质,严格控制不合格的分包人参与施工。
对预制件的分包人应不定期进行抽查或派人员常驻预制厂旁站监督,产品应逐个(件)检验并做好试验检测。
1.2.3排水及小型构造物所用材料必须符合规范和设计的质量要求。
1.3排水及小型构造物监理工作内容
1.3.1材料质量控制
(1)料场的选择:
一般设计图纸上应提供有关料厂的地点及能够采集的数据,但承包人进场后应及时会同监理工程师对材料取样试验,确定石料质量、加工方法和成品料的规格及生产能力能否满足工程要求。
(2)进场材料质量控制:
承包人应注意避免所有材料污染周围环境,材料场地必须整平或作成水泥路面,以防止材料受地面泥土或其他有害物质污染。
所有用于工程的材料进场时必须有生产厂家的产品质量合格证书(特别是钢材、水泥和沥青等材料)。
承包人对材料必须自检。
监理工程应按规定频频率进行抽检,监理工程师检验和验收的材料应是合格的。
对任何不和格材料应拒绝用于工程并及时通知承包人停止该类材料进场。
(3)钢材的等级规格必须符合设计图纸规定。
对进场的钢材,无论有无合格证明,监理工程师均应按规定频率进行抽检,其力学性能必须满足规范要求。
(4)用于工程的水泥应指令承包人按品种、等级及不同出厂日期分别堆放。
对于进场水泥,不论是否有合格证明,监理工程师都应按规定频率进行抽检,材料品质必须符合规范要求。
水泥在运输和储存期间不应受潮,存放时间不宜超过三个月。
(5)混凝土和砌筑用砂,应是级配良好、质地坚硬、颗粒接近的河砂和海砂。
监理工程师应对各类砂分批检验其级配、杂质含量及各项指标,合格材料方可用于工程。
(6)用于混凝土的集料,应采用坚硬的卵石或碎石。
进场材料应分不同产地规格分批检验堆放,同一料场每批不超过400m3应抽检一次。
(7)一般人、畜用水均可用于混凝土工程,钢筋混凝土和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结构物不能用海水拌制。
(8)用于圬工砌体的石料,其强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其外观形态应根据结构要求标准进行检查验收。
石料外观形态要求:
片石厚度不小于15㎝,且有一个较大平面;块石形状大致正方,上下面大致平行,厚度20~30㎝,宽度为厚度的1.0~1.5倍,长度为厚度的1.5~3.0倍;粗料石外形方正成六面体,厚度20~30㎝,宽度为厚度的1.0~1.5倍,长度为厚度的2.5~4.0倍;拱石要求立纹破叙,厚度不小于20㎝,高度为厚度的1.2~2.0倍;长度为厚度的2.5~4.0倍。
1.3.2排水及小型构造物预制件质量控制
排水及小型构造物预制件包括钢筋混凝土圆管和钢筋混凝土盖板及帽石、枕梁等。
(1)排水及小型构造物预制件工作流程
1预制件施工工艺流程,见图3。
2预制件监理工作流程,见图4。
(2)预制件监理工作要点
1只有经监理工程师检验合格的材料才能用于预制件施工。
2预制件的模板必须坚固、顺直,并经监理工程师认可。
3预制件浇筑工艺和混凝土配合比必须得到监理工程师的复核批准才能用于施工。
承包人在施工中如要求变动,必须取得监理工程师的同意。
4预制件的任何修补必须得到监理工程师的同意,并在有监理工程师在场的情况下进行修补。
5预制件混凝土浇筑应按规范要求制备试件,试件制备是应有监理在场。
⑥任何预制件在安装前,须经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1.3.3排水及小型构造物质量控制工作流程
(1)排水及小型构造物工作流程
①排水及小型构造物施工工艺流程,见图5。
3排水及小型构造物监理工作流程,见图6。
(2)排水及小型构造物监理工作要点
用于工程的砂石材料应符合材料质量控制规定,用于工程的混凝土、砂浆配合比应符合排水及小型构造物预制件质量控制的规定。
(1)收水支管采用D400mm钢筋砼平口管,坡度1%,管道起点覆土不小于0.7m。
(2)混凝土管材应符合国家标准“混凝土和钢筋混凝土排水管”(GB/T11836-1999)的技术要求。
(3)所有检查井井座、井盖采用高强复合材料,颜色与所处路面颜色一致,承载力≥240KN。
①、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对砂浆和混凝土进行抽检,以作为对工程质量评定的依据。
②、构造物基坑开挖到设计底标高后均应有监理工程师检验地基承载力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基底是否土质均匀和未被扰动,平面尺寸及高程是否满足设计要求,超挖部分不允许用土填补。
任何一部分不符合要求时,必须由承包人处理并经监理工程师检验合格后,才能进行基础施工。
③、排水工程土质边沟密实稳定,其底标高、沟深、沟宽和边沟外侧边坡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外观应达到外形顺直美观。
干砌片石必须镶嵌密实,任何一次均不应有松动石料。
浆砌圬工必须砂浆饱满,表面平整,各处几何尺寸均须符合设计要求。
圬工外观应达到直线段顺直,曲线段圆滑。
④、冬季施工中任何构件、任何部位,在其混凝土或砂浆未达到设计强度前不得受冻(掺外加剂的除外)
⑤、所有构造物附属工程如八字墙,洞口铺砌等均应按主体工程质量同等要求。
⑥、构造物回填质量控制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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