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采事故案例选编内容.docx
- 文档编号:8076497
- 上传时间:2023-01-28
- 格式:DOCX
- 页数:33
- 大小:49.92KB
综采事故案例选编内容.docx
《综采事故案例选编内容.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综采事故案例选编内容.docx(33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综采事故案例选编内容
一、综采设备起吊事故
综采设备的起吊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起吊前的准备工作
1、了解起吊重物的质量、几何形状和性能。
2、选择起吊工具、吊挂装置和索具,其安全系数要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并确定具体的起吊方法。
3、选择符合规定的起吊点,并对起吊地点的支护状况进行检查,起吊时要有专人负责指挥,并规定统一起吊信号。
4、检查起吊工具、索具的完好情况,确保起吊安全可靠。
二、起吊捆缚及其注意事项
5、起吊重物时,吊索捆缚应按箱上标记、设备上专用的吊装部位和技术文件的规定进行。
6、设备应捆绑稳固,找好被起吊物的重心,以防脱扣和倾倒。
起吊形状不规则物体或大型设备要采取多点起吊方法。
7、捆绑容易变形的设备时,应采取措施,防止其变形。
8、吊索的转折处与设备接触的部位,应垫以软质材料,以防设备和吊索损坏。
9、设备上滑动的部件应予以固定,以防滑动后碰撞。
10、不准用设备凸处,如手柄、接线盒等易损部位做吊装挂绳之用。
11、严禁任何人员随同吊装设备和机具升降。
12、开始起吊时,先慢慢拉紧,观察各处,确认无误后,开始起吊。
起吊过程要均匀慢拉,以防设备打滑倾斜突然落下。
起吊时要有专人指挥,专人观察顶板、起吊梁,操作人员应站在支护完好,设备、吊梁滑落波及不到的安全地点,其他人员要躲到安全地带。
13、吊装设备时,严禁任何人在设备下面及受力索具附近通行和停留,并不得将手、脚伸到可能被挤压的地方。
14、起吊设备时,应垂直起吊,如受外环境或机具的限制不得不斜向上升时,应经过周密计算,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安全,移动式起吊机具和桥式起吊机等严禁斜向提升设备。
15、设备在起吊过程中无特殊情况,不得中间停止作业,指挥人员和起吊机具的司机更不得离开岗位。
确实需中间停顿时,必须采取措施将起吊物垫实、垫牢,防止歪倒。
16、设备起吊就位后,应放置稳固,对重心高的设备应先采取防止其摇动或倾倒的措施后,方可拆除起吊机具。
17、在井下利用棚梁或液压支架做承力点起吊设备时,要对棚梁进行加固,必要时对承力件进行计算,方可进行起吊。
18、在井下利用棚梁或液压支架做承力点起吊重物时,要对绞车的负荷量、钢丝绳的承载能力、滑车的额定负荷进行校核,并对绞车基础或稳固情况及滑轮支撑点防倒措施进行全面检查,无问题时,方可起吊。
不同规格的起吊用具,在作为主要承载工具时,不能混用。
19、使用焊接链条起吊重物时,只准垂直起吊(即零度起吊),不准用双链夹角起吊,不准用麻绳、棕绳作为起吊捆缚器具使用。
20、不得使用作为支护的锚杆、锚索、金属网、刚带等作为起吊点。
寺河矿“8·2”预备队重伤事故成因及防范措施
一、事故经过
2002年8月2日早班,寺河矿预备队为检修班,当班主要任务为移风机和正常检修。
班长申香宝带领刘占青、王海东、都志彪、张本亮从事此项工作。
风机运到位后开始起吊,一台风机两个起吊点各挂一台3吨导链,同时起吊(两吊装点相距1.7m)。
13时30分,风机起吊到指定高度后,申香宝通过高凳上到悬挂的风机上,骑在风机靠工作面方向一侧,用40T大链固定风机时,另一侧的导链起吊链突然断裂,风机一头栽下,另一头猛烈撅起,将申香保挤在风机与顶板之间,造成申香宝:
腰椎I粉碎性骨折,并完全移位;腰椎1、2、3、4左侧横突骨折,明显移位;胸片右侧第4肋弓骨折。
二、事故原因
⑴申香保未按安全技术要求规定的“站在高凳或梯子上固定风机”的规定,而是骑在风机上,违章作业,另一端导链吊链断裂,风机失去平衡猛然撅起,将申香保挤住,是造成本人受伤的直接原因。
⑵跟班干部未在场指挥,刘占青、王海东等现场操作人员起吊前未认真检查起吊工具的完好情况,对申香保的违章作业行为既不制止,也不汇报,群体安全意识、互保意识差,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⑶一台2×30KW对旋风机的重量为564kg,同时用2台3吨导链起吊,总体承载能力符合规定,但导链存在薄弱环节,起吊链断裂,是造成事故发生的客观原因。
⑷预备队安全管理有漏洞,检修班一直未配备安检工,作业场所少一道安全防线,值班人员布置班前会有遗漏,安全技术措施贯彻时间仓促不详细,分工不明确,布置安全注意事项不具体,是造成事故发生的管理原因。
⑸“移风机安全技术措施”有漏洞,未明确规定起吊前如何检查提吊工具及联结装置的完好性和可靠性,是造成事故发生的又一管理原因。
三、防范措施
⑴由机电科制定全矿性的起吊设备通用操作规程,各生产单位、地面生产单位在此基础之上结合本单位设备特点进一步具体化,纳入本单位相关工种操作规程。
⑵井下生产单位每个班组必须配齐安监工。
井下其他单位、地面生产单位每个班必须明确一位安全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在生产过程中必须巡回检查,安全重点工程要坚持现场把关。
⑶班前会布置任务和安全必须具体详细,做到分工清楚,责任明确,人员具体,值班干部和班长在交接班室就要把工作布置好,避免现场再定现象。
⑷生产技术室、机电科、通风区牵头负责,对现有《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组织一次全面复查,查找漏洞,补充完善,确保规程、措施的严密性。
同时要规范各类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写格式,避免漏项。
⑸严把设备、材料、工具进货质量关,在投入使用前在现有装备技术基础上进行性能测试,确保在使用过程中安全可靠。
矿井起吊设备伤人未遂事故
一、事故经过
2004年5月14日,某队班前会上队长李某安排班长周某带领尹某、高某、郭某、杨某、吴某等人去北十一联卸注浆泵钻机、液压泵站等。
周某等人到北十一联供水孔处先将钻机和液压泵站卸车放好后,又开始准备卸注浆泵,由于注浆泵太重,怕直接卸车摔坏,班长周某安排杨某去北十一联某队施工地点借倒链吊卸,倒链借来后尹某找来钢丝编了一个绳套挂在锚杆螺丝上将倒链挂上,用来起吊注浆泵。
当将注浆泵吊离平板车约200mm时锚杆周围掉渣,这时班长周某发现后立即喊停,并喊站在注浆泵里侧扶住注浆泵的高某赶快出来,高某离开后尹某又开始拉倒链,刚拉了两个,锚杆被拉出,注浆泵向里侧砸去。
二、事故原因分析
1、用倒链起吊注浆泵时,将锚杆拉出,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当发现锚杆发生异常变化时,没有及时停止作业,是造成事故的间接原因。
三、事故责任划分
1、尹某在锚杆发生异常变化后,继续起吊注浆泵,对事故负有直接责任。
一起起重工岗位事故案例分析
一、事故经过
2003年12月15日,机电车间职工王某、张某三人在班长李某的带领下,吊装备用皮带减速机到精煤仓上皮带机机头处,准备检修时更换502减速机。
精煤仓上吊装梁距离地面40米,王某在精煤仓上操作电动葫芦按钮、李某和张某在下面负责挂绳鼻子,两人用钢丝绳头栓好减速箱两端的起吊勾,发现钩头没有防脱钩装置,两人挂好后示意起吊。
王某启动电动葫芦上升按钮,先进行试吊,运行正常后正常起升。
当减速机起升到十四、五米后,钢丝绳有点打绞,李某对张某说:
“去领50米棕绳,落下重新留绳”。
张某说:
没事,试试看再说“。
当起升到20多米高度时。
减速机被仓壁层沿抵住,上下都不好控制,李某让试着把减速机松到地面,重新吊装,松时减速机被仓壁沿一碰,钢丝绳松脱,减速机从20米的高空坠落了下来,松脱的钢丝绳把张某砸伤,设备损毁。
二、事故原因
(一)直接原因
李某在吊装过程中,不按操作规程作业,使用不完好的设备,违章作业造成高空坠物、伤人,是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二)主要原因
1.李谋等三人安全意识淡薄,对工作责任心不够。
是造成这次事故的主要原因。
2.吊装方案不严密、现场组织不力。
在吊装工程中,存在较大的随意性,没有听从李谋的统一指挥,没有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和组织协调。
3.对现场缺乏统一严格的管理,没有安监人员或车间负责人在现场安全监督也是事故的重要原因
(三)间接原因
1.三名职工对工作责任心差,工作中对没有脱钩防护的设备隐患不处理,为图省事对吊装作业安全马虎大意,思想不重视。
2.工区对职工安全管理、安全教育、措施贯彻学习力度不够,职工安全意识薄弱,自保、互保意识差,图省事,轻安全。
三、经验教训
1.本单位要立即开展“责任在我心中”讨论活动,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提高职工安全责任心,规范职工作业行为,切实将此项工作抓到根上,落到实处,从根本上提高职工对安全的认识和对隐患的判断和防范能力。
2.各单位要认真组织职工讨论此次事故的原因和危害,迅速开展“反事故、反三违、反四乎三惯、反麻痹、反松懈”活动,举一反三,深刻反思,开展好警示教育。
各单位要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现场安全管理力度,并加强特殊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管理。
3.各级管理人员要接受教训,制定严细的工作标准,在今后的工作中要以身作则,靠前指挥,坚决杜绝此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矿井和选煤厂的安全生产。
新查庄公司“11.20”事故案例
一、事故经过
2009年11月20日20:
30,新查庄公司运转工区7名职工在32907综采工作面上出口超前支护外5米处,用手拉葫芦固定于铁棚棚梁上,吊装工作面撤出的综采支架。
在支架后端吊起,起吊支架前端时,支撑铁棚因受力不均匀发生扭棚,3架铁棚被拉倒,支架前端的支撑铁棚棚腿砸中刘运强头部,造成重伤。
二、事故原因
1、施工前没有认真检查起吊点的铁棚棚头加固是否牢固,盲目蛮干,导致拉歪铁棚,是发生事故的直接原因。
2、当发现铁棚发生异常变化时,没有及时停止作业,是造成事故的间接原因。
三、防范措施
1、由职能科室制定全矿性的起吊设备通用操作规程,各生产单位、地面生产单位在此基础之上结合本单位设备特点进一步具体化,纳入本单位相关工种操作规程。
2、井下生产单位每个班组必须配齐安检员。
井下其他单位、地面生产单位每个班必须明确一位安全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在生产过程中必须巡回检查,安全重点工程要坚持现场把关。
3、班前会布置任务和安全必须具体详细,做到分工清楚,责任明确,人员具体,值班干部和班长在交接班室就要把工作布置好,避免现场再定现象。
二、综采设备运输事故
综采运输的安全措施
1.为确保装车质量,设备重心要与平板车中心相重合,超长、超宽设备必须考虑井下巷道断面,拐弯处的曲率半径,确认能顺利通过后,捆绑牢固并经专人验收合格方可入井。
2.凡在绞车提升和下放的巷道中,电信号必须声音清晰、灵敏可靠,绞车司机必须持证上岗,每班必须对小绞车、钢丝绳、插销及轨道等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必须先处理,后开车。
3.井下所有搬运绞车必须按规定固定可靠,钢丝绳必须经验算后按规定选用,并设专人检查维护。
4.运输时设专人指挥,专人发信号,严格按规程操作。
5.运输过程中,运行绞车提升范围内除跟车人员外严禁有人行走或站立。
跟车人员距离车辆后方5m之外。
严禁趴车、蹬车,提升下放过程中,巷道的斜下方严禁有人作业或停留。
信号工、绞车司机必须有熟练工担任,并持证上岗。
6.绞车必须慢速牵引,严禁突然起动或停车。
7.电机车与支架车用钢管和钢丝绳制作的连杆进行钢性连接,以防支架车碰撞电机车。
电机车下坡运输时,不得带闸。
8.保证运输线路畅通,运输设备经过的巷道,必须有专人检查,维护。
9.入井运输前,副井绞车必须进行全面的检查维修,且动力制动,灵敏可靠,绞车下放速度不大于2.0m/s,绞车必须由在本岗工作三年以上且经验丰富的司机操作。
10.切眼下放支架时,主副绞车必须同时运行,下放过程中,安装地点的斜下方5m处的支架内和切眼上口处必须设专人警戒,严禁人员进入切眼运输道,以防断绳跑车伤人。
11.两巷运送大件时,必须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制度。
12.每一摘挂钩点必须先阻车,后进行摘钩。
13.绞车提升时电信号必须准确可靠,否则不准提升,严禁用晃灯、喊话等方式传递信号。
绞车基础不牢固拉翻伤人事故
一、事故经过:
1993年4月3日,XX矿综采队在联络巷上山提运综采支架及材料共11车,当提运第5勾,车提至上变坡点3米处时,绞车突然向前拉翻跑出,将司机李XX甩出并砸伤,经抢救无效死亡。
二、事故原因:
1、绞车底盘与基础固定螺丝不上帽,造成绞车拉翻伤人,是事故的直接原因。
2、综采队队长安排不了解该绞车结构、不懂安装绞车技术的工人去凑乎安绞车,是造成事故的又一原因。
三、防范措施:
1、针对此次事故,要加大对所有机电设备的排查维护,对存在的隐患要积极整改,确保设备正常运转。
2、加强广大干部职工的责任心、事业心教育,强化内部管理,将安全生产落实在现场,落实在实处。
3、进一步加强对职工的教育和培训,强化岗位练兵,切实提高职工的操作水平和自主保安意识。
关于神华集团乌海煤焦化有限责任公司
利民煤矿“6.19”运输事故
2008年6月19日14时45分,神华集团乌海煤焦化有限责任公司利民煤矿综采队早班回撤组,在回撤09111工作面液压支架的过程中,先用22kw回柱绞车将支架拉运到回风巷(离后出口18米处)平台上,然后改用JD-25调度绞车拉架装车时,支架从平板车上滑脱倾倒,将在场的两名支架工挤到巷帮,造成两名工人头部受伤,矿方立即将受伤人员组织送往医院经抢救无效于当日15时30分死亡。
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未按规定时限(1小时内)向有关部门汇报,而是于次日上午9时30分电话向乌海煤矿安全监察分局进行了汇报。
乌海煤监分局接到事故报告后,分局主要领导及相关人员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并会同相关部门成立了事故调查组,及时展开了事故调查工作,经初步分析,事故主要原因是在使用22kw回柱绞车拉架过程中改用JD-25调度绞车拉架装车,导致支架从平板车上滑脱倾倒而发生事故。
事故表明,煤矿仍然存在干部违章指挥、工人违章作业的现象。
同时也反映出职工安全自保互保意识差、职工安全培训工作不扎实以及煤矿企业主要管理人员对事故的报告程序不清、法律意识不强等问题。
为了认真吸取事故教训,防止事故发生,现就有关问题提出以下要求:
一、各煤矿企业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监管制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人人有责任的安全监管体系,杜绝“三违”现象的发生。
二、进一步强化职工的安全培训工作,特别是特殊工种的安全培训工作,不仅要培训持证,关键是要具备娴熟的岗位操作技能,以适应新设备、新工艺、特殊工作环境的要求。
对此,要求各煤矿企业抓好全员培训工作,采取诸如现场师带徒、定期脱产学习、安全知识竞赛、安全技能比武等多种培训方式,不断提高职工的安全技能水平和安全防范意识。
三、加大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力度,强化现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要根据不断变化的作业现场实际情况,规定现场每个工人的安全监管区域、任务以及联保互保范围,特别要强化现场指挥人员的责任,尽快形成科学合理、安全高效的现场安全管理体系。
建新煤矿“8.14”运输事故
2008年8月14日6时50分,丰城矿务局建新煤矿1015综采工作拆卸24#液压支架(BY240-17/35)时,发生一起运输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24万余元。
一、矿井概况
丰城矿务局建新煤矿(以下简称建新煤矿),隶属于江西省煤炭企业集团公司,为国家大二型企业,证照齐全。
设计能力为每年30万吨,核定生产能力为81万吨/年。
二、事故的原因
(一)事故直接原因
钟小来在拆卸液压支架时,违章从木垛与支架之间走向支架平车下方,头部被24#液压支架顶梁挤压在中榴单体液压支柱的三用阀上,致严重脑外伤死亡。
(二)事故间接原因
1、现场安全管理混乱,工作面起重作业撤人警戒不到位。
2、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职工违章作业。
3、安全教育不到位,思想麻痹,自主保安意识差。
三、事故的性质
经调查认定,该事故是一起工人违章作业造成的责任事故。
四、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
1.钟小来,男,建新煤矿综采支架工。
自主保安意识差,拆卸液压支架时,违章从木垛与支架之间走向支架平车下方,头部被摆动的24#液压支架顶梁挤压在中榴单体液压支柱的三用阀上,致严重脑外伤死亡,对事故负直接责任。
因其在事故中已经死亡,不予追究。
2.易长瑞,男,建新煤矿综采区班长,当班运输组负责人。
工作面起重作业时,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未在现场把关,对事故负主要责任。
3.黄春华,男,建新煤矿综采区班长,当班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工作面起重作业时撤人警戒不到位,对工人违章行为未及时制止,对事故负主要责任。
4.谢越华,男,建新煤矿综采区跟班副区长,现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工作面起重作业时撤人警戒不到位,对工人违章行为未及时制止,对事故负主要责任。
5.蔡佳洪,男,建新煤矿综采区副区长,负责建新煤矿综采区全面行政工作,是综采工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安全管理不到位,职工安全教育不力,对事故负主要领导责任。
6.黄认知,男,建新煤矿机电科副科长,代表煤矿在1015综采接替工作面跟班,工作面起重作业时撤人警戒不到位,对工人违章行为未及时制止,对事故负主要领导责任。
7.张志强,男,中共党员,建新煤矿副总工程师,1015综采接替总指挥,分管1015综采接替工作。
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安全管理不到位,对事故负领导责任。
8.丰城矿务局建新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现场安全管理混乱,职工的安全思想教育、培训不到位,职工违章作业,于2008年8月14日发生一起死亡1人的安全事故。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之规定,给予建新煤矿罚款19万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
违章跨越刮板输送机受伤事故案例
一、事故经过:
2008年8月15日,XX煤矿综采队XX工作面夜班,工作面正常生产,采煤机在机头向机尾行驶,端头支护工张XX从工作面轨中巷到工作面找高压管子,因刮板输送机距机尾间隙较小,张XX直接从刮板输送机上跨越,就在张XX把脚踏在输送机上时,他没有注意到机尾的刮板已经出槽,随即被出槽的刮板刮倒,接着被带着向机头走。
支架操作工钱XX及时向煤机司机发出停机信号,待张XX被救出时已经奄奄一息。
跟班副队长迅速组织人员抢救,经送医院抢救虽然张XX保住了一条命,却造成下肢截瘫的重伤事故。
二、事故原因:
1、支护工张XX,违章在刮板输送机运行时直接跨越输送机,是造成此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2、综采队在工作面机尾侧没有按照规程的设计在机尾设置人行过桥,致使张XX在跨越刮板输送机时被刮倒,负有管理的责任。
也是此起事故的主要责任。
三、防范措施:
1、工作面端头安全出口的行人宽度及高度必须符合规程及措施要求,当工作面没有行人出口时,必须加设行人过桥或采取其它措施保证出口畅通。
在没有行人过桥的地点通过运输设备时必须坚持停机行人制度,严禁人员跨越运行中的运输设备。
2、加强设备的检修与维护管理,及时更换面溜刮板及溜槽,防止面溜飘链。
移溜时,要严格按照两种要求,顺直溜子,杜绝操作不当造成面溜出链等事故。
3、立即对全体职工进行岗位操作技能培训,奖优罚劣,不合格者停班学习,狠抓落实,从根本上提高职工对隐患的防范能力。
4、组织职工重新学习“三大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并结合此次事故教训,深刻反思,开展好警示教育。
5、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关键工序和重点隐患的双重预警,并加强特殊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
丰城曲江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8.11”运输事故处理
2010年8月11日15时33分,丰城曲江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曲江公司)综采队在105综采工作面搬运刮板运输机尾部减速机的过程中,发生一起运输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32.6万元。
一、矿井概况
丰城曲江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为安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位于丰城市曲江镇境内。
始建于1997年,2003年5月基本建成投产。
设计生产能力为90万吨/年,2006年核定生产能力为81万t/a。
二、事故原因及性质
(一)直接原因
减速机搬运到37#支架起吊至采煤机电缆槽位置时,在未解开减速机和刮板运输机之间连接链条的情况下开动刮板运输机,将起吊减速机的2个3吨手拉葫芦的链条全部拉断,减速机紧跟着滚落到刮板运输机的槽板里,减速机外露的主轴将站在减速机下方靠煤墙处的朱国峰大腿和下身划伤并致其死亡。
(二)间接原因
(1)在未解开减速机和刮板运输机之间连接链条的情况下,盲目指挥开动刮板运输机。
(2)司机开动刮板运输机之前,未用载波电话或开停信号等方式通知有关人员撤离到安全地点。
(3)对工人转岗未进行专业培训。
(4)作业人员交接班时工作面超员;工作安排随意,无安全保障措施;有关职能部门监管不到位。
(三)事故性质
经事故调查组调查认定,该事故是一起搬运机电设备时盲目指挥而造成的责任事故。
三、对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决定
1.陈大伟,曲江公司综采队副队长,负责早班跟班,现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当减速机起吊至接近采煤机电缆槽的位置时,在未确定解开减速机和刮板运输机之间连接链条的情况下,盲目指挥开动刮板运输机,导致事故发生。
2.曾小平,曲江公司综采队分管机电的副队长,在未用载波电话或开停信号等方式通知工作面工作人员撤离到安全地点的情况下,直接开启刮板运输机对事故负重要责任。
。
3.俞如武,曲江公司综采队副队长,负责中班跟班。
对当班作业人员安全管理不到位,对事故负有重要责任。
4.徐方俊,曲江公司综采队队长,区队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事故当天值班,未参加进班会,履行职责不到位,区队劳动组织安排不合理,早班、中班作业人员在交接班时造成工作面超员,对事故负有主要领导责任。
5.熊新荣,曲江公司综采队党支部书记,负责职工安全思想教育。
未认真核实综采队劳动用工情况,对职工转岗未进行安全思想教育和专业培训,对事故负有重要领导责任。
6.曲江公司安全管理不到位,区队劳动组织不合理,105工作面在交接班时造成工作面超员,工作安排随意,无安全保障措施,于2010年8月11日发生一起死亡1人的生产安全事故,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之规定,决定给予罚款19万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
三、综采设备顶板事故
综采安装安全措施
1.支架安装:
(1)端头架解体入井安装,先装副架后装主架.在端头架安装过程中,要设专人指挥,装顶梁时必须采用四台5吨的倒链和单体柱及绞车起吊配合安装,起吊前必须并排支设好两架“一梁二柱”11#π型钢(或11#矿工钢)棚,并对该起吊设施进行认真检查,不可靠不得起吊。
(2)支架在卸车调向过程中,必须有专人在斜上方安全地点观察顶板和煤帮,随时敲邦问顶。
(3)支架调向时,调向绞车钢丝绳道必须畅通,严防挂溜子或挂支柱。
(4).若切眼,顶板破碎时。
要架设密柱或横山抬棚加强支护。
(5)严禁使用失效支柱。
2.采煤机安装:
(1).安装机窝必须按要求支护,每次起吊设备前,必须有专人对起吊用棚梁进行认真检查,发现支柱卸载必须及时补液或更换,以防倒棚。
(2).左行走部牵引泵箱装好后,要用40T链环将其与溜子连接,以防下滑。
3.其他设备安装:
(1)安装运输设备时,底板杂物必须清理干净。
(2)电气设备安装时,必须由专职的电工作业,设备接线工艺应符合<<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中的有关规定。
(3)严禁出现电气设备失爆。
(4)机巷皮带安装前,必须将底板凹凸处进行处理,减缓坡度。
四.单机及联合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事故 案例 选编 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