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F江口水域船舶航行指南 第四六七章.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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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F江口水域船舶航行指南第四六七章
第四章大濠水道定线制及附近水域航行指南
大濠水道东南端与担杆水道相连接,水道北端与伶仃水道相连接。
该水道附近水域的榕树头航道南端与桂山引航锚地相连,北端与大濠水道交汇于马友石灯船水域,与伶仃水道相连接。
大濠水道位于大屿山以西,桂山岛以北,内伶仃岛以南水域,是船舶经伶仃航道的主要航路,该水道实施分道通航制。
大濠水道分道通航制是珠江口船舶定线制的重要组成部分,该分道通航制充分考虑原有的习惯航路,并与香港大屿山快速船通航分道相衔接,共同构成该水域的定线制,规范该水域的交通流,保障船舶航行安全。
第一节通航概况
一、概况
大濠水道是进出广州港、珠江三角洲港口群的黄金水道,该水道附近水域有多少条水道交汇,包括枕箱水道、大濠水道东南段、大濠水道北段青洲快速航道
榕树头航道。
进出香港维多利亚港、广州港、深圳港、珠海九州港及珠江三角洲虎门港、中山港等众多港口的船舶流经上述各条水道在此交汇,特别是来往于香港与澳门、珠海九州、江门、鹤山、开平之间的高速客船也交汇于此水域,使该水域的交通流显得更为复杂,各不同的来船都会构成船舶交叉相遇局面,存在着严重的船舶碰撞隐患。
大濠水道分道通航制衔接香港大屿山快速船通航分道,与香港大屿山快速船分道通航制共同构成了该水域的船舶定线制。
二、通航环境
(一)航道状况
1、大濠水道
大濠水道位于大屿山以西,桂山岛以北,内伶仃岛以南水域,是船舶进入珠江口内各港口主要航路。
该水道可航水域较窄,最窄处仅为1.8海里,潮流流速较急,最快达3节以上。
2榕树头航道
榕树头航道为天然航道,位于隘洲列岛、桂山岛、中心洲、牛头岛与竹洲、三牙排、赤滩之间,水道宽阔,水深10~25米,泥底。
航道上主要碍航物为动头石,三牙排、四尺岩等礁石。
船只在竹洲转向后,不驶入三牙排灯桩的红光范围内,即可避开上述礁石。
(二)助航设施
1.定线制专用标:
定线制第三警戒区中心附近(概位:
22°10'59.8"N,113°49'36.0"E)设置航路1号灯船,第五分隔带北侧端部(概位:
22°13'54.0"N,113°49'00.0"E)设置航路2号灯标。
2.主要助航标志:
马友石灯船、大鸦洲灯桩、分流角灯桩、三牙排灯桩。
3.VTS:
广州VTS系统在桂山岛等岛屿的屏蔽减少了风、浪
流的影响,有利于船舶锚泊安全,目前在该水域设置的锚地主要有:
1.18GS(原编号K9)桂山引航锚地。
2.13ZH(原编号K7)珠江口大型船舶引航、防台锚地。
3.17GS(原编号K8)桂山装卸作业第一区、桂山装卸作业第二区。
4.12TZ(原编号K11)珠海头洲候潮、过驳锚地。
5.23KY、22DY、21DY(原编号Y1、Y2、Y3)大屿山锚地。
三、交通流(见大濠水道交通图)
大濠水道附近水域有5条船舶习惯航路交汇:
1.大濠水道东南断。
来往于秦皇岛、天津、大连、上海、江浙、福建和粤东的国内航线船舶,经担杆水道、大濠水道驶往广州或珠江三角洲其它港口,流量达200艘次/天。
2.枕箱水道。
来往珠江口西南方向的国内航线船舶和桂山引航锚地、珠江口大型船舶引航锚地的国际航线船舶,经蜘洲列岛与枕箱岛间的水道(枕箱水道)和大濠水道进出广州或珠江三角洲其它港口,流量约100艘次/天。
3.香港澳门快速船航道东段。
来往于香港、澳门间的高速客船和货船,从大屿山快速客船通航分道,穿越大濠水道、榕树头水道进入青洲水道快速船通航分道。
船舶流量约270艘次/天,其中高速客船航班达220艘次/天,节假日达240艘次/天。
4.香港澳门快速船航道西段。
来往于香港澳门间的高速客船和货船,从青洲水道快速船通航分道穿越榕树头水道、大濠水道进入大屿山快速客船通航分道。
船艄流量与“香港澳门快速船航道东段”基本相同。
5.大濠水道北段。
“大濠水道东南段”与“枕箱水道”的交通流汇于大濠水道北段进出广州或珠江三角洲其它港口,船艄流量约300艘次/天。
第二节大濠水道分道通航制
大濠水道分道通航制(见大濠水道定线制示意图)由4条分隔带、8条通航分道及1外警戒区组成。
在大濠水道警戒区中心点附近位置设置一艘灯船[概位:
22°10′59.8″N,113°49′36.0″E,红色柱型、设雷达应答器、莫(A)6秒,白光],不仅起定位、导航作用,也发挥安全岛的功效,进入警戒区内船舶将灯船置左舷通过,此外,还在第五分隔带与大濠水道交汇处(22°13′54.0″N,113°49′00.0″E)设置一个专用航标(红白竖条相间球型望板、装雷达反射器、3米标、等明暗4秒、白光)。
该分道通航制在警戒区中心位置设立灯船,作为“安全岛”,要求船舶在警戒区内航行时,将灯船置于本船的左舷通过,规范船舶在警戒区的对遇和交叉相遇行为,有效避免船舶碰撞事故发生。
由于该分道通航制衔接了香港大屿山快速船分道通航制,与香港水域船舶定线制融为一体,形成了该水域的交通管制区。
一、分隔带
设在下列地理位置的边线范围内,分隔带宽度为200米。
(一)第三分隔带
22°06′21.3″N/113°50′49.9″E;22°06′21.3″N/113°50′56.9″E;22°08′21″N/113°50′56.9″E;22°08′19.2″N/113°50′49.9″E;22°09′53.7″N/113°50′10.4″E;22°09′51.5″N/113°50′03.7″E;
(二)第四分隔带
22°08′27.5″N/113°53′28″E;22°08′32.8″N/113°53′32.1″E;22°10′24.8″N/113°50′46.5″E;22°10′19.2″N/113°50′43″E;
(三)第五分隔带
22°11′56.5″N/113°49′24.4″E;22°11′58″N/113°49′31″E;22°13′58″N/113°49′03.8″E;22°13′57″N/113°48′57″E;
(四)第六分隔带
22°11′28″N/113°47′51.6″E;22°11′34.4″N/113°47′52.9″E;22°11′27.7″N/113°48′44.2″E;22°11′21.6″N/113°48′40.6″E。
二、通航分道
分隔带两侧各600米的水域为通航分道。
(一)第三分隔带东侧分道定为北行通航分道,船舶主流向为360°及335°(真方向);西侧分道定为南行通航分道,船舶主流向为180°及155°(真方向)。
(二)第四分隔带北侧分道定为西行通航分道,船舶主流向为306°(真方向);南侧分道定为东行通航分道,船舶主流向为126°(真方向)。
(三)第五分隔带东侧分道定为北行通航分道,船舶主流向为348°(真方向);西侧分道定为南行通航分道,船舶主流向为168°(真方向)。
(四)第六分隔带两侧通航分道为香港——澳门高速客船通道,东向098°,西向278°(真方向)。
三、警戒区
第三警戒区设在22°10′54″N,113°49′44″E的地理位置为中心,半径为2000米的水域内。
第三节大濠分道能知制报告线
船舶使用大濠水道定线制水域,应遵守《珠江口水域船舶报告制(试行)》的规定,通过报告门线时(见珠江口水域船舶报告线示意图),应向广州船舶交通管理中心(广州VTS)报告。
报告内容:
船名、呼号或船台认别和船旗;驶离报告制水域内的港口时,应报告其船名、船位、驶离时间及目的港。
广州VTS中心的VHF工作频道为09频道、21频道、01频道、64频道,其中09频道为船舶守听和呼叫频道。
大濠分道通航制设置东南、西及北三条报告门线:
(一)北报告线
22°20′00″N/113°40′00″E与22°20′00″N/113°52′08.8″E两点边线;
(二)西报告线
22°20′00″N/113°40′00″E与22°00′16″N/113°40′00″E两点边线;
(三)东南报告线
以桂山引航锚地中心点(22°07′54″N/113°46′50″E)为圆心,半径10海里,从担杆水道(22°08′54.5″N/113°57′30″E)至东澳岛西南方附近水域(22°00′16″N/113°40′00″E)的圆弧线。
第四节大濠水道定线制航行要领
大濠水道及附近潮流流速较急,最快达3节以上,且船舶交通流向复杂,船舶航行时应遵守分道通航制等有关航行规定,掌握该水流、交通流特点,注意了望,谨慎驾驶,主动避让。
大濠水道定线制由第三、四、五、六分隔带及其两侧通航分道和第三警戒区组成,并与香港澳门快速船航道东段分道通航段衔接。
船舶使用大濠水道通航分道时,应尽量在通航分道的端部驶进或驶出,并与通航分道的船舶总流向形成尽可能小的角度。
第三警戒区是大濠水道附近各条航线的交汇处,来往船舶众多,航行环境较为复杂。
在第三警戒区的中心位置设有灯船,船舶在警戒区内航行时,尽量将灯船置于本船左舷通过。
一、从大濠水道通航分道东南段方向进入
(一)经担杆水道的西行船舶,进入大濠水道东南段的第四分隔带北侧通航分道,航向306°,转向进入前可把大鸦洲灯桩为参照,同时应注意从第四分隔带南侧出口东行的船舶。
船舶进入第三警戒区时,将航路1号灯船置于左舷,靠警戒区右侧半圆航行进入第五分隔带东侧通航分道,航向348°再经大濠水道北段驶往广州或珠江三角洲其他港口,通过第五分隔带北侧端部时,应将航路2号灯浮置于左舷。
在第三警戒区航行时,应注意从第三分隔带东侧通航分道进口的船舶,以及经第六分隔带、大屿山快速船分道两侧通航分道穿越第三警戒区的高速客船。
(二)经担杆水道通航分道进入珠江口内各港的外国籍船舶和其它需要引航的船舶从蜘洲列岛东面水域驶往引航锚地:
一是建议二万吨以下或吃水9米以下船舶驶往18GS(原编号K9)桂山引航锚地等待引航进港;二是建议二万吨以上或吃水9米以上船舶驶往13ZH(原编号K7)珠江口大型船舶引航防台锚地等待引航进港。
二、从枕箱水道通航分段方向进入
(一)从珠江口西、南方向驶入广州或珠江三角洲其它港口的船舶在枕箱岛东南进入第三分隔带东侧通航分道,航向360°过桂山岛东角后转向335°
进入第三警戒区时,将航路1号灯船置于左舷,靠警戒区右侧半圆航行进入第五分隔带东侧通航分道,航向348°,再经大濠水道北段驶往广州或珠江三角洲其它港口。
在第三警戒区内航行时,应注意从第五分隔带西侧通航分道经大濠水道出口的船舶和从第四分隔带北侧通航分道进口的船舶,以及从第六分隔带、大屿山快速船分道两侧通航分道穿越第三警戒区的高速客船。
(二)从13ZH(原编号K7)珠江口大型船舶引航防台锚地或18GS(原编号K9)桂山引航锚地进广州或珠江三角洲其它港口的船舶采用上述相同方法进入第三分隔带东侧通航分道、第三警戒区及第五分隔带东侧通航分道。
三、从大濠水道通航分道北段方向进入
(一)从马友石灯船驶往担杆水道方向的船舶,在大濠水道北段进入第五分隔带西侧通航分道,航向168°,至第三警戒区时,将航路1号灯船置于左舷,沿警戒区以逆时针方向进入第四分隔带南侧通航分道,航向126°,往担杆水道。
在第三警戒区航行时,应注意从第三分隔带东侧通航分道经警戒区驶往广州或珠江三角洲其它港口的船舶,以及从第六分隔带、大屿山快速船分道两侧通航分道穿越第三警戒区的高速客船。
(二)从马友石灯船经枕箱水道往西南方向的船舶,在大濠水道北段进入第五分隔带西侧通航分道,航向168°,至第三警戒区时,将航路1号灯船置于左舷,沿警戒区右侧半圆逆时针方向进入第三分隔带西侧通航分道,航向155°,在相应的通航分道内顺着该分道的船舶总流向行驶,在桂山岛东部转航向180°驶往西南方向。
在第三警戒区航行时,应注意从第六分隔带、大屿山快速船分道两侧通航分道穿越第三警戒区的高速客船。
(三)外国籍船舶和其他引航的船舶采用上述相同方法往18GS(原编号K9)桂山引航锚地或13ZH(原编号K7)珠江口大型船舶引航防台锚地。
四、从香港澳门快速船航道东段方向进入
从香港澳门方向的高速客船从分流角附近水域进入第三警戒区,将航路1号灯船置于本船左舷通过,经第六分隔带北侧通航分道,航向278°,穿越榕树头航道(桂山航道)进入青洲快速船分隔航道。
高速客船在航经第三警戒区时,应注意来往于第三、四、五分隔带通航分道的船舶。
五、从香港澳门快速船航道西段方向进入
从澳门驶往香港方向的高速船穿越榕树头航道(桂山航道)由第六分隔带南侧通航分道,航向098°经第三警戒区进入大屿山快速船通航分道。
往返港澳(含香港往返珠海、江门)的高速客船进入第三警戒区时应谨慎驾驶,加强了望,不得妨碍进出第三警戒区其它船舶的正常航行。
六、沿岸通航带
在大濠水道定线制附近水域航行的船舶尽可能在通航分道内航行。
长度小于20米的船舶、帆船和从事捕鱼的船舶可使用沿岸通航带航行;其他船舶为避免紧迫危险时,可使用沿岸通航带。
使用沿岸通航带船舶穿越第三警戒区时,应谨慎驾驶,加强了望,做好避让措施。
七、分隔带
除穿越船或驶进、驶出通航分道的船舶或在紧急情况下避免紧迫危险外,船舶通常不应进入分隔带。
八、大濠水道定线制附近水域船舶航行要求
(一)穿越船
大濠水道定线制附近航行的船舶应尽可能避免穿越通航分道,以免造成碰撞事故。
但如不得不穿越时:
一是应尽可能与通航分道段内的船舶总流向成直角穿越,缩短穿越时间,便于他船辨别动向;二是穿越时要注意总流向的船舶动态。
能见度不良时应避免穿越通航分道。
(二)渔船
渔船在通航分道及端部和警戒区内不能从事捕鱼作业。
在分隔带内进行捕鱼作业,在分隔带内从事捕鱼作业的渔船,不应妨碍按通航分道行驶的任何船舶的航行。
(三)锚泊船
船舶应尽可能避免在分道通航制区域内或其端部附近水域锚泊,在应急抛锚时,应采取有效措施,避免碰撞事故的发生。
(四)附近航行船舶
不使用通航分道的船舶,应尽可能远离该区域。
船舶在通航分道端部附近区域行驶时,应谨慎驾驶。
帆船或长度小于20米的船舶,不应妨碍按通航分道行驶的机动船的安全通行。
(五)使用榕树头航道的船舶
从18GS(原编号K9)桂山引航锚地驶往广州港或珠江三角洲其它港口的船舶,起锚后首对石龙角灯桩以西,航近石龙角时转直航向350°~355°,保持与石龙角的距离在0.45~0.50海里之间,航至榕树头正横或目视鸡翼角灯桩从榕树头北端走出时转直航向015°驶向马友石灯船东侧,在马友石灯船东侧转向进入内伶仃航道。
出港船舶沿相反方向至桂山引航锚地锚泊。
船舶起锚后应注意经榕树头航道出口的船舶,及早与出口船取得联系,确定双方各应采取的避让行动。
航行至榕树头转向015°前,应注意从沿大濠水道分道通航制第六分隔带南北侧航行来往于香港、澳门和珠海方向的船舶,控制好船速以便能采取有效的避让措施。
航行至22DY、21DY(原编号Y2、Y3)锚地西侧时,应尽是远离过驳的船舶。
航行过22DY(原编号Y2)锚地后,应注意经铜鼓水道出口南行、西行的船舶流,注意避让。
航行近马友石灯桩时,由于该处伶仃航道、榕树头水道、大濠水道北段交汇处,来往船舶众多,船舶在此航行应特别谨慎,既要注意从伶仃水道往榕树头航道、大濠水道的出口船舶,也要注意从大濠水道来的进口船与本船交汇。
(六)在22DY、21DY锚地过驳作业的船舶
经批准在22DY、21DY(原编号Y2、Y3)锚地进行过驳作业的大型船舶应在13ZH(原编号K7)珠江口大型船舶引航防台锚地等待引航,经枕箱水道、第三警戒区驶入过驳锚地,不能穿越大濠水道通航分道北段,在警戒区内航行时,应注意警戒区内航行的船舶,特别是来往于香港澳门之间的快速船。
在锚听时,要定准位置,调节好锚链,使船舶尽是远离通航分道。
受载船舶尽是不使用大濠水道通航分道北段进出锚地,可从锚地西、北面进出。
在穿越榕树头水道时,要注意避让在榕树头水道航行的船舶。
候载船舶应停泊在榕树头水道的西侧,并尽是远离该水道。
第六章交通管制区航行指南
交通管制区是广东海事局为了改善珠江口河海交汇的主航道附近水域的航行秩序,于2001年划定的。
管制区内所采取的管制措施借鉴了海上定线制的理念,在充分考虑原有船舶习惯航法的基础上,克服客观条件的限制,尽量做到大小船舶分道通航,达到简化交通流、降低船舶碰撞几率的目的。
为落实有关管制措施,广东海事局制定了《珠江口水域船舶安全航行规定(试行)》,于2002年3月1日起实施。
交通管制区南接伶仃航道北航段,北接新沙航道、赤沙航道,即在22°36′05.4″N,113°42′24.1″E与22°36′08.1″N,113°42′33″E联线至23°01′00″N纬度之间的珠江主干线水域。
交通管制区厄珠江干流出海要冲,区内口门众多,航道弯曲狭长,沿岸码头林立,锚地船舶作业频繁。
管制区内,主航道船舶,进出东、西两侧口门的小型船舶以及进出码头、锚地的船舶形成特别复杂的交通流。
在管制区内航行的所有船舶应均谨慎驾驶,严格遵守《珠江口水域船舶安全航行规定(试行)》。
第一节交通管制区概况
交通管制区除主航道外,还设置一条小船推荐航路、两个小船横越区和四个警戒区。
一、主航道
交通管制区的主航道有伶仃航道北航段、川鼻航道、大虎航道、坭洲航道、莲花由山东航道、莲花山西航道。
川鼻航道、大虎航道、莲花山西航道主要是自然水深航道,伶仃航道、莲花由山东航道和坭洲航道是人工开挖航道,莲花山西航道是作为莲花由山东航道的一个辅助航道。
主航道的维护水深是11.5米,底宽是160米,可供2万吨级以上船舶双向行驶;2万~3.5万吨级船舶不能在伶仃航道37#~47#灯浮航段、坭洲航道、莲花山东航道双向行驶。
主航道允许2万~3.5万吨级与2千~1万吨级或单船宽度不超过27.2米,两船宽度之和不超过42米船舶双向行驶。
莲花山西航道仅限2万吨级或吃水米8米以下的船舶航行。
二、小船推荐航路
小船推荐航路南端与矾石水道相接,北端与第七警戒区南界线(23°01′N纬度线)连接。
小船推荐航路水深为3.5~6米不等,满足吃水3米以下船舶航行。
川鼻航道、大虎航道附近的小船推荐航路右边靠岸一侧设有9个蓝光灯浮,界定沿岸浅滩;莲花山水道的小船推荐航路没有设置灯标。
三、小船横越区
管制区内设置1号、2号横越区,主要供管制区内各河口的船舶东西航行时横越。
(一)横越区的位置和航标设置
1号横越区的范围:
52#灯浮(22°45′42.4″N纬度线)至沙角电厂B码头对开水域(22°44′00″N纬度线),宽度约为2海里的水域。
横越区南界线设置1#、2#横越标:
1#横越标位置:
22°58′05.8″N113°32′22.0″E;
2#横越标位置:
22°57′57.0″N113°33′54.0″E。
横越区北界线设置4#、5#、6#横越标:
4#横越标位置:
22°58′05.8″N113°32′22.0″E;
5#横越标位置:
22°57′57.0″N113°32′02.0″E;
6#横越标位置:
22°57′53.0″N113°31′55.0″E.
2号横越萄范围:
59#灯浮(22°51′33.0″N,113°33′39.0″E)至莲花山东航道6#灯浮(22°58′07.1″N,113°32′24.5″E)与莲花山西航道连排孤立危险物标(22°57′51″N,113°31′49″E)连线,宽度为6.5海里的水域。
横越区南界线设置1#、2#横越标:
1#横越标位置:
22°44′08.4″N113°39′51.0″E;
2#横越标位置:
22°44′00.0″N113°39′39.0″E.
横越区北界线设置3#、4#横越标:
3#横越标位置:
22°45′48.0″N113°38′36.0″E;
4#横越标位置:
22°45′40.0″N113°38′13.0″E.
以上9座横越灯浮标无为黄色柱形、顶标为黄色“X”形,标体明显处漆“黑白相间横条”图形标记,灯质为莫(Z)黄12秒。
(二)横越区基本航行要领
横越区内,主航道航行船舶应谨慎驾驶,加强了望,使用安全航速,禁止主航道的船舶在横越区内追越。
在管制区内,小船横越主航道时,须在横越区内横越。
在横越主航道时要注意主航道船舶航行动态,让清主航道航行的船舶,并长鸣一长声后,确认无碍他船航行时尽可能与主航道成90°横越。
四、警戒区
交通管制区内,在船舶交通流特别复杂的重点航段设有四个警戒区。
(一)警戒区位置
第四警戒区:
(1)22°48′29″N,113°36′25″E;
(2)22°48′36″N,113°36′37.5″E;(3)22°47′44.5″N,113°36′53″E;(4)22°47′52″N,113°37′07″E;(5)22°47′58″N,113°36′59″E五点连线范围内水域。
第五警戒区:
(1)22°53′09″N,113°34′00″E;
(2)22°53′09″N,113°34′15″E;(3)22°52′44″N,113°34′00″E;(4)22°52′44″N,113°34′15″E四点连线范围内水域。
第六警戒区;
(1)22°57′19″N,113°32′09″E;
(2)22°57′19″N,113°32′28″E;(3)22°56′09″N,113°32″38E;(4)22°56′14″N,113°32′56″E四点连线范围内水域。
第七警戒区;
(1)23°02′36″N,113°30′17″E;
(2)23°02′36″N,113°30′40″E;(3)23°01′00″N,113°30′46″E;(4)23°01′00″N,113°31′31-″E四点连线范围内水域。
(二)警戒区基本航行要领
在警戒区内,船舶航行时需了解进入警戒区的各条交通流,注意警戒区内的船舶动态,谨慎驾驶,加强了望,使用安全航速,采取有效的避让措施,防止紧迫局面发生。
第二节主航道及附近水域航行指南
一、伶仃航道北航段
管制区内的伶仃航道北端与川鼻航道相联接。
(一)通航环境
1、航道概况
管制区内的伶仃航道航段从37#~38#灯浮至51#~52#灯浮,航程5.6海里,航道底宽160米,水深11.5米。
2、助航设施
航段的助航标志有37#~52#共16座灯浮,灯浮成对铺设。
3、口门
伶仃航道北航段右面(即主航道的东面)有矾石水道,两侧有挖沙作业区。
4、锚地
伶仃北航段右侧水域共有8个锚地,分别为34SJ、35SJ、36SJ、37SJ、38SJ、39SJ、40SJ锚地(原编号为S20、S19、S18、S17、S16、S15、S14)。
其中36SJ、37SJ、38SJ、39SJ、40SJ为油轮作业、防台锚地,油轮过驳作业频繁;34SJ、35SJ为散货船、液化气船应急、防台锚地。
(二)交通流
每天有大量船舶经伶仃航道进出,来往于广州港各港区和沙田港,其中3,000吨级以上的船舶达45艘次/天。
在36SJ、37SJ、38SJ、39SJ、40SJ锚地过驳作业船舶的交通流约30艘次/天。
在48#灯浮西侧舢板洲附近挖沙区作业船舶约300艘次/天。
(三)航行要领
航经48#灯浮西侧采沙作业区
进口船舶航向341°自伶仃航道南段航近37#、38#灯浮即已进入交通管制区。
随后,左舷切往42#灯浮,航近41#、42#灯浮时稍向右转,将航向调整至346°。
航向346°航行至45#、46#灯浮附近时,应注意航道两侧采沙区的船舶动态,特别要注意一些小型运沙船违章横越主航道。
在采沙区内采沙作业的船舶,应在划定的采沙区内作业,等待受载的船舶必须远离主航道停泊,运沙船舶不能超载,需要横越主航道时必须在横越区内横越。
航经沙角油轮过驳锚地
通过47#、48#灯浮后,航道右侧是作业频繁的油轮过驳锚地,大船应注意锚地作业船舶的动态,应特别注意违章穿越主航道的小型油轮。
至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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