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与安装工程类询价文件标准版试行V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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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与安装工程类询价文件标准版试行V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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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与安装工程类询价文件标准版试行V1
项目询价文件
(建筑与安装工程类标准版)
采购编号:
(根据分公司情况自行编制)
采购人:
采购机构:
年月日
第一章报价邀请函
(被邀请单位名称):
1.询价条件
根据有关计划安排,我单位对项目进行询价采购。
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项目报价。
2.采购范围
(说明本次采购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对外交通、节点工期、计划工期、采购内容、标段划分、主要工程量等)。
3.报价人资格要求(以下条件需同时具备)
(1)资质条件:
;
(2)项目经理资格:
;
(3)财务要求:
;
(4)业绩要求:
;
(5)其他要求:
采购人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企业)法人组成的联合(营)体的报价。
4.报价人征集
本次采购采用(□公开征集/不公开征集/□部分公开征集)的方式确定供应商。
5.采购文件的获取
通过联系人邮箱发出电子版采购文件,不再发出纸质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发出时间以项目发布时间为准。
凡被邀请参与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应答截止时间:
年月日时(北京时间)。
6.电子身份认证(不适用)
本项目报价文件的网上提交部分需要使用电子钥匙(CA)加密后上传至本电子采购平台(标书购买阶段不需使用CA电子钥匙)。
本电子采购平台的相关电子钥匙(CA)须在北京天威诚信电子商务服务有限公司指定网站办理(网址:
,服务热线电话:
400-6391-290),请潜在报价人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报价,由于未及时办理CA影响报价的后果,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7.报价文件的递交
报价截止时间:
年月日时(北京时间);本次报价采用第
(2)种报价方式:
(1)在线递交:
报价截止时间前,通过本网站进行网上报价、在线递交电子版报价文件;
(2)离线递交:
报价截止时间前,递交纸质版报价文件,纸质报价文件递交地:
。
注:
电子报价或纸质报价文件递交需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完成,否则报价人报价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采购人(或代理机构):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监督部门:
传真:
采购人(或代理机构):
(盖单位章)
年月日
第二章报价人须知
报价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采购人
名称: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1.1.3
采购代理机构
无
1.1.4
项目名称
1.1.5
建设地点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
自有资金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采购范围
1.3.2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年月日
计划竣工日期:
年月日
1.3.3
质量要求
1.4.1
报价人资质条件、能力
资质条件:
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资格:
财务要求:
业绩要求:
其他要求: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1.10.1
预备会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1.10.2
报价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报价截止时间2天前
1.10.3
采购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采购人根据需要进行澄清
1.11
偏离
□不允许
□允许
2.1
构成采购文件的其他材料
见采购文件
2.2.1
报价人要求澄清采购文件的截止时间
报价截止时间2天前
2.2.2
报价截止时间
年月日时分
2.2.3
报价人确认收到采购文件澄清的时间
见采购文件
2.3.2
报价人确认收到采购文件修改的时间
见采购文件
3.1
构成报价文件的其他材料
见采购文件
3.2.3
最高报价限价或其计算方法
无
3.3.1
报价有效期
60天
3.4.1
报价担保
不要求递交报价担保
□要求递交报价担保
报价担保的形式:
报价担保的金额: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2年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2年
3.6.3
签字或盖章要求
见采购文件
3.6.4
报价文件副本份数
1份
3.6.6
装订要求
见采购文件
4.1.2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采购人地址:
采购人名称:
(项目名称)报价文件
在年月日时分前不得开启
4.2.2
递交报价文件方式
本次报价采用第
(2)种报价方式:
(1)在线递交:
报价截止时间前,通过本网站进行网上报价、在线递交电子版报价文件;
(2)离线递交:
报价截止时间前,递交纸质版报价文件,纸质报价文件递交地点:
。
注:
电子报价或纸质报价文件递交需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完成,否则报价人报价不予受理。
4.2.3
是否退还报价文件
否
□是
5.1
开启报价时间和地点
时间:
同报价截止时间
地点:
5.2
开启报价程序
密封情况检查:
见采购文件
开启报价顺序:
见采购文件
7.1
是否授权评审小组确定成交人
□是
否,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数:
1-2名
7.2
成交候选人公示媒介
无
7.4.1
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形式:
无
履约担保的金额:
无
9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
电子询价采购
否
□是,具体要求:
本项目报价文件的网上提交部分需要使用电子身份认证(CA)加密后上传至本电子采购平台(询价文件购买阶段不需使用电子钥匙),本电子采购平台的相关电子身份认证(CA)须在北京天威诚信电子商务服务有限公司指定网站办理(网址是:
),请潜在报价人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报价,由于未及时办理CA影响报价的后果,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具体办理方法:
一、请登录电子采购平台(
1.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询价。
1.1.2本项目采购人:
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
1.1.3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
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
1.1.4本项目名称:
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
1.1.5本项目建设地点:
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
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本项目的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
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
1.2.2本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
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
1.3询价范围、计划工期、质量要求
1.3.1本次询价范围:
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
1.3.2本项目的计划工期:
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
1.3.3本项目的质量要求:
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
1.4报价人资格要求
1.4.1报价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
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
(2)项目经理资格:
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
(3)财务要求:
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
(4)业绩要求:
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
(5)其他要求:
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
1.4.2报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报价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在采购人建设的项目中有骗取成交或成交后不履行报价承诺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4.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询价。
1.5费用承担
报价人在本次报价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不论成交与否,均由报价人自行承担,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用按以下第
(1)种形式处理:
(1)无采购代理机构,成交人不承担代理服务费用;
(2)本项目采购工作由三峡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作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采购代理服务费用由成交人向三峡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支付,具体金额按照下表(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计算执行。
报价人报价费用中应包含拟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的采购代理服务费。
采购代理服务费在合同签订后5日内,由成交人向三峡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支付。
三峡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后,向成交人开具服务费发票。
采购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如下:
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服费务类型
工程类
货物类
服务类
成交金额(万元)
100以下
1.00%
1.5%
1.5%
100-500
0.70%
1.1%
0.8%
500-1000
0.55%
0.8%
0.45%
1000-5000
0.35%
0.5%
0.25%
5000-10000
0.20%
0.25%
0.1%
10000-50000
0.05%
0.05%
0.05%
50000-100000
0.035%
0.035%
0.035%
100000-500000
0.008%
0.008%
0.008%
500000-1000000
0.006%
0.006%
0.006%
1000000以上
0.004%
0.004%
0.004%
某工程采购代理业务成交金额为900万元,计算采购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100×1.0%=1.0万元
(500-100)×0.7%=2.8万元
(900-500)×0.55%=2.2万元
合计收费=1.0+2.8+2.2=6万元
报价人在报价中自行考虑拟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的采购代理服务费,该费用在报价表中不单独列出。
1.6保密
参与询价活动的各方应对询价文件和报价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询价文件、报价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
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若有)
1.9.1报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报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报价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报价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除采购人的原因外,报价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报价人在编制报价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报价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预备会(若有)
1.10.1报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预备会的,采购人按报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预备会,澄清报价人提出的问题。
1.10.2报价人应在报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以便采购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预备会后,采购人在报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报价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询价文件的报价人。
该澄清内容为询价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偏离
报价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报价文件偏离询价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询价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询价文件
2.1询价文件的组成
2.1.1本询价文件包括:
(1)报价邀请函;
(2)报价人须知;
(3)评审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
(6)图纸;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报价文件格式。
2.1.2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询价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询价文件的组成部分。
2.2询价文件的澄清
2.2.1报价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询价文件的全部内容。
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
如有疑问,应在报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采购人对询价文件予以澄清。
2.2.2询价文件的澄清将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获取询价文件的报价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
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报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报价截止时间不足2天,并且澄清内容影响报价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报价截止时间。
2.2.3报价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报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3询价文件的修改
2.3.1采购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询价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获取询价文件的报价人。
但如果修改询价文件的时间距报价截止时间不足2天,并且修改内容影响报价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报价截止时间。
2.3.2报价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报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3.报价文件
3.1报价文件的组成
报价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报价函及报价函附录;
(2)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报价担保;
(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5)施工组织设计;
(6)项目管理机构;
(7)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8)资格审查资料;
(9)其他材料。
3.2报价
3.2.1报价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2.2报价人在报价截止时间前修改报价函中的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报价总额为各分项金额之和。
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2.3采购人设有最高限价的,报价人的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最高限价或其计算方法在报价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3报价有效期
3.3.1除报价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报价有效期为60天。
3.3.2在报价有效期内,报价人撤销或修改其报价文件的,应承担询价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报价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报价人延长报价有效期。
报价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报价担保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报价文件;报价人拒绝延长的,其报价失效,但报价人有权收回其报价担保。
3.4报价担保(不适用)
3.4.1报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报价担保的,报价人在递交报价文件的同时,应按报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八章“报价文件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采购人认可的报价担保格式递交报价担保,并作为其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
3.4.2报价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报价担保的,评审小组将否决其报价。
3.4.3采购人与成交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成交的报价人和成交人退还报价担保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报价担保将不予退还:
(1)报价人在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报价文件;
(2)成交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询价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5资格审查资料
3.5.1“报价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报价人营业执照及其合格的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
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
无财务会计报表的情况,应提供其他财务会计说明材料。
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
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4“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
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6报价文件的编制
3.6.1报价文件应按第八章“报价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
其中,报价函附录在满足询价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询价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
3.6.2报价文件应当对询价文件有关工期、报价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询价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6.3报价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报价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报价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
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
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
3.6.4当采用离线提交报价方式时,纸质报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
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
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6.5若同时提交了纸质报价和系统电子报价,当纸质报价文件与系统电子报价文件不一致时,以系统电子报价文件为准。
3.6.6报价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具体装订要求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4.报价
4.1报价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报价文件应进行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报价人单位章。
4.1.2报价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
4.1.3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报价文件,采购人应予拒收。
4.2报价文件的递交
4.2.1报价人应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报价截止时间前递交报价文件。
4.2.2报价人递交报价文件的方式:
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
4.2.3除报价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报价人所递交的报价文件不予退还。
4.2.4采购人收到报价文件后,向报价人出具签收凭证。
4.2.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3报价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报价截止时间前,报价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报价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4.3.2报价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报价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6.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
采购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报价人出具签收凭证。
4.3.3报价人撤回报价文件的,采购人自收到报价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报价担保。
4.3.4修改的内容为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
修改的报价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开启报价
5.1开启报价时间和地点
采购人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报价截止时间(开启报价时间)和报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开启报价。
5.2开启纸质报价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启报价:
(1)宣布开启报价纪律;
(2)公布在报价截止时间前递交报价文件的报价人名称;
(3)按照报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报价文件的密封情况;
(4)按照报价人提交报价文件先后顺序不公开开启报价,宣读报价人名称、报价担保的递交情况、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5)规定最高报价限价计算方法的,计算并公布最高报价限价;
(6)监督及相关工作人员在开启报价记录上签字确认;
(7)开启报价结束。
5.2开启电子报价程序(不适用)
(1)宣布开启报价程序及纪律;
(2)公布在报价截止时间前递交询价文件的报价人名称;
(3)宣布采购人、监督等人员姓名;
(4)监督人检查报价文件的递交及加密情况;
(5)根据检查情况,对未按询价文件要求递交报价文件的报价人,或已递交了一封可接受的撤回通知函的报价人,将在电子采购平台中进行不开启报价设置;
(6)宣布进行电子报价开启,显示报价总价解密情况,如发生报价总价解密失败,对解密失败的按纸质报价文件正本进行补录。
(7)显示报价开启一览表;
(8)监督及相关工作人员在开启报价记录上签字确认;
(9)宣布评审期间注意事项;
(10)开启报价结束。
6.评审
6.1评审小组
6.1.1评审由采购人组建的评审小组负责。
评审小组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6.1.2评审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报价人或报价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报价人有经济利益关系;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采购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报价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2评审原则
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评审
评审小组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
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审依据。
7.合同授予
7.1定标方式
除报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审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人外,采购人依据评审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成交人,评审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的人数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
7.2成交候选人公示
采购人在报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公示成交候选人。
7.3成交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将成交结果通知未成交的报价人。
7.4履约担保(不适用)
7.4.1在签订合同前,成交人应按报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担保形式和询价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采购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格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
除报价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担保金额为成交合同金额的10%。
7.4.2成交人不能按本章第7.4.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成交,其报价担保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报价担保数额的,成交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签订合同
7.5.1采购人和成交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询价文件和成交人的报价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其报价担保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报价担保数额的,成交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2发出成交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向成交人退还报价担保;给成交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纪律和监督
8.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漏询价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报价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对报价人的纪律要求
报价人不得相互串通报价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报价,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审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报价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报价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
8.3对评审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审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报价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
在评审活动中,评审小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
8.4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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