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502373 白巧变对我国中小学择校热的理性思考.docx
- 文档编号:8047601
- 上传时间:2023-01-28
- 格式:DOCX
- 页数:8
- 大小:26.20KB
122502373 白巧变对我国中小学择校热的理性思考.docx
《122502373 白巧变对我国中小学择校热的理性思考.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122502373 白巧变对我国中小学择校热的理性思考.docx(8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122502373白巧变对我国中小学择校热的理性思考
对我国中小学“择校热”的理性思考
姓名:
白巧变
学号:
122502373
学院:
数理学院
专业:
现代教育技术
班级:
12级研究生
2013、1、2
对我国中小学“择校热”的理性思考
现代教育技术白巧变122502373
摘要随着社会、家庭对青少年教育的重视,中小学教育中的择校现象在我国受到上至国家领导下至家长、学生的普遍关注,逐渐成为全社会关注的一个热点问题。
中小学择校与我国规定的以及社会上认为的义务教育相悖,与国家规定的免试“就近入学”相抵触,社会上的呼声多是批评与反对,而学者们也是各持己见,众说纷纭。
目前我国择校问题是何现状?
学生与家长,学校、政府该如何去合理的参与此事实,并解决这一博弈难题呢?
针对这些问题,本文做些理性的思考。
关键词择校就近入学教育公平师资均衡
“择校”是指学生对自己就学的学校或者家长对子女就学的学校的选择,其实质就是打破学区制下的户口限制,放弃“就近入学”的优惠政策,根据个人的意愿选择跨学区就读的另外一种入学方式。
主要包括公立学校与私人学校之间、公立学校与公立学校之间的选择。
我国《义务教育法》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合理设置小学、初级中学学校,使儿童、少年就近入学”,实施就近入学原则。
为了贯彻这种入学原则,教育行政部门则主张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不招“择校生”,并对义务教育阶段的择校进行疏导。
学校不准超过规定标准收费,不得向择校生收取赞助费或建校费等[1]。
然而,近年来,我国择校之风大为盛行,随之而起的各种教育异化现象屡见不鲜,作为当今社会极度流行的教育选择趋势,“择校热”在我国面临的现状和本源愈来愈受众多学者的关注。
一、中小学择校的现状及其类型
(一)中小学普遍的择校现象
其实,早在我国古代“择校”现象就已经出现。
如“孟母三迁”就是很好的例证。
而我们今日所说的择校主要是针对“划片招生、就近入学”的教育政策而言的,主要指出现于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末,随着“准市场(quasi一market)”因素介入教育领域后,人们教育主体意识不断增强的产物。
并且择校这一社会现象已变得非常之普遍。
新义务教育法规定,不得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学校不得公开设置重点班和非重点班。
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均衡配置本行政区域内学校的师资力量,加强对薄弱学校的建设。
然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孩子的未来就是父母的希望,望子成龙的家长们都愿意付出一切代价给孩子进行教育投资。
虽然说小学和初中阶段为义务教育,但为了能让孩子进一所好一些的学校,以便将来考上理想的大学,家长们各出奇招,有的花费很多的钱把孩子送进好学校,有的干脆把家安在重点学校的旁边,按照地段生的条件就地入学。
比如2007年4月10日《宁波晚报》报道的一位母亲,从孩子出生的那天起就开始筹划买房购房换房,孩子9岁,她搬了三次的家,为了孩子的前途,可谓动足了脑筋,耗尽了心血。
家长们的心情是迫切的,而学校也会想办法出奇招。
不设重点,学校自然会有其他招数,设置实验班,英语班,特长班,所谓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不能考核学生,那么就来考核家长,考察家长的经济实力、受教育程度和社会地位,以便为择校推波助澜。
教育资源的严重不平衡性,学校与学校之间教育质量的差异,就业过程中过度注重学历的高低,父母对孩子寄予过高的期望值,这几个因素叠加起来,直接导致“择校热”的升温。
[2]同时,择校现象还逐渐表现出普遍化、规模化、公开化的特点。
1.从地域来看,择校现象普遍存在,但在城市更为激烈
其一,我国是典型的二元制结构社会,城市人口在经济、政治、文化上都占有绝对优势,这样才有择校的可能。
其二,相对于广大农村,城市学校设置数量比较多,对于家长来说,有可选择的空间。
其三,重点学校制度在城市的表现更为突出,这样家长对城市学校间的差距越加敏感和重视。
2.从阶层来看,择校现象普遍存在,但处于社会的中上阶层,相对占有绝对优势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改革,经济发达的地区的家长对教育的重视程度也越高,也更有能力支付孩子的教育费用,择校的愿望也更加强烈。
3.从办学组织看,公办学校之间的择校远多于私立学校的择校
从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以来,私立学校和民办公助学校相继出现,这两类学校为父母提供了一个选择。
但是,私立学校要不就是学费很高而远远超出了普通家庭的承受范围,要不就是条件简陋,达不到家长的要求。
因此,一般地来说,对于私立学校的选择而言,社会影响没有像在公立学校间的择校那样强烈。
(二)择校的主要类型
由于政府相关的教育管理制度及社会监督体制非常不完善,学校又缺乏必要的约束,同时面临办学资金的压力。
因此对于教育消费者来说,入学方式存在许多选择。
1.凭学生考试成绩:
来自学校的力量
根据考分来择校,实际上是学校选择学生。
考分择校的优点是抛弃了学生入校前基于经济、地位、家庭出身和背景差别对入学机会的影响,依据学生发展的潜力和学习努力程度,通过考核,让最有培养前途的学生优先享有优质教育资源,体现着教育的效率;考核的依据是分数,分数面前人人平等使分配规则客观公正便于操作把握。
因此,从形式上看,考分择校是最接近教育公平的一种优质教育资源分配方式和提供接受高质量教育机会的途径。
但是,有的学者认为,这种看似公平的手段,其实也不完全是公平的。
且不说儿童智力的发展有早迟之分,就是考试分数本身也受到学生家庭背景的影响。
中上层收入家庭的孩子可以得到较好的早期教育,可以得到家庭教师的个别辅导,也就较有可能在升学考试中取得较好的成绩。
而下层或贫困阶层家庭的孩子却因为同样的原因在升学考试中处于劣势,因此分数择校并非尽善尽美。
2.缴费择校:
来自家长的力量
我国基础教育特别是义务教育,具有公共产品性质,无论是从法律还是从政治角度都应该免费提供。
但优质教育属于拥挤性的竞争性公共产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其稀缺性明显。
当政府没有对基础教育足够的投入和放松了对基础教育的管制时,缴费上学就成为学校运作的市场行为了。
本来,优质教育择校是无可厚非的,但重点中小学的择校收费合法化后,其他学校也产生了“搭便车”行为。
[3]
另外,择校也不一定高收费。
因此,择校收费可以归为两类,一是在一些地区以政策规定方式允许的择校收费;二是属于乱收费性质的择校收费。
对缴费择校有三种不同的看法。
支持者认为,这种择校,客观上给学校带来了巨大的经济利益,也满足了一部分家长和学生接受高质量教育的需求。
反对者认为,花高价上好的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则有非法占有或掠夺公共资源的嫌疑。
另有人认为,目前要解决的问题不是“能不能择校”、“应不应该收费”的问题,而是应该研究政府部门如何为这种选择划定范围,制定章法,使之逐步规范化的问题。
3.权利择校:
来自行政的力量
以权择校是指某些党政干部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利,违反招生的有关规定,直接或间接
地向学校施加压力,以达到为自己的子女或自己亲戚、朋友、老同学、老同事、老上级、老部下的子女择校的目的。
行政手段在执行过程中总难免搀杂许多人为因素,而有权的家长也总能通过各种正当或非正当途径来实现自己的目的,它是一种赤裸裸的特权,不凭分也不凭钱而选择上最好的学校,是一种搞特权的社会腐败现象在教育领域中的反映。
以权择校的出现是教育法规和政策不健全的结果,是教育腐败的表现,是极不公平的择校方式。
许多人相信,利用特权择校是最大的腐败,这种腐败加重了教育的不平等。
[4]坚持分数择
校是最合理的择校方式,但教育需要成本,在教育投入不足的情况下,无论从学校正常运转需要还是从发展需要的角度看,通过合理的定价也是择校的标准之一。
以权择校是最不合理的方式。
二、中小学择校现象的成因分析
从现在盛行的“上不了好小学就上不了好中学,上不了好中学就上不了好大学,上不了好大学基本上找不到好工作”的朴实语言里透露出了我国择校现象的诞生绝非偶然,其中有着非常复杂的原因。
而当前择校现象已经普遍存在于我国的各个大中小城市,成为基础教育发展过程中人们普遍关注、教育部门必须解决的热点问题、难点问题和教育体制改革的焦点问题。
择校现象的产生具有深刻而复杂的社会、经济、文化、教育背景,是诸多矛盾在教育领域中的综合反映。
本文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分析:
(一)校际间教育资源配置的不均衡是产生择校现象的根本原因
择校产生的根本原因,在于教育资源配置的不均衡。
教育资源的不均衡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办学条件的差距,二是师资力量的差距。
基础教育资源配置不均衡造成了重点学校所拥有的丰富的教育资源和优惠的教育政策相比,而同一地区普通学校在各方面如生源、生源质量、资金投入等方面都处于弱势。
因此,教育资源配置的不均衡给普通学校带来了不公平的竞争环境。
而基础教育阶段重点学校和普通学校并存,校际之间的办学条件和教学质量的悬殊,也因此引发了严重的择校现象。
[5]
(二)政府投入不够、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不完善是产生择校现象的主要原因
择校问题形成的主要原因是教育资源分布严重不均衡,投入不足也是一个很重要的方面。
教育属于纯消费的事业,它自身不赚钱,需要政府不断加大投资,不断完善教育硬件,不断提升教师素质。
但是,由于投资教育花钱太多,见效慢,不能立竿见影,很难在短时间内看到“政绩”。
所以地方官员宁可耗费巨资建设一些对人民群众没有实际意义的“面子工程”、“形象工程”,也不愿意在教育事业上多花些钱。
尤其是一些地方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不但没有加大对教育的投入,而且把很多本来应用到教育事业上的钱给挪用、挤占、滞留、甚至挥霍浪费了。
因此,严格的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有待建立。
(三)居民经济收入增长给家长择校提供了可能性
随着人们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把需要中心转移到精神生活中来,于是人们对教育的期望越来越高,家长“望子成龙”的心理越来越热切。
他们更倾向于选择教育质量好的学校,许多工薪阶层的家长甚至不惜“高价”换取对子女“高质量的教育”。
这是因为现代社会人与人之间的竞争越来越激烈,每位家长都希望子女通过接受高质量的教育,日后能在社会竞争中处于有利的境地。
(四)为个体参与社会竞争做准备是择校的间接动力和环境基础
“教育是机遇的基础,学习机会的均等与否和学业成绩的优劣与个体未来经济收入能力、社会参与程度和许多个人的优势成正比。
时至今天,我们毫不夸张地说义务教育业已变成通向未来的通行证。
”[6]
随着经济的发展与社会的进步,社会上对人才质量的要求不断提高。
虽然一些单位在招聘时都注明要求德才兼备、只看能力不看文凭,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却免不了将应聘者的学历、毕业学校进行对比。
尤其是一些事业单位招聘,有的干脆直接明文注明只招211、985等大学毕业的学生;还有报道中称某某银行只招国外名牌大学毕业的实习生,国内大学毕业的学生一律不在考虑之列等等。
这些就业求职中的苛刻条件,不仅让许多即将毕业的大学毕业生们深感无奈与压力,也使很多的中小学家长对于子女的将来也感到一丝丝危机感,忧患意识逐渐加强,促使着他们以更大的热忱更高的支出投入到子女的教育中来。
为了使孩子在未来的就业中能够具有竞争性,家长们迫切要为孩子选择好的学校使孩子接受好的教育。
因此市场经济所带来的一些特征和变化,不仅对教育提出了一系列要求,而且又使教育在劳动者的就业、个人收益的获得和自我目标实现等方面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也可以这么说,择校其实是择业。
(五)基础教育均衡发展制度安排缺失和政府教育职能失位是“择校热”的制度根源
在过去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我国各地区在发展教育的过程中,都曾集中一定的人力、物力、财力,重点建设和发展一批“重点学校”,客观上造成这些“重点学校”与其他普通学校,在校舍、教育教学设施、师资、管理等方而存在很大的差异,加之择优选拔、层层淘汰的考试制度,这些学校的生源质量又高出其他学校一截,由此形成各校发展的极不平衡。
《关于全国中小学收费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要求要办好义务教育阶段的所有学校,逐步缩小学校之间办学水平的差距,并且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进一步从源头上加强专项治理的力度,巩固和扩大治理‘择校生’问题和乱收费问题的成果。
”[7]但这些措施似乎并不见效。
杨东平指出,在实行了“小升初”、电脑派位、就近入学政策后,基础教育并没有努力推动缩小学校差距,而在继续扶持、制造重点,扩大学校差距,最突出的就是“示范性高中”政策。
近年来,随着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教育规模的扩大,人头费的增多,需要政府增加教育投入。
在政府无法增加教育投入的情况下,学校发展只能依靠自己的力量,择校生高收费不失为一条途径。
[8]
(六)重教的文化传统和潜在的较高教育收益预期是择校的客观基础
中国传统文化一直很重视孩子的教育,学习被看作是将来获得体面的社会地位的途径。
还有一个重要思想根源是,在九十年代有学龄孩子的家长们大都经历过文化大革命这一非常时期,又加上计划生育政策所引起的独生子女教育问题,还有我国自古就有的“读书”意识,这些独特的原因综合在一起使得他们产生了一种强烈的思想情结,就是要千方百计地使他们的孩子们避免同样的命运,尽可能地接受优质教育以便将来获得较高的经济收益。
三、破解我国中小学“择校热”的对策
解决择校问题的根本途径是创造出足够多的高质量教育机会供给,从根本上解决高质量教育的供求矛盾,实现人人都有享受高质量的教育机会这一更高层次的教育公平目标。
在当前条件下,解决择校问题,我们要把需要与可能、公平与效率结合起来,根据我国教育的实际情况,参照国外义务教育改革的有关经验,借鉴一些有益经验,积极探索和寻找有效对策,缓解乃至彻底解决义务教育阶段的择校问题结合国家相关政策与目前各省市教育情况,可以实行以下六种措施:
(一)加大教育投入力度,资金适当向薄弱学校转移
择校的主要原因在于人们对于优质教育资源的旺盛需求与稀缺供给这一基本矛盾,只有扩大教育资源总供给量才是解决这一矛盾的主要根本所在。
而择校热是个社会问题,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要在思想上和行为上高度重视。
首先就要落实义务教育阶段的经费投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
保障义务教育经费,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根据职责共同负担义务教育经费并负责落实;合理配置义务教育资源,经费投入要向农村学校和城市薄弱学校倾斜;完善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布局,多途径满足学位需求,落实适龄儿童免试就近入学。
只有加大教育投入力度,落实义务教育阶段经费投入,才有可能提高经费管理效能。
值得高兴的是,《纲要》第56条提出,提高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2012年将达到4%[9]。
这样的投入在我们这样的大国的确不容易。
其次,在加大对教育投入操作中,应倾斜于对一些薄弱学校的投入,例如对基层农村学校、边远地区学校的投入,通过设立建设薄弱学校专项资金,做到重点保证经费到位,努力缩小地区之间、学校之间办学差距。
最终才能实现义务教育阶段公平,消除不正常择校的土壤。
同时,还应建立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标准,创建标准化学校。
有条件的地区,还应致力于促进城乡教育的协调发展。
(二)建立区域内教师流动与资源共享机制
首先,实施区域内教师流动机制。
教师定期流动机制的开创最早始于二战后的日本。
定期流动制的实施为日本在提高教师素质、提升教育质量、及实现基础教育均衡发展和教育公平方面起了积极的作用。
日本在教师定期流动机制中的具体条件和规定有:
基础教育学校的教师由高等教育机构培养,且须获得教师任职资格;公立学校的教师和国家公务员属于同一级别,每所学校在3年至5年内进行师资轮换调整一次,一名教师不得在同一所学校连续工作不能超过5年;校长的任职年龄一般应在50岁左右,校长任期2年后须在学校之间轮换任职。
[10]通过教师定期流动机制的实施,既保证了每所学校之间管理水平和师资力量的相对均衡,还有利于各学校之间在管理、教学方面的交流,从而提升学校整体的办学质量。
(三)促进基础教育阶段的师资均衡
推动均衡教育,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必须正视其每一阶段的发展,以及不同地点、时段、背景下的差异性。
并且我们应认识到,均衡绝不是千校一面,而是突出自身教育特色的均衡。
教育资源的均衡不仅仅是硬件的均衡,更重要的是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均衡。
只有达到一所学校,无论这所学校规模大小,在校学生人数多少,学校都必须具备的办学条件和设施都执行统一、规范的教学要求等,才能逐渐消除择校现象的发生。
教育部部长袁贵仁参加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时表示,“均衡发展是解决小升初择校问题的主要措施,各地创造了很好的经验,就是教师合理流动。
”这是一个很好的促进师资均衡的举措。
袁部长认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点在教师队伍建设上,“漂亮的校园与好的教育质量没有必然联系。
关键在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均衡配置校长和教师资源。
今后要通过体制机制创新,加大义务教育阶段校长和教师的培训、交流力度,继续探索和创新农村中小学教师补充机制。
”同时,通过法律的形式界定城乡教师交流的义务,整
合城乡教师资源,明确“上挂下派”时限,提高下乡支教教师的经济和政治待遇,并加强支教考核,充分发挥城市优秀教师示范带动作用;实行城乡帮扶、区域帮扶,定期开展互动式的示范课、观摩课、研讨会,不断促进薄弱学校教师教学水平的提高;建立教学培训基地、学习激励机制和制约机制,明确培训经费和奖励,真正使薄弱学校教师的继续学习
落到实处。
[11]
(四)扩充教育资源总量
教育资源是人类社会资源之一。
它包括自有教育活动和教育历史以来,在长期的文明进化和教育实践中所创造积累的教育知识、教育经验、教育技能、教育资产、教育费用、教育制度、教育品牌、教育人格、教育理念、教育设施以及教育领域内外人际关系的综合。
为了应对义务教育阶段择校热的现状,尽量满足社会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在近期乃至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我们不能仅仅严令取消择校,而应想方设法扩张教育资源总量。
主要包括:
第一,破除政府包办教育的陈旧办学模式,允许和鼓励社会资金投向教育,积极促进社会力量办学;第二,破除“只允许民办学校高收费”的陈旧规定,每个地区可以选最好的公办学校供人们择校(按教育成本收费),既满足富裕居民的择校愿望,又节省政府教育经费;第三,也可以由政府投资,专门建设供择校用的“特殊学校”。
政府对非义务教育的成本补差拨款改为奖学金和助学金项目,把非义务教育阶段的暗补改为明补,即学生全额向学校交学费,学校用奖学金、助学金等方式向学生“返还”,促进全社会转变观念。
总之,尊重价值规律,尊重人民的意愿。
政府负担有困难,应该从政策上予以支持,只要教育资源总量扩张,符合人民长远利益,就应该坚持。
(五)逐步借鉴教育券发放或成立捐资助学中心
在“以人为本”发展观的指导下,保证社会公平、公正是政府不容推卸的责任,而不是容忍教育领域“贫富差距”的继续加大。
在目前择校盛行的现象中,国家教育经费投入不大的情况下,为较好平衡政府、市场、老百姓三方需要,实现教育健康发展,在有监督体制的情况下,许多西方国家建立捐资助学中心和发放教育券的做法都是较为不错的策略。
[12]在市场社会里,人民的生活水平日益提高,家庭经济状况稳步上涨,许多家长对优质教育资源十分渴求,有实力有愿望捐资助学。
在优质教育资源缺乏的情况下,交钱择名校从一定程度上既满足了家长的愿望,也为教育发展起到了一定的推进作用。
只是作为政府部门应该探索一条新的监督路径,从规范开始,进而合理使用这些经费,促进教育均衡发展,最终达到取消的目的。
(六)大力提倡和鼓励创建民办、私立学校
在我国现有办学模式下加大教育改革体制力度,发展义务教育的同时,拓宽渠道,提倡和鼓励民办、私立办学,促进国家办学模式的多元发展。
世界许多国家都有一种提法叫“要择校到私立”,这种提法是指公立学校是不准“择校”的,只能按照政策执行,如果想让自己的孩子不到指定公立学校就读,就只能选择私立学校。
当然,这种提法与这些国家私立学校的发展状况是有很大关系的。
而从我国的教育历史来看,我国自古就是一个“私学”盛行的国家,因此如果我们能从发展教育的目的出发,更加明确民办、私立学校在国家法律法规中的地位;建立健全其发展体制,提供更为宽松的环境,给与更多政策倾斜或有效扶持,让一部分优秀的民办、私立学校优先发展起来,成为优质学校,品牌学校,这
将在一定程度上扩大我国教育资源总量,增加社会总供给,缓解当前教育矛盾,减轻政府的办学压力,间接增加教育经费,形成公办、民办、私立学校相互竞争的良好局面。
同时,这种多渠道的办学模式可以更大程度上满足社会对教育的多元化需求,也在一定程度上有效遏制了“教育腐败”现象的发生。
四、小结
从整体上看,在特定的历史时期,人们的消费能力不一样,对教育的重视程度也不一样,各学校的办学水平和社会知名度也不尽一样,学生们的情况也是千差万别,而教育需求随着经济的发展不断增长,因此这就注定了择校问题的长期性。
要解决择校问题,就要进一步解放思想,从大局出发,积极推进改革,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人为本,尊重客观,加强政府宏观调控,义务教育阶段实施学校的标准化建设,促进师资均衡,同时想方设法扩充教育资源总量,创新教育产业化发展之路,多项并举,化被动为主动,逐步消除择校热带来的不利影响。
总之,择校问题的本质是追求优质教育资源,是升学的竞争、接受优质教育的竞争、是社会上激烈的生存和发展竞争在教育领域的反映。
择校问题不是孤立的教育现象。
一方面,我们应当肯定这是人民群众越来越重视教育价值的表现,具有社会进步意义;但另一方面更应当看到这种过度竞争和不正当竞争的恶果,绝非中国教育应有的现象。
参考文献
[1]教育部.教育部关于加强基础教育办学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2002)
[2].2012年4月20日访问.
[3].2012年4月20日访问.
[4]王玉昆.“以权择校”当何论[J].中小学管理,1994
(1)
[5]孙海峰.义务教育择校问题研究评析[J].教育改革,2005
(1)
[6]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教育-财富蕴藏其中[M].北京:
教育科学出版社,1996(103)
[7]教育部.关于全国中小学收费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意见(2000)
[8]杨东平.中国教育公平的理想和显示[M].北京:
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165-180.
[9]教育部.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
[10]郑春生.择校对国外基础教育改革的影响评析[J].外国中小学教育,2005
(2)
[11].2012年4月20日访问.
[12]徐建平,孙敏.中美中小学择校制度的比较[J].教育科学研究,2006(6)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122502373 白巧变对我国中小学择校热的理性思考 白巧变 我国 中小学 择校热 理性 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