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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理学笔记辛苦整理
伦理学笔记(辛苦整理)
第一章导论
教学要点:
本章是全书的总论,核心主要阐明伦理学的基本问题和基本类型以及学习伦理学的方法及意义。
主要教学要点:
1.了解道德与伦理及其区别。
2.掌握伦理学的基本问题。
3.认识规范伦理学的基本类型。
教学时数:
6学时
教学内容:
一、什么是伦理学?
(一)道德概念
从道德的词义看,道德是对主体的规范;从道德与政治、法律的关系来看,道德是一种非强制性的规范;从道德与宗教的关系来看,道德调节的是现实世界的社会关系;从道德的调节层次来看,道德就是调节各种社会性关系的规范形式。
可将道德定义为:
道德即是非强制地调节社会性关系的规范。
(二)伦理概念
“伦理”一词,原指人与人之间微妙复杂而又和谐有序的辈分关系,后来进一步发展演化,泛指人与人之间以道德手段调节的种种关系,以及处理人与人之间相互关系应当遵循的道理和规范。
可将伦理定义为:
伦理是对人的社会关系的应然性认识。
(三)道德与伦理的区别
1.作为日常用法,“伦理”更具客观、外在、社会性意味;“道德”更多地或更有可能用于个人,更含主观、内在、个体性意味。
2.作为价值本身,伦理的核心是正当(适当、合适、合宜等),道德的核心是善(或美德、德性、好等)。
3.作为规范,伦理具有普遍性,道德具有独特性。
4.作为评价尺度,伦理的尺度是对与错,道德的尺度是好与坏、善与恶。
总之,伦理学是关于道德的科学。
二、伦理学的基本问题
有学者认为善与恶的矛盾问题是伦理学的基本问题。
有学者认为道德与社会历史条件的关系问题是伦理学的基本问题。
有学者认为应有与实有的关系问题是伦理学的基本问题。
目前占主导地位的观点:
伦理学的基本问题,就是道德和利益的关系问题。
原因如下:
第一,道德和利益的关系问题体现了伦理学研究对象的矛盾特殊性。
第二,道德和利益的关系问题是研究和解决其他一切伦理问题的前提和基础。
第三,道德和利益的关系问题贯穿于伦理思想发展的始终。
三、规范伦理学的基本类型
(一)目的论(teleology):
是一种以道德行为的目的性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或已经产生的实质性价值(效果)作为道德评价标准的伦理学理论。
在道德正当性问题上,目的论强调行为结果的善性或价值,把对行为结果的非道德意义上的好坏评价作为道德正当性的依据。
这样,“好”就是优先于正当的,正当依赖于“好”来确定。
(二)义务论或道义论(deontology):
是一种认为人们的行为或行为准则的正当性并不由行为的功利后果或期望的功利后果决定,而由它自身固有特点和内在价值决定的伦理学理论。
义务论认为,某一行为的善恶性质或对该行为正当与否的判断,不取决于该行为是否带来或可能带来怎样的实质性价值或效果,而取决于该行为是否符合某一相应的普遍道德规则,是否体现了一种绝对的义务性质,或者说,是否出自行为者纯真善良的行为动机。
某些行为之所以内在地正当或在原则上正当,是因为它们属于它们所是的那种行为,或者说,是因为它们与某种形式原则相符。
(三)德性论(virtueethics):
是指以个人内在德性完成或完善为基本价值(善与恶、正当与不当)尺度或评价标准的道德观念体系。
目的论和义务论的判断基于行为,德性论的判断则基于品质。
广义的德性论是在传统社会占据支配地位的、最有影响力的伦理学理论。
中国的儒家学说和古希腊的主导伦理体系是人类文明史上两个最为成熟的美德伦理谱系。
现代德性论的著名代表麦金太尔批判功利主义和义务论,提出现代伦理的任务在于告诉人们如何认识自己的生活目的,并为实现一种善的生活而培植良好德性。
目的论和义务论的判断基于行为,德性论的判断则基于品质。
四、学习伦理学的方法和意义
各派伦理学比较一致公认的有以下方法:
演绎法、归纳法、比较法。
马克思主义伦理学以唯物史观的总原则为指导,还运用历史分析的方法、阶级分析的方法、理论联系实际的方法等。
学习伦理学在理论上和实践上都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在理论上要弄清楚伦理学的基本原理,提高大学生哲学素质中的道德素质。
在实践上要同各种错误的道德观念划清界限,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并了解市场经济条件下围绕道德建设进行的理论争论,即“经济人”与“道德人”的争论;“划界论”与“代价论”的争论;“滑坡论”与“爬坡论”的争论;“内引论”与“外灌论”的争论。
参考书:
1.罗国杰主编:
《伦理学》,人民出版社2003.12。
2.李萍主编:
《伦理学基础》,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4.1。
3.倪愫襄编著:
《伦理学导论》,武汉大学出版社2002.10。
2006-6-2109:
29AMgaowenju2006
伦理学3
第三章道德的起源和本质
教学要点:
本章主要阐述道德的起源、本质和社会作用。
通过本章的学习:
1.了解道德的起源。
2.掌握道德的本质。
3.认识道德的社会作用。
教学时数:
6学时
教学内容:
第一节道德的起源
一、伦理学史上的争论
神启论把道德起源归结于神秘的天启和神的意志。
理念论伦理学认为道德起源于至高的理念和精神。
教育论、环境论和社会关系论所指的外在条件和外部的事物已是属人的事物和条件,这些思想已具有了唯物主义的萌芽和倾向。
先天论认为,道德根源于人生而有之的东西。
本能论认为道德根源于人的本能和本性。
人性论认为,道德根源于人类自然的天性,人的自然本性、本能决定共同的人性,是决定社会本质的共同的东西,因而也是决定道德的根本层次。
所以一定社会的阶级道德的产生和形成都是与人的自然本性密切相关的,人的本性不仅决定了道德的产生,而且决定了道德发展的总趋势。
道德正是为了满足人们的本能欲求和自然感觉而产生的一种工具性的方式。
需要论认为,道德是人根据自己的生存发展需要,自己为自己立法的产物。
道德作为人类社会的重要成果源于人的需要,人类社会产生了道德,就是因为道德满足了人的某种需要。
人类通过各种对世界的掌握方式来满足自身的各种需要,以实现对自己的肯定和发展。
而道德作为人类理性的结晶,不是表达个人的偏爱和欲求,而是表现人们的共同愿望和需要。
从道德发生的历史看,道德产生于人们调节社会群体内部各种关系以维护一定社会秩序以及个人自我肯定、自我发展的需要。
这用千百年来客观存在着的道德协调性因素和进取性因素就可证明。
二、道德的起源
(一)经济关系决定道德的产生是唯物史观的基本观点。
道德根源于经济关系,是从归根结底的意义上讲的。
一是说决定道德产生的要素都是在经济关系的不同作用下产生的;二是从归根结底的意义上来理解经济是道德的根源,可以避免对经济决定道德产生简单的、机械的理解。
道德的产生最终只能从经济关系中找到根源,经济关系是道德产生的根本原因之所在。
(二)劳动实践是道德产生的动因。
首先,劳动实践是人的创造性的体现。
其次,经济关系对道德的决定作用,是通过劳动实践起作用的,劳动实践是道德产生的根本动力。
另外,劳动实践的创造推动了道德的产生。
(三)伦理关系是道德发生的前提。
道德是对利益的调节,而利益关系和矛盾是存在于广泛的社会关系中的。
没有社会关系,就不会有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的利益冲突,也就不会有道德的发生。
只有在伦理关系中,在人与人的交往中,才存在调节和规范的问题。
作为社会关系中的社会分工,是道德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发生的关键。
(四)人的生存与发展需要是道德发生的诱因。
首先,人类生存的需要是道德发生的直接原因。
为了调节人们的利益需要,最初便形成了一些最简单的行为规范和准则,以缓和利益的冲突和矛盾。
其次,随着生产力水平的提高,人的生存需要不再是社会利益的主要矛盾时,由人们的发展的需要所引发的矛盾冲突就会成为道德所要调节的主要内容。
(五)意识水平是道德发生的主观条件。
人类的意识是在实践中产生的,但一经产生就具有相对独立性。
这种独立性一是表现在它使社会实践中存在的经济关系、社会关系服从于人的需要;二是表现在意识由不自觉到自觉的过程所形成的能动作用。
第二节道德的本质
一、道德是一种社会意识(道德的一般本质)
社会经济关系对道德的决定作用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经济结构的性质直接决定各种道德体系的性质。
2、社会经济关系所表现出来的利益,直接决定着道德的基本原则和主要规范。
3、在阶级社会中,人们在同一经济结构中的不同地位和不同利益,也决定着各种道德体系的阶级属性、社会地位和彼此间的矛盾斗争。
4、经济关系的变化必然引起道德的变化。
二、道德是一种特殊的调节规范体系(道德的特殊本质)
1、道德规范是一种非制度化的规范。
2、道德规范没有也不使用强制性手段为自己开辟道路。
3、道德规范是一种内化的规范。
三、道德是一种实践精神(道德的深层本质)
道德需要促使人类结成相互满足的价值关系,推动人们改善这种关系,调节人与人的交往、协作,完善人的人格,形成人类特有的实践精神。
道德是有目的的活动。
目的性是人类活动的最基本特征,也是人类精神能够进入实践的主要依据。
道德源于现实,又超越现实,道德是理想与现实的统一体。
道德作为实践精神,以其理想性、目的性指引人们的行为,将理想转化为现实。
学习伦理学不仅仅在于掌握有关的理论知识,更在于将这些理论知识应用于实践。
我们诉诸理智、情感,更要诉诸行动,自觉修养,成为一个道德高尚的人。
参考书:
1.罗国杰:
《伦理学》,人民出版社2003.12。
2.郭建新、杨文兵:
《新伦理学教程》,经济管理出版社1999。
第四章伦理学的基本范畴
教学要点:
本章主要阐述道德的基本范畴。
学习本章:
1.了解善恶价值的含义及其根据。
2.认识道德恶的本质及其表现。
3.掌握道德恶的根源及类型。
4.了解良心的本质及其对主体道德生活的调节作用。
5.掌握良心的评价作用。
6.理解正义的含义。
教学时数:
6学时
教学内容:
第一节善与恶
一、善恶价值
(一)善恶价值的含义
善与恶作为道德领域中的基本范畴,实际上是对人类社会中各种行为、事件的利害、吉凶、好坏的概括反映。
由于各派哲学的观点不同,对善恶的解释也众说纷纭。
马克思主义把人的善恶观看作一定社会的经济关系和社会生活的反映。
由于人们所处的经济地位不同,形成不同的或根本对立的利益观,因此必然要形成不同甚至根本对立的善恶观念。
在阶级社会,在社会基本的善恶观上,总是带有一定的阶级性。
道德价值是人的活动的一种特殊的社会存在方式和意义,同时又是人的实践活动所具有的一种善恶属性,它体现着这一类实践活动和社会现象所具有的社会意义。
道德价值作为实存就是实际存在的有一定社会规定性或社会意义的现象形态,表现为个体行为或群体行为倾向和风尚。
道德价值作为“应当”,就集中体现在道德原则和规范中。
(二)善恶价值的根据
善恶价值的客观基础是一定的经济关系,也就是一定的利益关系。
一定的生产方式、经济关系规定着人们的利益关系,同时也规定着善恶评价的客观标准。
在社会主义社会,善恶价值的客观根据归根到底是邓小平所提出的“三个有利于”。
(三)社会道德价值导向
道德价值导向是指社会对人们的道德认识和实践活动的方向性指导及其所要达到的道德理想目标。
道德价值导向主要是从善恶的基本原则上规定应该,辨别善恶,抑恶扬善。
在我国社会主义条件下,善恶评价的标准和社会价值导向在内容上是一致的,这就是社会主义的集体主义原则。
集体主义既是最基本的道德观念,也是基本道德原则。
为使集体主义道德价值观真正成为行动的指南,必须使一般观念的集体主义上升为价值导向性的基本原则。
为此,必须注意三个问题:
第一,坚持价值导向的一元性。
第二,坚持价值导向的权威性。
第三,坚持价值导向的趋前性。
二、道德恶的本质
马克思主义认为,人类的恶之谜在于私有制社会关系,而私有制社会关系的本质在于根本利益关系对立中的自私自利和损人利己的思想观念和恶习。
因此,道德恶的本质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表现:
1、首先表现为心术不正的行为,对社会或他人利益的损害。
2、其次,道德恶是对合乎德性的社会秩序的破坏。
3、最后,恶是对道德自由的践踏。
三、道德恶的根源
1、从恶的社会根源来看,造成人的自私和损人利己恶性的社会条件,归根到底在于私有制。
2、价值观的错位是道德恶产生的个体认识根源。
3、欲望的放纵是道德恶产生的心理根源。
4、社会约束的失度是道德恶产生的社会控制原因。
四、道德恶的类型及其表现
1、物欲型的恶,就是为满足强烈的物质欲望,以各种不正当手段占取公私财富的行为恶。
2、权欲型的道德恶,就是醉心权力,不择手段,或者把人民赋予的权力当成谋取私利的工具,把个人权力置于社会意志之上的恶。
3、情欲型的道德恶,就是为了满足自己的情欲而不择手段所导致的道德恶。
4、名欲型的道德恶,是为了名誉而不择手段、伸手抢名、欺世盗名的道德恶。
五、道德恶的制裁及社会对策
1、首先,从个体的角度来看,必须对作出道德恶的行为予以必要的谴责和制裁,促使作恶者醒悟,通过反省和忏悔,达成内心深处的悔过自新。
2、从社会角度来看,道德恶的制裁还必须有有效的社会性措施。
在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中必须注意如下几点:
第一,要加强集体主义的价值导向。
第二,实施合理的道德奖惩。
第三,创造良好的道德环境。
第四,进行科学的道德教育。
第二节良心
一、良心的本质
良心的本质可以从两方面来看。
一方面,从内容上看,道德良心是现实社会要求的反映,是对道德责任的自觉意识。
另一方面,良心的表现形式是良知、良情、良意的有机统一。
良知、良情、良意三者互相配合,其中良知是基础,良情是关键,良意是源泉。
因此,良心就是人们在履行对他人和社会的义务的过程中所形成的自我评价能力,是一定的道德观念、道德情感、道德信念和道德意志在个人意识中的统一。
良心是人们一种内在的有关正邪、善恶的理性判断和评价能力,是正当与善的知觉,义务与好恶的情感,控制与抉择的意志、持久的习惯和信念在个人意识中的综合统一。
二、良心的形成
首先,对体现着社会要求的是非、善恶的理性认知。
其次,对应尽的道德义务的情感认同。
再次,在认知、认同的基础上,形成意志决断。
最后,在长期为善的道德实践基础上,形成善以为人的信念,形成明确的、稳定的良心。
良心一旦形成,其行为向善就会成为习惯,最终直可达到“随心所欲不逾矩”的境界。
作为人们知、情、意的统一和自我评价能力的良心,常常表现为直觉的形式,即良心往往以一种无形的力量,使人的行为沿着一定的轨道进行。
从对善恶、正邪的认识,到好恶情感的升华,再到意志抉择和养成习惯,这是一个人良心形成必经的过程。
缺少这个过程中的任何一个阶段或环节,其“良心”都会是脆弱的、不稳定的。
三、良心的作用
在道德行为前,良心对主体行为的动机起制约作用。
在道德行为进行中,良心对主体的行为起监督作用。
在道德行为后,良心对行为的后果和影响有评价作用。
第三节正义
一、正义的含义
1、公正是公民的政治合约
首先,公正是政治性的,是社会成员为了构筑一个稳定的社会所认可的最基本的准则。
其次,我们这里所说的社会分配既包括社会分配的结果,也包括社会分配的过程。
第三,既然公正是世俗的政治标准,它就必然是民主讨论和妥协的结果。
2、公正分为结果公正与程序公正
由于以下几点理由,我们必须关心社会分配的结果:
首先,所谓起点平等不过是幻想而已。
其次,结果的不平等往往会反过来影响起点的平等。
第三,对结果的关注还因为,一个有序的社会需要个人负担一定的责任,而一个人要负担责任就必须具有一定的能力。
二、正义的必要性
1、从制度约束的角度看
社会制度的设计、法律的制定应该体现“正义”的道德理念,因为分配问题已成为现代社会的突出问题。
长期以来人们将“发展”同经济增长混为一谈,认为国民收入的快速增长就可以带来一切社会和政治问题的解决,人们所关心的是如何将“蛋糕”做大,而分配问题却撇在一边。
于是,为了效率却牺牲了公平,致使贫困、失业、腐败等社会问题大量出现——它们与社会风气的恶化有直接关系,社会的发展实际上严重偏离了人的目标。
对此,许多有识之士主张应当将公平作为社会的核心目标,效率要以公平为前提。
制度的约束不仅保证社会基本道德的实施,而且为理想道德的生长提供良好的土壤。
2、从底线伦理的角度看
完善的东西有时甚至常常是不正当的,自由主义之所以成为现代性主流,就在于自由主义时刻保持着对任何善性的警惕,而致力于建设正义道德。
使现代社会需要正义道德的不仅是恶(利己主义),而且是善(利他主义)。
善追求有可能会导致不正义,所以必须有正义(权利)道德来规范人们对善的追求。
在价值冲突的现代性社会,我们要时刻警惕的道德规范不仅是恶(利已主义)而且是善(利他主义),因为,当利他主义者热诚追求自己的善观念时,他们完全可能做出不正义或破坏权利的行为。
不要以为只有低级龌龊的利益冲突才存在道德规范问题,高尚理想的观念冲突更存在道德规范问题。
这是因为,正是因其高尚,它的信仰者才会肆无忌惮地践踏他人的权利。
三、正义问题上的争论
1.罗尔斯:
正义即公平
罗尔斯把他的正义观念确定为“作为公平之正义”。
这种公平之正义一般建立在两个基点上:
一是每个人都应有平等自由权利,人人都享有平等自由权利的社会,是公平合理的社会,也是人所追求的理想目标,因而是公平正义的基本点;二是分配的合理性,与人类的欲望相比较,人类的生存空间和资源都是有限的,远远不够分配,社会的每个成员都想得到较多的利益,而利益的有限性又不可能做到“按需分配”,这就需要制定某种规则,以便达到公正合理的分配。
罗尔斯的正义论紧紧抓住了公平正义的这两个基本点,并把探讨既保障人们的平等自由的权利不受侵犯,又使社会的基本权利和利益分配臻于公平合理作为其正义论的目的。
这就需要确定公正合理的正义原则,以便提供一种在社会的基本制度中分配权利和义务的办法,确定社会合作的利益和负担的适当分配。
2、诺齐克:
正义即权利
罗尔斯主张正义是社会的首要价值,而正义即意味着平等。
诺齐克赞同正义的首要性,但他主张正义在于权利,而权利是神圣不可侵犯的。
诺齐克反对罗尔斯的“正义分配原则”,认为政治和道德的首要问题不是罗尔斯所谓社会权利的正义分配问题,而应该是个人权的自由保障问题。
正义的基础是个人权利的绝对自由,而人权的实质就是个人权利的神圣不可侵犯。
据此,诺齐克提出了包含有持有正义三原则的权利理论,来反对罗尔斯的差别原则及其分配正义原则的公平正义论。
总之,诺齐克的正义理论是奠基于权利之上的,一个人的持有是否正义,一种财产分配是否正义,就要看它是否对其拥有权利或资格,所谓正义,就是要看它是否拥有权利,如果侵犯权利,无论他(它)是个人或是国家,都是不正义的。
是否拥有权利是衡量个人行为和国家行为的根本道德标准。
就罗尔斯与诺齐克的分歧而论,实际上反映出他们的正义观以至伦理学价值取向上的公平与效率、社会整体秩序与个人自由发展的价值分歧。
3、麦金太尔:
正义即美德
麦金太尔指出,在古代希腊,正义本来就是有着两种不同的却又相互联系的概念,即作为美德的正义概念和作为规则的正义概念,而且正义首先是作为美德的概念出现的。
麦金太尔认为,亚里士多德对正义是从正义的规则和秩序与正义的能力和品德两个方面理解的,而后者更为重要。
麦金太尔认为,对于亚里士多德来说,正义区分为正义的规则、秩序和正义的能力、品德,一个人有关于正义的规则、知识是一个方面,更重要的必须要有遵守正义的能力和品德。
有正义的规则、知识,人们可能会遵守正义的规则,但不一定能成为正义的人;只有当人们不只是有关于正义的规则、知识,而且也有自觉遵守正义的规则的能力、品质,从内心深处自觉地遵守正义的规则时,才能成为一个既自觉遵守正义规则又具有正义品质的人,即成为一个真正的具有正义美德的人。
四、正义的实现(以平等为目标)
1.人身权利的均等分配
人身权利是涉及到人身自由的那些权利,如自我表达权、政治参与权、自由迁徙权、不受他人侵害权,等等。
这些权利的共同特征是普适性和平等性,即一个人对这些权利的拥有不会妨碍他人对他们的同等拥有。
他们是古典自由主义者所为之辩护的被动权利,也是正义的基本含义。
2.基本物品的均等分配
但是,仅仅保护人身权利还不够,为了实现个人发展这一目标,国家还必须为个人创造一定的条件,这就是与个人能力相关的基本物品的均等分配。
“与个人能力相关的物品”既包括物质物品,也包括权利。
在这些物品中,教育和社会保障是两个最重要的组成部分。
3、其它物品的功利主义分配
社会分配的效率原则在保证了个人的基本权利和物品的平等分配之后,剩下的社会分配应该由功利主义原则进行评判。
就中国而言,半个多世纪乃至近200年来的历史经验证明,扼杀社会效率的制度也是扼杀中华民族前途的制度,追求效率将是中国赶超发达国家所必不可少的前提。
效率原则保证了社会财富的增加,从而增加了权利分配的馅饼,使得每个人都能分得更多的权利。
4、对社会和谐的追求
最后,以上三个层次可能还不足以保证一个社会的和谐。
在更广泛的层次上,国家应该对社会被边缘化的人口,如失业者、单亲家庭、农村中失去土地者以及进城的农民等负担一定的责任。
对于这些人来说,平等的权利和基本物品还不足以使他们获得足够的自我创造的能力,国家对他们的投资是必须的。
对社会和谐的追求体现在对社会整体的顺利运作的关怀上,它是一个社会赖以存在的政治基础。
一个和谐的社会对于任何人来说都是有好处的,没有人愿意看到国家处于无休止的冲突之中。
参考书:
1.宋希仁主编:
《道德观通论》,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
2.何怀宏著:
《良心论》,上海三联书店出版社1994年版。
3.倪愫襄:
《伦理学导论》,武汉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2006-6-2109:
30AMgaowenju2006
伦理学4
第五章伦理原则
教学要点:
本章主要阐述伦理的基本原则。
学习本章:
1.正确评价个人主义原则。
2.分析人道主义原则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作用。
3.掌握利他主义和集体主义原则的区别。
教学时数:
4学时
教学内容:
第一节个人主义原则
一、个人主义原则的历史审视
在西方,个人主义思想的萌芽可以追溯到古希腊时期。
文艺复兴时期,是西方个人主义思想发展的准备时期。
17、18世纪是西方个人主义思想的发展时期。
19、20世纪是西方个人主义思潮系统化、理论化的成熟时期。
总之,个人主义高度重视个人自由,广泛强调自我选择、自我控制的个人或自我。
个人或自我是独立的,是和他人相分离的有独立精神的个体。
只有个人得到充分发展,才能有社会的发展。
近代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社会中,自由竞争成为经济活动的主要表现形式,个人主义就成为市场经济与资本主义制度相结合的伦理基础。
近代以来,个人主义作为西方价值观念的立足点,贯穿于西方价值观念体系的各个方面,涉及道德体系、宗教信仰、政治信念和经济思想等。
个人主义原则作为处理社会关系的伦理准则,之所以在西方社会被视为占主导地位的价值准则,其合理性不在于对个人一己利益的肯定,而在于对每一个人利益的肯定与维护,这是个人主义与利己主义的根本区别。
同时,为了保障个人主义原则的实现,西方社会通过经济、法律、政权、国家等手段来进行调节以避免个人主义滑入利己主义。
另外,个人主义中蕴含的对个人生命、尊严、自由、平等、公正的追求,也是人文精神的体现。
然而,个人主义对国家、集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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