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站岗位设置标准样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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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站岗位设置标准样本
水利系统农村水电站
岗位设立原则
(征求意见稿)
主编单位:
水利部农村水电及电气化发展局
水利部建设与管理总站
1总则
1.0.1为建立完善农村水电站劳动组织体系,科学合理配备人力资源,提高劳动生产率,保证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运营,特制定本原则,用以规范管理单位岗位设立和岗位定员。
1.0.2本原则合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装机容量为5万千瓦如下、100千瓦以上农村水电站。
其她部门和经济组织管理农村水电站以及水利部门管理5万千瓦以上水电站可参照本原则执行。
1.0.3本原则遵循因事设岗、以岗定员编制原则。
1.0.4农村水电站岗位划分为单位负责、行政管理、技术管理、资产管理、运营、检修等类别。
省、地、县水电管理机构宜设立上述前四类岗位。
党群机构岗位设立和岗位定员按关于规定执行。
辅助类岗位设立未做详细规定,该类岗位定员总人数按本原则执行。
1.0.5农村水电站岗位设立和岗位定员除符合本原则外,尚应符合国家关于现行法规和原则规定。
1.0.6本原则岗位任职条件涉及政治素质、文化限度、工作经历、专业知识、实际工作能力和其他规定等。
其中政治素质基本规定如下: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水利事业,敬业爱岗,开拓创新;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各负责岗位职责基本规定是:
坚持两个文明一起抓,做好职工政治思想工作,关怀群众生活。
1.0.7本原则可供农村水电站后来优化人员组合、制定定员方案、新建电站人员配备根据。
2农村水电站岗位设立
2.1普通规定
2.1.1农村水电站应设立岗位见表2.1.1。
2.1.2管理多处水电站地(市)、县级单位、“一厂多站”以及与其她水利工程统一管理电站,其单位负责、行政管理、技术管理、资产管理等类岗位应统一设立;运营、检修等类岗位按需要设立。
表2.1.1农村水电站管理单位岗位设立表
类别
序号
岗位名称
岗位代码
单位
负责
类
1
单位总负责岗位
A1
2
生产技术总负责岗位
A2
3
资产总负责岗位
A3
行政
管理
类
4
行政负责岗位
B1
5
行政事务管理岗位
B2
6
文秘与档案管理岗位
B3
7
人事劳动教诲管理岗位
B4
生产
技术
管理
类
8
生产技术管理负责岗位
C1
9
筹划、记录及设备管理岗位
C2
10
机械技术管理岗位
C3
11
电气技术管理岗位
C4
12
水工及金属构造技术管理岗位
C5
13
安全监察岗位
C6
14
信息自动化技术管理岗位
C7
资产
管理
类
15
资产与财务管理负责岗位
D1
16
会计岗位
D2
17
出纳岗位
D3
运
行
类
18
运营负责岗位
E1
19
运营值长岗位
E2
20
运营值班员岗位
E3
21
水工及金属构造运营岗位
E4
检
修
类
22
检修负责岗位
F1
23
机械检修岗位
F2
24
电气检修岗位
F3
辅助
类
25
生产辅助岗位
26
后勤辅助岗位
2.2单位负责类
2.2.1单位总负责岗位
1、重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上级关于规定。
(2)全面负责管理工作,保障安全生产,充分发挥电站效益,保证资产保值增值。
(3)组织制定和实行单位发展规划及年度生产和工作筹划,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4)推动科技进步和管理创新,加强职工培训,不断提高职工队伍素质。
(5)协调公共关系,完毕上级交办任务。
2、任职条件
(1)水电或有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2)获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担任低一级职务3年以上。
(3)具备较好政治、文化和技术素质,较强组织协调及实际工作能力,较高政策水平和管理水平。
(4)熟悉《电力法》、《安全生产法》、《劳动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和水电生产规程、规范。
(5)熟悉本单位基本状况。
2.2.2生产技术总负责岗位
1、重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法律、法规、技术政策和关于技术原则。
(2)全面负责生产技术管理工作,组织搞好安全生产,指引解决运营和检修中技术问题;负责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不断提高电站自动化水平和劳动效率。
(3)组织编制和实行年度大、中、小修和更新改造筹划,负责技术审批工作。
(4)负责技术考核及技术档案工作,健全和完善技术管理基本性工作,指引职工技术培训。
(5)负责事故调查,组织事故技术分析,审批事故解决技术方案。
2、任职条件
(1)水电类或有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获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有水电站实际工作5年及以上经历。
(3)熟悉国家关于法律法规和规程规范,掌握水电生产、运营、管理方面专业知识,
(4)有较强组织协调和技术决策能力。
(5)熟悉本单位生产基本状况。
2.2.3资产总负责岗位
1、重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财政、金融、经济等关于法律、法规和经济政策。
(2)负责本单位资产保值增值,组织制定和执行经济发展规划和财务年度筹划,挖潜增效,减少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3)负责财务审核和对外经济合同,贯彻财经纪律,建立和完善各项财务制度。
协助搞好资产运营工作,保证资源合理配备和资金合理使用,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2、任职条件
(1)经济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获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有5年及以上实际工作经历。
(3)熟悉国家关于财经法律、法规及关于规定;熟悉经营管理理论,有较强组织协调、决策能力。
2.3行政管理类
2.3.1行政负责岗位
1、重要职责
(1)执行国家关于法律、法规和上级关于规定。
(2)负责管理行政事务、文秘、档案、保密、公共事务、保卫、计生和后勤等工作。
(3)组织制定各项行政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实行。
(4)协调解决各种关系,完毕领导交办工作。
2、任职条件
(1)大专毕业及以上学历。
(2)获得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有管理工作3年及以上经历。
(3)熟悉公共事务管理、行政管理等专业基本知识;理解当代化管理基本知识。
(4)理解本单位基本状况,具备较强组织协调和公共事务管理能力以及较好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2.3.2行政事务管理岗位
1、重要职责
(1)承办行政事务、公共事务、计生及后勤等详细工作。
(2)承办接待、保卫、车辆管理、办公设施管理等项工作。
(3)完毕领导交办各项工作。
2、任职条件
(1)高中毕业及以上文化限度,经相应岗位培训合格。
(2)熟悉有关法律、法规及关于规定。
(3)熟悉行政事务管理基本知识,理解本单位基本状况,具备一定组织协调能力。
2.3.3文秘与档案管理岗位
1、重要职责
(1)执行国家关于文秘与档案工作法律、法规和上级规定。
(2)负责收、发文献和印鉴管理工作。
(3)负责起草、整顿文献、收集信息及宣传报道工作。
(4)负责档案管理,做好保密工作。
(5)协助办理关于行政事务详细工作。
2、任职条件
(1)文科类中专毕业及以上学历,经相应岗位培训合格。
(2)获得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有3年及以上实际工作经历。
(3)熟悉《档案法》等国家关于法律、法规和规定,具备一定政策水平和较强文字表达能力。
(4)理解本单位基本状况和管理基本知识,具备科学分类、规范管理档案资料能力
2.3.4人事劳动教诲管理岗位
1、重要职责
(1)执行国家关于法律、法规及上级关于规定。
(2)负责管理人事、劳动、工资、职工培训、定岗定员及社会保险等详细工作。
(3)负责专业技术职称和工人技术级别申报评聘等详细工作。
(4)负责离退休职工管理和人员分流详细工作。
2、任职条件
(1)中专毕业及以上学历。
(2)获得初级及以上专业职称,经相应岗位培训合格。
(3)熟悉《劳动法》等关于劳动人事法律、法规和政策。
(4)掌握关于人事、劳动工资、教诲管理基本知识,能解决人事、劳动、教诲关于业务问题,具备一定政策水平和组织协调能力。
2.4生产技术管理类
2.4.1生产技术管理负责岗位
1、重要职责
(1)执行国家关于电力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有关技术规程、规范。
(2)负责组织生产,协调解决生产中问题,完毕生产任务和上级下达各项经济技术指标。
(3)负责组织编制现场安全生产各类规程和年、季、月生产筹划,并监督实行。
(4)应用新技术,增进科技进步,主持职工技术培训工作。
(5)参加组织事故调查、分析解决。
2、任职条件
(1)具备水电或有关专业大专毕业及以上学历。
(2)获得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有3年以上生产技术管理工作经历。
(3)熟悉《电力法》、《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4)熟悉本单位机电设备和水工建筑物运营状况,有较强组织协调能力。
2.4.2筹划、记录和设备管理岗位
1、重要职责
(1)执行国家关于筹划、记录、设备管理法律、法规及上级关于规定。
(2)按照年度生产筹划,制定季度、月生产筹划和成本费用筹划,及时作好平衡、协调工作。
(3)负责收集、整顿、汇编生产方面记录资料,精确及时地完毕生产记录工作,并做好记录分析及资料归档。
(4)负责技术改造、维护修理项目合同管理。
(5)负责设备、备品备件和材料管理工作。
2、任职条件
(1)具备中专毕业及以上学历。
(2)获得初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经相应岗位培训合格。
(3)熟悉国家《记录法》等法律、法规和上级关于规定,理解电站运营和管理基本知识。
(4)熟悉设备及材料性能、质量原则,具备工程筹划、记录、设备及合同管理能力。
2.4.3机械技术管理岗位
1、重要职责
(1)执行国家关于水轮发电机组主辅设备及起重设备安装、运营和检修规程、规范和有关技术原则,负责编制本单位机械专业操作、检修规程,并督促执行。
(2)负责机械运营、检修技术管理和业务指引。
检查分析机械设备运营日记及各项记录,掌握设备运营状况。
制定设备运营反事故办法,实验方案,特殊运营方式等。
参加编制机械设备大、中、小修和更新改造筹划。
(3)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提高电站设备运营技术水平;参加组织职工技术培训。
(4)参加机械设备事故调查,提出事故分析解决技术报告;做好技术资料归档工作。
2、任职条件
(1)具备水电或有关专业大专毕业及以上学历。
(2)获得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有3年以上实际工作经历。
(3)熟悉机械设备原理、性能,电力生产运营技术。
(4)熟悉水发电机组主辅设备运营及检修规程、规范。
(5)具备常用故障分析、判断、解决能力。
2.4.4电气技术管理岗位
1、重要职责
(1)执行国家关于电力生产法律、法规及有关技术原则。
负责编制本电站电气专业操作、检修规程,并督促执行。
(2)负责电气运营、检修技术管理和业务指引。
负责制定电气设备运营参数、自动控制及保护装置整定、电气运营反事故办法及实验方案等。
检查分析运营日记及各项记录,掌握电气设备和系统运营状况。
(3)负责制定经济运营方案,参加编制电气设备大、中、小修和更新改造筹划。
(4)负责电气设备、自动化装置和通讯设备技改技术工作,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不断提高电站自动化水平;参加组织职工技术培训。
(5)参加电气事故调查,提出事故分析及解决报告;负责电气系统图纸、资料归档工作。
2、任职条件
(1)具备电气类或有关专业大专毕业及以上学历。
(2)获得初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有3年以上实际工作经历。
(3)熟悉本电站电气接线及设备原理、性能。
理解本专业技术发展动态。
(4)熟悉《电力法》、《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等法律、法规。
熟悉电气设备运营、检修及实验规程和技术原则。
(5)具备常用故障分析、判断、解决能力。
2.4.5水工及金属构造技术管理岗位
1、重要职责
(1)执行国家《水法》、《防洪法》等关于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原则。
(2)负责水量调度、水文观测预报、水情测报等水务工作和汛前准备、汛期抢险、水毁修复技术工作。
参加制定发电筹划。
(3)负责组织水工建筑物、水工机电设备及金属构造寻常运营和巡检,参加编制大、中修及技改筹划,并组织实行。
安排水工建筑物、水工机电设备及金属构造寻常维护、检修和事故性抢修。
(4)参加水工建筑物、水工机电设备及金属构造事故调查,提出分析及解决技术报告。
2、任职条件
(1)具备水利类大专毕业及以上学历。
(2)获得初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有3年以上实际工作经历。
(3)掌握水工建筑物、水工机电设备及金属构造运营、检修、管理等方面专业知识。
(4)熟悉本单位水工及金属构造运营状况,具备解决常用故障能力。
2.4.6安全监察岗位
1、重要职责
(1)贯彻“安全第一,防止为主”方针,严格执行关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技术原则。
(2)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参加组织建立安全生产监督体系,监督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关于规章制度贯彻。
(3)协助领导定期开展安全大检查,并监督消除事故隐患办法实行。
(4)负责组织职工安全教诲,进行反事故演习。
(5)组织普通事故调查,提出事故分析解决报告。
2、任职条件
(1)具备水电类中专毕业及以上学历。
(2)获得初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经相应岗位培训合格。
(3)掌握水电站安装、运营和安全监测基本知识。
(4)熟悉电站各类设备特点及运营状况。
(5)具备强烈责任感、敢抓敢管及发现、判断、解决普通事故能力。
2.4.7信息自动化技术管理岗位
1、重要职责
(1)执行国家关于信息网络、通讯及自动化方面法律、法规及有关技术原则。
(2)负责本单位计算机网络及办公自动化系统技术管理工作,指引解决关于技术问题。
编制关于使用管理制度,并督促执行。
(3)参加事故调查,提出分析解决技术报告。
(4)参加自动化系统及通信设施、设备技改工作,做好技术资料归档工作。
2、任职条件
(1)具备计算机或有关专业大专毕业及以上学历。
(2)获得初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经相应岗位培训合格。
(3)掌握计算机、自动化、通信基本理论和电力生产基本知识。
(4)具备对计算机、自动化、通信设备缺陷及故障进行技术分析和解决能力。
2.5资产管理类
2.5.1资产与财务管理负责岗位
1、重要职责
(1)执行国家关于财务与资产管理法律、法规和上级关于规定,保证电站资产保值增值。
(2)负责财务与资产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并实行财务预算,及时进行成本分析,提出减少成本办法。
(3)审核设备检修、更新改造、物资供应等经济合同,及时筹集资金,合理安排使用。
(4)负责组织制定电量销售筹划,做好销售分析和电费回收工作。
(5)建立、健全财务和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并负责组织实行、检查和监督。
2、任职条件
(1)财经类大专毕业及以上学历。
(2)获得会计师或经济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有财务岗位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3)熟悉《会计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
掌握财会、金融、工商、税务和投资方面基本知识。
(4)熟悉当代公司管理知识,理解电力生产基本知识。
(5)具备较高政策水平和较强组织协调能力。
2.5.2会计岗位
1、重要职责
(1)执行《会计法》等关于法律、法规。
参加编制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
(2)负责会计业务工作,进行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保证会计凭证、帐薄、报表及其她会计资料真实、精确、完整。
准时交纳各种税费。
(3)实行财务筹划管理,搞好成本分析、预测,及时提出增收节支办法。
(4)准时提供会计报表,负责会计档案保管及归档。
2、任职条件
(1)财会类大专毕业及以上学历。
(2)获得初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经相应岗位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3)熟悉《会计法》等法律、法规。
熟悉财务、会计、金融、工商、税务、物价等方面基本知识,能解决会计工作中实际问题。
(4)理解电力生产基本知识。
2.5.3出纳岗位
1、重要职责
(1)执行《会计法》等法律、法规和关于规章制度。
(2)依照审核签章记帐凭证,办理钞票、银行存款收付结算业务。
(3)及时登记钞票、银行日记帐,做到日清月结,帐实相符。
(4)负责管理支票,库存钞票及有价证券。
(5)参加编制财务收支筹划,年度预算与决算报告。
2、任职条件
(1)财会类中专毕业及以上学历。
(2)获得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经相应岗位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3)理解财务、会计、金融、工商、税务及物价等方面基本知识,理解水电站管理基本状况。
(4)熟悉《会计法》等法律、法规及关于制度。
2.6运营类
2.6.1运营负责岗位
1、重要职责
(1)执行国家关于电力安全运营规程、规范,贯彻贯彻本单位规章制度。
(2)全面负责运营寻常生产、安全和行政管理工作。
(3)按照生产筹划,组织准时完毕各项技术经济指标。
(4)组织开展全员培训工作,贯彻培训筹划,不断提高运营人员技术水平和实际操作能力。
(5)认真开展运营分析,对存在缺陷设备及时提出检修意见,保证机组安全运营。
参加事故调查解决和设备检修质量检查验收工作。
2、任职条件
(1)水电类大专毕业及以上文化限度。
(2)获得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担任运营值长工作3年以上。
(3)熟悉机械、电气、水工运营知识和本单位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熟悉重要设备安装、检修质量原则和技术状况。
(4)具备较强组织协调能力,能独立解决工作中复杂问题。
2.6.2运营值长岗位
1、重要职责
(1)负责执行电力调度命令,遵守安全生产各种规章制度,保证机械、电气、水工各运营设备安全经济运营。
(2)及时掌握设备运营状况和设备缺陷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和上报。
认真核对和填写运营日记及各种记录,做好交接班工作。
(3)负责签发操作票,指挥现场运营事故解决。
参加设备检修后验收工作。
(4)组织本值人员进行业务学习、技术练兵、反事故演习等工作,
2、任职条件
(1)水电类中专毕业及以上文化限度。
(2)获得初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中级工及以上技术级别资格,在运营岗位工作3年以上,经相应岗位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3)掌握本单位电气一、二次系统,主机及附属设备,水工设施等性能和重要技术参数,熟悉运营规程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4)具备解决常用故障能力和较强组织协调能力。
2.6.3运营值班员岗位
1、重要职责
(1)遵守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负责运营设备巡回检查和表计监视,依照各仪表指(显)示,保持运营参数处在正常范畴。
并对的填写运营日记和各种记录。
(3)认真填写操作票,对的进行操作和监护。
(4)配合做好设备检修工作。
2、任职条件
(1)机电类技校或高中毕业及以上文化限度。
(2)获得中级工及以上技术级别资格,经相应岗位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3)熟悉运营设备关于性能和参数,熟悉关于安全运营和操作规程。
(4)具备运营设备监控、巡检和操作能力。
2.6.4水工及金属构造运营岗位
1、重要职责
(1)负责本单位水工建筑物及金属构造巡视、监测和操作任务,保证其安全运营。
(2)执行水工建筑物、闸门及启闭机等水工设施、设备运营规程和各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时掌握水工设施及设备运营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3)按规程规定对的抄写运营日记和各种记录。
(4)配合做好检修关于工作。
2、任职条件
(1)水利类技校或高中毕业及以上文化限度。
(2)获得中级工及以上技术级别资格,经相应岗位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3)熟悉水工建筑物运营及金属构造运营专业基本知识。
熟悉关于安全运营和操作规程。
(4)具备水工建筑物、闸门及启闭机等水工设施、设备监控、巡检和操作能力。
可以发现和解决运营中浮现普通故障。
2.7检修类
2.7.1检修负责岗位
1、重要职责
(1)执行关于检修工作规程、规范和本单位规章制度。
(2)全面负责检修寻常生产、安全和行政管理工作。
(3)负责按照检修和技改筹划,编制实行方案、工作筹划和预算,并组织实行。
(4)组织开展全员技术培训,贯彻培训筹划,不断提高检修人员技术水平;组织开展技术革新和合理化建议活动,应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缩短检修工期,提高检修质量。
(5)参加事故调查解决,组织设备检修质量检查和验收工作。
2、任职条件
(1)机电类中专毕业及以上学历。
(2)获得初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高档工及以上技术级别资格,有5年以上检修工作经验。
(3)熟悉本单位检修规程和检修工艺。
熟悉重要设备安装、检修质量原则。
(4)能独立解决检修中较复杂技术问题,具备较强组织协调能力。
2.7.2机械检修岗位
1、重要职责
(1)遵守检修规程和关于规章制度。
(2)负责水轮发电机组主辅设备、起重设备、水工机电设备及金属构造维护、检修。
严格执行检修质量原则和检修工艺规定。
作好油务工作。
(3)负责管理、维护检修工具,合理使用原材料和备品备件。
2、任职条件
(1)机械类技校毕业及以上文化限度。
(2)获得中级工及以上技术级别资格,经相应岗位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3)掌握检修工作基本知识,熟悉普通机械加工工艺知识。
能纯熟使用关于仪器、仪表、专用工具和惯用工具。
(4)熟悉本单位水轮发电机组主辅设备,起重设备,水工机电设备及金属构造等性能及重要技术参数。
熟悉设备维护和检修关于规程、规范,检修质量原则,检修工艺规定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5)能分析、查找并排除机械设备普通故障和缺陷。
2.7.3电气检修岗位
1、重要职责
(1)遵守电气检修规程和关于规章制度。
(2)负责电气一、二次设备、直流系统维护、检修。
严格执行检修质量原则和检修工艺规定。
作好油务工作。
(3)负责继电保护和自动化装置调试和整定及通信设备、计算机监控系统维护。
(4)负责防止性实验,对的填写实验报告,及时归档实验资料。
2、任职条件
(1)电气类技校毕业及以上文化限度。
(2)获得中级工及以上技术级别资格,经相应岗位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3)掌握电气一、二次检修、继电保护和自动化装置调试和整定、计算机监控网络设备维护及高压实验等有关技术。
熟悉实验设备用法。
(4)熟悉电气检修关于规程、规范,检修质量原则、检修工艺规定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5)能分析、查找并排除电气设备普通故障和缺陷,有一定资料整顿和分析能力。
3农村水电站岗位定员
3.1普通规定
3.1.1本原则将农村水电站划分为4个级别,见表3.1.1。
表3.1.1农村水电站级别
单机容量(kW)
机组台数(台)
≥8000
≥
<8000
≥500
<
(发电机端电压为6.3kV及以上)
<500
(或≥500发电机端电压为400V)
1
Ⅱ
Ⅲ
Ⅳ
Ⅳ
2
Ⅰ
Ⅱ
Ⅲ
Ⅳ
3
Ⅰ
Ⅱ
Ⅲ
Ⅳ
≥4
Ⅰ
Ⅰ
Ⅱ
Ⅲ
注:
1、同一厂房内设立有多台不同单机容量机组时,可按照最大单机
容量及总台数拟定,也可按照容量相似台数最多机组单机容
量及总台数拟定。
2、不在同一厂房内安装机组,应按照各厂房分别拟定级别后,选
其最高者。
3.1.2岗位定员总人数按下式计算:
Z=G+S+F(3.1.1)
式中Z——岗位定员总人数;
G——单位负责、行政管理、技术管理、资产管理类各岗位人数之和;
S——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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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电站 岗位 设置 标准 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