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科病房护理制度06.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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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科病房护理制度06.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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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科病房护理制度06
产科分级护理制度
一、特级护理
分级依据:
(一)急性产科大出血,实施抢救性治疗的重症监护患者;
(二)羊水栓塞、急性肺栓塞、急性脂肪肝等,随时有生命危险需要抢救的患者。
护理要求:
(一)严密观察患者病情变化(阴道出血的色、质、量;胎心、胎动;子宫收缩情况;突然寒战、呛咳、胸闷气急、烦躁不安、恶心、呕吐、羊水栓塞的症状;休克及急性肾功能衰竭的症状);
(二)根据病情,严密监测生命体征及血氧饱和度情况;
(三)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保证各种标本正确留取、及时送检;
(四)根据医嘱,准确测量24小时出入量;
(五)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
每日整理床单位;根据患者需求协助更衣、洗头,进行会阴护理、口腔护理及各种管道护理;实施安全措施;
(六)保持患者的舒适和功能体位,缓解疼痛;
(七)了解患者心理需求,有针对性开展心理指导及健康指导;
(八)实施床旁交接班。
二、一级护理
分级依据:
(一)病情趋向稳定的重症孕产妇;
(二)先兆早产、前置胎盘,重度子痫前期等病情不稳定或随时可能发生变化的患者;
(三)剖宫产术后需要严格卧床的患者;
(四)其他自理能力重度依赖的患者。
护理要求:
(一)每小时巡视,观察患者病情变化(产前:
观察孕妇临产先兆、胎心音、胎动;产后:
阴道出血量、质,宫缩、宫底高度,有无早期休克症状;新生儿:
面色、呼吸、哭声、皮肤、肢体活动、吸吮力、进奶量、大小便、脐带等);
(二)根据患者病情,测量孕产妇的心率、脉搏、呼吸、血压等生命体征变化;监测孕妇的胎心变化;
(三)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保证各种标本正确留取、及时送检;
(四)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
每日整理床单位;根据患者需求协助更衣、洗头,进行会阴护理、口腔护理及各种管道护理;实施安全措施;
(五)保持患者的舒适和功能体位,保证有充足的休息和睡眠;
(六)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母乳喂养知识的宣教;分娩先兆的识别;产后可能出现的不适;新生儿护理;孕产妇及新生儿的安全指导等。
三、二级护理
分级依据:
(一)高危孕妇病情趋于稳定或未明确诊断前,仍需观察,且生理能力轻度依赖的患者;
(二)生理分娩及术后病情稳定,仍需卧床,且自理能力轻度依赖的患者;
(三)一般待产病情稳定,有分娩先兆,且自理能力中度依赖的患者。
护理要求:
(一)每2小时巡视孕产妇及新生儿,观察孕产妇病情变化及新生儿吸吮、面色、大小便、皮肤颜色等;
(二)根据孕产妇病情,测量生命体征,监测孕妇的胎心变化;
(三)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保证各种标本正确留取、及时送检;
(四)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母乳喂养知识的宣教;分娩先兆的识别;产后可能出现的不适;新生儿护理;孕产妇及新生儿的安全指导等。
四、三级护理
分级依据:
(一)一般待产,无先兆临产症状的孕妇;
(二)分娩后10天,康复期且自理能力无需依赖的产妇。
护理要求:
(一)每3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二)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血氧饱和度;
(三)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保证各种标本正确留取、及时送检;
(四)提供产科健康指导。
母婴同室护理工作制度
一、母婴同室一般工作制度
1、新生儿与母亲同时送入病房,实行24小时母婴同室,在进行医疗护理过程中,每天母婴分离不得在1小时以上。
2、实施整体护理,认真填写护理记录单,每班床头交接班。
3、室内清洁、整齐、有序,布局合理,陈设规范。
有宣教设备并能完好使用,有奶库、配奶间,室内物品符合要求。
4、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和护理技术操作规程。
5、遵守各项安全管理规范和流程,防止新生儿抱错等差错、事故的发生,做到安全无事故。
6、剖宫产新生儿入室后1小时内给予母婴皮肤早接触及早吸吮,时间不少于半小时。
7、做好健康教育,进行母乳喂养的指导。
观察母乳喂养落实情况。
8、注意观察产妇的恶露、子宫复旧等情况,仔细观察新生儿全身皮肤、脐带、呼吸及大小便情况,有异常及时报告医生、及时处理,做好护理记录。
2008年9月制定
2015年12月第2次修订
修订部门:
母婴护理小组
审批:
吴江一院护理质量委员会
执行时间:
2016年1月
二、母乳喂养制度
1、产后经检查无母乳喂养禁忌症者,应在新生儿出生1小时内帮助新生儿与母亲皮肤接触半小时以上,同时进行早吸吮。
2、提倡纯母乳喂养,除母乳外禁止给新生儿吃任何食物或饮料(包括糖水),除非有医学指征。
3、医务人员不得向产妇及家属推荐任何新生儿代乳品。
4、禁止使用奶瓶和橡皮奶头,如有医学指征需添加补充食品者,应用小勺或小杯喂。
5、指导产妇按新生儿需要随时喂养母乳,24小时吸吮次数不得少于8次,夜间同样需要喂哺,如新生儿睡眠时间过长(超过3~4小时)应叫醒喂哺。
6、帮助母亲使新生儿正确含接、吸吮母乳。
7、将院内外促进母乳喂养支持组织告诉产妇(本院产后支持组织及街道妇保站、疾控部门)。
8、因医学指征母亲与新生儿分开,应指导母亲定时挤奶,按规定储奶。
2008年9月制定
2015年12月第2次修订
修订部门:
母婴护理小组
审批:
吴江一院护理质量委员会
执行时间:
2016年1月
三、母乳喂养随访制度
1、设立母乳喂养咨询门诊、咨询热线电话,提供母乳喂养咨询服务,及时解决产前、产后母乳喂养相关问题。
2、填好围产期保健手册,交给母子保健中心。
3、产后6周复查时应了解母乳喂养情况及新生儿生长发育情况,并给予咨询和指导。
4、医院、保健组织、母乳喂养支持组织共同做好母乳喂养随访工作,将母乳喂养随访作为一个重要工作内容,了解出院后母亲的母乳喂养情况,及时进行咨询服务。
科室提供母乳喂养热线电话:
63193505(产科八区)
2008年9月制定
2015年12月第2次修订
修订部门:
母婴护理小组
审批:
吴江一院护理质量委员会
执行时间:
2016年1月
四、新生儿沐浴室制度
1、新生儿沐浴室每天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清新。
2、工作人员进入新生儿沐浴室要衣帽整齐、穿工作服,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3、做好宣教工作,沐浴前1小时停止哺乳。
4、新生儿沐浴时应保持室温24~28℃,相对湿度50~60%,保持室内环境清洁、通风良好。
5、新生儿沐浴水应为流动水,水温38~40℃,淋浴用具每人一套,一次性使用,避免交叉使用。
6、责任护士负责分管床位新生儿的沐浴,严格执行一接一洗一送,给新生儿沐浴前必须流动水洗手或用消毒剂擦手,戴围裙。
7、沐浴时仔细观察新生儿全身情况,有异常及时处理或汇报医生。
8、新生儿沐浴池、水龙头、新生儿体重秤、打包台、窗台等所有台面应保持清洁,污染时及时消毒擦拭。
9、沐浴前再次清洗沐浴池,沐浴结束将水排空,冲洗管道,刷洗沐浴池并用消毒液(250mg/L含氯消毒剂)擦拭或浸泡,用后沐浴池尽量保持干燥。
10、特殊感染新生儿应在隔离沐浴池沐浴,用品洗后严格消毒(1000mg/L擦拭或浸泡)。
11、新生儿沐浴间的地面每天湿式清扫,有污染时及时消毒。
沐浴间所有墙面、角落及天花板每周大扫除一次,有污染时及时消毒。
使用动态空气消毒器或紫外线进行空气消毒1小时。
12、与新生儿接触的毛衫、被服等布类应高温清洗后方可使用;换下的尿不湿及脏毛衫要分类放在固定的桶或袋子内。
2008年9月制定
2015年12月第2次修订
修订部门:
母婴护理小组
审批:
吴江一院护理质量委员会
执行时间:
2016年1月
五、母婴同室消毒隔离制度
1、工作人员衣帽整洁,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
按本院《手卫生管理制度》做好手卫生,进行各项操作及接触新生儿前后,必须流动水或用免洗手消毒液洗手。
2、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应当实施“标准预防”。
3、母婴同室每日应定时开窗通风二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保持室内整洁。
每日湿式擦拭室内物品表面、地面,有污染物时用含有效氯500mg/L消毒剂擦拭。
4、严格执行探视制度,每位产妇每次只允许一位家属探视,探视者应着清洁服装,洗手后方可接触新生儿,任何人不得随意将新生儿抱出病区外,以防止交叉感染。
在感染性疾病流行期间,禁止探视。
5、产妇哺乳前应洗手,清洁乳头。
哺乳用具,一婴一用一消毒,隔离新生儿用具单独使用并消毒。
6、新生儿用眼药水、扑粉、油膏、浴巾、治疗用品等,应一婴一用,避免交叉使用。
遇有医院感染暴发、流行时,应严格执行分组护理的隔离技术。
7、新生儿沐浴室应保持室温24~28℃,相对湿度50~60%,保持室内环境清洁、空气清新、通风良好。
护理人员给新生儿洗澡前应洗手,戴围裙。
新生儿洗澡水应为流动水,水温38~40℃,沐浴用具每人一套,一次性使用。
洗澡结束后,整理用物,清洁地面,水池用含有效氯250mg/L消毒剂浸泡消毒,使用动态空气消毒器或紫外线进行空气消毒1小时。
特殊感染新生儿应在隔离洗澡池沐浴,用品洗后严格消毒(1000mg/L浸泡)。
8、母婴一方有感染性疾病时,患病母婴均应及时与其他正常母婴隔离。
产妇在传染病急性期,应暂停哺乳。
为避免交叉感染,收住新生儿病房的新生儿不得再返回母婴同室。
9、患有皮肤化脓及其它传染性疾病的工作人员,应暂时停止与新生儿接触。
10、母婴出院后,更换母婴床上物品,做好产妇床单元及新生儿床单元终末消毒。
六、母婴同室新生儿预防接种疫苗管理制度
1、遵守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接受市疾病控制中心及卫生局督查。
2、预防保健科根据每月分娩数,到市疾病控制中心领取疫苗,置于药房疫苗专用冰箱,科室根据分娩数向药房领取疫苗,保持2℃~8℃的冷链状态,有记录。
3、冰箱内设有温度计,以监测温度状况,设有专人管理登记。
遇有停电等突发事件,及时处理,保持冷链状态,保证疫苗质量。
4、有经专业培训考核合格的护士负责对符合接种条件的新生儿实施预防接种,并依照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填写并保存记录。
5、每月有专人负责做报表上报疾病控制中心。
6、发放苏州市预防接种告知书,告知预防接种的常见不良反应、注意事项及处理方法。
7、如有疫苗过期或变色、污染、凝块等,按要求填写《疫苗、稀释液及注射器报废登记表》。
七、母婴同室新生儿防盗制度
1、新生儿入室时病区护士与产房助产士交接新生儿后,病房护士在新生儿左脚踝处正确佩戴新生儿防盗腕带,腕带上需标注母亲床号、姓名、住院号,经双人核对无误后在电脑防盗系统中正确记录母婴的相关信息。
2、在院期间根据分级护理要求巡视病房,查看防盗腕带是否在位,系统报警及时处理汇报,确保新生儿安全在位,防止偷盗新生儿的发生。
3、新生儿需外出检查离开病房时,分管护士及时在系统中设置离院时间,督促及时回病区。
4、出院时经双人核对新生儿信息无误后取消防盗腕带信号,解除防护,方可出院。
八、母乳代用品配置和使用管理制度
1、保持配奶间及配奶操作台清洁干燥,配奶室内每日用医用空气消毒器消毒3次并登记,配奶区物表每日用250mg/L含氯消毒剂擦拭,并保证清洁。
2、配奶室温度在22~24℃,湿度50%~60%。
3、液态奶品牌需进行遮挡,使用时应注明开启时间和过期日期,开启后有效期为24小时,并保存在清洁干燥处。
4、配奶工作应由护士完成,应严格执行医嘱,严格无菌操作,配奶前及配奶后应用流动水洗手,配奶过程中疑有手污染时应重新洗手。
5、工作人员应掌握并严格执行温奶仪消毒规范和操作规程,定期检查温奶仪的性能并做记录。
6、喂奶杯、奶瓶均须做到一婴一杯,一次性使用,不得重复消毒使用。
7、配奶用温水仪外观每日应清洁擦拭1次,配奶时需将水温调配至39~41℃,有温度监测,不得用微波炉进行加热。
8、按医嘱将所需量倒入喂奶杯中。
9、液态奶应现用现温,剩余奶应及时弃掉。
10、病房内液态奶应有专人进行管理,遵医嘱定期领取,有出入库记录。
九、母婴同室配奶管理制度
1、保持配奶间及配奶操作台清洁干燥,液态奶品牌需进行遮挡,使用时应注明开启时间和过期日期,开启后有效期为24小时,并保存在清洁干燥处。
2、配奶工作应由护士完成,应严格执行医嘱,严格无菌操作,配奶前及配奶后应用流动水洗手,配奶过程中疑有手污染时应重新洗手。
3、喂奶杯、奶瓶均须做到一婴一杯,一次性使用,不得重复消毒使用。
4、配奶用温水仪外观每日应清洁擦拭1次,配奶时需将水温调配至39~41℃,有温度监测,不得用微波炉进行加热。
5、按医嘱将所需量倒入喂奶杯中。
6、液态奶应现用现温,剩余奶应及时弃掉。
7、病房内液态奶应有专人进行管理,遵医嘱定期领取,有出入库记录。
十、母婴同室配奶室管理制度
一、环境及工作人员要求
1.配奶区为清洁区,工作人员配奶前应洗手、戴口罩。
2.母婴同室的配奶应在清洁区内独立的配奶台上完成。
3.配奶室内每日用医用空气消毒器消毒3次并登记,配奶区物表每日用500mg/L含氯消毒剂擦拭,并保证清洁。
4.配奶室温度在22℃~24℃,湿度50%-60%。
二、奶具管理
1.喂奶杯、奶瓶均须做到一婴一杯,一次性使用,不得重复消毒使用。
2.液体奶应现用现温,剩余奶及时弃掉。
3.液态奶外包装应遮挡厂家标志,开启后注明开瓶时间及过期时间,干燥、阴凉处保存有效期为24小时。
4.每季度做一次物体表面消毒效果监测并做记录。
5.严格执行物品消毒规定。
6.工作人员应掌握并严格执行温奶仪消毒规范和操作规程,定期检查温奶仪的性能并做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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