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事故汇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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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事故汇总
一九九四年事故案例
一、交通事故
1、翻车事故
事故单位:
测试大队
事故时间:
1994年元月16日10时
事故地点:
呼克公路检查站附近
经过简述:
测试大队驾驶员任昆,元月16日驾驶39-02917号五十铃客货车由试油处前往乌市。
当行驶至上述路段时,因跟车距离近,在刹车时产生横滑,造成下路翻车的事故。
事故原因:
与同方向在前行驶的车距离太近。
2、追尾事故
事故单位:
作业一队
事故时间:
1994年元月24日19时
事故地点:
乌市新市区石油新村路段
经过简述:
作业一队驾驶员李尊江,元月24日驾驶39-08823号T815平板车,由处前往东疆试油基地倒装载机。
当行驶至上述路段时,因前方同行的车停车,李尊江来不及刹车与前车发生追尾事故。
事故原因:
李尊江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3、追尾事故
事故单位:
运输二队
事故时间:
l994年元月25日l7时
事故地点:
阿独线兴农湖路口
经过简述:
运输二队驾驶员祝养岐,元月25曰驾驶39-03550号雪佛兰客货车从乌市返回试油处。
当行驶至上述路段时,因跟前方同行的车没有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与前车发生追尾事故。
事故原因:
与同车道行驶的前车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不够。
4、撞车事故
事故单位:
环保队
事故时间:
1994年2月7日16时20分
事故地点:
试油处七区公路
经过简述:
环保队职工袁新龙,无照驾驶环保队39-0124号小翻斗车行驶至七区家属区,然后停车到小卖部拿东西。
当他从小卖部出来时,小翻斗车自动向前行驶,撞在正在修车的劳动公司上海小车的前部肇事。
事故原因:
无照驾驶。
5、翻车事故
事故单位:
运输一队
事故时间:
1994年2月8日
事故地点:
夏子街至风城三公里处
经过简述:
运输一队驾驶员彭卫国驾驶39—06331号解放双排座,行驶至夏子街三公里处,因操作不谨慎翻车肇事。
事故原因:
操作不谨慎。
6、翻车事故
事故单位:
作业一队
事故时间:
1994年2月21日
事故地点:
玛湖路段
经过简述:
作业一队驾驶员朱铁军,2月21日日驾驶39-00847号北京212型电焊车从玛湖返回试油处,行至距盐湖l0公里处时,因路面积雪打滑,造成翻车事故。
事故原因:
路面积雪,操作不当。
7、挂断电杆事故
事故单位:
运输一队
事故时间:
1994年4月23日20时
事故地点:
试油处一区公路
经过简述:
运输一队驾驶员李政才,4月23日因饮酒过量,神志不清,驾驶车辆行至试油处广播站十字路口转弯过程中,车撞在路边一根电杆肇事。
事故原因:
酒后驾车。
8、挂断电杆绷绳事故
事故单位:
运输三队
事故时间:
l994年5月19日
事故地点:
乌市喀什东路路段
经过简述:
运输三队驾驶员魏建国,5月19日驾驶39-02894号大日野卡车,从东江拉铁皮房回试油处,途中行驶至乌市喀什东路时,没有注意货物超高,不慎拉断电杆绷绳。
事故原因:
拉运货物超高。
9、酒后驾车肇事
事故单位:
运输一队
事故时间:
1994年5月21日
事故地点:
陆南公路25公里处
经过简述:
5月21日,运输一队驾驶员多力江在122队值班期间,私自酒后驾驶39-02840号东风车到132队,行驶至陆南公路25公里处造成翻车。
事故原因:
公车私用,酒后驾车。
10、撞车事故
事故单位:
运输一队
事故时间:
l994年5月30日
事故地点:
216线796公里+700米
经过简述:
运输一队驾驶员张世平,5月30日驾驶39-02854号东风卡车从东疆指挥部返回试油处。
途中行驶到上述路段,一辆石油局钻井公司的五十玲客货车,便道超车上国道时侵占路面与迎面行驶的试油处车相撞肇事。
事故原因:
钻井公司车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试油处车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
ll、翻车事故
事故单位:
运输三队
事故时间:
l994年6月30日12时30分
事故地点:
122队基地处
经过简述:
运输三队驾驶员黄帝军,6月30日驾驶39-O4604号815水罐车从乌尔禾拉水到l22队,准备向生活水罐卸水,在倒车过程中,因操作不当,815水罐车翻下路基造成事故。
事故原因:
操作不当。
12、撞车事故
事故单位:
运输一队
事故时间:
l994年7月12日12时50分
事故地点:
2925线115公里+100米
经过简述:
运输一队驾驶员佐克文,7月12日驾驶39-O8116号大红桥客车由试油处前往东疆值班。
当行驶至l21团路口时,车上有人要下车,佐克文将车停在路口处,此时后面同方向行驶的采油二厂车因下雨路滑产生横滑撞在佐克文车尾部肇事。
事故原因:
试油处车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
(一)、(三)项之规定。
13、翻车事故
事故单位:
机关生产
事故时间:
l994年8月9日
事故地点:
乌伊公路精河段
经过简述:
8月9日,安全科邓林涛乘作业三队39-04794号五十铃客货车从伊犁返回途中,因驾驶员疲劳,邓林涛替车驾驶。
当行至精河路段,因下雨路滑,松油门过快,造成横滑翻车事故。
事故原因:
下雨路滑,车速过快。
14、撞车事故
事故单位:
测试大队
事故时间:
1994年8月12日10时15分
事故地点:
试油处邮电所十字路口处
经过简述:
测试大队司机曹建刚8月12日驾驶39-02043号北京212小车,当行驶至试油处居民区邮电所十字路口处,与调度室39-00561号偏三轮摩托车相撞肇事。
事故原因:
曹建刚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
15、翻车肇事
事故单位:
宏兴公司
事故时间:
1994年8月28日
事故地点:
距采油五厂l0公里处
经过简述:
宏兴公司雇用驾驶员岳小平,8月28日驾驶39-00872号北京212小车由采油五厂巡井返回试油处途中,当行至距采油五厂10公里处,因下雨路滑,制动过急,车辆横滑造成翻车事故。
事故原因:
下雨路滑制动过急。
16、车辆火灾事故
事故单位:
运输三队
事故时间:
l994年8月29日
事故地点:
距东疆三台镇1.5公里处
经过简述:
运输三队驾驶员马生华驾驶39-02890号大日野卡车在东疆值班,8月29日前去吉木萨尔县修车。
在返回途中行至距三台镇1.5公里处,把车开到老乡家喝水。
约20分钟后,汽车起火,将车辆后半部烧毁。
事故原因:
马生华工作失职所致。
17、翻车事故
事故单位:
地质队l30队
事故时间:
1994年8月30日
事故地点:
玛湖新公路
经过简述:
地质队驾驶员余刚,将驾驶的39-00823号丰田越野车交给l30队队长周国军驾驶,周国军驾车从玛湖l30队返回试油处途中,当行至距l30队约l0公里处,未发现前方公路上的一条深沟,没有采取措施,致使车辆跨越过沟,造成车上人员受轻伤的事故。
事故原因:
行车速度快,未发现公路上已挖深沟。
18、翻车事故
事故单位:
运输一队
事故时间:
1994年10月5日
事故地点:
玛湖盐场新公路
经过简述:
运输一队驾驶员马忠欣,10月5日驾驶39-O2844号东风卡车由试油处前往玛湖地区工作。
途中修车后未盖好引擎盖就行驶,行驶中引擎盖弹起,挡住视线,为躲让对面来车,发生下路翻车事故。
事故原因:
车辆修理后检查不细。
19、翻车事故
事故单位:
生活公司
事故时间:
1994年10月11日11时40分
事故地点:
217线61公里+455米
经过简述:
生活公司驾驶员刘全富10月11日驾驶39-O3667号车由试油处前往北屯。
当行驶至上述路段,同方向骑自行车行驶的一八八团四连的刘轩突然由公路中间向西急拐,刘全富将其连人带车挂倒后,车翻下路基。
事故原因:
刘全富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和第五十八条的规定。
20、撞车事故
事故单位:
运输一队
事故时间:
1994年10月l4日
事故地点:
石西1井132队
经过简述:
运输一队驾驶员杨新勋l0月l4日驾驶39-02836号解放141卡车准备从l32队去石002井,在停车场内倒车时撞在后方车的引擎盖上肇事。
事故原因:
对周围观察不够。
21、挂车事故
事故单位:
作业二队
事故时间:
1994年10月27日
事故地点:
陆南指挥部至132队途中
经过简述:
作业二队驾驶员王宗华l0月27日驾驶39-08826号修井车由陆南指挥部前往l32队,途中因路面滑,下坡刹车时产生横滑,与运输二队车辆相挂肇事。
事故原因:
路面滑,操作不当。
22、挂车事故
事故单位:
运输一队
事故时间:
l994年11月22日11时30分
事故地点:
乌尔禾路段
经过简述:
运输三队驾驶员满开利,ll月22日驾驶39-05983号大五十铃卡车拉值班房前往陆南l井。
当行驶至原乌尔禾交警队门前公路时停车,在刚起步左打方向上公路时,与钻井处一辆212小车相挂肇事。
23、撞车事故
事故单位:
测试大队
事故时间:
1994年ll月29日
事故地点:
昌吉市延南喀什干休所
经过简述:
测试大队驾驶员刘合林11月29日驾驶39-0l940号客货车由试油处前往南疆工作,当行驶至昌吉市喀什干休所附近左转弯时,与后面行驶的一辆桑塔纳轿车相撞肇事。
事故原因:
刘合林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项规定,对方违反《条例》第三十五条
(一)项之规定。
24、酒后驾车肇事
事故单位:
运输三队
事故时间:
1994年l2月l6日
事故地点:
采油二厂路段
经过简述:
运输三队驾驶员邹怀玉12月16日驾驶39-O2877号车从和丰煤矿返回途中。
行驶至九区路段时,因车速太快,强行超车,被交警扣其驾驶证教育后放行,邹怀玉想不通,当行驶至钻井完井公司对面小饭馆时饮酒,酒后继续行驶,当行驶至采油二厂路段时撞路边一辆个体三星大发面包车肇事。
事故原因:
酒后驾车。
25、车滑下路基
事故单位:
运输三队
事故时间:
1994年12月18日
事故地点:
呼图壁
经过简述:
运输三队驾驶员阚雷,l2月18日驾驶39-05981号五十铃卡车由试油处前去东疆搬家。
当行驶上述路段时,因路面太滑,操作不慎,滑下路基肇事。
事故原因:
路面滑,操作不慎。
(二)生产事故
1、冻裂管线事故
事故单位:
劳动公司
事故时间:
1994年元月16日10时
事故地点:
试油处游泳池
经过简述:
1993年12月至1994年元月,劳动公司养鱼承包人陈笋在试油处游泳池内养鱼,由于经验不足,管理不善,造成游泳池管线冻裂的事故。
事故原因:
劳动公司管理不完善、承包人责任心不强,经验不足。
2、火灾事故
事故单位:
环保队
事故时间:
1994年元月22日
事故地点:
人工湖值班房
经过简述:
元月22日上午9:
40分,人工湖值班的劳动公司绿化队家属工杜方珍,杨本芳,在值班房内生火取暖时,由于炉火很旺,l0:
00左右烟囱发红烤着了顶棚,杜方珍和杨本芳两人极力扑救,因顶棚较高,火势迅速漫延,11:
00经消防车到现场,经过20分钟抢救将大火全部扑灭。
事故原因:
烟囱与顶棚之间隔热措施不到位,取暖时,值班人员将火烧的太大,引起着火。
3、滑钻顿井口事故
事故单位:
作业二队
事故时间:
l994年4月1日
事故地点:
拐3井
经过简述:
作业二队39-O2993号车组,4月1日在拐3井提油管过程中,由于操作手李明忠对设备情况了解不够,在试刹车时操作不当,造成滑钻顿井口事故。
事故原因:
李明忠对设备情况了解不够,操作不当。
4、油管断裂落井事故
事故单位:
作业二队
事故时间:
l994年6月13日
事故地点:
克79井
经过简述:
作业二队7004车组,6月13日在克79井提油管作业时,操作手宁东因操作失误,以为井口试油工已挂好吊环,插好吊卡销子,就合上离含器上提油管,结果造成挂单吊环,致使油管断裂落井事故。
事故原因:
操作失误。
5、仪器落入井底事故
事故单位:
试井队
事故时间:
l994年6月28日
事故地点:
玛006井
经过简述:
试井队8044车组郑晓东、郭振勇、程宏在玛006井测压取样时,当测完最后一个点上提仪器过程中,由于违章作业,工作中责任心不强,仪器到井口后,测井钢丝被拉断,造成仪器落入井底事故。
事故原因:
违章作业,责任心不强。
6、挂井架事故
事故单位:
试油l26队、作业三队
事故时间:
l994年7月28日
事故地点:
滴西2井
经过简述:
7月28日,滴西2井下中途测试器,l26试油队陈占亮、陈卫荣等在井口操作,由于接送油管岗的陈卫荣责任心不强,拉油管时没有护送油管,班长陈占亮工作前没有调整过松的滑车索道,通井机操作手蒙绍忠操作较快,致使提地面油管时,油管卡入管桥内弹出,插入井架第二节,将井架第二节拉报废。
事故原因:
试油126队职工工作责任心不强,作业三队操作手速度太快。
7、井下落物事故
事故单位:
125试油队
事故时间:
l994年8月1日
事故地点:
夏盐2井
经过简述:
8月1日125试油队在夏盐1井提中途测试器过程中,将测试仪器三块卡瓦掉入井内,事后测试大队牛国强将落物情况向当时在井上工作的带班人员邓兵,技术员干部李龙作了汇报,而邓兵没有在当天的报表上反映,也没有向队上汇报,造成8月l9日夏盐2井注灰后,上提侯凝管柱时遇卡的事故。
事故原因:
工作责任心不强,隐瞒事故。
8、油管注入井内
事故单位:
125试油队
事故时间:
1994年9月14日
事故地点:
夏盐l井
经过简述:
9月14日,l25试油队李政在组织夏盐l井注灰施工时,由于对本井资料了解不够,施工中洗井不彻底,施工失误,造成油管注入井内的事故。
事故原因:
洗井不彻底,施工中拖延时间太长。
9、压力计落入井内事故
事故单位:
测试大队
事故时间:
1994年10月6日
事故地点:
石002井
经过简述:
10月6日,测试大队数控队队长潘勇带领本队铁马车组在石002井测试。
在提仪器过程中,由于判断失误,仪器还未提到防喷管中就关总闸门,造成切断电缆,致使压力计和加重杆掉入井。
事故发生后,潘勇采取弄虚作假的方式欺骗上级,谎称电缆被腐蚀,上提过程中被拉断而发生事故。
10月10日,潘勇在没有亲自检查电缆质量的情况下,又以电缆腐蚀为由,安排他人将电缆切掉500米。
事后经查,剪切的500米电缆质量没有问题.导致深井电缆只剩4600米,无法在目前的深井进行施工作业,大大降低了该设备的使用范围,给试油处造成了较大的经济损失。
事故原因:
隐瞒事故不报,不负责任地切去500米电缆,致使电缆的使用范围大大缩小。
10、测试器掉入井内
事故单位:
测试大队
事故时间:
l994年11月1日
事故地点:
玛9井
经过简述:
11月1日,测试大队三分队测试工杨涛、地里木提拉在玛9井提测试器。
在油管提完后,准备卸转换接头时,安全卡瓦螺杆突然断裂,造成MFE测试器掉入井内。
事故原因:
卸油管时未打背钳,只用大四通螺丝卡住安全卡瓦紧固螺杆,造成安全卡瓦螺杆断裂。
11、石西2井火灾事故
事故单位:
试油l32队
事故时间:
1994年12月27日
事故地点:
石西2井
经过简述:
l2月27日,l32队队长张钢娃在石西2井进行抽汲施工时,因抽汲管线冻,在无任何防火措施的情况下,违章用喷灯烤管线,引燃地面污油,造成火灾事故。
事故原因:
在无任何消防工具的情况下,违章用喷灯烤管线。
(三)交通及生产伤亡事故
1、车辆伤害
事故单位:
运输二队
事故时间:
1994年元月l8日14时30分
事故地点:
东疆至彩南公路
经过简述:
运输二队司机朱建国,元月18日驾驶39-O4467号北京213型小车由东疆试油基地前往彩南127队进行安全检查。
当行驶到距127队10公里处,因操作不谨慎,与迎面行驶而来的一辆卡玛斯油罐车相撞肇事,使乘车人邓林涛受伤。
事故原因:
驾驶不谨慎,车速快。
2、物体打击
事故单位:
测井队
事故时间:
1994年5月22日
事故地点:
和丰盐场至大沙河公路18公里处
经过简述:
测井队驾驶员陈建国5月22日驾驶39-08646号测井车,从玛002井和玛006井工作完返回试油队。
途中遇七级大风,当行驶到和丰盐场至大沙河公路l8公里处时,突然前左挡风玻璃破裂,碎玻璃将陈建国右眼眉上角划伤,经试油处保健站诊断:
右额划伤长约2.5cm,深约1cm,经治疗缝合四针。
事故原因:
意外事故。
3、车辆伤害
事故单位:
运输三队
事故时间:
1994年10月20日
事故地点:
陆南基地约30公里
经过简述:
l0月20日运输三队驾驶员曾伟德驾车从石西地区返回,行驶距石西l井约30公里处时,因让车过于靠边,压在路肩上的沙子上,方向盘自动猛力回转时,打伤曾伟德右臂。
经医院诊断:
右尺骨鹰嘴骨折,右肘关节脱位。
事故原因:
操作不慎,让车过于靠边。
4、烫伤
事故单位:
特车队
事故时间:
1994年元月4日
事故地点:
采油三厂加水站
经过简述:
特车队驾驶员王海亮,元月4日驾驶39-06128号蒸汽车前往401井热油。
在采油三厂加水站由于蒸汽车水箱下水室结冻,在用蒸汽车解冻过程中,蒸汽车胶皮管线破裂,蒸汽将王海亮右前臂烫伤。
事故原因:
(l)用普通耐油胶皮管代替耐高温胶皮管;
(2)队领导、材料员对本设备所需要的材料没有落实。
5、物体伤害
事故单位:
试井队
事故时间:
1994年3月21日
事故地点:
试井队修理厂房
经过简述:
试井队修理班班长陈家才带领邱清荣,刘照岭等人修理8646号车,在用榔头和錾子打8646号车的后钢板销子的过程中,榔头上的铁屑飞出,击中邱清荣胸腔左下方。
经总医院检查、诊断为:
胸腔左下方内有金属遗物。
事故原因:
(l)工具使用时间太长,造成疲劳,使工具本体分裂成屑;
(2)工作中对工具检查不细。
6、其它伤害
事故单位:
特车队
事故时间:
1994年4月26日4时
事故地点:
修理厂房门前处
经过简述:
特车队职工张新利、雍润民二人在修理厂房门前调试T05179号车离合器时,在用板手进行盘车过程中,张新利操作不当,将腰扭伤。
事故原因:
工作中不谨慎,操作时用力过猛。
7、其它伤害
事故单位:
测井队
事故时间:
1994年5月4日
事故地点:
测井队仪表室
经过简述:
测井队职工刘亚玲,5月4日在仪表室改装钟机。
在使用榔头过程中,用力不当,将腰扭伤,医院诊断为急性腰扭伤。
事故原因:
操作不当。
8、高处坠落
事故单位:
作业一队运输三队
事故时间:
1994年5月13日12时
事故地点:
50056井
经过简述:
5月13日,作业一队安装二班到50056井立井架、上设备。
11时立完井架开始摆试井罐,运输三队司机李建军将罐从平板车上吊到地面,由许文胜、刘永生等人开始接放油管线。
刘永生上试井罐挂吊罐用的油管棒,挂好后刘永生没下罐,驾驶员李建军就开始吊试井罐,当吊起l米左右时,吊罐用的油管棒滑落,试井罐落地,刘永生在罐上被弹起后又落在罐上,造成大腿严重骨折,经总医院诊断为右胫骨中下段粉碎骨折,腓骨下段骨折。
事故原因:
违章作业,吊罐时人站在罐上。
吊罐安装放油管线,现场指挥不当。
9、触电死亡事故
事故单位:
测试大队
事故时间:
1994年6月9日
事故地点:
测试大队厂房门口左侧
经过简述:
6月9日,测试大队驾驶员陈光国在用清洗机洗39-02918号五十铃客货车时,未将清洗机电源线从清洗机电机吊耳上的全部拿下来。
在清洗过程中由于清洗机抖动,将挂在清洗机电机吊耳上的电线绞入电机皮带轮里,皮带轮绞破电线绝缘层,造成清洗机本体及附件带电,使正握水枪洗车的陈光国触电倒地。
本队职工郝伟伟、王平坦等人立即将陈光国送往试油处保健站进行抢救,因抢救无效陈光国死亡。
事故原因:
工作粗心大意,安全意识不强,测试大队领导平常忽视了本单位的安全教育工作和各项安全生产制度的落实。
10、高处坠落
事故单位:
作业一队
事故时间:
1994年7月17日
事故地点:
试油处一区林带
经过简述:
7月17日作业一队装载机手庄乾余驾驶00542号75B装载机配合环保队砍枯树枝。
在一区开水房后林带处,由宏兴公司四名家属工站在装载机铲斗中砍高处的枯树枝,当砍完一棵树枝准备砍另一棵树枝时,操作手将斗下放一米左右后,开始倒车,由于粗心大意,在倒车的同时,装载机铲斗操作阀被砍下的树树顶开,造成翻斗下翻,致使坐在翻斗中砍树枝的三名家属摔伤。
经医院诊断为:
张美琴胸口椎体压缩性骨折伴神经根损伤;占春芳右足第2、3、4趾骨基底部陈旧性骨析;右肩软组织挫伤陈旧性。
事故原因:
粗心大意,倒车时树枝顶开操作阀,使翻斗下翻。
11、物体打击
事故单位:
运输三队
事故时间:
1994年8月l6日
事故地点:
钳工房
经过简述:
8月16日运输三队职工袁晓刚在钳工房内修理02951号车挡泥板时,因工作中不谨慎,操作不当,在用8磅榔头砸挡泥板时,榔头反弹上来将右侧脸部划伤.
事故原因:
工作中不谨慎,操作不当。
12、车辆伤害
事故单位:
测试大队
事故时间:
l994年9月9日
事故地点:
测试大队车库
经过简述:
测试大队劳务合同工田超,9月9日10时到厂房,本队驾驶员刘鑫让田超帮他摇东风8吨长江吊车。
由于电瓶电不足,摇了好几圈也未摇着,最后猛一使劲摇,发动机回火,摇把反转将田超右臂打伤。
经总医院诊断为:
右桡骨远端骨折。
事故原因:
因发动机回火,工作不小心。
13、高处坠落
事故单位:
保温车间
事故时间:
1994年9月12日
事故地点:
1号锅炉房6#窗处
经过简述:
9月12日上午l0点,保温车间组织职工打扫卫生。
职工郝合英与另一名女工两人一起擦l号锅炉房6#窗户玻璃。
由于铁窗户合叶腐蚀严重,郝合英连人带窗户架子一同摔落地下,当时郝和英手先着地,造成右手桡骨远端粉碎骨折。
事故原因:
工作中不小心,忽视安全。
14、物体打击
事故单位:
作业一队
事故时间:
l994年10月19日
事故地点:
809井
经过简述:
lO月l9日作业一队安装一班阿不拉依木、艾海提等人在809井从木滚筒上倒钢丝绳。
因钢丝绳头没有固定,在倒最后一层半时,钢丝绳头突然飞出,将距离钢丝绳木滚筒2米远的艾海提右腿打伤。
经医院诊断为:
右髌骨折。
事故原因:
厂家出厂时钢丝绳未固定。
15、烧伤
事故单位:
测试大队
事故时间:
1994年10月29日
事故地点:
石004井
经过简述:
测试大队职工温宪军、刘新桂在石004井测试时,在值班房休息,因值班房炉嘴与气管线连接处没有捆绑,被气冲开,造成温宪军、刘新桂被火轻度烧伤。
事故原因:
(1)该井试产后期不具备进入三相分离器试气,因此进气控阀失灵,造成出油阀关闭,放空阀全部开启,分离器的油气全部冲向保温管线。
(2)温宪军、刘新桂安全意识淡薄,安装保温管线未用铁丝捆绑连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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