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开放型经济十二五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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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开放型经济十二五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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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开放型经济十二五规划
苏府〔2011〕157号
市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开放型经济
“十二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苏州市开放型经济“十二五”发展规划》已经市政府第7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一一年八月十一日
苏州市开放型经济“十二五”发展规划
一、“十一五”时期苏州开放型经济发展的主要成就
(一)基本概况。
“十一五”期间,苏州坚定不移地实施经济国际化战略,成功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各主要指标占全省、全国的比重稳中有升,为全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运行特点。
1.国际竞争力有效提升。
2.转型升级步伐明显加快。
3.国际经济合作全面拓展。
4.开放载体建设再上新台阶。
(三)存在问题。
1.宏观结构不均衡。
一是资源承载能力与发展规模的不平衡。
环境与人口问题趋紧,土地资源成为硬约束,原来的发展模式不可持续,必须要彻底改变。
二是“走出去”的规模与“引进来”相比相差巨大。
尽管注册外资与境外投资之比,已经从“十五”末的187倍下降至“十一五”末的35倍,但两者的差距仍然巨大。
三是服务贸易远远滞后于货物贸易。
按外管局国际收支统计,我市2010年服务贸易进出口额63.5亿美元,比货物进出口少43倍,发展的潜力还需深入挖掘。
四是利用外资的方式有待创新。
绿地投资占比约为84%,而国际上以并购方式的直接投资占比高达40%以上。
2.产业层次不均衡。
一是服务业利用外资仍亟待提速。
与庞大制造业规模相比,苏州服务业利用外资的发展步伐还不够快。
二是制造业利用外资水平偏低。
来自亚洲地区的注册外资占全市利用外资比重的55%左右,基本决定了全市以成本竞争为主、出口导向为主的制造业体系。
三是引进来的项目多集中于微笑曲线的中间底端,需要向高附加值的两端延伸。
3.贸易结构不均衡。
一是加工贸易增值率较低。
加工贸易附加值总体偏低,受成本趋向的影响较大,被动地接受全球订单的调整与转移。
二是贸易主体力量悬殊。
外商投资企业出口占比达83%。
出口规模百强外资企业占全市外企出口的68%,出口规模百强内资企业占内资企业出口的61%,两者合计占全市出口的近70%。
部分外企龙头企业的波动较大影响外贸走向。
三是产业结构高度集中。
出口中的80%集中于机电产业,个别行业的运行风险成为了系统性运行风险。
二、“十二五”时期苏州开放型经济发展面临的形势
“十二五”期间,世界经济处于“后危机时代”,国内经济仍将保持平稳较快发展,国内外经济结构的大幅调整将给苏州经济的发展带来深远影响。
机遇与挑战并存,开放与转型任重道远。
进一步扩大开放,加快推动转型升级,将成为“十二五”期间苏州开放型经济的发展主线。
苏州自身形势。
“十二五”时期苏州人均GDP将实现从1万美元向2万美元进军,意味着城市经济的发展将进入到更高阶段,产业结构、发展动力以及发展协调性等方面都将呈现出一系列新的趋势和特征。
各种结构性、深层次的矛盾也进一步凸显。
在扩大开放、加快集聚国际高端要素资源、转变对外经济发展方式等方面均面临着新机遇和新挑战。
特别是土地、劳动力、能源等要素资源短缺进一步加剧,产业低端化扩张难以为继。
仅以用地为例,根据苏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2006~2020年),2010年~2020年末,全市工矿用地将新增10440公顷,相当于每年新增15700亩工矿用地,如按每年80亿美元的实际利用外资任务计算,每亩地的投资强度应在50万美元以上,这是全省平均水平的5倍。
考虑到内资用地需求,外资每亩地投资强度至少要在75万美元以上,这已经超过目前苏州投资强度最高的苏州工业园区工业用地70万美元/亩的记录。
除土地等要素资源短缺外,苏州城市人口的容量、生态环境等都要求发展方式的根本转变。
市委、市政府及时提出“三区三城”建设的奋斗目标,这是切合苏州实际的发展愿景,也是对苏州开放型经济支撑、引领、促进和服务于城市发展的新要求。
三、“十二五”时期苏州开放型经济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战略目标
(二)基本原则。
一是更加注重转型升级。
着力转变开放型经济发展方式,加快推进以提高增值率为核心的加工贸易转型升级,以出口基地和品牌建设为核心的一般贸易转型升级,以结构优化、质量提升为核心的利用外资转型升级,以跨国投资和经营为核心的“走出去”转型升级和以载体功能创新为核心的开发区转型升级。
二是更加注重开放创新。
突出开放对创新的支撑作用,通过开放为自主创新带来最新的信息和参考、最广泛的市场需求、最前卫的人才、最活跃的主体和机构、最优良的载体和服务平台。
坚持以对外开放服务、促进和支撑苏州创新型经济发展。
加快集聚战略新兴产业所需的资本、科技、人才等资源要素,积极融入跨国公司全球研发体系,更多引进外资研发中心,大力提升省级以上开发区集聚创新创业要素的能力。
支持企业“走出去”利用全球智力和创新资源,在全球分工合作中不断创新生产方式与管理流程。
三是更加注重内外联动。
统筹好对外开放与改革创新,扩大内需与优化外需,经济国际化与区域经济一体化,以及内贸与外贸、出口与进口、离岸服务外包与在岸服务外包、“引进来”与“走出去”之间的互动发展。
充分发挥内外贸融合对扩大内需、稳定出口的促进作用,利用外资在产业转型升级中的推动作用,“走出去”在提升产业国际竞争力和参与国际分工合作中的牵引作用、服务外包在发展低碳经济中的引领作用,实现内外联动,积极推动开放型经济向纵深发展。
四是更加注重可持续发展。
在率先发展、加快发展的同时,更加注重全面发展、协调发展,更加注重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更加注重开放型发展与富民强市的协同推进,努力实现速度、质量、结构、效益相统一,把开放型经济发展建立在科学和可持续的基础上,合理配置开放型经济发展资源,全面提高开放型经济的运行质量和综合效益。
五是更加注重竞争与合作。
更加主动地参与国际和城市间的竞争与合作,紧盯国内外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趋势,依托苏州开放型经济的领先优势,努力掌握对外开放的主动权,勇立潮头,不断提升苏州开放型经济的国际竞争力。
立足长三角一体化战略,以上海市建设国际金融、航运以及贸易、经济中心为基本参考,与上海实现错位发展、互补共赢。
积极参与实施江苏沿海开发开放和苏北崛起战略,确保苏州开放型经济转型升级战略取得决定性的胜利。
四、“十二五”时期苏州开放型经济发展的主要任务
(一)加快转变外贸发展方式。
1.推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
以苏州被授予“全国加工贸易转型升级试点城市”为契机,推动加工贸易产业链向集聚化发展,贸易市场向内外兼顾转变,贸易增值向研发设计(ODM)与自有品牌(OBM)发展。
重点实施三大工程:
加工贸易产业链深化工程。
围绕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纺织服装等优势产业,进一步延伸和优化现有产业链,突出规模型终端产品生产企业发展,不断增强其对本土产业的辐射、带动能力,加快实现加工贸易从分散式制造为主向系统集成为主转变,加工贸易增值率年均递增5个百分点。
加工贸易企业总部推进工程。
打造“制造—研发—总部”发展模式,突出发展资金密集、技术密集型加工贸易,积极引导在苏外企设立全球制造企业总部及营运管理、研发设计、采购销售、仓储配送等区域性总部,推动更多的加工贸易生产型企业就地转型为具有功能总部特征的运营实体。
内资配套企业跨越工程。
精心选择千家科技型、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内资企业融入到加工贸易通用或重要的零配件生产环节,不断提高本土采购率与配套率,全面推动一批内资配套企业跨越发展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创新型地标企业。
2.增强一般贸易核心竞争力。
加大对出口商品技术研发、创新改造的扶持力度,提高高新技术产品、机电产品、高附加值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的核心竞争力。
重点抓好三个方面:
外贸主体做大做强。
以出口基地建设为抓手,加快传统外贸制造业转型升级,扶持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抓好出口产业集聚示范区工作,推动出口块状经济向产业集群发展,精心培育更多集研发、生产、销售于一体,具有较强国际经营能力的大型外经贸集团和企业。
至“十二五”末,出口超亿美元的内资外贸企业达到25家。
贸易产品研发创新。
深入实施“科技兴贸”战略,打造服务外贸产业(企业)自主创新的公共平台,突出绿色、低碳、节能、环保等高新技术外贸产品研发,扩大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材料、新装备、新能源、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等产品出口。
至“十二五”末,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占比70%。
出口品牌培育壮大。
不断深化部、省、市三级梯度发展的出口品牌培育机制,在展会支持、融资担保、信用保险、结售汇、检验检疫通关等方面给予倾斜,促进外贸企业走精品化、差异化发展的品牌之路。
积极鼓励企业使用自主商标参与国际贸易竞争,大力培育区域性品牌,重点支持企业“走出去”收购境外知名品牌,推动外贸发展从“数量规模”向“品牌质量”转型。
至“十二五”末,60%以上的大型外贸内资企业设立自有出口品牌。
3.多元化深度开发国际市场。
分类指导企业拓展各类市场,重点面向三大市场:
传统市场稳固深化。
继续保持对美国、日本、欧盟、香港等四大传统市场的良好发展态势,鼓励有条件的外经贸企业“走出去”设立销售子公司、配送中心、品牌专卖店、品牌加盟店、生产装配维修服务点和代理点等网点机构,进一步巩固提升市场占有率。
“十二五”期间,传统市场的贸易增长稳定在8%左右。
新兴市场开发开拓。
结合中国—东盟自贸区、ECFA等协议的签署,用好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进一步扩大出口信用保险和贸易融资规模。
梳理和发掘一批符合苏州优势产业和新兴产业发展方向的境外知名展会,重点支持中小型企业抱团加大对中东、东欧、东南亚、南美、非洲等五大新兴市场开拓力度。
至“十二五”末,五大新兴市场贸易比重提高5个百分点。
在线市场创新发展。
深化“苏州国际电子商务平台”等新型在线市场平台建设,推动企业建立和完善网上市场营销和交易系统,扩大个性化需求产品出口,不断提升网上交易规模。
多元推动外贸企业借助电子商务平台,开拓国内市场。
4.抢抓对外贸易新兴增长点。
加快形成货物贸易与服务贸易并举、保税物流贸易与加工贸易相融,进口与出口协调发展的对外贸易新局面。
服务贸易提速发展。
建立完善服务贸易发展促进体系,大力推进与货物贸易形成互补的商务会展、仓储物流、金融保险、科技研发等服务贸易发展,大力推动旅游及文化产业出口,积极促进具有苏州特色的对外工程承包劳务合作业务。
建设好苏州工业园区“国家服务贸易创新示范区”,积极探索服务贸易载体建设的有效途径,加快形成多个服务贸易产业集聚区。
至“十二五”末,服务贸易总体规模达到180亿美元。
保税物流贸易跨越提升。
全面对接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充分发挥苏州口岸优势,依托苏州加工贸易产业链完善、综合保税区、保税港区、出口加工区和“港区联动”等特殊监管区集聚等优势,探索在苏设立自由贸易区,将太仓港建设成为江苏第一外贸大港和苏台经贸核心港。
积极引入境内外大型商贸流通集团(企业),加快推动保税物流贸易从服务于本土加工贸易向服务全省乃至长三角加工贸易转变,从服务加工贸易为主向发展转口贸易并重转变。
至“十二五”末,保税物流贸易总体规模达到600亿美元,苏州成为长三角地区重要的区域物流中心城市。
进口贸易内涵升级。
积极引导企业扩大对资源、能源、生产设备及技术、重要原材料、重要工业品、重要农产品及生活消费品的进口,有序推进加工贸易产品转内销,实现对外贸易平衡发展。
积极培育苏州进口交易市场,借助昆山花桥两岸商品交易中心、张家港保税港区,加快形成全国重要的原油、化工、矿石等大宗进口商品及主要民生消费品的集散基地。
至“十二五”末,进口贸易规模达到1600亿美元。
5.建立和完善贸易摩擦应对体系。
实施积极主动的贸易摩擦应对战略,建立健全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产品的监控分析体系,逐步完善贸易摩擦预测预警体系。
深入基层,有选择地动员一批商协会、龙头企业开展贸易磨擦预警工作,逐步建立起涵盖全市各行业的公平贸易预警点。
加强与商务部、省厅、驻外经商机构联系,通过上下联动,建立畅通的信息渠道,确保第一手的预警信息及时准确地传递到基层和企业。
探索设立专项扶持资金,有效开展贸易摩擦信息发布、政策辅导、知识培训及宣传普及工作,帮助企业规避国外反倾销、反补贴及技术性等贸易壁垒,提升企业主动应对水平。
强化企业在社会责任,低碳环保等方面的意识,鼓励企业通过加快技术创新、推进产业结构升级、市场多元化来提升应对环保贸易壁垒的能力。
同时,做好国内产业损害调查及反垄断工作,有效维护我市企业合法权益。
(二)优化利用外资结构。
1.大力推进服务业对外开放。
加快建立起以生产性服务业为主导,生活性服务业为补充,总部经济为方向的现代服务业利用外资结构。
至“十二五”末,服务业利用外资比重超过35%。
扩大生产性服务业利用外资。
抓住国际服务业加快转移等重大机遇,鼓励促进外资制造业企业分离现代服务业,重点引入和发展与制造业良性互动的金融保险、现代物流、商务会展、中介服务、软件与服务外包、科技和信息服务等产业,提高现代服务业的供给水平与质量,增强苏州开放型经济可持续发展力和综合竞争力。
扩大生活性服务业利用外资。
依托中心城区,积极引进现代商贸、文化创意、健康娱乐、职业技能培训、公共保障服务等各类生活消费型服务业,积极探索外资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及公用事业建设和运营的有效途径,引入国际先进业态和一线品牌,不断提升苏州中心城区的层次和水平。
积极发展总部经济。
与上海错位发展,大力吸引跨国公司在苏设立管理中心、研发中心、营销中心、物流中心、采购配送中心、财务结算中心及其他共享服务中心等区域性总部和功能性总部机构。
结合CEPA、ECFA等协议,重点推进与台湾、香港等地区在金融、物流、贸易、旅游等服务业领域的深层次合作。
围绕苏州工业园区中心城市CBD,苏州高新区狮山路商贸核心板块,沧浪新城、平江新城、金阊新城等载体,集中规划建设一批综合性商务楼宇和标志性项目。
“十二五”期间,引入各类外资功能总部企业100家以上,其中外资独立研发企业50家以上。
2.优化制造业利用外资结构。
注重新兴产业、主导产业、传统产业的合理搭配,做到制造业的梯度可循环发展。
推动新兴产业规模化。
按照“核心企业-产业链-产业集群”的发展思路,依托苏州工业园区生物纳米园、张家港重型装备基地、常熟太阳能光伏基地、太仓LOFT产业园、昆山传感器产业基地、吴江光电缆基地、苏州国家高新环保产业园、吴中药港等发展载体,集中力量引进一批注册资本在3000万美元以上的龙头型、旗舰型大项目,及其他中小型科技项目,推进新兴产业的集群式发展。
至“十二五”末,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和高技术项目利用外资合计占制造业外资比重超过50%。
推动主导产业高端化。
围绕全市电子信息产业、装备制造业、纺织业、冶金业、轻工业和石化产业等六大主导产业,不断完善和优化产业链。
进一步引进核心环节,突出引进高技术、高附加值环节项目,跟踪引进关键配套项目。
积极推进现有龙头企业增资扩股,不断提升产业规模和层次。
加快引进资源节约型项目、产业内技术引领型项目,推进主导产业提档升级。
积极引入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现有主导产业,重铸主导产业集群的国际竞争综合优势。
优化调整外资区域布局。
强化苏州大市内区域合作,按照“布局集中、用地集约、产业集聚、功能配套”的原则,积极推动重大产业项目向开发区集中、优质资源向优质产业集聚,中小型企业分散用地向空间集约的多层标准厂房集中,不断提高外商投资企业项目的投资强度及产出效益,形成产业集聚和低碳发展新优势。
同时,更为积极地参与沿海合作开放,稳步推进异地合作共建工业园区。
依托苏宿工业园、苏通科技产业园等11个南北共建园区,加快构建出产业梯度发展的区域合作体系,为苏州创新型经济发展拓宽空间。
3.着力提升外资的“技术溢出”效应。
构建开放型的创新体系,全面提升开放对自主创新的推动效应,加快集聚高端产业资本、科技、人才等市场要素。
大力引进研发机构和关键技术。
重点推动外资在苏州设立生产应用型研发中心,并向基础领域和技术创新方向延伸。
扩大外资研发机构与本地大学、研究机构及企业开展广泛的学术交流与合作科研,大力引进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新能源、现代农业、生物医药等领域的关键技术和关键设备。
大力推动“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
研究促进外资技术溢出的有效途径,切实做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通过建设完善的知识产权交易市场,鼓励外商转让关键及核心技术或采用共同开发的模式,带动本地各类技术创新主体,进行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
强化招商与引智的结合。
以苏州加快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为契机,加强招才引智,注重先进理念、先进技术、先进管理的引进,注重高层次创新、创意、创业人才及团队的引进,推动开放型经济发展从资源依赖型、投资拉动型向人才支撑型、创新驱动型转变,实现从“苏州制造”向“苏州智造”的转变。
4.拓宽利用外资的途径。
进一步拓宽利用外资方式。
继续完善行业专项扶持、行政服务便捷化等相关政策措施,着力提高外资并购、境外设备租赁、融资租赁、合资嫁接、发行境外债券、股票、引进创业风险投资和股权投资、境外优惠贷款等非绿地利用外资方式的比重。
进一步深化投资促进工作。
探索专业招商的实施路径,加强与境外大中型商(协)会、行业(产业)联盟、教育科研机构、国内驻外经商代表等渠道的交流联系,形成多元化的招商信息网络。
针对重点区域、重点产业展开“一对一”式的上门招商活动。
锁定近邻资本市场,深挖港、澳、台、日、韩等境内国外传统主要投资来源地。
积极拓展欧盟、北美等国奥新技术产业资本市场,有序推进与东盟、南美、中东等新兴经济体的投资项目合作。
进一步做好外资项目的推进落实。
建立重大产业项目招商促进机制,加强对重要在谈、在建外资项目的分类管理与动态监控,通过强化省市联动与部门联动,在政策支持、资源统筹、配套服务等方面形成合力。
(三)更加积极地实施“走出去”战略。
1.更加积极地促进境外投资。
建立完善“苏州境外投资重点培育企业信息库”,扩大与境外投资促进机构的合作,引导具有比较优势的企业“走出去”,通过直接投资、收购参股、合资合作等方式,形成以大企业、大集团为重点,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为补充的境外产业投资布局。
推动“走出去”与“引进来”、对外贸易及服务外包的融合与相互促进。
鼓励企业通过境外并购、引进、消化、吸收、再利用,掌握境外高新技术,提高创新能力。
支持开展境外加工贸易,稳步扩大境外资源开发的地域和种类。
积极推进服务业境外投资。
鼓励企业建立境外市场营销网络、研发中心、服务外包接单服务中心。
创新对外投资方式,支持企业运用综合的现代金融手段,以股权并购、置换等模式赴外投资。
帮助和鼓励跨国经营,悉心培育苏州本土的跨国经营企业。
2.推动对外工程承包向高端化发展。
推动对外工程承包高端化、多元化发展。
深度挖掘苏州工程承包企业的专业特色和技术优势,培育一批具有苏州产业特色和较强国际竞争力的大型工程承包企业。
重点拓展光伏产业、输变电、铁路公路建设等行业的对外承包工程领域,积极推动水泥厂建造、园林、除尘净化、电站安装、土木工程承包向高端化发展。
鼓励和支持企业将机械设备出口与安装、基础设施建设和技术咨询等一揽子服务相结合,创造高附加值服务。
3.扎实推进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
扎实推进埃塞俄比亚东方工业园项目,确保埃塞俄比亚东方工业园在“十二五”期初通过国家的境外经贸合作区确认考核,在“十二五”末基本完成首期开发,使之成为苏州企业“走出去”发展的优良平台和国际样板园区。
适时启动在老挝、波兰等地区的省级境外经贸聚集区的申报建设工作。
4.强化对外劳务合作管理。
坚持具有苏州特色的外派劳务管理体系,完善境外劳务纠纷和突发事件的预警和应急处理机制,维护涉外劳务市场稳定,保障劳务人员合法权益。
研究出台统一的外派劳务报名窗口制度,积极开拓发达国家专业型、技术型境外就业和技术劳务市场。
(四)全力推动开发区转型升级。
1.建设高新技术和新兴产业的集聚区。
抓住新一轮国际产业和资本转移机遇,继续保持和深化开发区在对外开放中的主战场地位。
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
把培育新兴产业与产业优化升级结合起来,围绕实施产业跨越计划,重点支持市场潜力大、带动作用强、有利于提高国际竞争力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的引进发展,推进昆山开发区龙飞光电、工业园区三星高世代平板显示、高新区光伏产业、常熟汽车零部件、张家港彩虹平板等重大项目建设,尽早形成新的生产能力。
积极吸引高新技术企业。
各开发区要根据各自的产业基础、发展优势和区域特色,加快建设高新技术产业基地,集中力量发展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石油化工、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等优势产业,推动高新技术产业从加工组装向产业链上下游延伸,努力建设成为高新技术产业的密集区。
2.建设服务业跨越发展的引领区。
加强载体建设。
加快苏州高新区、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张家港经济开发区、常熟经济开发区、太仓港经济开发区、吴江经济开发区、吴中经济开发区、相城经济开发区等开发区核心区“退二进三”步伐,高起点规划建设好新城区、城市副中心、科技创新和现代服务业载体。
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和现代服务业。
鼓励工业企业分离发展服务业务,培育现代物流服务体系,积极发展软件服务、工业设计、电子商务、信息服务、科技管理咨询等新兴业态。
积极依托苏州工业园区中央商务区、高新区财富广场、昆山花桥国际商务城、海峡两岸商贸合作区、吴江汾湖商务区、太湖旅游度假区中央商贸区等服务业集聚区,大力吸引国际性、全国性和大区域性的企业运营总部、分公司、职能性总部落户开发区。
培育服务业亮点。
按WTO关于服务业分类标准,认真梳理专业性服务、通讯服务、建筑服务、分售服务、教育服务、环境服务、金融服务、健康及社会服务、旅游及相关服务、文化娱乐及体育服务、交通运输服务、其他服务等12类服务业发展现状,研究进一步对外开放的新途径。
3.建设科技创新的示范区。
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以创新引领转型升级,抢占新一轮经济发展制高点。
着力构建创新载体。
以创新研发集聚区、新兴产业育成区为目标,集聚研发型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高层次领军人才,将开发区打造成为“产业、技术、人才”制高点,成为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新兴产业技术优势和产业辐射的重要“策源地”,带动产业向产业链高端、技术密集以及知识国际化方向转型升级,为区域发展提供强大的创新驱动力。
重点支持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等开发区建设国家创新型科技园区。
加快推进独墅湖科教创新区、苏州科技城、中新生态科技城、吴中科技园二期、昆山清华科技园等载体建设。
着力扶持创新企业。
支持本土企业、民营企业的自主创新,加强与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的合作,增加研发投入,重点建设以集成电路、平板显示、创意设计、光伏产业、低碳经济、纳米材料、生物医药与医疗技术等产业为代表的共性技术平台。
加快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和较强国际影响力的地标型企业。
鼓励建立各类创新创业风险基金,完善多元化的风险投资体系。
着力集聚创新人才。
加大对创新型人才、紧缺型人才和高层次人才的资助力度,从机制层面增强开发区对人才的吸引力。
大力引进一批掌握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一批从事高新技术研发和携带项目的创新团队,为创新型经济发展提供智力支撑。
4.建设功能叠加的先行区。
充分发挥开发区先行先试的体制优势,以开放创新引领开发区二次创业。
完善要素集聚功能,实现开发区从形态开发向特色开发、功能提升转变,从政策优惠向体制优化转变。
加强特色产业园区建设。
进一步推动开发区内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等各类特色产业园区建设,大力推进光电产业园、中节能环保科技创业园、生物医学工程产业化基地、工程装备制造基地、服务外包示范园等特色产业园区的建设发展,增强产业集聚辐射效应。
建好用好各类特殊监管区域。
继续高标准建好用好苏州工业园区综合保税区、张家港保税港区、昆山综合保税区和高新区综合保税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以及各出口产业集聚监管示范区,集聚更多的加工贸易企业、物流企业、跨国公司区域分拨中心,向高端制造和服务贸易转型。
全力推进苏太联动,做大做强太仓港。
加强海峡两岸商贸合作区建设,打造对台经贸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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