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条款的构成及解读.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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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条款的构成及解读.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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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岁前身故返主附险保费,18岁后身故给付Max(保额,已交保费,CV)2、满期保险金:
给付保额和已交保费较大者(保额=附加险基本保额+附加险累计红利保额),其他权益,*福禄倍佑重大疾病保险非分红3.5%28日-65周岁保至80、105岁趸交、5年、10年、15年、20年90天1、重疾保险金(80种):
等待期内返主附险保费,等待期后给付保额。
重疾分为3组,最多可给付3次.2、轻症保险金(20种):
等待期内患轻症不承担责任,本项责任终止;等待期后额外给付20%保额重疾首次赔付后,附加两全随之终止每次重疾赔付之间的等待期为一年(保额=主险基本保额+附加险累计红利保额)第二次、第三次重疾给付同首次重疾给付数额相同,即红利保额不再增加保单贷款80%,年金转换权,所有寿险产品都由五要素组成不同产品,五要素的内容不同不同产品,满足客户不同需求,小结,保险条款构成,法定条款:
投保范围、保险期间、保险理赔等标准条款:
宽限期、如实告知、信息变更、合同解除等特定条款:
年金转换、减额缴清、意外伤残鉴定等,保险责任,通用条款,保险责任免除责任,目录,一解读条款的意义二保险条款的构成三保险条款的解读,条款决定了产品的形态和功能,保险条款附在保险合同里,具有法律效力,保险条款解读,通用条款,应知应会,保险条款构成,您与我们的合同我们提供哪些保障利益如何支付保险费如何申请保险金您还享有哪些权益您必须了解的其他事项,保险主体,保险利益投保范围保险期限成立与生效,合同重点,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拥有法律效力(保险法,第十条),保险主体之保险人(1/4),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
(保险法第十条),释义:
保险人的权利:
收取保费保险人的义务:
承担赔偿或给付责任,(讲师根据实际案例举例什么情况赔偿,什么情况属于给付),保险主体之投保人(2/4),投保人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
(保险法第十条),释义:
投保人最主要的义务是缴纳保费,拥有对保单的处置权,保单处置权包括:
保单所有经济权,退保、贷款、万能账户等,保险主体之被保险人(3/4),被保险人是指其财产或者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可以为被保险人,释义:
被保险人又可以称作保户,它是指受保险合同保障的人,保险主体之受益人(4/4),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
投保人、被保险人可以为受益人,释义:
1、受益人享有且只享有身故受益权,无义务。
换句话说:
只有当被保险人发生死亡,受益人才可以申请保险金2、受益人的产生:
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保险法第三十九条),爸爸给妈妈在*人寿买了一份意外保险,受益人是孩子*人寿是保险人爸爸是投保人妈妈是被保险人孩子是身故受益人,案例,条款原文:
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对被保险人应当具有保险利益;财产保险的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概念:
是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
(保险法第十二条)释义:
被保险人与投保人要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也就是被保险人利益受损,投保人也会有损失,敲黑板:
何为保险利益?
人身保险合同中的投保人对哪些人具有保险利益?
思考,人身保险合同中的投保人对下列人员具有保险利益:
(一)本人
(二)配偶、子女、父母(三)前项以外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者抚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四)与投保人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除前款规定外,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合同的,视为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
(保险法第三十一条),保险利益,投保范围,投保范围:
可投保的年龄范围释义:
什么年龄段的人可以买这个产品,保险期限,保险期限:
保障的起止时间释义:
保险单所提供的保障期限。
即从保险责任开始到终止的时间,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
依法成立的保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保险法第十三条)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按照约定交付保险费,保险人按照约定的时间开始承担保险责任。
(保险法第十四条),合同的成立与生效,成立成立:
是保险公司审核投保人填具的投保单/空中签名后,并表示同意承保(核保通过)时,即保险合同成立。
生效生效:
是一般指合同成立次日零时合同生效。
9月1日,投保人投保,签名完成,公司核保通过,缴费与否合同均成立。
成立,生效,9月2日0时,保险合同生效。
承保承保:
保险是一种特殊的商品,保险公司在收到保费后将即时承保,约定的条件全部成立以后,合同正式生效,保险人开始承担合同中相客应户9的月保5日险缴责费,任。
此时承保。
承保,案例,保险条款构成,您与我们的合同我们提供哪些保障利益如何支付保险费如何申请保险金您还享有哪些权益您必须了解的其他事项,保障利益之保险金额,保险人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保险法第十八条),释义:
艾*购买了15万保额的意外伤害保险,2个月后不幸意外身故,获得保险公司15万赔付,这个15万就是保险金额,保障利益之等待期,保险合同在生效的指定时期内,即使发生保险事故,受益人也不能获得保险赔偿,这段时期称为等待期,释义:
保险公司为了保护投/被保险人的利益,避免被保险人因“带病投保”等造成保险公司利益受损,进而影响其他投保人的利益而设置的投保要求,如果被保险人在这时间内发生风险事故,保险公司将不承担赔偿责任,保险条款构成,您与我们的合同我们提供哪些保障利益如何支付保险费如何申请保险金您还享有哪些权益您必须了解的其他事项,支付保险费之支付方式,投保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向保险人一次支付全部保险费或分期支付保险费。
(保险法第三十五条),释义:
投保人向保险公司付款有两种缴费方式:
1、趸交(一次性缴清)2、期缴(分期付款),支付保险费之宽限期,投保人自保险人催告之日起超过约定的期限六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的,合同效力中止,此期间为宽限期。
被保险人在期限内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但可以扣减欠交的保险费。
(保险法第三十六条),释义为了保护投被保险人的权益,如果投保人因故在保单到期时未能及时交上保费,保险公司为我们留出了60天的时间宽限期在这60天内,若未能及时缴费,但是保险责任继续有效,如果发生风险事故,保险公司正常赔偿;若超过60天仍然未缴费,那么保单将进入中止期,如果发生风险事故,保险公司不能赔偿保单进入中止期后,复效后可将保单重新生效,但也将重新计算等待期。
(我司大部分重疾险等待期为90天,医疗险等待期为30天),敲黑板,合同效力依照保险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中止的,经保险人与投保人协商并达成协议,在投保人补交保险费后,合同效力恢复。
但是自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满二年双方未达成协议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终止)。
(保险法第三十七条)保险人依照前款规定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支付保险费之复效与终止,缴费日未交费,宽限期(60天),补交保费,合同状态:
中止,宽限期结束仍然未交费,中止期(2年),未申请复效或复效失败,一张图读懂:
宽限期、中止期、终止期,申请复效,终止,保险失效,案例,保险条款构成,您与我们的合同我们提供哪些保障利益如何支付保险费如何申请保险金您还享有哪些权益您必须了解的其他事项,申请保险金之事故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
(保险法第二十一条),释义:
“知道”而不是“发生”本身。
如果是生病住院了,被保险人会立马“知道”,然后通知保险公司;如果被保人身故或者失踪后法定死亡,我们可能无法第一时间知道,所以条款中规定“知道后”才做事故的通知,申请保险金之诉讼时效,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时间为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五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保险法第二十六条)释义:
诉讼时效就是保险事故发生后,可以申请理赔的时间。
医疗险、财险等非寿险的时效为知道事故发生起二年,寿险等时效为知道事故发生起五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保险人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也不得限制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险金的权利。
(保险法第二十三条)释义:
申请保险金有两类1、被保人/投保人申请生存期的保险金(意外医疗/轻症/重症)2、身故受益人在被保人身故时申请的保险金,申请保险金之保险金的申请,保险金申请时效:
我们在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合同约定的证明和资料后,将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在30日内作出核定。
对属于保险责任的,我们在与受益人达成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履行给付保险金义务,申请保险金之申请时效(1/2),我们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我们自作出核定之日起3日内向受益人发出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我们在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有关证明和资料之日起60日内,对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我们最终确定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将支付相应的差额,申请保险金之申请时效(2/2),申请保险金之司法鉴定与失踪处理,司法鉴定:
如果被保险人身故,我们有权要求司法鉴定机构对保险事故进行鉴定失踪处理:
【宣告死亡的条件】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死亡:
下落不明满四年的;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二年的。
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民法通则二十三条),保险条款构成,您与我们的合同我们提供哪些保障利益如何支付保险费如何申请保险金您还享有哪些权益您必须了解的其他事项,享有权益之现金价值,又称“解约退还金”或“退保价值”,是指带有储蓄性质的人身保险单所具有的价值。
保险人为履行合同责任通常提存责任准备金,如果中途退保,即以该保单的责任准备金作为给付解约的退还金。
被保险人要求解约或退保时,寿险公司应该发还的金额释义:
保单“含金量”,保单“有价值”一般在退保、保单贷款、特殊理赔(投保人对被保人的故意伤害、2年内自杀、犯罪拘捕、超投保范围年龄误告等导致的解除合同)等状态下体现,享有权益之保单贷款,保单具有现金价值,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投保人可以书面形式申请保单贷款。
贷款最高金额:
不高于保单现金价值或账户价值*80%,释义:
所谓保单贷款,是指投保人将所持有的保单抵押给保险公司,按照保单现金价值的一定比例获得资金的一种借贷方式。
由于质押贷款过程中客户的保险保障不受影响,所以保单依然有效,享有权益之合同内容变更,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协商变更合同内容。
变更保险合同的,应当由保险人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或者由投保人和保险人订立变更的书面协议。
(保险法第二十条)释义:
投被保人携带本人证件到保险公司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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