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化管理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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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化管理方案
1标准化方案的总要求
1.1概述
1.1.1本标准化方案是依据GB/T19001-2008/IS09001:
2008《质量保证管理体系要求》标准、我公司现行有效的质量管理手册及监理单位(SMZJC)质量保证相关要求制定的。
1.1.2凡属项目部管辖范围内的所有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包括供方)必须严格、有效地执行本标准化方案。
1.1.3本标准化方案1“质量保证手册的总要求”提出标准化方案的总要求;“2组织机构及主要职责”则规定了负责计划和执行质量保证活动的组织机构,并明确各部门及相关人员的主要职责和权力等是对与质量有影响的活动实行有效管理所提出的原则要求。
1.1.4标准化方案中还规定了与工程质量和安全有影响的各项活动必须按事先制定的技术规范和相关标准的要求执行,并由检验人员验证这些认可的工程规范、标准、技术规格书和实践经验是否经过核实并得到遵守。
1.1.5项目部各部门、专业施工队对其所负责的影响施工质量的物项或服务,必须严格按本标准化方案及其标准化方案程序的要求执行,各部门还应编制指导本部门具体工作的程序或实施细则,以确保本标准化方案的有效实施。
标准化方案还规定各项活动实施前应由有资质的人员编制相关的技术文件,该文件应确定对物项、服务和工艺进行控制和验证的方法和应达到的质量标准。
1.1.6为保证工程质量,在标准化方案程序中规定了适当的控制条件(如环境条件、设备、技能等),对缺乏实践经验的特种施工工艺过程,要坚持“先试验,后施工”的原则。
1.1.7对特种作业人员(电焊工、起重工、电工等),标准化方案规定必须进行培训并经国家授权机构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对于其他人员应根据工程具体要求,进行适当的培训。
1.1.8项目经理负责组织管理部门每年对标准化方案的执行情况及适用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和评价,并决定标准化方案是否需要修订。
随着国家法规、规范、标准的修订,当出现标准化方案能力和程序不能满足工程质量要求、达不到预期效果时,或当组织机构发生重大变动并在实施中发现有不适应的情况时,也可由安监部提出建议,经管理部门审查认可后,适时地对标准化方案及程序进行修订。
1.1.9本标准化方案由项目部的质检部负责编制、修订和解释。
1.2程序、细则及图纸
1.2.1凡对工程质量有影响的活动都必须按适用于该活动的书面程序、图纸、指令和说明书来完成。
1.2.2程序、图纸、指令和说明书必须包括适当的定性和定量标准及验收准则,以确定是否圆满完成。
1.2.3项目部将根据码头工程进度要求,制订施工进度计划,资源提供计划、质量计划、检查大纲及其他适用的工作计划,以保证各项工作和活动能按有序的有组织的方式进行。
1.2.4计划文件的形式可根据具体活动和内容确定,但计划文件必须经相关机构或部门审核、批准后才能生效,计划文件的变更或追加仍需履行原编制、审核、批准程序。
1.2.5项目部各有关部门和施工队必须严格按批准的计划组织相应的活动,确保整体目标的实现。
1.2.6程序、指令和说明书分技术和管理两方面。
――技术方面程序的典型内容包括:
目的、适用范围、参考或适用文件、责任、(工作或操作)方法、质量控制和验收准则、文件和记录的提供、清理等。
――管理方面的程序内容包括:
目的、适用范围、定义、参考或适用文件、责任、程序、附表等。
指令性文件包括标题、时间和内容等。
1.2.7文件应系统、有计划地分发至每个相关部门或专业施工队,使每个部门或专业施工队都能使用有效、正确和最新版本的文件,以保证对质量有影响的工作均在控制之中而无遗漏。
1.3管理部门审查
1.3.1管理部门审查的目的是验证执行情况和适用性,对改进质量做出决策并验证法规的符合性。
1.3.2通过管理部门审查可预知质量的发展趋势,以便于及早采取纠正措施,使各类的不符合情况消灭在萌芽状态,以确保标准化方案的适用性、有效性及自我完善。
1.3.3项目经理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管理部门审查。
审查后由项目经理或其授权人写出审查报告,同时向公司经理报告,对提出纠正措施和决定是否修订不适用部分及缺陷,进行跟踪、验证直至问题解决。
管理部门审查报告应分发到主要领导、各相关部门、专业施工队。
1.3.4管理部门审查内容如下:
——重大质量问题及其完成情况;
——标准化方案监查的结果;
——质量问题及其建议;
——标准化方案中的缺陷;
——质量趋势、事故;
——人员资格培训、质量教育和证书的颁发;
——是否需要修订标准化方案等。
2组织
2.1机构设置及隶属关系
2.1.1中交二航局在宜昌港宜都港区石鼓作业理区综合码头工程项目经部为公司派出机构,项目经理受中交二航局董事长委托,全权代表其行使职权。
项目部下设质检部、安监部、工程部、物资部、设备部、综合办、财务部、合约部、测量组、试验室。
2.1.2项目部设置项目总工程师、副经理、工程部、质检部、安监部协助项目经理对项目部的工作进行管理。
2.1.3项目部设置项目副经理对物资部、设备部和施工队的工作进行管理。
2.1.4项目部设置总工程师对项目部的质检部、工程部、测量组、试验室的工作进行管理。
2.2项目部职责与分工目部的质检部对项目部所有与质量相关的部门和各施工队以及供方的质量保证工作进行监督、监查管理;对施工队的施工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
2.2.1项目经理
受中交二航局董事长委托,是工程的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全面履行承包合同,批准标准化方案,建立健全质量体系,并保证这一体系正常有效地运转。
——贯彻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及国家核安全法规和导则。
——负责项目部全面工作,组建项目部组织机构及任命关键岗位上的人员,并明确其职责。
——批准并签发标准化方案、施工组织设计、重大施工方案以及程序文件等。
——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决定重大经费开支,督促检查工程(预)结算,负责质量、进度、资金、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五大控制的有效运作。
——主持合同谈判、协调合同纠纷、协调对内、对外重大问题的接口工作。
——有足够的权力采取行动,对项目部的事宜作出决策或承诺。
——主持管理评审工作和批准年度内审计划;负责组织管理部门定期对质量手册实施的有效性进行管理评审。
——对发生严重的问题决定采取必要的处罚措施,督促有关部门和人员采取纠正措施,直到问题解决为止。
——批准并组织实施安全保证措施,抓好文明施工,安全保卫工作。
2.2.2项目副经理职责
受项目经理的委托,主管物资部、设备部、各专业施工队。
——主持生产、调度,协调各部门与施工队之间的工作。
——负责管理施工计划和统计工作,批准编制的生产计划、统计报表。
——根据现场施工的计划,负责主持现场码头工程、引桥工程及堆场工程的施工协调,对现场施工接口进行管理,协调现场重大施工节点的完成。
——负责召开生产例会和现场的施工协调会,抓好现场总平面管理工作。
2.2.3总工程师职责
受项目经理委托,主管工程部、质检部、测量组、试验室。
——贯彻执行国家技术法规、标准、规程等,负责项目部的标准化工作。
——主持编制(修订)并实施组织设计及技术方面的程序。
——主管施工技术,负责施工方案和技术方案的审批工作,对工程施工中的技术问题进行决策。
——负责对各类不符合项处理方案的审查。
组织评审第二类不符合项的处理方案。
参加重大质量问题的调查,并从技术上提出纠正预防措施。
——领导工程质量检验与检查,组织单位工程质量的检验评定与竣工验收工作。
——负责审核工程变更单和设计澄清单。
——批准工序质量计划。
——完成项目经理交给的其它工作。
2.2.4质检部职责
——负责与公司及相关单位的质检及质控部门进行接口工作。
——负责编制和修订《工程质量计划》和质量保证程序,并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和实施的有效性。
——组织督促有关部门编制管理程序、审核各部门(施工队)编制的管理程序与质量手册的符合性,并督促各部门(施工队)实施质量手册和各项管理程序。
——协助综合办制订人员培训计划,并按综合办的计划对项目部所有人员进行质量培训。
——对不符合项进行管理,参加不符合项的评审并负责验证。
——负责鉴别和纠正有损于质量的情况,对于严重有损于质量的情况查明起因和采取纠正措施,防止其再次出现并对纠正措施报告进行管理。
——管理停工通知(由质量问题造成的)。
——组织质量监查的活动,并组织对监查提出的问题采取纠正措施和跟踪、验证。
——负责协调内、外部质量保证的接口管理工作。
——负责质量检验和监督工作,对各道工序的施工质量进行专项检查。
——参与质量计划的审核并设置“控制点”,执行对“控制点”的检查或见证,将在本项目部活动中的通知点通知业主和监理公司。
——在发现不符合项时及时开出不符合项报告,并参与讨论不符合项处理方案,对不符合项的处理结果进行检查验证。
——负责编制“质量控制月报表”。
2.2.5工程部职责
——负责实施工程的年、月、周生产进度计划,负责工程进度的控制,努力实现确定的施工节点目标。
——负责施工现场的组织管理、协调施工中工内部和外部的接口工作,督促检查各施工队搞好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工作。
——负责平衡施工机具,负责施工现场总平面的管理及水、电的管理工作。
参加监理单位组织的监理例会,负责定期组织生产例会和协调会,定期组织安全大检查。
——负责生产统计工作。
——负责经济结算工作。
——负责编制、修订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安全和技术交底等。
——参加图纸会审与技术交底,对项目部各施工队编制的质量计划和工作计划进行技术审核。
——负责对资料进行管理,负责设计图纸和技术文件的管理。
——负责与公司、设计院和各施工队间的技术协调接口管理工作。
——负责工程实施阶段测量管理及竣工验收工作。
——负责编制工程变更申请单、设计澄清单。
——参加不符合项评审和提出处理方案。
——负责组织编制设备、材料需用计划。
2.2.6物资部职责
——负责对潜在供应商初步调研,提供具有潜在能力的供应商名单,参与供方的资格评价工作,并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册。
——负责编制采购文件、采购计划、采购招标书,签订采购合同,对重要物项的采购应在合同中明确质量要求。
——组织采购物项进场验收和试验工作,并保存验收记录。
——负责采购物项标识管理。
——负责采购物项的装卸、运输、贮存、保管和发放工作并对采购物项的质量负责。
——参加采购不符合项的评审,并负责处置。
——负责物资供应方面的内外业务接口。
2.2.7合约部职责
——监督各部门、各施工队履行合同要求。
部门的管理程序和工作程序并负责实施。
——负责合同的谈判和管理,组织合同评审,协调合同纠纷,负责项目部内的预算合同外用工及非我方原因造成的经济索赔工作。
——负责编制工程预结算,办理经济签证和材料价差等工作及对基础预结算人员的业务管理。
——负责编制每月工程量报表。
2.2.8综合办职责
——负责项目部文件收发、批办、处理、印制、销毁等工作。
负责建立项目部最新有效的文件清单和资料目录。
负责党、政、工、团及人事、劳资、教育、文秘信息管理工作。
——负责项目部各级人员的技能培训和质量培训的管理。
——负责会务、宣传、接待、报刊、车辆等后勤管理工作。
——负责项目部的日常行政事务工作和办公、劳保用品的采购和发放工作。
——负责建立项目部人员名册及档案管理。
2.2.9财务部职责
——负责资金管理、编制资金使用计划,以保证生产和经营活动的需要。
——正确组织成本核算,做好成本预测与分折,利用会计信息资料,反映本单位财务状况,定期召开经济活动分折会。
——负责编制财务计划,按时编报内部报表。
参与经营决策、经营承包和对外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有效性的监督。
——向项目经理提交年度、季度、月份财务报告并汇报工作。
2.2.10安监部职责
——负责制定和完善各项安全环保规章制度,并监督落实。
——负责施工作业安全环保管理工作,组织安全环保检查,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进行监督,深入现场纠“三违”,对事故隐患督促整改。
——在职权范围负责调查处理各类安全、环保事故。
——负责项目部的安全环保教育和培训考核,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环保培训教育工作。
——负责编制安全、环保报表及安全环保工作报告。
2.2.11施工队职责
——码头工程各作业队按专业分工,各作业队负责本专业分工内容的施工。
——严格按作业指导书及技术交底卡进行工作,并作好施工质量记录。
——对其承担的施工质量负责。
——发现质量缺陷时,及时向质检部报告。
——执行相关的规程、规范和技术要求,组织文明施工,做好场地管理、保护施工环境。
——实施文明、安全施工,负责工作区域的场地管理和施工机具、设备和材料的管理。
并对相关的施工机具和设备按照设备维修的计划进行维修。
——接受监理单位和项目部对施工质量和进度的监督、验证。
——参加不符合项原因分析,参与不符合项处理方案、纠正措施的制定,并负责按处理方案、纠正措施对不符合项进行处理。
3设计控制
3.1范围
项目部必须制定控制措施并形成文件,以保证把设计要求(例如技术规格书、图纸、程序等)都正确地体现在施工活动中。
设计控制活动主要包括设计图纸及设计说明书的控制、设计变更控制、方案控制和施工组织设计控制等。
3.2设计文件的控制
项目部接到设计文件后,应由项目总工程师首先进行审核并签发意见,之后交由综合办按签发意见进行分发。
工程部接到设计图纸、设计说明书以及设计修改单等设计文件后,应由工程部主管工程师核查并做出分发清单后,再由资料人员按分发清单分发给有关部门和施工队。
3.3设计接口的控制
3.3.1对外接口
——项目部所承建的全套施工图纸、地质勘察报告、设计变更(修改)设计说明书等,均由监理单位提供,故设计和开发输出、设计和开发评审、设计和开发验证、设计和开发确认的工作都是设计单位与监理单位进行接口与沟通。
——本项目部所有的设计文件必须由监理单位的设计管理部门会签认可后下发至项目部的综合办。
设计文件需经原设计单位(或代表)审核、批准后方为有效。
项目部在组织工程项目施工前,由监理单位组织进行设计交底,使项目部相关管理人员理解和吃透设计意图。
3.3.2对内接口
——项目部综合办在接到监理单位设计管理部门下发的设计文件后,首先进行登记存档,之后交由项目总工程师进行审核,总工程师审核后签发意见并报项目经理批准。
——综合办将设计文件下发至工程部,由工程部签发分发意见及分发清单后再交回综合办。
——综合办按分发清单进行登记并分发至有关部门、单位和人员,以便各有关单位、部门和人员能够及时得到正确有效的设计文件。
3.4工程变更(设计变更)的控制
3.4.1设计变更由监理单位下发后,按照设计变更进行施工。
3.4.2在施工过程中,如需提出工程变更,由工程部编制《工程变更单》,总工程师审批后,交由项目部综合办登记并报送监理单位有关管理部门,按监理单位答复的意见实施。
3.4.3项目部接到《工程变更单》的答复后,及时报请项目总工程师进行审核批准,之后交由工程部签发分发清单,综合办按分发清单登记分发到有关单位、部门和人员。
3.4.4工程竣工后,根据合同要求,工程部负责组织竣工图纸的编制工作,将所有的设计变更单和现场设计变更单的内容反映到竣工图纸或文件上并移交监理单位。
3.5施工组织设计控制
3.5.1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下述内容:
——施工措施和施工方法;
——劳动力计划和机具设备计划;
——施工进度计划,施工准备工作计划,各项资源供应计划;
——质量控制措施,安全防护措施;
——施工平面图和技术经济指标及接口规定等。
3.5.2工程部组织有关工程技术人员,对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措施)进行讨论,由总工程师批准,报监理单位评审认可后下发执行。
4采购控制
4.1采购原则和范围
4.1.1项目部的采购部门,制订采购控制程序。
该采购控制程序应包括以下内容:
责任、采购计划、采购文件控制(文件编制、校核、审查、批准和管理等)、供方的选择和评价、质量计划、交货检验方式、不符合项的控制。
4.1.2采购部门应指定专人编制采购文件,每份采购文件所规定的技术性能和质量条款,需经工程部、质检部审查、会签。
4.2采购控制内容
签订供、需合同的内容至少应包括(不限于这些):
——供应商承担的工作范围说明,如物项或服务、技术条件、应用标准规范、质量特征,标识等要求;
——明确试验、检查和验收要求,及有关这些活动的专用细则和规定;
——当需要对物项的源地进行考察、检查时,应制定进入供应商设施,了解技术、装备、查阅记录等方面的程序;
——制订包装和运输的相应要求;
——明确监督和检查权力;
——明确对不符合项管理和处理的规定;
4.3对供应商的评价和选择
由质检部组织物资部、工程部等有关部门一起,对供应商进行评价和选择。
选择的基本原则是评价供方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物项或服务的能力。
4.3.1根据采购文件(合同书等)的要求,评价供方当前的质量体系、质量记录以及技术能力等,具体内容有以下几点:
——类似采购活动方面供方的业绩和质量资料;
——新近的质量和质控记录的客观见证;
——进入供应商场区评价其技术能力和质量能力,包括人力状况,设施装备和质量体系运转情况;
——对所选定的相同类型的产品进行抽查评定。
4.3.2项目部通过对供方的评价,选定合格的供方,经批准后,签订合同。
并将符合采购文件(或合同等)要求的供方列入名单,交由质检部和采购部门保存,作为对供应商进行监督和评定的后续工作。
4.3.3不管什么原因(如重大不符合项或缺陷、质量手册的重要修改等)对供方产生疑问时,项目部必须对其进行重新评定。
必要时可更换供应商。
4.3.4物项采购单,只准发给经过公司审评合格的供方。
4.4采购物项和服务的控制
4.4.1为保证采购文件的实施,必须对已购物项和服务进行控制,实施控制的人员,应由项目部确定的质量检查人员进行。
控制措施应包括由供应商提供的质量客观证据,由物资部会同质检部等,对供应商进行就地检查、监督、监查、设置过程控制点和物项的交货检验等,以保证所购物项和服务的质量与采购文件的要求相一致。
4.4.2项目部对重要物项和服务的采购工作应指定项目负责人和专业对口的合格质量检查员,只有持证人员才能在有关的质量记录中签字(专门授权者除外)。
4.4.3当准备对所购物项进行见证控制或最终检查时,物资部应通知质检部参加。
如有必要,应在供、需双方同意的地点,对规定的材料样品进行封存,并加以妥善保护,以便为作进一步检验提供标准。
4.4.4对重要物项和服务的验收,应由物资部负责组织编制验收大纲,并按采购文件和相关规定对供方提供的物项和服务实施验收。
必要时应组织有关部门及单位共同进行验收。
5物项控制
5.1概述
本控制主要针对项目部的材料、零件和部件的标识及装卸、贮存和运输管理及场地管理的控制,对已施工完的物项要进行必要的维护控制。
5.2物项的标识和控制
对于采购且已验收合格的材料、零件和部件应按以下要求进行标识:
5.2.1尽最大可能地使用实体标识,并保证在整个施工过程中保持标识。
同时标识不得影响被标识物项的功能。
5.2.2当物项由几部分组成时,每个部分都必须进行标识。
5.2.3对不能在实体上标识,又不适用于分件标识的物项,应采用挂牌、实体分隔、程序控制等方法进行标识和区分,以保证识别。
5.2.4在材料、零部件发放、加工、组装、运输和安装之前,应对标识进行验证,有关的记录文件应是可跟踪的;在检查、监查和验收时,要包括对材料、零部件标识的检查、验收和评定。
5.3现场施工管理
现场管理是施工管理的重要环节,它包括设施和设备的清洁度控制、设备保护、防火管理、人员进出场的控制以及安全保卫等。
5.3.1施工现场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
——施工安全、交通安全、现场治安保卫、消防防火管理、水上安全;
——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包括场地及设施的清洁度要求、材料与设备的存放区域及清洁度要求、现场废弃物的管理等);
——大型周转工具、施工器具的周转管理和重要机具设备的安全使用管理;
——施工现场的测量控制网标志、水电标志、安全生产标志的管理;
——施工现场交通道路和人行通道管理;
——职业健康、环境保护和卫生防疫管理等。
5.3.2施工现场管理的分工和要求
——工程部是施工现场场地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按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总平面图布置的要求进行统筹安排;根据物资、设备的类别,规范地划分各类物项的管理区域,并悬挂明显标识,以保证施工现场整洁有序。
——安监部负责制订施工现场的进出场制度,严禁将各类进入现场的物项带出施工现场,使场地管理处于控制状态。
——专业施工队应严格按划分的区域堆放物项,并应排放整齐、标识清楚、保持清洁。
——特殊物项或重要设施堆放的场地应有消防设施,配备足够的灭火器具。
——场地内的安全通道应设置合理,符合安全要求并保持道路畅通,严禁堵塞;各区域的场地应具备良好的排水条件。
——安监部负责现场施工安全和场地管理的监督和检查,并会同上级主管部门定期进行检查,工程部和各专业施工队配合,发现问题及时采取纠正措施。
——工程部负责有关场地管理方面检查记录的收集、整理和保管工作。
——安监部协助综合办负责施工现场参建人员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保护的教育与培训。
6工艺过程控制
6.1概述
施工工艺过程是产生一定结果的一系列行动和操作、行动或操作的正确与否将直接影响施工质量,因此,要由合格的人员,按照批准认可的工作程序,使用合格适用的设备来完成施工中的某项活动。
6.2施工工艺过程控制
为保证工程质量达到预期的质量目标,必须加强施工工艺过程控制,同时要加强施工中每个循环、阶段的控制,做好控制管理。
对于以下工艺施工活动要加强过程控制:
——无法通过最终检验来确定的质量活动,如焊接、无损检测等;
——没有合格的标准、规范和技术规格书来评判的施工项目;
——合同规定的质量超过了现有标准和规范的范围;
——隐蔽工程。
施工工艺过程控制主要包括下列方面:
水上施工工艺过程、引桥施工工艺过程、混凝土工程、钢筋工程、模板工程等。
6.2.1现场监督和检验
现场监督和检验包括:
质量检查、质量验收和质量评定。
质检人员按照有关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进行检查并作好记录,检查验收按“三检制”(即:
自检、互检和专职检相结合的检查制度)进行检查和验收,各负其责,互相监督。
6.2.2隐蔽工程的中间验收
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合同规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时,经自检合格后,提前二个工作日通知监理单位进行中间验收。
在报知监理单位进行中间验收前,应向监理单位提供以下内容和资料(但不限于):
中间验收的内容、时间、地点、自检记录和报告等。
验收合格后,经监理单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认可后,方可进行隐蔽工程和后续工程施工,验收不合格时,应在监理单位限定的时间内进行返工、返修,自检合格后,再进行下一步施工。
6.2.3工程交工验收
工程完工后,由工程部、质检部根据工程验收资料及其它记录组织编写竣工报告,向监理单位申请竣工验收。
验收前,向监理单位提交以下资料(但不限于):
——开工报告;
——工程测量定位放线记录;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审批纪要;
——质量计划;
——主要施工记录及现场会议纪要;
——设计变更、工程变更资料;
——隐蔽工程检查记录及验收报告;
——原材料、半成品试验报告及复试报告;
——不符合项报告、处理技术方案及纠正措施;
——提供编制竣工图及其相关资料;
——其它应该提交的工程文件、执行文件及管理文件。
7检查与试验控制
7.1概述
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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