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电场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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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电场管理制度
*******风电场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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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电场办公用品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办公用品管理,控制费用开支,规范办公用品的采购与使用,本着勤俭节约和有利于工作的原则,根据风电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管理内容与要求
第二条综合事务员负责全场办公用品的采购,保管负责办公用品的验收、入库、发放与统计、保管等管理工作。
第三条各值设专人负责办公用品计划申报、统一领取以及控制使用。
第四条风电场每月(年)要编制出下月(年)的办公用品费用使用计划,报公司审批。
第五条实行每月月末各值及风电场将已经编制的下月计划经风电场场长审批后报公司审批备案,由风电场按计划实施采购并执行物品入库和领用手续。
第六条各值若需采购临时急需的办公用品,由班组专人填写《物资请购单》,并在备注栏内注明急需采购的原因经班组负责人审定同意后交综合事务报场长审批同意后,实施采购任务。
第三章物品采购
第七条采购人员应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及时了解市场商品信息,选择对口适用,质量可靠,价格合理的办公用品。
第八条采购物品前由相关负责人签字认可后实施采购任务。
第九条物品入库:
办公用品入库前,办公用品管理人员应认真检查验收,建帐登记,妥善保管,做到帐物相符;对不符合要求的,由采购人员负责办理调换或退货手续。
第四章物品领用
第十条办公用品用具领用必须认真履行手续,应填写《物资领取单》后领用和发放,严禁先借后领的行为。
第十一条各值应按核定的办公用品费用定额标准严格把好申购和领用关。
保管人不得超标发放办公用品,确因工作需要超标领用的,应经个值负责人同意。
第十二条核定的费用实行增人增费、减人减费,各班组增人或减人,其费用由场长根据人员变动情况进行调整。
第十三条各值因特殊情况需增加费用的,应以书面形式报批,经值负责人审核批准后,并报请场长增加该项费用。
第五章物品使用
第十四条严禁员工将办公用品带出风电场挪作私用。
员工离职时将所领物品一并退回(消耗品除外)。
第十五条应本着节约的原则使用办公用品。
第十六条办公用品被人为故意损坏,应由责任人按照物品价格赔偿,严重者将按其他管理规定进行考核。
第六章办公费用定额和结算
第十七条办公用品使用实行月计划年结算,截止时间为每月月底和年终12月21日。
由采购人出具报表,相关负责人审核。
费用超支在下年度(季度)办公用品费用中缩减,当月节余费用可列入下月使用,当年节余费用,公司收回,并按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奖励。
第十八条各值可根据规定的办公用品定额,可自行控制办公用品的使用,但必须满足生产工作需要,管理人员办公用品按定额标准由风电场场长控制。
第七章办公用品分类
第十九条消耗品:
信封、信纸、笔、稿纸、便签、笔记本、电池、文件夹、档案盒、资料册、订书器、装订机、装订针、回形针、图钉、大头针、卷笔刀、橡皮擦、印泥、印油、长尾票夹、票夹、挂钩、文具盒、尺、胶带、笔筒、白板笔、固体胶、剪刀、裁纸刀、一次性水杯、水笔(芯)、墨水、胶水、涂改液、标签、打孔机、账册、电话本、复写纸、计算器、台历。
第二十条办公耗材品:
墨盒、硒鼓、碳粉,磁盘、U盘、软盘、刻录盘、复印纸、打印纸、光驱、内存条、耳麦、硬盘、色带、插座、报架、鼠标、油墨、鼠标垫、打印线、电话机、扫描仪、碎纸机。
第八章物品报废
第二十一条非消耗性办公用品因使用时间过长需要报废注销时,使用人应提出办公用品报废申请,经值班负责人审核,并报场长同意后,到综合事务员处办理报废注销手续。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解释权为xxxxxxxxxx风电场。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执行。
计算机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满足办公自动化控制自动化管的实际需要,提高办公及控制用微机的使用效率,加强对微机的管理和维护,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集控中心微机
第二条进入集控中心必须注意卫生,不得携带不洁物品进入。
第三条集控中心禁止烟火,不准随地吐痰、吃零食、不准制造粉尘垃圾、不准随意开门。
第四条凡进入机房人员,必须佩带工作证,外来人员不经值班人员允许不能擅自触动、使用及操作计算机。
第五条如有确实需要使用计算机调试时,值班人员需证实后才能让其使用,并有专人监护。
第六条各类人员均不能将集控中心及办公微机设备携带出机房。
第三章微机及设备日常应用
第七条不允许擅自在办公微机及集控中心微机上随意安装任何形式、内容的软件,尤其是游戏软件或大型软件,一旦发现视情况考核500-1000元。
第八条确实需要安装或删除软件及程序者必须报请场长或专工批准,有指定人员进行操作。
安装或删除后要做有记录,人员必须进行观察确认设备无异常才能完结。
第九条所有办公及集控微机安装确定位置后不允许任何人擅自移动位置。
未经场长批准不准携带至其他房间应用,否则严肃处理。
第十条值班人员应定期对所属微机设备进行卫生清理,每值在交班前要清理一次。
做好防尘、防潮、防磁、防高温、防盗等工作。
第十一条各值人员对微机要定期检查、维护、保养、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缺陷要及时上报场长。
在应用中出现的故障要初步判断原因,在未有确实找出原因前不能盲目操作。
第十二条微机使用人员不得擅自更改他人密码及个人相关文件,不能使用他人密码操作,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第四章网络安全注意事项
第十三条任何人不能用办公微机游览淫秽网站、反动网站、登陆来历不明网址。
一经发现严厉处罚。
第十四条从网络上下载应用软件要慎重考虑其必要性。
下载前要准备好查杀病毒事宜,如本微机不具备杀毒功能,坚决不允许下载。
第十五条游览及下载文本文件时要存放指定文件夹中,不允许下载到C盘。
如在C盘发现非系统文件立即汇报,及时处理已保证微机无系统瘫痪隐患。
第十六条在局域网中的微机发现有病毒存在现象及时汇报。
有关人员经场长批准进行全面杀毒处理。
第十七条如因个人原因造成微机瘫痪及个类事故应自觉及时汇报,做出相应判断避免造成更大的损失。
第五章检查与考核
第十八条为保证我场各部门微机正常运行,防患未然,对微机的严格管理丝毫不能松懈。
风电场员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确定能解决的及时提出解决方案。
如违反上述规定,使设备及微机瘫痪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并按公司相关规定进行考核。
第六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制度解释权为*******风电场。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执行。
职工食堂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防止职工食堂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身体健康,根据《食品卫生法》和《卫生工作条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风电场职工食堂。
第三条员工食堂与企业集体用餐的卫生管理必须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实行卫生行政部门监督指导、行政部门管理督查、具体实施的工作原则。
第二章食堂建筑、设备与环境卫生要求
第四条食堂应当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
第五条食堂的设施设备布局应当合理,应有相对独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间、食品加工操作间、食品出售场所及用餐场所。
第六条食堂应当有用耐磨损、易清洗的无毒材料制造或建成的餐饮具专用洗刷、消毒池等清洗设施设备。
采用化学消毒的,必须具备2个以上的水池,并不得与清洗蔬菜、肉类等的设施设备混用。
第七条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
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
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须贮存在餐饮具专用保洁柜内备用。
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应分开存放,并在餐饮具贮存柜上有明显标记。
餐饮具保洁柜应当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第八条餐饮具所使用的洗涤、消毒剂必须符合卫生标准或要求。
洗涤、消毒剂必须有固定的存放场所(橱柜),并有明显的标记。
第九条食堂用餐场所应设置供用餐者洗手、洗餐具的自来水装置。
第十条严格把好食品的采购关。
食堂采购员必须持有卫生许可证。
第三章食品采购、贮存及加工的卫生要求
第十一条禁止采购以下食品:
(一)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二)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三)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第十二条风场分管员工集体用餐的订购人员在订餐时,员工集体用餐必须当餐加工,不得订购隔餐的剩余食品,不得订购冷荤凉菜食品。
严把供餐卫生质量关,要按照订餐要求对供餐单位提供的食品进行验收。
第十三条食品贮存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食品贮存场所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
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必须贴有标志,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品应分柜存放。
第十四条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第十五条食堂炊事员必须采用新鲜洁净的原料制作食品,不得加工或使用腐败变质和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其原料。
第十六条加工食品必须做到熟透,需要熟制加工的大块食品,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
加工后的熟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半成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第十七条食堂必须定时进行空气消毒;应有专人加工操作,加工凉菜的工用具、容器必须专用,用前必须消毒,用后必须洗净并保持清洁。
第十八条食品在烹饪后至食用前一般不超过2个小时,若超过2个小时存放的,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
第十九条食堂剩余食品必须冷藏,冷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在确认没有变质的情况下,必须经高温彻底加热后,方可继续食用。
第四章食堂从业人员卫生要求
第二十条食堂从业人员、管理人员必须掌握有关食品卫生的基本要求。
第二十一条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第二十二条食堂从业人员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必须做到:
(一)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
(二)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
(三)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第五章管理与监督
第二十三条风电场应建立主管负责人制度,并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卫生管理人员。
第二十四条食堂应当建立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
食堂应建立严格的安全保卫措施,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风场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
第二十五条制定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培训计划,并在卫生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定期组织对所属食堂的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卫生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的培训。
第二十六条风电场应建立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
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后,应采取紧急救护措施,事态严重应及时送医疗单位治疗。
第二十七条对违反本规定,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员工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责任人,以及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后,隐瞒实情不上报的责任人,由行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制度解释权为*******风电场。
第二十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执行。
风电场寝室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创造一个舒适、优美、整洁的生活工作环境,维护寝室良好的生活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热爱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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