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化松岙镇防汛防台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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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化松岙镇防汛防台应急预案
奉化市松岙镇防汛防台应急预案
松岙镇人民政府编制
二0一六年三月十日
目录
1.总则1
1.1.编制目的1
1.2.编制依据1
1.3.适用范围1
1.4.工作原则1
1.5.重点防护对象1
2.组织指挥体系3
2.1.镇防汛防旱指挥部3
2.2.镇防指组成3
2.2.1镇防指职责3
2.2.2镇防指应急工作组4
2.2.3镇防指成员单位职责6
2.3.镇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办事机构10
2.4.行政村防汛防旱工作组11
2.5.其他防汛防旱指挥机构13
3.预防预警14
3.1.监测与检(巡)查14
3.1.1监测预报14
3.1.2巡查检查14
3.2.预警基础信息与报告14
3.3.台风及次生灾害预警15
3.3.1台风影响预警15
3.3.2降雨实时预警15
3.3.3山洪、地质灾害预警15
3.3.4江河洪水预警15
3.3.5水利工程险情预警15
3.3.6内涝灾害预警16
4.应急响应17
4.1.总体要求17
4.2.应急响应级别与启动条件17
4.3.应急响应行动18
4.3.1Ⅳ级应急响应行动18
4.3.2.Ⅲ级应急响应行动19
4.3.3.Ⅱ级应急响应行动20
4.3.4.Ⅰ级应急响应行动22
4.4.抢险救灾23
4.5.社会动员与参与23
4.6.信息上报与新闻报道24
4.7.应急响应结束24
5.人员转移安置26
5.1.总体要求26
5.2.转移地点、路线27
5.3.转移实施27
5.4.应急事件处置28
6.保障措施29
6.1.应急队伍保障29
6.2.物资保障29
6.3.生活保障30
6.4.资金保障30
6.5.技术保障30
6.6宣传、培训与演练31
6.6.1.宣传31
6.6.2.培训(三防会议)31
6.6.3.演练31
7.善后工作32
7.1.灾后处置32
7.2.抢险物资补充33
7.3.损毁工程修复33
7.4.灾后重建33
7.5.总结与评估33
8.附则34
8.1.名词术语定义34
8.2.预案管理与更新34
8.3.奖励与责任追究35
8.4.预案解释部门35
8.5.预案实施时间35
附件1:
奉化市防御台风预警、应急响应及有关信息发布与传播规定...36
附件2:
奉化市台风暴雨灾害公众防御指引39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有效应对发生在本镇的洪涝、台风灾害以及相关防御工程设施险情的防范和处置工作,保证我镇防台和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灾害损失,保障经济可持续发展和社会稳定。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宁波市防洪条例》和《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奉化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奉化市防台风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奉化实际,制定本预案。
1.2.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本镇的台风灾害预防与应急处置。
1.3.工作原则
坚持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统筹兼顾,局部服从全局;以人为本,抢险救灾先人后物;以防为主,防救结合;科学决策,快速响应;部门联动,协同应对。
1.4.重点防护对象
(1)海塘、堤防、水库、屋顶山塘、水闸、河道、溪坑等防洪排涝工程设施;
(2)海上船舶、外海养殖和沿海生产作业区域;
(3)山洪小流域及地质灾害危险区域;
(4)城镇、农村低洼易积水区域;
(5)学校、建筑工地、危旧房屋、简易房和工棚等场所;
(6)易被大风吹倒的高空构建物、户外广告牌、铁塔电杆、行道树等设施;
(7)危化企业、大型工矿企业、交通道路;
(8)其他根据实际情况需要重点设防的区域和设施。
2.组织指挥体系
2.1.镇防汛防旱指挥部
松岙镇防汛防旱指挥部(以下简称“镇防指”)是镇党委、政府领导下的防台指挥决策机构,在省防指、宁波市防指、奉化市防指和镇党委、政府领导下,负责组织、指挥、协调全镇防汛防台和抢险救灾工作。
主要职责是:
组织开展防台检查,做好各项防台准备工作,及时发现、处理和整改影响防台安全的各种隐患;根据水利工程分级管理原则,落实好各级防汛防台责任人及水利工程巡查员;建立和健全各类防汛防台抢险突击队;编制完善防台预案和各类人员转移预案。
根据台风灾害影响程度及上级指令,及时转移各类危险地段群众,并落实好后勤保障措施,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及时掌握受灾情况,并及时向市防指如实上报;及时组织群众修复水毁工程和设施,指导群众开展生产自救,安排好灾民生活,安定群众情绪。
2.2.镇防指组成
指挥:
由镇长担任。
副指挥:
镇党委副书记、农业副镇长、武装部长
成员:
由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员及具有防台任务的部门和相关单位负责人组成。
2.2.1镇防指职责
(1)在上级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和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指挥、协调全镇的防台与抢险救灾工作;
(2)贯彻执行有关防台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上级防台指示、命令;
(3)组织防台知识与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和防台的演练;
(4)组织编制并实施防台风应急预案;
(5)组织开展防台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单位、各行政村及时处理涉及防台安全的有关问题;
(6)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督促做好河道清障工作,提高江河湖泊防洪排涝能力;
(7)组织指导防台物资的储备、管理和调用;
(8)组织灾后处置,并做好有关协调工作;
2.2.2镇防指应急工作组
镇防指启动III级以上应急响应时,镇防指应急工作组进入工作状态,开展防台抢险救灾工作。
应急工作组在镇防指领导下工作,当镇防指启动II级应急响应后,各有关单位1小时内向镇防指派驻工作人员。
镇防指下设监测预警组、人员转移组、抢险救援组、宣传报道组和后勤服务组五个应急应急工作组。
(1)监测预警组
由镇农业副镇长任组长,(莼湖水利站、松岙国土所)、镇农办、镇安监所等部门科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
主要职责:
负责接收上级防指及水利、气象、海洋、国土资源等部门发送的有关防汛防台预警信息,负责雨量、水位、风力等水情数据统计和观察工作,并为本级防指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2)人员转移组
由镇分管政法副书记任组长,松岙派出所、松岙交警队和镇综治办、城建办、工办、城管中队等单位和办公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
主要职责:
按照镇防指和上级防指指令,负责配合社区、行政村和企业学校等企事业单位将危险、警戒区域群众按预案组织转移到安全的避灾场所,在镇防指的授权下配合党政办公室上报转移人数及相关情况。
(3)抢险救援组
由镇武装部长任组长,武装部、民政办、社事办以及松岙派出所和城管中队、松岙供电所等单位和办公室负责人任小组成员。
主要职责:
负责抢险队伍人员、物资的准备、调配,根据险情、灾情,组织抢险救援。
负责避灾中心转移人员的安置。
负责镇重要单位及设施供电、通讯保障,及时抢修受损的电力、通信设施。
(4)宣传报道组
由镇宣传委员(文卫副镇长)任组长,党政办、宣统办、组织办、团委等办公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
主要职责:
负责掌握辖区内有关防汛防台信息,及时向上向下传达有关防汛防台预警信息,启用预警短信群发系统,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积极报道相关防台事件,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5)后勤服务组
由镇分管党群副书记任组长,镇党政办、组织办、财政所等科室单位参加。
主要职责:
负责信息上传下达,及时将上级通知文件报告防指领导,及时将防指指令传达到乡级防指和成员单位;负责人员转移、船只避风、受淹受灾、人员伤亡等数据统计,掌握各集中安置点情况;协调应急车辆、船舶、设备等调用;负责镇防台期间后勤保障工作。
2.2.3镇防指成员单位职责
党政办:
(1)负责相关防台风期间的办公设备运行,特别是镇视频会商系统的检查及维护(二楼会议室)。
(2)通过镇短信平台在台风期间不间断向全体机关干部发布相关信息和指令,通过农民信箱向各行政村、社区及相关部门发送防台指令及信息。
做好全体机关值班安排和相关事宜(文书传真收发及送达、食堂值班用餐准备、会议室的安排及使用等事宜)安排,统计汇总各村转移人数,接待安排上级检(督)查组。
(3)经镇防指授权统计并向市防指办上报各类责任人到岗到位、人员转移、抢险队伍、防汛物资、避灾场所使用等信息,定时向市防指办上报汛情、工情、灾情、民情等信息。
(4)联系落实大型客车车辆,根据需要参与人员转移行动。
农办:
(1)安排农业生产和作物抢收工作,落实农业大棚等防汛防台措施。
(2)负责台风影响前从事海洋渔业生产群众、沿海(江、塘)养殖户的安全转移和生产保障措施工作,以及灾后农(渔)业生产的恢复工作。
(3)台风期间每3小时,非常期间每1小时掌握并提供台风预警信息、水库水位、雨情信息给镇防指。
(4)采取电话、现场督查方式对镇重要水库及屋顶山塘管理员进行放水调度和巡查工作,联系各水库涉及村负责人及管理员,由各村对本村山塘进行放水调度(必须预留防台库容,库容大小由各村视实际情况)和加强巡查工作。
(5)加强溪坑、泄洪河道及小流域涉及村巡查,采取督办通知书等措施确保泄洪通畅安全,督促各相关村明确小流域、水库山塘防汛预案转移标准、转移人员、转移线路和安置点。
(6)联系落实好抢险机械,要求其在指定时间指定地点待命。
工贸办:
(1)密切和企业联系,督促并检查防汛防台工作(物资、员工、生产),必要时经镇防指批准对企业采取停工等措施。
(2)做好企业人员转移工作,和企业协商明确需要转移人员的企业、数量、路径、安置点。
(3)安排部署灾后企业重新生产工作。
社事办:
(1)密切联系学校,加强对校舍危房检查,根据实际情况经镇防指批准采取停课、停止集合等措施,明确并更新学校需要转移的人员、数量及安置点信息。
会同社会保障科联系学校作为防汛临时避险场所并准备相应设施。
(2)联系松岙卫生院等卫生防疫部门,加强卫生防疫,清理消毒污染源,严防疫情发生。
与人民医院联系,配合做好台风灾害造成的人员伤病救治工作。
民政办:
(1)检查镇中心避灾点的标示、路径指示、避灾设施,与食品物品供应商等联系,做好充分物资储备(床垫、席子、毛毯、衣被、应急灯、饮用水、方便面等),建立台账做好救灾物资发放工作,做好接纳灾民准备。
(2)检查敦促各村避灾安置点建筑情况、标示、路径指示、避灾设施和物资储备情况。
(3)做好调配救灾款物等后勤保障准备工作,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
综治办:
(1)联系松岙派出所、松岙交警队等执法机关,落实人员处理破坏防汛防旱设施案件和台风期间治安工作,随时掌握并向镇防指提供道路通行情况,为领导和抢险救灾车辆引路,并确保畅通,落实人员协助防汛部门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打击盗窃防汛物资。
(2)对外来人口聚居地进行全面检查,督促各村对外来人员和流动人员加强管理,做好外来人口的危房、棚房转移工作(人员、数量、路径、安置点)。
城建办:
(1)负责险工险段、在建工程、建筑工地全面检查,检查督促施工单位落实防御措施。
(2)对户外广告牌、高空设施、公用设施等进行检查,落实相关单位保安加固措施。
(3)负责危房、低洼地、棚户区的排摸,做好该危险网格人员的转移工作,督促各村明确人员名单、联系方式、转移路径、转移目的地等事宜。
武装部:
(1)联系驻松岙部队,督促其人员参加当地抗洪抢险的协调工作。
(2)负责组织民兵应急小分队为主体的抢险队伍参加当地抢险和人员转移。
(3)准备、整理储备抢险工具(如铁锹、应急灯、雨具、绳索等),明确冲锋舟使用事宜。
(4)检查并指导各村民兵物资使用,及时配备缺失物品,防台风期间,作为防汛物资使用。
(5)根据镇防指的要求,组织民兵和应急小分队参加相关应急演练。
宣传办:
(1)负责公共地段LED显示频信息,保持信息传递畅通。
(2)与相关媒体联系,组织电视、广播、报刊等单位根据本级或上级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提供的汛情,及时向公众发布防汛信息,做好防汛防旱工作的宣传和灾情的摄录及防汛抗灾先进事例的报道。
(3)及时组织、协调、监督新闻单位做好防台新闻宣传报道,组织新闻单位做好对社会公众的防台知识宣传,负责接待新闻媒体。
财政所:
及时下拨防汛救灾经济等款项,并监督使用。
松岙供电所:
负责防台抢险救援用电的供应和供电系统的防台工作;及时调度解决抗灾救灾电力及重要水利工程设施、抢险救灾指挥机关的正常用电,落实应急电源;及时抢修水毁电力设施,保障电力供应。
松岙国土所:
(1)及时修编地质预案,按照地质灾害预案,对涉及村排摸检查,明确地质灾害网格转移人员名单、联系方式、转移路径、安置点等转移工作,明确救灾队伍人员、工具、待命等救援工作。
(2)开展对山体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监测工作,督促各村加强巡查、本次防台风期间及时通知矿山业主停止作业,转移人员。
(3)保持和区国土局、地质灾害设计单位联系,做好技术支撑工作。
松岙卫生院:
负责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和医疗救护工作,预防、控制疫病的发生和流行。
2.3.镇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办事机构
镇防指的办事机构为松岙镇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镇防指办”)。
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镇防指的日常工作,协调、处理全镇防台具体事务;
(2)贯彻执行市、县有关防台工作的法规、政策和上级、本级防指的调度命令,及时上报并处理防台工作中的相关问题;
(3)拟订全镇防台工作有关规定,编制镇级防台工作应急预案,督促各项责任与措施的落实;
(4)及时掌握汛情、工情、险情、灾情等防汛信息,向镇防指报告;组织防台分析会商,提出应急措施等建议意见,为镇防指提供决策依据。
(5)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镇防台工作,组织开展防台检查,及时发布防台风预警,经镇防指同意启动镇防台应急响应行动,指导灾后水毁防汛防台设施修复。
(6)组织协调全镇防汛监测、预报、预警、通信、指挥等系统建设;协调有关部门做好镇级防汛防台抢险物资的储备、调用和管理;组织防台业务培训和宣传;负责水害灾情统计、核查、上报和评估等工作;
(7)督查各类工程和非工程措施落实情况及各类危及防台安全事件;
(8)承办镇防指交办的其他工作。
2.4.行政村防汛防旱工作组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行政村防汛工作组在村两委会领导下,根据镇防指的统一部署,组织指挥、协调当地的防台和抢险救灾工作。
按照实际工作需要,每个防汛工作组也设有4个应急小分队:
预警监测分队
责任人:
预警监测队长
督促人:
各村村主任
工作任务:
台风期间加强对本村山塘水库(特别是屋顶山塘)、地质灾害点、山洪、危房、公路等隐患区域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向镇预警监测应急工作组、村防汛工作组汇报。
将灾害性天气预报和雨水情预警信息及时传达到村民。
(山地灾害预案涉及村将雨量筒、水位尺准备好,进行台风期间不间断监测并汇报)
人员转移准备分队
责任人:
人员转移队长
督促人:
各村书记、联村干部
工作任务:
台风期间根据原有转移人员名单逐一排查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如增加转移人员),明确转移人员名单(书面)、联系方式、转移路线、转移目的地,明确通知人员、通知方式和工具(敲锣等)。
提前通知转移人员要做好转移的准备,告知其转移联系人、转移信号、转移路径,特别加强对外来人口的工作。
转移后及时向镇党政办公室、人员转移应急工作组汇报转移人数等情况。
抢险救援分队
责任人:
抢险救援队长
督促人:
各村书记、联村干部
工作任务:
组建抢险队伍,防台期间队伍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要求不少20人)要及时更新,结合民兵器材室建设储备抢险工具(如铁锹、雨具、绳索、手电筒等)并规整,根据实际情况可联系好抢险机械和车辆要求其在台风期间待命、明确停放地点。
(山洪小流域涉及村对发电机进行调试),与镇抢险救援应急工作组密切联系,及时汇报相关情况以便重大救援任务取得人员及设备支持。
后勤保障分队
责任人:
后勤保障队长
督促人:
各村村长
工作任务:
检查避灾安置点标示、设施、转移路线提示牌,采购必要的防汛物资进行储备并进行规整,准备好一定数量的必要生活物资(如水、方便面、草席、毯子、毛巾等),落实好物资供应商(商店)并要求其在台风期间优先保障供给,和镇社保科、后勤保障应急工作组保持联系,配合工作。
2.5.其他防汛防旱指挥机构
大工业、大项目单位以及企事业单位等基层组织根据需要设立防汛防旱办事机构,明确人员和职责,按照市防汛防旱指挥部的指令和预案,做好本单位的防台抢险救灾工作。
3.
预防预警
3.1.监测与检(巡)查
加强对台风灾害的监测、预测工作,完善监测、预测、预警机制,开展风险评估和分析;实行以“五查”(查组织、查工程、查预案、查物资、查通信)为主要内容的分级检查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3.1.1监测预报
镇农办、土管等部门加强水利工程地质灾害等监测和预警工作,易发山洪及次生灾害地区的行政村,以及企事业单位应当落实监测预警人员及职责。
3.1.2巡查检查
加强以“五查”为主要内容的分级检查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水库、海塘、堤防、水闸、重要山塘和其它水利工程设施管理单位应建立日常巡查制度与安全监测制度,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工程及时加固消除隐患;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及有关成员单位应在汛(台)前加强对有关基础设施安全、度汛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责成有关部门、单位限期处理和整改。
3.2.预警基础信息与报告
镇防汛指挥部应及时关注气象、水利、海洋、工程、台风(风暴潮)灾情等信息。
当预报即将发生重大险情和重大灾害时,应在迅速处置险情的同时,在第一时间向可能受灾的有关区域预警,同时,向市防指报告。
3.3.台风及次生灾害预警
3.3.1台风影响预警
根据市气象部门台风监测和预报,加强值班,跟踪台风动向,研究防御对策,明确防御重点,及时将有关信息向社会发布。
3.3.2降雨实时预警
根据市防汛防旱指挥机构的降雨警报,及时向各村发出预警。
3.3.3山洪、地质灾害预警
镇农办应建立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专业监测与群测群防相结合的监测体系,落实观测措施。
有关村和相关单位的巡查预警员,在台汛期坚持每天巡查制度。
降雨期间,加密观测巡查,一旦发现危险征兆,立即向可能受影响地区发出警报,转移群众。
3.3.4江河洪水预警
当江河即将出现洪水时,农办应及时向镇防指报告水位和洪水走势,为预警提供依据。
当水库大流量泄洪时,及时同水库工程管理单位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向下游发出预警。
3.3.5水利工程险情预警
当水利工程发生险情或水库遭遇超标准洪水时,各村及镇防指按规定权限,通过广播、电视、电话、警报等方式,向可能受影响地区发出警报,各村配合镇政府做好群众转移的有关工作。
3.3.6内涝灾害预警
当气象部门预报将出现较大降雨时,镇防指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做好排涝的有关准备工作。
必要时,通知低洼地区居民及企事业单位及时转移财产。
4.应急响应
4.1.总体要求
(1)应急响应启动后,镇防指和成员单位(办公室)应按响应级别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全程跟踪风情、雨情、水情、工情、灾情,并根据不同事件启动相关应急程序。
(2)镇防指负责关系重大的防汛工程调度,其他防汛工程的调度由所属科室及涉及村负责,必要时由镇防指直接调度。
镇防指各成员单位(科室)按照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并及时报告有关工作情况。
4.2.应急响应级别与启动条件
我镇防台风应急响应同市级一致,共划分为四个等级,由低到高依次为Ⅳ级、Ⅲ级、Ⅱ级和Ⅰ级,其应急程度相应为戒备级、防御级、紧急防御级和特别紧急防御级。
较高级别的应急响应行动包含较低级别应急响应行动的所有内容。
应急响应的启动和级别调整不做特别说明时一般同市级防指一致,若有特殊情况由镇防指决定(如在市级响应级别基础上提高等级等),响应等级根据台风影响程度和范围、降雨量级、风暴潮、洪水风险等预报情况及防御能力、灾害程度等情况研究后确定。
不同等级的应急响应启动程序等如表所示。
表4-1松岙镇应急响应启动程序
响应
等级
应急
程度
启动参考条件
(台风预报预警要素)
启动
程序
Ⅳ级
戒备级
1、预测72小时内将产生严重影响;或48小时内将产生较大影响;
2、气象部门发布台风警报或台风蓝色预警信号。
随市防指启动,特殊情况由镇防指决定。
Ⅲ级
防御级
1、预测台风48小时内将严重影响;或24小时内将对我镇产生较大影响;
2、气象部门发布台风警报或台风黄色(或橙色)预警信号。
随市防指启动,特殊情况由镇防指决定。
Ⅱ级
紧急
防御级
1、预测台风24小时内将正面袭击我市或产生特别重大影响;
2、气象部门发布台风警报(或紧急警报)或台风橙色(或红色)预警信号。
随市防指启动,特殊情况由镇防指决定。
Ⅰ级
特别
紧急
防御级
1、预测台风12小时内将正面袭击我市或产生特别重大影响;
2、气象部门发布台风紧急警报或台风红色预警信号。
随市防指启动,特殊情况由镇防指决定。
4.3.应急响应行动
4.3.1Ⅳ级应急响应行动
可能险情灾情:
沿海海面出现大风大浪,出海船只有危险。
防御重点:
出海船只安全避风,做好江河湖库水位调控。
(1)指挥人员:
镇防指办主任带班;
值班人员:
视情况安排相关人员值班;
主要工作:
发出对应台风警报的防御通知,做好下一步进行会商部署的准备。
镇防指办加强监测,及时掌握水情、雨情、风情和工情的发展变化,并做好相关工作,重要情况及时向镇防指领导报告。
通知各村各单位组织开展以险工险段、小型水库、屋顶山塘、海塘、江塘、低洼地区、各类危房等重点区域的防汛防台检查,通知出海船只做好回港避风准备。
合理安排农业生产,做好作物抢收工作,落实好农业大棚、渔业养殖等防汛防台措施
(2)各行政村:
由防汛工作组组长主持会商,及时调整各应急小分队人员及防汛物资,研究防御重点和对策。
根据预案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加强值班,密切监视水情、雨情、风情和工情变化,部署防台和抢险救灾等相关工作。
4.3.2.Ⅲ级应急响应行动
可能险情灾情:
沿海风力较大;海上(海涂)作业人员和非标准海塘内人员有危险,局部海塘可能受损;局部地区有大雨、暴雨并可能持续,地质灾害隐患点可能发生局部险情,低洼地段可能积水受淹,小型水利工程、低标准公路、低标准房屋(工棚)及园林绿化、电力、通信线路等设施遭受不同程度的损毁,造成较大财产损失。
防御重点:
海上、滩涂和非标准海塘内作业人员安全,低洼地段防涝,关注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存在安全隐患的水利工程安全。
(1)指挥人员:
镇防指副指挥坐镇指挥;
值班人员:
防指(含应急工作组、防指办)全体成员、视情况要求镇全体机关干部值班;
主要工作:
防指五个应急工作组人员到位,开展相应工作,组织会商,分析防汛、防台形势和可能灾害,明确防御重点,对应台风警报发出进一步防御通知;根据预案做好海上船只回港避风人员、海塘危险区域人员的转移安置工作,掌握船只避风,人员转移、抢险队伍组织、防汛物资准备等防汛动态,及时将有关情况向镇防指指挥报告。
必要时,视情派出工作指导组。
(2)各成员单位(科室)依据前面章节所述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开展防汛工作。
(3)各行政村防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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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奉化 松岙镇 防汛 应急 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