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wc酒店物业保安部管理制度一火灾预防与防火安全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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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wc酒店物业保安部管理制度一火灾预防与防火安全制度
2015年酒店物业保安部管理制度一消防器材、设备管理规定
3.2.1酒店消防设备、器材是预备发生火险时灭火所用,必须保证完整好用、灵敏可靠。
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或理由对消防设备、器材有任何损坏、圈占、埋压、拆卸,
3.2.2消防管道的修理或停水,须报告酒店消防委员会,经批准后方能进行,并通报消防中心当班人员。
3.2.3酒店大楼内和周围的消防安全通道,必须保持畅通,任何人不得堵塞,消防安全指示标志必须保证完好。
3.2.4各部门、班组对自己所辖范围的消防器材,须有专人兼管,定期进行检查(每季度一至二次)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3.2.5工程部消防系统维修人员要经常进行检查、试验和维修,以确保设备好用,并建立档案,详细记录备查。
3.2.6对无故动用消防器材和破坏消防器材的人员要依据“消防奖惩规定”予以处理,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2015年酒店物业保安部管理制度一动用明火管理制度
3.3.1酒店任何部位动用电气焊、喷灯等明火,必须经本部门领导同意,以文字形式申报保安部消防中心审核批准,领取动火证后方可作业。
3.3.2保安部在审核动火申请同时,必须到现场勘察确认一切安全措施齐全后,由保安部盖章签发动火证。
动火完毕要清理现场余火,关电断阀,保证无隐患,通知保安部消防中心验收合格后再离开现场,同时将动火证交还保安部。
2015年酒店物业保安部管理制度一电气设备防火制度
3.4.1操作人员必须经过电业部门发给执照后,方能正式进入工作岗位,未考取执照的学员,不得单独操作。
电工必须严格执行《电工手册》的规定,并按照酒店防火要求进行各种安装维修工作,不得违反操作规程。
3.4.2新增设或更换电气设备必须经过主管部门、保安部、技术部、共同检查合格后,方可通电使用。
3.4.3电气设备和线路,不准超负荷使用,接头要牢固,绝缘要良好,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
3.4.4所有电气设备和线路要有定期检修制度,发现可能引起火花、短路,发热及电线绝缘损坏等情况,不得使用,必须修复后方可使用。
3.4.5电线穿过墙壁、地板或与其他物体接触时应用瓷制品和绝缘套管加以隔绝。
3.4.6在储存易燃易爆以及其他化学危险物品库房内的照明线路,应用绝缘套管,并用防爆型灯具、电闸箱,电灯开关应装在库外。
3.4.7禁止在电灯、灯头上使用纸、布或其他可燃性材料做灯罩。
3.4.8在任何部位安装、修理电气设备时,在未经试验,正式通电使用之前,安装修理人员离开现场时必须切断电源。
3.4.9高低压配电室外应保持清洁,要有良好的通讯,禁止在室外内吸烟。
3.4.10工程部使用电热工具,导线必须符合规定要求,电热工具使用时要有专人看管,用完断电。
2015年酒店物业保安部管理制度一库房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3.5.1为确保酒店库房防火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制定此制度。
3.5.2认真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库房防火管理。
库房要设有专人管理,并落实库房防火安全自查制度,建立自查记录。
3.5.3库房要建立进出人员登记制度。
库房内严禁吸烟。
3.5.4库房内所有照明灯具、线路必须由专业电工负责安装维修。
禁止私接电线,不准超负荷用电,并设置保险装置。
3.5.5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须使用防爆电器,加设防爆装置。
3.5.6根据货物类别分库、分类、分区存放,不得将性质相互抵触的货物混放(特别是遇水容易发生放热燃烧、爆炸反应的化学物品,不应堆放在潮湿或易积水的地方)。
3.5.7易燃、易爆物品或贵重货物应设专库或专区存放,不得与其他货物混放。
3.5.8货物摆放应整齐、有序,保持货物通道畅通,符合五距要求(顶距、灯距、垛距、墙距、地距),特别注意照明灯、电开关、各种电器及电闸箱附近不得堆放易燃、易爆货物,应保持2米以上的距离。
3.5.9合理安排货物周转周期,防止长时间积压,对长期积压货物要定期检查、倒库。
3.5.10库房管理员在日常工作中应对库房加强巡查(包括:
各种照明、开关、电器、配电箱、明线、货物摆放、消防器材等)。
认真填写自查记录,如有问题立即协调相关部门解决。
下班前要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无隐患后,切断一切电源,关好门窗方可锁门离开。
3.5.11库房要设置明显标志牌,库房门前区及通道严禁堵塞,保持畅通。
3.5.12一经发生火情应及时报警和扑救。
2015年酒店物业保安部管理制度一厨房安全防火制度
3.6.1厨房在使用各种火炉时,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3.6.2厨房的各种电气设备、机械设备、照明器材、线路插座等安装使用必须符合防火安全要求,不得超过安全负荷,绝缘要良好,接点要牢固,要有合格的保险设备。
厨房增设电气设备,要由工程部派人安装,并报保安部备案。
3.6.3对厨房各种机电设备的操作使用,必须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
3.6.4厨房在炼油、炸食品,或烘烤食物时,要有专人负责看管。
炼、炸、烤、烘时油锅烤箱温度不宜过高,油锅放油不得过满,严防引起火灾。
3.6.5厨房的各煤气炉灶、烤箱点火使用时必须按规程操作,不得违反,保持炉灶火眼清洁,以防堵塞发生事故。
烟道油污要半年清除一次。
3.6.6无关人员不得乱动电器、煤气开关和炉火。
如发生故障不得私自拆修,及时通知工程部派人修理。
3.6.7严格执行酒店有关防火的安全规定,要做到人走关闭电源、气源、熄灭明火。
3.6.8每个员工必须熟知本岗位的安全操作程序,了解配置的灭火器材、设备的性能作用。
学会使用灭火器材,注意保持灭火器材的清洁,不准随意挪动。
3.6.9一但发生火情,要沉着冷静,及时报警和扑救。
2015年酒店物业保安部管理制度一康乐部安全防火制度
3.7.1认真学习、执行有关防火规章制度。
3.7.2服务员要结合日常工作,随时注意发现火灾隐患,如发现未熄灭的烟头要及时掐灭,倒入垃圾桶内。
3.7.3在娱乐活动中严禁边娱乐边吸烟(休息处或吸烟处除外)。
3.7.4要注意观察厅房配置的电器有无异常情况,如发现短路、打火、超负荷等情况时要及时关闭电源,并立即通知工程部派人检修,同时将情况报告保安部。
3.7.5要注意发现宾客是否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娱乐中心,如发现要马上劝阻(制止)并报告保安部。
3.7.6熟悉灭火器材存放的位置,了解其性能、作用,学会使用配置的灭火器,保持灭火器清洁,不得随意移动。
3.7.7一但发生火情,要利用就近的灭火器进行初期扑救。
发生火灾时首先要保证宾客安全,稳定客人情绪,防止发生拥挤慌乱,及时疏散。
3.7.8如果发生火灾,要立即上报,要沉着冷静。
除规定允许,一律不得私自在娱乐场所内留宿。
3.7.9桑拿干蒸房内不得晾衣服,工作人员要经常对干蒸房的用电设备进行检查,定期维修。
2015年酒店物业保安部管理制度一地下车场安全防火制度
3.8.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安全防火工作。
3.8.2建立专人领导、专人负责的安全治保组织,实施安全防火工作,设专人巡逻检查,实施安全防火规定,部门经理、保安部负责人定期检查停车场安全防火情况。
3.8.3地下停车场设置安全可靠的消防系统,各种消防用具不得挪做它用。
3.8.4停车场院内的车辆必须配备有效可靠的灭火器。
3.8.5停车场内有专人进行车辆引导,保证车辆按规定停放整齐,保证停车场内道路畅通无阻,驾驶员要听从调度指挥。
3.8.6停车场内设立合理、明确的通行指示标志,引导车辆合理上下行,所有车辆进出停车场必须严格按指示标志行驶,对违反者进行严格处罚。
3.8.7停车场内禁止堆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严禁实施可能引起火灾的作业。
3.8.8停车场内严禁吸烟,严禁使用打火机,火柴,违者严肃处理。
3.8.9停车场内严禁用各种气、柴、汽油、酒精等易燃物清洗车辆或擦拭发动机,车辆发
生故障急需排除时驾驶员必须征得停车场管理人员同意,并采取可靠防火措施后,方准修理。
3.8.10非有关人员禁止随意进入停车场。
3.8.11场内做好安全防火的宣传工作,设醒目宣传标语及标牌。
3.8.12车场人员必须随时对车场各部位进行经常性巡检,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消除,遇不遵守规定行为立即制止或处罚,发现火情,及时扑救同时,立即打电话报“8119”。
2015年酒店物业保安部管理制度一工程部电气设备安全防火制度
3.9.1电工必须经过电业部门正式考核合格,发给执照后,才可上岗工作,未考取执照的不得操作。
电工必须严格执行电工手册的规定,并结合酒店防火要求高的特点,进行各种安装、维修工作、不得违反操作规程。
3.9.2安装和修理电气设备,必须由专门电工按规定进行。
新设、增设、更换的电气设备必须经过主管部门、安全部门,技术部门共同检查合格后,方可通电使用。
3.9.3电气设备和线路不准超负荷使用,负荷量符合供电局规定的标准。
接头要牢固,绝缘要良好,禁止使用不合规格的保险装置。
3.9.4一般的电气设备和线路要有定期检修制度,发现可能引起火花、短路、发热及电线绝缘损坏情况,必须立即修理。
3.9.5电线穿过地板、石膏板墙或与其他物体接触时,应做瓷制或金属制的套加以隔绝。
在任何部位新增设的线路,如不做金属管时,必须使用铅皮或胶皮电缆线,走线必须由专业电工操作。
3.9.6在储存易燃液体,可燃气体、石油以及其他化学危险品库房内,附设的明线应用金属套管。
并采取防爆型灯具。
电闸箱灯的开关应装在外面。
3.9.7禁止在电灯灯头上使用纸、布或其他可燃材料做灯罩。
在任何部位安装、修理电气设备时,在未经试验的情况下、试通电使用之前以及安装修理人员离开现场时,必须切断电源。
安装检修所有使用的临时照明,必须使用低压手把灯。
2015年酒店物业保安部管理制度一电话机房安全防火制度
3.10.1非本室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严禁入内。
3.10.2室内严禁吸烟和动用明火,不准携带火柴,打火机和易燃品入内。
3.10.3如需用汽油、酒精等易燃液体清洗机件时,必须采取防火措施,用完后立即收好,汽油、酒精、擦布等废弃物不得随意乱扔。
3.10.4室内电气设备要定期检修,保证室内通风良好。
3.10.5值班员要坚守岗位,注意各部件的运转情况,发现异常(声、味等)情况时要查找原因正确判断、及时找有关部门处理,并详细记录。
3.10.6熟知所配置的灭火器材的性能,并能熟练使用,灭火器材不得随意挪动。
3.10.7熟知报警程序,发生火情要及时报警、扑救。
2015年酒店物业保安部管理制度一音响控制室安全防火制度
3.11.1室内禁止吸烟,不得使用明火。
3.11.2各种设备和房间地板严禁使用易燃液体擦拭。
3.11.3严禁任意安装临时灯和活动插头(销板)等,防止超负荷。
插头、插座损坏应及时修理更换,不能将线头代替插头,以防止短路或打出火花。
3.11.4必须经常性地进行电气设备和电器线路的安全检查,发现过热现象及时处理。
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
3.11.5保持通道的畅通无阻,不得堆放废纸、杂物和机械设备。
3.11.6工作人员必须熟知报警程序和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3.11.7一旦发生火灾要沉着冷静,及时报警和扑救。
2015年酒店物业保安部管理制度一高低压配电室安全防火制度
3.12.1高低压配电室,应保持清洁干净,要有良好的通风。
禁止吸烟,若在室内使用明火,必须经保安部批准,并做好防火措施。
2.12.2高低压配电室,电气设备附近的各种安全保护装置,必须经常保持完整、准确、灵敏、有效。
变压器、电缆线等处不得漏油。
经常检查各部件的功能和运转情况,发现问题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时修复。
3.12.3高低压配电室的门窗,出线钩等处,必须保持严密,防止小动物入内。
3.12.4高压变电室所管设备及电缆线,每年要进行三次清扫、检修。
低压配电室的设备及电缆,每年清扫、检修一至二次。
各种电机设备要根据需要每年检修、擦洗一至二次。
每年在雨季之前,要对避雷器进行检修,摇测两次。
摇测标准,均按供电局的规定进行。
3.12.5高低压配电室,以及其他电器设备的机房等处,必须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
并经常维护保养,以保证完备好用。
所有值班人员,必须掌握一般的防火灭火知识,并学会使用灭火器材。
2015年酒店物业保安部管理制度一使用电、气焊及喷灯等明火作业安全防火制度
3.13.1电气焊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掌握焊、割安全技术并经考试合格后方能独立操作。
3.13.2在酒店任何部位用电、气焊、喷灯,必须经本单位领导同意,并以文字上报保安部审查批准领取动火证后,方可作业。
3.13.3使用电、气焊、喷灯,要选择安全地点。
作业前,要仔细检查上下左右的情况,周围的可燃物必须清除干净。
如不能清除时,应采取浇湿,设接火盘,遮隔或其他安全可靠措施加以保护,确保安全。
用电气焊在高空进行焊割作业时,更要采取好上述安全措施,并不得将乙炔发生器、氧气瓶放在焊割部位的下面,要保持足够的水平距离。
3.13.4电、气焊在操作前,要对焊接工具进行全面检查,严禁使用有故障、安全保护装置不健全或失灵的焊割工具。
乙炔发生器的回火装置及胶皮管遇冷冻结时,只能用热水或蒸汽解冻,严禁用明火烘烤或用金属物敲打。
3.13.5焊、割作业及点火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焊条头、热喷嘴,要放在安全地点,焊接割切结束或中途离开现场时,必须切断电源、气源,并仔细检查现场,确无余火复燃危险时方可离开。
在闷顶、隔墙等隐蔽场所焊割,在操作完毕半小时内,应反复检查,以防阴燃。
3.13.6电焊机必须设立专用地线,地线不准接在建筑物、机器设备、各种管道、金属架上,不得借路。
3.13.7电焊机的各种导线不得残破、裸露,更不准与气焊的软管、气体的导管,以及有气体的气瓶接触。
气焊的软管也不得从使用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或部位穿过。
油脂或沾油的物品,禁止与氧气瓶导管,电线等接触。
3.13.8对盛过或盛有易燃、可燃液气体及化学危险物品的容器和设备,未经彻底清洗干净前,不得进行焊割。
3.13.9严禁在有可燃蒸汽,气体的爆炸危险性场所焊接或切割,在这些场所附近进行焊割时,应按有关规定,保持一定距离。
3.13.10焊割操作不准与油漆、木工以及其他易燃操作同部位、同时间、上下交叉作业。
3.13.11焊割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材,危险性较大的地点要设专人看管,现场监护。
2015年酒店物业保安部管理制度一施工安全协议书
为进一步贯彻政府《建设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方法》和《治安管理条例》,加强对在酒店建筑施工工人的管理,堵塞漏洞,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确保酒店和建筑单位的安全,搞好社会治安,经甲方(建设单位)、乙方(施工单位)双方协议,制定签订《安全承包协议书》,内容如下:
3.14.1甲方必须承担以下责任、义务
a)甲方建设单位负责人必须把酒店内部施工安全列入酒店整体安全保卫工作之中,同布署、同检查,认真做好对施工队所有人员的审查,按照协议书规定的条款,监督乙方认真贯彻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b)督促乙方建立健全安全防火制度,制定现场各项安全防火措施,确定安全负责人,全面负责本队的保卫工作,随时检查落实执行情况。
c)督促施工工人按照酒店的有关规定到保安部办理“临时出入证”,真正做到来人报、走人销、不漏报、不漏项,保证底数清楚,实存人数与统计人数相符。
d)甲方必须严格监督乙方施工工地安全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以及施工人员对酒店其他各项管理制度的遵守。
3.14.2乙方必须承担以下责任、义务
a)建立安全保卫组织,确定安全负责人,了解掌握本公司人员的来历和表现并到酒店保安部领取人员政审表,教育全队人员遵纪守法,对违法犯罪行为随时进行揭发,协助政府搞好打击刑事犯罪活动。
b)遵守甲方的有关规定,施工人员要佩带胸卡,按指定路线进入施工现场,不准在非施工区域内活动。
c)认真做好施工现场的防盗、防火工作,保证现场严禁吸烟,动用明火必须到保安部消防中心办理动火证。
电、汽焊工、电工必须持有操作证;及时发现隐患,迅速处理易燃、易爆物,保证现场绝对安全。
如违反协议规定,视情节处100-5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交消防局处理。
如因在施工中发生安全问题,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要承担一切责任。
d)每日施工完毕后报消防中心,经检查完毕方可锁门。
e)施工人员不准在施工工地留宿,如因工程问题需要加班,必须提前一天提出加班申请,并附加班人员名单一份,经保安部批准同意后方可加班。
f)施工单位在酒店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酒店内部施工工地安全管理制度及酒店各项管理制度,对甲方指出的各类问题应立即整改。
以上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留一份,酒店保安部一份。
上述协议由保安部监督执行,发生问题将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有关规定,依照协议内容,分别追究甲、乙双方应负的责任。
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单位(签章):
负责人:
年月日
乙方单位(签章):
负责人:
年月日
2015年酒店物业保安部管理制度一施工工地临时出入证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酒店内施工工地的安全管理,现对施工工地临时出入证做如下规定:
3.15.1施工人员进入软件园酒店内施工,均应在入店后24小时之内办理临时出入证,以便出入查验。
在等候办理期间,出入酒店一律由施工负责人到员工通道口领人入店。
3.15.2各施工负责人持工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和一寸免冠照片一张,到保安部办理临时出入证,同时每张证件交费20元。
(含制证费10元,押金10元。
)
3.15.3持临时出入证者,须将证件佩戴左胸前明显的位置,以便随时接受检查。
3.15.4持临时出入证者,必须做到人、证相符。
证件丢失的,需立即到保安部补办新证。
3.15.5持临时出入证者,只允许从员工通道出入,并按工程部指定的路线在酒店内行走,不准随意在酒店走动。
3.15.6持临时出入者不准在酒店内留宿,若因工作需要加班,需提前写出申请报告,注明时间、地点、加班人数、人名、工程内容,经工程部和保安部同意后,方可加班。
3.15.7施工完毕后,施工负责人应在结束工程一周内到保安部办理退证手续,逾期不再办理退证手续。
3.15.8凡不带证件进入工地者罚款50元,并没收其证件,令其重新办证,未经批准在酒店内留宿对本人处以100元罚款,同时对安全负责人处以1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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