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院药生实验楼施工招标文件药生实验楼.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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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院药生实验楼施工招标文件药生实验楼
第一章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5.投标文件的递交
6.发布公告的媒介
7.联系方式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总则
1.1项目概况
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5费用承担
1.6保密
1.7语言文字
1.8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10投标预备会
1.11分包
1.12偏离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2投标报价
3.3投标有效期
3.4投标保证金
3.5资格审查资料
3.6备选投标方案
3.7投标文件的编制
4.投标
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2投标文件的递交
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5.开标
5.1开标时间和地点
5.2开标程序
6.评标
6.1评标委员会
6.2评标原则
6.3评标
7.合同授予
7.1定标方式
7.2中标通知
7.3履约担保
7.4签订合同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重新招标
8.2不再招标
9.纪律和监督
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9.5投诉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第三章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1.评标方法
2.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3.评标程序
3.1初步评审
3.2详细评审
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4评标结果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
1.一般约定
1.1词语定义
1.2语言文字
1.3法律
1.4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1.5合同协议书
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7联络
1.8转让
1.9严禁贿赂
1.10化石、文物
1.11专利技术
1.12图纸和文件的保密
2.发包人义务
2.1遵守法律
2.2发出开工通知
2.3提供施工场地
2.4协助承包人办理证件和批件
2.5组织设计交底
2.6支付合同价款
2.7组织竣工验收
2.8其他义务
3.监理人
3.1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力
3.2总监理工程师
3.3监理人员
3.4监理人的指示
3.5商定或确定
4.承包人
4.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4.2履约担保
4.3分包
4.4联合体
4.5承包人项目经理
4.6承包人人员的管理
4.7撤换承包人项目经理和其他人员
4.8保障承包人人员的合法权益
4.9工程价款应专款专用
4.10承包人现场查勘
4.11不利物质条件
5.材料和工程设备
5.1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5.2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5.3材料和工程设备专用于合同工程
5.4禁止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6.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6.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6.2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6.3要求承包人增加或更换施工设备
6.4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专用于合同工程
7.交通运输
7.1道路通行权和场外设施
7.2场内施工道路
7.3场外交通
7.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7.5道路和桥梁的损坏责任
7.6水路和航空运输
8.测量放线
8.1施工控制网
8.2施工测量
8.3基准资料错误的责任
8.4监理人使用施工控制网
9.施工安全、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
9.1发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
9.2承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
9.3治安保卫
9.4环境保护
9.5事故处理
10.进度计划
10.1合同进度计划
10.2合同进度计划的修订
11.开工和竣工
11.1开工
11.2竣工
11.3发包人的工期延误
11.4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11.5承包人的工期延误
11.6工期提前
12.暂停施工
12.1承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
12.2发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
12.3监理人暂停施工指示
12.4暂停施工后的复工
12.5暂停施工持续56天以上
13.工程质量
13.1工程质量要求
13.2承包人的质量管理
13.3承包人的质量检查
13.4监理人的质量检查
13.5工程隐蔽部位覆盖前的检查
13.6清除不合格工程
14.试验和检验
14.1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
14.2现场材料试验
14.3现场工艺试验
15.变更
15.1变更的范围和内容
15.2变更权
15.3变更程序
15.4变更的估价原则
15.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15.6暂列金额
15.7计日工
15.8暂估价
16.价格调整
16.1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
16.2法律变化引起的价格调整
17.计量与支付
17.1计量
17.2预付款
17.3工程进度付款
17.4质量保证金
17.5竣工结算
17.6最终结清
18.竣工验收
18.1竣工验收的含义
18.2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18.3验收
18.4单位工程验收
18.5施工期运行
18.6试运行
18.7竣工清场
18.8施工队伍的撤离
19.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
19.1缺陷责任期的起算时间
19.2缺陷责任
19.3缺陷责任期的延长
19.4进一步试验和试运行
19.5承包人的进入权
19.6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
19.7保修责任
20.保险
20.1工程保险
20.2人员工伤事故的保险
20.3人身意外伤害险
20.4第三者责任险
20.5其他保险
20.6对各项保险的一般要求
21.不可抗力
21.1不可抗力的确认
21.2不可抗力的通知
21.3不可抗力后果及其处理
22.违约
22.1承包人违约
22.2发包人违约
22.3第三人造成的违约
23.索赔
23.1承包人索赔的提出
23.2承包人索赔处理程序
23.3承包人提出索赔的期限
23.4发包人的索赔
24.争议的解决
24.1争议的解决方式
24.2友好解决
24.3争议评审
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
第三节合同附件格式
附件一:
合同协议书
附件二:
履约担保格式
附件三:
预付款担保格式
第五章工程量清单
1.工程量清单说明
2.投标报价说明
3.其他说明
4.工程量清单
4.1工程量清单表
4.2计日工表
4.3暂估价表
4.4投标报价汇总表
4.5工程量清单单价分析表
第六章图纸
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二)投标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二、授权委托书
三、联合体协议书
四、投标保证金
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六、施工组织设计
附表一:
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附表二:
拟配备本标段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附表三:
劳动力计划表
附表四:
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
附表五:
施工总平面图
附表六:
临时用地表
七、项目管理机构
(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二)主要人员简历表
八、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九、资格审查资料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四)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五)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十、其他材料
第一章招标公告
医学院药生实验楼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医学院药生实验楼施工已由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鲁发改投资【】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医学院,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医学院药生实验楼位于,建筑面积4814.45m2,合同估算价1100万元,计划开工日期为2015年8月6日,计划竣工时间为2016年8月6日,总工期为365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资格1、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要求承担本工程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5、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7月8日至2015年7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高新区东方路3396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南侧)提交合格的报名材料。
报名资料:
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证书及建造师安全考核合格证书、法人资格证明书(附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附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证件的原件以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报名者,请于2015年7月8日至2015年7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高新区东方路3396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南侧)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6.同类工程界定
同类工程界定单项合同单体建筑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医学院
招标代理机构:
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市
地址:
高新区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0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农业银行高新支行
账号:
账号:
2015年7月7日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名称:
医学院
地址:
市号
联系人:
电话: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市高新区号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件:
1.1.4
项目名称
医学院药生实验楼施工
1.1.5
建设地点
西外环以东,宝通西街以南
1.2.1
资金来源
自筹
1.2.2
出资比例
100%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内容,关于招标范围的详细说明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1.3.2
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15年8月6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6年8月6日,总工期为365日历天。
1.3.3
质量要求
质量标准:
合格
关于质量要求的详细说明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资质条件: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财务要求:
良好
业绩要求:
良好
信誉要求:
良好
项目经理资格:
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其他要求:
无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9.1
踏勘现场
自行踏勘。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开标前15天
1.10.3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开标前15天
1.11
分包
不允许
1.12
偏离
不允许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无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15年7月15日16时00分前
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15年7月31日14时00分前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24小时内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在收到相应修改文件后24小时内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无
3.3.1
投标有效期
60天
3.4.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且必须于投标截止日前电汇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贰拾伍万元整(¥250000.00元)
开户名称: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
银行支行
开户账号:
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单位的名义缴存和返还,从基本账户转出,否则投标无效。
汇款时投标人必须将投标项目编号、名称、标段在用途栏注明,若因投标编号、名称、标段不清造成无法辨别投标保证金是否交纳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一份清晰、准确并盖有全套印鉴的开户信息,内容包括开户名称、开户银行详细网点名称、银行账号、联系人、联系电话及填写时间,并附汇款凭证复印件(格式附后)。
无此开户信息,不予拨款。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近三年,指201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近三年,指201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
年份要求
近三年,指201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3.7.3
签字和(或)盖章要求
按招标文件相关规定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签字、盖章
3.7.4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
商务标书正本1份,副本5份;技术标书正本1份,副本5份;
3.7.5
装订要求
按照投标人须知第3.1.1项规定的投标文件组成内容,投标文件应按以下要求装订:
打孔黑色卡条装订。
4.1.2
封套上写明
招标人名称:
医学院
招标人地址:
市宝通街西街7166号
医学院药生实验楼施工投标文件
在2015年7月31日14时00分前不得开启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新区东方路3396号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第三会议室)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
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新区路号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第三会议室)
5.2
开标程序
(4)密封情况检查:
由投标人代表或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关进行检查
(5)开标顺序:
按送达时间先后顺序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
5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
招标人1名,4名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是
7.3.1
履约担保
合同额的8%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词语定义
10.1.1
类似项目
类似项目是指:
2012年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从事过类似公用建筑工程施工,完成过合同金额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工程。
10.1.2
不良行为记录
不良行为记录是指:
在项目所在地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和拖欠工资等不良行为。
10.2招标控制价
招标控制价
元。
10.3“暗标”评审
施工组织设计是否采用“暗标”评审方式
采用,投标人应严格按照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暗标)编制及装订要求”编制和装订施工组织设计
10.4投标文件电子版
是否要求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电子版
不要求
10.5计算机辅助评标
是否实行计算机辅助评标
否
10.6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
按照本须知第5.1款的规定,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时参加开标会,并在招标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示本人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否则,其投标将不准许进入评标程序。
10.7中标公示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
10.8知识产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
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10.9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
除投标人须知正文第8条规定的情形外,除非已经产生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10同义词语
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
10.11监督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10.12解释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
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10.13招标人补充的共他内容
…
1.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
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本招标项目名称: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本标段建设地点: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本次招标范围: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本标段的计划工期: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本标段的质量要求: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投标人应是收到招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的单位。
1.4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项目经理资格: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其他要求: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3)在最近三年内出现“农民工上访”事件的。
1.5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
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9.1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投标预备会
1.10.1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1.10.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澄清。
1.10.3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分包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
1.12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
(6)图纸;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投标文件格式;
(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10)补充说明。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招标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医学院 实验 施工 招标 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