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市政实务每年必考点总结 管理篇+技术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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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建造师市政实务每年必考点总结管理篇+技术篇
市政实务每年必考点总结
都是学习过程中自我总结。
本人于2017年一次性全科通过市政一建。
没有任何捷径,唯有多看多记多学,方能信手拈来,谢谢。
不喜勿喷。
希望能给今年的考友一些帮助。
第一部分管理篇
一、施工组织设计
1、编制审批
施工组织设计应经项目经理组织、项目技术负责人编制,项目经理签批后,报企业(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并加盖公章后,在报建设方、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后实施;有变更时,应有变更审批程序。
2、编制程序
(1)掌握设计意图和确认现场条件
(2)计算工程量和计划施工进度
(3)确定施工方案
(4)计算各种资源的需要量和确定供应计划
(5)平衡劳动力、材料物资和施工机械的需要量并修正进度计划
(6)绘制施工平面布置图
(7)确定施工质量保证体系和组织保证措施
(8)确定施工安全保证体系和组织保证措施
(9)确定施工环境保护体系和组织保证措施
(10)其他有关方面措施
3、编制内容
(1)工程概况与特点
市政公用工程通常具有以下特点:
多专业工程交错、综合施工,旧工程拆迁、新工程同时建设,与城市交通、市民生活相互干扰,工期短或有行政指令,施工用地紧张、用地狭小,施工流动性大等。
(2)施工平面布置图
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应标明拟建工程平面位置、生产区、生活区、预制厂、材料厂位置;周围交通环境、环保要求,需要保护或注意的情况。
(3)施工部署和管理体系
施工部署包括施工阶段的区划安排、施工流程(顺序)、进度计划,工力(种)、材料、机械设备、运输计划。
(4)施工方案及技术措施
(5)施工质量保证计划
(6)施工安全保证计划
(7)文明施工、环保节能降耗保证计划以及辅助、配套的施工措施。
二、施工方案
1、编制审批
施工方案,由项目部总工组织编制,经项目部负责人讨论优化,在项目负责人(经理)批准后,报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并加盖公章,在报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能实施。
2、编制内容
(1)施工方法的确定。
(2)施工机具的选择。
(3)施工顺序的确定。
(4)季节性措施、四新技术措施
(5)结合市政公用工程特点和由施工组织设计安排的、工程需要所应采取的相应方法与技术措施。
(6)现场平面布置。
3、施工方法选择的依据:
(1)工程特点。
(2)工期要求。
(3)施工组织条件。
(4)标书、合同书的要求。
(5)设计图纸。
4、施工机械选择的依据:
(1)尽量选用施工单位现有机械。
(2)应符合施工现场的条件。
(3)种类和型号应尽可能少。
(4)机械的运行成本是否经济。
(5)施工机械的合理组合。
(6)全局出发统筹考虑。
5、具体方案
(1)现浇(预应力)混凝土水池施工方案
1)结构形式。
2)材料与配比。
3)施工工艺及流程。
4)模板及其支架设(支架设计、验算)、
5)钢筋加工安装。
6)混凝土施工。
7)预应力施工。
(2)装配式预应力混凝土水池吊装方案
1)工程概况,包括施工环境、工程特点、规模、构件种类数量、最大构件自重、吊距以及设计要求、质量标准。
2)主要技术措施.包括吊装前环境、材料机具与人员组织等准备工作、吊装程序和方法、构件稳固措施,不同气候施工措施等。
3)吊装进度计划。
4)质量安全保证措施,包括管理人员职责,检测监控手段,发现不合格的处理措施以及吊装作业记录表格等安全措施。
5)环保、文明施工等保证措施。
(3)开挖沟槽施工方案
1)沟槽施工平面布置图及开挖断面图。
2)沟槽形式、开挖方法及堆土要求。
3)无支护沟槽的边坡要求;有支护沟槽的支撑形式、结构、支拆方法及安全措施。
4)施工设备机具的型号、数量及作业要求。
5)不良土质地段沟槽开挖时采取的护坡和防止沟槽坍塌的安全技术措施。
6)施工安全、文明施工、沿线管线及构(建)筑物保护要求等。
(4)给排水管道试验方案
1)后背及堵板的设计。
2)进水管路、排气孔及排水孔的设计。
3)加压设备、压力计的选择及安装的设计。
4)排水疏导措施。
5)升压分级的划分及观测制度的规定。
6)试验管段的稳定措施和安全措施。
(5)大体积混凝土浇筑施工方案
1)材料要求和配合比设计;
2)支架模板及支撑搭设与拆除的稳定性、安全性措施;
3)混凝土的搅拌、运输和浇筑方案,分层分块浇捣措施;
4)温度控制,包括混凝土的测温和降温等措施;
5)养护措施。
(6)监控方案
1)监控目的;
2)监测项目;
3)监控报警值;
4)监测方法及精度要求;
5)监测点的布置;
6)监测周期;
7)工序管理和记录制度以及信息反馈系统。
(7)桥梁拆除实施性施工方案
1)拥有合理的实施方案;
2)明确的控制目标和内容;
3)必要的监控手段;
4)交通组织计划;
5)安全措施及应急预案;
6)各部门的协调方案;
7)严密的施工组织计划(包含组织机构)。
三、专项方案
1、编制审批
(1)施工单位应当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编制专项方案。
(2)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编制。
其中,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深基坑工程、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等专业工程实行分包的,其专项方案可由专业承包单位组织编制。
(3)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
(4)专项方案经论证后,专家组应当提交论证报告,对论证的内容提出明确的意见,并在论证报告上签字。
该报告作为专项方案修改完善的指导意见。
(5)施工单位应当根据论证报告修改完善专项方案,施工企业技术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组织实施。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相关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6)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专项方案组织施工,不得擅自修改、调整专项方案。
(7)专项方案经论证后需做重大修改的,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论证报告修改,并重新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2、编制内容
(1)工程概况: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概况、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
(2)编制依据: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图纸(国标图集)、施工组织设计等。
(3)施工计划:
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
(4)施工工艺技术:
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检查验收等。
(5)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组织保障、技术措施、应急预案、监测监控等。
(6)劳动力计划: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
(7)计算书及相关图纸。
3、专家论证
(1)需要专家论证的工程范围
1)深基坑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2)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工程。
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搭设高度8m及以上;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5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20kN/m及以上。
承重支撑体系:
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00kg以上。
3)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
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起重量300kN及以上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高度200m及以上内爬起重设备的拆除工程。
4)脚手架工程
搭设高度50m及以上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提升高度150m及以上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架体高度20m及以上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5)拆除、爆破工程
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
码头、桥梁、高架、烟囱、水塔或拆除中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气(液)体或粉尘扩散。
易燃易爆事故发生的特殊建、构筑物的拆除工程。
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信设施或其他建、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
文物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或历史文化风貌区控制范围的拆除工程。
6)其他
施工高度50m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跨度大于36m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跨度大于60m及以上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16m的人工挖孔桩工程。
地下暗挖工程、顶管工程、水下作业工程。
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2)应出席论证会人员
1)专家组成员;
2)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3)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相关人员;
4)施工单位分管安全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项方案编制人员、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5)勘察、设计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3)专家组成员
应当由5名及以上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家组成。
本项目参建各方的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加专家论证会。
专家组对专项施工方案审查论证时,须察看施工现场,并听取施工、监理等人员对施工方案、现场施工等情况的介绍。
(4)专家论证的主要内容:
1)专项方案内容是否完整、可行;
2)专项方案计算书和验算依据是否符合有关标准规范;
3)安全施工的基本条件是否满足现场实际情况。
四、交底
(一)技术交底
1、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开工前,项目技术负责人对承担施工的负责人或分包方全体人员进行书面技术交底。
2、施工管理人员在每分项工程(工序)施工前应对作业人员进行书面技术交底。
3、在施工过程中,项目技术负责人对发包方或监理工程师提出的有关施工方案、技术措施及设计变更要求,应在执行前向执行人员进行书面交底。
4、技术交底资料应办理签字手续并归档。
5、交底内容:
(1)工具及材料准备。
(2)施工技术要点。
(3)质量要求及检查方法。
(4)常见问题及预防措施
(二)安全交底
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应按分工负责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方案交底、过程监督、验收、检查、改进等工作内容;应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签字保存记录。
1、单位工程开工前,项目部的技术负责人必须向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结构复杂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项目部的安全(技术)负责人应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项目部应保存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五、作业指导书
1、对特殊过程的控制,除应执行一般过程控制的规定外,还应由专业技术人员编制专门的作业指导书。
2、不太成熟的工艺或缺少经验的工序应安排试验,编制成作业指导书,并进行首件(段)验收。
3、编制的作业指导书,应经项目部或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执行。
六、应急预案
1、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统一组织编制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2、工程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按照应急预案,各自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具备应急救援人员、器材、设备。
3、对项目全体人员进行针对性的培训和交底定期组织专项应急演练,并定期进行演练。
4、项目部按照应急预案明确应急设备和器材储存、配备的场所、数量,并定期对应急设备和器材进行检查、维护、保养。
5、应根据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实战的结果,对事故应急预案的适宜性和可操作性组织评价,必要时进行修改和完善。
6、接到紧急信息,及时启动预案,组织救援、抢险。
7、配合有关部门妥善处理安全事故,并按照相关规定上报。
竣工验收与备案
一、基本规定
1、工程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
2、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专业技术负责人进行验收,并应形成验收文件,验收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
3、单位工程的验收人员应具备工程建设相关专业的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建设相关专业的工作经历,参加单位工程验收的签字人员应为各方项目负责人。
4、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
对涉及结构安全、使用功能、节能、环境保护等重要分部工程应进行抽样检测。
5、承担见证取样检测及有关结构安全、使用功能等项目的检测单位应具备相应资质。
6、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现场检查,并应共同确认。
二、质量验收
1、检验批
(1)合格依据
1)主控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
2)一般项目中的实测(允许偏差)项目抽样检验的合格率应达到80%,且超差点的最大偏差值应在允许偏差值的1.5倍范围内;
3)主要工程材料的进场验收和复验合格,试块、试件检验合格;
4)主要工程材料的质量保证资料以及相关试验检测资料齐全、正确;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和质量检查记录。
(2)不合格处理
1)经返工返修或经更换材料、构件、设备等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
2)经有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
如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验算认可能够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要求的检验批,可予以验收。
(3)验收程序
应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2、分项工程
(1)合格依据
1)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质量验收全部合格;
2)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正确;有关质量保证资料和试验检测资料应齐全、正确。
(2)不合格处理
经返修或加固处理的分项工程虽然改变外形尺寸但仍能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要求,可按技术处理方案文件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
(3)验收程序
同检验批,应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3、分部工程
(1)合格依据
1)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全部合格;
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分部工程中,地基基础处理、桩基基础检测、梁板混凝土强度、混凝土抗渗抗冻、预应力混凝土、回填压实等的检验和抽样检测结果应符合有关规范规定;
4)外观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2)不合格处理
经返修或加固处理的分部工程虽然改变外形尺寸但仍能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要求,可按技术处理方案文件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
不能满足的,严禁验收。
(3)验收程序
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的勘察、设计单位工程项目负责人也应参加相关分部工程验收。
4、单位工程
(1)合格依据
1)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全部合格;
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及使用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
4)主体结构试验检测、抽查结果以及使用功能试验应符合相关规范规定;
5)外观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2)不合格处理
通过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结构安全或使用功能要求的单位工程,严禁验收。
(3)验收程序
1)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评定,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质量进行竣工预验收,对存在的问题,应由施工单位及时整改。
整改完毕后,由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
2)单位工程中的分包工程完工后,分包单位应对所承包的工程项目进行自检,并应按规定的程序进行验收。
验收时,总包单位应派人参加。
分包单位应将所分包工程的质量控制资料整理完整后,交总包单位,并应由总包单位统一归入工程竣工档案。
3)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后,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含分包单位)、设计、勘察、监理等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单位工程验收。
三、竣工备案
1、由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竣工验收,并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
2、对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勘察、设计、监理等单位组成的专家组实施验收。
3、建设单位必须在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将验收的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书面通知负责监督该工程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应及时提出竣工验收报告,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备案机关)备案。
5、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在竣工验收之日起15工作日内,向备案机关提交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6、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对工程档案资料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进行预验收,并签署验收意见。
7、备案机关在验证竣工验收备案文件齐全后,在竣工验收备案表上签署验收备案意见并签章。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一式两份,一份由建设单位保存,一份留备案机关存档。
各类文件、报告的编制依据及内容
一、投标
1、投标依据
(1)招标商务条款的规定、国家规范标准。
(2)招标的技术要求和技术标准规范。
(3)工程设计图纸、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
(4)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其补充通知(资料)、答疑纪要,
(5)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
2、投标文件内容
(1)商务部分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
4)投标保证金;
5)资格审查资料,包括可以证明企业和项目部组成人员的材料,如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征、企业信誉业绩奖励以及授权委托人、公证书、法人代表证明文件、项目部负责人证明文件。
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2)经济部分
1)投标报价;
2)已标价的工程量;
3)拟分包项目情况。
(3)技术部分
1)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专项方案;
2)项目管理机构及保证体系;
3)工作程序与保证措施;
4)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5)拟配备本项目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6)劳动力计划表;
7)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或横道图);
8)施工总平面图;
9)临时用地表。
二、索赔
1、索赔同期记录的内容
(1)事件发生及过程中现场实际状况;
(2)导致现场人员、设备的闲置清单;
(3)对工期的延误;
(4)对工程损害程度;
(5)导致费用增加的项目及所用的工作人员,机械、材料数量、有效票据等。
2、索赔台账的内容
(1)索赔发生的原因;
(2)索赔发生的时间、索赔意向提交时间、索赔结束时间;
(3)索赔申请工期和费用;
(4)监理工程师审核结果;
(5)发包方审批结果。
3、索赔最终报告的内容
(1)索赔申请表:
填写索赔项目、依据、证明文件、索赔金额和日期。
(2)批复的索赔意向书。
(3)编制说明:
索赔事件的起因、经过和结束的详细描述。
(4)附件:
与本项费用或工期索赔有关的各种往来文件,包括承包方发出的与工期和费用索赔有关的证明材料及详细计算资料。
三、实名制管理
1、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和关键岗位人员实名制管理内容
(1)个人身份证;
(2)个人执业注册证或上岗证件;
(3)个人工作业绩;
(4)个人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2、劳务人员工作卡注明内容
姓名、身份证号、工种、所属分包企业。
3、劳务分包报总包备案的文件
(1)劳务人员花名册、身份证、劳动合同文本、岗位技能证书复印件,并确保人、册、证、合同,证书相符统一。
人员有变动的要及时变动花名册、并向总包方办理变更备案。
(2)考勤表、考核表。
(3)劳务人员工资台账。
(4)投保社会保险的缴费收据复印件、缴费名单。
4、项目部劳务实名制管理检查内容(每月)
(1)劳务管理员身份证、上岗证;
(2)劳务人员花名册、身份证、岗位技能证书、劳动合同证书;
(3)考勤表、工资表、工资发放公示单;
(4)劳务人员岗前培训、继续教育培训记录;
(5)社会保险缴费凭证。
四、施工进度管理
1、施工进度计划调整
(1)调整依据:
施工进度计划检查审核结果。
(2)调整内容:
工程量、起止时间、持续时间、工作关系、资源供应。
.
2、工程进度报告内容
(1)工程项目进度执行情况的综合描述:
报告的起止期,当地气象及晴雨天数统计;施工计划的原定目标及实际完成情况;报告计划期内现场的主要大事记。
(2)实际施工进度图;
(3)工程变更,价格调整,索赔及工程款收支情况;
(4)进度偏差的状况和导致偏差的原因分析;
(5)解决问题的措施;
(6)计划调整意见和建议。
3、施工进度控制总结
(1)编制总结时的依据:
1)施工进度计划;
2)施工进度计划执行的实际记录;
3)施工进度计划检查结果;
4)施工进度计划的调整资料。
(2)应包括的内容:
1)合同工期目标及计划工期目标完成情况;
2)施工进度控制经验与体会;
3)施工进度控制中存在的问题及分析;
4)施工进度计划科学方法的应用情况;
5)施工进度控制的改进意见。
五、施工质量管理质量保证计划
1、编制主体
质量保证计划应由施工项目负责人主持编制,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施工生产负责人应按企业规定和项目分工负责编制。
2、内容:
(1)明确质量目标;
(2)确定管理体系与组织机构;
(3)质量管理措施;
(4)质量控制流程。
3、质量保证计划中管理措施内容
(1)确定工程关键工序和特殊过程,编制专项质量技术标准、保证措施及作业指导书。
(2)对于特殊过程,应对其连续监控;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并制定相应的措施和规定。
(3)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按分项工程项目分别制定质量保证技术措施,并配备工程所需的各类技术人员。
(4)确定主要分项工程项目质量标准和成品保护措施。
(5)明确与施工阶段相适应的检验、试验、测量、验证要求。
(6)明确材料、设备物资等质量管理规定。
4、质量保证计划中控制流程内容:
(1)实施班组自检、质检员检查、质量工程专业检查的“三检制”流程。
(2)明确施工项目部内、外部(监理)验收及隐蔽工程验收程序。
(3)确定分包工程的质量控制流程。
(4)确定更改和完善质量保证计划的程序。
(5)确定评估、持续改进流程。
六、施工安全管理
1、安全保证计划内容
(1)一般规定;
(2)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3)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考核、奖惩制度;
(4)安全技术措施与安全管理措施;
(5)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6)应急救援预案与组织计划。
2、安全保证计划中技术措施与管理措施内容
(1)根据工程施工和现场情况危险源辨识与评价,制订防止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危害的技术措施。
(2)针对工种特点,环境条件,采取的劳力组织、作业方法,施工机械,供电设施等确保安全施工的管理措施。
(3)配置符合安全施工和职业健康的机械设备。
(4)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专项方案。
(5)监督指导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落实与执行的专职安全员和项目检查机构。
(6)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限时整改并制定消除安全隐患措施。
3、安全管理制度内容
(1)安全生产值班制度
(2)周、月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3)安全生产检查和验收制度
(4)安全生产验收制度
(5)整顿改进及奖罚制度
4、设备检查技术文件内容
(1)各种安全保险装置及限位装置说明书;
(2)维修保养及运输说明书;
(3)产品鉴定及合格证书;
(4)安全操作规程。
(5)机械设备档案。
七、监测总报告内容
1、工程概况;
2、监测项目和各测点的平面和立面布置图;
3、采用仪器设备和监测方法;
4、监测数据处理方法和监测结果过程曲线;
5、监测结果评价。
八、项目职业健康安全风险控制措施计划
1、编制主体
应由项目负责人(经理)主持编制,经有关部门批准后,由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实施。
计划应在实施前进行评审,确定计划的可行性、可靠性和经济合理性。
2、内容
工程概况、控制目标、控制程序、组织结构、职责权限、规章制度、资源配置、安全措施、检查评价和奖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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