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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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
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
篇一:
教职成[20XX]9号关于实施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的意见
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
关于实施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
示范学校建设计划的意见
教职成[20XX]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厅(局)、财政厅(局),计划单列市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局、财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劳动保障局、财务局: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等四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工作的意见》(财教[20XX]442)明确提出,为大力推进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全面提高办学质量,在实施免学费政策的同时,国务院相关部门将选择部分中等职业学校进行改革创新示范。
经研究,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决定从20XX年到20XX年组织实施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
现就实施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实施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的重大意义
中等职业教育是我国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提高国民素质,增强民族产业发展实力,提升国家核心竞争力、构建和谐社会以及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基础性工程。
新中国成立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和大力推动下,经过各级政府、有关部门、行业企业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中等职业教育发展取得历史性突破,培养了大批生产、服务和管理一线的高素
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为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阶段,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进程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实施重点产业振兴规划,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解决好“三农”问题,促进就业再就业,维护社会稳定和构建和谐社会以及建设人力资源强国,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提出了新的要求。
但是,担负着技能型人才培养任务的中等职业教育仍然是我国教育事业的薄弱环节,质量、结构、规模、效益还不能很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在发展方式、办学模式、培养模式、评价模式等关键环节存在着诸多急需解决的突出问题。
今后几年,在全国范围内重点支持建设一批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项目学校包括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下同),以此带动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深化改革、加快发展、提高质量、办出特色,是解决这些突出问题的重要举措,是实现中等职业教育发展从注重扩大规模到全面提高质量这一阶段性转折的关键环节,对于推动新时期我国中等职业教育的科学发展,提高中等职业教育的市场针对性、国家贡献率和社会吸引力,进一步增强其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重点任务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学生素质。
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质量为核心,深化教育模式改革,推进教
育机制创新,着力提高育人效益,突出学校办学特色。
坚持中央引导、地方为主、分区规划、分类指导,强调行业参与、校企合作,学校自主创新、具体实施,确保建设计划的落实,推动中等职业教育科学发展。
(二)总体目标
从20XX年到20XX年,中央财政重点支持1000所中等职业学校改革创新,形成一批代表国家职业教育办学水平的中等职业学校,大幅度提高这些学校办学的规范化、信息化和现代化水平,使其成为全国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的示范、提高质量的示范和办出特色的示范,在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中发挥引领、骨干和辐射作用。
(三)重点任务
1.改革培养模式。
以培养学生综合素质为目标,重点加强职业道德教育、职业技能训练和学习能力培养。
改革以学校和课堂为中心的传统人才培养模式,密切与企业等用人单位的联系,实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
立足校企资源共享、互利共盈,促进校园文化和企业文化紧密结合,促进知识学习、技能实训、工作实践和职业鉴定等功能的整合,推动教、学、做的统一,实现学生全面发展。
2.改革教学模式。
以适应职业岗位需求为导向,加强实践教学,着力促进知识传授与生产实践的紧密衔接。
创新教学环境,构建具有鲜明职业教育特色的实践教学环境。
创新教学方式,深入开展项目教学、案例教学、场景教学、模拟教学和岗位教学,通过数字仿真、虚拟现实等信息化(:
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方式,在教学中普遍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多渠道系统优化教学过程,增强教学的实践性、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教学质量。
3.改革办学模式。
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宗旨,完善政府主导、依靠企业、充分发挥行业作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公办与民办共同发展的多元办学模式。
通过整合、调整和园区建设等方式,优化办学资源配置,增强学校办学实力。
联合相关行业、企业以及其他职业学校共同组建职教集团,促进集团成员之间优势互补。
建立辐射机制,带动农村、西部和民族地区薄弱学校共同发展。
4.创新教育内容。
以人才培养对接用人需求、专业对接产业、课程对接岗位、教材对接技能为切入点,深化教学内容改革。
根据产业发展规划和企业用人需要,建立专业设置的动态机制。
建设国内领先的精品专业。
建立由行业、企业、学校和有关社会组织等多方参与的教材建设机制,针对岗位技能要求变化,在现有教材基础上开发补充性、更新性和延伸性的教辅资料;依托企业研发适应新兴产业、新职业和新岗位的校本教材。
创新教材展示方式,实现教材、教辅、教具、学具、课件和网站等多种介质的立体化融合。
5.加强队伍建设。
以改革教师培养、评聘和考核为核心,注重提高教师的德育工作能力、专业教学能力、实训指导能力等综合素质。
创新人事分配制度,形成吸引人才、稳定队伍的激励机制。
改善教师队伍结构,聘用有实践经验的行业专家、企业工程技术人员和社会能工巧匠等担任兼职教师。
落实教师在职进修和企业实践制度,加强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和中青年校长培养,提高队伍整体水平。
6.完善内部管理。
以制度建设为基础,全面加强学校内部管理,提高规划、执行、质量监测和服务能力。
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包括建立规范的招生和考试制度、严格的学籍和教育教学管理制度、健全的财务管理和资
产管理制度、科学的教师考核评价制度等。
同时,建立规范的电子学籍、教务和资产等信息系统,保证学生等信息的全面准确;不断提高学校管理的规范化、现代化和信息化水平。
7.改革评价模式。
以贡献和能力为依据,按照企业用人标准构建学校、行业、企业、研究机构和其他社会组织等多方共同参与的评价机制。
建立以贡献为导向的学校评价模式和以能力为核心的学生评价模式。
突出技能考核学生的学习,促进学校课程考试与职业资格鉴定的衔接统一,提高学生综合职业素养,引导学生全面发展。
围绕社会需求评价学校的办学,动态适应国家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四)经费投入
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所需资金,主要由中央财政专项安排。
中央财政资金重点支持项目学校建立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的教育模式改革,提高办学质量,办出自身特色,在资金安排上向先进制造业特别是装备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新兴产业、现代农业等领域的学校和专业倾斜。
中央财政对项目学校实行经费一次确定、分步到位,逐年考核、适时调整、验收挂牌。
对年度绩效考核不合格的项目学校,终止支持,并核减其所在省份下一年度示范学校立项数目。
同时,地方有关部门和学校举办者要加大对项目学校的支持力度,为其开展改革创新创造有利条件。
三、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的组织实施与管理
(一)实施步骤
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从20XX年起实施,项目
篇二:
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样本)
“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项目建设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
[20XX-04-01]
序言一、建设背景与基础
南京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是经江苏省教育厅批准独立设置的国有公办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
学校是国家教育部在职教领域和德国最早合作的第一所项目学校,是全国首批改革发展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全国首批国家级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基地,全国首批国家级实训基地项目学校,全国首批“工学交替、半工半读”实验学校。
学校先后被评为“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
学校位于南京河西新城区,毗邻南京奥体中心,占地12.6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0.3万平方米,在校学生5036人。
学校现有土木工程、电子信息、财经商贸等七大类十六个专业,其中国家级、省级示范专业七个。
学校建有全国最先进的信息化支撑服务体系,有66个设备先进的现代化实验实训基地,生均仪器设备1万元,位列江苏省同类学校第一。
(一)建设背景
1.江苏经济社会发展迫切需要大量高素质技能型人才
“十二五”期间,长三角地区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一体化发展的步伐明显加快,江苏将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向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迈进,南京处于加快推进转型发展、创新发展、跨越发展的关键时期,特别是南京筹备和举办青奥会,为职业教育发展提供了更为广阔的空间。
我校通过改革发展示范学校项目建设,将为江苏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高素质技能型人才支持,同时也满足了长三角地区发展对技能型人才培养的迫切需求。
2.建设改革发展示范学校是学校持续健康发展的需要
近年来,我校积极推进教育教学改革,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高。
学校要继续向更高层面发展,需要外部力量的推动。
通过全国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使全校教职工进一步更新教育观念、加快改革步伐,在注重内涵建设的同时,培育办学特色;通过加强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课程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和实训条件建设,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增强学校办学的综合实力,提高办学
水平,实现学校的持续健康发展,成为全国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的示范、提高质量的示范和办出特色的示范,更好地发挥引领、骨干和辐射作用。
(二)建设基础
1.专业结构与布局符合区域社会经济发展需要
学校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专业建设为龙头,以质量提高为核心,依托长三角地区,立足南京,服务江苏,根据区域社会经济产业结构,结合办学定位、办学条件和专业建设成果,形成了以五年制高职教育专业为主体,以土木工程类为龙头,以电子信息技术类、财经类专业为骨干,以环保类、艺术设计类、制造类专业为特色,各专业协调发展的专业群。
2.人才培养方案符合行业企业人才需要
学校以改革人才培养模式为核心,以优化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为重点,20XX年和20XX年两次全面修订了人才培养方案。
20XX年形成的人才培养方案坚持了面向职业岗位群、优化知识结构和课程体系、协调发展知识、能力和素质的原则,实行专业类基础平台的通用化、教学内容的项目化、教学方法的理实一体化。
20XX年修订的人才培养方案更加注重了与产业结构、职业岗位和职业资格证书的对接,对学生就业创业能力和继续学习能力的培养。
3.师资队伍建设符合学校优质发展需要
学校制定了《关于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实施意见》,坚持校内培养与校外引进并重、专职和兼职相结合的原则,制定各种政策,采取多项措施,积极扩大教师数量,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提高教师的师德能力和教学水平。
依托专业(学科)建设,重新调整和整合了20个教研室,建立了课改核心项目部,绝大多数骨干教师均凝聚到相应的教学团队中,初步形成专业负责人—学术带头人—中青年教学骨干—青年教师—企业技术骨干组成的教学团队。
结合校系两级管理体制改革,建立了校—系部—教研室三级教学管理体系和教学质量责任体系,规范教学过程;加强科学研究,以科研促进教学,保证教学质量持续提高。
4.实训基地建设符合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培养需要
学校根据专业建设需要,按照“高标准规划、高规格实施、高效率使用”的原则,通过上级拨款、企业赞助和自筹经费等多种形式,先后投入5000多万元建设实践教学基地,充分体现了先进性、综合性、仿真性和实践性的统一。
目
前学校已有66个校内专业实验室和实训车间,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近万元,居同类学校首位。
每个骨干专业都有1个校内综合实训基地和至少5家校外实训实习基地。
土建类、电子信息类专业基础实验实训室基本完善,其中,建筑施工技术、工程造价、楼宇智能化工程技术、建筑设备安装、应用电子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网络方向)等专业校内实验实训室较为先进,其建设理念、文化建设、实践教学等方面均处于同类学校领先地位。
电子商务专业校外实习基地建设较为成功。
5.社会服务符合职业教育促进民生提高国民素质的需要
近年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江苏省委省政府关于职业教育为富民强省、实现“两个率先”、构建和谐社会服务的精神,充分发挥中国建筑总公司最重要的职业培训和考试中心的优势,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每年有5000多人通过参加我校的钢筋工、抹灰工、木工、管道等15个工种培训,劳务输出到新加坡、沙特、阿联酋、美国等地。
同时我们与江苏省建设厅、市外经委等部门以及相关企业合作,开展了企业在职人员的技术培训和在校学生的技能鉴定。
我们还加强了与省内外兄弟学校的交流,开展了与云南玉溪工贸职业学校、新疆伊宁职教中心等西部地区学校的联合办学,在专业师资培训、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标准制定、实训基地建设和学生培养方面发挥了引领的作用。
二、建设思路与目标
(一)主要问题
学校虽然在教育教学改革上取得了一些成绩,为社会输送了大批技能型人才,但是在发展过程中还存在一些急需解决的问题。
一是在师资队伍建设方面,学校注重了专任教师的学历提升和教学能力的提高,但是师资队伍的规模、质量和结构仍不太适应学校未来发展的需要,双师队伍结构和素质有待于进一步优化。
二是实训基地基本能够满足校内重点专业和专业群的学生实训要求,但是校内实训基地校企共建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需要进一步探索、功能需要进一步拓展。
三是校企合作的机制和模式有待于进一步创新和推进,校企合作的层次有待进一步提高。
四是以学校和课堂为中心的传统人才培养模式尚未完全改变,人才培养模式有待于进一步优化。
(二)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XX-2020年)》精神,根据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实施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加快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结合的发展道路”,充分利用和发挥三十年来中德合作,走“双元制”特色办学之路的经验优势,依托南京市、江苏省、长三角地区作为全国重点制造业基地的地区优势,以创建示范为契机、以改革为动力、以满足社会需要为目标、以专业建设为核心,通过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建设高水平专兼结合的专业教学团队和一流的校内外生产性实训基地,努力将学校建设成为融通国际职教理念,为区域经济输送高素质技能型人才,为世界知名企业、国际劳务市场进行技能培训的基地。
(三)基本思路
改革发展示范校项目建设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就业导向和服务宗旨,按照“突出重点、分步建设、开拓创新、强化特色”的方针,以重点建设专业为龙头,以特色项目建设为依托,以人才培养模式和课程体系及课程内容改革为切入点和突破口,带动校内外实训基地建设、“双师”素质教学团队建设和校企共管机制改革,深化“双元制”办学特色,创新培养模式,提高教育质量,提升管理水平,增强服务能力,做发展的模范、改革的模范和管理的模范,充分发挥引领和辐射作用,为地方经济建设和构建中国特色的中职教育体系做出贡献。
1.瞄准社会需求,坚持服务于区域社会经济建设
以培养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急需人才为目标,学校重点建设的专业是与江苏省和南京市经济社会联系紧密、与产业发展对应度高、人才需求量大、影响力强的主体专业。
根据江苏省和南京市经济发展及产业调整情况,围绕重点发展的传统优势行业,继续坚持土木工程类为龙头,电子信息技术类、财经类专
业为骨干,环保类、艺术设计类、制造类专业为特色,各专业协调发展专业群建设方向。
2.坚持示范目标,创新中职教育的人才培养模式
把工学结合、校企合作作为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重要切入点,由此引导课程设置、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改革,真正在专业内涵建设上为其他学校做出榜样和示范。
树立学生是学校品牌的理念,真正培养出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较强的专业技能、具备可持续发展的学习与适应能力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
首先要重视培养学生的诚信品质、敬业精神和责任意识,把职业道德教育融入人才培养的全过程。
不断推进素质教育的改革与深化,做到文化基础课与素质拓展课相结合,提升学生可持续发展能力。
开展成功教育,帮助学生树立信心,使每个学生明白:
每一个人都有成功的潜能,每个人都可以在原有的基础上获得多方面的成功,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大有作为。
其次要重视专业技能训练的开放性,学校要积极为企业搭台,与企业深度融合,充分引入企业的设备、技术和师资,做到企业人才培养基地与学校人才培养基地相结合。
重视校内学习与实际工作的一致性,校内评价与企业评价相结合,实践教学与理论教学(实验实训室与教室)相结合,探索课堂与实习地点的一体化。
进一步完善我校“双元制”教学模式,坚持并推广已实施的“订单培养”、“项目化教学”以及“产学一体化”等行之有效的工学结合培养模式,使学生在真实的工作环境中训练职业技能、培养职业素养。
3.强化职业导向,开发基于工作过程的课程体系
按工学结合的要求,学校全面推进课程改革,改革单纯传授知识、积累知识的学科体系,彻底改变传统的课程模式,在解决本专业领域人才培养中最需要解决而又最难解决的课程设臵与课程内容的改革上有创新和突破,高起点、高标准开展专业建设。
构建基于工作过程的课程体系,以就业为导向,以能力为本位,以岗位需要和职业标准为依据,以提高学生综合职业能力和服务终身发展为目标,对接职业标准,更新课程内容、调整课程结构、创新教学方式,构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有利于和高等职业教育、继续教育相衔接的课程体系。
篇三:
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
关于印发《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教职成[20XX]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财政厅(局),计划单列市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局、财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劳动保障局、财务局:
为规范和加强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项目管理,提高建设计划实施和项目管理效益,促进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根据《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实施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的意见》(教职成〔20XX〕9号)精神,制定了《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二○一一年七月六日
附件:
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项目管理,规范项目建设工作,提高项目管理水平,保证建设计划顺利实施,根据《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实施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的意见》(教职成〔20XX〕9号)和国家有关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建设计划以提高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水平为目标,支持1000所办学定位准确、产教结合紧密、改革成绩突出的中等职业学校(以下简称项目学校),以推进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为重点,以加强队伍建设、完善内部管理、创新教育内容、改进教育手段为保障,进一步深化办学模式、培养模式、教学模式和评价模式改革,切实加强内涵建设,着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通过建设,使项目学校成为全国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的示范、提高质量的示范和办出特色的示范,在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中发挥骨干、引领和辐射作用。
第三条建设计划坚持“中央引导、地方为主、行业参与、校企合作、学校实施”的原则,采取中央、地方和项目学校分级管理的方式,以学校管理为基础,地方管理为主。
同时,鼓励行业、企业和社会有关方面有效参与和支持。
第四条实施建设计划所需资金主要由中央财政支持。
地方财政安排相应的经费予以支持,保障项目学校改革创新的基础能力和重点任务的实施。
同时,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开展合作办学。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五条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财政部负责制定项目建设的总体规划和规范要求,制定项目管理办法等,对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
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统筹指导建设计划的相关工作;
(二)制定相关政策、管理规定和绩效考核办法等;
(三)组织专家复核地方上报的项目学校名单、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和任务书及项目建设进展报告等;
(四)按计划组织开展政策发布、业务咨询和培训等工作;
(五)建立项目建设信息采集与绩效监控系统,开展年度绩效考评工作;
(六)协调、指导项目学校的项目建设工作,组织开展调研督查、年度检查、项目验收、挂牌表彰、成果宣传等。
第六条省级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财政部门是项目实施的地方行政主管部门,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按照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财政部要求,组织本地区项目学校的申报、评审和推荐工作;
(二)负责指导、检查、监督本地区项目学校的项目建设工作,监督本地区项目学校按项目建设任务书完成建设任务,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三)负责统筹落实和筹集项目学校的建设资金,对建设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确保专款专用;
(四)向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财政部报送本地区项目建设阶段进展报告和项目完成总结性报告。
第七条项目学校举办者是项目学校的主管单位,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按照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财政部的要求,指导所属中等职业学校进行项目申请,确保落实相关政策;
(二)负责指导、检查所属项目学校的项目工作,监督项目学校定期进行自查,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三)按要求向省级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财政部门报送所属项目学校项目建设阶段进展报告和项目完成总结性报告。
第八条项目学校法人代表为项目建设主要责任人。
项目学校应设立专门机构具体负责本校项目建设的规划、实施、管理和检查等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按照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财政部有关规定及本办法的要求,编制、报送学校立项申报书、项目建设方案和项目建设任务书,并对有关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按照批复的项目建设方案和任务书确定的建设内容,组织实施项目建设,确保项目建设进度和预期目标;
(三)统筹安排各渠道建设资金,按照有关财务制度及本办法规定,科学、规范和合理使用建设资金,确保资金使用效益;
(四)将上年度项目建设进展、年度资金使用等情况形成年度报告,上报省级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财政部门;
(五)接受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对项目实施过程和结果进行监控、检查和审计。
第三章申报评审与组织实施
第九条申报评审工作按照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财政部公布的年度建设计划执行,包括核定申报指标、地方预审推荐、中央组织复核、统一社会公示、正式发文公布等环节。
(一)核定申报指标。
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财政部根据因素分配法确定和下达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年度申报的项目学校控制数。
(二)地方预审推荐。
地方中等职业学校按照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财政部有关文件要求,上报申报材料,提出基本建设思路、初步设想和计划方案。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财政部门按照中央下达的项目学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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