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县平台拨款管理操作手册初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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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县平台拨款管理操作手册初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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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县平台拨款管理操作手册初稿
4.拨款管理
4.1拨款申请编制
4.1.1有计划拨款申请编制
在功能菜单中,选择【远程申请支付】—>【拨款申请编制】如下图所示:
进入拨款编制界面后可以选择预算单位,点击“刷新计划”,然后选中要申请的计划点击“拨款申请”后就进入了拨款申请编辑界面,如下图所示:
在单据上面可以看到这笔计划的金额,已用金额,可用金额,在编辑框中输入支付方式、计划金额(计划金额不能大于指标的可用金额)后,点击保存按钮
来保存编制的拨款申请,一笔计划要编制多笔拨款申请的时候可以通过来选中
然后点追加行就可以复制一样的单据。
编制完点击保存后分月用款计划编制完成。
编制完拨款申请以后需要对拨款申请进行送审,拨款申请划送审有两种方法,一种是在编制界面点击保存后就可以直接点击送审按钮
对该指标进行送审,也可以直接去拨款申请登记薄中在未送审页签下找到该笔拨款申请选中后点击送审。
当有很多单子的时候我们可以通过筛选来选择符合条件的单子进行送审,点击按钮
就会展开菜单进行选择,选中需要送审的单子点击送审,送审完后可以在已送审的页签下看到该笔单子。
如果这笔单子存在错误需要把这笔单子收回到未送审状态进行修改的时候,可以在“已送审”页签下选中要收回的单子,点击收回按钮
,这笔单子就可以回到未送审页签下。
日志按钮
是记录了这一笔单子的操作信息(包括操作人员、时间信息、单子操作环节)。
跟踪按钮
是对一笔单子进行跟踪,选中一笔单子点击跟踪按钮后就可以看到该笔单子的具体情况(包括这笔单子的流程,状态,金额等等)
拨款申请删除,在拨款申请登记簿中的未送审页签下,选中要删除的拨款申请点击【文件】—>【删除】如下图所示:
点击删除后这笔拨款申请就会消失,不能再回来,只能再编制一笔新的拨款申请。
4.1.2无计划拨款申请
编制无用款计划控制的拨款申请。
无计划拨款申请不受用款计划额度控制,最终生成其他拨款凭证,且不核销计划。
在功能菜单中,选择【远程申请与支付】—>【无计划拨款申请编制】如下图所示:
凭单日期:
默认为系统日期,单击
重新选择。
预算单位:
单击鼠标,出现
按钮,单击该按钮,在弹出的"选择单位"窗口中选择预算单位信息,同时选择"预算单位银行"带出银行名称与信息;
归口科(处)室:
单击鼠标,出现
按钮,单击该按钮,在弹出的"选择归口科(处)室"窗口中选择归口科(处)室信息。
另外也可以根据用户选择的预算单位信息,系统自动带出归口科(处)室信息,在编辑框中依次录入功能分类、经济分类、结算方式、预算项目、拨款期间属性、申请金额、摘要等,完成后点击保存按钮
保存编制的拨款申请。
单击
取消图标放弃操作。
系统提供了个复选框"新增复制",点击
表示已经选中此项操作,在追加或插入一条拨款申请信息时使用。
增加申请时在列表中序号自动加1,内容继承上一条计划信息,用户可通过点击弹出键,进行修改;
在新增状态下,单击<追加>图标在列表中,序号顺次加一,输入拨款申请信息;修改后点击"保存"更新列表信息;点击"取消",更新内容未被保存,列表内仍保持原来状态;
在新增状态下,用鼠标在列表中选择不需要的拨款申请记录,单击<删除>图标或菜单<编辑|删除计划>项,该条指标记录,同时在列表中消失;删除后点击"保存",更新列表信息;点击"取消",被删除项重现于列表中;
在新增状态下,在列表中需插入申请信息的位置,单击鼠标左键,单击<插入>图标或菜单<编辑|插入计划>项,在列表中,序号顺次加一,输入拨款申请信息;插入后点击"保存",更新列表信息;点击"取消",更新内容未被保存,列表内仍保持原来状态;
点击保存按钮后,可以直接在编制界面点击送审按钮将这笔拨款申请送去审核岗,也可以通过点击菜单【远程申请与支付】—>【无计划拨款申请登记簿】中在款送审的页签下选中这笔拨款申请后点击送审按钮进行送审。
在已送审页签下也可以点击收回按钮将已送审的拨款申请单收回到未送审状态。
4.2拨款申请审核
在功能菜单中,选中【拨款管理】—>【拨款申请审核】如下图所示:
进入到拨款申请审核界面后,可以在筛选范围中设置要审核的起止月份,默认为当月,可以点击
展开筛选条件,在未审核的页签下选中要审核的单据(也可以点击鼠标右键选全选),点击审核即会弹出一个拨款申请审核窗口,如下图所示
在弹出的拨款申请审核窗口中,在“选择标志”方框选中就可以出来审核金额,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调减审核金额。
在窗口下方可以看到选中的拨款申请的情况。
点右下角的“审核”键后会弹出一个确认对话框,如下图所示:
选中“通过”就到了下一岗,通过后可以在已审核页签下查看刚刚审核的单子,选中“返回到上一步”就会退回到上一步的操作人,选中“返回到编制人”就会直接回到编制岗。
审核过后发现错误了可以在“已审核”页签下点击销审按钮
回到未审核状态。
日志按钮
是记录了这一笔单子的操作信息(包括操作人员、时间信息、单子操作环节)。
4.3拨款申请生效
点击功能菜单【拨款管理】—>【拨款申请生效】如下图所示:
进入到拨款申请生效界面后,在未下达页签下选中要生效的单据(也可以点右键选全选)或可以通过
进行筛选,把需要的单据选出来,点击“生效”按钮后弹出生效窗口,如下图所示:
勾选“选择标志”后可以在生效金额框中根据生效情况变化金额,完成后点击生效后生效操作完成。
可以在已生效页签下查看刚刚生效的拨款申请。
在已生效页签下如果要把已生效的拨款申请退回到未生效时可以选中要退回的拨款申请,点击反下达按钮取消生成,就会直接退回到未生效页签下。
4.4生成拨款凭证
在功能菜单中,选择【拨款管理】—>【拨款申请生成拨款凭证】如下图所示:
进入到拨款申请生成凭证界面后,在未生成拨款凭证页签下选中要生成的单据(也可以点右键选全选)或可以通过
进行筛选,把需要的单据选出来,点击“生成”按钮后弹出生成窗口,如下图所示:
填写收款人、付款人信息后,点击生成按钮。
4.5拨款凭证审核、打印
在功能菜单中,选择【拨款管理】—>【拨款凭证登记薄】如下图所示:
进入到拨款凭证登记薄界面后,在“未审核”页签下选中需要审核的拨款凭证,可以通过筛选按钮
来进行筛选,也可以通过展开按钮
展开通过要素来筛选需要审核或者打印的拨款凭证。
双击打开某条拨款凭证,如下图,在此界面上打印。
审核时:
会弹出一个意见框。
如图:
选中“通过”就到了下一岗,通过后可以在已审核页签下查看刚刚审核的凭证,选中“返回到上一步”就会退回到上一步的操作人,选中“返回到编制人”就会直接回到编制岗。
审核过后发现错误了可以在“已审核”页签下点击销审按钮
回到未审核状态。
日志按钮
是记录了这一笔单子的操作信息(包括操作人员、时间信息、凭证操作环节)。
对于要错误的凭证,如果想要退回的,可以在已审核页签下,点击“销审”,将凭证退回到上一岗。
如下图:
4.6拨款凭证删除、作废
凭证删除作废有两个界面可以操作:
一、在拨款凭证登记薄的未审核页签下,点击【文件】菜单下的删除,便可将该笔数据删除。
对于已经打印的凭证,想要再次打印时,可以先修改打印标志,将已打印修改为“未打印”,便可重新打印。
4.7拨款凭证传递国库凭证
设置好账务模板以后,在拨款凭证登记薄中,【未传国库凭证】中,选择一笔要传国库凭证的拨款凭证,然后点击“凭证”按钮。
弹出一个凭证传递的界面:
该笔凭证会自动寻找设置的拨款凭证模板,我们可以根据要的记账凭证,设置借贷方式,摘要,传递的帐套等信息。
设置好以后,点击【生成】按钮,即可。
4.8其他拨款
4.8.1其他拨款凭证编制
在功能菜单中,选择【远程申请与支付】—>【其它拨款凭证编制】如下图所示:
在其它拨款凭证编制界面中输入结算方式、资金性质、归口科处室、预算单位、付款人、收款人、功能分类、经济分类、预算项目、支出结构、拨款期间属性、金额、摘要等信息后点击保存按钮促成这张拨款凭证。
新增
在编制拨款凭证窗口中,单击新单按钮,系统弹出一张空白的拨款凭证,在该凭证中选择或输入相关信息。
有信息设置完成后,单击保存按钮,保存结果或单击取消按钮放弃本次操作。
修改
在"编制拨款凭证"窗口中通过找到需要修改的拨款凭证信息或在"其它拨款凭证登记簿中"未审核"页签中找到需要修改的拨款凭证信息,在"编制其它拨款凭证"窗口中单击修改按钮,对相关信息进行修改,修改完成后单击保存按钮,保存修改结果。
注意:
只有未审核的拨款凭证信息才能进行修改;
删除
在"编制拨款凭证"窗口中通过找到需要删除的拨款凭证信息或在"其它拨款凭证登记簿中的"未审核"页签中找到需要删除的拨款凭证信息,在"编制拨款凭证"窗口中单击删除按钮,完成删除操作。
注意:
只有未审核的支付凭证信息才能进行删除;
拨款凭证作废
在"编制拨款凭证"窗口中通过找到需要作废的拨款凭证信息或在"其它拨款凭证登记簿中的"未审核"页签中找到需要作废的拨款凭证信息,在"编制拨款凭证"窗口中通过菜单【文件】—>【拨款凭证作废】执行拨款凭证作废功能。
注意:
只有未审核的拨款凭证信息才能进行作废操作;
恢复作废凭证
在"编制拨款凭证"窗口中通过找到需要恢复作废的拨款凭证信息或在"其它拨款凭证登记簿中的"已作废"页中找到需要恢复作废的凭证信息,在"编制拨款凭证"窗口中通过菜单【文件】—>【恢复作废凭证】执行凭证还原操作。
还原的凭证可以继续进行审核、银行确认等操作。
审核
在"编制拨款凭证"窗口中通过找到需要审核的凭证信息或在"其它拨款凭证登记簿中的"未审核"页签中找到需要审核的凭证信息,在"编制拨款凭证"窗口中单击审核按钮完成审核操作。
注意:
审核过的支付凭证不可以进行修改。
销审
在"编制拨款凭证"窗口中通过找到需要销审的拨款凭证信息或在"其它拨款凭证登记簿中的"已审核"页签中找到需要销审的凭证信息,在"编制拨款凭证"窗口中单击销审按钮完成销审操作。
凭证销审后,可以进行修改、审核等操作。
拨款凭证审核后可以进行预览、打印操作。
在"编制支付凭证"窗口中通过找到需要预览、打印的凭证信息或在"其它拨款凭证登记簿中的"已审核"页签中找到需要预览、打印的凭证信息,在"编制拨款凭证"窗口中单击预览、打印按钮,系统将调用"用友安易通用套打程序"完成支付凭证的预览、打印操作。
单据打印完成后,系统自动更改单据右下角的打印标志,将其变为"已打印",用户可以通过菜单【文件】—>【修改打印标志】使该标志在"已打印"和"未打印"之间进行切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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