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验室安全操作规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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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验室安全操作规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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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验室安全操作规程
QBSXBY
陕西北元集团锦源化工有限公司
中心化验室安全操作规程(试行)
(QB/SXBY-JY·001-2013)
批准:
审核:
编制:
受控状态:
分发号:
版本:
第一版
2013年3月25日发布2012年4月25日实施
陕西北元集团锦源化工有限公司发布
目录
1.前言3
2.化学实验安全规则4
3.使用电气设备安全规则6
4.使用毒品安全规则7
5.使用强酸、强碱及腐蚀剂安全规则8
6.使用易燃品安全规则9
7.使用易爆品安全规则10
8.化验室安全守则11
9.有毒有害物质的处理规定12
10.化学试剂管理办法13
11.劳动防护及安全生产基本要求16
12.仪器设备的安全操作23
13.现场取样安全规定25
前言
1目的与范围
1.1目的
为确保分析检验过程中的人员安全,保障设备安全经济运行,特制定本规程。
1.2适应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化验室的安全技术管理及分析检验工作人员。
2安全方针
2.1安全方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以人为本、综合治理
2.2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
化学实验安全规则
1.配制稀硫酸时,必须在烧杯或锥形瓶等耐热容器内进行,并缓缓将浓硫酸加入水中,同时用玻璃棒不断的搅拌;配制王水时,应将硝酸缓缓注入盐酸,同时用玻璃棒随时搅拌,不准用相反次序操作。
2.一切试剂瓶都要有标签,有毒药品要在标签上注明。
3.溶解氢氧化钠、氢氧化钾等发热物质时,必须置于耐热容器内进行。
4.严禁试剂入口。
如需要以鼻鉴别试剂时,须将试剂瓶远离,用手轻轻扇动,稍闻其气味,严禁鼻子接近瓶口。
5.折断玻璃管(棒)时,须用钢锉在折断处锉出槽口,再垫布折断。
使用时要把断口烧成圆滑的形状。
如将玻璃管(棒)插入橡皮管或橡皮塞时,应垫布插入,防止折断伤手。
6.实验室内严禁将食物与实验品及器具混淆,要做好隔离。
严禁食具和实验器具在一起混用。
7.易发生爆炸的操作,不得对着人进行。
例如MnO2熔融时,坩埚口不得对着人,并应事先避免可能发生的伤害。
必要时应戴好防护眼镜或设置防护挡板。
8.一切发生有毒气体的操作,须于通风柜内进行。
通风装置失效时禁止操作。
9.一切固体不溶物及浓酸严禁倒入水槽,以防堵塞和腐蚀水道。
10.身上或手上沾有易燃物时,应立即洗干净,不得靠近明火。
11.开启大瓶液体药品时,须用锯将石膏锯开。
禁止用其它物品敲开,以免瓶子破裂。
12.处理后的浓酸和浓碱废液,必须先将水门放开,方可倒入水槽。
一切废液,如含有害物质超过安全标准,则应先行处理,不准直接排入下水系统。
13.高温物体(灼热的磁盘或烧坏的燃烧管等)要放于不能起火的地方。
14.取下正在沸腾的水或溶液时,须先用烧杯夹子轻轻摇动后才能取下使用,以免使用时突然沸腾而溅出伤人。
15.使用酒精灯、煤气灯时,注意无色火焰烫伤。
16.蒸馏易挥发和易燃液体所用的玻璃器具必须完整无缺陷。
禁止用火直接加热。
17.实验过程中,必须了解各种组分的性质,做好防护,对于无法了解性质的未知物可采取少量试验并做好必要防护。
18.实验溶液试剂要有明显标示。
使用电气设备安全规则
1.在使用电气设备时,必须事先检查开关、电机、以及机械设备,确认各部分是否安置妥当。
2.开始工作或停止工作时,必须将开关扣严和拉下。
3.要更换保险丝时,应由电工按负荷选用保险丝,不准随意加大或以铜丝代替使用。
4.电气开关箱内及下面,不准放任何物品。
5.严禁用导电器具去洗扫电器和用湿布擦洗电器。
6.凡电器动力设备超过允许温度时,应立即停止运转。
7.禁止在电气设备和线路上洒水,以免漏电。
8.严禁用湿手分、合开关或接触电气设备。
9.室内有可燃气体或蒸气时,禁止开关电器。
10.实验工作结束后,应关闭仪器电源开关,并切断总电源。
11.发现人员触电,应立即切断电源,并迅速抢救。
12.电气装置附近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或其他可燃物品及腐蚀品。
13.实验仪器要有良好的接地。
14.对于出现电器故障,及时联系电工进行处理,严禁非专业人事进行操作。
使用毒品安全规则
1.凡能产生有毒气体和刺激性气体的操作,应在通风柜内进行,同时应尽量站在上风口。
这些物质是:
一氧化碳、硫化氢、氟化氢、氯化氢、二硫化碳、氯、碘、二氧化硫、氧化锰、二氧化氮等。
2.进行有毒物质的实验时,必须穿工作服、戴防毒口罩、防护手套,工作人员应在饭前和实验后洗手,试验中禁止饮食、吸烟;禁止用实验容器盛装食品。
3.含毒物的溶液必须由该实验的工作人员做一定的安全处置,合乎排放标准后,再倒入下水道,然后仔细洗净仪器和工作地点。
4.工作人员手、脸、皮肤有破裂时,不许进行有毒物质的操作,尤其是氰化物的操作。
5.处理无名药品不许用口尝。
如嗅其味,可用手掌在位于药品表面上方的部分扇动嗅之。
所有装有药品的瓶子均应贴有明显的标签,并分类、分层、分室存放。
禁止使用没有标签的药品。
6.有毒液体、生产污水或其它腐蚀性强烈的液体在取样时,不许用口吸取,只能用抽气管吸取,或用移液管。
7.使用水银注意事项:
7.1 装水银的玻璃器皿,应当是坚固的。
7.2 装水银的容器表面应盖一层甘油。
脏水银则盖一层脏水。
7.3当水银可能与大气直接连通时,不许在表面上覆盖其它物质。
应在水银和大气中间接一段内装活性二氧化锰的玻璃管。
7.4装水银的容器应放在金属浅盘中。
当水银溅出地面时,应填死或以高锰酸钾溶液灌泡。
7.5脏水银的回收,可用10%的硝酸(浓度不许再高)在通风柜内处理,分离后用水洗3~4次。
先用滤纸吸干,然后再于真空中干燥2小时左右,不许采用加热蒸干。
8.使用剧毒物质时,必须按双人双重管理制度处置,即二人领、二人发、二把锁、二本账、二人管;对其它易燃易爆物和有强烈毒性、腐蚀性的物质,操作也必须采取专门的防护措施或设人监护。
这些物质是:
汞及汞盐,铅盐及铅,砷化物及砷,氰化物,白磷及磷化氢,氟化物,二硫化碳,钾、钠、锂、氨的氯酸盐,铬的化合物,所有的有机化合物。
使用强酸、强碱及腐蚀剂安全规则
1.搬运和使用腐蚀性药品,如强酸、强碱及溴等,要戴橡皮手套、围裙、眼镜,并穿深筒胶鞋,在其工作地应备有洁净洗用水、毛巾、药棉和急救中和的溶液,其它人员应熟悉药品的性质和操作方法。
工作负责人应负责检查是否适应所做的工作。
2.搬运酸、碱前应仔细作下列几项检查:
2.1装运器具的强度是否可靠。
2.2装酸或碱的容器是否封严。
2.3容器的位置固定得是否稳定。
2.4搬运时,不许一人把容器背在背上。
3.移注酸碱液时,要用虹吸管,不要用漏斗,以防酸碱溶液溅出。
4.酸碱或其它苛性液体,禁止用嘴直接吸取,如无吸气器可用量筒量取。
5.开放盛有溴、过氧化氢、氢氟酸、氨水和其它苛性溶液的容器时,应先用水冷却,然后开瓶。
开瓶时,瓶口不准对人。
6.在稀释酸(尤其是硫酸)时,应当一面搅拌冷水,一面慢慢将浓酸少量滴入水内;禁止将水注入酸内。
当浓酸倾撒在室内时,应先将碱与其中和,再用水冲洗或先用泥土吸收,扫除后再用水冲洗。
7.拿取碱金属及其氢氧化物和氧化物时,必须用镊子夹取或用磁匙取用,且操作人员须戴橡胶手套、口罩和眼镜。
8.废酸、废碱必须倒在专门的桶子内,桶子应放在安全的地方。
9.如强酸溅到眼睛内或触到皮肤上,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再用2%的碳酸氢钠液清洗。
如果是强碱溅到眼睛或皮肤上,则除用大量的清水冲洗外,再用2%的稀硼酸溶液清洗眼睛,或用1%醋酸清洗皮肤。
经过上述紧急处理后,应立即送医院治疗。
10.腐蚀性强烈的物质有:
溴及溴水,硝酸,硫酸,王水,氢氟酸,铬酸溶液,氢氰酸,五氧化二磷,磷酸,氢氧化钾,氢氧化钠,氢氧化铵,冰醋酸,磷,硝酸银,盐酸。
使用易燃品安全规则
1.不许将易燃物质放置在明火附近和试验地区附近。
2.在贮存易燃物质的周围不应有明火作业:
点着的煤气(酒精)灯,燃着的火柴等。
3.使用蒸馏或升华的易燃物质时应注意:
3.1不许用明火加热,加热可用水(油)浴器、电热板或电砂浴,周围也不应有明火;
3.2试验仪器应当严密不漏气。
3.3在蒸馏装置下面,应有一金属浅盘,(边高80~100厘米)。
3.4工作地点应通风良好,四周不可放置可燃性物料。
3.5工作时要戴上防护眼镜。
4.在实验室内存放各种可燃性物质总量不许超过3千克,每种不得超过1千克。
随用随取,用后送回专门的贮存地点。
5.遇水易燃物质(如黄磷、过氧化钠、金属钠、钾等)禁止丢入废液桶内。
凡能引起火的物质(如废油、废有机溶剂)应集中在专门的容器内放在安全的地方,不得任意乱放。
禁止将性质相抵触的,能引起燃爆的易燃物贮存在一起。
使用中应留有安全距离。
6.一旦发生失火事故,首先应撤除一切热源,关闭煤气和电闸,然后用砂子或石棉布盖住失火地点或用四氯化碳等灭火机灭火。
除酒精外,其它化学物品失火,不许用水灭火。
7.应经常检查防火设备,如灭火器等。
8.当加热、蒸馏及其它有关用火的工作进行时,要有专人负责管理,不许随便离开。
用完后立即关掉热源。
9.可燃的尤其是易挥发的可燃物,应存放在密闭的容器中,不许用无盖的开口容器贮存。
10.易燃物质有:
醇类、醚类、丙酮、苯、甲苯、酚、汽油、二硫化碳、磷、过氧化钠、金属钾、钠、镁、碳化钙等。
11.做蒸馏提纯或蒸馏试验,必须用明火加热时,每次蒸馏物的数量不得超过100毫升,附近不许存放易燃物质,同时应有防火措施。
使用易爆品安全规则
1.预防由于内外压力差引起爆炸的措施。
1.1仔细检查供真空操作用的全部仪器有无裂纹。
不许使用有裂纹的仪器。
1.2使用前应检查容器真空度是否合格。
检查时应将容器用布包好。
1.3检查安全标志和防火措施。
2.使用气体钢瓶时注意在定检周期内使用,并要求:
2.1不能使气瓶受碰撞或冲击,不许用人背或在地下滚动的办法运气瓶;立着使用应有固定措施,开气时气嘴不能对人。
2.2气瓶不能放在电炉,暖气附近,不能放在日光照射的地方。
禁止在气瓶旁抽烟。
2.3气瓶必须有减压阀门才能使用。
2.4氧气、乙炔瓶,氧气表以及导管,禁止与油类物质接触。
2.5气瓶必须标志清楚,专瓶专用,不得擅自改装其它气种,阀门等附件必须安全完好,并定期检验。
2.6瓶内气体不得用尽,应留≥196kpa的余压。
3.有爆炸危险性的药品(过氧化钠、过氧化氢、浓高氯酸等),在试验室内只许放一小部分,并应保存在干燥阴凉的地方。
4.禁止将性质相抵触的能引起燃烧爆炸的物品贮存在一起或使用中安全距离不够,如:
4.1禁止浓硫酸和结晶状高锰酸钾接触。
4.2禁止和有机物一起研磨氯酸钾。
4.3禁止和有机物一起研磨硝酸盐。
有机物不得和浓硝酸一起混合及加热。
5.乙炔铜、乙炔银的干粉最易爆炸,故在实验完毕时,将它和溶液一同倒在室外,用土深埋。
6.使用乙醚,首先应按下法检查过氧化醚是否存在:
取10毫升乙醚放入试管中,加入新制的10%碘化钾溶液1毫升,摇匀后放置1分钟,如乙醚层显黄色,则不能用此乙醚。
化验室安全守则
1.分析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分析规程和有关的安全技术规程,了解设备性能及操作中可能发生事故的原因,掌握预防和处理事故的方法。
2.从事有危险性的工作,如危险物料的现场取样、易燃易爆物品的处理、焚烧废液等应有第二者陪伴,陪伴者应处于能清楚看到工作地点并观察操作的全过程。
3.玻璃管与胶管、胶塞等拆装时,应先水润湿,手上垫棉布,以免玻璃管折断扎伤。
4.打开浓盐酸、浓硝酸、浓氨水试剂塞时应带防护用具,在通风柜中进行。
5.夏季打开易挥发溶剂瓶塞前,应先用冷水冷却,瓶口不要对着人。
6.稀释浓硫酸的容器,烧杯或锥形瓶要放在塑料盆中,只能将浓硫酸慢慢倒入水中,不能相反!
必要时用水冷却。
7.蒸馏易燃液体严禁用明火。
蒸馏过程不得离人,以防温度过高或冷却水突然中断。
8.化验室内每瓶试剂必须贴有明显的与内容物相符的标签。
严禁将用完的原装试剂空瓶不更新标签而装入别种试剂。
9.操作中不得离开岗位,必须离开时要委托能负责任者看管。
10.化验室内禁止吸烟、进食,不能用实验器皿处理食物。
离室前有肥皂洗手。
11.工作时应穿工作服,长发要扎起,不应在食堂等公共场所穿工作服。
进行有危险性的工作要加戴防护用具。
最好能做到实验时都戴上防护眼镜。
12.每日工作完毕检查水、电、气、窗,进行安全登记后方可锁门。
有毒有害物质的处理规定
1.废酸、废碱溶液:
浓度大的废酸、废碱溶液应集中于耐腐蚀的容器内,采用酸碱中和法或用大量的水稀释后排放。
2.毒害物品
2.1氰化物:
可用硫代硫酸钠溶液与其反应生成毒性较低的硫氰酸盐,也可以用硫酸亚铁处理;或使PH≥10用高锰酸钾或次氯酸钠将其氧化解毒。
2.2含砷的废液:
可用碱水及氢氧化铁解毒,也可在PH≥10加硫化钠使生成难容、低度的硫化砷沉淀。
铅或镉:
可用消石灰将废液的PH值调到8~10,加入硫酸亚铁,使之共沉淀。
2.3铬(Ⅵ):
铬酸或铬酸盐废液,可用铁销或亚铁盐将其还原为铬(Ⅲ),再用废碱或石灰石使其生成Cr(OH)3沉淀。
2.4汞盐:
将废液调节至PH=8~10,加入过量的硫化钠,使其生成硫化汞沉淀,再加入硫酸亚铁将其凝集沉淀,清夜弃去,沉淀可用于回收汞。
2.5酚:
高浓度酚可用乙酸丁酯萃取,蒸馏回收;低浓度酚可加入次氯酸钠氧化分解。
2.6溴:
可用氨水浸湿,再用水冲洗。
2.7钡:
在废液中加入Na2SO4溶液,过滤生成的沉淀后,即可排放。
3.铬酸洗液再利用
铬酸洗液主要用于清洗祛除玻璃分析仪器内的有机污垢。
重复多次使用后,铬酸洗液中的部分6价铬转变为3价铬,因水分含量增加,酸度降低,使洗液失效颜色变绿。
通过试验,我们得到了铬酸洗液循环使用的方法。
首先,将失效的铬酸洗液倒入烧杯中在110-130℃加热浓缩,除去水分并冷却至室温。
缓慢加入研细的高锰酸钾(KMnO4)粉末至溶液呈微紫色,继续加热到出现MnO2沉淀。
用微孔玻璃漏斗过滤除去沉淀后可继续使用,避免了废液排放造成的毒害作用。
4.有机溶剂废液及油品类废液的处理
根据它的易燃性采用焚烧法。
备注:
所有分析完含有有毒有害及剧毒品的的废液不得随意倒入下水道排放,必须集中在废液桶内经过有效的处理,降低其毒性后才可以排放。
如有不按规定处理随意排放的将严肃处理。
化学试剂管理办法
化验室的化学药品及试剂溶液品种很多,化学药品大多具有一定的毒性及危险性,对其加强管理不仅是保证分析数据质量的需要,也是确保安全的需要。
化验室只宜存放少量短期内需用的药品。
化学药品要按无机物、有机物、生物培养剂分类存放,无机物按酸、碱、盐分类存放,盐类中按金属活跃性顺序分类存放,生物培养剂按培养菌群不同分类存放,其中属于危险化学药品中的剧毒品应锁在专门的毒品柜中,由品控经理加锁保管、实行领用经申请、审批、双人登记签字的制度。
1.属于危险品的化学药品
1.1易爆和不稳定物质。
如浓过氧化氢、有机过氧化物等。
1.2氧化性物质。
如氧化性酸,过氧化氢也属此类。
1.3可燃性物质。
除易燃的气体、液体、固体外,还包括在潮气中会产生可燃物的物质。
如碱金属的氢化物、碳化钙及接触空气自燃的物质如白磷等。
1.4有毒物质:
如汞盐、钡盐、重金属化合物、硝酸盐、亚硝酸盐、氯酸盐等。
1.5腐蚀性物质。
如酸、碱等。
1.6放射性物质。
2.化学试剂存放、使用要求
2.1易燃易爆试剂应贮于铁柜(壁厚1mm以上)中,柜子的顶部都有通风口。
严禁在化验室存放大于20L的瓶装易燃液体。
易燃易爆药品不要放在冰箱内(防爆冰箱除外)。
2.2相互混合或接触后可以产生激烈反应、燃烧、爆炸、放出有毒气体的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化合物称为不相溶化合物,不能混放。
这种化合物系多为强氧化性物质与还原性物质。
2.3腐蚀性试剂宜放在塑料或搪瓷的盘或桶中,以防因瓶子破裂造成事故。
2.4要注意化学药品的存放期限,一些试剂在存放过程中会逐渐变质,甚至形成危害。
2.5药品柜和试剂溶液均应避免阳光直晒及靠近暖气等热源。
要求避光的试剂应装于棕色瓶中或用黑纸或黑布包好存于暗柜中。
2.6发现试剂瓶上标签掉落或将要模糊时应立即贴好标签。
无标签或标签无法辩认的试剂都要当成危险物品重新鉴别后小心处理,不可随便乱扔,以免引起严重后果。
2.7化学试剂定位放置、用后复位、节约使用,但多余的化学试剂不准倒回原瓶。
3.危险试剂的安全管理
3.1化学危险品应由受过充分训练的专职人员管理。
3.2化学危险品只能存放在符合一、二级耐火建筑的专用库房内,防潮、防晒、阴凉通风、远离火源、热源、有防火门、门窗坚固、门朝外开,并根据物资情况配备隔离、封闭或防爆型灯具,严禁烟火并配备必要消防器材,贮存室外应有明显标识。
3.3易燃易爆物品应贮存于主建筑外,放火的地方,除上项规定外,应配自动灭火装置,易燃液体贮存温度,不应超过28℃,爆炸物品贮存温度,不宜超过30℃,低沸点及易燃液体宜低温贮存(但禁用冰箱贮存)。
3.4危险品搬运时,应轻拿轻放严禁摔碰、撞击和强烈震动,严禁肩扛背负。
3.5开启包装时禁用蛮力,以防止包装破裂,开启易燃易爆品包装时,不可使用能产生火花的铁制工具。
3.6危险品储存柜架需耐腐蚀,爆炸性的物品可将瓶子放在装有干沙的开口容器置于柜内。
3.7挥发性腐蚀性的试剂应密封保存,有条件时应宜另库保存。
3.8剧毒、爆炸和放射性物质应实行(双人保管、双人收发、双人领用、双帐本、双锁)管理。
3.9经常检查各种危险试剂贮存情况,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3.10所有的危险品试剂的验收领用、盘点等物资性管理应从严管理,以确保安全贮存,杜绝危险品外流。
4.剧毒品保管、发放、使用、处理管理制度
为了严格剧毒品的贮存、保管和使用,防止意外流失,造成不良机后果和危害,特制定本管理制度,管理要求:
4.1剧毒品仓库和保存箱必须由两人同时管理。
双锁,两人同时到场才能开锁。
4.2剧毒品保管人员必须熟悉剧毒品的有关物理化学性质,以便做好仓库温度控制与通风调解。
4.3严格执行化学试剂在库检查制度,对库存试剂必须进行定期检查,发现有变质或有异常现象要进行原因分析,提出改进贮存条件和保护措施,并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处理。
4.4对剧毒品发放本着先入先出的原则,发放时有准确登记(试剂的计量、发放时间和经手人)。
4.5凡是领用单位必须是双人领取,双人送还,否则剧毒品仓库保管员有权不予发放。
4.6领用剧毒品试剂时必须提前申请上报,做到用多少领多少,并一次配制成使用试剂。
4.7使用剧毒试剂时一定要严格遵守分析操作规程。
4.8使用剧毒试剂的人员必须穿好工作服,戴好防护眼镜、手套等劳动保护用具。
4.9对使用后产生的废液不准随便倒入水池内,应倒入指定的废液桶或瓶内。
废液必须当天处理不得存放。
4.10产生的废液要在指定的安全地方用化学方法中和处理。
要建立废液处理记录,记录内容包括:
废液量、处理方法、处理时间、地点、处理人。
劳动防护及安全生产基本要求
1劳动防护
因为劳动者所工作的环境中往往存在各种职业危害因素,这些危害作用于人体造成职业病和工伤事故,严重的甚至危害工人的生命。
劳动防护用品,按照防护部位不同可分为九类,包括安全帽类、呼吸护具类、眼防护具类、听力护具类、防护鞋类、防护手套类、防护服类、防坠落具类和护肤洗涤用品类等。
2头部防护
头部防护主要有安全帽、防护头罩、工作帽三类。
对头部保护,起到防碰撞、砸伤、防酸碱、防火、防粉尘、防辐射、防头发卷入等作用。
2.1任何人进入生产现场,厂区从事生产和劳动时,必须戴好安全帽。
2.2必须系紧帽带,保证不会脱落,不得歪戴斜戴,加强监督,不戴不准作业。
2.3不能私自拆卸,不得当凳子座。
2.4保持清洁,到期更换。
3手部防护
手部防护有针对化学物质的防酸碱手套;有针对电危害的绝缘手套;有针对高、低温作业的耐高、低温手套;有用于割焊的焊工手套等等。
3.1正确选用手套,使用前先检查,有无破损、孔洞等,要起到足够的防护作用。
3.2大小要合适,防止绞住(机械伤害),防止手腕露出。
3.3使用后污染的手套不得随意乱放,清洗干净放到指定安全的位置。
3.4有孔洞、破损、到期及时更换。
4眼面部防护
眼面部防护可以预防烟雾、尘粒、金属火花和飞屑、热、电磁辐射、激光、化学飞溅等伤害眼睛和面部;有安全眼镜、安全护目镜、面罩等,如防酸碱眼镜、遮光防辐射的电焊面罩。
4.1选用合适,按要求佩戴好使用。
4.2与面部吻合,小心间隙。
5呼吸防护
呼吸防护分一类过滤式,一类隔绝式呼吸保护器。
5.1过滤式有5类:
口罩、半面罩、全面罩、动力空气净化、动力头盔呼吸保护器。
5.2隔绝式主要有3种:
长管洁净空气呼吸器、压缩空气呼吸器、自备气源呼吸器。
5.2.1要根据有害环境的性质和危害程度及毒物存在形式,选用合适的呼吸防护用品。
当缺氧<18%、毒物种类未知、浓度未知或过高>1%,只能考虑使用隔绝式呼吸防护用品,过滤式呼吸器在缺氧空气中提供不了任何保护作用。
5.2.2大小要合适、佩戴要正确,(气密性检查)。
5.2.3区分滤尘、滤毒,滤毒盒选用要专用与某中毒性的,定期更换,确保完后。
5.2.4复杂的呼吸器具,佩戴前一定要进行专业的培训。
6听力防护
听觉器官防护用品主要有耳塞、耳罩、防噪声头盔三大类。
6.1使用护耳器前,先测出场所的噪声级别,选用适合规格的护耳器;
6.2大小合适,感觉适度。
7足部防护
常见的防护鞋有:
绝缘鞋、防静电鞋、炼钢鞋、防寒鞋、隔热鞋、防滑鞋等。
主要起到防滑、防冻、隔热、绝缘、防穿刺、防挤压等作用。
8皮肤防护
皮肤防护用于防护皮肤免受化学、物理等因素危害的防护用品。
分防毒、防腐、防射线、防油漆及其它类。
9躯干防护
身体防护用品主要是防护服,如防静电服、防酸碱服、防火服等。
9.1高温、强辐射热,如烫伤、中暑。
9.2低温,如冻伤。
9.3化学药剂,如酸碱溶液灼伤,过敏。
9.4微波及电离辐射,对人体组织细胞和功能的伤害。
9.5电击。
10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
10.1坚决执行原化工部1994年10月11日颁发的“化学工业部安全生产禁令”即生产区的“十四不准”,操作工“六严格”,动火作业“六大禁令”,进设备容器“八个必须”,机动车辆“七大禁令”。
10.2严格遵守公司的“工艺、劳动、安全”三大纪律,做到经常性检查、定期性检查、专业性检查、群众性检查,确保安全生产,万无一失。
10.3严格执行公司、分厂、班组三级安全教育。
新进厂工人、复工人员、工伤复工人员、工种变动人员,进入岗位独立操作前,必须经安全技术考试。
凡未经安全技术考试和考核不合格者不得进入岗位操作区,培训、代训、实习人员及临近参加劳动人员,也必须接受安全技术考试,否则不能到生产区实习或劳动。
厂内调动人员也要进行班组安全教育及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能上岗。
安全防护知识
化验工作中接触的化学药品,很多是对人体有毒的。
它们对人体的毒害途径和程度各不相同,有些毒物可有几种途径进入人体,而有些毒物对人体的毒害是慢性的、积累性的,因此必须加以足够的重视。
化验室常用毒物的中毒症状及防护知识见下表。
毒物侵入途径与主要症状
防护与急救
氯气------主要经呼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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