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化石油气汽车罐车应急救援预案指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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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化石油气汽车罐车应急救援预案指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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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化石油气汽车罐车应急救援预案指南
液化石油气汽车罐车事故
应急救援预案指南
YZ0205—2009
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中心
前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质检总局《关于编制特种设备专项应急预案指南的通知》(质检特函【2006】71号)文件的要求,为规范特种设备应急救援体系的建设工作,提高企业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写质量,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中心组织人员会同有关单位编制完成了《液化石油气汽车罐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指南》。
本指南共分13章,主要由总则、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职责、单位资源和安全状况分析、危险辨识与灾害后果预测、预警和预防机制、应急响应、应急技术和现场处置措施、现场恢复、保障措施、预案编制管理和更新、事故调查等内容组成,其中危险辨识与灾害后果预测,预警和预防措施,应急技术和现场处置措施是本预案指南的技术基础。
本指南较为详尽地叙述了企业应急管理所应采取的程序、方法和技术路线,阐述了企业如何建立液化石油气汽车罐车事故专项预案、确立企业应急管理体系的问题。
本指南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总结了多年液化石油气汽车罐车事故应急救援的经验,借鉴了国内外相关的法规、标准和规范,并广泛征求了国内有关单位、专家的意见,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指南主要适用于指导企业编制专项应急预案,也可用于基层技术人员应急救援工作时借鉴和参考。
使用单位应在编制专项预案,开展应急工作时,考虑自身应急资源情况,结合实践,对其进行补充和完善。
本指南由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中心负责管理和解释。
本指南由全国锅炉压力容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移动式压力容器分技术委员会、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新天原化工运输公司、上海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负责起草。
参加起草的人员有周伟明、张而立、魏勇彪、王健、洪雨明、丁建勋、吴兴华、施锋萍。
本指南由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中心吴旭正、石少华、刘牧玲负责统稿,郭元亮主审。
由于应急事业的不断发展,编者水平所限,本指南不足之处在所难免。
在使用本指南过程中,如有不妥之处,请将意见和建议反馈给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中心,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1总则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适用范围
1.4工作原则
2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职责
2.1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2.2应急救援指挥人员岗位职责
2.3相关操作岗位职责
3单位资源和安全状况分析
3.1单位概况
3.2应急救援资源
3.3安全状况分析
4危险辨识与灾害后果预测
4.1LPG罐车危险源辨识
4.2灾害后果预测
5预警和预防机制
5.1预警机制
5.2预防机制
6应急响应
6.1内部报告程序
6.2外部报告程序
6.3事故监控措施
6.4人员疏散与安置原则
6.5事故现场的警戒要求
6.6应急救援中的医疗、卫生服务措施和程序
6.7保护应急救援人员安全的准备和规定
6.8处理公共关系和求助程序
7应急技术和现场处置措施
7.1判断事故扩展趋势所需的检测装备
7.2救援装备
7.3应急作业技术
7.4紧急上报
8现场恢复
8.1撤离救援和宣布应急救援结束程序
8.2重新进入和人群返回程序
8.3现场清理和设施基本恢复要求
8.4受影响区域的连续检测要求
9保障措施
9.1通信与信息保障措施
9.2救援装备和物资保障
9.3应急队伍保障
9.4经费保障
9.5培训与演练
9.6其他保障
10预案编制、管理和更新
10.1预案编制一般步骤
10.2预案编制的格式要求
10.3预案管理
10.4预案的演练和更新
10.5预案上报
10.6监督检查
11事故调查
11.1事故现场的保护
11.2事故调查的一般程序
11.3情况调查
11.4资料调查
11.5现场调查
12附则
12.1有关术语和定义
12.2预案的实施和生效时间
12.3制定与解释
13附件
13.1重点设备事故救援方案
13.2相关的图表
13.3外部机构通信联络方式(可用表格)
附录A液化石油气物性特性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了规范液化石油气汽车罐车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促进企业提升应对液化石油气汽车罐车事故的能力,及时控制和消除事故的危害,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特制定本指南。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指南。
1.3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指导企业编制液化石油气汽车罐车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也适用于基层技术人员进行应急工作时借鉴和参考。
1.4工作原则
1.4.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认真做好预防事故工作,切实加强员工和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4.2积极应对,立足自救。
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努力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体系,准备充分的应急资源,落实各级岗位职责,做到人人清楚事故特征、类型和危害程度,遇到突发事件时,能够及时迅速采取正确措施,积极应对、立足自救。
1.4.3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应急救援指挥部在总指挥统一领导下,负责指挥、协调处理突发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有关部门和各班组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1.4.4依靠科学,依法规范。
遵循科学原理,充分发挥专家组的作用,实现科学民主决策。
依靠科技进步,不断改进和完善应急救援的方法、装备、设施和手段,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1.4.5预防为主,平战结合。
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
加强重大危险源管理,做好事故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
做好应对事故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物资和经费准备、工作准备,加强培训演练,做到常备不懈。
将日常管理工作和应急救援工作相结合,搞好宣传教育,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救援技能。
2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和岗位职责
2.1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运输单位应成立应急救援组织机构,组织机构由总指挥、应急办公(值班)室、现场指挥部、专家技术组组成。
现场指挥部下设抢险救灾组、通信联络组、警戒保卫组、医疗救护组、后勤保障组、善后工作组等部门,其中总指挥应由单位的主要责任人担任。
发生紧急事件时,现场指挥部在总指挥的领导下,有序开展应急救援。
应急救援组织机构见图1。
图1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图
2.2应急救援指挥人员岗位职责
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应由企业法人或委托法人担任组长,组员有技术、安全、保卫、生产(运输)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其主要职责为:
(1)组织制定LPG罐车应急救援预案;
(2)负责人员和资源的配备,应急救援队伍的调动和指挥;
(3)确定现场总指挥;
(4)协调事故现场有关工作;
(5)批准应急救援预案的启动和终止;
(6)负责事故信息的上报工作;
(7)负责保护事故现场及相关物证、资料;
(8)组织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
(9)接受政府的指令和调动。
2.3相关操作岗位职责
2.3.1应急救援办公室
应急救援办公室为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常设机构,须有专人负责和24小时值守,配有专用直线电话。
其主要职责为:
(1)负责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日常管理工作;
(2)监督和检查各应急救援组的资源配备和装备状态;
(3)事故报告记录;
(4)在事故状态下接受现场总指挥的指令。
2.3.2现场指挥人员主要职责
(1)全面负责事故现场工作;
(2)组织指挥应急救援队伍,实施抢险救灾和救援的行动;
(3)协调事故现场有关工作;
(4)向事故发生地的有关部门和使用注册登记的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报告,以及向事故现场周边单位通报事故情况,必要时向当地政府、上级部门和有关单位发出救援请求;
(5)保护事故现场。
2.3.3警戒保卫组
警戒保卫组应由公安、企业相关警戒保卫等人员组成,并接受现场总指挥的领导,其主要职责为:
(1)根据应急救援预案有关设立警戒区域的要求和规定,负责事故现场的警戒保卫;
(2)疏散警戒区内无关人员;
(3)维持治安、交通秩序;
(4)协助医疗救护组转移中毒、烧伤等受伤人员。
2.3.4抢险救灾组
抢险救灾组应由专业安全技术人员、消防、环境检测人员、罐车作业人员(驾驶员、押运员)、堵漏抢险人员等人员组成,其主要职责为:
(1)负责查明事故的性质、影响范围及可能继续造成的后果;
(2)负责现场救火和环境动态检测;
(3)根据事故情况,制定堵漏、灭火、导液等抢险技术方案;
(4)实施经现场总指挥批准的抢险技术方案,以排除险情;
(5)实施事故现场的受伤人员救援和物资转移。
2.3.5医疗救护组
医疗救护组由企业的医疗卫生、事故发生地的急救中心医疗和化学救援等专业人员组成,其主要职责为:
(1)制定液化石油气中毒、烧伤的现场医疗救治方案;
(2)负责现场中毒、烧伤等受伤人员的医疗救治。
2.3.6通信联络组
通信联络组应由相关人员组成,其主要职责为:
(1)建立有效的通信网络,危险区域内提供防爆型通信器材,禁止使用手机等非防爆型通信器材;
(2)保障救援通信联络和对外通信联络的畅通。
2.3.7后勤保障组
由企业后勤和相关人员组成,其主要职责为:
(1)提供如隔离式防毒面具和正压式呼吸器、消防器材、防化服、液化石油气回收装置(储罐、罐车或罐式集装箱)等抢险救援用物资及装备;
(2)堵漏用的专用工具、物资及装备;
(3)应急救援用车辆;
(4)应急救援用资金;
(5)应急救援用物质来源明细表和联系人、联系方式。
2.3.8善后工作组
由相关人员组成,其主要职责为:
(1)负责现场恢复工作,在指挥部确定现场已无人身危险的情况下,组织抢修人员对现场其他危险设施、损坏设备进行排险抢险或抢修,尽快恢复正常生产;
(2)负责事故伤亡人员及其家属的安抚、抚恤和理赔等工作;
(3)罐车、设备、厂房以及周围建筑物等损坏后的保险和赔偿处理等。
3单位资源和安全状况分析
3.1单位概况
3.1.1使用(运输)单位概况
企业概况应包括性质、隶属关系、地理位置、占地面积、周边人口密度与数量、纵横距离及周边交通环境状况等,以及周围建筑物性质(民居、工矿企业、易燃易爆场所、有毒有害环境、重要基础设施等),与周围建筑物的位置(距离),以及绘制的企业地理位置地图等内容,以备事故发生时,供应急救援行动使用。
3.1.2运输道路概况
运输道路概况应至少包括途经的城市、村庄、公路等级、桥梁、重要基础设施、涵洞、学校等重要基础设施,与其位置(距离),以及绘制的企业地理位置地图。
对有水运输的还应说明轮船的概况等内容,以备事故发生时,供应急救援行动使用。
3.1.3装卸单位概况
装卸单位性质、地理位置、占地面积、周边人口密度与数量、纵横距离及周边交通环境状况等,以及周围建筑物性质(民居、工矿企业、易燃易爆场所、有毒有害环境、重要基础设施),与周围建筑物的位置(距离),以及绘制的企业地理位置地图。
3.1.4绘制企业地理位置地图、道路线路图、装卸单位地理位置图等,至少应包括占地面积、周边人口密度分布、交通环境状态等、周边建筑物位置距离等内容,以备事故发生时,供应急救援行动使用。
3.1.5运输单位所在地、运输道路及装卸单位所在地的气象、环境等资料。
3.2应急救援资源
3.2.1至少应有下列的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
(1)干粉、1121、二氧化碳等灭火机和灭火剂、水带、消防水幕、消防喷淋装置、消防泵等消防器材;
(2)隔离式防毒面具或过滤式防毒面具、正压式呼吸器;
(3)可燃气体检测仪、风向仪;
(4)警戒带(绳)等警戒保卫用器材;
(5)安全帽、护目镜、防静电消防服和工作服、全封闭防化服、防静电手套等;
(6)专用外封式、捆绑式充气堵漏工具、专用法兰堵漏夹具、封堵用木锲、防爆工具(铜质扳手、铜质榔头、木质榔头)等能应对各种泄漏所需的堵漏工夹具和设备,适用液化石油气介质密封胶;
(7)化学救援车、特种救援车、救护车、消防车、汽车吊及专用吊索等应急救援车辆;
(8)通信联络及保障设备;
(9)回收液化石油气用储罐、罐车或罐式集装箱;
(10)抽液泵;
(11)可用于封堵的高标号速干水泥、胶泥、石棉、棉被等物料;
(12)应急照明设备;
(13)应急救援资金。
3.2.2应急救援人员至少包括现场总指挥、能处理事故的安全技术或专家、罐车作业(驾驶员、押运员)、堵漏抢险、警戒保卫、医疗救护、环境检测、通信联络等人员。
3.2.3企业应根据自身条件和应急救援预案的要求,对需要的资源进行补充和集成。
3.2.4对不具备条件的资源,企业应根据应急救援预案的要求,与具备相应条件单位或专业救援部门签订应急救援救助协议,落实相关应急救援救助方案。
3.3安全状况分析
3.3.1需依据TSGR7001-2004《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要求和规定,定期对罐车安全状态进行检测和分析,罐体安全状况评定等级为(4~5)级的LPG罐车禁止使用。
(1)罐车检验结论和存在的问题;
(2)罐车及其安全附件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状况;
(3)罐车投用以来出现问题的记载。
3.3.2运输单位根据LPG罐车的罐体、《特种设备检验意见书》的意见、汽车底盘的安全状况,以及预测危险源、危险目标、可能发生事故的类别及危害程度等。
3.3.3应有LPG罐车总图、罐体图、管路图和主要技术参数数据,主要技术参数数据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
(1)罐体的设计压力和设计温度;
(2)罐体的最高工作压力和工作温度;
(3)罐体几何容积和有效容积;
(4)管路图;
(5)安全附件型号、参数等;
(6)罐车最大装载量;
(7)罐车满载时的最大总质量;
(8)罐车外形尺寸。
4危险辨识与灾害后果预测
4.1LPG罐车危险源辨识
LPG罐车主要有以下危险源:
(1)罐体自身缺陷引起罐体和管路的破损,导致装卸和运输中液化石油气介质的泄漏、燃烧及爆炸;
(2)罐体安全附件如安全阀、紧急切断装置、液位计和阀等失效,导致液化石油气介质泄漏、燃烧及爆炸;
(3)LPG罐车装卸过程中,装卸软管的脱落和破裂,导致液化石油气介质泄漏、燃烧及爆炸;
(4)交通事故如翻车、撞车,以及违章驶入限高区域内等,引发LPG罐车的罐体破损,安全附件如安全阀、压力表、液位计及装卸阀门等损坏,附件如阀门等损坏,导致液化石油气介质泄漏、燃烧、爆炸;
(5)导静电接地装置失效或损坏,因静电或遭雷击,导致LPG罐车燃烧、爆炸;
(6)罐体受到热源影响(如汽车罐车燃烧),引起罐体压力升高,造成罐体爆炸或安全阀开启,导致液化石油气介质泄漏。
4.2灾害后果预测
液化石油气火灾有以下特点:
燃点低,热值大;火焰温度高,辐射热强;爆炸速度快,破坏冲击性强;复燃的危险性大。
有关液化石油气物性特性详见附录A。
4.2.1危险特性
液化石油气主要是由丙烷、丁烷、丙烯、丁烯等低分子烃类组成的混合物,也含有少量的杂质。
液化石油气根据GB12268《危险货物品名表》的规定,属于第2.1类易燃气体。
4.2.1.1燃烧爆炸性
液化石油气能够燃烧,分为稳定燃烧和爆炸两种形式。
液化石油气发生泄漏,遇火发生的连续燃烧现象,叫做稳定燃烧。
液化石油气发生泄漏后,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混合物[爆炸极限约为(1.5~10)%],遇到火源发生爆炸,其爆炸速度为(2000~3000)m/s;其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混合物在(4~5)%时,燃烧、爆炸最佳。
液化石油气燃烧热值高达105000kJ/m3,火焰温度达2000℃以上,通常会产生强大的冲击波和高温。
4.2.1.2比空气重
液化石油气的气态相对密度为1.5~2,比重是空气的(1.5~2)倍。
由于比重大,发生泄漏时液化石油气就会积存在低洼处和沟渠,或沿地面任意漂流,一旦达到爆炸浓度,遇明火或火花、静电等火源时,可引起液化石油气的燃烧,甚至爆炸。
4.2.1.3受热膨胀
液化石油气的液体密度随着温度的升高而变小,体积则增加。
其液体的体积膨胀系数比汽油、煤油都大,是水膨胀系数的(10~16)倍。
因此,在充装液化石油气的罐车应严格控制充装量,否则随着温度的升高气瓶极易被胀裂。
4.2.1.4点火能量小
液化石油气的闪点低,引燃能量小[(0.2~0.3)mJ],液化石油气的着火温度约为(430~460)℃,比其他可燃气体低,点火能量小,一个火星就能点燃。
4.2.1.5带电性
液化石油气在罐装和运输过程中易产生静电,流速越快,越易产生静电。
4.2.1.6腐蚀性
液化石油气对容器、管道、橡胶管、密封物等有腐蚀作用。
4.2.1.7气体泄漏的流散性与液化气的潜伏性
液化变为气态速扩散,形成高浓度区,迅速混合区,燃烧、爆炸最猛。
其扩散的区与区之间,迅速扩大而且电阻率大于1013cm2,他们之间静电位达300V时即放电,产生燃烧爆炸。
比重是空气的1.52倍,可沿地面扩散,且聚积在地面或低洼处,蒸气扩散后遇火源着火回燃。
当流入河道中时,由于摩擦作用,即使逆风也会向水流方向扩散。
遇火源即燃烧、爆炸。
4.2.2爆炸性
液化石油气其液态变成气态体积要增大约(250~350)倍,同时吸收大量的热。
其一旦着火,无论是对罐车,还是储罐,皆具有直接的威胁,他们都成了威力巨大,随时可能爆炸的“炸弹”。
着火时容器受火燃烧辐射和热气流的影响,其罐体内压力变化有三种情况出现:
(1)受热50℃时,其饱和蒸气压为1.4MPa,压力增加与温度升高成正比,其速度约为(20.3~30.4)kPa/℃。
(2)在容器内的液量很少时,当达到某一温度时液态全部气化,此时气体压力的增加与温度的升高成正比。
(3)容器受热后,内部的液体膨胀造成内部压力剧增,此种情况最危险,在火灾中这种情况极易出现。
容器金属壁被加热,材料机构强度下降,发生塑性变形。
容器内压力的剧增,造成容器物理性爆炸,容器一旦爆裂,除了大量的液化气冲出以外还同时会抛出金属碎块,足以伤害人体和建筑物毁坏。
注:
在火焰体积因气体的扩大而加速增大,火势(尤其是燃烧的储罐或设施)的噪音不断增大,燃烧火焰由红到白,光芒耀眼,从燃烧处发出刺耳的哨声,罐体抖动,罐车变色,安全阀发出声响时(这些是储罐爆炸前的征兆)。
4.2.3健康危害
如没有防护,人直接大量吸入有麻醉作用的液化石油气,可引起头晕、头痛、兴奋或嗜睡、恶心、呕吐、脉缓等;液化石油气在空气中含量为1%时,人在空气中10min无危险;当空气中含量达到10%时,人处在该环境中2min就会麻醉。
重症者可突然倒下、尿失禁、意识丧失,甚至呼吸停止;不完全燃烧可导致一氧化碳中毒;直接接触液化石油气液体或其射流引起皮肤冻伤,如果皮肤与液化石油气液体接触时间过长,造成永久性的伤害,甚至可能危及生命。
4.2.4环境危害
对大气可造成污染,残液还可对土壤、水体造成污染。
5预警和预防机制
5.1预警机制
根据LPG罐车事故的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及可控制性,其预警等级划分为以下3个等级:
5.1.1一级预警
LPG罐车罐体的管路、紧急切断阀、接头、装卸软管、装卸阀门、管路等由于长期磨损等原因,造成液化石油气介质轻微泄漏,并且采取措施可以得到有效控制和消除的,定为一级预警。
5.1.2二级预警
指人为责任原因或其他外因,导致罐体、安全阀、液位计、压力表、导静电装置、紧急切断装置、阀门、装卸软管、管路等设备的破损或失灵,引发液化石油气介质大面积泄漏和燃烧,并且采取有效措施后能得到控制的,定为二级预警。
5.1.3三级预警
指人为责任原因或自身原因,导致罐体、安全阀、液位计、压力表、导静电装置、阀门、装卸软管、管路等失效严重,引发大量液化石油气介质大面积泄漏,并发生燃烧,现场人员无法处置,对社区和人群极易造成重大伤害的事故或造成一定的社会影响,定为三级预警。
5.2预防机制
5.2.1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
5.2.1.1LPG罐车运输单位必须建立和严格执行LPG罐车安全管理制度,其内容至少包括充装、运输、卸液(气)、采购、变更、报废等环节。
5.2.1.2LPG罐车运输单位必须建立和严格执行各级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度,且至少包括企业负责人、主管经理或队长、调度员、罐车作业人员(驾驶员、押运员)、设备员、汽车修理等人员岗位安全责任制度。
(1)企业负责人主要职责:
全面负责企业安全工作,监督企业各级人员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负责建立和执行企业规章制度。
(2)主管经理或队长主要职责:
负责对罐车作业人员(驾驶员、押运员)及修理人员等职工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和考核等工作,建立LPG罐车的技术档案,监督有关人员执行有关管理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对LPG罐车安全、定期保养等工作进行检查,安全前提下完成运输任务。
(3)调度员主要职责:
除正常安排运输任务人外,在每次运输前,检查LPG罐车作业人员执行安全运输卡制度情况,以及宣传有关安全岗位责任制度。
(4)设备员、修理人员主要职责:
负责罐体安全附件修理、罐车底盘或走行部分的定期保养管理,保证LPG罐车不带病运输。
。
(5)罐车作业人员(驾驶员、押运员)主要职责:
严格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企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运行、规范操作。
5.2.2专门机构或专(兼)职人员
LPG罐车运输单位根据自身资源,应设立专门机构和专(兼)管理人员,一般应设立主管经理室、调度室(或队长领导的运输调度室)、车管科(或设备科)、修理部门(或修理厂)。
5.2.3定期分析LPG罐车安全状况,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5.2.3.1运输单位应定期分析LPG罐车的罐体、汽车底盘的安全状况,预测危险源、危险目标、可能发生事故的类别及危害程度。
5.2.3.2运输单位根据LPG罐车的罐体、《特种设备检验意见书》的意见、汽车底盘的安全状况,以及预测危险源、危险目标、可能发生事故的类别及危害程度等,并在应急救援预案中提出相应的技术措施,以完善应急救援预案。
5.2.3.3罐体的安全状况应按TSGR7001—2004《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进行评定,罐体安全状况评定等级为(4~5)级的LPG罐车禁止使用。
5.2.3.4每辆LPG罐车必须配备安全运输卡二份和防毒面具或正压式呼吸器二套。
安全运输卡的内容至少应包括液化石油气特性,应急救援措施、注意事项以及应急联系电话等,安全运输卡应张贴在罐车驾驶室内的醒目位置。
5.2.4使用登记、定期检验(保养)制度
LPG罐车运输单位必须建立和严格执行使用登记、定期检验(保养)制度。
5.2.5日常检查制度
LPG罐车运输单位,必须建立和严格执行LPG罐车日常安全检查制度。
5.2.6消除事故隐患制度
LPG罐车运输单位,必须建立和严格执行消除事故隐患制度,并明确规定存在安全隐患的LPG罐车不允许使用的要求。
5.2.7作业人员培训考核、持证上岗制度
LPG罐车的运输单位必须建立和严格执驾驶员、押运员、带压堵漏人员、安全阀维修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培训制度,驾驶员、押运员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取得质量技术监督等相关部门颁发的如《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等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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