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验室管理制度79899.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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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验室管理制度79899
第六章化验室管理制度
第一节综合厂化验室岗位设置及职责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化验室的各项管理,强化分析化验质量,提高分析检验水平,依据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制定化验室各项制度。
第二条制定化验室管理制度的目的在于规范员工的行为,使化验室各项工作处在安全的控制之下,使实验室的工作有序运行并确保化验室检测数据的准确,从而使化验室无安全事故,无质量事故,无环境污染,无人身伤害事故等。
第三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化验室全体员工。
第四条综合厂共暂时设置两个化验室:
综合废水处理中心化验室和盐田渣场化验室。
一、化验室职责
1、化验室的主要任务是完成厂部规定的化验项目,正确及时地反映所分析项目情况。
为工艺运行班组提供工艺运行操作的准确依据。
2、根据产品质量要求,按照质量管理规程,对工艺过程的产品质量进行监督。
3、根据产品开发和提高质量的需要,积极开展科研工作。
4、加强化学基础知识学习和化验基本技术的训练,做到“四懂、四会”:
即懂工艺运行的基本原理;懂化学基础知识;懂化验项目的含义;懂一般电器使用知识。
会正确使用各种化验设备;会熟练正确地化验工艺运行需要的各种测试项目;会正确使用药品,配制标准溶液;会排除干扰物质的影响。
5、遵守各类试验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其性能和精确度符合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及时做好维护、保养、校验和标识工作。
建立完善的化验资料管理制度,原始记录及试验报告要分类建立台帐,统一编号、贮存并管理。
6、负责完成各项检验试验项目及每日化验报表的填写工作。
并将结果上报相关部门。
试验出现不合格品,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必要时参加处置。
7、认真按操作规程工作,分析数据要及时、准确,不得弄虚作假。
8、化验室的药品、仪器要有人专门负责整理,贵重仪器与剧毒药品要专人管理,建立专门领用和使用制度。
所有化验药品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带出。
9、保持化验室的环境卫生清洁。
10、完成上级交给的其他临时工作。
二、质检主管工程师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保证各类标准的分析方法合理、正确的使用,并在执行过程中进行指导与检查。
2、贯彻执行上级有关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的方针、政策,监督有关国标、行标、企标的执行情况。
3、审定、修改、制定新分析方法,以及新仪器、设备的验收和投用工作。
4、审核制订仪器设备的申请计划,监督仪器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5、负责抓好岗位职工的原始记录规范及文明化验等基础工作,管理好各类技术资料。
6、协调组织入厂的各种原材料、设备的质量检验和监督管理工作。
7、了解各生产装置的工艺流程,及时掌握分析数据状况,对有疑问或有异议的数据,要对比、判断、并作出最后仲裁。
8、监督检查化验人员对分析规程的执行情况。
三、化验班长岗位职责
1、负责化验室的生产、工作和学习,按时保质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生产任务。
2、负责化验室的日常管理工作。
3、负责化验室的考勤制度工作,每月按时上报考勤,认真抓好化验室劳动纪律,检查岗位责任制执行情况,积极支持化验室其他同志的工作。
4、认真抓好化验室的安全生产和环境卫生工作,认真执行各项操作规程及各项制度。
5、负责审核化验室的各种报表记录,组织填报本班组的用品购买计划。
6、服从上级的指挥,按要求完成每日化验分析任务,对数据中不合格项要及时向上级汇报。
7、按要求安排、监督各种监测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8、负责按要求对设备检修后的验收工作,对不符合验收标准的设备有权拒绝验收,并及时向上级汇报。
9、负责组织化验员学习,努力提高化验员的思想素质和业务技术素质。
10、根据生产需要,对化验员进行调配,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11、完成上级交给的临时性工作任务。
四、综合废水处理中心化验员岗位职责
1、认真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全面的执行综合废水处理站相关制度。
2、掌握水质化验标准,掌握化验操作规程,熟悉综合废水处理站污水处理工艺和水分析化学相关知识。
3、认真做好分析测试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检验结果可靠。
4、每班对原水和出厂水至少做一次分析,并将化验结果上报到控制室及生产调度室,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水质特殊时期的检验周期和项目按照上级领导要求执行。
5、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水质分析,测试结果要做到数据可靠,认真填报化验结果,字迹要清晰,记录清晰完整,实事求是,严禁伪造数据,核对严格,做到准确无误。
6、对试剂的存放、保管、使用要符合综合废水处理站的相关制度规定,有毒药品不得随意乱用乱扔,废液倒入指定的废液桶中,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7、妥善保管化验仪器,并加强维护保养。
8、保持化验室的环境卫生。
五、盐田渣场化验员岗位职责
1、严格执行盐田成矿卤水、氯化镁、氯化钠、氯化钙等样品的化验分析规程。
准确、及时地报出分析结果。
2、标准溶液每月标定一次,确保标准浓度的准确性。
3、规范作业,避免人为造成的误差误导生产。
及时将分析结果反馈给生产主任,不得误样、漏样、仿造样。
4、化验作业必须严格按照化验分析规范操作,及时将分析数据和卤水质量变化情况通知工艺员。
5、化验室内禁止吸烟,不准大声喧哗,不准乱拿乱翻,不准闲杂人员入内。
6、化验进行前,应检查仪器是否完整无损,装置是否正确妥当,严禁任意混合各种化学药品,对易燃化学药剂,使用时必须远离明火,用完后旋紧瓶塞。
强氧化剂不得研磨,以防爆炸,有毒药品不得随意乱用乱扔,废液倒入指定的废液桶中。
7、室内保证清洁及良好的通风。
8、严格遵守《化工分析作业安全规程总则》。
9、化验室的原始记录没有主任同意不得向无关人员借阅,确保公司的技术机密。
第二节化验室管理制度
一、化验室采样、留样及样品室管理规程
1、目的
为了保证分析数据、样品的准确性和具有可追溯性,便于抽查、复查,满足监督管理要求、分清质量责任,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依据
本管理制度在安全采样方面依据GB 3727-1999《工业化学产品采样安全通则》标准。
在具体采样方面依据GB 6678-86《化工产品采样总则》标准。
3.范围
适用于综合厂化验室采样、留样及样品管理人员。
4.责任
质检主任、采样、留样及样品管理人员、复核人对本标准的实施负责。
5、内容
5.1采样管理要求
5.1.1根据技术部下发的检验计划实施采样。
采样必须严格执行GB 6678-86《化工产品采样总则》、GB 6679-86《固体化工产品采样通则》、GB6680-86《液体化工产品采样通则》和GB 3723-1999《工业用化学产品采样安全通则》等标准。
采样人员要认真研究并严格按取样标准的规定实施取样操作,保证所取的样品具有代表性和真实性。
5.1.2取样前,根据物料性质准备取样工具和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5.1.3到装置现场取样时,要注意现场作业环境,必要时找操作工配合采样。
若现场环境恶劣,没有安全保证,可停止采样操作,并通知生产调度和工艺人员。
如确因生产急需非采样不可,有关部门和领导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保证采样者的人身安全和所采的样品具有代表性和真实性。
5.1.4取样完毕后,做好现场取样记录,贴好样品标签,标签内容包括:
样品名称、来源、采样部位、批号、采样日期和时间、采样者等。
5.1.5 采得样品应立即进行分析或封存,以防氧化变质和污染。
5.2留样管理要求
5.2.1样品的保留由样品的分析检验岗位负责,在有效保存期内要根据保留样品的特性妥善保管好样品。
5.2.2保留样品的容器要清洁,必要时密封以防变质,保留的样品要做好标识,要按批次或先后顺序摆放整齐以便查找。
5.2.3样品保留量:
样品保留量要要根据样品全分析用量而定,不少于两次全分析量,一般液体为500 -1000mL;固体成品或原料保留500克。
5.2.4中控分析样品一律保留至下次取样,特殊情况保留24小时并交给本站岗位工程师处理。
5.2.5外购大宗原材料、原料罐、中间罐样品保留一周。
5.2.6外购化工料样品保留三个月或半年。
5.2.7成品样品:
液体一般保留三个月,固体一般保留半年。
5.2.8样品过保存期后,要按有关规定妥善处理。
5.3留样间管理要求
5.3.1 留样间要通风、避光、防火、防爆、专用。
5.3.2 留样瓶、袋要封好口,标识清楚齐全。
5.3.3 样品要分类、分品种有序摆放。
5.3.4保持留样间卫生清洁。
要有专人管理样品室。
5.3.5样品超过保存期限后,按“三废”管理制度进行处理。
二、化验室玻璃器皿管理制度
1、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化验用玻璃器皿的管理。
2、职责:
化验室负责本规程的实施。
3、程序(内容):
3.1化验室应指定专人负责玻璃器皿的购置、登记。
3.1.1不定期根据玻璃器皿使用、报废情况,制定采购计划,经化验主管审核,上报公司批准实施采购。
3.1.2根据各化验室实际工作需要配置玻璃器皿,并进行登记。
3.1.3化验人员在进行化验过程中,如果发生破碎、破损,应及时交管理人员。
3.2化验人员对使用后的玻璃器皿应按清洁规程要求进行清洗。
3.2.1容量玻璃器皿,如移液管、滴定管、容量瓶使用后,应用洗液浸泡,再用自来水冲洗,最后用少量纯化水冲洗三遍。
3.2.2一般玻璃器皿,如烧杯、锥形瓶、试剂瓶、试管等,可用洗衣粉或洗洁精清洗干净,用自来水冲洗,最后用少量蒸馏水冲洗三遍。
3.3玻璃器皿清洗干净后,使用人员应按不同类别分别摆放整齐。
3.3.1移液管:
清洗干净,在移液管架晾干。
3.3.2滴定管:
用完后放弃内在的溶液,用蒸馏水淋洗干净,倒置,夹于滴定管夹上。
长期不用的滴定管要将凡士林除掉,然后垫纸,用皮筋拴好活塞保存,磨口塞间如有砂粒,不要用力转动,以免损伤其精度。
3.3.3比色皿:
用完后洗净,在小瓷盘或塑料盘中,下垫滤纸,倒置晾干后放于比色皿盒或洁净的器皿内。
3.3.4带磨口塞的仪器:
容量瓶、称量瓶或比色管等在清洗前用线绳或塑料绳把塞和管口拴好,以免打破塞子或互相弄混,需长期保存的磨口仪器要在塞间垫一纸片,以免日久粘住。
3.3.5烧杯、锥形瓶、试管等,应置于专用晾干架上。
3.4容量玻璃仪器首次使用前应由管理人员进行校正,合格后方可分发、使用。
3.4.1小容量玻璃容器需要经专人按规定方法校验,并填写“小容量玻璃容器校验记录”,标明校验容器名称、校验方法与步骤、校验结果、校验日期、校验人、有效期等。
3.4.2不能自行校验的玻璃容器应联系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校验。
3.4.3经校验合格的玻璃容器,由管理人员贴上合格证,注明有效期,超过有效使用期应重新校验。
3.4.4校验后的玻璃容器,管理人员应在“化验仪器、仪表校验台帐”中登记。
三、化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1、新进仪器设备小心拆卸,并严格按其使用说明进行安装。
2、仪器投入使用前需试用其性能,性能稳定良好符合要求方可投入使用。
3、使用操作前,仔细阅读仪器、设备的使用说明书,按说明书与工作实际拟定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严格按照其说明书与操作规程使用各种仪器设备。
4、仪器、设备投入使用后,需定期观察其使用效果,有异常情况,及时反映上报领导或必要时联系供应商进行检查检修。
5、各班化验员必须熟悉所有仪器的性能及使用操作规程,禁止野蛮操作。
6、注意控制环境温度,湿度等,注意防潮、防尘、防腐蚀。
7、如发现仪器有跳火,冒烟、炸响、异味等现象时,要立即关机,
报告班长,防止因短路而损坏仪器。
8、仪器实行周检计划,每周由相关人员按要求对各自相关的仪器进行维护,并做好相关记录。
9、各化验员应努力学习仪器知识,提高维护和保养水平。
10、员工调岗、离职后其工作由新进员工接管,同班组成员协助。
在员工离职后新近员工招进前,由本班组成员完成工作。
11、进口仪器及精密仪器,除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外,使用时注意动作轻柔,轻拿轻放,注意不要碰坏仪器的零配件。
四、标准溶液的配制及复标制度
为了保证标准溶液的准确性,特制定标准溶液的配制及复标制度。
1、配制标准溶液要正确选用药品的等级,不得使用过期药品,过量的药品不得返回试剂瓶中。
2、配制标准溶液的容器应清洁、干燥,与溶液无化学反应。
3、标准溶液由专人管理、配制、标定,并由另一个人复标,标定。
详细填写<化验室标准溶液配置标定复标原始记录>。
4、经复标合格后的标准溶液,由配制者贴上封条,储存备用。
各班检验人员一旦需要认准溶液名称,随时换用,但与原来溶液必须进行对比。
5、标准溶液必须提前配制,严禁现配现用,超过一个月重新标定,以免浓度变化,从而影响数据的准确性。
6、当向充分洗涤干净的标准溶液储存瓶中转移时,应用少量标准溶液洗涤几次储瓶,再进行转移。
7、标准溶液标定工作所用分析天平的砝码、滴定管、容量瓶及移液管等均需定期校正。
8、使用不同厂家的药品或分析指标变更时,应做相应的对比试验,以消除系统误差。
9、“标定”和“复标”标准溶液浓度时,平行试验不得少于八次,两人各作四次平行试验,每人四次平行测定结果的偏差与平均值之比不得大于0.1%,结果取平均值。
浓度值取四位有效数字,须换算为20℃的结果经复查者复核无误后报出。
10、配制好的标准溶液应贴上标签,标明溶液名称、浓度、配制日期、有效期和标定者。
11、对易氧化和需避光的标准溶液应存放在棕色瓶中或用黑布罩子罩住,每15天应复标一次,其它标准溶液每月复标一次。
12、取用标准溶液应避开标签往外倾倒,不得吸取或返回,取用完毕应立即盖好瓶塞。
13、经复标后的标准溶液,用标准样品或标准物质验证其准确度,测定结果应符合标准规定的允许差要求,以标定结果为准。
五、标准物质及化学试剂管理制度
建立标准物质及化学试剂管理制度,确保检测不受实际因素干扰。
1、检测中使用的标准物质应是国家标准计量机构认证的产品(包括品名、商标批号、生产单位)。
2、没有国家标准计量部门认可的的标准物质,选用成分含量需在95%以上的GR或AR纯试剂,并要符合标准物质通用的选择原则。
3、标准物质的配制、保存期限、使用要求应符合通用检验方法,操作规范,做好标准液配制、登记、量器选用,数字符合准确要求。
4、标准物质及标准液,应专柜存放,按性能标示储存。
5、标准物质的保管使用,应受计量专管人员监督检查。
6、属于剧毒化学品的标准物质及标准溶液按剧毒化学品的管理规定进行管理,并对使用进行跟踪记录。
7、化学试剂应单独贮藏于专用的化学试剂贮藏室内,防止由于阳光照射及室温偏高造成试剂变质、失效。
8、盛放化学试剂的储存柜需用防尘、耐腐蚀、避光的材质制成,取用方便。
9、化学性质相互抵触化学危险物品,不得在同一柜或同一储存室内存放。
10、危险品应储存于专室或专柜中。
11、化学试剂、药品由化验室班长负责管理。
存入、领取时办理登记手续。
12、实验室操作区内的橱柜中及操作台上,只允许存放规定数量的化学试剂,不允许超量存放。
多余的化学试剂须贮存在规定的贮存室内。
13、检验中使用的化学试剂种类繁多,须严格按其性质(如剧毒、麻醉、易燃、易爆、易挥发、强腐蚀品等等)和贮存要求分类存放。
14、各种试剂均应包装完好,封口严密,标签完整,内容清晰,贮存条件明确。
15、发现试剂瓶上标签掉落或将要掉落模糊时,应立即重新贴好标签。
16、剧毒试剂应执行双人双锁专柜管理,设专帐保管。
使用时实行复核制。
六、化验室质量管理检查制度及质量评价方法
质量管理工作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关键所在,为确保质量工作体系有效、良性运行,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因此作为企业的下属部门的各级人员都要严格遵守此项制度。
1、综合厂的质量管理工作严格按照质量认证体系标准和综合厂质量标准来开展工作。
2、综合厂将依据每班次化验室化验数据值以及运行记录数据来考核各级人员。
并以此作为奖惩依据,来促进质量管理工作的健康有序发展。
3、综合厂质量管理工作实行逐级负责齐抓共管,在车间牢固树立质量人人有责的思想意识。
4、针对质量指标未完成的情况及时分析原因,并作出相应的运行调整,来达到质量标准。
5、在化验室定期进行内部考核,包括检验结果的可靠性、及时性、工作效率等,并经常总结,使化验人员的工作质量不断改善,最终实现化验室总体工作质量的提高,充分发挥化验室的质量职能。
6、严格复核制度,减少无意差错。
7、监督质量方针、质量目标的贯彻执行,保证质量手册现行有效。
核算检验报告的无差错率和及时率。
8、定期分析总结质量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体系内部审核。
9、对化验室人员进行经常性的质量考核,通过考核发现和查明各种不良影响因素,并加以克服和消除,促进工作人员工作质量的提高,从而实现检验工作的高质量,使化验室的质量职能真正得到落实。
七、检验原始记录、台账、报表等的填写、编制和审核制度
1、原始记录和台账使用统一的表格,每日按时登记台账,数据务必完整、准确。
严禁弄虚作假。
2、各项检验都要有完整的原始记录和分类台账,并按期装订成册,由专人保管,保存期三年,并按期存档,长期保存。
3、各类检验原始记录、分类台账及检验报告的填写、必须清晰、不得任意涂改,当笔误时,须在笔误数据中央划两横线,在其上方更正并盖修改人印章,重要数据的更正要有主要负责人签字。
4、检验报告的编制由分厂质检员负责编制,要求数据准确,质量工程师审核、批准。
八、质量文件管理制度
1、认真学习统计档案法规,刻苦专研统计档案业务,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做好质量技术文件的档案管理工作。
2、本单位质量台账的统计管理,数据要准确真实,并及时报送各部门。
3、分类台账、报表档案要有专人负责,并按期填写,长期保管,报表按规定时限及所发范围报出,上报报表要做到准确及时,符合标准化要求。
4、技术档案、资料的借阅应按规定办手续,并设专人监管资料档案工作。
5、报告及生产总结资料,按内容和时间分类存档,妥善保管,并做好保密工作。
九、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化验员业务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产品质量和检验的准确性,为不断提高化验室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质量意识,保证检验工作质量,特制定以下制度。
1、化验室每年要制定培训和考核计划,并按计划对化验人员质量教育和技术培训、考核,建立培训档案。
2、化验室全体人员每月进行业务学习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学习与化验有关的理论知识、国家现行标准、本企业质量管理规程等质量管理知识和上级有关质量文件。
3、定期进行考核,考核应作为评价其技术素质和奖惩的依据之一。
十、化验室环境管理办法
1、化验室内要保持清洁卫生,仪器设备摆放整齐、保持清洁。
2、化验室工作人员上班前要打扫室内卫生,做到无积灰,无垃圾。
3、化验室工作人员进入化验室要换工作服,不得在化验室摆放私人杂物。
4、化验室工作人员必须确保环境条件符合实验设备、仪器的环境要求
十一、化验室质量控制制度
一.员工培训
1.每季度对员工进行至少一次专业理论知识培训,每年举行一次操作技能大比武,通过考核评优选差,张榜公布,以不断提高员工业务素质。
2.组织员工积极参加其他相关部门举办的相关培训,对员工实行技术等级管理。
3.新员工须经过化验室至少一个月时间的专业知识、操作技能、岗位职责培训,经试岗、考核(如化验员须具备正确操作检测过程中所要求使用的仪器、器皿的能力,具备判断每一步操作和仪器、器皿状态对样品、最终检测结果有何影响的能力,具备对相关数据单位进行正确运算、换算的能力等)能胜任相应工作的方可上岗。
4.化验员的初级、中级、高级评定工作,技师评定工作,按照国家相关标准执行。
二.管理样、国家标准样的管理
1.在正常检测过程中,关键岗每周插入至少一次管理样品或国家标准样,并在规定时间内报出真实的检测数据。
2.化验室负责人对相关检测数据作好记录,每周定期召开一次例会,每季度定期召开一次质量分析会,对管理样或标准样的检测结果进行评价和分析,并采取必要的纠正和预防措施。
三.自检制度
每月按比例抽取一定量的已检样品,化验员进行自校和互校,并以自校和互校成绩作为化验员质量考核的主要依据。
四.外检和实验室间比对
1.每年抽取一定数量样品送到国家权威检测机构进行外检。
2.技术人员负责对实验室间的比对结果进行充分详细的评价,以及时发现可能存在的系统偏差和采取相应的纠正和预防措施,并存档备查。
五.方法间比对
1.对于可以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方法检测的元素,化验室应定期抽取一定数量样品进行方法间比对。
2.技术人员对方法间的比对结果作好记录,进行充分详细的评价,以及时发现不同方法对样品检测造成的系统偏差并采取相应的纠正和预防措施。
六.试剂质量的控制
1.化验室所使用的试剂纯度不低于操作标准中所要求的级别。
2.每一批新试剂在使用前,安排专人进行相关试验,对试剂的质量进行确认,如果没有实验条件抽样送到国家权威检测机构进行外检,将试验数据报告至化验室主管工程师处,确认各项指标能满足检测要求并经批准后方可投入使用。
3.正在使用的试剂应存储在温湿度、光线强度等条件在允许范围的环境位置,且标识清晰。
七.仪器.量具的量值溯源
1.化验室应定期请有资质的校准部门对所使用的精密仪器(如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精密天平、温湿度表等)和精密量器具(如目前使用的移液管、容量瓶、酸碱测定管等)进行校准,经确认后方可使用。
对不符合要求的仪器和器皿统一回收、销毁或更新。
2.主管工程师组织对本部门校准过的和需要校准的相关仪器、量器具等做出具体的量值塑源计划表,对下一次的校准时间、内容等做出详细安排。
3.要求检测人员在每次使用这些仪器、量器具后认真填写使用记录,发现异常时立即停止使用将情况向负责人反映,不得使用未经校准或不在校准期的仪器、量器具。
八.基准物质、标准物质和标准溶液的管理
1.化验室使用的所有标准物质均应为具备资质的厂家所提供,具有标准证书、生产许可证和资质证书,能满足对其量值朔源等方面的要求。
2.标准溶液应由经过严格培训具有中级以上资质的化验员配制,标液员应按照相关国家标准中规定的标准溶液配制方法进行配制。
3.标液员应定期对已经投入使用的标准溶液进行核查,并粘贴新的标签。
4.检测人员不得使用不在有效期内或不符合要求的标准溶液。
九.检测环境控制
1.一切检测活动都应在规定的检测环境中进行,化验室应通过使用冷藏柜、空调、电暖器、干燥器、加湿器、温湿度表、窗帘和避光器皿等一系列设备来满足标准物质与标准溶液在存储过程中对环境的温湿度以及光线强弱的要求。
2.化验室应设置与操作间有效隔离的滴定室、天平室和仪器室,并控制天平室温度在15~30℃、湿度在45~75%范围内(微量天平室保持在45~60%之间),滴定室温度在20~30℃、湿度在35~75%,仪器室内的温湿度在其操作说明书所要求的范围内,确保精密仪器的日常维护和检测过程中化学反应对周围环境温湿度的需要。
3.对于高精度的分析天平,化验室应通过使用独立地基和增加密封窗、密闭门、密闭罩等的办法来避免由于各种震动等因素对其性能造成的不良影响。
十.检测过程的控制
1.检测人员应严格按照相关专业技术标准进行操作,正确使用仪器、器皿,按检测标准规定加入试剂药品量,严格控制反应时间、温度、溶液PH值等关键因素,检查组成员及技术人员应对关键程序进行检控。
2.针对不同类型或不同状态的样品,按操作规程要求执行相应不同的样品处理程序。
3.在样品受到损害或污染时立即将情况上报,在操作失误、检测数据异常时须立即对相应样品进行重新检测。
4.部门负责人和岗位督查员负责每天对本部门和各岗位相关人员的工作情况实施检督、督促与考核。
5.化验室定期对操作规程中不适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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