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站桩基及机房土建工程质量管理手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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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站桩基及机房土建工程质量管理手册
基站桩基及机房土建工程质量控制(检查验收)与质量评定
一、质量控制与检查
(一)、建筑结构工程
1、土方工程
▪1.1.1质量控制要点
▪1.1.1.1基坑开挖前,应根据地质勘探报告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的安排做好排水、降水措施,深基坑(挖孔桩、桩顶承台)应按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要求进行基坑支护施工。
对质量和安全上可能会出现的问题必须有应急处置预案。
▪1.1.1.2基坑(槽)土方开挖应分层施工。
土方开挖的顺序、方法必须符合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并遵循“开槽支撑、先撑后挖、分层开挖、严禁超挖”的原则。
不设支撑的基坑(槽)边坡应按规范要求放坡。
▪1.1.1.3基坑(槽)土方开挖过程中,应随时根据地质勘察报告核查土层土质及其走向,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与勘察、设计人员联系,进行处理。
▪1.1.1.4基坑开挖时,在施工过程中基坑边堆置土方不应超过设计荷载,挖方时不应碰撞或损坏支护结构和降水措施,动态监控支护结构、边坡的位移和稳定,如发现异常及时组织相关单位和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1.1.1.5基坑(槽)回填土应在基础隐蔽工程验收后进行,土方回填前应清除基坑内的垃圾和杂物,抽除基坑内的积水、淤泥。
▪1.1.1.6基坑(槽)内所有埋地管线及地下防水工程应完工,经检验合格并做隐蔽验收记录。
▪1.1.1.7回填土应选用含水量符合压实要求的砂土或粘土,土料中的树根、石块等杂物应清除。
▪1.1.1.8回填土施工过程中应检查排水措施,控制填土含水率。
填方分层压实,分层厚度分别压实工具不同控制在200~300mm。
▪1.1.2检查验收程序
▪1.1.2.1基坑(槽)开挖前,检查排水、降水措施,有支护基坑应检查支护结构施工质量。
▪1.1.2.2检查开挖顺序、方法是否符合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验看地下土层性质与走向,核对是否与地质勘察报告相符。
▪1.1.2.3开挖完成后在施工单位自检的基础上,及时组织监理、勘察、设计单位对基坑的尺寸、标高、持力层土质等方面进行复验,合格后尽快浇筑垫层(注意桩头必须高出垫层50mm或设计要求)。
▪1.1.2.4土方回填前应检查基坑清理、排水以及回填土料的质量,施工中应检查土方铺设厚度及压实程序,需要时检测回填土的干密度和密实度。
▪1.1.2.5监理工程师应对土方回填进行旁站监理。
2、桩基工程
▪1.2.1质量控制要点
▪1.2.1.1施工所用材料、构件应符合设计。
材料、构件进场应有完整的产品合格证和性能检测报告,主要材料(钢筋、水泥)应根据规范规定见证取样复检。
▪1.2.1.2桩位放样及成桩后的允许偏差(桩径(±50mm)量测钻头直径(或量测周长计算直径)拍监理量测及结果、桩位垂直度偏差<1%、桩顶标高(-50~30mm)、桩长(0~300mm)检查孔深拍监理量测及结果)
▪1.2.1.3针对不同的桩基础,应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对成桩过程中的各项施工程序进行现场检查,采取必要的旁站监督措施。
▪1.2.1.4灌注桩
▪⑴泥浆护壁成孔桩泥浆配合比应控制在1.10~1.15之间,施工过程中应根据地质情况选择适当的泥浆比重。
▪⑵泥浆护壁成孔桩在清孔过程中,要不断置换泥浆,直至浇注水下砼时才能停止置换以保证已清好符合沉渣厚度要求的孔底沉渣不应由于泥浆静止渣土下沉而导致实际沉渣厚度超厚。
沉渣厚度如设计无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端承桩≤50mm;摩擦端承桩、端承摩擦桩≤100mm;摩擦桩≤300mm。
▪⑶加劲筋宜设在主筋外侧,钢筋笼的内径应比导管接头处的外径大100mm以上;分节制作的钢筋笼,主筋结构宜用焊接,搭接长度按10d留足;沉放钢筋笼前,应在预制好的笼上套上或焊上主筋保护层垫块(半径50mm)或耳环。
检查钢筋规格、数量、长度、间距拍监理量测及结果;检查钢筋笼拍钢筋笼吊装全景(包含钻机)
▪⑷水下砼必须具备良好的和易性,塌落度宜为180~220mm,水下砼必须连续浇注,根据单桩浇注的时间控制砼缓凝时间。
▪⑸初灌量控制:
用以储存砼的初灌斗的容量必须满足第一斗砼灌下后能使导管一次埋入砼面以下0.8m以上;灌注水下砼时应由专人测量管内外砼面标高,保证砼在埋管2~6m深。
当选用吊车提拔导管时,必须严格控制导管提拔高度,以免发生断桩;
▪⑹严格控制浮桩标高,消除泛浆高度后必须保证暴露的桩顶砼达到设计强度值。
▪1.2.1.5桩基检测结果如若发现有断桩、单桩承载力(抗拔力)不满足要求等质量问题,应会同施工、监理(建设)、设计单位调查论证、分析原因、明确责任,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补救。
▪1.2.2检查验收程序
▪1.2.2.1桩基所用的钢材、水泥、外加剂等材料进场应查验产品合格证和性能检测报告。
▪1.2.2.2钢筋、水泥、外加剂应分别不同品种、等级、批号,经监理工程师见证取样复检;砂、石子应分批抽样检验;砼试块留置应在监理工程师见证下随机进行。
检查砼质量拍砼泵车出料或现场搅拌全景检查施工人员做砼试块拍监理在试块上写字
▪1.2.2.3桩基施工前应对桩位放样进行复核。
▪1.2.2.4灌注桩成孔过程中应随时对泥浆比重、泥浆面高度、泥浆置换速度、成孔垂直度等进行检查;成孔后应检查桩底标高、沉渣厚度;钢筋笼吊放前应对钢筋制作质量进行检查;砼浇筑过程中应检查砼初灌量、埋管深度、管内外砼的标高,严格控制导管的提升高度,并对砼的配合比、和易性进行检查,按照规定在砼浇筑过程中随机抽样制作砼试块。
监理工程师应对成桩全过程进行旁站监理,并且有旁站记录。
▪1.2.2.5桩基施工完毕后,根据规范规定对桩基承载力和桩身质量进行检测,合格方可进行承台施工。
▪1.2.2.6对浮桩(砼浇筑完成后桩头砼与泥沙夹杂部分)必须进行处理,凿除泛浆高度后必须保证暴露的桩顶砼达到设计强度值,低应变试验检测桩身的完整性和混凝土强度。
凿除宜采用人工,空压机振动会影响砼强度。
▪1.2.2.7支设模板、绑扎钢筋、焊接接地(桩钢筋、承台钢筋、预埋铁件及伸出承台的镀锌扁铁焊连)、预埋铁件安装。
检查砼承台的模板、钢筋、伸入承台的桩钢筋和砼桩头、接地等拍砼承台模板支好、钢筋绑扎结束、接地焊接好、浇筑砼前;检查预埋铁件高程、水平距离(误差)拍监理量测。
关键关键关键(旁站、拍照)
3、模板工程
▪1.3.1质量控制要点
▪1.3.1.1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结构形式、荷载大小、地基土类别、施工设备和材料供应等条件对模板及其支架进行设计。
模板及其支架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能可靠承受混凝土的重量、侧压力以及施工荷载。
▪1.3.1.2安装上层结构的模板和支架时,下层楼板应具有承受上层荷载的能力,或加设支架;上、下层支架的立柱应对准,并铺设垫板。
▪1.3.1.3模板应表面平整、接缝严密,梁、板、柱结合处应处理细腻。
模板与混凝土接触面应清理干净并涂刷隔离剂,隔离剂涂刷时不得污染钢筋和混凝土接槎处。
▪1.3.1.4跨度不小于4m的现浇钢筋混凝土梁、板,其模板应按设计要求起拱,设计无要求时起拱高度宜为跨度的1/1000~3/1000。
▪1.3.1.5构件侧模拆除时的混凝土强度应能保证其表面及棱角不受损伤。
底模及支架拆除时的混凝土强度应符合设计规定;设计无要求时,应符合(2米<板长≤8米,砼强度≥75%;梁长≤8米,砼强度≥75%;雨棚等悬臂结构≥100%)。
▪1.3.1.6模板拆除时,不应对搂面形成冲击荷载。
拆除的模板和支架宜分散堆放并及时清运。
▪1.3.2检查验收程序
▪1.3.2.1模板材料进场应对其品种、强度、外观质量进行检查,模板及辅助材料品质应有利于保证砼质量。
▪1.3.2.2模板制作、安装过程中,应随时检查模板系统的刚度、强度、稳定性,模板成型尺寸应能保证砼构件的成型尺寸,细部节点、隔离措施应有利于保证砼的外观质量。
▪1.3.2.3模板工程完工后,应进行全面验收,合格后方能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1.3.2.4砼浇筑过程中应随时监视模板系统的工作情况,出现问题及时处理。
4、钢筋工程
▪1.4.1质量控制要点
▪1.4.1.1钢筋品牌应在省或市公司指定的范围内。
钢筋进场时,应按规定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并在监理人员见证下随机取样复检,其质量必须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光圆钢筋(1级钢):
屈服强度≥235,抗拉强度≥370,伸长率≥25%,冷弯合格,含碳量在0.14%~0.22%间,硫磷含量均≤0.05%;变形钢筋(2级钢):
屈服强度≥335,抗拉强度≥510,伸长率≥16%,冷弯合格,含碳量在0.17%~0.25%间,硫磷含量均≤0.05%)。
▪1.4.1.2钢筋表面应平直、无损伤,不得有裂纹、颗粒状或片状老锈。
保管时间较长,锈蚀较为严重的钢筋应经重新检验合格后方能使用。
▪1.4.1.3纵向受力钢筋的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同一构件内钢筋接头宜相互错开,连接区段(35倍D且不小于500mm)纵向受力钢筋接头面积百分率应符合施工规范的相关规定的50%。
▪1.4.1.4机械连接接头和焊接接头的外观质量应符合相应技术规程的规定,并应按规定在监理人员见证下,取样检验合格后方能使用。
(从检查情况看,现场焊接质量(问题:
)急待加强改进,必须随机取样送检测)
▪1.4.1.5钢筋加工的尺寸、形状应符合设计要求。
▪1.4.1.6钢筋安装时,受力钢筋的品种、级别、规格和数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构件钢筋骨架成型尺寸及构造节点做法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钢筋安装偏差应符合GB50204-2002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钢筋长度≤±10mm;钢筋间距≤±10mm;钢筋砼保护层厚度基础为35mm±10mm,柱梁25mm±5mm,板和墙15mm±3mm,灌注桩为50mm±20mm)。
▪1.4.2检查验收程序
▪1.4.2.1钢筋进场时,全面进行外观检查,并核对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
▪1.4.2.2分批次、品种、规格,在监理人员见证下对进场钢筋取样作力学性能复检,检验合格进场使用,否则应尽快退出施工场地。
▪1.4.2.3施工单位在钢筋加工、连接、安装过程中,应执行三级检验制度,前道工序检验合格后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1.4.2.4现场监理人员全过程跟踪平行检查,按规定随机见证取样检验。
▪1.4.2.5在浇筑混凝土之前,施工、监理等单位应进行钢筋隐蔽工程验收(验收钢筋数量、长度、间距、焊接或绑扎质量),合格后方能浇筑混凝土。
5、混凝土工程
▪1.5.1质量控制要点
▪1.5.1.1水泥、砂、石子等原材料进场时,应遵循“先检验,后使用”的原则。
水泥应分品种、级别、批号对其强度、安定性等指标进行复检(32.5级安定性必须合格,初凝时间≥45分钟,终凝时间≤10小时,3天抗折强度2.5、抗压强度11,28天抗折强度5.5、抗压强度32.5。
42.5级安定性必须合格,初凝时间≥45分钟,终凝时间≤10小时,3天抗折强度3.5、抗压强度17,28天抗折强度6.5、抗压强度42.5);砂(宜使用中砂或粗砂,含泥量<3%)、石(应级配良好,质地坚固,含泥量<1%)应对其强度、级配、含泥量进行检验。
检验合格方能在混凝土工程中使用。
▪1.5.1.2混凝土中外掺剂应有完整的质量合格文件,并经试验后使用。
混凝土结构中,应控制使用氯化物外加剂,避免对钢筋的腐蚀。
▪1.5.1.3粗骨料的最大粒径不得超过构件截面最小尺寸的1/4,且不得超过钢筋最小净距的3/4;对现浇楼板,粗骨料的最大粒径不得超过板厚的1/3,且不得超过40mm。
▪1.5.1.4混凝土浇筑前,应检验埋在其内的管线、预埋件、预设孔洞位置和尺寸,钢筋工程应验收合格。
▪1.5.1.5混凝土配合比应经试验确定,有正式的配合比通知单。
▪1.5.1.6混凝土制备时,应根据砂、石材料的实际含水率调整施工配合比,各组分材料投放应配比正确、计量准确(水泥允许偏差±2%,砂和石允许偏差±3%,水允许偏差±2%);材料投放顺序、搅拌时间应符合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
▪1.5.1.7混凝土应振捣密实,不得欠振、漏振,浇筑过程中应保证混凝土内钢筋、管道等预埋部件位置正确;在非施工缝、后浇带位置混凝土应连续浇筑,相邻施工面(层)的应在前批混凝土初凝前浇筑后批混凝土。
▪1.5.1.8混凝土施工缝的位置宜留在剪力较小且便于施工的位置(1/3跨处);后浇带留置位置、构造措施及保留时间应符合设计要求,后浇带应采用补偿收缩(微膨胀)混凝土浇筑。
▪1.5.1.9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应根据规范要求,在监理工程师见证下随机取样留置试块,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块和一组同条件养护试块。
▪1.5.1.10混凝土浇筑后,应及时采取措施覆盖并保持湿润的养护环境,养护时间一般不少于7天,对掺用缓凝剂的混凝土和屋面、地下室等有抗渗要求的混凝土养护时间不得少于14天。
▪1.5.2检查验收程序
▪1.5.2.1材料进场应查验水泥、外加剂的产品合格证和性能检测报告。
▪1.5.2.2水泥、外加剂应分别不同品种、等级、批号,经监理工程师见证取样复检;砂、石子应分批抽样检验;混凝土试块留置应在监理工程师见证下进行。
▪1.5.2.3混凝土浇筑前,应对钢筋、管线、预埋件等进行验收,隐蔽工程应做隐蔽验收记录。
▪1.5.2.4现场管理人员应对材料计量、混凝土搅拌、振捣、养护等工作进行检查;监理工程师应对材料计量、混凝土搅拌、振捣、钢筋和预埋管线保护、混凝土养护措施等进行旁站监督。
▪1.5.2.5混凝土模板拆除后,施工、监理(建设)等单位应对混凝土工程检查、验收(砼截面尺寸允许偏差-5~8mm,且没有露筋、没有麻面、没有蜂窝孔洞、没有裂缝等缺陷,砼试块28天强度≥设计值)。
6、砌体工程
▪1.6.1质量控制要点
▪1.6.1.1砌体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框架填充墙应优先选用自重轻、防渗性能好的产品。
▪1.6.1.2砌体工程所用的材料应有产品合格证书,块体、水泥等材料的主要性能应有合格的进场复验报告。
▪1.6.1.3砌筑砂浆配合比应经试验确定,搅拌时各组分材料应计量投放。
砂浆应随伴随用,一般情况下在当班内用完。
▪1.6.1.4砌体砌筑过程中,应按规范规定随机取样制作砂浆试块,其28天强度试验值应符合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1.6.1.5墙体应组砌正确、灰缝饱满。
竖向灰缝应饱满、密实,不得出现透明缝、狭缝;水平灰缝饱满度不得小于80%。
▪1.6.1.6块材砌筑时,应根据块材的吸水情况提前适当的时间浇水湿润。
240承重墙的最上一皮砖应整砖丁砌。
后砌填充墙砌至接近梁、板底时,应留有一定空隙,至少间隔7天后,再斜砌挤紧或用微膨胀混凝土填实。
▪1.6.1.7抗震构造拉接筋应区别抗震设防烈度按设计要求设置,其长度、间距、形状应符合抗震规范的要求(6、7度设防区240墙拉接筋(一般为2φ6)伸入墙身长度≥1000mm且末端有90度弯钩)。
▪1.6.2检查验收程序
▪1.6.2.1砌体块材、水泥、外掺剂等材料进场时,应检查产品合格证书。
块材、水泥等主要材料应经监理工程师见证取样检验,性能合格方能进场。
▪1.6.2.2砂浆配置过程中,应现场抽查材料计量。
▪1.6.2.3施工单位应随时对工序施工进行检查。
(二)建筑地面工程
▪2.1.质量控制要点
▪2.1.1地面装饰材料应根据设计要求,在省公司控制的范围内选用。
进场材料应有中文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及性能检测报告,地砖等重要材料应经现场取样复验合格。
▪2.1.2地面以下沟槽、预埋管线、设备基础、预埋件等工程完工,经检验合格并做隐蔽验收记录后,方可进行建筑地面工程施工。
▪2.1.3地面基层(各构造层)选用材料及铺设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混合材料配合比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规定,各构造层分别压平夯(振)实。
有排水要求的地面基层,排水坡度、坡向应符合设计要求。
▪2.1.4陶瓷地面砖铺贴前,应对其规格尺寸、外观质量、色泽等进行分类预选,剔除不合格品,并浸水湿润晾干待用;地砖铺贴应先预排,避免出现小于1/4边长的板块;铺贴应座浆饱满、铺平敲实,铺贴砂浆配合比应符合设计要求;使用水泥砂浆结合层铺贴地砖后应覆盖、湿润养护不少于7天,方可使用;地砖铺贴应粘结牢固,无空鼓,表面应洁净、图案清晰、色泽一致、接缝平整顺直。
▪2.2.检查验收程序
▪2.2.1检查地面装饰材料外观质量,核查地面装饰、胶结、防水等材料的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
▪2.2.2根据规范规定,在监理人员见证下对地面砖的物理性能取样复检,检验合格方可使用。
▪2.2.3地面施工前对其下的沟槽、预埋管线、设备基础、预埋件等隐蔽项目进行验收。
▪2.2.4施工单位在屋面工程施工时,应执行三级检验制度,并有完整的检查记录,每道工序完成后应经监理工程师检验合格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2.2.5有防水要求的地面,应在防水层、面层施工后进行防渗漏性能检验;有排水要求的地面,面层施工后应淋水检查其排水性能。
▪2.2.6地面施工完毕后,应对面层铺设和外观质量进行检查。
▪3.0.1建筑物的装饰装修标准应符合省公司的有关规定,设计图纸须由具备相应资质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出具完整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3.0.2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必须保证建筑物的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
当涉及主体和承重结构改动或增加荷载时,必须由原结构设计单位或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核查有关原始资料,对既有建筑物结构的安全性进行核验、确认。
(对于楼顶租房建设的基站)
(三)建筑装修工程
▪3.0.3装饰装修材料的品牌、质量应符合省公司的相关规定,材料进场应有合格证书、中文说明书和性能检测报告,必要时进行现场见证取样复检。
▪3.0.4施工过程中,凡涉及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或主要使用功能的改动应经设计单位批准。
1、抹灰工程
▪3.1.1质量控制要点
▪3.1.1.1抹灰用水泥凝结时间及体积安定性应经复检合格;砂应选用细度模数在2.3~3.0的中砂(细砂容易裂缝),含泥量及其他有害杂质含量应符合规范要求;
▪3.1.1.2抹灰施工前,埋设在基层内的管、线、盒、箱等应安装完毕,并检验合格;
▪3.1.1.3基层表面应清理干净,提前洒水湿润;框架结构梁、板、柱与填充墙体的结合处加贴钢丝网,钢丝网宽度从缝边起每边不得小于100mm;
▪3.1.1.4墙面抹灰应按设计要求分层涂抹,各层均应搓平揉实,面层压光;外墙抹灰底层应采用防水砂浆;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及各抹灰层之间应粘结牢固,无空鼓、开裂等缺陷;水泥砂浆抹灰层应在湿润条件下养护。
▪3.1.2检查验收程序
▪3.1.2.1检查抹灰用水泥质量保证书,并在监理工程师见证下,取样检验凝结时间及体积安定性。
▪3.1.2.2抹灰前,对预埋在基层内的管线等隐蔽工程进行验收,合格才能进入下道工序。
▪3.1.2.3抹灰施工中,施工单位应对每道工序进行检查,并做检查、验收记录;监理工程师应对基层处理、抹灰过程质量、养护等环节进行平行检验、检查。
▪3.1.2.4抹灰工程完工后,应对抹灰工程的外观质量及细部构造全面检查验收。
2、饰面砖工程
▪3.2.1质量控制要点
▪3.2.1.1饰面板及主要安装材料应有质量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场时应进行外观和主要性能指标检查。
粘贴用水泥安定性、强度及外墙面砖吸水率和抗冻融性能应经监理工程师现场见证取样复验合格方能使用。
外墙饰面砖应在基层上进行粘结强度检验。
▪3.2.1.2饰面板安装前应对预埋管、线及设备进行隐蔽验收,合格后方可隐蔽;
▪3.2.1.3预埋件(或后置预埋件)、连接件的品种、数量、规格、位置、连接方法和防腐处理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后置预埋件的现场拉拔强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3.2.1.4安装前先将饰面板在地面上预排,调整石材的色泽、纹理,并逐块编号;安装时应检查饰面板后槽、孔是否有隐性裂纹;
▪3.2.1.5饰面砖在铺贴前,应先检查基层的平整、空鼓及划毛处理,对饰面砖规格尺寸、外观质量、色泽等进行预选分类,并提前浸水晾干后待用。
▪3.2.1.6饰面砖铺贴时应进行预排。
外墙狭长形条砖宽度方向不得出现边角,长度方向不宜出现小于半块的边角,否则应在适当的位置破整套裁;内墙面釉面砖不宜出现宽度小于面砖较小边长一半的边角,否则应在适当的位置破整套裁。
▪3.2.1.7镶贴砂浆配合比应符合设计要求,面砖镶贴牢固,无空鼓;阳角宜作导角处理,窗台、滴水线等部位面砖排列应有利于排水和墙面防渗;外墙面砖镶贴后应用1﹕1水泥砂浆勾缝。
▪3.2.2检查验收程序
▪3.2.2.1检查饰面板及主要辅助安装材料应有产品合格证或性能检测报告,并对饰面材料进行外观质量检查。
▪3.2.2.2材料进场后,在监理工程师见证下,对粘贴用水泥安定性、强度及外墙面砖吸水率和抗冻融性能取样复验,合格方能使用;外墙饰面砖在基层上的粘结强度检验合格方可进行大面积铺贴。
▪3.2.2.3饰面板安装前应对预埋管、线及设备进行隐蔽验收,并作隐蔽验收记录。
▪3.2.2.4施工单位应对饰面施工过程中工序质量进行检查验收,隐蔽工程应作隐蔽验收记录,监理工程师应进行跟踪平行检验。
▪3.2.2.5饰面板(砖)安装完毕后,应外观质量及细部构造全面检查验收,并作验收记录。
3、门窗工程
▪3.3.1质量控制要点
▪3.3.1.1防盗门的安装必须牢固,在砌体上安装不得使用射钉固定应采用膨胀螺栓。
▪3.3.1.2防盗门框体与墙体间的缝隙应采用砂浆或细石砼嵌填饱满,表面用密封胶密封。
▪3.3.1.3防盗门安装后应随即用保护膜覆盖金属或塑料表面,直至工程交付使用时撕开。
▪3.3.2检查验收程序
▪3.3.2.1成品防盗门应检查其产品合格证(宜达C级)。
▪3.3.2.2防盗门与墙体间的连接及嵌缝密封应作为重点全数检查。
▪3.3.2.3安装结束后,应检查门窗的外观质量、开启、配件及保护层等。
▪防盗安全门在规定的破坏工具作用下,按其能够抵抗非正常开启的净工作时间的长短来分级:
▪平开全封闭式防盗安全门
▪A级:
15min\B级:
30min\C级:
45min
▪平开栅栏式、折叠栅栏式防盗安全门
A级:
10min\B级:
20min\C级:
30min
4、涂饰工程
▪3.4.1质量控制要点
▪3.4.1.1涂料材料进场时,应检查其产品质量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
▪3.4.1.2涂饰基层应干燥、平整、坚实、牢固,无粉化、起皮和裂缝现象;混凝土或抹灰面涂饰涂料前应涂刷抗碱封闭底漆。
▪3.4.1.3双组分或多组分应在使用前根据产品说明规定的配合比和使用情况分批混合,并在规定的时间内用完;涂料需稀释时,应遵照产品使用说明,按规定的比例、用规定的稀释剂稀释。
▪3.4.1.4涂料应按设计要求分层涂刷,后一遍应待前一遍完全干燥后进行;涂料饰面应色泽一致,无砂眼、刷纹,不得有掉粉、起皮、透底、反碱、咬色、流坠等现象,线角应顺直、方正
▪3.4.2检查验收程序
▪3.4.2.1涂料材料进场时,检查产品质量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
▪3.4.2.2涂料的混合、稀释应在现场管理人员监督下进行;施工过程中施工、监理人员应进行自检自评和平行复检工作;完工后应对涂饰外观和细部进行检查验收。
(四)建筑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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