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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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宁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阜宁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调整方案说明
阜宁县人民政府
二〇一七年三月
一、区域概况
(一)区位条件
1、位置
阜宁县地处江淮平原中部,盐阜平原北部,隶属江苏省盐城市,介于北纬33°26′~33°59′、东径119°27′~119°58′之间;背倚苏北平原,面临苏中水网,南与建湖县毗邻,北与滨海县接壤,东与射阳县相连,西与淮安市涟水县隔废黄河相望,西南与淮安市淮安区交界。
图1-1阜宁县位置示意图
2、交通
县域交通区位优势明显,有便捷的交通网络,沿海高速、盐徐高速、京沪高速环绕周边,2015年10月底建成通车的建阜高速,大大缩短了阜宁到南京、苏南地区的时空距离;新长铁路以及规划建设中的连盐铁路、徐宿淮盐铁路穿境而过;从县城南行60公里到盐城机场,北走130公里达连云港机场,西距淮安涟水机场约58公里;国家级航道射阳河、通榆运河、苏北灌溉总渠贯穿县境,中小河航道连接通榆河和大运河两大航运体系。
(二)自然条件
1、地形地貌
阜宁县域大体上呈南北向粗短左钩形;西部高亢,向东南、向东、向东北,渐趋低洼。
全县分属3个地貌单位:
县域西部,即废黄河以东、射阳河—沿岗河以西地区属黄淮平原,占全县总面积58.5%;县域东北部,即串场河-沿岗河以东地区属滨海平原,占全县总面积16.68%;县域南部、西南部,属里下河平原,占全县总面积24.74%。
2、气候
阜宁县属北亚热带向暖温带过渡性气候其特点是季风显著,四季分明;雨水充沛,雨热同季;日光充足,气候温和。
因地处气候过渡区,灾害性天气种类比较多,常见的有洪涝、干旱、连绵阴雨、高温、寒潮、大雾等。
年平均气温14.9℃,全年降水量850毫米,日照时数1817.5小时。
3、水文
阜宁县地处里下河下游地区,境内河网稠密,雨水充沛,本地径流、外来水资源较好。
阜宁县境内有大小河流100多条,主要河流有3条:
西部的废黄河、苏北灌溉总渠,中部东北部的射阳河,以及县城南部的金沙湖和县域最南部的马家荡。
4、矿产
阜宁县境喻口、沟墩等地有泥炭矿、粘土矿等;施庄的沙岗、新沟的北沙湾等地有优质黄沙,是工业、建筑业的理想材料。
5、生物资源
境内野生动物资源中,有草狐、虎头鲨、白头翁、赤练蛇等;野生植物资源丰富,马兰、半支莲、地黄、枸杞、柴胡、半夏、紫苏、益母草、芡实以及柴、蒲、柳、芦苇等,可用于中药和广泛发展编织业。
(三)社会经济条件
1、人口
2014年末全县户籍人口112.09万人,常住人口为83.88万人,其中城镇人口43.36万人,农村人口40.50万人,城镇化水平达51.69%。
全县人口密度平均583人/平方公里,以阜城、花园、金沙湖、吴滩四个镇(街道)和新沟镇最大,羊寨、芦蒲、古河、罗桥四镇最小。
2、行政区划
阜宁县现下辖阜城、花园、金沙湖、吴滩4个镇(街道),沟墩、陈良、三灶、郭墅、新沟、陈集、羊寨、芦浦、板湖、东沟、益林、古河、罗桥13个镇,以及江苏省阜宁经济开发区、东益经济区、澳洋工业园、金沙湖旅游度假区、现代服务业园区、现代农业产业园区。
区域土地总面积143877.95公顷。
3、经济指标
近年来,阜宁以新兴的现代化工业城市、江苏省重要的高效农业生产加工基地的定位发展社会经济。
2014年全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330.62亿元,比上年增长11.0%,其中:
第一产业增加值52.64亿元,增长3.6%;第二产业增加值148.35亿元,增长12.0%;第三产业增加值129.63亿元,增长12.1%;三次产业的构成比例已由上年的16.4:
46.6:
37.0调整为15.9:
44.9:
39.2。
人均地区生产总值39423元,比上年增长9.5%;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226.18亿元,比上年增长23.4%;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546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959元,分别比上年增长9.2%和11.7%。
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保持稳定向上的良好态势,是全国新能源产业百强县、全国风电装备产业基地、国家级星火技术密集区。
(四)土地利用变化情况分析
2014年底,阜宁县土地总面积143877.95公顷,其中:
农用地113638.89公顷,占全县总面积的79.0%;建设用地22117.48公顷,占全县总面积的15.4%;其他土地8121.58公顷,占全县总面积的5.6%。
如表1-1所示。
表1-1阜宁县2014年土地利用现状表
单位:
公顷、%
地类
2009年
2014年
2009-2014年
增(+)减(-)
面积
比重
面积
比重
面积
比重
土地总面积
143877.95
100.0
143877.95
100.0
0.00
0.0
农用地
耕地
90542.87
62.9
90155.48
61.1
-387.39
-0.3
园地
154.21
0.1
143.44
0.1
-10.77
0.0
林地
1040.29
0.7
901.72
0.7
-138.57
-0.1
牧草地
0.00
0.0
0.00
0.0
0.00
0.0
其他农用地
23669.88
16.5
22438.25
16.5
-1231.63
-0.9
合计
115407.26
80.2
113638.89
78.4
-1768.37
-1.2
建设用地
城乡
建设
用地
城镇工矿
4590.94
3.2
6007.98
5.1
1417.04
1.0
农村居民点
12108.51
8.4
12695.73
8.4
587.22
0.4
小计
16699.45
11.6
18703.71
13.4
2004.26
1.4
交通水利及
其他用地
交通水利用地
2978.64
2.1
3252.15
2.4
273.51
0.2
其他建设用地
164.95
0.1
161.62
0.1
-3.33
0.0
小计
3143.59
2.2
3413.77
2.5
270.18
0.2
合计
19843.04
13.8
22117.48
15.9
2274.44
1.6
其他土地
水域
8627.66
6.0
8121.58
5.6
-506.08
-0.4
自然保留地
0.00
0.0
0.00
0.0
0.00
0.0
合计
8627.66
6.0
8121.58
5.6
-506.08
-0.4
1、农用地
2014年末,全县农用地总面积113638.89公顷,较2009年减少1768.37公顷,其中:
耕地面积90155.4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2.7%,较2009年减少387.39公顷;园地面积143.44公顷,占0.1%,较2009年减少10.77公顷;林地面积901.72公顷,占0.6%,较2009年减少138.57公顷;其他农用地面积22438.25公顷,占15.6%,较2009年减少1231.63公顷。
2、建设用地
2014年末,全县建设用地总面积22117.48公顷,较2009年增加2274.44公顷,其中:
城乡建设用地18703.7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3.0%,较2009年增加2004.26公顷,城乡建设用地中城镇工矿用地6007.98公顷,较2009年增加1417.04公顷,农村居民点面积12695.73公顷,较2009年增加587.22公顷;交通水利用地3252.15公顷,占2.3%,较2009年增加273.51公顷;其他建设用地161.62公顷,占0.1%,较2009年减少3.33公顷。
3、其他土地
2014年末,全县其他土地面积为8121.58公顷,较2009年减少506.08公顷,全部为水域。
二、规划实施评估
(一)规划指标执行情况
1、耕地保有量及基本农田保护目标
规划实施至2014年末,全县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分别为94102.1900公顷(含可调整地类3932.7454公顷)和83406.3203公顷,完成了规划确定的91450.0500公顷耕地保有量和83066.6700公顷的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在规划实施期间中得到了很好的执行,保护成效明显。
表2-1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执行情况表
单位:
公顷
指标
2020年
2014年
规划目标执行情况
(2014年-2020年)
耕地保有量
91450.05
94102.19
2652.14
基本农田
83066.67
83406.32
339.65
2、建设用地指标
规划实施至2014年末,全县建设用地总规模22117.48公顷,占规划目标的105.62%;城乡建设用地规模18703.71公顷,占规划目标的119.96%;城镇工矿用地规模6007.98公顷,占规划目标的109.36%;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规模3413.77公顷,占规划目标的63.81%。
从各项建设用地规模的执行效果来看,除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规模控制在规划目标范围之内,建设用地总规模、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既城镇工矿用地规模均超出了规划目标范围。
表2-2各类建设用地指标执行情况表
单位:
公顷
指标
2020年
2014年
目标
执行情况
占规划
目标比例
建设用地总规模
20941.00
22117.48
1176.48
105.62%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15591.00
18703.71
3112.71
119.96%
城镇工矿用地规模
5494.00
6007.98
513.98
109.36%
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规模
5350.00
3413.77
-1936.23
63.81%
3、新增建设用地上图规模使用情况
规划实施期间,阜宁县通过严格执行城乡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制度,严格按照行业用地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要求供地,有效保障了各项用地需求。
至2014年末,全县新增城乡建设用地使用规模达1144.20公顷,占全县新增城乡建设用地指标1298.80公顷(含464.80公顷流量指标)的88.10%。
4、流量指标归还情况
规划实施至2014年末,全县实施并通过验收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复垦规模501.5220公顷,超出核定流量指标(464.8000公顷),流量指标归还率达到107.90%。
(二)土地集约利用水平
1、土地利用效率
规划实施期间,阜宁县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产业政策和用地定额进行供地,以供给制约和引导需求,有限指标保重点,一般项目靠挖潜,引导企业利用现状建设用地,控制新增建设用地,同时通过建设标准厂房、提高投资门槛等手段,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投资强度。
全县地均GDP从2009年的1157万元/km2提高到2014年的2298万元/km2。
每公顷建设用地固定资产投资额由2009年的35万元提高到2014年的102万元。
2、人均城镇工矿用地
至2014年末,全县城镇工矿用地规模6007.98公顷,城镇人口43.36万人,人均城镇工矿用地为139平方米/人,高于2020年的规划目标值(128平方米/人)。
由此可知,规划实施期间阜宁县城镇工矿用地增长速度超过了城镇人口的增长速度,城镇工矿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有待提高。
规划实施后期,应继续推行低效城镇工矿用地挖潜,积极推进节地型城镇更新改造,提高现有城镇工矿用地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能力,促进各类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
3、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
至2014年末,全县农村居民点面积12695.73公顷,农村人口40.5万人,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313m2/人,高于2009年现状值和2020年规划目标值。
因此规划实施后期应进一步加大农村建设用地整治力度,实行农村居民点减量化管理,鼓励农村居民向集中居住区积聚,不断提高农村建设用地集约水平。
4、社会经济发展与建设用地相关性分析
阜宁县2010-2014年建设用地面积增长幅度为11.46%,地区生产总值增长幅度为98.62%,建设面积随地区生产总值的增长呈显著的对数型增长,全县建设用地面积逐年增长,单位GDP建设用地增长幅度逐步趋缓,建设用地利用效率不断提高。
(三)规划实施成效分析
1、经济效益
(1)保障了建设用地需求,促进了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规划实施期间,全县新增城乡建设用地2274.44公顷,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效的用地保障。
2009-2014年国内生产总值由166.46亿元提高到330.62亿元,增幅98.62%;人均GDP由1.75万元提高到3.94万元,增幅124.96%;财政收入由10.07亿元提高到33.57亿元,增幅233.37%。
可见,土地供给对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稳步发展的重要作用。
(2)提高了资源利用效率,促进了土地集约利用
规划实施期间,通过优化配置城乡建设用地,保障必要的基础设施用地、加强建设用地空间管制等措施,大大提高了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提高单位土地产出效益。
从经济增长的土地资源消耗水平来看,全县地均GDP增长幅度为98.62%,每公顷建设用地固定资产投资额增幅为191.43%,单位建设用地二三产业增加值增幅为87.67%。
2、社会效益
(1)促进了城乡统筹发展,提高了城乡居民收入
规划实施期间,由于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与产业结构升级相互推进,全县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快速增长。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2009年的12080元提高到2014年的21546元,增幅78.36%;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也稳步增长,由2009年的6824元提高到2014年的12959元,增长了89.90%。
城乡居民收入的提高直接带动了城乡居民生活质量的改善。
(2)保护了耕地和基本农田,保障了粮食安全
规划实施期间,明确了全县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及空间布局,严格控制建设占用耕地指标,有效保护了耕地和基本农田,确保了全县粮食产能的不断提高。
为保持社会稳定起到了关键作用,为现代化农业的持续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3、生态效益
(1)加强了生态环境保护
规划将部分具有重要生态价值的地区划定为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并列入禁止建设区。
区内主导用途为生态环境保护,严禁进行与生态环境保护无关的开发建设活动,原有的各种生产、开发活动逐步退出。
(2)促进了生态环境建设
规划实施期间,通过巩固林地保护成果,加强农田防护林工程建设,构建城乡防护林体系,重点保护滩涂、水库及湿地资源,对全县生态环境协调发展,促进生态环境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表2-32009-2014年阜宁县国民经济主要指标对比情况表
各项主要指标
2009年
2014年
2009至2014年增幅(%)
GDP(亿元)
166.46
330.62
98.62
二三产业增加值
133.75
279.78
109.18
人均GDP(元)
17519
39411
124.96
固定资产投资额(亿元)
69.77
226.18
224.18
财政总收入(亿元)
10.07
33.57
233.37
地均GDP(万元/公顷)
1157
2298
98.62
单位建设用地固定资产投资额(万元/公顷)
35
102
191.43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
12080
21546
78.36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元)
6824
12959
89.90
(四)未来发展变化预测
1、社会经济发展预测
(1)人口预测
确定规划期内合理的人口规模,对于预测各类用地的需求量十分重要,也是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和指标分解的基础。
以下对人口预测的方法和结果进行说明。
阜宁县人口预测是以2014年人口统计的数据为基础。
采用目前常用的马尔萨斯人口增长模型、综合增长法预测和宋健人口预测模型等三种方法对本区规划目标年人口进行预测。
通过以上三种方法对阜宁县人口进行预测,取平均值作为最终预测结果:
阜宁县2020年的常住人口为98.00万人,其中:
城镇人口为63.70万人。
(2)经济变化预测
参照《阜宁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经济发展目标,规划到2020年阜宁县的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率为13.6%,地区生产总值达到600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年均增长18.09%以上,到2020年末突破70亿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累计达650亿元;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15.7%。
2、土地利用预测
(1)建设用地总规模预测
根据阜宁县2009-2014年建设用地面积变化与地区生产总值增长数据的对数模型预测,到2020年,全县建设用地总量将达到23346.97公顷,比2014年增加1229.49公顷。
经分析,该预测结果延续了阜宁县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的总体趋势,2015-2020年的6年间,全县GDP增长量是2009-2014年的1.64倍,但2015-2020年建设用地增加量比2009-2014年增加量减少1044.95公顷,2015-2020年单位GDP增加的建设用地量为4.56公顷/亿元,是2009-2014年(13.86公顷/亿元)的0.33倍。
表2-4建设用地规模与效率现状值与规划值比较表
单位:
亿元、公顷、公顷/年、%、公顷/亿元
期限
GDP
增长量
建设用地
增加量
建设用地年均增加规模
建设用地年均增长率
单位GDP增加
的建设用地量
2009-2014
164.16
2274.44
454.89
2.29
13.86
2015-2020
269.38
1229.49
204.92
0.93
4.56
差值
105.22
-1044.95
-249.97
-1.36
-9.30
倍数
1.64
0.54
0.45
0.41
0.33
(2)城乡建设用地规模预测
根据《阜宁县总体规划(2010-2030)》中的城镇人均建设用地标准,到2020年全县城镇人口预计可达到63.7万左右。
中心城区人均建设用地控制在90平方米以内;东益新城人均建设用地控制在100平方米以内;重点镇人均建设用地控制在120平方米以内;特色镇人均建设用地控制在130平方米以内。
综合以上人均建设用地控制指标,按95平方米的平均值作为全县人均城镇建设用地控制指标。
按人均城镇工矿用地115平方米计算,至2020年全县城镇工矿用地规模将达7325.50公顷,比2014年增加1317.52公顷。
全县2010-2014年共实施验收农村建设用地拆旧复垦规模501.52公顷,年均实施农村建设用地复垦规模100.30公顷。
全县农村建设用地复垦潜力较大,但随着城镇的扩展,部分农村居民点将会进一步融入城镇发展序列中,考虑到未来农村居民点拆迁资金投入、农民意愿以及规划期限等因素,围绕建设美丽乡村的总体要求,加大挖掘农村建设用地潜力的力度,按照流量指标归还计划,2015年至2020年间全县年均复垦农村建设用地规模约为140.00公顷,则2020年前农村居民点面积在2014年基础上减少量约为840.00公顷。
考虑到全县康居工程的实施,未来农村居民点增加量控制在200公顷左右,因此2020年农村居民点面积约为12055.73公顷。
综上预测2020年全县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为19381.23公顷,比2014年增加677.52公顷。
对于2009年至2014年、2015年至2020年两个阶段,2009年至2014年5年间全县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增加2004.26公顷,年均增加400.85公顷;2015年至2020年6间全县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增加677.52公顷,年均增加112.92公顷。
(3)交通水利用地需求预测
“十三五”期,阜宁县以国家及区域交通设施构建为基础,推进铁路、公路、港口、机场建设,提升公路及内河航道网络,强化综合运输枢纽集疏运系统,形成衔接有序、集约高效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同时,进一步完善污水工程、供电工程、燃气工程、环卫工程等基础设施建设。
预测到2020年,全县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将达到3965.74公顷。
(五)调整完善的必要性
从发挥土地宏观调控功能和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角度出发,当前阜宁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中仍有一些重大问题亟待解决,未来阜宁县社会经济发展对土地的需求较大,阜宁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十分紧迫:
1、适应国家战略部署,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需要
阜宁县位处“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江苏沿海开发等国家重大战略密集实施的交汇区域,叠加效应将不断显现,政策、资源以及基础设施和生产力布局将为全县发展营造优良的发展环境。
“十三五”时期阜宁立体化的对外交通格局将进一步完善,有条件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和更高层次参与国际和区域经济合作。
而同期全县加快转变产业发展方式,积极调优产业结构,以新兴制造业为基础,以现代服务业为突破,积极发展新特产业,打造龙头企业,推进三次产业联动发展,构建“3+2”新型产业体系。
为抓住这一重大历史性机遇,努力成为改革创新的试验区和参与长江经济带发展建设的先行军,阜宁以大型交通枢纽和国、省道公路建设为契机,统筹城乡空间布局,提升完善城镇功能,引导城乡建设空间合理集聚,推进产城融合发展;以产业转型升级和结构调整为契机,不断投入园区建设工作,形成了“两区一园一湖一港”、重点镇产业园以及特色镇全民创业集聚区的坚实平台。
因此,需调整现行规划,完善交通网络体系,优化园区空间布局,调整产业结构,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促进生产空间集约高效,增强对国家发展战略的支撑力,实现经济转型发展和可持续增长。
2、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优化国土空间的需要
为深入贯彻《关于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指导意见》(国土资发〔2014〕119号)和《关于江苏省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工作方案的批复》(国土资函〔2014〕54号)等文件要求,江苏省严守“三线”(永久基本农田红线、生态保护红线和城市发展边界线),全力实施“空间优化、五量调节(控制总量、优化增量、盘活存量、用好流量、提升质量)、综合整治”节约集约用地三大战略。
在此背景下,阜宁县在“地根”紧缩下破解发展“瓶颈”,采取以沿河沿路整村或整片推进的方式,加快实施农村建设用地整治。
重点对规划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外、铁路、高等级公路等交通廊道控制范围内、生态红线一级管控区内的村庄以及623特大龙卷风冰雹灾害中损毁的村庄进行归并整理。
同时塑造“一村一景”、“一村一韵”、“一村一品”,大力培育新型社区、重点村和特色村,激发镇村活力,丰富镇村经济,优化镇村布局。
在全面评价阜宁县规划实施效益的基础上,结合全省建设用地“双提升”工作方案,探索国土空间布局优化,强化规划管控引领作用,有序调整城乡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推进农村建设用地“减量化”的实施。
通过新增城乡建设用地流量指标和划定村镇建设控制区相结合的方式,统筹谋划人口城镇化、产业发展、资源利用和环境保护,合理安排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推进国土集聚开发、分类保护和综合整治,逐步形成人口、经济、资源、环境相协调的节约集约型国土空间开发格局,推动节地水平和产出效益双提升。
因此,需调整现行规划,推动国土资源供给从单纯的数量扩张转向盘活存量与做优增量并举,稳妥做好农民宅基地有偿退出的探索。
通过积极争取同一乡镇范围集体建设用地布局调整试点、废弃工矿地整合试点,建立实施低效用地退出机制,对不合理利用和低效利用的土地依法整治盘活,重点保障重大产业、重要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民生工程项目用地需求。
3、协调新型城镇化建设,提升城市品质的需要
新型城镇化是党中央、国务院基于我国特殊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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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阜宁县 土地利用 总体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