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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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第一章总论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项目
2、项目承办单位
3、项目承办单位法定代表人
4、项目建设地址
二、项目报告编制依据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2、《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3、《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H1-1999;
4、《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
5、《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1995;
6、《哈尔滨市房屋安全鉴定报告》鉴定编号2008—118号;
7、项目承办单位提供的其它资料。
三、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XX县位于黑龙江省中南部,松花江中游南岸,哈尔滨、佳木斯两大城市中段,是我省著名水稻强县,以林业和农业为主要产业,幅员3000平方公里,人口23万,辖3镇5乡,67个行政村,253个自然屯,地貌为“八山半水分半田”。
现人民法院座落在方正镇北四街与广场东路交叉道口西北侧。
因建造时间较长,设计不够合理,审判区与办公区交叉混杂,且面积较小,已不适应新形势下的审判工作需要。
按照方正县委、县政府开发建设城北新区的总体规划,按照新形势对审判工作的要求,为了改善方正县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环境,适应新形势下审判工作需要,经院党组研究决定,在方正湖北滨水新区新建办公用房及审判法庭业务用房为一体的综合楼一栋,总建筑面积11440平方米。
其中:
审判法庭业务用房10270平方米(含已有还建面积730平方米),办公用房1170平方米(移址新建)。
方正县法院现有在编干警为65人,下设审判机构及职能部门(行政庭、民一庭、民二庭、执行庭、告立庭、审监庭、刑庭、监察室、法警队、办公室、研究室、政工科和四个基层法庭)共计16个部门。
其中基层法庭会发法庭、镇郊法庭、宝兴法庭、大罗密法庭,建院五十余载以来,随着历史的变革和改革的不断深入、经济的发展、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使法院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也随之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在县委、县政府、县人大、县政协和上级法院的领导、监督下,以维护司法公正为核心,以改革为动力,以服务于经济发展大局为目标,做到了多年无错案和更审案件,案件的数量逐年递增的良好工作势态,为保障改革发展、稳定,充分发挥了审判机关的职能作用,近年来已跨入省、市法院系统先进行列,如今全院干警上下一心发扬传统,开拓未来,团结拼搏,与时俱进,为发展方正法院事业加速县城经济建设不断做出新的贡献。
近年来,方正县人民法院现代化和法庭建设物资装备方面有了较大的改善,新增电脑20台,打字机12台,复印机2台,办案用车6台,从而简化了办案程序,提高了工作效率和办案的质量,审结各类案件3400余件。
无一错案和更审案件,受到了当地群众和上级有关部门的好评。
精神文明建设不断进档升级,多次被省法院评为系统文明院、省法院执行工作规范化建设先进单位、市法院先进党组织、市法院系统达标单位、市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
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实施是十分必要的。
四、项目报告的主要内容
1、项目的由来及建设的必要性
2、场址选择与工程建设方案
3、公用工程及配套条件
4、环境保护、消防、节能
5、项目实施计划
6、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7、社会效益分析
8、项目报告结论
五、项目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其中
业务用房
新建办公用房
新建审判法庭业务用房
还建审判法庭业务用房
1
总占地面积
平方米
15000
2
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
11440
9540
730
1170
3
新建投资
万元
2631
2194
168
269
国家投资
万元
1097
1097
配套资金
万元
1534
1097
168
269
4
建设期
月
7
六、项目报告结论意见
本项目是按照国务院相关指示精神,依据黑龙江省地方人民法院审判法庭业务用房建设标准,根据方正县人民法院的实际需要,为适应建设全面小康社会对现代化法制建设的迫切要求,急需新建方正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业务用房(含办公用房)综合楼一栋,并装备内部设施,把方正县人民法院的法制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的方针政策,促进县域经济发展,提高法制工作质量。
有利于优化法制建设和资源配置,其建设地点适宜、方案合理、项目可行。
第二章场址选择
一、项目区自然概况
(1)气候资源
该项目区属于亚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冬季寒冷,干燥少雪;春季短暂,季风交替,夏季湿热多雨。
全年平均气温为2.5℃,1月平均气温-20℃,7月平均气温21.7℃。
全年≥10℃积温为2450℃,无霜期为125-130天。
全年平均降水量547毫米,降雨季节分配不均,7—8月的雨水占全年降水量60%。
(2)地质与水资源条件
项目区地貌是单一的平原型,地貌单元为低岗和低平地,海拔60米左右,境内地势平坦无山岭、丘陵,土壤以草甸白浆土为主,地质构造属四世纪汇积物。
地质结构属简单类型,适宜建筑。
本项目区地下水贮量丰富,以第四系空隙潜水为主,水位埋深30米左右,含水层厚度30—80米,含水层岩性以砾石为主,平均成井深度100米,单井涌水量30—50吨/小时,水质优良而且丰富。
(3)项目建设地综合情况
方正县位于黑龙江省中南部,张广才岭西北麓,松花江中游南岸,幅员面积3000平方公里,属哈尔滨市辖县。
全县辖3镇5乡,67个行政村,253个自然屯,人口23万,是汉、满、蒙、朝、回等多个民族聚居区。
二、地理位置
新建项目区位于方正县方正湖北滨水新区。
审判法庭业务用房(含办公用房)综合楼占地面积15000平方米;建设面积11440平方米。
三、土地供应方式
本项目建设用地用途为行政用地,使用权类型为行政划拨,土地使用者为方正县人民法院,使用权面积15000平方米。
第三章工程建设方案
一、编制依据
1、《民用建筑设计规范》GBJ99—86;
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3、《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
4、其他相关的法规与规范。
二、场地概况
项目区用地为城镇规划内用地,现准备新建框架结构审判法庭业务用房(含办公用房)综合楼一栋,建筑面积11440平方米。
三、规划建设的总体构想
本项目的建设,是依据国家、省、市标准化审判法庭建设标准和规范规定,体现以人为本的思想,尽量满足法庭工作人员各方面的使用要求,力争把方正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成功能比较齐全,设施较为完善,更加符合标准的标准化审判法庭。
方正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业务用房(含办公用房)综合楼,南面为停车场,停车场南段预留一处临时停车用地,综合楼四周新建通透式围墙及绿化带。
四、总图布置
1、功能分区
根据用地周边环境现状,方正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业务用房(含办公用房)综合楼靠项目区北侧布置,呈长方形。
按功能划分有法庭审判业务区域与办公区域。
2、总图布置
规划用地大致划分成两块用地,包括审判法庭业务用房(含办公用房)综合楼和停车场。
综合楼布置在项目区北侧,呈长方形,框架建筑;综合楼南侧是停车场。
3、交通组织
综合楼设一个主出入口,主出入口位于项目区南侧,直通方正镇,内达办公区和审判法庭。
主入口设在综合楼南侧中部,另外入口设在综合楼的北侧,以满足消防和进出停车场的需要。
4、项目区绿化
为了美化项目区,给工作人员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根据项目区环境规划的总体要求对建筑物的周边进行绿化美化,种植乔灌花草,设置小品、绿地、花坛等。
五、建筑功能、规模与工程量
本项目新建方正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业务用房(含办公用房)综合楼一栋,建筑面积11440平方米;包括法庭办公用房面积1170平方米、审判法庭业务用房区域10270平方米和外部停车场,总占地面积15000平方米。
六、建筑结构、建筑装修与建筑造型
1、工程概述
本项目新建审判法庭业务用房(含办公用房)综合楼一栋,建筑面积11440平方米,停车场一处占地4730平方米;本项目建筑为Ⅱ类建筑,耐火等级为二级。
2、建筑结构
建筑结构体系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现浇整体式楼板,墙体为陶粒混凝土砌块,基础采用钻孔高压注浆桩基。
3、建筑装修
外墙:
外墙面采用普通涂料,勒脚采用喷沙。
内墙:
内墙墙面乳胶漆与天棚一致,
地面:
正厅、走廊为彩色水磨石;普通业务用房使用地砖。
台阶及楼梯:
主入口台阶踏步为条石,楼梯踏步采用水磨石,楼梯栏杆采用铁栏杆木扶手。
门:
审判法庭业务用房和办公用房及其它门一律采用普通实木门;业务用房前门采用白钢保温门,侧门采用钢制防盗门;各层窗采用白色单框二玻塑钢窗。
窗户:
为单框双玻塑钢窗。
顶棚:
均刷乳胶漆。
4、建筑造型
新建审判法庭业务(含办公用房)综合楼的建筑造型与建筑风格应与周边的建筑相协调,应体现法律建筑的庄严内涵、时代特征和地方风格。
建筑立面应丰富多变而不杂乱,轻快而不呆板。
外墙面采用涂料粉刷,使得建筑立面简洁、明快、既与周边的建筑相融合,又能显现其法律建筑自身的特点与庄严。
七、技术经济指标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其中
业务用房
新建办公用房
新建审判法庭业务用房
还建审判法庭业务用房
1
总占地面积
平方米
15000
2
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
11440
9540
730
1170
3
新建投资
万元
2631
2194
168
269
国家投资
万元
1097
1097
配套资金
万元
1534
1097
168
269
4
建设期
月
7
第四章公用工程
一、给排水
1、设计依据
(1)《建筑给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
(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3)《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给水排水》(2003年版);
(4)《建筑给排水设计手册》。
2、设计范围
本工程为新建项目,设计内容包括:
建筑物的室内给水、排水、及消防给水设计;室外给水管网、排水管网的设计。
3、设计方案
(1)工程概述
本项目区用地为规则矩形,用地面积15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1440平方米。
建筑高度低于24米,故消防均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建筑物的给水水源,引自市政给水管线,接至业务用房内给水间二次加压后提供,室内生活污水排至室外检查井处理后排至市政排水干线。
(2)生活给水系统
本项目用房一层单独设一生活给水泵房,内设一套变频给水装置及一个缓冲水箱,为业务用房提供生活给水,采用下行上给式给水系统。
生活饮用水由电热饮水机提供。
(3)消防给水系统
详见防火设计专篇。
(4)排水系统
最大排水量按给水量的90%计,则项目区的最大小时排水量约为10立方米。
室内生活污水排至室外检查井,经处理后,排至市政排水干线。
室外管线采用直埋敷设。
屋面雨水采用外排处理。
二、电气设计说明
1、设计依据
(1)《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92;
(2)《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95;
(3)《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50217-94;
(4)《低压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4-95;
(5)《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GB50055-93;
(6)《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04;
(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8)《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2000年版);
(9)《有线电视系统设计规范》GB50200-94;
(10)《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工程设计规范》GB/T50311-2000;
(11)建设单位提供的相关技术资料。
2、设计范围
(1)强电部分:
室内照明设计(包括公共场所、走廊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供配电系统设计。
(2)弱电部分:
电话通讯系统、有线闭路电视系统、综合布线系统等。
(3)防雷接地及等电位联结系统。
3、电源、电压、用电计量方式及负荷等级
经估算,本项目单位面积用电量均为30W/m。
本工程电源采用低压380/220V进户,引自项目区专用变压器低压侧,低压配电系统接地型式为:
TN-C-S。
本工程用电计量方式采用进户集中计量方式。
本工程按三级负荷供电。
4、供配电系统设计
(1)配电设备的选择:
所有照明及电务配电箱采用铁质壳体,嵌墙安装。
(2)导线选择与敷设:
所有电线及电缆均采用铜芯导线。
进户线采用YJV22铠装电缆;室内照明干线采用YJV电缆;分支线采用BV导线,穿阻燃塑料管暗敷设。
5、照明设计
(1)审判法庭业务用房、办公用房等处照明采用控照式高效日光灯,其水平照度的平均值不低于300LX;所有日光灯采用优质电子镇流器;门厅、走廊、楼梯间等处采用以节能灯为光源的装饰吸顶灯。
(2)楼梯间、走廊等公共场所设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灯,灯具均选用普通灯具,由EPS电源装置提供专用供电回路。
6、接地系统
审判法庭业务用房(含办公用房)综合楼属三类防雷民用建筑物,屋顶明设避雷带,利用结构柱内钢筋做引下线,利用建筑物梁和基础钢筋做联合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大于1欧姆,进出建筑物的金属管道均做总等电位联结。
7、电话系统
审判法庭业务用房、办公用房均设直拨电话插座。
8、有线闭路电视系统
警卫室和值班室设置有线闭路电视系统。
9、综合布线系统
综合布线系统的总配线间设在业务用房内,楼内设建筑物主干布线子系统、水平布线子系统、工作区布线子系统,线缆选超五类四对(8芯)双绞线(UTP),以保证网络中每个信息点的速率能达到100Mbps的宽带。
系统支持语音数据信号传输。
审判厅业务用房和各办公用房均设信息插座。
10、节电
(1)各项用电设备、设施优先选用国家推荐的节能产品。
(2)照明设计严格按国家规定的照度标准设计,选用合理的控制方式,以利节能。
(3)供电线路合理设计,并根据用电负荷选用节能截面。
(4)照明采用高效节能光源及灯具。
11、电气防火
(1)门厅、楼梯间、走廊等公共场所设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标志灯,灯具均选用普通灯具,由EPS电源装置提供专用供电回路。
(2)消防泵的启、停均由现场消火栓按钮控制,其配电线路采用BV.500V电线穿铁管暗敷,保护层不少于3cm。
12、电气安全
(1)低压配电系统接地形式为TN-C-S方式,用电设备导电金属外壳均与PE线可靠连接。
(2)电源进户处作总等电位联结。
(3)电源插座回路均设漏电保护器。
(4)各级配电线路均设过负荷及短路保护,导线均穿铁管或阻燃塑料管沿非燃烧体内暗敷设。
13、防雷接地及等电位联结系统
本工程利用建筑物基础钢筋做联合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大于1欧姆,进出建筑物的金属管道均做总等电位联结。
防雷等级三类。
三、采暖与通风
1、设计依据
(1)《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J50019-2003(2003年版)
(2)《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
(3)《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4)《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暖通空调·动力》(2003年版)
(5)《供暖通风设计手册》
2、设计参数
(1)室外:
①冬季采暖室外计算温度:
-26℃;
②冬季最低日平均室外计算温度:
-33℃;
③冬季通风室外计算温度:
-20℃;
④冬季最多风向平均室外风速:
4.7m/s;
⑤冬季最大冻土深度:
2.05m;
⑥夏季通风室外计算温度:
27℃。
(2)室内:
房间名称
采暖计算温度(℃)
换气次数(次/h)
审判法庭
18
3
办公用房
18
1.5
门厅、楼梯间
16
门卫室
18
1
值班室
18
1
3、热源
本项目热源为城镇集中供热,供热方式为连续供热。
热媒为85℃~60℃热水。
4、设计范围
(1)冬季采暖系统设计;
(2)实验室机械通风设计;
(3)项目区内供热管网。
5、设计方案
(1)采暖设计方案
冬季采暖热负荷业务用房单位面积按照60W/m
计算,建筑面积518平方米,热负荷为620KW。
采用上供下回单管顺流同程式采暖系统,接市政集中供热管网供热,散热器为柱式铸铁散热器,管材为焊接钢管。
室外供热管线采用直埋方式敷设。
(2)通风设计方案
①大堂换气次数为3次/h,新风换气机设在侧外墙。
②审判法庭业务用房、办公用房等均采用自然通风,可考虑在侧墙上设土建风道通气孔等方式。
③所有通风系统均采用自然补风。
第五章环境保护
一、编制依据
1、《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
3、《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
4、《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5、《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定》(87)国环字002号
二、建设地区环境现状
环境空气:
评价区内环境空气污染以可吸入颗粒物为主,其次为SO
与NO
。
地表水:
地表水体为松花江。
根据《黑龙江省地面水环境质量功能区划分和水环境质量补充标准》(DB23/485—1998),该评价区域为东江桥下游松花江江段,规划的水体类别为Ⅵ类。
该区域内松花江东江桥下游方正江段水质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Ⅵ类水质标准,表明这一江段能够满足Ⅳ类水体功能要求。
噪声:
2010年方正城区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56.1分贝,同比持平,一类标准适用区平均等效声级55.1分贝,超标0.1分贝;二类标准适用区平均等效声级56.1分贝,低于国家标准3.9分贝,达标率为84.9%。
道路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值68.2分贝,同比降低0.1分贝,达到国家标准。
项目所在区域主要噪声源为交通噪声,区域噪声符合《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中的2类标准。
固体废气物:
业务用房区日垃圾采用自清自理。
本项目建设用地周边主要为住宅,无任何污染源,环境质量良好。
三、主要污染物及污染源
本项目对周边环境产生的影响不大,主要是生活污水,噪声污染,固体废弃物。
均按照环保部门的要求,采取治理措施达到排放标准。
四、控制污染的措施及方案
1、废水治理
本项目建成后其废水主要是日常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氨氮等,生活污水直接排至室外检查井,经化处理后,排至市政排水干线。
2、噪声控制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施工时产生的,在设计及施工时充分考虑采用有效的消音、吸音、隔音结构设计、材料。
3、固体废弃物
垃圾及固体废弃物分类定点存放,专人负责、定时收集、定期处理。
4、场区绿化
项目区尽量减少裸露土地,充分进行绿化、广植草坪、栽花植树,美化环境。
5、在建设期,采取积极有效地措施,实行科学施工、合理施工、文明施工,尽量避免或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五、结论
本项目污水、噪声、固体废物进行处理后,能够达到国家规定的相关标准的要求。
综上所述,本工程建成之后,符合国家现行的环境保护有关法规,不会对该地区的生态环境现状产生不良破坏,同时采取可行的污染治理措施,使各项指标均保证达到国家标准,项目的实施符合国家环境保护的要求。
第六章消防
一、编制依据
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2、《黑龙江省消防管理规定》
3、《建筑灭火器配置规范》GB50140-2005
4、《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95
二、建筑防火
1、建筑耐火等级
总建筑面积:
11440平方米
结构形式:
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
耐火等级:
二级
2、总平面设计,审判法庭业务用房(含办公用房)综合楼设一个出入口,出入口位于综合楼南侧,直通方正镇,内达综合楼。
审判法庭业务用房(含办公用房)综合楼主入口设在南侧中部,另一入口设在综合楼的北侧,以满足消防和工作人员进出的需要。
综合楼周围留有4-6米的通道,供车辆通过。
3、建筑设计
(1)各承重构件及建筑墙体的耐火性能满足规范要求。
(2)综合楼设专用防火分区,防火分区分隔采用防火墙、门。
(3)安全疏散:
综合楼设2处安全出口,设2部疏散楼梯,安全疏散距离和疏散宽度按规范要求设置。
(4)灭火器的规格和数量按规范要求的位置配备。
三、消防给水
1、本工程建筑高度低于24米,审判法庭(含办公用房)综合楼属民用多层建筑,建筑故消防设计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2、根据规定,综合楼消防水量分别为室内15L/s,室外25L/s。
火灾延续时间为2小时。
新建审判法庭(含办公用房)综合楼设10立方米的高位水箱用于消防前期用水。
消防用水新建一座300立方米消防水池。
3、根据规定,将综合楼室外消防给水管网布置成环状,设室外消火栓,其保护半径不超过150米,环状管网有两条管线与消防泵房相连,消防给水管网为室内外消火栓合用给水管网。
4、根据规定,在综合楼最高处设消防前期用水水箱,以保证综合楼最高层消火栓的消防前期用水水量及水压。
四、电气防火
1、消防用电为三级负荷,使用专用回路。
正常供电被切断时不影响消防用电。
2、消防水泵的启、停均由现场消火栓启动按钮控制。
3、与消防有关的线路均采用BV-0.45/0.75KV型导线,穿钢管,在非燃烧体内暗敷,其保护层厚度不少于3cm。
4、消防备用电源由EPS电源装置提供。
5、防雷与接地
本工程防雷等级为三类,建筑物屋顶设明避雷带,防雷接地电阻不大于1Ω,本工程在电源进线处均设有总等电位联结端子箱。
凡进出建筑物金属管道均进行总等电位联结。
低压配电系统接地形式为TN-C-S,与防雷共用接地装置。
第七章节能
一、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2、《关于固定资产投资工程项目项目申请报告“节能篇”编制及评估的规定》;
3、建设部《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
4、《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26-95;
5、《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哈尔滨地区实施细则》;
6、哈尔滨市建委《关于加强民用建筑节能管理的通知》;
7、《公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
二、节电、节水
1、节电
(1)各项用电设备、设施优先选用国家推荐的节能产品。
(2)照明设计严格按国家规定的照度标准及照明功率密度标准设计,选用合理的控制方式,以利节能。
(3)供电线路合理设计,并根据用电负荷选用节能截面。
(4)照明采用高效节能光源及灯具。
2、节水
我国水资源贫乏,节约用水是当前关系国计民生的大事,节约用水的重点是防止跑、冒、滴、漏,实现合理用水。
在项目建设的各阶段都应给予充分的注意,并提供必要的保证,要选择性能良好的供水设施、设备和器材。
如采用节水型洁具,在便池上安装延时冲洗阀,既可防止常流水,又可使每次冲洗节水20-40%。
此外,应加强对用水的计量和管理,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定期巡视、检修,并与管理者的经济效益挂钩,以取得良好的节水效果。
适时开展有针对性的节水意识教育,提高节约用水意识,并努力实现一水多用,也是实现节约用水和利国利民的重要措施。
三、建筑节能
本项目在设计时应严格遵照哈尔滨市建委《关于加强民用建筑节能管理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充分考虑影响建筑物耗热指标各个因素:
应合理的确定建筑物各部分围护结构的传热系数,合理的制定窗墙面积比,对热桥部分应采取保温措施,保证内墙表面温度不低于空气露点温度,减少附加传热损失;在总体建筑物轮廓尺寸和窗墙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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