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管理第三章第四章整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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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理第三章第四章整理
第三章、招标与项目管理
一、招投标的内涵
投标人向招标人书面提出自己的报价及其他响应招标要求的条件,参加获取货物供应、承包工程或咨询服务的竞争;招标人对各投标人的报价及其他条件进行审查比较后,从中择优选定中标者,并与其签订合同的交易方式。
二、招标方式分类及其选择
1.招标方式分类
⏹公开招标
亦称无限竞争性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邀请招标
又称有限竞争性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邀请招标必须向3个以上的潜在投标人发出邀请。
公开招标与邀请招标的主要区别在于:
①发布信息的方式不同;②选择的范围不同;③竞争的范围不同;④公开的程度不同;⑤时间和费用不同。
2.招标方式的选择
在我国,采用招标方式订立工程项目合同是惯例,不招标是特例;选用公开招标是惯例,邀请招标是特例。
三、工程招标程序
1、招标准备
落实招标条件、工程分标、选择合同类型、选择招标方式等。
2、发布招标信息
3、资格预审
4、踏勘项目现场
5、标前会
四、工程项目标段划分
1、标段划分内涵
标段划分,亦称工程分标,指将一个工程项目分解为若干部分,每一部分称为一个标段。
2、工程分标考虑的主要因素
⏹工程特点和施工特点
⏹对工程造价的影响
⏹施工进度安排
⏹施工现场的地形地貌和主体建筑物的布置
⏹资金筹措的情况
五、合同类型及其选择
1.合同类型
⏹总价合同
是指在合同中确定一个完成项目的总价,承包单位据此完成项目全部内容的合同。
仅适用于工程量不太大且能精确计算、工期较短、技术不太复杂,风险不大的项目。
又可分为:
①固定价总价合同;②可调价总价合同。
⏹单价合同
单价合同是指招标人提供工程量清单,投标人据此填报单价,支付时按支付工程量乘以商定的单价予以支付的合同。
适用于设计内容尚不十分明确、工程量尚不准确的工程。
又可分为:
①固定价单价合同;②可调价单价合同。
单价合同有两种表现形式:
(1)估计工程量单价合同;
(2)纯单价合同。
⏹成本加酬金类合同
成本加酬金类合同是以实际成本加上双方商定的酬金来确定合同总价。
其特点是合同价格在签订合同时不能确定。
适用于开工前工程内容不十分明确或采用新技术、新工艺而事先无法确定价格的工程。
又可分为:
①实际成本加固定费用合同;②实际成本加百分比合同;③实际成本加奖金合同。
2.合同类型选择的依据
⏹业主和承包人的意愿
例如:
业主一般都希望自己少承担风险,因此,许多业主对固定总价合同更感兴趣。
但承包人一般都不愿对大型复杂项目搞总价包死的合同,以免承担过大风险。
⏹工程项目规模和复杂程度
例如:
一般而言,项目规模越大,技术越复杂,越难于采用固定价总价的合同,因为承包人要为此承担全部风险。
从业主角度看,则刚好相反。
⏹项目明确程度和设计深度
例如:
总价合同要求工程细节明确,单价合同要求工程设计具有一定的深度,以便准确地估算工程成本。
若工程细节不够明确,设计没有达到一定深度,则一般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较合适
⏹工程进度的紧迫程度
例如:
工期要求过紧的项目一般不宜采用总价合同。
这种项目由于仓促上马,图纸不全,准备不充分,实施中变更频繁,很难以固定价格成交,多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
⏹项目竞争激烈程度和市场供求状况
例如:
当建筑承包市场呈现供过于求的买方市场时,业主对合同类型的选择拥有较大主动权。
由于竞争激烈,承包人只能尽量满足业主意愿。
⏹项目外部因素和风险
例如:
当项目外部风险较大时,大型项目一般难于采用总价合同。
六、评标机制/方法及其选择
目前常见的工程评标机制/方法有:
1、专家评议法
由评标委员会根据预先确定的评定内容,如工程报价、合理工期、施工方案、工程质量和安全保证措施等,经过认真分析,最终通过协商和投票,选择各项都较优良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给业主。
这种方法实际上是一种定性的优选法。
2、综合评分法
评标委员会事先根据招标项目特点将准备评审的内容进行分类,各类内容再细分成小项,并确定各类及小项的评分标准。
3、最低评标价法
4、最低报价法
七、投标文件的编制
1、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
6、图纸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投标文件格式
八、投标资格预审
资格审查应主要审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是否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九、开标、评标、决标
1、开标
⏹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
⏹开标时,首先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2、评标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3.决标和签约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十、施工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解释次序
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
⏹合同协议书
⏹中标通知书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专用合同条款
⏹通用合同条款
⏹技术标准和要求
⏹图纸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其他合同文件
十一、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一般问题
1、发包人的一般义务和责任
⏹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
⏹发布开工通知
⏹安排监理人及时进点实施监理
⏹提供施工用地
⏹提供部分施工准备工程
⏹提供测量基准
⏹办理保险
⏹提供水文和地质勘探资料
⏹及时提供图纸
⏹支付合同价款
⏹统一管理工地的文明施工
⏹治安保卫和施工安全
⏹环境保护
⏹组织工程验收
2、承包人的一般义务和责任
⏹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
⏹提交履约担保证件
⏹及时进点施工
⏹执行监理人的指示,按时完成各项承包工作
⏹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和部分施工图纸
⏹办理保险
⏹文明施工
⏹保证工程质量
⏹保证工程施工和人员的安全
⏹环境保护
⏹避免施工对公众利益的损害
⏹为其他人提供方便
⏹工程维护和保修
⏹完工清场和撤离
3、监理单位、监理人员及其职责
(1)监理单位
⏹监理单位与发包人应签订监理合同。
⏹监理单位应依照监理合同约定,组建项目监理机构,配置满足监理工作需要的监理人员,并在监理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将总监理工程师及其他主要监理人员派驻到监理工地。
人员配置如有变化,应事先征得发包人同意。
(2)监理人员
⏹监理人员包括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
工程建设监理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
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全面履行监理合同约定的监理单位职责,发布有关指令,签署监理文件,协调有关各方之间的关系。
(3)监理机构职责
⏹协助发包人选择承包人、设备和材料供货人
⏹审核承包人拟选择的分包项目和分包人
⏹核查并签发施工图纸
⏹审批承包人提交的各类文件
⏹签发指令、指示、通知、批复等监理文件
⏹监督、检查施工过程及现场施工安全和环境保护情况
⏹处理合同违约、变更和索赔等合同实施中的问题
⏹参与或协助发包人组织工程验收,签发工程移交证书;监督、检查工程保修情况,签发保修责任终止证书
⏹主持施工合同各方之间关系的协调工作
⏹解释施工合同文件
⏹监理合同约定的其他职责与权限
4、工程进度
(1)进度计划的编制与修订
⏹承包人应按技术条款规定的内容和期限以及监理人的指示编制施工总进度计划报送监理人审批,监理人应在技术条款规定的期限内批复承包人,经监理人批准的施工总进度计划称合同进度计划,作为控制本合同工程进度的依据,并据此编制年、季和月进度计划报送监理人审批。
⏹不论何种原因发生工程的实际进度与合同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应按监理人的指示在28天内提交一份修订的进度计划报送监理人审批,监理人应在收到该进度计划后28的天内批复承包人。
批准后的修订进度计划作为合同进度计划的补充文件。
(2)开工和完工
⏹监理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期限内,向承包人发出开工通知。
承包人应在接到开工通知后及时调遣人员和调配施工设备、材料进入工地,并从开工日起按签订协议书时商定的进度计划进行施工准备。
⏹监理人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发出开工通知或发包人未能按合同规定向承包人提供开工的必要条件,承包人有权提出延长工期的要求。
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的要求后立即与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协商补救办法,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发包人承担。
⏹承包人在接到开工通知后14天内未按进度计划要求及时进点组织施工,监理人可通知承包人在接到通知后7天内编制一份赶工措施报告送监理人审批。
赶工措施报告应详细说明不能及时进点的原因和赶工办法,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专用合同条款中规定了全部工程、单位工程和部分工程的要求完工日期,是发包人要求承包人实施工程的合同依据,发包人和承包人均不得随意更改。
需要作出变动时应严格按规定办理。
(3)工期延误
⏹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使关键项目的施工进度计划拖后而造成工期延误时,承包人可要求发包人延长合同规定的工期。
1)增加合同中任何一项的工作内容;
2)增加合同中关键项目的工程量超过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百分比;
3)增加额外的工程项目;
4)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标准或特性;
5)本合同中涉及的由发包人责任引起的工期延误;
6)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7)非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
(4)工期提前
⏹承包人征得发包人同意后,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若能比合同规定的完工日期提前完工时,则应由监理人核实提前天数,并由发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的规定向承包人支付提前完工奖金。
5、质量检查与验收
(1)质量检查的职责和权力
⏹承包人的质量检查职责
承包人应严格按合同技术条款的规定和监理人的指示,对工程使用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以及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施工工艺,进行全过程的质量检查,详细作好质量检查记录,编制工程质量报表,定期提交监理人审查。
⏹监理人的质量检查职责
监理人有权对全部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任何一项工艺、材料和工程设备进行检查和检验,承包人应为监理人的质量检查和检验提供一切方便。
监理人的检查和检验不免除承包人按合同规定应负的责任
(2)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检查和检验
⏹承包人负责采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检查检验
由承包人会同监理人进行检验和交货验收,验收时应同时查验材质证明和产品合格证书。
承包人还应按合同技术条款的规定进行材料的抽样检验和工程设备的检验测试,并将检验结果提交监理人,其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发包人负责采购的工程设备的检查检验
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共同进行交货验收,并由发包人正式移交给承包人。
在验收时,承包人应按监理人指示进行工程设备的检验测试,并将检验结果提交监理人,其所需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3)承包人未按规定进行检查和检验
⏹承包人未按合同规定对材料和工程设备进行检查和检验,监理人有权指示承包人按合同规定补作检查和检验,承包人应遵照执行,并应承担所需的检查和检验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
(4)额外检验和重新检验
⏹额外检验
若监理人要求承包人对某项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检查和检验在合同中未作规定,监理人可以指示承包人增加额外检验,承包人应遵照执行,但应由发包人承担额外检验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
⏹重新检验
不论何种原因,若监理人对以往的检验结果有疑问时,可以指示承包人重新检验,承包人不得拒绝。
若重新检验结果证明这些材料和工程设备不符合合同要求,则应由承包人承担重新检验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若重新检验结果证明这些材料和工程设备符合合同要求,则应由发包人承担重新检验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
(5)隐蔽工程和工程的隐蔽部位的检查
⏹覆盖前的检查
经承包人的自检确认隐蔽工程和工程的隐蔽部位具备覆盖条件后的24小时内,承包人应通知监理人进行检查,监理人应按通知约定的时间派员到场进行检查,在监理人员确认质量符合合同技术条款要求,并在检查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才能进行覆盖。
⏹承包人私自覆盖
承包人未及时通知监理人到场检查,私自将隐蔽部位覆盖,监理人有权指示承包人采用钻孔探测以致揭开进行检查,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6、计量与支付
(1)计量
承包人应按合同规定的计量办法按月对已完成的质量合格的工程进行准确计量,并在每月末随同月付款申请单向监理人提交完成工程量月报表和有关计量资料。
监理人对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月报表进行复核,以确定当月完成的工程量,有疑问时,可以要求承包人派员与监理人共同复核。
(2)预付款
⏹工程预付款
工程预付款的总金额应不低于合同价格的10%,分两次支付给承包人。
第一次预付款的金额应不低于工程预付款总金额的40%。
工程预付款总金额的额度和分次付款比例在专用合同条款中规定。
工程预付款由发包人从月进度付款中扣回,在合同累计完成金额达到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数额时开始扣款,直至合同累计完成金额达到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数额时全部扣清。
⏹材料预付款
专用合同条款中规定的工程主要材料到达工地并满足一定条件后,承包人可向监理人提交材料预付款支付申请单,要求给予材料预付款。
预付款金额为经监理人审核后的实际材料价的90%,在月进度付款中支付。
预付款从付款月后的6个月内在月进度付款中每月按该预付款金额的1/6平均扣还。
(3)保留金
⏹保留金主要用于承包人履行属于其自身责任的工程缺陷修补,为监理人有效监督承包人圆满完成缺陷修补工作提供资金保证。
⏹保留金总额一般可为合同价格的2.5%-5%,从第一个月开始在给承包人的月进度付款中(不包括预付款和价格调整金额)扣留5%-10%,直至扣款总金额达到规定的保留金总额为止。
⏹在签发本合同工程移交证书后14天内,由监理人出具保留金付款证书,发包人将保留金总额的一半支付给承包人;本合同工程的保修期满时,监理人出具剩余保留金的付款证书,发包人将剩余的保留金支付给承包人。
(4)工程进度付款
⏹承包人应在每月末按监理人规定的格式提交月进度付款申请单和完成工程量月报表。
⏹监理人在收到月进度付款申请单后的天内完成核查并向发包人出具月进度付款证书。
⏹发包人收到监理人签证的月进度付款证书并审批后支付给承包人,支付时间不应超过监理人收到月进度付款申请单后28天。
7、转让与分包
(1)转让
⏹转包是指承包单位承包建设工程,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给他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承包的行为。
⏹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转移合同中的全部或部分义务,也不得转让合同中的全部或部分权利。
(2)分包
⏹施工分包,是指施工企业将其所承包的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其他施工企业,或者将劳务作业发包给其他企业或组织完成的活动,但仍需履行并承担与项目法人所签合同确定的责任和义务。
⏹承包人应对其分包出去的工程以及分包人的任何工作和行为负全部责任。
分包人应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8、完工验收与保修
(1)完工验收
⏹完工验收系指承包人完成合同中规定的工程项目后移交给发包人接收前的交工验收,并非国家或项目法人对整个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
⏹监理人审核后认为工程已具备完工验收条件,应在收到完工验收申请报告后的28天内提请发包人进行工程验收。
发包人应在收到完工验收申请报告后的56天内签署工程移交证书,颁发给承包人。
(2)保修
⏹保修期自工程移交证书中写明的全部工程完工日开始算起,保修期限在专用合同条款中规定。
⏹保修期内承包人应按监理人的指示负责修复工程缺陷和损坏,但对已投入使用的工程由谁来承担修复费用,需查验缺陷和损坏的原因和责任。
一般说来,属于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和施工工艺以及其它由于承包人的原因造成的缺陷和损坏,应由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属于使用不当和其它发包人原因造成的缺陷和损坏,应由发包人承担修复费用。
9、争议的解决
⏹和解
⏹调解
⏹仲裁
⏹诉讼
十二、工程变更
1、变更的范围和内容
1)增加或减少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内容;
2)增加或减少合同中关键项目的工程量超过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百分比;
3)取消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
4)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标准或性质;
5)改变工程建筑物的形式、基线、标高、位置或尺寸;
6)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程的完工日期或改变已批准的施工顺序;
7)追加为完成工程所需的任何额外工作。
2、变更的处理原则
变更需要延长/提前工期时,应由监理人和承包人协商确定。
变更需要调整合同价格时,按以下原则确定其单价或合价:
1)本合同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作的项目时,应采用该项目的单价;
2)无适用于变更工作的项目时,则可在合理的范围内参考类似项目的单价或合价作为变更估价的基础,由监理人与承包人协商确定变更后的单价或合价;
3)无类似项目的单价或合价可供参考,则应由监理人与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确定新的单价或合价。
4)不论是由何方提出的变更要求或建议,均需经监理人与有关方面协商,并得到发包人的批准或授权后,再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发变更指示。
没有监理人的指示,承包人不得擅自变更。
十三、违约和索赔
1、违约
⏹承包人违约
1)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未按开工通知的要求及时进点组织施工和未按签订协议书时商定的进度计划有效地开展施工准备,造成工期延误;
2)承包人违反规定私自将合同的任何部分或任何权利转让给其他人,或私自将工程的一部分分包出去;
3)未经监理人批准,承包人私自将已按合同规定进入工地的工程设备、施工设备、临时工程或材料撤离工地;
4)承包人违反规定使用了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并拒绝按规定处理不合格的工程材料和工程设备;
5)由于承包人原因未按合同进度计划及时完成合同规定的工程,而又未按规定采取有效措施赶上进度造成工期延误;
6)承包人在保修期内拒绝按规定和工程移交证书中所列的缺陷清单内容进行修复或经监理人检验认为修复质量不合格而承包人拒绝再进行修补;
7)承包人否认合同有效或拒绝履行合同规定的承包人义务,或由于法律、财务等原因导致承包人无法继续履行或实质上已停止履行本合同的义务。
⏹发包人违约
1)发包人未能按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时间提供施工用地、测量基准和应由发包人负责的部分准备工程等承包人施工所需的条件;
2)发包人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承包人提供应由发包人负责的施工图纸;
3)发包人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支付各项预付款或合同价款或拖延、拒绝批准付款申请和支付凭证,导致付款延误;
4)由于法律、财务等原因导致发包人已无法继续履行或实质上已停止履行本合同的义务。
2、索赔
⏹索赔的分类
按索赔依据分:
合同内索赔、合同外索赔、道义索赔。
按索赔目的分:
工期索赔、费用索赔、混合索赔。
⏹索赔的起因
(1)合同文件原因:
合同文件的组成问题引起索赔;合同缺陷引起的索赔
(2)不可抗力和不可预见因素原因:
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不可抗力的社会因素不可预见的外界条件施工中遇到地下文物或构筑物
(3)业主方原因:
拖延提供施工场地及通道;拖延支付工程款;指定分包商违约;业主提前占有部分永久工程;业主要求加速施工;业主提供的原始资料和数据有差错
(4)监理方原因:
延误提供图纸或拖延审批图纸;其他承包商的干扰;重新检验和检查;工程质量要求过高;对承包商的施工进行不合理干预等。
(5)价格调整原因
(6)法律法规原因
⏹工期索赔
只有总工期的延误,才能工期索赔
工期延误分成两类:
①可原谅的延误不可原谅的延误
⏹费用索赔
可索赔费用包括:
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费、现场管理费、公司管理费、)融资成本、利润与机会利润损失等。
第四章:
工程项目进度管理
一、工程项目进度相关概念
1、工程项目进度:
工程项目进度,也称工程进度,指工程项目进行的速度。
工程项目进度不能过快或过慢,工程进度慢或拖延工期将导致工程不能按期发挥效益;赶工加快工程进度会,则会增加建设成本,工程质量也容易出现问题。
2、建设工期:
指工程项目或单项工程从正式开工到全部建成投产或交付使用所经历的时间。
建设工期一般按日历月计算,有明确的起止年月,并在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有具体规定。
3、合同工期:
指完成合同范围工程项目所经历的时间,一般以日历天计。
它的开工日期为承包人接到监理工程师开工通知令这一天,竣工日期在投标书附件中一般均有详细规定。
4、规定工期:
指在建设工期、合同工期或上一级项目计划工期的规定下,完成项目所规定的时间。
5、计划工期:
指进度计划编制者,在规定工期的限制下,根据工程项目实施特点、经济性、安全性等方面要求而确定的工期。
二、影响工程项目进度的因素
1、业主
例如:
业主提出的建设工期目标的合理性、业主在资金及材料等方面的供应进度、业主各项准备工作的进度和业主项目管理的有效性等均影响着建设项目进度。
2、勘察设计单位
例如:
勘察设计目标、可投入的力量及其工作效率、各专业设计的配合,以及业主和设计单位的配合等。
3、承包人
例如:
施工进度目标、施工组织设计编制、投入的人力及施工设备的规模,以及施工管理水平等。
4、建设环境
影响因素包括:
建筑市场状况、国家财政经济形势、建设管理体制、当地施工条件(气象、水文、地形、地质、交通、建筑材料供应)等。
三、工程项目进度管理周期
四、工程项目进度计划系统
1、工程项目进度计划系统分类
⏹按参与方分类:
业主方编制的整个项目实施的进度计划;设计进度计划;施工和设备安装进度计划;采购和供货进度计划等。
⏹按编制深度和范围分类:
总进度计划;项目子系统进度计划;项目子系统中的单项工程进度计划等。
⏹按时间长短分类:
长期进度计划;短期进度计划,包括年度、季度、月度和旬计划等。
⏹按进度计划的功能分类:
控制性进度计划、实施性进度计划等
五、活动范围设计
1、定义
活动范围设计其实质是确定每一项活动的边界,或者说确定其包含的工作内容。
设计活动范围主要依据工程项目的结构、工程施工的特性和管理上的需要。
具体应包括:
(1)已有的工程项目分解规定。
(2)工程施工方案和管理的要求
2、活动范围表示
活动范围设计完成后,其成果可用工作分解结构(WBS)形式表现,也可用项目活动清单表现出来。
六、活动逻辑关系设计
1、定义:
活动逻辑关系设计其实质是确定项目清单上活动与活动之间的先后关系。
活动之间的逻辑关系可能是工艺上的先后关系,也可能是组织上的关系(主要是为满足工期、资源配置的需要而确定的关系)。
2、活动逻辑关系表现形式
活动逻辑关系可表达为先后关系、平行关系和搭接关系。
七、活动持续时间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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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管理 第三 第四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