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博赛技工学校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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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博赛技工学校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
惠州市博赛技工学校
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
(试行)
为加强教学管理工作,避免教学事故的发生,稳定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教学事故是指参与教学和教学管理的工作人员(教师、实训实习指导教师、实训实习场地管理人员、教学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违反教学纪律和教学管理制度,对教学工作产生不良影响的行为。
凡教学管理制度中要求执行而没有执行或教学管理制度中不允许做而违反规定的,均属于教学事故。
本办法中的“教学”,包括理论课堂教学和实训课堂教学等。
按对教学工作产生的影响程度,分为一般教学事故和严重教学事故。
一、一般教学事故
1、上课迟到或提前下课3~5分钟,实训教师上课前5分钟未到,提前下课5分钟以上的(注:
上午实操课结束允许提前10分钟打扫卫生、下课)。
2、未办理手续擅自调课、代课。
3、实际教学进度、内容与授课计划相差达本学期总课时的5%以上;未按教学大纲授课。
4、上课未带教案或教材(含实践教学环节),教案允许以讲义页形式代替。
5、教学过程中发表不利于学生教育的言论或较多讲授与授课内容无关的内容,被学生投诉。
6、实训、实习以及毕业设计未按规定时间、规定内容进行教学和指导。
7、上课期间学生睡觉、玩手机等达3人及以上而未管理,在教学过程中引起学生强烈不满。
8、因教学准备不充分或请别人代课交代不清,使授课中断或严重影响教学。
9、未按课程考核的规定命题、阅卷、评分,批阅试卷出现较大错误。
10、监考教师开考前5分钟未到达考场。
监考时,监考人员对考生座次不合要求不管不问造成考场秩序混乱;
11、考生违规或舞弊等情况没有干预、整顿,或被学生投诉监考不公正并查实。
12、教学过程中未请假擅自离开教学场所造成无人上课或使用通讯工具。
13、下达的教学任务出现较大疏漏或排课出现较大差错,造成较大影响。
14、调课、停课或改变教学地点而未及时通知任课教师和学生班级,造成师生未能按时上课的不良后果。
15、任课教师未按规定时间期限上报学生成绩,而造成不良后果。
16、上报、登录学生成绩出现差错,造成不良后果。
17、试卷印制、分发或回收出现重大疏漏,影响考试。
18、未按时开门或未及时更换、维修破损的教学设施而影响教学正常进行。
19、不认真填写教学日志、不按规定统计学生出勤人数、学期内不能及时将学生缺席名单上报教务科两次以上;
20、每周周五放学未及时上交《教学日志》。
21、教师未按规定时间上缴教学检查资料(教案、作业、试卷分析等)。
二、严重教学事故
1、上课迟到或提前下课5分钟以上。
2、上课期间学生追逐撵打、互殴,未采取措施造成发生学生伤害事件。
3、不能妥善处理课堂突发事件,发生师生吵架斗殴事件。
4、授课内容严重背离教学大纲或未经学校批准擅自改动课程名称及实训项目。
5、旷教或未经学校批准的停课(含实训、实习)。
6、开考时监考人员未到达考场或试卷保管者未按时将试卷送达考场而耽误考试。
7、不履行监考职责、玩忽职守。
8、有意泄漏考试内容或评分严重失实。
9、有能力接受规定的教学任务而拒不接受,造成停课。
10、实训、实习过程中,由于实训指导教师未按要求检查实训设备及试车、操作指导失误、违反操作规程等,造成设备、人身安全事故;下企业实习带队教师不按规定履行职责。
11、在教学过程中公开发表有严重政治错误的言论或恶意攻击、诽谤他人,造成恶劣影响。
12、随意改动学生的成绩或为教师、学生开具虚假证明(包括学生成绩单)。
13、上课时吸烟、会客或接打手机,造成严重影响。
发生重大伤亡事件,不论谁是谁非一律视为特大恶性教学事故。
三、教学事故认定程序
(一)教学事故认定机构
1、一般教学事故由教务科认定
2、严重教学事故由教务科报分管教学的校长认定。
(二)教学事故认定范围。
1、教学检查发现的事故。
2、事故责任人(单位)主动报告的事故。
3、被举报的事故。
学校师生员工均可举报教学事故;举报人姓名真实的或被举报人(单位)姓名真实并事故时间、地点及事故描述具体的即可在核实后认定。
学校对举报人予以保护、奖励。
(三)教学事故的认定。
1、事故发现者(教师、学生、教学管理人员、教学督导、各级领导)当天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教务科反映事故责任者具体违纪行为。
以口头形式报告时,受理者应作好记录,报告人和记录人均应签名。
2、教务科与事故责任者所在部门联合调查核实违纪事实,并责令事故责任者写出书面材料或检查。
3、事故责任者填写或教务科代填《教学事故处理单》,教务科初步认定事故的级别,事故责任者所在部门领导签字确认。
4、《教学事故处理单》报主管教学工作的校领导审批。
四、教学事故的处理
1、一般教学事故的处理:
一般教学事故由教务科酌情进行批评或校园网上通报,责令事故责任者写出书面检查,扣发事故责任人100—500元津贴。
具体如下:
第1次出现事故处罚款100元;若出现第2次罚款300元;若再有第3次,扣发500元,取消年终奖。
一个学期内若超过3次,给予解聘处理。
事故责任人所在单位或科室隐瞒事故不报,对单位负责人按以上标准加倍处罚。
2、严重教学事故的处理:
根据情况,扣发事故责任人500—1000元津贴,责令事故责任者写出书面检查,全校通报批评,并取消本学年度的评优资格,停止其申报高一级职称一次。
其中,第一次事故处罚500元,给予行政处分;第二次事故处罚800元,给予行政处分,取消年终奖;第三次事故处罚1000元,同时给予解聘。
事故责任人单位隐瞒事故不报,对单位负责人按以上标准加倍处理。
事故责任人对事故的认定与处理有不同意见,允许在接到通知起3个工作日内向校务委员会申诉,由学校组织审查、复核,形成最终意见。
附件1:
教学事故认定处理流程
附件2:
惠州市博赛技工学校教学事故调查处理表
惠州市博赛技工学校
二○一五年八月二十八日
附件1:
教学事故认定处理流程
教学事故认定范围。
(1)教学检查发现的事故。
(2)事故责任人(或单位)主动报告的事故。
(3)被举报的事故。
学校师生员工均可举报教学事故;举报人姓名真实的或被举报人(单位)姓名真实并事故时间、地点及事故描述具体的即可在核实后认定。
学校对举报人予以保护。
事故认定责任人:
教学校长、教务科科长
依据:
《惠州市博赛技工学校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
申请与受理:
学校、教务科受理
审查与决定:
学校、教务科受理
办事时限:
事故被查出后1日内送交教务科,教务科3日内核定完毕,学校5日内做出处理决定。
监督检查:
接受全校师生监督
流程:
1、事故发现者(教师、学生、教学管理人员、教学督导、各级领导)当天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教务科反映事故责任者具体违纪行为;以口头形式报告时,受理者应作好记录。
2、受理者填写《惠州市博赛技工学校教学事故报告单》,报告人和记录人均应签名。
3、教务科与事故责任者所在部门联合调查核实违纪事实,并责令事故责任者写出书面材料或检查。
4、事故责任者填写或教务科代填《教学事故调查处理表》,教务科初步认定事故的级别,事故责任者所在部门领导签字确认。
5、《教学事故调查处理表》报主管教学工作的校领导审批后公示;
6、根据处理结果,在当月工资中兑现处罚金额。
附件2
惠州市博赛技工学校教学事故调查处理表
被调查人姓名
所属专业组
时间
地点
科目
事件笔录(如版面不够请另附)
被调查人签字:
年月日
调查意见(可将证明意见附后)
调查人签字:
年月日
教务科处理意见:
教务科(签章)
年月日
教学校长意见:
教学校长签字:
年月日
附件3
惠州市博赛技工学校教学事故报告单
处理人签字:
地点
时间
专业组(班级)
报告人
事件报告
处理结果
学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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