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创建平安医院工作总结.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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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创建平安医院工作总结
综合治理常抓不懈
全力打造人民群众满意的平安医院
长治市卫生局创建“平安医院”活动工作总结
2011年12月19日
一年来,我们按照省卫生厅的安排部署,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为中心,以为人民群众创造安全有序的诊疗环境为目的,在全市医疗机构扎实深入地开展了平安医院创建活动,改善了医疗服务环境,维护了正常的医疗秩序,促进了我市医疗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
一、强化领导,夯实创建工作基础
为扎实推进创建“平安医院”活动,工作伊始,我局就与市综治办、市公安局等单位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创建平安医院活动的通知》(详见长卫字[2008]49号),成立了由市卫生局主要领导牵头,相关部门分管领导组成的创建活动协调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全市创建活动的实施。
在全市卫生工作会上将此项工作作为重点工作进行安排,并将创建工作列入医院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一项主要内容做了具体部署。
各相关单位也将创建平安医院与日常工作融于一体,使创建活动具有了联动性。
医疗机构也成立了相应的创建领导机构,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在全市形成了以政府主导、卫生牵头、多部门参与的共创工作格局,为活动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
创建平安医院活动是一个涉及面广,群众性较强的系统工程。
如何让全社会都来关注创建工作,如何让广大医务人员自觉参与进来,在参与中受益,在参与中创建,做创建工作的主人,是活动能够取得实效的关键。
一是专题研究部署。
我们多次协调有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统一思想,细化任务,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出现的新矛盾、新情况、新问题。
二是明确目标任务。
与市综治办、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等6部门共同研究,联合印发了《长治市“平安医院”创建工作考核办法及考核标准(试行)》的通知(长卫字[2010]404号),明确了考核内容和对象,从八个方面将任务细化出了43条工作标准,每一条标准都有对应的考评办法、责任部门和扣分原则,以此指导规范全市创建工作。
三是健全工作制度。
各医疗机构完善了《医患沟通管理制度》、《保卫科工作职责》、《健全落实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制度》等一系列工作制度。
并定期组织学习,努力提高员工执行制度的自觉性,打造有坚强执行力的团队精神。
四是加大宣传力度。
各级各部门认真制定宣传计划,充分利用国家法定的法制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活动等机会,运用广播、报纸、电视、宣传资料、宣传版面、标语等形式,进行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把“创建之风”吹遍了每一个角落。
各医院还通过定期举办“三基”知识考试、临床医疗护理知识讲座,开展了多层面学习教育,不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在全系统形成了人人知晓平安创建、人人参与平安创建的浓厚氛围。
6月12日,根据市安全委统一要求,我局参加了全市“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
专门制作了长治市卫生系统安全生产宣传版面并印制了宣传资料。
在八一广场设立了宣传台,摆放了“识别非法行医,实现安全就医”和“重拳出击,保证安全”为主题的宣传版面,重点宣传了对非法行医、传染病预防等方面的法律常识(见图片资料)。
二、强化措施,突出创建工作重点
为实现创建目标,我们开拓创新,真抓实干,在管理上下功夫,在实践中求突破,采取“五个结合”,走出了一条由外而内体现活动生命力的特色创建之路。
1、坚持将平安医院创建与“三好一满意”、“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相结合,着力提升医疗服务质量。
我们将打造平安医院贯穿于“三好一满意”、“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的始终,出台了2011年“三好一满意”(见长卫字[2011]204号)、“医疗质量万里行”(见长卫医字[2011]177号)活动方案,不断强化“以病人为中心”、“持续改进医疗质量”的服务理念,以开展“服务好、质量好、医德好、群众满意”的“三好一满意”为工作落脚点,着力确保医疗安全,提升服务质量。
首先,严格准入审批,从源头上规范医疗服务市场。
提出了“依法审批、严格准入、规范管理、源头治理”的十六字方针;认真落实“三不审批”:
不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和设置规划的不予审批,申请材料不全的不予审批,现场审查不合格的不予审批;狠抓了规范流程、阳光审批、档案管理、行业监管“四项工作”。
其次,推行院务公开,从机制上增强创建工作透明度。
市局通过省卫生信息网,每季度将市直、驻市部分医院医疗服务信息向社会公示;各医疗机构采用橱窗、专栏、电子触摸屏等多种途径,及时公开创建工作信息,方便了群众对医疗服务的了解和监督,形成了医院与社会的良性互动。
再次,加强队伍建设,从根本上提升医疗服务能力,把岗位练兵和业务培训当作提升专业素质的一种有效手段,常抓不懈。
以深入开展优质护理服务工作为契机,努力打造高素质的护理队伍。
5月份,印发了《2011年推广优质护理服务工作方案》(见长卫医字[2011]178号),7月19日邀请山西省心血管病医院和太钢医院的护理专家来我市进行讲学和对口帮扶指导长、晋二市共计37所医院的239名护理骨干参加培训学习,极大地推动了本地区优质护理服务的深入开展。
目前,我市三级医院开展优质护理服务病区的比例平均为89.7%,二级医院开展病区的比例为42%;85%的县医院也相继开展了优质护理服务,开展病区的比例平均达46%。
2、坚持将平安医院创建与医疗安全重点工作相结合,有效预防医疗纠纷发生。
主要抓了四项工作:
一是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我们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工作入手,不断加强药品临床合理应用和安全管理,5月份制定下发了《长治市2011年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方案》(见长卫医字[2011]271号),召开专题会议,并与二级以上综合医疗机构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实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月报制度。
对医疗机构的2000余名医务人员进行了培训,核准发放了《长治市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与规范化管理医师(药师)培训合格证》。
9月组织专家分别对全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进行了监督检查,使抗菌药物的临床使用得到进一步规范,抗菌药物使用比例明显下降,临床应用日趋合理。
同时,为全面贯彻落实卫生部等六部门《关于印发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山西省卫生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山西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4月、10月,先后2次组织各县市区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开展了以安全用药为主题的科普宣传活动,通过宣传版面展览、发放宣传资料、义诊、设现场咨询台等形式,向广大市民宣传合理用药、安全用药常识,进一步增强了广大人民群众安全用药的意识。
长治市人民医院、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长治市中医医院等38所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参加了宣传活动,共派出医务人员345人次,为群众义诊3260余人次,发放宣传材料10万余份。
二是强化临床用血安全。
加强了对采供血机构和临床用血机构的监管,今年以来,市中心血站参加卫生部组织的室间质评3次、省临检中心组织的室间质评2次,均为合格。
参加山西省CDC性病艾滋病监测中心的室间质评成绩优秀,血站成立至今,向临床提供的血液100%合格,无一例因输血而引起的医疗纠纷和血源性传播疾病发生;9月份,对全市18所储血点进行了考核评价。
三是积极推行医疗责任保险,完善建立化解医疗纠纷的有效途径。
我们坚持把医疗责任保险纳入到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创建平安医院中来,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按照“政策引导、政府推动、专业辅助、市场动作”的基本方针,全面推进医疗责任保险工作。
目前,全市共有17所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参加了医疗责任保险,给医患双方搭起了一座平等沟通、和谐对话的桥梁,通过省医调委长治工作站成功调解医疗纠纷45起,有效维护了医疗机构正常医疗秩序,保护了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5月份,与长治市司法局联合成立了长治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印发了《长治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指导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完善了化解处理医疗纠纷的有效途径(详情见长司发[2011]54号、55号、56、57号文件)。
四是加强医患沟通力度。
按照“预防在先、发现在早、处置在小”的原则,把预防医疗纠纷发生作为治本之策,各医疗机构建立了投诉管理机构,健全了工作制度,公示了投诉流程,建立了医患纠纷预防和情况研判机制,使医疗纠纷能够在第一时间得到有效受理和处置。
3、坚持将平安医院创建与安全生产相结合,不断完善医院安全防范体系。
年初,市卫生局党委从确保全市卫生系统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大局出发,根据局机关科室调整实际,进一步充实和完善了安全生产工作领导组织和管理机构,明确了局卫生应急与政策法规科具体承办全市卫生系统安全生产工作。
同时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到全市卫生系统2011年度目标考核之中,并与各单位签订了目标责任书。
为进一步细化责任,明确任务,我局结合全市卫生工作实际,及时制定并下发了《长治市卫生局关于印发<长治市卫生系统2011年创建本质安全型城市工作计划>的通知》(长卫应急[2011]92号)和《长治市卫生局关于印发<长治市卫生系统2011年本质安全型城市工作考核方案>的通知》(长卫应急字[2011]135号),确保了全市卫生系统按照既定目标要求开展医疗卫生工作。
与时同时,及时转发了《长治市人民政府关于二〇一一年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推进创建本质安全型城市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印发长治市创建本质安全型城市试点单位验收暂行办法的通知》,制定了《长治市卫生系统2011-2013年创建本质安全型城市工作规划》、《长治市卫生系统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方案》和《长治市卫生系统安全生产执法包干责任制工作方案》。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单位也紧密联系卫生工作实际,强化组织领导,认真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在重点部位安装了摄像头和防盗警报器,配备了消防器材,并始终处于备用状态,保安人员24小时对医院及周边情况进行巡视,有效保障了患者和医院的财产安全。
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依法规范经济活动,进一步完善了突发卫生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安全应急演练,提高医务人员应急处置能力,严把安全稳定关,防微杜渐,警钟长鸣,对影响和谐稳定的不利因素,做到早发现、早控制、早解决,坚决遏制和防范安全生事故的发生,努力做好安全生产的基础工作。
另外,为切实加强我市卫生系统消防安全工作,12月份,市卫生局与市直各有关医疗机构和局机关各科室签定了长治市卫生系统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进一步明确了消防安全责任,增强了全民消防安全意识。
4、坚持将平安医院创建与县级综合医院达标上等工作相结合,全面引深医院内涵建设。
县级综合医疗机构创建“二级甲等”(以下简称“二甲”)医院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是当前加强县级医院内涵建设的首要任务,时间短、任务重、目标高。
我们高度重视,把县级综合医院创建“二甲”做为年内必须完成的一项重点工作,列入到了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之中,任务艰巨,事关全局。
为此,我们积极采取相应措施,不断加大管理力度,有效推进评审评价工作,一是5月份组织召开“县级综合医院评审评价工作推进会议”,听取了各县市区综合医院院长就本院创建“二甲“工作的情况汇报,及时掌握医院在创建达标工作中存在的困难,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详情见报省医管处〈公立医院改革相关信息第二期〉;二是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2011年长治市县级综合医院评审评价工作计划》;三是结合医院创建工作的重点和难点,组织有关专家,采取帮扶指导的方式,对沁县、武乡县、壶关县、屯留县等医院创建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详情见报省厅医管处〈公立医院改革相关信息第四期〉。
在确保完成2所人口超过30万以上的县医院[长子县人民医院、长治县人民医院]达标上等目标任务的同时,我们有力推动其它各县市区综合医疗机构的创建工作,目前,已对襄垣、屯留等10所县医院进行了严格的评审评价,基本达到了二级甲等水平,圆满完成了省厅下达的评审任务(详情见〈关于长治县人民医院等10所医疗机构等级评审评价结果的通知〉长卫医字[2011]656号文件)。
5、坚持将平安医院创建与推进公立医院改革重点工作相结合,精心打造和谐医患关系。
在实际工作中,我们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统领,深入扎实地开展了平安医院建设“五个一”工程。
坚持了一个理念:
牢固确立“稳定压倒一切”和“安全第一”的理念,将安全创建与医院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要求、同检查、同评比;深化了一个教育:
坚持不懈地狠抓安全生产教育,引导医务人员自觉落实医疗安全措施,提升服务水准,改善医患关系,减少医疗纠纷;强化了一项任务:
以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为抓手,积极推广临床路径和单病种质量管理,深入开展“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活动,继续落实方便群众就医看病的各项惠民措施,全面加快医院信息化建设步伐,不断加强对口支援帮扶基层等工作;完善了一条通道;以市120紧急救援指挥中心为平台,充分利用长治市的急救医疗资源,依托市直及驻市医疗单位设立了11个急救站、5个急救点,构建了网络健全、信息畅通、运转高效、反应迅速的急救绿色通道。
狠刹了一股歪风。
继续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通过自查自纠,查找问题和薄弱环节,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实行了诫勉谈话给予个别帮助,有效纠正了医疗服务领域的不正之风。
三、强化督导,巩固创建工作成果
在平安医院创建活动中,我市各级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对创建工作勤督细查,真督实查,以督导促进工作开展,以督导推动措施落实,以督导巩固创建成效。
一是明查暗访。
7月份,抽调市纠风办、市局纪检组等有关部门和职能科室的相关人员组成了4个检查组,通过听、看、查、访和“先暗访,后明查”的方式,对市直、驻市、厂矿及各县市区的有关医疗卫生机构医德、医风建设等安全稳定工作进行了检查(详情见《关于对医德考评工作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长卫便函字[2011]40号)。
与此同时,我们还通过人民调解、排查台帐等形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全面加大维护稳定、矛盾纠纷排查和信访案件查办力度,使各种安全隐患做到了早发现、早控制、早解决。
此外,我们还根据群众举报和针对市委书记、市长公开电话反映的平安医院建设问题,深入基层进行了督导检查,逐一进行了处理和回复,实现了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二是重点整治。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储供血、院感和药品管理,促进“优质护理服务”、对口支援及县级医院骨干医师培训等项目工作的有效落实,推动“三好一满意”活动的深入开展,根据医政医管工作的总体安排和部署,我们于9月21日至22日,组织医疗、血液、药学、院感及监督等28名有关专家,分四个检查小组,对市直、驻市、厂矿和县级综合综合医院共计18所医疗机构的相关重点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
实际工作组织严密、任务明确、标准统一、方法得力、检查认真、收效明显,达到了预期目的,进一步规范了诊疗行为,有效排除了安全隐患,确保了医疗安全,促进了有关重点工作的扎实开展。
(详情见〈关于对二级以上医疗机构重点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的通知〉长卫医字[2011]493号文件)。
为确保全市卫生系统消防安全“清剿火患”专项行动的有效开展,11月29日至12月2月,市卫生局组织督查组对全市卫生系统消防安全工作进行了专项督导检查,各医疗卫生机构对此次检查出现的问题立即进行了整改。
(详情见《关于在全市卫生系统“清剿火患”专项行动进行督查的通知》(长卫应急字[2011]631号)。
三是全面督查。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医疗卫生系统安全生产工作,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我市卫生系统按照“突出重点、点面结合”的工作原则,重点对正在使用的压力容器等重要安全设备、设施进行逐一排查,对供水、供电、供气、供暖、高压氧舱、电梯、易燃易爆危险品、剧毒和放射性物品、有毒生物制剂(原料)等关键设施和物质的安全监管情况进行重点排查,对不具备继续使用条件的设备立即进行停止使用。
8月21日,市卫生局成立了专项督导组,对各县(市、区)、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抽查。
通过排查与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快了我市卫生系统安全生产工作长效机制的建立和完善(详情见<关于在全市医疗卫生系统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的紧急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医疗服务市场的监督管理,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11月中旬,专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服务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见长卫字[2011]610号),要求各单位加强医疗机构的日常监管,组织开展医疗服务市场集中整治,加强对医护人员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建立医疗机构监管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水平,严防医疗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为深入推动创建“平安医院”活动的顺利开展,12月13—17日,我们结合全市医疗机构检验换证工作(工作安排见《关于对全市医疗机构校验换证工作进行现场审核的通知》长卫医字[2011]653号),按照“集中时间、分级督导、持续改进、确保实效”的原则,在各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整合资源,协同作战,组织医疗、护理、院感和药学等相关部门的有关人员,对我市有关医疗机构创建“平安医院”和“三好一满意”、“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及抗菌药物专项整治等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
检查工作中,我们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对发现的问题一竿子插到底,紧盯目标不放松,落实整改见实效,力求万无一失,使检查工作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
综上所述,我们在创建平安医院活动中,由于工作扎实,措施得力,稳定安全形势良好。
但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一是对新形势下医院管理的规律性研究还不够深入,依法监管水平还有待提高。
二是创建平安医院活动涉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个方面,各有关部门还需加大密切协作、齐抓共管的力度。
今后,我们将继续强化“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不断查找创建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总结经验,查漏补缺,真抓实干,创新发展,努力探索平安医院建设的长效机制,为群众创造一个安全有序的诊疗环境,促进全市医疗卫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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