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保险离岸金融市场.docx
- 文档编号:7909308
- 上传时间:2023-01-27
- 格式:DOCX
- 页数:8
- 大小:24.32KB
金融保险离岸金融市场.docx
《金融保险离岸金融市场.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金融保险离岸金融市场.docx(8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金融保险离岸金融市场
(金融保险)离岸金融市场
离岸金融市场(offshorefinancemarket),是指主要为非居民提供境外货币借贷或投资、贸易结算;外汇黄金买卖、保险服务及证券交易等金融业务和服务的一种国际金融市场,亦称境外金融市场,其特点可简单概括为市场交易以非居民为主,基本不受所在国法规和税制限制。
离岸金融市场在60年代的兴起,使国际金融市场的发展进入了一个全新的发展阶段。
简要说明
离岸金融市场[offshorefinancialmarkets],是指非居民之间以银行为中介在某种货币发行国国境之外从事该种货币交易的市场,也有人将它称为欧洲货币市场。
之所以称为欧洲货币市场是因为它是由欧洲美元市场发展而来的。
所谓的欧洲美元市场,即在美国境外(最初在欧洲)
的银行所吸存和贷放的美元资金。
它实际上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
首先是进行境外货币的借贷业务,其次是发行各种以境外货币表示的债券,再次是各种境外货币之间的兑换市场,即外汇市场。
它的起源可以上溯到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冷战时期。
朝鲜战争爆发后,美国冻结了中国在美国的资产,于是苏联和一些东欧国家将其所持有的美国存款,转存到美国以外的其他欧洲国家。
在英国伦敦,这些美元存款为商业开展美元存货业务提供了条件。
各国政府对资本流动的限制也是促使离岸金融市场发展要!
离岸金融市场基本不受所在国的金融监管机构的管制,并可享受税收方面的优惠待遇,资金出入境自由.离岸金融市场是一种无形市场,从广义来看,它只存在于某一城市或地区而不在于一个固定的交易场所,由所在地的金融机构与金融资产的国际性交易而形成。
发展历程
以美元为中心,离岸金融市场起源于欧洲美元交易。
1973年和1979年,石油输出国组织两次大幅度提高油价而获得了巨额国际收到盈余,积累了大量石油美元,石油美元投放到欧洲美元市场生息获利,使得欧洲美元市场存款总额急剧增加,市场规模迅速扩大。
同时,因油价上涨而造成国际收到逆差的石油进口国,纷纷向欧洲美元市场举债,形成欧洲美元的现实需求方。
因而,石油美元充实和扩大了欧洲美元市场。
20世纪70年代以后,由于美元的霸权地位日益衰落,美元危机频频爆发,美元的地位极其不稳定,各国中央银行为了保持储备价值的稳定,也纷纷将原来持有的单一的美元储备转换成持有多种货币的组合,以降低外汇风险。
全球外汇储备中非美元资产的比重明显上升。
人民币汇率的上升是由于人民币国际购买力的上升而必然发生的。
由此导致国际货币市场人民币的外流和囤积。
如果中国经济继续快速发展,人民币国际化不可避免。
为提高本国金融业在国际金融中的地位,争夺国际金融市场份额,参与国际金融利润平均化过程,从20世纪70年代起,一些国家开始由政府推动建立本国的离岸金融市场。
20世纪50年代,伦敦成为全球非正统货币金融交易中心。
一个在美国境外经营美元存贷款业务的信贷市场最初是在伦敦出现的。
近年来,伦敦的欧洲美元市场日益发展成为一个大规模的国际性美元融通市场。
后来,不仅美元,各国货币在此成为直接交易的商品,并且形成了受供需关系调节的货币价格。
(印证了马克思“货币即商品”。
)
离岸金融市场是在传统国际金融市场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但又突破了交易主体、交易范围、交易对象、所在国政策法规等众多限制。
第一,离岸金融市场是一个高度国际化的金融市场,吸纳了全球范围的剩余资本和资金。
第二,离岸金融市场有其独特的利率体系,均以伦敦同业拆借利率(LIBOR)为基准利率,是各种货币在国际借贷过程中的唯一参照标准。
第三,离岸金融市场的经营环境和市场业务高度自由化,是一种超国家、无国籍的资金融通市场,货币借贷和外汇买卖既不受制于交易所货币发行国的金融法规,又不受制于市场所在国的银行法以及外汇管制。
第四,离岸金融市场上的交易规模很大,是大型金融机构的资金融通,以银行间交易为主,其业务往往带有批发的性质。
特色特点
(1)业务活动很少受法规的管制,手续简便,低税或免税,效率较高。
(2)离岸金融市场借贷货币是境外货币,借款人可以自由挑选货币种类。
该市场上的借贷关系是外国放款人与外国借款人的关系,这种借贷关系几乎涉及世界上所有国家。
(3)离岸金融市场利率一般来说,其存款利率略高于国内金融市场,利差很小,更富有吸引力和竞争性。
市场作用
国际金融市场的作用是广泛的,一般有以下几个方面:
推动世界经济全球化的巨大发展
首先,国际金融市场能在国际范围内把大量闲散资金聚集起来,从而满足了国际经济贸易发展的需要,同时通过金融市场的职能作用,把“死钱”变为“活钱”,由此推动了生产与资本的国际化。
其次,如欧洲货币市场促进了当时的联邦德国和日本经济的复兴;亚洲美元市场对亚太地区的经济建设也起了积极的作用。
发展中国家的大部分资金也都是在国际金融市场上筹集的。
币市场的形成与发展,又为跨国公司在国际间进行资金储存与借贷、资本的频繁调动创造了条件,促进了跨国公司经营资本的循环与周转,由此推动世界经济全球化的巨大发展。
为各国经济发展提供资金
国际金融市场是世界各国资金的集散中心。
各国可以充分利用这一国际性的蓄水池,获取发展经济所需的资金。
可以说,某些国家或地区就是以在国际金融市场上借钱付利息的代
价来推动经济发展的。
有利于调节各国的国际收支
国际金融市场的产生与发展,为国际收支逆差国提供了一条调节国际收支的渠道,即逆差国可到国际金融市场上举债或筹资,从而更能灵活地规划经济发展,也能在更大程度上缓和国际收支失衡的压力。
促进金融业的国际化
国际金融市场的发达,例如,当大量国际资本同时流向一个国家时,必然导致流入国货币供应量增加,引发通货膨胀,冲击该国货币政策的执行效果,甚至会加剧国际金融市场动荡不安。
吸引着无数的跨国金融组织,尤其银行业汇集于此。
国际金融市场成了国际大银行的集散地。
金融市场通过各种活动把这些银行有机地结合在一起,使世界各国的银行信用突破空间制约而成为国际间的银行信用,在更大程度上推动诸多金融业务国际化。
引导大规模的国际资本流动
国际金融市场会导致国际资本在国际间充分流动,使当前的国际资本流动达到了空前的规模。
与此同时,也带来了一些负面效果。
为此,近几年在西方各国推行金融自由化的同时,都不同程度地加强了对国际金融市场的干预与管理。
[1]
兴起原因
50年代以后,国际经济关系发生了一系列重大变化:
第一,许多国家获得了政治独立,并渴望有一个能为它们提供不受任何一国管辖与影响的、资金可自由借贷的国际金融市场。
第二,跨国公司获得了巨大发展。
它们不仅以对外直接投资为特点促使生产国际化,而且资本也国际化,迫切要求有一个灵活自由的资金贷放市场,以满足国际业务迅速发展和资金频繁调动的需要。
第三,一些短期资本持有者,鉴于美元总的地位相对下降和资本逃避的需要,也要求有一个不受各国法令管制的资金“避难所”。
第四,美国自从50年代开始,就连续发生国际收支逆差,大量美元流往境外,形成了“欧洲美元市场”,即境外美元市场。
60年代后,欧洲联邦德国马克、欧洲法国法郎、欧洲荷兰盾以及其他境外货币,也在这个市场出现,从而使欧洲美元市场发展成为欧洲货币市场。
欧洲货币市场是一个新型的国际金融市场。
这种金融市场,最早出现在伦敦,以后在新加坡、纽约、东京、香港等地相继开设。
[2]
市场类型
避税港型离岸金融市场
该类型的金融市场在自身经济规模极小的小型国家或地区,起一个“记帐中心”的作用,其产生的投资效应、就业效应和国民收入效应很低,但在硬件方面的投入成本却不低,对软件的要求很高,既可以产生资金渗透,又可成为“洗钱中心”,该类型的市场以加勒比海地区开曼和巴哈马的离岸经济为代表。
内外一体型离岸金融市场
该类型的金融市场需要金融业具有高度的经营自由,境内市场几乎完全开放,对所在地的经济、金融发展基础和管理水平又较高的要求。
该类型的市场以伦敦和香港的离岸经济为代表。
内外一体型离岸金融市场模式代表着国际离岸金融市场的发展方向。
内外分离型离岸金融市场
该类型的市场是由政策诱导、推动,专门为非居民交易所创设。
一方面便于金融管理当局对在岸业务、离岸业务分别加以监管,另一方面可以较为有效地阻挡国际金融市场对国内金融市场地冲击。
该类型的市场以纽约、新加坡和东京的离岸经济为代表。
分离—渗透型离岸金融市场
该类型市场模式是将境内金融业务和离岸金融业务分帐处理的前提下,根据经济发展中的引资需要,允许一定比例的离岸帐户资金流入。
根据我国现实国情和重庆目前的金融实力,渗透性离岸金融市场模式的设定建议实施“以内外分离为基础、适度渗透的离岸金融市场模式”,即从事离岸金融业务的金融机构要专门开设离岸业务帐户,将离岸业务与在岸业务严格分离。
同时在将境内业务和离岸金融业务分帐处理的前提下,根据经济发展中的引资需要,允许一定比例的离岸帐户资金流入。
[3]
中国的模式
渗透型离岸金融市场
该类型市场模式是将境内金融业务和离岸金融业务分帐处理的前提下,根据经济发展中的引资需要,允许一定比例的离岸帐户资金流入。
根据我国现实国情和重庆目前的金融实力,渗透性离岸金融市场模式的设定建议实施“以内外分离为基础、适度渗透的离岸金融市场模式”,即从事离岸金融业务的金融机构要专门开设离岸业务帐户,将离岸业务与在岸业务严格分离。
同时在将境内业务和离岸金融业务分帐处理的前提下,根据经济发展中的引资需要,允许一定比例的离岸帐户资金流入。
选择原因
1、我国幅员辽阔、经济规模巨大、离岸经济金融税制齐全、法制环境严格规范,采用避税港型模式显然是不合适的。
2、我国的经济、金融现状,尚不具备内外一体型离岸金融市场模式所要求的条件。
3、严格的内外分离模式,从政策上杜绝国际离岸资金向国内市场渗透,对中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来说,对需要大量资金的重庆来说,发展离岸金融市场的意义和必要性将大打折扣。
4、通过离岸金融市场引进经济建设所必须的一部分建设资金,无论从成本还是效率上看无疑是引进外资战略中的一个必要和可行的部分。
5、分离—渗透型离岸金融市场既便于保持我国金融政策的独立性,又便于扩大利用外资。
具体模式
1、渗透的方向宜采用只允许国外资金向国内渗透,不允许国内资金向国外渗透,即只允许(OUT-IN)交易。
2、渗透的渠道初期可允许离岸资金贷款给国内企业这种间接融资方式,在离岸金融市场发展成熟之后,可逐步放开让境内企业到离岸市场发行债券、股票等直接融资方式。
3、渗透的管理要从政策设计到实际操作的各个环节上均做到“管理有效、管理及时、管理可控”。
4、渗透的规模要做到“适度渗透”,防止规模过渡、失控给国内市场造成动荡。
适度或者最佳的渗透规模在理论上要符合一下几点:
渗透规模以满足国内经济建设对外资的要求为准;以不冲击国内物价水平、税率水平和汇率水平为宜。
当然,渗透的比例一定要严格控制,且何时采取这一模式还需视国内保税区离岸金融市场运作发展情况和我国国情及国家政策而定。
[3]
相关问题
所谓离岸金融,是指设在某国境内,但与该国金融制度无甚联系,且不受该国金融法规管制的金融机构所进行的资金融通活动。
所谓离岸金融中心,是指主要为非居民提供境外货币借贷或投资、贸易结算、外汇黄金买卖、保险服务及证券交易等金融业务和服务的一种国际金融中心。
一般有三种模式:
内外分离型、内外混合型、避税港型。
在国际上,目前已形成了以伦敦为代表的伦敦型离岸金融中心、以纽约为代表的纽约型离岸金融中心和避税型离岸金融中心(一般设在风景优美的海岛和港口,如维尔京群岛、开曼群岛、巴哈马群岛、百慕大群岛、西萨摩亚、安圭拉群岛等等)。
我国非常重视离岸金融建设,早在1989年开始,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管局就批准了招商银行在深圳开办离岸金融业务,1999年受亚洲金融危机的影响,为了保护本国金融体系,央行停办了该项业务,经过近三年的调整,2002年6月又重新开放了7家银行开办离岸金融业务,至2006年6月底,我国银行离岸业务资产总量约达20亿美元,增速17.6%,国际结算业务200亿美元,增加了33.3%,利润为2200亿美元,增速达到了100%。
福州保税区作为一个开放层次最高、政策最优、功能最强的特殊经济区域,欲意发展对台离岸金融市场,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思考一:
福州保税区发展离岸金融市场机遇与困难并存
福州保税区于1992年11月19日经国务院批准设立,规划面积1.8平方公里。
视同“境内关外”,实行“自由港”某些政策,具备保税仓储、国际贸易、出口加工、对台贸易等功能。
2007年实现进出口货物总值16.98亿美元,实现财政收入1.44亿元,经过努力,目前已成为福州市与国际接轨的重要平台、连接国际国内市场的“绿色通道”和对台经贸的重要基地。
从国际惯例看,世界上大多数自由贸易区除了采取通行的自由经济化、便利化的监管、适宜的行政管理体制和经营管理、优惠的税收和外汇政策之外,通常还发展与之相配套的离岸金融市场。
从国内看,我国十分重视金融业对外开放步伐,除了允许相关银行开办离岸金融业务外,2006年6月还批准天津滨海新区作为离岸金融的改革试点,这表明离岸金融建设越来越被提上日程。
目前,上海、天津、深圳、宁波等保税区都已在积极申请开办离岸金融业务,构建离岸金融市场。
从最近动态看,国家正积极推进人民币国际化。
前不久,国务院决定在上海市和广东省广州、深圳、珠海、东莞4城市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
4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中国支付体系发展报告(2008)》指出,2009年将研究建立符合国家对外开放需要的人民币跨境支付清算体系。
这说明,随着我国人民币自由兑换的不断推进,离岸金融市场的建设将越来越浮出水面。
但从目前看,离岸金融市场的建立仍面临着困难与障碍。
主要有:
一是离岸金融市场的建立是把“双刃剑”,国家对此仍持谨慎态度。
不可否认,半个世纪以来,离岸金融中心在促进国际资本的流动、推动一些国家的金融管理体制改革,乃至全世界资本流动模式的发展演变等方面,都扮演了非常重要的角色。
但是,离岸金融中心的上升势头给我国带来的相当大的“负面影响”和“潜在风险”,成为腐败分子、不良商人侵吞国有资产和公众财产的“有效途径”;成为中国资本外逃的“中转站”,进而推动外逃规模进一步膨胀,对人民币汇率安排和货币政策运作产生重大压力;企业通过虚增资产和虚增经营业绩进行欺诈;外资企业转嫁金融风险。
我国金融走上国际舞台尚缺乏经验,国家从金融体系安全考虑,对建立离岸金融市场仍持谨慎态度。
我国建立离岸金融市场的时机是否成熟还有待于观察。
二是政策法规方面还不大成熟。
开展离岸银行业务需要有相关法规的配合和支持。
在离岸业务方面比较正式的法规有中国人民银行1997年10月颁布的《离岸银行业务管理办法》以及国家外汇管理局1998年5月据此制定的《离岸银行业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上述法规对离岸金融业务应具备的条件、申报程序、经营范围、账户管理及风险控制等作出规定,但在发展离岸银行业务所需的银行信息保密、税收优惠方面还缺乏完备的法规和政策支持。
离岸银行业务得到迅速发展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离岸中心所在地的税收优惠。
2000年7月发布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资金融机构若干营业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规定:
我国境内外资金融机构从事离岸银行业务的的利息收入,应按在我国境内提供营业税应税劳务的原则照章征收营业税;对于外资金融机构取得的利息收入以外的离岸业务收入,暂比照利息收入的处理办法征收营业税。
在税率上,离岸业务与在岸业务并没有太大区别,这对外资银行参与离岸银行业务的积极性会产生影响。
三是现有开展的离岸金融业务还有很大局限性。
我国离岸金融业务局限于存贷及结算业务,难以吸引大量资金,限制我国离岸金融的发展速度。
从服务的对象看,我国离岸金融客户群单一,主要为港澳地区企业和境外中资企业,其中90%左右的客户集中在香港,欧美经济发达地区的客户太少。
思考二:
福州保税区发展离岸金融市场最大卖点是“对台”
目前,依靠自身的各个优势,上海的洋山保税区、天津的东疆保税区、深圳的福田保税区等欲建离岸金融中心的呼声越来越高涨。
福州于2008年5月在第十届海峡两岸经贸交易会上提出要建立“对台离岸金融市场”。
我们认为其必要性和可行性不容置疑,最大问题也是“时机问题”与“政策问题”,福州保税区只要紧紧抓住最大卖点“对台”,是有可能先于其它保税区建立“对台离岸金融市场”的。
我们基于以下判断:
首先,在两岸“和平发展”主基调下,在两岸“三通”基本实现下,寻求两岸金融合作已被摆在了台面上。
2009年4月26日,海峡两岸关系协会会长陈云林与海峡交流基金会董事长江丙坤在南京举行会谈。
会谈中,双方除了大陆资本赴台投资事宜交换了意见,达成原则共识外。
两会南京会谈还同意逐步建立两岸货币清算机制,先由商业银行等适当机构,通过适当方式办理现钞兑换、供应及回流业务,并在现钞防伪技术等方面开展合作。
同意建立两岸金融监管合作机制,尽快推动双方商业性金融机构互设机构,继续磋商两岸金融机构准入及开展业务等事宜。
从这点看,两岸已经在金融合作方面有所突破,这时候,福州保税区提出要建立对台离岸金融市场有可能引起国家重视的。
其次,在保税区发展离岸金融市场可以减少政策障碍,先行先试。
保税区是在海关监管下享受特殊优惠政策的综合性对外开放区域,具有“境内关外”优势。
特别是其自由贸易区属性使得按国际惯例运作离岸金融市场成为可能,可以避开目前的政策限制,先行先试。
再次,独特的对台优势,有利于建立“对台”离岸金融市场。
目前大陆和台湾之间通过香港的汇款及进出口外汇业务,一年高达2000亿美元。
在福州,截止2007年底,累计审批台资企业(含第三地转投资)2800家,合同金额超过56亿美元,对台贸易额达到26.92亿美元。
福州保税区依靠独特的对台区位优势以及与台湾地区的独特渊源关系,完全可以建立一个对台离岸金融市场,服务台商,对台资企业全面开放,实行新台币全面自由兑换(同时兼顾少量外币服务及其他外资企业),为两岸贸易双方提供更为便利的外汇资金的开户、调拨、贸易融资、担保和抵押等,更有助于拓展海外融资渠道,为两岸经济发展提供高效、便捷的融资环境。
最后,是福州保税区自身发展的需要。
目前,福州正在进行福州保税区、保税物流园区和出口加工区整合,规划在两年内建成福州保税港区,长远朝对台自由贸易区迈进。
如果在保税区建立对台离岸金融市场,将使未来保税港区的功能更加齐全,服务两岸经贸的能力进一步提高。
思考三:
福州保税区发展对台离岸金融市场应未雨绸缪、分步实施。
福州保税区发展对台离岸金融市场是一项艰巨的任务,既要有短期的目标,又要有长远规划,做到未雨绸缪、分步实施。
1.政府要不断地支持与推动。
从离岸金融中心的发展历史看,离岸金融市场最早是自然形成的,但现代离岸金融市场很多是政府顺应经济和金融发展的客观要求而推动形成的。
新加坡亚洲美元交易中心的形成、美国设立国际银行业设施后纽约离岸业务的扩大、马来西亚纳闽岛离岸金融中心的建立都是政府大力支持推动的结果。
此外,国际金融中心不再局限于少数发达国家的金融市场,而是向亚太地区、中东、拉丁美洲和全世界扩展。
上述经验意味着,福州保税区发展对台离岸金融市场虽然是一项艰巨的任务,面临困难与障碍也不少,特别是政策法规和市场准入方面的制约,但这些困难的克服以及制约因素的清除需要政府不断地协调和争取。
2.要选择合理的发展模式和交易主体。
在离岸金融市场的模式方面,由政府推动、专门为非居民交易创设的内外分离型离岸中心较符合福州保税区的实际情况。
内外分离型一方面便于对国内业务、在岸业务、离岸业务分别加以监管,另一方面可以较为有效地阻挡国际金融市场对国内金融市场的冲击。
考虑到通过离岸金融中心引进国内经济建设所需外资的需要,也可考虑适度允许国际离岸资金向国内市场单方向的渗透,如允许一定比例离岸资金贷款给国内企业。
考虑到福州与台湾独特的渊源关系、福州在两岸经贸往来关系中的战略地位,以及福州外资企业中台资企业占比重大的优势等因素,福州离岸金融中心的交易主体应以台资企业为主,同时兼顾欧美、东南亚及香港地区的外资企业;在交易币种上,新台币应是福州离岸金融中心主要的交易币种。
与此同时,国际金融市场的自由兑换货币也可离岸金融中心交易。
3.要在政策上实现新突破。
发展对台离岸金融市场最主要还是国家在政策上有突破,离岸金融市场才有可能形成。
如,国家要允许相关银行在保税区开展离岸金融业务;要有宽松的外汇管理政策。
允许离岸账户内交易货币实行自由兑换。
除对资本充足率进行要求外,对从事离岸业务的银行没有流动性要求。
放宽利率波动的幅度,允许其随国际金融市场利率在较大的范围内上下波动。
不进行现场监管,只进行非现场监管。
允许资本自由流动,对贸易,非贸易和资本收支不加限制;要有优惠的税收政策。
保证“离岸”银行业务的税率低于“在岸”银行业务的税率,保证离岸银行业务的税负至少不高于周边国家和地区离岸金融市场的税负;要有灵活的金融政策。
免提存款准备金、存款保证金,降低对流动性比例和清偿力的要求等;要出台法规和鼓励措施,引入国内外、两岸符合准入条件的大银行和跨国金融财团前来加盟,共同形成市场。
4.要分步实施。
建议福州保税区建立对台离岸金融中心分两步走,采取先易后难的策略,先创造设立“对台离岸金融中心”的外部条件,待条件与时机成熟时,再向国家申请对台离岸金融中心。
第一步:
申报“福州保税区人民币与新台币结算试点”,在保税区先形成人民币与新台币可自由兑换市场。
设立“试点”有利于两岸经贸往来汇兑便利、降低汇兑成本;有利于规范两岸汇兑秩序;有利于平缓两岸货币汇率风险;有利于推动两岸共通市场的最终形成;有利于积累两岸金融交往经验。
第二步:
如“试点”获批,一旦人民币与新台币可自由兑换市场形成一定规模,再向国家申请设立“对台离岸金融市场”。
[4]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金融保险 离岸 金融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