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集体合同制度攻坚计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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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集体合同制度攻坚计划
市集体合同制度,攻坚计划
篇一:
安图县集体合同攻坚计划实施方案
安图县推进实施集体合同制度攻坚计划
实施方案
近年来,我县按照国家、省、州协调劳动关系三方的部署,大力推进集体合同制度“彩虹计划”,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覆盖范围不断扩大,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逐步建立健全,在协调劳动关系、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推进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工作,根据州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关于推进实施集体合同制度攻坚计划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集体合同制度建设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从XX年至XX年,在全县范围内推进实施集体合同制度攻坚计划,不断扩大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覆盖范围,通过签订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不断提高小微企业集体合同制度覆盖比例。
确保XX年末集体合同签订率达到80%以上,XX年继续巩固和提高。
着力提升集体协商质量、增强集体合同实效,加强集体合同审查备案,逐步形成规范有效的集体协商机制,畅通职工利益诉求表达渠道,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更好地发挥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对调整劳动关系的基础性作用。
二、实施步骤
根据州关于实施集体合同攻坚计划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将推进实施集体合同制度攻坚计划划分为三个阶段。
(一)宣传启动阶段(XX年9月至XX年12月)
把实施攻坚计划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在近年实施“彩虹计划”的基础上,突出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明确年度目标任务、具体措施和时间进度,切实加强集体合同审查备案。
制定推广企业和行业集体合同示范文本、要约示范文本及指导手册,为集体协商双方提供参考。
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络等媒体对协商规范、成效显著的集体协商企业的主要做法进行宣传和推广,在全县范围内掀起推进实施集体合同制度攻坚计划的热潮。
(二)深入推进阶段(XX年1月至XX年12月)
适时集中部署开展协商要约行动,支持工会提出要约,引导企业或企业代表组织主动提出要约。
推进劳动密集型行业开展集体协商,将行业集体协商逐步向知识密集型产业、新兴产业拓展。
稳妥探索开展行业集体协商工作。
加强对不同类型企业的分类指导,依法规范协商程序,努力增强集体协商针对性和实效性。
加强工会组织建设,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建立工会,在中小企业比较集中的乡镇(街道)和工业园区建立行业工会,加强和创新基层工会干部队伍建设。
加强县级以下行业协会、商会等企业组织建设,大力培育企业方行业集体协商主体。
建立健全集体合同管理台账制度,改进和加强集体合同统计基础工作,规范统计口径。
适时组织全县企业召开专项集体合同协商现场会,指导企业开展集体合同签订工作。
(三)全面提高阶段(XX年1月-XX年12月)
在继续扩大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覆盖范围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集体合同制度,全面规范协商代表产生程序、集体协商程序、审议备案公布程序,加强对履行集体合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争议处理,督促企业公开集体合同履行情况,接受职工监督。
探索完善集体协商争议调处机制,及时协调处理协商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确保集体协商规范有序开展。
建立健全协商代表保护制度,明确救济渠道和措施,加大对基层工会干部和职工方协商代表合法权益的保护。
加强集体协
商专家指导机构和指导员队伍建设,不断扩大由专业人员担任的专兼职指导员队伍。
建立常态化培训机制,加强对职工代表、企业负责人、工会和企业组织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协商代表的政策水平和协商能力。
在全县推进实施集体合同制度攻坚计划工作中成绩突出的企业,将获得上级部门组织的诚信企业和劳动关系和谐单位评选资格。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集体协商工作分类指导。
继续以非公有制企业为重点对象,积极推进工资集体协商;以女职工较多和职业危害较大的企业为重点,侧重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劳动安全卫生保护和女职工权益维护等内容,签订专项集体合同。
针对企业特点,做到因企制宜、分企施策,努力增强集体协商针对性和实效性。
一是对生产经营正常的企业,协商内容要重点包括工资增长幅度、津贴补贴、奖金分配办法、福利和劳动条件等,推动建立健全企业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努力实现劳动报酬增长与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二是对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推动其与职工重点围绕工资按时支付以及稳岗增效措施等内容进行协商,促进双方共克时艰、共谋发展;三是对实行工资总额管理的国有企业,应重点包括企业内部分配制度、分配形式和分配差距进行协商,发挥好职工的民主参与作用;四是实行岗位工资和计时、计件工资制的企业,重点围绕劳动定额、计件单价、工资标准等内容进行协商,确保本单位同岗位80%以上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能够完成劳动定额;五是区域性集体协商应重点围绕最低工资标准、工资支付保障等内容开展,确保区域内最低工资标准、基本劳动条件等底线标准与区域发展水平相适应。
(二)加大行业集体协商推进力度。
在积极推进企业集体协商的基础上,把行业集体协商作为深入推进集体合同制度建设的重点形式和主攻方向。
大力推进建筑业、采矿业、餐饮服务业、服装制造业等
劳动密集型行业开展集体协商,重点就行业最低工资标准、主要工种计件单价、劳动定额及工资调整幅度等职工特别是农民工普遍关心的事项签订行业集体合同,切实维护广大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从推动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出发,将行业集体协商逐步向知识密集型产业、新兴产业拓展。
继续稳妥探索开展行业集体协商工作。
(三)积极开展集体协商要约行动。
每年适时集中部署开展协商要约行动,大力支持和鼓励工会提出要约,积极引导企业或企业代表组织主动提出要约。
基层工会要主动提出要约,对提出要约尚有困难的,上级工会要给予帮助和指导,必要时可依法代替基层工会行使要约权。
在尚未建立工会的企业,上级工会要指导职工依法推举协商代表,并向企业提出协商要约。
开展行业集体协商的,由行业工会组织向相应的行业性企业组织或直接向行业所属企业提出协商要约。
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工商联要引导企业经营管理者树立协商理念,指导企业主动提出要约和积极应约。
一方提出集体协商要约的,另一方应当在法律规定时间内及时给予回应。
一方不按时回应的,另一方可以提请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
(四)严格规范集体协商程序。
将依法规范协商程序作为增强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实效的有力举措抓细抓实。
规范协商代表产生程序,企业集体协商要重点规范职工代表产生程序,行业集体协商要重点规范企业方代表产生程序,民主推选要公开透明,授权委托要依法合规。
规范集体协商程序,指导协商双方代表认真做好协商前收集资料、征求意见、拟定议题等准备工作,并召开集体协商会议进行充分讨论。
准备过程中要广泛征求协商双方,尤其是职工方的意愿和诉求,将双方最关心的突出问题纳入协商议题;要督促企业经营者向职工方及时提供企业劳动生产率、经济效益、财务状况等与协商有关的真实资料和信息,确保协商有效开展。
规范审议备案公布程序,集体合同草案应依法提交职代会或者全体职工大会审议通过,企业或企业
组织应将签订的集体合同在规定时间内报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查备案,生效的集体合同应及时向全体职工公布。
(五)强化对集体协商的指导和服务。
组织力量深入企业、深入基层,对集体协商提供全程指导,制定推广企业和行业集体合同示范文本、要约示范文本及指导手册,为集体协商双方提供参考。
加强集体合同审查,提高集体合同时效。
积极创造条件加强集体协商专家指导机构和指导员队伍建设,不断扩大由专业人员担任的专兼职指导员队伍,充分发挥集体协商指导员在参与协商、宣传指导、业务培训、技术支持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适时合理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及时发布工资指导线、市场工资指导价位、行业人工成本等指导信息,为开展集体协商提供参考依据。
探索完善集体协商争议调处机制,及时协调处理协商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确保集体协商规范有序开展。
加强对履行集体合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争议处理工作,督促企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厂务公开、开展集体协商指导员调查走访等形式,向全体职工公开集体合同履行情况,接受职工监督。
对企业违反集体合同、侵犯职工权益的行为,要督促企业限时整改。
对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引导双方依法通过协商、申请仲裁和提起诉讼解决。
建立健全集体合同管理台账制度,改进和加强集体合同统计基础工作,统一规范统计口径。
建立健全集体合同工作调度制度,定期调度工作进展情况。
(六)着力推进集体协商主体建设。
进一步加强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大力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建立工会,在中小企业比较集中的乡镇(街道)和工业园区,加快行业工会组织建设。
加大对基层工会干部和职工方协商代表合法权益的保护,通过健全制度机制、明确救济渠道和措施等解除其后顾之忧,对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为坚决依法予以纠正和查处。
进一步加强县级以下行业协会、商会等企业组织建设,大力培育企业方行业集体协商主体。
加强对职工代表、企业负责人、
篇二:
中国现代集体合同制度
中国现代集体合同制度
摘要:
中国的集体合同制度从产生到发展,至今已经历了不短的时间,有取得了许多成果,也仍然存在明显问题。
本文试图分析集体合同制度现状与问题的深层原因,提出完善集体合同制度的思考,究其背后原因,涉及立法、体制、主体、环境等多方面因素。
同时结合所学的人力资源管理专业,谈及了本文的研究目的,以及展望和不足.
-----背景
集体合同又称团体协议,集体协议等,是个人劳动合同的对称,它是指工会或者劳动者代表或雇主团体之间签订的,以改进劳动组织改善劳动条件和生活条件,确定劳动标准及协调劳动关系为主要内容的书面协议.在中国,集体合同是有关集体劳动条件,就业条件和劳动关系的规定,对缔约当事人及缔结协议双方所代表的人员都有约束力,包括集体合同订立时或订立后加入该团体的雇主及工人既是对各项劳动立法的具体落实,又是调整企业内部劳动关系的具体规范.
我国的集体合同制度最早起源于劳动立法运动,早在最初的革命时期还只是一种简单单纯的劳动契约.随着革命任务的完成和执政党的替换,以及经济制度的转变,我国的集体合同随之相应地发生了改变,也开始日趋系统化和完整化.
从新中国成立,我国最开始是实行社会主义制度下的计划经济,在经济形式单一和国家强有力的调控手段下,当时的集体合同制度也相应单一,并与政治紧密联系,没有独立性.随着改革开放的展开,我国的计划经济制度开始向市场经济制度过渡,劳动关系也向市场化转变,而以前的劳动关系的调整手段便也开始不适应,迫切需要一套适应市场经济的集体合同机制.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背景下,我国目前的经济形式比较多样化,其中包括国有,集体和个体私营,而多样化的经济形式必然导致劳动关系的复杂化,随之是集体合同调整机制的难度加大.
中国的集体合同制度正处于过渡时期,基本的法律框架已搭起,集体合同法律制度在中国已经建立,但是还存在许多不足.在相较于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的劳动关系体制下,中国的集体合同制度尤显不完善.
-------中国集体合同制度现状
中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来,建立并大力推行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力图使之成为适应市场经济.在我国,集体合同制度刚刚起步,没有发挥其调整劳动关系的重要作用.中国在宏观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正在形成,微观上现代企业制度正在建立的背景下,劳动关系的巨大变化和劳动争议的急剧上升,给劳动关系的调整制度提出了挑战.不管是立法和体制,还是主体和环境,都构成了中国集体合同制度的现状
立法方面:
调整劳动关系的集体合同制度的发展是与保护劳动关系的法令的完善相一致的.在我国,>是协调和解决劳动关系矛盾的最基础法律.1995年,我国实施>,XX年修订>,XX年实行>,1994年废止XX年新颁布>,可见我国近年来的劳动法令正在日趋多样性与针对性,竭力跟上并适应市场经济潮流下的多种经
济制度并存的时代要求.但中国集体合同制度的相关法律法规仍是存在不足的,比如它的法律法规相对分散,过于原则,缺乏可操作性,同时层次不高,缺乏单独立法,也没有明确的规定法律责任,除此之外,还存在着实施范围过窄的问题.体制方面:
集体合同制度是市场经济国家通行的一种调整劳资关系的制度,实行集体合同制度也是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在此前提下有利于集体合同制度的实施得到强有力的国家调控,以便更好的维护劳动双方的合法权利,但也正因此而使我国的集体合同制度相较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更缺失了独立性与灵活性.改革开放后,我国的经济体制是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多种经济体制并存,故而不仅有国有,集体,还有个人私营.在这种多样化的体制下,我国的集体合同制度的实施变得尤为复杂,其所牵扯到的利益方就更多,不仅要兼顾资方和劳方,还要考虑国家和集体的利益,这为集体制度独立性问题的解决添加了阻碍.主体方面:
传统观念认为,无论是经济地位还是社会地位,劳动者都是出于弱势地位,因此劳动者们组织起来与资方进行协商谈判,形成与资方平衡的主体地位,进而通过集体谈判和集体合同就有关劳动生产条件工资福利待遇等与资方进行集体谈判.代表工人的工会本来是通过集体谈判的形式处理劳资双方的争议,其具有重大的作用,正如韦布的>中所说:
'在没有工会组织的行业里,劳动者个人没有与用人单位进行谈判的可能,但如果工人们组成团队,推选代表人以团队的名义与雇主进行谈判,劳动者的弱势地位便会得到改变.’但在中国目前的形势中,工会并未意识到它们身上所承担的责任与权利的重大.同时,工会组织经常会在国企改革中受到不良的待遇,有的工会组织甚至会被撤销或合并,工会原来的领导逐步减少,取而代之的是管理者兼任工会主席.
环境方面:
在我国,直到推行市场化经济体制改革,才开始运用集体合同协调劳动关系,集体合同制度目前尚处在逐步完善.伴随着经济全球化和经济危机,以及我国经济和企业发展,中国的劳动关系也随之受到影响,集体合同制度的实施面临新的挑战.我国集体合同制度的地位本来就低,所以在如今的产业改革中就更容易被忽视,这必定会直接或间接地损害到劳动双方的利益.故而,我国的集体合同制度必须更具灵活性,以适应经济环境的不断变迁.
-------我国集体合同制度的问题
集体合同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职工和企业自主协商解决劳动关系问题的有效途径,是工会参与调整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
集体合同制度的推行,能够协调稳定企业劳动关系,促进企业的民主管理,增强职工的责任意识。
但是,集体合同制度在推行中存在着不少问题,有待进一步完善和解决。
签订率低,覆盖面小:
据XX年10月25日的法制晚报调查显示,各地普遍反映,建筑、制造、采矿和服务等行业中部分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和非公企业,因经营规模小、基础管理工作薄弱、社会配套服务缺失、经营者劳动合同法律意识淡薄,而导致劳动合同签订率仍比较低.究其原因,不外乎一是一些用人单位受
降低用工成本的利益驱动,为规避对劳动者的义务,逃避交纳社会保险和支付解雇成本的法律责任,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就某些劳动权利和义务只达成口头协议,形成一种极不稳定的劳动关系;二是部分小企业和季节性用工企业认为签订劳动合同给企业灵活用工带来很大麻烦;三是一些职工也不愿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
一方面,有的职工认为签订劳动合同只是一种形式,无“真实用处”,存在对合同内容拿不准,怕企业通过合同欺骗自己。
还有就是劳动合同的单向性,有的职工不知道合同内容,没有参与和提出异议的权利,劳动合同内容中权利和义务不对等。
内容缺乏针对性,条款粗略:
中国的集体合同制度从内容上看,有很多方面是不够全面的,不仅条款不够详细,其所针对的对象也包罗的不够广泛,所涉及的要求与规范也不够明确.集体合同是集体谈判的结果,其是调节劳动关系双方矛盾和解决利益纠纷的重要机制.但在中国,由于经济体制比较多样复杂,故劳动关系也就格外不单纯,还外加地域不同等多种因素,作为一套规范性的集体合同制度就很难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免会遗漏掉细节问题,缺乏对特殊情况的应对,没有了针对性.签订程序中协商环节缺失:
众所周知,集体合同制度是建立在平等协商,谈判的基础之上的,协商与谈判是签订集体合同的前提,谈判质量的高低决定了集体合同内容的质量.我们都知道其中协商的程序包括提出协商要求,协商前准备,召开协商会议,形成集体合同草案,职代会审议,签字,报送,审查和公布等,但在目前的中国,牵涉到集体合同中的协商环节是不够全面和明确的,往往过程相当草率和紧凑,甚至带有敷衍的不负责态度.
集体合同未得到实际履行:
即使有完善的政策法规保障,要达成公平的协议,仍需双方地位,实力和谈判技巧大致对等的基础条件,更别说是合同的实际履行.在市场经济发育初期,由于劳动者民主意识和权益观念的提高,工会力量的壮大和谈判技巧的成熟,以及集体合同实际履行的程度都因劳资力量对比不平衡甚至极为悬殊是普遍现象.特别是在我国的目前情况下,企业工会在许多非公经济中缺位,以及在公有企业中功能错位,导致工会不能有力促使集体合同得到正常的履行.
我国的集体合同制度近年来又取得明显的进步与显著的成果,但仍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和一人深思的缺陷.究其原因,大多是因为我国法律条文粗略分散,立法层级又低,而各方对集体合同制度的认识不够.另外,工会的独立性不强,组织效率不高,主体缺失,以及政府对集体合同的监管不力.
------对策分析
完善我国的集体合同法:
集体合同制度是依法协定并解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保险福利,劳动条件和职业培训等关乎双方权益性问题的法律制度,所以,完善我国的集体合同制度是调节劳动关系的最基础保障.在我国,集体合同制度并不像西方国家那么成熟,不如在西方国家产生的经济效益明显,而这
些不成熟主要表现在我国的劳动立法令人堪忧,许多重要立法并未出台,而劳动执法与司法更显无力.要完善我国集体合同制度,首先要规定政府在经济活动中的角色,扮演好保护这;其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的法律责任,保护好劳动者权益,使其真实的履行义务与责任;最后,要明确工会的地位与权利,使其发挥应有的作用.
解决工会的独立性问题:
我国的工会缺乏独立性,这一点不妨可以向市场经济较成熟的西方国家学习.英国的工会是世界上最强大和最活跃的工会之一,尤其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在英国的历史舞台上,工会扮演着一个十分重要的角色.英国的工会从组织结构到讨价还价机制进一步完善,同政府关系更为密切,实际上已经成为半政府性质的机构,它影响甚至直接参与政府经济政策的制定和执行(来自>)。
那么在我国,要彻底解决工会的独立问题就必须扩大工会的可操作性权利,让工会不再是一个挂名组织,具体明确他们的权利与责任,真正履行职能.同时,要让工会与企业的管理者明确划分开,严格规避管理者兼任工会,这样才能确保遇到工人合法权益受到企业方侵犯时,起码要能与企业进行谈判与博弈,不能站在企业方说话。
所以,一个显而易见的事实是,如果是由工人自主地选举工会领导人的话,绝大多数理性的工人必然不会选举行政管理负责人做工会主席———这样的工会主席很难站在工人立场上说话.建立多层级的集体谈判体系:
根据集体合同所调整的层次不同,可分为全国性集体合同,区域性集体合同,行业性合同以及企业集体合同.企业合同能反映企业劳动关系的特点和劳动管理方面的要求,但可能忽略社会公共利益;行业性合同和全国性集体合同能较好的执行国家政策,保护行业全国范围内劳动者的权益,但却缺乏适应和灵活性(来自>).可见不同层级的集体合同分别具有不同的优点和不足,只有建立够多层级的集体合同体系才能综合和包容个层级集体合同的优缺点,使其完善和规范化,更完整的发挥其职能.借用欧洲联盟多层级管理的成功经验来看,多层级的集体合同制度更能覆盖广泛的范围,同时更有针对性地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借鉴国外经验:
从总体上讲,在我国,集体谈判制度还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集体谈判的机制还没有真正的形成.我们应该借鉴发达国家在集体谈判方面的经验,吸取叫训,不断完善我国的集体合同制度并使之真正发挥作用.美国是当今世界上经济最为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集体合同制度在美国经济发展过程中占重要地位.美国作为市场经济模式的代表,其集体合同制度不可避免地带有这种经济模式的某些特征,而我们正好可以按这些特征进行相应的学习,以完善制度.这些特征分别是,
(一)拥有深厚的法律基础.
(二)谈判主体结构分散.(三)谈判形式独特.(四)谈判的议题及内容由法律规定.(五)集体合同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
-----研究目的
当前,我国正处在体制改革,结构调整和社会性变革的转型时期,市场化的劳动关系已基本形成并逐步占据了主导地位.以往人们更关注的是劳动关系,即个
体劳动者与雇主之间的关系,而对影响更广的集体劳动关系关注更少,所以,在这里分析了国内集体合同制度的现状与不足,并提出完善建议.针对所学的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了解并掌握基础劳动关系与集体合同制度是构成专业知识储备的基础.学习管理,我们必须熟知中国的集体合同制度,弄清劳资双方关系,了解集体谈判和集体合同的程序与过程,为管理技能奠定理论.作为一名人力资源管理者,人力资源管理理念应不断转型,不论是制度创新还是管理体制转型,都必须坚持以法为度,以人为本.管理者不仅要做好管理工作,规范理顺企业内部用工关系,建立健全依法治业的管理体系,还要维护好企业与劳动者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展望与不足
希望这篇文章能认识到中国集体合同适度的当前现状与不足,也希望提出的建议能够对改善集体合同的现状有实质性的帮助.不足之处在于本文有些看法可能尤显主观,不够全面,同时对一些文献的理解也不够透彻.
篇三:
集体合同
集体合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和谐劳动关系,促进企业发展,保障职工合法权益,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沈阳市集体合同规定》等有关规定,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行政方,经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双方应坚持相互尊重、平等协商、诚实守信、公平合作、兼顾双方利益的原则,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等事项进行共商共决。
第三条本合同(草案)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由双方首席代表在职工(代表)大会上签字后,报劳动部门审查备案。
第四条本合同经第三条规定程序生效后,对企业和全体职工具有约束力。
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的标准,不得低于本合同的规定。
第二章工作岗位
第五条企业依法保障职工劳动权利,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无正当理由不得解除其劳动合同。
企业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时,应采取调减工资、工时、班次以及轮休、培训等方式,尽最大努力保留职工就业岗位。
第六条企业建立职工培训制度,制定职工培训计划、职工职业生涯发展规划,根据生产实际,有计划地对职工进行上岗、转岗和岗位技能培训,提高职工队伍的综合素质和综合技能。
第七条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企业因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需要裁员的;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员的;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确需经济性裁员的,应依据《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企业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同时按规定支付裁减人员的经济补偿金。
第八条企业裁减人员时,应优先留用下列职工:
(一)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第三章职工工资
第九条本企业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XX元。
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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