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家秘奥脉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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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家秘奥脉法
《医家秘奥》脉法卷上
(一)凡脉左手血中之气,右手气中之血。
人之左手三脉寸关尺,以胞络、胆、膀眺、小肠为府;心、肝、肾为藏。
心主血,肝藏血,肾为精血之原,是三部皆属血矣。
殊不知血无气则不流,故心为君火,神明之官,火即气也。
《内经》云:
“少火生气。
”肝胆之位,相火寄焉;且木逢阴即不生,必得阳春之气始生,至夏方盛,是肝必藉阳气而生矣。
肾为藏精之所,其中有真气存焉;若无此气则为寒精死水,焉能生育哉。
故知血部之脉必得气而后调也。
至于右手三脉寸关尺,以胸中、胃、大肠、三焦为府;以肺、脾、命门为藏(或云两尺俱属肾,命门在两肾中央,此说亦通。
而懊斋先生俱以命门配右尺。
余尝以左尺作水,右尺作火,屡试屡合.固知慎斋之学有本也)。
肺主气,脾为生气之原,命门与丹田合为气海,是三部皆属气矣。
殊不知金能生水,水即血也,金被火克,火克则肺金燥,而不能生血矣。
脾胃腐熟水谷而亦生血,又脾能摄血。
命门虽属火,然无血以养之,此火必腾焰播燎而无制矣。
此火上升,则为痰为热,为喘为咳,为面红耳赤等症。
故虚损、劳察等症,皆由肾经水少致命门火焰上升。
故知气部之脉,必得血而后成也。
然更有说焉,人身血气原自周流,本无界限,若据左主血、右主气之说而言.岂血皆聚于左而不及于右,气皆聚于右而不及于左哉,此不通之论也。
故慎斋先生首发明此条,见部位虽呆列,而气血则未尝不相通。
左脉虽属血分.而气实统之,故左脉为血中之气。
右脉虽为气分,而血实生之,故右脉为气中之血。
此论实发前人所未发也。
医书云:
“左属血,右属气。
”又云:
“左主外,右主内。
”心窃疑之。
以为既属血则当主内,何以反主外?
既属气则当主外,何以反主内?
今读此论而知,左藏血而气实煦之,故可主外;右藏气,血从之而生,故可主内也。
《内经》云:
“营气出于中焦,卫气出于下焦。
’”中焦脾胃之脉升于肺而生血,故右有血;下焦肾脉气行布于心肝,故左有气。
此一条独提出诸脉之大纲,后七十余条皆有此条之意在内。
江重庆曰:
予友何陋斋出其脉法一编示予日,此吾细绎慎斋先生之旨而发明其微蕴者也。
予阅其书,诵其言,皆从肺府中来。
而千移万转,妙义无穷,且上宗圣经,次微贤论,以生平学力有得于心者笔之于书.皆前人未发之秘,足以针贬愚俗,羽翼经文。
慎斋为轩岐之功臣,而陈子注解此书,又为慎斋之功臣矣。
鹤道人日:
余见左归饮、右归饮及左归丸、右归丸,皆以左尺属水,右尺属火立方。
可知左水右火不待言矣。
《经》云:
“尺里以侯腹。
”则大肠、小肠、三焦、膀耽、命门俱当侯于尺部。
但分小肠、膀眺于左与肾合看;分大肠、命门于右与命门合看,不但为一定之理,亦且屡试屡验。
其寸口左手心与擅中,擅中即包络也。
其寸口右手候肺与胸中,胸中即宗气也。
遵(内经》配定部位确有考微。
近世有心、小肠合于左寸,肺与大肠合右寸看脉者,乃大谬也。
(二)左手寸心脉旺,右手尺命门脉亦旺,是心君不主令,而命门相火代之矣,宜六味地黄丸主之。
如单左寸旺,为肝盛生心火,生脉散加筷神、远志、酸枣仁。
相火上人心部宜壮水制火。
心火旺,清而敛之;心火盛,敛而下之;相火盛,养而平之。
左手寸脉正属心经。
(内经》云:
“心脉浮大而散。
”浮大自是君火阳位之体,而散字乃舒缓之义,此为平脉。
若旺则是浮大有力,火过盛矣。
君火无为,端拱深居无外用之理,是必有相火助其邪焉。
及稽右尺为相火所居之地,今右尺旺,则是相火代君行令无疑。
二火合行,非细故也,治法只宜抑相火而君火自安。
欲抑相火,必须滋肾水而邪火方不焰。
相火在肾中方为真火,出外行事则为邪火。
故宜六味地黄丸滋肾而相火自敛,相火敛,君火不治而自定矣。
如单左寸旺,为相火未动而君火独盛,此为心肾不交,亦系水衰之故,宜麦冬、人参、五味子保金而生水之上源,加获神、远志、枣仁入心而敛之使下也。
观此一条治法,君相两旺者,但滋肾以降火;君火独旺者,用敛火之法,从上而归之下,微有不同耳。
故下自注云:
“相火上人心部宜壮水制火。
”又云:
“相火盛,养而平之。
”即六味地黄丸法也。
言外有不宜用苦寒降火之意。
至心火独盛而旺者,唯有清之、敛之使下耳。
后一段即前一段之注脚。
观后十二条云:
“两寸洪而有力宜降火”,固知此之左寸旺,乃肝木过盛生心火,故只用甘寒敛火之法。
若两寸俱旺,则心火已延及于肺,肺金不胜受其制矣,故竟用凉隔散等法,降灭为急。
彼此参看,细心体认。
(三)右手寸肺脉旺,左手尺肾脉亦旺,清肺为主,生脉散加当归。
如单左尺旺,六味地黄丸。
如单右寸旺,当清肺,以金被火克不能生水,水涸火起。
右寸正属肺部。
《内经》云:
“肺脉浮涩而短。
”曰涩曰短,则无旺之体矣。
而今旺者,是金被火克也。
火克不得不求救于子水。
肾属水,为肺之子,若肾气充足,火必不放咨至此。
因稽之左尺,而左尺亦旺焉,是知肾水原微,火乘水位,自顾不暇,焉能救母哉。
故急以清肺为主,生脉散保肺,加当归滋肾,是其治也。
如只左尺旺,是肾中之火自发,水虚无疑,六味地黄丸以救肾水也。
设单右寸旺,则肺家纯是火聚,当急清其肺,迟则肺液必涸,涸则不能生水,肾家亦枯,将成一无水之象,干搞立至矣。
故一清肺而自能生水,子母俱无殃焉。
(四)两尺脉肾与命门俱旺,生脉散加当归,滋木以及水也,兼六味以养之。
两尺脉左右尺也。
《内经》云:
“肾脉沉濡而滑。
”唯沉濡之中而兼滑,则为水足之象。
今两尺俱旺,则必兼浮大而硬矣,是为水室空虚而有火也。
水者,天一所生,人生根本,命门真火系焉。
此水一虚,火必无制,而火外出,虚劳百病从此而生,故必用生脉散以补肾之母,用人参为阳生阴长之义,又加当归以滋木。
相火寄于肝木,肾水既动,相火必俞然从之,故用当归人肝以养木,使相火息.当归润剂,亦能益血,是则肺气自足,肝木亦平;又必以六味地黄养足肾水方无他虑,不然肾水一空,相火既动,纵使肺金生水,而火动必先克肺,而水终不得生矣。
玩此一条,肾脉旺反用补肾之药,其理微妙。
稍知脉者,诊得肾脉旺,便为肾经已无恙矣。
盖一脉有一脉之象,肾脉沉滑者为无恙。
若旺,则指下必浮、必坚急而无和缓之气,是中空无水,火将外出之势;故必先滋肺,又养肝,又滋肾,必使脉复沉滑原位,方为肾水充足。
(五)左尺旺,六昧地黄汤。
左右尺俱旺,亦六味地黄汤。
六)右尺微细,八味地黄丸。
左右尺皆微细,亦八味地黄丸。
旺脉为外有余,其实中藏不足.故左尺旺,六味地黄汤之宜用,不必言矣。
即右尺旺,亦宜六味地黄以滋水也。
右尺为命门真火之地,若无水以养之,如灯中无油,则火焰之光必散,必待油满,而灯之光焰自小,此自然之理,故尺旺舍此无他法也。
若尺脉微细,则水火两虚,根本动摇。
水源既涸,则火必上升而为戴阳诸症。
此时徒补水,而真火不归,犹为无益也;必补水之中兼桂、附以引火归源,方能奠厥枚居,本根复固,八味丸是也。
故一遇微细之脉,既非寻常药饵可愈,而尺脉微细,尤为人身之紧要。
凡遇此症,补水无济,必以八味补火。
故右尺微细宜八味丸,即左尺微细亦宜八味丸。
否则徒为寒水,而无阳以煦之,焉能生人生物乎。
此二条,一旺、一微细,两两相照。
见旺虽无水,真火尚未离其位,止作焰火之象―中空无水,故焰火浮旺,此时只补水以敛火,即盏中添油之义也。
若微细,则旺脉已无,阳气脱出,遂上升而为龙雷之火,任意烧来,此火非可水灭湿折,故必用桂、附于养血药中,多方引下。
桂、附与太阳同体,正如太阳一照,而雷火自熄矣。
汤丸稍有分别,汤者急敛其火也;丸者缓而图之,令其迟化,不使热药伤胃也。
(七)寸脉旺,两尺微细,六味地黄丸。
阴水不升,阳火不降。
人身唯水火二者不可偏废,又使两得其平,方为无患。
设寸脉旺,寸虽属阳,体固宜旺,又必有尺之沉滑以配之,方为坎离相交。
设尺脉微细,则是无水以济火。
况此旺中必带坚劲不柔之象,是君相二火交动矣。
火能消烁一切,何况人身之血肉哉。
急养水以制之,六味丸是也。
故日阴水不升则阳火不降,水升火降,人身坎离交矣。
此症八味丸亦可酌用。
(八)两寸脉浮而无力,宜补上焦,用补中益气。
上焦元气足,其火下降。
不特此也,即旺字亦须看得玲珑透体。
如同一浮也,要在有力无力中分,有力为旺为火,无力则为寒为虚。
此之两寸浮而无力,则知上焦阳气原虚,阴火得以直干其位。
欲使阴火下降,又非滋肾一法可愈矣,必补还上焦元气,而邪火自不能干,补中益气汤是也。
岂特不能千,心血足自能下交于肾,为水火既济;肺气足自能纳气于肾,而母隐子胎。
故不求其降而自降矣,此又一法也。
总之,补阳补阴,医家两大法门,都要在脉上讨分晓,而以活法行之也。
前条有尺微细字,微细即为虚,故不顾其旺处,虚者复,而旺者自平。
此条无尺脉虚,但觉两寸无力,已知虚在阳分,而阳又为人身第一紧要,故补其阳而虚火自降。
两条治法俱是先虑其虚,前不得不如此,后不得不如彼,虽云活法,实一定不移之理也。
(九)两尺浮而无力,宜补下焦,用六昧地黄丸。
下焦元气足,其气上升。
两寸浮而无力,阳虚之症。
亦有两尺浮而无力,阴虚之症。
然此尺脉浮而无力,又非旺者可比,以水减而火离;更非微细可比,以水火俱脱,扰在将离未脱之际,直为肾经虚脉。
凡尺脉浮即是虚脉,故宜直补下焦,以六味丸补足下焦,四藏皆受其荫。
真火自能生土,土自能生金;真水自能生木,木自能生君火也。
故下焦元气足,而气自能上升耳。
(十)寸属上焦,无力属虚;浮者气虚,不能降下也。
(十一)尺候下焦,无力阴虚;浮者阴虚,不能上升也。
前两条之言阴虚阳虚而用补中、六味者,正为浮而无力四字上着眼耳。
如寸属上焦心胞络脉也,然一浮大,一浮涩,此中自有胃气,无力则虚矣。
虚则心神肺魄不能自主,势必邪火千之,或为头眩,或为喘嗽,岂非气虚不能下降乎?
斯则用补中益气汤,而阳虚自复也。
尺候下焦肾与命门脉也。
肾脉沉滑,沉者水性,滑者水中伏火之象,未尝浮也。
肾脉浮,虚不待言,况又兼无力.其为阴虚无疑。
阴既虚,则梢志不能收摄,势必滑而下泄,或为失血,或为遗精,岂非阴虚不能上升乎?
斯则用六味地黄丸,而阴精自足矣。
(十二)两寸洪而有力,为火在上焦,宜降火,凉腼散、黄岑芍药汤、导赤散。
虚而宜补,前论已详。
既有虚而宜补之脉,必有实而宜泻之脉。
设两寸脉洪而有力,洪者如波涛汹涌之象,与浮脉按之即无不同,更日有力则洪而兼实矣。
心肺阳位,实火居之,是为两阳合明.与虚火不同也。
实则泻之,凉隔散之寒可以直清其部,而导火从大肠出;黄芥芍药汤之清而带敛,兼可和阴;导赤散之驱火从小便出,皆可消息用之也。
《经》云:
“降多亡阴。
”医者但闻其说,未得其解。
夫实火在上焦,而以凉药降之,其火即随药下行矣。
设肝肾原虚之人,火至其地,势必燥干精血。
况寒药性沉,火复上炎,屡降不已,必至阴精立亡也。
故凡用降火之药者,必审其人精血不枯,方可酌用。
今人每喜用降火凉剂,不论其人之肾实与虚,一概施治,坐令真精枯稿,变生诸症,谁之过哉?
此条之用药降火,无尺部虚之说,必精血尚充故也。
(十三)两尺洪而有力,火在下焦,宜滋阴,黄柏知母之类。
前条用降火药者,以实火在上焦也,然岂无实火在下焦者乎?
心肺之分,实火居之,降之易也。
若肾经真水之地,而实火乘其位,以致尺脉洪而有力,真阴必将烁尽,较之上焦火更急矣。
故以急救真阴为治,而用黄柏、知母,所以坚肾水而熄其火,故曰“宜滋阴”。
盖邪在肾,若用他凉药,火未去而阴已伤,势必难复。
唯知、柏苦寒,直趋肾位救水,水生则火自熄。
类者仿其意而用之,即六昧地黄汤亦有可用,但恐迁缓,或六味加知、柏亦可。
古人用药必详审周到,有如此处之用知、柏,全在洪而有力四字着眼。
若浮而无力则为虚,知、柏即不可用,用之必伤胃而成泄泻也。
故第九条之’‘浮而无力,则用地黄丸”,十五条之“豁大无力,用升阳散火汤”。
与此前后两两照看,方得古人立言之旨。
(十四)两寸豁大无力,宜大补。
前之浮而无力为虚矣。
然浮脉轻按犹能满指,是犹未甚虚也。
若浮而豁大,则指下似有似无,殆成微散之状,遇此等脉,岌岌乎元阳欲去矣。
此时阳气外脱,未免有发热烦躁诸症见焉,然总之属虚也,急宜大剂参蔑以补之,元阳反正,热自能除。
若不能细审其故,但见脉浮便作外感有余,而用发散等药,斯立见危殆矣。
(十五)两尺豁大无力,宜升阳散火汤。
若两尺而见豁大之脉,其为肾虚水少,固不必言;而命门之火,已脱根向外,更防阴虚阳陷,益增其火。
乘此豁大无力之肘,急用升阳散火,使上焦阳气各安其位,庶无消烁真阴之病也。
若阳气已陷,即变而为火,此时急救真明恐犹不及,尚敢升阳为哉?
故前数条,尺旺用六味汤乃正治之法。
此条另出一冶法,以广学人手眼,在人用之得当而已。
按:
命门火脱出向外,虽不升散,其火亦欲上行,升阳散火汤未敢用也。
惟上焦元阳下陷者,方可用升举之剂。
此等处辨之最难,不可造次为也。
惟尺脉豁大,上部脉反沉,则为阴阳倒置,故可用升。
若寸脉原浮,是阳脉朱尝陷,升药不可用也。
又按:
升阳散火汤,本之东垣,即补中等汤,俱用升、柴,其理甚妙。
人身上半属阳;主春夏生发之令;下半属阴,主秋冬肃杀之令。
人生不可无一日无生发.故东垣诸方每用升、柴,使人人身中各行春夏之令也。
除水虚火炎者不可用,其余脾胃闭塞、上焦空虚者,俱得此诀消息治之。
清阳既升,浊阴下降矣。
(十六)寸脉微细者,宜补。
(十七)尺脉微细者,宜暖。
可见人之脉一虚,无论浮微沉细,或微细兼见,虽外显有余之见症,竟当略而不论,一意用补矣。
盖微为亡阳或见于尺,皆同一治也。
其间虽有发热诸症不可误用寒凉;惟宜温暖三焦,使阳气安堵,细为亡阴,或见于寸,皆虚火为之,假热症也,方为无患。
不然者,一克伐,而阴阳尽脱,虚症蜂起,虽有良医,亦未如之何矣。
(十八)尺脉浮沉俱有力,宜下;无力则为虚,宜补。
因更举一有余之症以辨之。
浮沉有力则为实脉,非微细也。
而见于尺部,则实在下焦,或实火伏于肾中,或燥粪结于大肠。
此而不去其实,则亦将耗真阴,故必用承气等法下之。
邪既去而阴不伤,去邪即所以固本也。
若无力,则无邪可驱,承气等法一无所用,直宜补下焦而已。
(十九)寸脉浮沉俱有力,宜汗;无力贬为虚,宜升。
实在下焦,固可断其火与燥粪;若实在上焦,上焦从阳,必为风邪之类矣。
如寸脉浮沉有力,知其内藏不虚,必用汗法以散之,则邪去而正不伤。
若无力之脉而误用汗散,是谓益虚其表,阳气安在哉?
故必用升阳之剂以安之。
按:
此二条,有力无力,皆在一人脉上见。
如先见有力之脉,是邪气盛则实也,如法用汗下之剂。
病既退,脉见无力,是邪已去而遂虚,又必于或补或升之间,消息以治,使阴阳和平方为全愈。
(二十)寸脉细橄,阳不足,阴往乘之,补中益气汤加羌活防风。
若邪退之后,不图善后之法,而逮然释手,其在寸之无力者,必转而为细微。
何也?
以汗之后阳气遂泄,则元阳不足,而阴必乘之,故脉见此象耳,急升其阳可也。
补中益气汤,以参、蔑、陈、术、当归人肺和阴;而以升力方足。
有参、蔑护表、柴升其清气;更助之以羌活、防风,不忧其发散也。
草安阳;而升阳之
(二一)两尺洪大,阴不足,阳往乘之,补中益气汤加黄柏。
若下之邪退之后,而不议补法,则无力之脉必变为洪大矣。
何者?
以下之后阳气已陷,阴气必伤,阴虚而阳乘之,必变为火。
以既伤之阴,焉能受其消烁乎。
故仍用补中益气汤升举其阳,而以黄柏急救其阴耳。
此二条更足上条之意。
阳不足,则用补中益气汤是矣,扶阳即所以抑阴也。
若阴不足,亦用补中益气汤者,盖其眼目全在阳往乘之四字上,其人寸脉必不浮也。
若阳未尝伤阴,又当用救肾之药矣。
(二二)左脉弦滑有力,热不退,四物汤加黄柏、知母、柴胡之类。
凡或虚或实之症,从补从泻,或先泻后补,后补犹为易辨。
设有一症,界在虚实疑似之间,补泻难以措手,又焉可以不细审哉。
如左脉弦滑有力,左主外,弦为风,滑为痰饮,是风与痰饮之症已显于外,而又有热不退一专症以验之,何往而非有余之见症乎?
虽然,更宜细心参求焉。
盖左手有力,右手未尝有力也。
右主内,焉知不内虚而反外呈有余乎?
其弦滑者,恐阴虚挟火,上乘阳位;热不退者,恐阴虚则阳独,故外发热,有余之中不足存焉;且右手气中之血,不可不急顾也。
洽法用四物加知、柏以养阴,则血分足而火能归宅,弦滑反为软弱,热反能退;其中恐夹外邪,唯用此柴胡一味以解之。
此症虚实两停,补虚之中略用解散,此一法也。
(二三)右脉弦数无力,补中益气汤。
或补脾阴不足,四君子加山药以主之。
左病右取,右病左取,上病下求,下病上求。
若有实中夹虚之症.而妄用克削,或态行表散,必致伤及于内。
而右手之脉,弦数无力之象见焉,则当补中益气,调护中气为主。
或补脾阴使脾土自能消谷,运化精微,则精血渐生而可复。
盖恐弦脉克脾,而数脉见于右,则为脾阴不足也。
以前条之弦滑有力误作有余,而未尝审其不足,遂至伤及中州。
由此观之,则左当取右,外虽可解散,必当顾其中也;右病当左取,内虽可消导,不当虚其表也。
何也?
以左右两脉不等也。
若尺寸之脉不等,则又有上病下求,下病上求之理。
上病太过者,恐虚阳上泛,则当补阴水而引火下行;下部太过者,恐阴虚阳陷,又当补上焦而升阳气。
盖人身藏府不齐,徒泻其实,遂致虚者益虚,但补其虚,可使实者不实。
此虚实互呈之脉,而一意于虚处着力方无后患,又一法也。
(二四)左尺浮紧有力,伤寒宜解表,汗出即愈;但有力不紧,清心莲子饮或五等散以利之;无力则为虚,六味地黄丸;沉实为寒,宜温;沉迟为虚,宜补,故纸、肉从蓉、锁阳、大茵之类,当消息用之;沉弱微则为虚,不宜直补,所谓补肾不若补脾,正与此同,或十全大补汤佐以补肾之味;沉数阴中无阳,八味地黄丸。
夫浮紧为伤寒,人咸知之。
然仲景云:
“尺虚不可发汗,以荣血少故也。
”可见浮紧之脉,全以尺部为主。
今左尺既浮紧有力,虽不言及寸口,而寸口皆同可知,故可作伤寒治,解表发汗自愈也。
若但有力不紧,其无寒可知,有力为风火交煽,若将延及心部者,是热已彻上彻下,故用清心莲子饮补中而兼清之;或以五芬散,因其在下顺势以行之,导火从小肠出,皆治法也。
以上皆浮而有力之脉,紧则发散,不紧则清火,两分其洽矣。
若浮而无力之脉见于尺部,尺不宣浮,浮则为阴虚无疑,既无发散之理,亦无泻火之法,惟宜益其肝肾之阴,洽宜六味地黄丸而已。
同一浮脉,有力从泻,无力从补,又可知也。
若沉脉似与肾经为合,而沉中又有辨。
沉而实为寒.与浮紧不同.浮紧为外感,沉实为内寒;沉而迟为虚而且寒,虚宜补,寒宜温,故纸、从蓉、锁阳、大茵之类皆温而兼补也。
寒多虚少温七补三,寒少虚多温三补七。
同一寒脉,而浮者则宜发散,沉者则宜温补,两两相照,治法大不同也。
然此之沉、实、迟,俱为有力之脉,而尚在温补之例;设或沉而微弱,其为虚,又当补,不必言矣。
然补法之中又有微妙焉。
阴虚之人每多泄泻,谓其肾气不闭藏也,若专补肾,则肾家之药多滞.势必坏脾,脾伤则不能运行,泄泻愈不可止矣。
故善用补者必先补脾,脾阴足则精微运化,而泄泻自止矣,此东垣所谓隔二之治。
且脾能生肺,肺又生肾,循环而生,子母相顾,此古圣贤补肾不若补脾之妙,正与此同耳。
或欲脾肾兼补,则十全大补汤,以四君、黄茂补阳,四物、肉桂补阴,更佐以补肾之味,则脾肾两得其所矣。
此时之脉尚未变数,犹可缓图。
设沉候而数,则水中真火动摇,不久上升,为阴中无阳之症,虚莫虚干此,急莫急于此矣。
故不暇他求,直以救水中之火为治,八味丸以引火归原而已。
此条层层剥人,同一浮而有力之脉,紧为伤寒,不紧为火,发散与清火不同治也。
次以有力无力辨,有力为实宜清,无力为虚宜补。
次以浮沉辨,浮在表犹可作实治,沉在里竟断为虚寒。
更以实迟弱微为辨,实迟易补,弱微难补,必于子母生克处,深求之。
末更举浮数一条,以见诸虚之脉,莫虚于此。
又恐人以脉数不敢用桂、附,故断之曰阴中无阳,俱是教人细心体贴处。
(二五)右尺浮而有力,系邪脉,后必喘促泄泻而亡。
浮而虚,补中益气汤;沉而迟弱无力.命门无火,宜大补阳气;数为虚损,难治之症。
人身根本在于两尺,滑。
”为水中伏火之象,真水真火系焉。
故《经》云:
是为平脉。
故尺脉宜沉不宜浮也。
肾脉沉濡而右尺属火,更不宜浮。
若右尺脉浮而有力,则为阴虚阳脱之象。
盖真阳之火,如灯中之焰,油愈多而焰愈小;又如炉中之炭,灰愈厚而火愈藏。
灰也、油也,乃人身之真阴也,故必真阴充足,而后此火不炽。
若以房欲竭其真精,如油千灰少,此火遂呈露于外,而尺脉必浮,更兼有力,则元阳亦从而下陷,两阳相合则为邪火。
《经》曰:
“壮火食气。
”其真阴不久消烁尽矣。
后必喘促者,肾水既枯,火游行于肺也;泄泻者,肾失闭藏之职,真气从下脱也。
根水既伤,不亡何待。
故前条用八味丸之时,尚在沉中见数,虽难犹为可救。
此之浮而有力,必兼数象在内,故直断后必亡也。
真火之不可妄动如此。
若浮而虚,虽为阴虚阳凑,尚可用补中之法,提住上焦元气。
至真火,则不可旺.亦不可无。
设命门无火之人,脉必沉迟弱而无力,此症全体皆阴,犹之冷灶无烟,中焦水谷何以腐熟?
上焦阳气何以发生?
故宜大补阳气以救之也。
设沉弱之中,不迟而数,则真精既尽,邪火内蟠,已烁及骨髓矣。
虚损实由于此,治之将安治乎?
益见人身根本在于命门,平日当宝惜精元,弗致病势已成,而徒乞灵于草木也。
吕祖云:
“真精送与粉骼镂,却向人间买秋石。
”读之可为惕然。
(二六)右尺洪而有力,六味地黄丸;无力十全大补汤;沉细八味地黄汤。
然虚损之症虽云难洽,若能救之于早,或病者知所畏忌,十犹可全其四五也。
试言之,右尺洪而有力,洪浮之甚者,已知其将来必变喘促泄泻之症矣。
然当未变喘泻之时,或用六味救其真阴,水足则火自敛,肾关自闭也。
盖获荃、山药实脾,能使火不炎上,而泽泻自能分清水道,必能防其后患矣。
其浮而无力之脉,即浮而兼虚之意,前之用补中益气汤.乃安上焦元阳之法,恐有不可升提者,则十全大补汤,阴阳两停之治,未尝不可酌用也。
日沉细,即迟弱之别名,命门无火之症,是为重阴,大补阳气唯六味加桂、附,水火兼济而已。
三症俱将成虚损之脉,若急从此施治,所谓见之于早,犹有挽回之机,否则或以清凉降火,或以分利亡阴,或用破气损阳,病者又不知禁忌,则气血日削变而成虚损之症,难治必矣。
(二七)左尺沉细数,亦用六味地黄丸。
两尺浮大,肺气先绝,金不生水,故尺浮大。
(二八)左尺微细不起,右尺带数,或浮大,病名虚损,调理二三年方愈。
右尺沉数,固为虚损难治之症,即左尺沉细数,亦未尝不为虚损也。
左尺为天一水位,其性沉,其象滑,一变细数,则真水全枯。
火从空发,焦筋烁骨,靡不由之。
欲救此水,六味之外无他法矣。
若究尺脉所以浮大之故,总由人不爱其生,或房欲以竭其精,或怒动肝火,或劳役以伤脾土,或忧虑以伤心神,以致土不生金,木无所畏,火反克金,肺家成一枯燥之藏,自顾不暇,焉能生水哉。
是肾水之上源已绝,更加五志之火蟠灼,水必立涸,脉遂浮大;欲其不成虚损,不可得也。
故或微细,或浮大,或带数,皆谓虚损。
若医家善于调治,病者善于调养,必待二三年方愈。
盖一年之间,五藏各有得令之时,如春木旺,夏火旺,长夏土旺,秋金旺,冬水旺,能于此处着意,则五藏遂有相生之益。
调二三载,而五藏始坚牢无患。
若欲责效于一时,或行某令而不知自和,某藏贼邪必乘虚而入,反有栽贼之害,焉能相益哉,欲病之全廖难矣。
(二九)凡浮大之脉,见于右尺者,俱是假火,按内伤施治。
所以尺脉不宜浮大。
而分左右者,左属水位,浮为水虚,火尚未动,又有外感之症,左尺亦浮,从外施治可也。
若右尺亦浮大,则命门之相火亦离其位,不久上升,故识者知其为假火。
龙雷之火为假火,非凡水所可灭,宜按内伤施治,急用八味敛其阴阳,犹为可救。
设作外感,有余症治,或用寒凉降火之法,其火乘发散之药,直升巅顶,遂至面红耳赤,烦躁不已,大汗如油,脱阳而死。
盖凉寒降火,唯实火见之则灭,肾中之火得寒凉而愈炽矣。
故浮大之脉,一见于右尺,即当作内伤施治,此为秘法。
(三十)凡虚损病病俱见于右尺,伤风外感俱见于左尺。
左尺不见太阳,内伤劳役无疑。
大凡右尺之脉宜沉软而滑,水中伏火方为正脉。
或浮,或细数,或有力、无力,皆病脉也。
故命门不伤必不成劳,劳若已成,当子右尺脉参详之,以定真确。
盖右尺与左尺不同,左部只算得表,故伤风外感之证只于左尺。
见浮洪、浮紧,即两尺俱兼见浮者,若有外感伤风之证在,亦算不得虚劳。
至左尺无邪,而又不见太阳头痛、发热、恶寒等症,独右尺见浮虚、细数之脉,则为劳役内伤无疑。
此时犹不急作内伤治疗,误认发热、恶寒、口渴为有余,而用清火发散等剂,命将安保哉?
此三条独提出右尺言,以示人认病之法,最为神秘,学者当默识而深思也。
(三一)脉沉而有力,大便秘者,用承气汤;沉而无力,大便秘者芍归积壳汤。
此概举三部而言。
盖大便秘一症,有虚有实,最宜从脉生参看。
如三部沉而不浮,且有力,脉实矣;而大便又秘,必有燥粪实火停滞三焦,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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