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给排水施工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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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给排水施工方案
易县新城区道路改建工程
(滨河路)
(经三街)
(古镇支路)
给排水系统施工方案
编制人:
审核人:
日期:
1、编制依据及工程概况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
、《给排水工程构筑物工程及验收规范》(GB50141-2008)。
、图集《井盖及踏步》(06MS201)
、图集《混凝土砌块排水检查井》(J12Z602)
、图集《预制混凝土模块雨水口》(J12Z603)
、图集《预制混凝土模块雨水口》(J12Z605)
、图集《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98
、国家、行业相关设计、施工、试验规范与规程
1.1、本工程为一线新城区道路改造工程,分为三个施工段,分别为滨河路、经三街和古镇支路,均为双向两车道设计,沥青混凝土路面结构,两侧设人行横道绿化照明设施,设计时速分别为30km/h、20km/h、20km/h;本工程管道系统服务于易县新城区,道路周边均为新建区域,按经设计踏勘、调查走访现有路基下方有原雨污水管道各一趟,埋深约为两米,经设计确认与规划不符,需将其拆除。
本工程现行设计图纸实行完全的雨污分流体制,严格将雨水和污水分流。
1.2、经三街新建污水管道位于道路中心线南侧4.5米处,位于机动车道内,收水范围为两侧相应范围内及上游污水。
新建管道接滨河路规划污水管网排入纬一路规划污水管道。
滨河路污水管道位于线路中心西侧4米处,位于机动车道内,收水范围为西侧相应污水。
全线污水管径为的400mm,自南向北排入经三街规划管网。
古镇支路新建污水管道位于道路中心线北侧9.5m处,位于机动车道外,收水范围为两侧相应范围及上游污水,其中K0+740~K0+960段位现有污水管网,无需二次施工。
三条管网均设接户支管,坡向主管。
设计污水主干管为主要规格为d400、d500、d600。
按不同线路设计区别布置,干管检查井范围按30米~40米间距设置,除接户井外井座盖均为重型球墨铸铁井座盖,井盖中心应标明“污”字样。
接户管设置间距150米左右,管径d300,坡度比i=0.003,坡向主管。
接户管位置、长度可根据现场实际施工情况做适当调整。
全线污水系统干管、支管均采用预制Ⅱ级钢筋混凝土管。
1.3、本工程新建雨水系统涵盖三条线路,滨河路新建雨水管道位于道路中心线东侧4m处,收水范围为道路路面及西侧相应范围内雨水,自南向北排入经三街;经三街雨水管道设置在4.5m处,收水范围道路路面、两侧相应范围雨水集上游雨水,自滨河路向纬一路方向排入规划雨水管道;古镇支路雨水管道设置在道路中心线北侧5m处,收水范围为路面及两侧相应范围内雨水,自西向东排入排入经一街规划雨水管,因经一街尚未修建,在路口处做临时沟通,继续向下游管路排放。
本工程全线雨水管管径d400~1000,三条线路检查井均位于行车道,按35-45米间距设置,井盖采用重型球墨铸铁井盖,接户井采用轻型球墨铸铁井盖井盖中心应标明“雨”字样。
雨水口采用偏沟式单箅雨水口,连接管管径为d300,坡度i≥0.01。
雨水箅子采用球墨铸铁。
1.4、本工程给水为新建系统,主管管径为DN200,支管管径DN150,支管做到红线1m以外,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采用盲板封堵。
管道工作压力为0.6MPa,水压实验压力为1.1MPa,
管材采用球墨铸铁给水管,接口采用橡胶圈柔性接口,与阀门等设施连接处采用法兰盘连接,管道基础根据地勘报告,本工程基础条件良好,管道基础可不做基础处理,将天然整平,管道铺设在未经扰动的原土层,超挖部分应进行回填夯实处理,压实系数不小于0.95。
管道在水平或垂直转向、变径、三通端头、管堵和阀门处均设置管道支墩。
阀门井非机动车道采用球墨轻型球墨铸铁井盖,井盖中心表明“给”字样。
1.4、因本路段西接G112国道,东接靖远大街,为施工区域主干道,线路车流量较大,因此不能对线路进行封闭,需采用半幅施工,施工前,道路中线位置设隔离带并做安全提示牌,关键部位设立警示标语和红色警示灯,夜间警示灯常亮,并在路口及基坑边缘设防护栏。
2、施工工艺流程图
3、主要施工方
3.1、测量放线
3.1.1、组织测量技术人员按主测量控制点进行复测,复核无误后建立工程测量控制网,对工程进行点面相结合的测量控制。
3.1.2、进行施工放样测量,定出管道中线及检查井井位,并定出水准基准点作为整个工程的控制点。
每次测量均要闭合,严格控制闭合误差。
3.1.3、沟槽开挖前应随同工程监理人员复核施工现场测量放线成果,测量偏差应在规范许可的允许偏差内。
3.1.4、井面标高应平路面。
3.2、沟槽开挖
3.2.1、沟槽开挖前应掌握管道沿线地形、地貌、建筑物、各种管线及其他设施的情况,工程地质和地下水文地质资料、气象资料、工程用地、交通运输及排水条件。
当发现管线位置后应做好清晰的标志以保护好地下管线,横断面支管基槽的开挖应按管道连接长度开挖至超过道路中线方可,预留出剩余半幅接管施工的操作面。
3.2.2、因现在施工期处于雨季,所以施工时在人行道边设置临时排水沟,以保证排水通畅,保证开挖基坑不被雨水浸泡而造成基坑的质量问题。
在基坑开挖时须在沟槽外两侧筑小土堤截水,以防地表水倒灌入施工沟槽内。
沟槽内两侧设排水沟和集水井,用碎石填充,当地下水丰富或遇雨天时用抽水机抽水,以保证基坑不被水浸泡,检查井较深较大的施工部位若遇地下水和雨天应对基坑进行支护,土层较差位置应做喷锚护坡处理。
3.2.3、本工程污水管开挖深度在1.45m~3.19m以内,雨水管开挖深度在1.45m-2.47m以内,根据现场土层情况采用相应比例放坡开挖。
3.2.4、开挖时用挖掘机进行,人工配合。
沟槽开挖土方调至填方区填土或用自卸式汽车外运弃土。
在开挖前,沟槽的断面、开挖的次序和堆土的位置由现场施工员向司机及土方工详细交底。
开挖顺序为先主管后支管。
在路基填方范围内的检查井和管道沟槽应采用反开槽法施工。
在挖土过程中管理人员应在现场指挥并应经常检查沟槽的净空尺寸和中心位置,确保沟槽中心偏移误差符合规范要求。
为保证槽底土壤不被扰动、破坏或超挖,用机械挖土至设计标高高20~30cm后改用人工挖土和平整。
开挖要保证连续作业,分段开挖,每段10m~20m,以防止土方塌方出现安全事故。
3.2.4沟槽检查验收
沟槽开挖完成应进行自检,检查项目和允许误差见下表-1。
自检合格后应马上通知监理进场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能进入下一工序的施工。
基槽开挖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表-1
序号
项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频率
检验方法
范围
点数
1
槽底高程
0,-30
两井之间
3
用水准仪测量
2
槽底中线每侧宽度
不小于规定
两井之间
6
挂中心线用尺量,每侧计3点
3
沟槽边坡
不陡于规定
两井之间
6
用坡度尺检验每侧3点
3.3、施工排水
3.3.1、施工排水系统排出的水应抽送至抽水影响半径范围以外,不得影响交通,且不得破坏道路、农田、河岸及其他构筑物。
3.3.2、在施工过程中不得间断排水,并应对排水系统常检查和维护,使沟槽底面保持无水状态。
当管道未具备抗浮条件时,严禁停止降水。
3.3.3、施工排水终止抽水后,所有井、孔洞应立即用砂、石材料填实,静水位以上可用粘土填实。
3.3.4、采用明沟排雨水时,排水井宜布置在沟槽范围以外,其间距不得大于150m。
排水沟尺寸为0.3m×0.3m;沟槽开挖至设计高程后采用盲沟排水。
当盲沟排水不能满足排水量要求时,在沟内埋设DN150mm~DN200mm排水管,排水管接口处留缝,其周围回填碎石。
3.3.5、井点降水应使地下水水位降至沟槽底面以下,且距底面不得小于0.5m。
3.3.6、井点孔的直径应为井点管外径加2倍管外滤层厚度;滤层厚度宜为10~15cm。
井点孔应垂直,其深度应大于井点管所需深度,超深部分应采用滤料回填。
3.3.7、井点管的安装应居中,并保持垂直。
管道进检查井处严格按图集要求施工。
3.3.8、井点管安装后,可进行单井或分组试抽水。
根据试抽水的结果,可对井点设计进行调整。
3.4、基础施工
3.4.1、地基:
开槽施工前应现场测定地基承载力,地基承载力特征值对不达标的地段应进行地基处理,对地基承载力测定合格后方可施工。
地基的处理应按实际情况区别对待,开挖时若有扰动原土层或超挖现象应将超挖部分用粗砂回填并用平板振动器将地基进行震动夯实,严禁水夯。
地基压力系数不小于0.95;对于承载力在50Kpa~80KPa之间或槽底处在地下水位之下的地段,采用换填厚度不小于200mm中粗砂进行处理;对于承载力小于50KPa的地段,应会同设计人员现场踏勘,根椐具体情况采用抛石挤淤、打木桩或其它方法进行处理。
3.4.2、管基:
预应力钢筋砼管道采用1200砂石基础,在交叉的两条管道净距小于200mm的部位,必须采用中粗砂或砂砾回填密实,回填密实度应达到93%以上。
3.4.3、测量中心轴线,标高,并放出基础边线。
在沟底设置水平小木桩,桩顶标高为管道平基砂砾层顶面的标高。
3.4.4、对于需要碎石、砂垫层的管段,应先将碎石、砂拌匀然后铺设,铺筑垫层时应边铺边检平,并用平板振动器在垫层面上予以振动压实。
3.4.5、检查井垫层施工时按照测出的基础边线安装平基侧模板,模板内外打撑钉牢,并在模板内侧弹线用以控制混凝土浇筑高度。
3.4.6、模板安装时要注意板面平整,拼缝严密,模板与砼相接触的表面应涂扫脱模剂以利于模板的拆除。
3.4.7、浇筑砼时应严格按水平控制桩控制基槽高程,振捣密实,基础垫层的范围不应与管道坡度顺势浇筑,应为独立水平面。
3.4.8、质量标准
a、基础砼强度满足设计要求,顶面须符合高程及上游管底设计要求,井位基础砼符合设计井底高程。
b、排水管平基和管座的基本项目及允许偏差项目
序号
项目
允许偏差
检验频率
检验方法
范围
点数
1
混凝土抗压强度
在合格标准之内
100m
1组
试件强度
2
垫层
中线每侧宽度
不小于设计规定
10m
2
挂中心线用尺量每侧计一点
高程
0,-15mm
10m
1
用水准仪测量
3
平基
中线每侧宽度
+10mm,0
10m
2
挂中心线用尺量每侧计一点
高程
0,-15mm
10m
1
用水准仪测量
厚度
不小于设计规定
10mm
1
用尺量
4
蜂窝面积
1%
两井之间(每侧面)
1
用尺量蜂窝总面积
3.5、管道安装
3.5.1、管道安装
1、下管前,要清理管坑内杂物,砂石垫层应整平,宽度符合要求,并在垫层上做出管道中线和边线用于控制管道走向,复核标高。
2、采用吊车下管,下管时应将管道排好,然后对线校正,严格控制中线和标高,对中方法采用中心线法和边线法。
在安装时应备橡胶圈,安装前将橡胶圈套入管口处,保证胶圈四周严密,再将相邻两根排水管管对中插入,对线校正,垫稳管身。
3、雨水、污水管均采用钢筋砼承插管,橡胶圈接口;雨水管采用球墨铸铁管橡胶圈柔性接口。
4、管道稳定后应再复核一次流水位高程,符合设计标高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
3.5.2、质量标准
1、管道埋设深度、轴线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无压力管道严禁倒坡;
检查方法:
检查施工记录、测量记录。
2、刚性管道无结构贯通裂缝和明显缺陷情况;
检查方法:
观察、检查技术资料。
检查方法:
观察,检查施工记录、测量记录。
3、管道埋设安装必须稳固,管道安装后应线形平直;
检查方法:
观察,检查测量记录。
安管允许偏差及检验方法见表-3
表-3
序号
项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频率
检验方法
范围
点数
1
中线位移
15
两井之间
2
挂中心线用尺量
2
管内底高程
D≤1000
±10
2
用水准仪测量
D>1000
±15
3
邻管内底错口
D≤1000
3
2
用尺量
D>1000
5
注:
1、D<700mm时,其相邻管内底错口在施工中自检,不计点
2、表中D为管径
3.6、接口
3.6.1、钢筋砼管管道安装时,承口内工作面、插口外工作面应清洗干净;套在插口上的圆形橡胶圈应平直、无扭曲。
安装时,橡胶圈应均匀滚动到位,放松外力后回弹不得大于10mm,就位后应再承插口工作面上。
3.6.2、钢筋砼管沿直线安装时,管口间的纵向间隙应符合设计及产品标准要求,应符合表-4的规定;
表-4
钢筋砼管管口间的纵向间隙
管材分类
接口类型
管内径D1(mm)
纵向间隙(mm)
钢筋砼管
承插式乙型口
600~3000
5.0~1.5
3.6.3、质量标准
3.6.3.1、钢筋砼管接口
1、橡胶圈安装位置应准确,不得扭曲、外漏;承口、插口部位无破损、开裂。
检查方法:
观察,用探尺检查。
2、柔性接口的安装位置正确,其纵向间隙符合表-4
检查方法:
逐个检查,用钢尺量测;检查施工记录。
检查方法:
用直尺量曲线段接口。
3.7、检查井的砌筑
3.7.1、砌筑检查井前必须将基础面先洗涮干净,并定出中心点,划上砌筑位置及标出砌筑高度,便于操作人员掌握。
3.7.2、圆形检查井
1、井墙用M7.5防水水泥砂浆砌MU15号砖,井基采用C25砼;踏步在砌筑过程中随砌筑随安装,规格、步距、间距按图集要求施工。
2、抹面、勾缝、坐浆均用1:
2防水砂浆。
3、井内、外壁均抹面,厚20mm。
4、接入支管超挖部分用级配碎石、砼或砖砌填实。
5、井室高度:
自井底至收口段一般为1800mm,当埋深不允许时可酌情减少。
06、土基承载力特征值不少于100KN/m2。
6、圆井砌筑应挂线校核井内径及圆度,收口段高度应事先确定,可按规定每皮砖缩入2cm,即每圈缩入4cm计算,砌一皮砖必须检查一次,看有无偏差。
圆井井身及其收口段,必须避免上下层砖对缝。
3.7.3、矩形检查井
1、井墙用M7.5防水水泥砂浆砌MU15号砖,井基采用C25砼。
2、抹面、勾缝、坐浆三角灰均用1:
2防水砂浆。
3、井内、外壁均抹面,厚20mm。
4、接入支管超挖部分用级配碎石、砼或砖砌填实。
5、遇地下水时,井外墙用1:
2防水水泥抹面至地下水位以上500mm,厚20mmm。
3.7.4、质量标准
1、井底、井面的标高要准确,井身尺寸要符合设计要求。
长方形井井壁必须互相垂直,井形方正,并且井身的长轴线应与侧平石平行;如是圆井,应挂中心线校核井内径及圆度,砖砌井壁必须灰缝饱满、平整,抹灰应平顺密实,不得有空鼓、裂缝等现象。
砌砖砂浆强度应满足设计要求。
2、检查井允许偏差及检验方法见表-5
表-5
序号
项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频率
检验方法
范围
点数
1
井身尺寸
长、宽
±20
每座
2
用尺量,长、宽各计一点
直径
±20
每座
2
用尺量
2
井盖高种
非路面
±20
每座
1
用水准仪测量
路面
每座
1
用水准仪测量
3
井底高程
D≤1000mm
±10
每座
1
用水准仪测量
D>1000mm
±15
注:
表中D为管径
3、应注意的质量问题
井面、井底高程误差超标,测量监控工作不严格;排水井、进水井砌筑尺寸误差超标,井筒收口不均匀,砖层不符、进水口与路面高程不匹配,未严格按标准图集的要求施工;井环开裂,井盖安装不平稳,车辆通车时跳动;砂浆强度不足,未严格按配比调配砂浆。
3.8、闭水试验
3.8.1、根据设计图纸要求规定管道施工完毕后按照《给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作闭水试验,管道在覆土前要按验收标准进行。
3.8.2、验段宜选在两检查井之间,为节省试验工作,亦可选取数井段一起进行闭水试验。
3.8.3、由于管材段有吸水作用,因此在灌满水后不应立即作渗水量记录,而应在管道灌满水后至少相隔24h,使混凝土或砂浆本身含水饱和后再开始作渗水量记录。
3.8.4、向管道内充水比保持上游管顶以上2m检查,不得有漏水现象,管道24h水头压力,外面的渗水量应不大于按下式计算的允许渗水量;
钢筋混凝土管Q=1.25D1/2,Q为每1km管道长度24h的允许渗水量
Di-管道内径(mm)
3.9、沟槽回填
3.9.1、管道隐蔽工程验收合格后应立即回填至管顶以上一倍管径高度。
3.9.2、在回填中需拆除固壁支撑时应采取先下后上的办法拆除。
3.9.3、沟槽回填顺序,应按沟槽排水方向由高向低进行,虚铺层厚30cm。
3.9.4、沟槽回填从管底基础部位开始到管顶以上0.8m范围内,必须用人工回填,严禁用机械推土机回填。
3.9.5、管顶0.8m以上部位的回填,可用机械从管道轴线两侧同时回填,夯实或碾压。
3.9.6、回填前应排出沟槽积水。
不得回填淤泥、有机质土。
回填土中不应含有石块、砖及其他杂硬带有棱角的大块物体。
回填时应分层对称进行,每次回填厚度:
200mm。
。
以确保管道及检查井不产生位移。
3.9.7、管道位于车行道下,沟槽回填应先用按压实度要求分层碾压夯实,检查井周围1m范围内应采用12%灰土夯填,所有位于行车道下方的沟槽、检查井坑回填压实度不应低于道路夯填密度的要求。
3.9.8、回填压实标准及检验方法见表-6
表-6
序号
项目
压实度(%)
检验频率
检验方法
范围
点数
1
胸腔部分
≥90
两井之间
每层一组三点
用环刀法检验
2
管顶以上500mm
≥85
3
管顶500以下至地面
0~800mm
≥98
800~1500mm
≥95
>1500mm
≥95
4.施工机具安排
类别
数量
挖掘机(320型)
1台
挖掘机(150型)
1台
铲车(50型)
1台
翻斗运土车
3台
测量设备
相应数量
雨季施工机具
相应数量
5.施工进度安排
排水工程计划分三阶段施工
经三街:
K0+018~K0+287,计划工期15日历天。
古镇支路:
K0+020~K0+979计划工期35日历天。
滨河路:
K0+000~K0+440,计划工期20日历天。
6.文明施工、环保措施
6.1、保持原交通畅顺的措施
目标:
在保证质量、工期的前提下将施工对交能的影响减至最小,保障交通的正常运转。
1)、积极与各级行政及公安交警部门配合,在本工程各通道入口处设置标志牌,指示行人、车辆通行,各通道入口处夜间设置警示灯。
2)、在施工范围与公共交通范围之间用隔离墩和锥桶分隔,防止非施工车辆及人员进入施工场地,在施工围蔽、护栏上及施工区前来车方向前设置警示标志及警示灯,保证行人和过往车辆的通行安全。
3)、设立专职维持交通人员队伍,在施工期间24小时值班,配合交警工作,指挥和疏导附近车辆和行人通行,同时在各阶段施工路口安排专职维持交通人员值班。
4)、施工材料堆放及机械设备的停放一律在施工范围内或其它非施工场地,严禁占用行车通道,保证公共交通车辆顺利通行,不阻塞交通。
5)、机械进退场及施工作业,尽量选择行车较少的时段进行,避免交通高峰期占用车道。
6)、施工前将现场交通疏解方案报业主及交警部门审批。
成立交通协调管理小组,为使交通组织方案全面落实、责任到人,成立相应的交通协调管理小组。
7)、施工现场的标志要醒目,夜间配有安全警示灯和反光标志牌。
设置临时交通引导标志和禁令标志。
在路口设置提示性标志和引导性标志;在施工路段设置相应的禁令标志。
8)、做好施工人员的交通安全教育。
在工程开工前,要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交通安全教育。
提高施工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杜绝野蛮施工,切实落实交通组织方案。
9)、在施工期间每天的交通高峰期,施工单位必须向当地居委会及小区出行人口较多的路段提示路面交通状况。
10)、在工地施工通道出入口设置洗车槽,配置高压枪,严格要求车辆驶出工地前要进行冲洗,避免将砂泥夹带出马路。
11)、安排专人负责通行一侧半幅路况维护工作,对因施工造成的路面破损、凹陷等及时进行修补,确保路况完好。
12)、每天安排专人清扫施工现场及附近的道路并给现场的机动车道淋水降尘,以减少工地的扬尘污染。
6.2、建立管理机构
项目部成立文明施工领导小组,负责现场文明施工,建立健全各级岗位责任制,定期组织检查评比,制定奖罚制度,落实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及奖罚制度。
坚持文明施工检查制度,项目部每周不少于一次自检,检查情况上报公司和监理单位。
6.3、路面卫生与路况维护
1)、施工现场的余泥及时清运,余泥外运将由散体物料运输单位运输,不雇用无余泥排放证的车辆运送余泥,不乱倒余泥。
2)、流塑质土必须封闭运输或经过晾干后才能装运,不能简单地水土混装。
3)、汽车装土必须低于车箱高度,并用帆布遮盖,防止土方掉漏及粉尘污染。
4)、在工地出入口设置洗车槽,配置高压枪,严格要求车辆驶出工地前要进行冲洗,避免将砂泥夹带出马路。
5)、安排专人清扫施工现场及附近的道路,同时对进行施工范围及周边的防尘洒水工作。
6)、专人负责路况维护工作,对因施工造成的路面破损、凹陷等及时进行修补,确保路况完好。
6.4、空气污染控制
1)、小型机具多使用电动工具,减少内燃机械的使用。
2)、施工内燃机械遵照国家要求进行年审,废气检测合格后才可投入使用,不允许使用超标车辆投入运行中,最大限度减少废气排放。
3)、合理调配施工机械,避免集中使用大量施工机械,造成局部环境污染。
4)、每天有专人负责,用机动洒水车给施工便道和现场的机动车道定期淋水,以减少工地的尘土。
5)、水泥仓、现场搅拌点设于远离民居的施工现场下风位,并采用防尘围蔽,减少扬尘以及对附近居住环境和植被的污染。
6)、对施工场地内松散、干涸的表土,须经常洒水防治粉尘。
回填土方时,在表层土质干燥时要适当洒水,防止粉尘飞扬。
7)、加强回填土方堆放场地的管理,制定土方表面压实、定期喷水、覆盖等措施,不需要的泥土、建筑材料弃渣及时清运。
8)、运输车辆加蓬盖,出装卸场地前须冲洗干净,减少车轮、底盘等携带泥土散落路面。
6.5、噪音控制及震动控制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并依据易县当地环保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机械作业。
2)、注意对机械的经常性保养,尽量使其噪音降低到最低水平。
3)、严格控制各种施工机具(如土方施工机械、空压机等)的噪音,对不符合噪音标准的汽车、机械严禁使用。
4)、压路机、空压机等噪音、震动源设备的设置应远离民居,在使用过程中,严格采取有效的隔音措施,并将噪音源作单独的围闭隔离。
6.6、强光污染
对光污染严重的焊接工作等,安排在白天进行。
夜间施工不使用高强亮度的照明设备,照明范围限制于施工作业范围,避免施工照明对附近居民正常生活的不良影响。
6.7、余泥、泥浆运输管理
1)、施工现场的余泥及时清运,余泥外运将由经车管部门、余泥排放部门及市容管理处联合审验合格的散体物料运输单位运输,不雇用无余泥排放证的车辆运送余泥,不乱倒余泥。
2)、流塑质土必须封闭运输或经过晾干后才能装运,不能简单地水土混装。
3)、汽车装土必须低于车箱高度,防止土方掉漏。
7、基坑施工的安全技术措施
1、开工前必须向各级施工人员、机械操作人员进行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及安全技术的交底工作。
2、必须了解挖土下方或附近有无预埋电线、通讯电缆、供水、煤气等管线,如有发现必须立即通知有关部门,并加以保护;挖土上方或附近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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