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与再婚家庭研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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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与再婚家庭研究
再婚与再婚家庭研究
婚姻重组在当代:
量与质的变化
进入近现代社会,由于离婚人口的增多以及人的平均寿命的延长,人的一生中重组婚姻的可能性大大增加,因此再婚人口有了持续增加的趋势。
1.再婚,从"另类"到"众多"
再婚者和再婚家庭的增多,也可视为现代化的伴生现象。
在传统社会,特别是在一贯表扬婚姻的恒定久远、提倡女子"从一而终"、夫妇"白头偕老"的中国,尽管始终存在再婚和再婚家庭,但再婚仍被视做一种非正常的婚姻形态;再婚者特别是女性,也被视为"另类"人物。
然而当今社会的一个客观现实,就是再婚人口的队伍在不断扩大。
20世纪80年代,中国每年进入再婚者队伍的,在50万至60万人之间,20世纪90年代就跃升到70万以上。
其间除个别年份,根本呈一路上场之势。
我们换一个描述的方法,即看登记结婚者中属再婚的所占比重,亦是不断攀升,从1985年当年登记结婚人口中,再婚者所占比例的3.05%,上升到1998年的5.48%.目前,每年再婚人口已占到当年登记结婚人数的二十分之一左右。
综上所述,今天在中国的再婚者已是一个拥有相当数量的群体,而且这一群体还在呈继续扩大之势。
2."供给"日益丰富
再婚者队伍之所以不断扩大,首先应归因于可能进入再婚者行列的"供给源"越来越多。
以往,再婚者的最重要来源是丧偶者。
今天,丧偶者依然是再婚的重要来源,但与传统社会再婚现象不同的是,现代社会构成再婚的第一来源已由源源不断的离婚者所代替。
众所周知,社会变迁对当今婚姻关系产生的一个重要的影响,就是婚姻稳定性的下降。
正如著名的社会学家·古德在他那本经典之作?
家庭?
中所说:
"所有现代化的力量都会促使婚姻关系紧张,而通过离婚可以减少这种紧张关系,"因此离婚率的上升或趋向中值,可以说是一个世界范围内的普遍趋向。
从绝对值看,我国自进入20世纪80年代以来,每年离婚对数比之上年都有一个明显的上扬趋势——1979年全国有19.3万对夫妇离婚,到1980年就增加到27.48万对,以后逐年增长,及至1995年突破了100万对到达105.5万对,以后每年都保持在百万对以上,总的增长趋势是无庸置疑的。
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都是造成这种稳定性变化的原因。
面对离婚率的节节攀升,曾有人非常忧虑:
长此以往,人类的家庭岂不都要解体了么?
但是跨文化研究告诉我们,第一,从世界各国普遍情况看,离婚率的上升不是没底的,往往升到一定程度就会保持在一个相对稳定的区间。
从中国情况看也是如此,相对80年代离婚者从开始的一年20几万对飙升到每年70几万对,90年代应说是趋于稳定的阶段,离婚对数处在一个相对平稳的高原地带。
其次,也是更重要的是,这些离婚者并非一次"走出"婚姻就此永远拒绝了婚姻。
他们中的相当一局部人还会通过再婚再次走入婚姻。
离婚者的再婚率普遍很高,比方美国的离婚者中,大约3/4的人最终是要再婚的,另一个研究那么称,中国的女性离婚者中,也有大约83%的人最终将再婚。
可以说,不管离婚率怎样攀升,婚姻制度依然稳定如常,变化不稳的仅仅是个体的家庭。
如果说80年代前后有什么变化,变化的只是人们对待婚姻冲突的态度。
借用一个把婚姻比做一座"城堡"的比喻,如果结婚是"进城",离婚是"出城"的话,过去的情况是人们一进城就不再轻易出来,哪怕打架,也只是在里面打。
而现在那么一觉得呆着不适宜就要"弃城""出逃",但逃出来了不是再也不进城了,他们还会再度进去,现代人多的是进进出出的"婚姻流动人口".已离婚者,是再婚的"后备役",离婚人口的增加为再婚源源不断地提供着来源。
离婚人口增加和再婚人口增加之间存在一个较稳定的对应关系。
我国1990年至1998年间的离婚对数〔万对〕,和同年再婚者〔万人〕根本是同步上扬的。
离婚率的上升"拉动"再婚率平稳上升,是现代社会的一个普遍的潮流。
在19世纪的美国,9/10的婚姻是初婚,其余1/10的再婚者主要也是由鳏寡所致。
转折是在20世纪30年代发生的,此后当代再婚模式中,绝大多数是由配偶一方或双方离婚所致。
离婚人口代替丧偶人口,成为再婚者的主要构成是婚姻重组的一个质的变化。
它使一个人一生重组婚姻的可能性大为增加,也使人面对的家庭关系更为复杂多样。
3.制度变迁:
提供屡次选择的新机制
现代家庭制度变迁和观念的变化,亦成为再婚可能性增多的另一个重要因素。
首先,现代婚姻制度的开放性大大降低了离婚的本钱,因为它引进了"可纠错机制"——在这种机制下,婚姻不成功的人,可以通过离婚/再婚而"改错".这种"可纠错机制"是建立在这样的现代理念之上的——不仅仅成认在缔结婚姻上人人有选择的自由,而且成认每个人在选择时都有"错选"的可能。
既然我们不能否认选择错误的存在,我们就不能要求别人"一选定终身",就得对他人"纠错"的企图持相当宽容的态度,并通过制度给予纠正的时机。
所以,在现代化过程中,采取"无过错离婚"的国家和地区在增多,我国1980年出台的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感情破裂"就可以离婚,就是明显采取了"无过错离婚"的原那么。
尽管这一条款此后一直受到"过于超前"的批评、尽管在新旧世纪之交围绕婚姻法修改的大讨论中,不断有人想改回"有过错离婚",但总的趋势是,现代婚制肯定了个人的主体性,肯定了婚姻自由包含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而离婚的自由又是婚姻重新组合的重要前提。
这为婚姻可以屡次重新组合提供了重要的制度空间。
与肯定离婚自由同时的是,再婚的权利在法律上也通过某种方式予以肯定。
我国最近通过的婚姻法修订案中,特别规定"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预父母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
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这是我们看到的用法律形式对当事人再婚权利的最明确的肯定性表述。
4.观念变革:
为婚姻重组"清障"
同样,观念系统的变革也起到重要的作用。
在传统的伦理观念中,婚姻关系的最高境界是白头偕老。
而再婚,在民间那么被称为"二婚"、"半路夫妻",这一说法本身就带有明显的贬义。
"二婚头"的人,特别是再婚的女性,与初婚者相比被视为是大大贬了值的女人。
所以,生活在传统婚制下的人,往往把维持婚姻关系的稳定作为首要目标。
特别是对那些没有独立经济能力的女人,婚姻是她们赖以生存的一张长期"饭票",也是她们老年时期的生活保障。
旧时女人害怕"失婚",不会轻易主动选择离婚;其次,除非是丧偶,或被男人"休"掉后一个人衣食无着,也不会选择再嫁。
现代人之所以在婚姻关系濒临破裂时,较多地倾向于用离婚来解决矛盾,而不取传统社会忍耐、凑合的态度,这是和现代人在婚姻关系中更注重感情满足、更注重个性化分不开的。
而离婚后把再婚作为主要的调节方式,也是社会走向现代化带来的积极产物。
婚姻解体后是否选择再婚,很大程度上和当事人的观念、个性有关。
因为再婚毕竟会带来一系列新的问题,比方财产和财产继承以及和继子女相处的复杂关系问题。
旧时"半路夫妻不到头"之说,反映了人们对再婚的前景大都不看好,重新结合似乎都伴随着高风险。
所以一般人多视再婚为畏途,轻易是不肯迈出这一步的。
影响人们迟迟不能做出重新抉择的很重要的一个因素是孩子,一贯以子女为重的中国人尤其如此。
所以,过去很多人"为了孩子不离婚",但现在这一看法已发生很大改变,甚至有人主张"为了孩子才离婚",因为越来越多的研究让人们接受了这样一个观点:
维持一个充满敌意和战火连绵的家庭,对孩子决非好事。
当然,中国目前多数人在建立新的亲密关系的勇气和能力方面,还有诸多欠缺。
好多人在要不要迈过再婚这个"坎儿"面前左顾右盼,犹豫不决的原因,就是没有勇气面对复杂的新关系。
但是现代化毕竟带来了新的观念和前瞻型精神取向——人们不愿再长久沉湎于昔日不幸关系所带来的伤痛之中,他们更关注自己的明天,更关注未来的幸福。
人们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乐于接受生活的挑战,也更敢于尝试去建立一种新的关系。
如沃勒斯坦和布莱克斯里合著的一本研究离婚和再婚的著作?
第二次时机?
所描述的:
在现代人看来,离婚固然是个人生活中的危机,危及个体幸福,但离婚带来的婚姻解体同时也提供了新的可能性:
"开展情感"、"建立新的亲密关系"、"重新塑造自我"和"超越先前的能力"的可能性。
在当代中国,也已经有越来越多的人采取"向前看"的态度,正如笔者访谈过的一位朋友所说:
再婚不仅仅需要勇气,也需要激情,〔这里说的激情我们可以视之为中国人情感生活中最重要的建设性力量〕。
她说:
"按图索骥总是片面的,过日子要靠以后慢慢磨合,〔选择时〕要有一种敢‘赌’的决心,又一次输也不要怕。
"
这种激情既是个体的,也是时代的。
现代社会个体本位的价值取向逐渐占据上风,一个人在完成对子女、亲人"义务"之外、追求个人性爱满足的正当权利已能得到普遍认可,使得这一代人追求个体幸福时不再半遮半掩,"欲说还休",而是坦坦荡荡、勇敢地宣布:
是的,我就是为了个人幸福,我有权再次寻找幸福。
正是观念的变化为扫除再婚障碍"清了场",才使再婚的浪潮在悄然间漫起。
再婚:
解读与评价
1.再婚家庭:
别样的故事
和所有初婚家庭一样,人们在初婚中遇到的烦恼再婚者也都要遇到——吃喝起居、锅碗瓢盆,生活的平凡和琐碎、夫妇间因性格的差异产生的冲突……但是毕竟再婚家庭还有它的特殊性,有初婚者不曾遇到的困难,当然,也有初婚者不多体验过的历尽沧海、苦尽甜来的滋味。
这些,从笔者和李宁宁、蓝瑛波在2000-2001年间所做的78个再婚家庭个案中可以充分反映出来。
〔1〕挥之不去的"过去"
再婚家庭与初婚家庭最大的一个不同,是他们进入当下这个婚姻时,一方或双方都带着自己的"婚史".
再次开始的婚姻故事,不再是在白纸上描画的;故事开始的地方,也总受着过去故事的左右。
从我们所做的个案归纳得出,再婚家庭的所谓特殊矛盾,也是这挥之不去的过去,影响再婚生活,也影响再婚者对情感关系、亲子关系、财产关系和婚姻冲突的处理方式。
再婚的夫妻关系往往比初婚的更微妙。
不管以往的婚姻是幸还是不幸,再婚者心中都有一个心结,有一个去不掉的比较参数,特别是在不愉快时,更喜欢用过去配偶的优点和今天配偶的缺点比较。
另一方面,因为一方有过这么一张"旧船票",也容易导致和新配偶之间心理关系的复杂化,比方对配偶"过去"的"前嫉妒".个案中就有一位先生再婚后明知妻子对他很好,但仍担忧妻子心里还装着已去世的丈夫,总以种种方式加以试探,甚至连妻子与已故的丈夫生有两个儿子都嫉妒,说:
"你就是对他好,不然你怎么会给他生了两个儿子?
"类似这样由"一张旧船票"投下的阴影,使不少人总觉得,再婚夫妇之间始终"夹"着另一个人,影响着他们的现在生活。
〔2〕家庭关系的复杂化
再婚往往使家庭关系变得更加复杂。
因为再婚,我们面对的家庭关系可能要成倍地增加。
上一次婚姻留下的最无法无视的"馈赠物",是孩子。
在我们的个案中,最多一例双方各带有3个孩子进入这个重组之家。
有的再婚家庭夫妇双方都是再婚的,而有的那么仅是一方再婚,另一方初婚。
初婚一方对继父母的角色往往有一个艰难适应过程。
因为适应不良,会对婚姻造成极大伤害,如个案中有一对再婚夫妇,初婚的妻子当年曾拒绝接受丈夫和前妻所生的孩子,对丈夫和孩子造成很大的伤害,尽管她后来在心理上接受了这个孩子,但当年的伤痕却是永久性的,以致17年后还是导致夫妻分手。
不仅再婚的两个人要面对一个如何接受这个没有血缘关系的孩子并学会和他〔她〕相处的问题,更棘手的是,未成年孩子并非完全是被动的,即使他〔她〕保持沉默,也有接受、不接受继父母的问题;对新的家庭,他〔她〕有一个是成为"建设者"还是"破坏者"的选择。
我们在个案中可以看到,因继子女关系带来的问题有:
——相互的猜忌,疑心对方偏向自己的子女,疑心对方"私赠"自己子女财物;
——潜在的情感竞争、心理的失衡,感到自己不管怎样对对方好,在他〔她〕心里孩子还是占第一位的。
——因继子女的直接介入影响到再婚夫妻感情的。
在个案中,我们看到除了成年子女为争夺财产而排斥继父母外,也有未成年的子女因痛恨继母占据了她亲生母亲的位置,当她长成一个少女时,她成心插在父社会亲和继母的生活之中,破坏父亲和继母关系的。
家庭关系的复杂化,还表现在继子女之间。
也许我们还记得?
回家过年?
的电影,电影中的父母均为再婚,片中的一对年龄相仿的女孩,各为父母与他们的前配偶所生。
不仅父母相互防范猜忌,两个女孩间也存在潜在的竞争和敌意。
在一次为谁拿了家里的5元钱的矛盾冲突中,不幸发生了,一个女孩失手把另一个女孩打死了。
为了这个错误,她在监狱中度过一个女孩子一生中最美好的16年,另一个更是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离婚后再婚的家庭还会遇到其他的社会困难。
原配偶的社会与经济义务以及因随后的离异和分别再婚以及所担负的义务的变化,会使事情进一步复杂化,如博安南指出的,再婚会"牵动一系列社会群体",以我们一例个案为例,z先生丧偶后虽然再婚了,但因儿子的关系他和前妻家的亲属还有联系,这往往引起z先生和现在妻子的矛盾,因为对她来说,除了要和她无关的人礼尚往来,而且前岳家像"影子部队"一样,影响到她在这个家的地位,每年寒暑假孩子要回他亲姥姥家,孩子姥姥家人会有种种对她的议论和抱怨,抱怨她对孩子照顾不周。
所以妻子觉得不是和z先生一个人结婚〔仅仅带一个孩子也就算了〕,而是和他过去的许多关系纠缠到一起——其实,对每一个进入再婚家庭的人,关系的复杂化都是题中之义。
接受一个有婚史的人,就得准备和他〔她〕的"过去"和平地相处,包括和他〔她〕过去的关系链相"链接".
〔3〕敏感性和脆弱性
再婚家庭的关系往往比一般家庭更脆弱,更容易破裂。
再婚家庭有两个敏感"雷区",一个是对方的前配偶,一个是和前配偶生的孩子。
很多人在再婚时已有自己和前配偶生的儿女,这些儿女常常成为引发家庭矛盾的敏感点。
那些一进入新的家庭就要准备给别人的孩子当后妈、后爸的,心理自然不轻松。
他们深知,和继子女关系的好坏,不仅影响到再婚后的婚姻生活,也影响到自己的社会形象。
前一个"雷区"可以避开,第二个"雷区"你就绕不过去,你得想法积极把"雷"排除,也就是说,得通过感情超量的投资,使孩子和现配偶都对你建立信任感,逐渐撤除情感上的篱障,使这个问题不再那么敏感,才能建立比较和谐的家庭关系。
处理不好的,往往引发矛盾,造成夫妻关系紧张——再婚家庭就像一个"易碎品",不加以特殊的呵护就要破碎,而最容易出现裂缝的地方,就在继子女和继父母关系上。
在我们所做的个案中,再婚家庭关系一般的和较好的,都是非常注意防止这一裂缝出现的。
比方个案中有个王女士,主动把丈夫和前妻生的孩子接过来一起住,好的东西都尽着继子先享用,衣服让他穿新的,自己的儿子穿旧的。
说"一碗水端平",她明白要做个有口皆碑的好继母还不能真端平,得向非亲生的"倾斜"着点。
这些善良又聪明的女人明白,对继子女好也是对夫妻感情的重要投资。
尽管她这个继母口碑很好,但孩子在对抗她的管教时,还会说:
"不要你管。
你又不是我的亲妈。
"所以她和其他继母一样当得很累,有一种"如履薄冰"的感觉。
因为孩子的心灵更脆弱,更敏感,你"视同己出",他还可能认为你是"伪装善良".所以有的继父母也采取"躲避"的做法——防止和继子女生活在一个空间中,"腾挪避闪",小心翼翼地绕开一些东西,又小心翼翼地弥合着一些东西,这是生活在再婚家庭中人的普遍的行为特点之一。
一般来说,再婚的人在重组过的家庭中,会变得瞻前顾后格外谨慎,他们普遍更珍惜这一次婚姻,无论是对现状满意和不甚满意的人,都不会像初婚者那样意气用事,而是小心翼翼地守护着他们的婚姻,特别是那些上了年纪的人。
如我们个案中一再婚的老先生对他现在的妻子说:
"我不是26岁的人,而是62岁,从今天起,我要珍惜生活中的每一天。
"
感觉一般的再婚者,也会说服自己,安于平淡,守于家室。
即使对婚姻现状很不满意的,也不会轻易散伙重来,因为大多数人经历了再婚的全过程后,都会意识到,拆散一个家似乎不难,但重建一个新家,而且要建得满意谈何容易。
再婚过的人心理承受力更加脆弱,他们普遍意识到自己再也"折腾不起",如我们的一位访谈对象所说"……现在只能这样了,分了对我没有益处,对你也未必有多大好处。
都这么大年纪了还要来回换,换了不是还得从头来磨合?
。
还是珍惜这个来之不易的家吧。
难得有缘,情深情浅是另外一回事,但有了这份情就要珍惜。
我们大家来培养这份感情吧……"
即使一些再婚家庭"危如累卵",因为有了失败婚姻的前车之鉴,轻易"不敢再离".也有个别以极大的勇气再次出城第三次结婚的。
所幸的是,我们所做个案中有3例都属"突围"成功,第二次再婚给他们带来了真正的幸福。
2.评价"再牵手"
怎样评价再婚家庭,有一种看法是,再婚家庭要面对复杂得多的家庭矛盾,再婚夫妇尽管有相处幸福的,但毕竟是少数,因此,再婚家庭将是危机四伏,稳定性低于非再婚的。
2001年某报披露北京西城区近年来老年人离婚数量大幅增长,法院在过去的一年中,共审结离婚案件近两千起,其中老年人离婚案件有三百多起。
在全部老年人离婚案件中,再婚老年人的离婚案件占了九成还多。
很难说这个区的某一阶段的情况有多大代表性,因为目前缺少权威的统计数字。
再婚家庭的稳定性较低不假,国外研究也说明,再婚家庭有较高的再次失败率。
如据lik估计,美国60%的再婚男女和54%的再婚女性将离婚。
但是古德对把再婚视为再次离婚的"准备"的观点提出异议。
他建议研究者请所有离婚后再婚者去比较他们第一、第二次婚姻,而不是热衷于离婚率的比较。
他说:
"虽说离婚后的再婚者有较第一次结婚者有更大的离婚可能得到证实,然而,对于这些离婚者惟一有意义的比较是他们第二次婚姻与他们自己第一次婚姻的比照。
我们的离婚者丝毫没有宣称他们第二次婚姻较其他人的第一次婚姻为好。
他们只成认他们的第二次婚姻较他们自己的第一次婚姻更为‘美满’".评价再婚的得失,要和自己过去的婚姻比,而不是和别人的婚姻比,这是古德告诫我们的。
一如曾毅在?
中国八十年代离婚研究?
中所说:
尽管再婚家庭不很稳定,但对离婚者来说,再婚仍然是一件好事。
我们"不把离婚者的再婚与其他初婚者比较,而应该进行纵向的比较,即应该将离婚者离婚后的婚姻与离婚前的婚姻进行比较……就会发现离婚者的再婚还是比初婚幸福得多,美满得多。
"
目前还没有有效的数据来说明我国再婚者的婚姻状况,仅从我们所调查的78个再婚家庭中看,感到幸福和满足的有21对,占26.92%;虽少不了磕磕碰碰但感觉尚可的有25对,占32.05%;夫妻关系紧张却不想离婚,凑合着过的19对,占24.36%;再次离婚的13对,占16.67%.大多数人对自己的婚姻状况是认可的,还有一些人是相当满足的,特别是那21例满意度很高的个案,自述是一对"被人称羡的神仙伴侣"、"感到从来未有过的宁静和温馨"、"相亲相爱,尽享二人世界"、"出双入对"、"再婚两年了,天天还像在过蜜月"、"非常地满足"、"没有想到,经过大半辈子折腾,还能真正过上相亲相爱的生活。
"的话语不绝于耳,他们使我们深深感到,再婚确实是一个重新选择、重建生活的时机,是能够为再婚者带来幸福的。
当然我们的个案访谈不是随机抽样选取的,所以个案的比例不能说明什么。
但笔者在2000年因另一课题,调阅了江苏省南京市的两个区和常熟市及常熟虞山法庭1999年至2000年上半年的275份离婚卷宗,其中属再婚者离婚的〔一方再婚或双方均系再婚的〕有25对〔其中有两对是复婚后又离婚的〕,在离婚夫妇中所占比重为9.09%.当然和登记结婚夫妇中再婚的所占比例相比〔1998年全国登记结婚的夫妇中,再婚的比重为5.48%〕,再婚夫妇离婚率还是较高的,但不能以此得出再婚家庭都是"易碎品"的结论。
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再婚婚姻的不稳定性起码是在人们的想象中被夸大了的。
美国的研究也得出这样的结论:
"再婚者离婚,比人们想象的要少些。
例如,在1971年6月,20至49岁的已结过一次婚以上的妇女有近440万,绝大多数〔74%〕处于完整的第二次婚姻中。
只有9%处于第三次或更屡次的完整婚姻中。
其余17%包括那些因配偶去世或离婚而其第二次婚姻完结了的妇女。
"
3.被"卷入"再婚家庭的孩子
人们对再婚家庭心存疑虑的另一重要原因是,再婚家庭对孩子会产生什么样影响?
是积极的影响多还是消极的影响多?
正如古德所说:
"如果我们想了解婚姻解体对孩子的影响,我们不能只比较‘幸福的’家庭和敌对的家庭这两种极端类型,我们还需要搞清楚死亡、离婚、分居和遗弃对孩子的影响,由于父母和孩子之间的关系好坏是最重要的,所以我们需要掌握家庭解体前后父母和子女相互影响的数据,因为单是婚姻解体本身的事实有时并非关键的变量。
"古德所说分析比较死亡、离婚、分居、遗弃对孩子的影响,必须建立一个更科学的指标体系是非常正确的。
可惜目前还没有这样的研究可以引证。
在这些报告中,用"卷入"这个动词来描述孩子"进入"再婚家庭,非常形象地说明孩子的被动性和无助状态。
亦如古德所说,生活在再婚家庭的孩子也需要经过一段调适,这些过程有时是令人痛苦的。
在我们做过的个案中,生活在再婚家庭中的孩子,有确实实生活在紧张不和谐环境之中,甚至被继父母推来推去,拒绝接受。
但也有生活得完全可以用幸福二字来概括的,比方一个个案中的孩子,继父虽然是初婚,可很爱这个孩子,他对孩子说:
"你可以叫我爸爸,也可以不叫我爸爸",而这个12岁的孩子很乐意叫他爸爸,他们像朋友一样相处。
另一个个案中的马先生也是自己没有孩子,再婚3年后才和现在的妻子调到一地来,他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把妻子和前夫所生的女孩从奶奶家接回来同住,对她视同己出,很快得到孩子的信赖。
在我们个案中子女和继父母处得好的还有多例。
所以,笼统地说,再婚家庭对子女成长不利是过于武断了。
展望未来:
婚姻重组的适应与创新
1.婚姻的门有几重?
一次,在一个城市的电视谈话节目中,谈到未来的婚姻开展趋向。
一位教授说:
"我预计,未来的人一生最少结两次婚。
"他的一个学生那么说:
"我们将来可能一次婚也不结。
"这是两代人之间一次富有戏剧性的对话。
那位教授的预测不无道理,古德对未来世界性开展趋势做出离婚率继续升高或趋向中值的预测,这说明每一个人都可能面临婚姻的风险:
配偶中的一方可能因意外和你提前分手,也可能因志向不同,不能同行到终点。
既然现代人人生的路变长了,婚姻的历程也变长了,个体本位的现代婚制又给作为婚姻的"要素"——人"松绑",要素的自由流动使婚姻的"流动性"加大、重组的可能增多,因而婚姻入口处,不再仅仅只会有一道门,你可以一次次推开,屡次地进入。
但是在未来,再婚是否还是离婚后的主要调节手段?
是否需要再去敲开婚姻的另一道门?
再婚必要性可能遇到的最大"挑战"是同居。
那位教授的弟子说的也没错,既然再婚有那么多的麻烦,并潜伏着危机,凭什么认为人们离婚后不会用同居来取代它呢?
但是国外很多研究似乎都说明:
"尽管单身者所占比例在不断增加,但几乎每个单身者最终都会结婚……无论在什么情况下,同居总不会使人们感到那么满足。
"因此古德很明确地说:
"同居并不能完全取代结婚,同居和结婚都能从缔结的姻缘中得到好处,但就结婚而言,它的好处更多,不过代价也更大……"因此,古德坚持说:
"离婚的不幸是离婚者共同的经历,离婚后的主要调节方式是再婚。
""在西方国家,并没有什么道德标准要求人们在离婚或丧偶后必须再婚,但形形色色的社会压力却会导致这种结果。
"因为婚姻对现代人的价值依然是不可取代的。
2.重要的是向前看
既然再婚将成为现代社会婚姻建构的一种重要形式,那么,这一重组带来的一系列新问题也将对现代人的生活方式产生一系列的影响,不仅影响到再婚夫妇,也影响到他们的子女的生活和社会化。
我们不仅要探讨为什么再婚增多以及再婚会带来什么样问题,更有现实意义的是,探讨再婚之后的适应和调适问题。
最近,行为主义学者和家庭参谋也越来越多地把注意力集中在离婚后的问题和挑战上,而社会学者那么意识到这一重组对现代社会关系的建构的意义,如著名的社会学家安东尼·吉登斯,他把婚姻的破裂和重组放到了现代性的高度论述。
我们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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