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意见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意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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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意见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意见
【工信意见】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意见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全市电子商务应用及发展,培育和集聚电子商务产业,根据《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意见》(国发〔xxxx〕24号)、《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意见》(苏政办发〔xxxx〕60号)以及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的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加快我市电子商务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市场主导与政府推动相结合、网络经济与实体经济相结合、重点推进与协调发展相结合,鼓励发展和规范管理相结合,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平台经济,完善服务支撑体系,依托我市在“一带一路”的战略地位和产业特色,以推广和深化电子商务应用为重点,加强电子商务在港口经济、传统企业转型升级、农业产业化、旅游业繁荣发展和跨境贸易中的应用和发展,为推进连云港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二)主要目标。
通过3年左右的努力,到xxxx年末,全市电子商务交易额达到800亿元,网络零售额达到130亿元,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12%;全市限额以上企业应用电子商务比例达80%以上;培育一批具有一定影响力、带动力的电商平台,争创省级以上电子商务示范园区(基地)2-3家、电子商务村4-5家、电子商务应用示范企业8家,初步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公共配套服务和支撑体系,电子商务政策支持体系和物流配送、在线支付、信用服务等发展支撑体系,形成良好的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环境,全市电子商务发展水平明显提升,对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协调发展发挥关键性作用。
二、着力推进电子商务载体和平台建设
(三)推进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建设。
依托各地优势产业,建设一批集聚度高的电子商务特色园区。
坚持高起点、高标准、适度超前原则,规划建设电子商务产业园区。
通过制定配套政策,完善基础设施,创新服务模式,吸引国内知名电子商务企业和配套服务企业入驻,形成集商品交易、平台建设、物流快递、融资支持、研发设计、配套服务等于一体的多功能、多业态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建设具有孵化功能的电子商务创业基地,形成一批有影响力的产业集群。
重点支持杰瑞科技创意产业园、海州区现代服务业聚集区、市科技创业城、开发区物流广场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等项目建设;推动赣榆区、东海县、灌云县、灌南县分别依托本地特色产业,打造电子商务平台经济集聚区载体,带动功能性企业的引入和上下游产业链的延伸。
积极创建省级以上电子商务示范园区(基地),开展市级电子商务示范园区(基地)认定工作,推动电子商务产业集聚发展。
(责任单位:
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城建局、市经信委、市邮政管理局)
(四)发展电子商务平台经济。
依托现有产业基础,着力引进和培育一批龙头平台企业,支持有竞争力的企业向平台化转型,加快电子商务支付类、应用及平台建设类、营销服务类、物流服务类等功能型企业发展,打造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平台。
优化配套环境,推动信息技术、信用、物流、检测、认证等服务体系发展,促进贸易、服务、金融和物流效率不断提升,使平台经济成为连云港经济转型的重要抓手、商业模式创新的重要载体和全市经济新的增长点。
(责任单位:
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工商局、市邮政管理局)
(五)支持综合类平台建设。
结合我市产业结构和特点,培育一批集商品销售、交易支付、售后服务于一体的商品销售服务类综合平台;以餐饮、住宿、家政、旅游、家电维修等生活服务为主的消费服务类综合平台;以提供融资、通关、结汇、退税、物流、保险等一站式服务的跨境服务类综合平台。
鼓励在“1号店”等国内知名平台设立连云港分平台,支持有条件的县(区)在影响力较大的综合交易平台,集中展示和推介当地特色资源,销售本地名特优新产品,为我市经济发展拓展空间。
(责任单位:
市商务局、市经信委、市邮政管理局、市旅游局、市农委、市科技局、市工商局、连云港海关、连云港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六)鼓励发展专业性平台。
依托我市产业集群和产业园区,着力在港口物流、新能源、新医药、新材料、装备制造、特色农产品、海洋产品等特色产业领域,打造一批具有行业特色的专业性平台,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
鼓励建设二手车、二手设备、再生资源等专业交易平台,满足不同的消费需求。
支持以蔬菜、瓜果、肉类、水产等生鲜农产品为主的专业平台建设,健全网上订货、冷链配送、定点直供体系,方便居民生活消费。
(责任单位:
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农委、市科技局、市港口管理局、市工商局、市邮政管理局)
(七)培育特色交易服务平台。
支持发展服务本地居民为主的票务订购、房产交易、网上订餐、文化旅游等区域性服务平台,不断提高居民生活便利化程度。
加强网络支付平台建设,创新产品和服务,提供安全高效的资金结算服务。
鼓励发展以撮合货源和运力配对为主的第四方物流平台,不断降低空载率,提高物流效率。
积极推动各类服务性平台特色化、差异化发展。
(责任单位:
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农委、市科技局、市文广新局、市旅游局、市工商局、市邮政管理局)
三、提高电子商务应用水平推动转型升级
(八)推动工业企业应用电子商务。
鼓励生产制造企业利用电子商务开拓国内外市场,促进实体经营和网上经营的有机融合,以供应链管理为重点,引导工业企业建立覆盖采购、生产、销售全流程电子商务网络。
(责任单位:
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农委)
(九)推动传统商贸流通企业发展电子商务。
鼓励有条件的大型零售企业开办网上商城,积极利用移动互联网、地理位置服务、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提升流通效率和服务质量。
支持中小零售企业与电子商务平台优势互补,加强服务资源整合,促进线上交易与线下交易融合互动。
推动电子商务进特色街区,依托各类特色商业街区,积极探索B2C、C2C、O2O商业模式,利用街区的知名度,创新“线上街区”与“线下街区”互动促销的经营方式,进一步拓展销售渠道,提高特色商业街区的影响力和对外辐射力,推动特色商业街区的立体化发展。
推动各类专业市场建设网上市场,通过线上线下融合,加速向网络化市场转型,支持各类大型交易市场加快完善仓储、物流、配送基础设施,为场内商户开展线上交易创造条件;鼓励大型交易市场与国内著名电商企业合作,将平台的流量资源与市场的客户资源相结合,通过共建平台或开设专区、子站等方式,促进实体交易与线上交易共同发展。
(责任单位:
市商务局、市工商局)
(十)积极发展农村电子商务。
加强互联网与农业农村融合发展,统筹建设农村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开展电子商务示范村创建活动,开展农民用网培训,推动电子商务向农村延伸。
利用“万村千乡”市场网络、“苏邮惠民”连锁(村邮站)等改善农村地区电子商务服务环境。
开展农产品电子商务示范村创建工作,加强鲜活农产品标准体系、安全追溯体系、质量保障与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大力发展农产品冷链基础设施,引导利用电子商务平台宣传和销售地理标志产品,推进电子商务平台服务“一村一品”,促进品牌农产品走出去。
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自建电商平台或借助第三方电商平台开展农产品销售;鼓励农业经营主体通过网络获取和发布市场信息,通过电子商务平台采购和销售种子、化肥、农药等农业生产资料。
鼓励大学生村官、回乡创业青年建立服务点,开展网上代购代销服务,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
(责任单位:
市农委、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人社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邮政管理局、市工商局)
四、推进电子商务创新发展
(十一)创新工业生产组织方式。
引导生产制造企业深化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三维(3D)设计及打印等信息技术在生产制造各环节的应用,建立与客户电子商务系统对接的网络制造管理系统,提高加工订单的响应速度及柔性制造能力;推动企业利用电子商务面向网络消费者个性化需求,建立网络化经营管理模式,发展“以销定产”及“个性化定制”生产方式。
(责任单位:
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十二)创新服务民生方式。
积极拓展信息消费新渠道,创新移动电子商务应用,支持面向城乡居民社区提供日常消费、家政服务、远程缴费、健康医疗等商业和综合服务的电子商务平台发展。
鼓励电子商务进社区,支持传统商贸企业依托社区便利店和电子商务;鼓励电子商务企业整合社区现有便民服务设施开展电子商务配套服务;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开展面向社区居民的电子商务相关增值服务,设立电子商务综合服务点,开展物流分拨、快件自取、电子缴费等便民服务。
加快推动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深度融合,提升文化企业网络服务能力,支持文化产品电子商务平台发展,规范网络文化市场。
支持教育、会展、咨询、广告、餐饮、娱乐等服务企业深化电子商务应用。
鼓励支持旅游景点、星级酒店、旅行社等开展线上营销,规范发展在线旅游预订市场,推动旅游在线服务模式创新。
(责任单位:
市商务局、市经信委、市文广新局、市教育局、市卫计委、市旅游局、市工商局、市邮政管理局)
(十三)大力发展跨境贸易电子商务。
引导生产制造企业、外贸企业,开展跨境贸易电子商务业务,研究制定跨境电商工作方案,争取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
搭建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充分发挥连云港出口加工区、连云港保税物流中心等海关特殊监管区连接国际、国内两个市场的功能优势,大力发展跨境贸易电子商务。
支持有条件的园区建设跨境贸易电子商务产业园,推动多部门联合通关服务综合试点,探索建立符合连云港实际的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报关、报检、结汇和退税等管理机制。
从电商平台、经营主体、仓储物流、快递配送、售后服务等环节入手,构建跨境电商服务支撑体系。
(责任单位:
市商务局、市经信委、连云港海关、连云港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国税局、人民银行连云港市中心支行、市邮政管理局)
(十四)推进电子商务应用技术创新。
鼓励企业运用云计算、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拓展电子商务运用,积极推进新技术、新成果、新模式的应用转化。
鼓励电子商务充分利用我市中小企业云计算资源,大力运用云计算技术及其服务模式,降低电子商务运营成本。
大力发展移动电子商务,推广手机、掌上电脑等智能移动终端的应用,推进电子商务运营商与电信运营商、云计算服务机构、增值业务服务商和金融服务机构之间开展对接,提高移动电子商务覆盖面。
(责任单位:
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市商务局)
五、完善电子商务服务和支撑体系
(十五)完善信息网络基础设施。
加大对电子商务产业园区网络资源的建设投入,进一步优化、完善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提高通信网络的覆盖范围和服务水平,为电子商务用户提供接入、服务托管及商务应用解决方案等服务。
支持免费WiFi城市建设,加快4G网络覆盖推广,顺应电子商务由PC端向移动端延伸发展的趋势,为移动电子商务发展提供基础支撑。
(责任单位:
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市科技局)
(十六)增强物流配套支撑体系。
完善电子商务快递物流园区规划布点和建设。
积极发展共同配送,鼓励有条件的电商企业自建或与物流、快递企业合作,构建城乡一体的综合配送体系。
积极鼓励创设一批本地品牌快递企业,拓展同城快递、乡村配送、生鲜配送等特色业务;引进一批知名品牌快递物流企业,到我市设立区域总部、客服中心或转运分拨中心;加快发展航空快递,尽快引进国内外快递龙头企业入住连云港,进一步开放连云港快递市场。
在社区、高校等区域规划建设快递投送点,加快构建城市“最后一公里”的终端配送网络。
推动快递网络向农村延伸,力争两年内实现“乡乡有网点,村村通快递”。
(责任单位:
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
(十七)健全电子商务支付体系。
引导和鼓励互联网支付、移动支付等新型支付方式加快发展。
支持第三方支付平台建设,引导有条件的电子商务企业和金融机构发展互联网业务,加强个人理财、小微企业融资、保险等领域的产品创新。
鼓励商业银行与电子商务企业合作,构建移动支付、在线支付、跨境支付等多元电子支付体系打造集网络销售、在线支付、融资服务于一体的综合平台。
(责任单位:
人民银行连云港市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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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见 市政府 办公室 关于 加快 电子商务 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