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食节承包合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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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食节承包合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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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食节承包合同
美食节承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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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
美食节会展合同
首届岭南民俗文化节、第八届广州民俗文化节
暨黄埔“波罗诞”千年庙会岭南美食节展览合同
甲方:
广州瀚展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乙方:
黄埔“波罗诞”千年庙会岭南美食节(以下简称美食节)主会场将于2012年3月1日至3月7日在南海神庙电厂西路南广场举行,甲方作为美食节策划执行单位,乙方作为美食节参展方,为保证展览正常进行,维护双方共同利益及声誉,本着自愿、平等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订立本合同,以兹双方共同遵守。
一、展位租赁情况
1、乙方参展展位号为:
2、标准展位(3米×4米),单价_______元/12㎡,展位个数_______个,费用
总计RMB_________(大写:
_________________);
3、展位管理及水电押金元/个标准展位。
4、参展品种:
5、申报用电量:
二、付款方式
1、签署参展合同后,乙方须于签订合同当天向甲方支付全额展位费用;展位押金须在2012年2月20日前支付。
具体如下:
展位费为RMB_________元(大写:
______________),押金为元)。
2、每个展位只配置电量6千瓦的照明设备及少量用电插座,如需增容须另行申报,增容费用按200元/千瓦收取,由各参展企业支付,电费按商业用电标准用实际用电收取。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本合同签订后,甲方负责提供乙方关于展览会的相关信息,其中包括展览会综合信息、参展规则、申请表格以及有关消防、食品卫生、餐饮安全承诺书等。
2、甲方保留对已安排的展位作调整的权利。
在特殊情况下,甲方可改变展位,移动展览设施,并可对展位进行结构性调整,对于展位的调整,甲方可自行决定,乙方无权提出索赔的要求。
3、为乙方提供指定搭建商及提供与会务相关的有偿配套服务。
4、甲方根据相关规定规定为乙方办理必要的参展商证件。
5、乙方凭本参展合同办理参展报到手续。
6、甲方对本合同保留解释权。
7、甲方将保留颁布附加条款的权利,以保证展览有序的管理。
所有附加条款将是本合同的一部分,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需在进场前仔细阅读相关重要通知,明确其内容,并按照其要求操作。
2、乙方保证展品在相关通知规定的时间内运抵展览场地参展,并在撤展期间在规定时间内运出场外。
3、乙方需进行光地搭建的,须通知受其委托的光地搭建商在施工前须向甲方办妥相应进场手续,并按规定缴纳以下费用及押金等相关费用后,方可进场施工;须告知搭建商在搭建及展会结束后,必须按甲方所规定的时间段清理现场所有的材料。
4、乙方如需额外租用展具,必须在前向主场搭建商提交“展具租赁申请表”。
5、因乙方原因造成展区地面或其他展会设施损坏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费用于押金内扣除,不足部分须另外支付现金。
6、乙方应自觉遵守我国的有关专利保护法律法规以及甲方关于参展展品和专利权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得携带各种劣
质、仿造及可能导致技术专利、知识产权纠纷的展品及与展会主题无关的展品参展;与美食节主题无关的海报、文件及宣传材料将严禁带入现场。
7、乙方保证所有展品均不涉及诸如报关、缴纳关税或海关监管等相关事项,否则,甲方有权会同现场海关工作人员及时处理。
8、乙方或由乙方雇用的承包商、工作人员、代理、服务人员在展区工作必须严格遵守我国消防法的消防安全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9、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所租用的展台或场地倒买倒卖、炒作及私自转让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立即终止乙方参展资格,乙方已支付的所有费用概不退还。
10、乙方在美食节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或藉口聚众闹事及上访,否则甲方有权不退回押金并追究责任。
11、在布展、撤展及展出期间,乙方应保管好自己所携带的贵重物品,如有遗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2、在美食节期间,为保证甲方和参加展览的各方利益不受到损害,所有因乙方原因造成的甲方及第三方利益受到的损害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五、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书面告知甲方其退展申请,若甲方同意,须
书面通知乙方其决定,
乙方已支付给甲方的任何费用将不退还。
2)由于乙方未遵守本合同条款的规定,或未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支付相关费用,1、乙方申请退展或存在其他违约行为,甲方可依据下列条件允许或要求乙方退展;
甲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
乙方已支付给甲方的任何费用将不
退还。
3)如乙方未能于并按要求按时入场报到,
将视为放弃其参展权利,甲方将对该展位另行安排,乙方已付展位费用将不
予以退回。
4)依据本条款的子条款2)的规定,甲方可行使其权利与乙方解除本合同后,
甲方可以转租违约的乙方的展位,如甲方未能将乙方展位转租出去,乙方应
承担该展位所有的损失。
2、由于以下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展会被取消、暂停、或缩短展期,从而给乙方带
来损失,甲方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1)、战争行为、军事活动、地方性法规或政府部门的要求;
2)、火灾、水灾、台风、极端的恶劣天气、地震、流行性
疾病或这些自然灾害
同时发生时;
3)、由于飞机或其他飞行物体造成的损失;
4)、工人的罢工或停工;
3、除上述约定以外,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六、
七、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备注:
因政府要求电厂西路所有新增临时档位和美食广场所有档位业主,3月1日上午12:
00前开幕当天不能营业,乙方须无条件服从。
甲方(盖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代表人(签字):
_______
乙方(盖章):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甲乙双方如发生纠纷,应当进行协商解决;协商
不成的,通过甲方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本协议之未尽事宜按照组委会得通知执行,请密切关注。
日期:
日期:
篇二:
美食广场承包经营合同
美食广场承包经营合同
甲方:
注册地址:
联系地址: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
电话:
传真:
乙方: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住宅电话:
联系地址:
电话:
传真: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定,就乙方承包经营“XX美食广场”内的约定铺位的有关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在有效期内,本合同,本合同的附件以及XX美食广场”的管理规章,制度,守则,等所有相关文件,均成为规范甲乙双方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承包经营行为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第一条:
定义
1(1甲方:
XXXXX,根据甲方拥有位于数码城的要关区域(“XXXX美食广场”以下简称“美食广场”),的使用权,有权按照法律的规定和自己的要求和条件,为美食广场的某一摊位提供给第三人从事承包经营活动,并取得相应的效益。
1(2乙方:
愿与甲方签订承包经营合同或承包经营美食广场中约定摊位的经营者,同意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本合同及甲方管理规章并严格规定向甲方支付相关款项的条件下,因根据各自土地在承包与从事餐饮或经营。
1(3承包金:
乙方承包约定摊位及附属设施,设备而按约定数额、方式向甲方交纳的款项。
1(4营业总额:
指乙方在承包的摊位从事的任何经营及利用摊位或其附属设施、设备,直接或间接收取的所有现金、支票、营业款与赊账款,以及其它任何形式的收益,不扣除任何税款和费用(包括承包金)。
1(5附件和特别约定:
本合同的所有附件部分都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双方为履行本合同所做的特别约定若与本合同条款有不一致处,以特别约定为准。
1(6本合同中关于期限的计算,按年计算的,从当年1月1日起算,至该年12月31日为满一年;跨年计算的,至下一年对日的前一日为满一年;按月计算的,从月份的第一日起计算,至该月最后一天为满一个月;跨月计算的,至下
一月对日的前一日为满一月,无对日的,月末日为到期日。
1(7除非双方另有约定、说明或者就特定情况达成共识,本合同所约定的期限、日
1(8
1(9期均指公历年、月、日,均包含中国法定的休假日、休息日。
以上,本合同所指“以上”包含本数。
除非特别说明,本合同内容涉及的金额币种,均为人民币。
第二条承包经营摊位及经营范围
2.1甲方将美食广场内XX摊位及其附属设施,设备交由乙方承包经营,(该摊位位置以及交付时的已有的附属设施、设备,参见本合同附件一;A承包摊位之平面图,测量面积:
XX平方米)
2.2根据甲方营业执照许可的经营范围,按照甲方的整体规划,乙方承包经营的摊位专门用于经营XXXX,乙方不得违反约定,乙方所持工商营业执照所记载之经营范围及其他任何理由,均不得作为变更本摊位经营范围或超出本合同约定经营范围的依据。
第三条承包经营方式
3.1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经营范围和要求、条件自主经营、自负赢亏,自行承担因其自身的经营行为所产生的任何责任和费用。
3.2承包期内,乙方可领用甲方统一购置的原材料及调料
等物品,经双方签字上浮10个点确认生效(甲方签字确认以甲方书面授权人为准)。
于当月由甲方统一核算从营业总额中直接扣除。
乙方不保证供应甲方营业所需原材料及调料。
3.3乙方应当根据甲方的要求将销售的商品种类、销售单价等提交给甲方,由甲方对乙方销售的商品进行统一编号,统一纳入甲方的管理系统。
任何更改或增加售卖商品及相应的价格,必须提前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获得甲方的书面批准后方可售卖。
3.4在承包期内,乙方自行承担所有经营所需费用及发生的各项税费(包括营业税,所得锐、员工工资,各项保险以及其他经营中需要发生的各项费用),如因乙方行为导致被有关单位罚款,由乙方自行承担。
.3.5乙方进行承包经营,由甲方统一收银(收银机及收银条费用由乙方承担),统一开具发票、统一代缴税款,每月结算一次(具体依照本合同相关约定执行),营业款项在扣除约定的承包金、税费以及有关扣款项目后支付给乙方。
3.6证照责任:
除美食广场统一的卫生许可证外,乙方从事经营所需许可证件由乙方自行负责办理。
乙方保证在该商铺内开展经营业务前,向政府有关部门申领所有必要的执照、批准或许可证(如有)等文件、办理相关手续,本合同签订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相关证件供甲方存查。
如乙方提
供虚假资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一方承担违约责任。
相关资料如有变更或终止,乙方应在7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并附变更后的证件复印件),签约时乙方应出示下列证件原件(其复印件交甲方备查);
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
银行开户证明授权委托书
法人代表身份证身份证
印章食品的卫生检测报告
品牌特许授权证书销售许可证
商标注册证专利证明书
质量合格证一般纳税人证明
其他证明
3.7乙方必须确保上述执照、批准或许可证等文件、手续在承包期内持续、完全有效,并在各方面均符合上述执照、批准成许可证等文件的规定,因为最初的文件要通过相关管理部门审查审批等相关事宜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保证金不予返还,乙方自行承担相关损失,且乙方要负责对甲方造成的相应损失。
第四条承包期限及承包金
4.1承包期限为年,从月月日。
如遇不可抗力时间、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政府颁令、通告等政策配套设施按通过延误或政府有关部门政策、
规划调整等非甲方及开发的过错而影响承包期的,本合同承包期限相应进行顺通,或者由甲方另行安排经营位置,乙方没有异议并予以配合。
4.2若乙方希望于承包期间后续经营的,应于距期满日至少三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双方就承包条件重新协商,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续签权。
4.3甲、乙双方采取直接的方式共享利益,即甲方每月从乙方的营业总额中倒扣25%作为分成。
4.4一方不得私自接受,或擅自变更期产品及服务的价格,如有违反本条款者,甲方有权按美食广场《员工手册》对乙方予以罚款,并有权终止本合同,而通知乙方的违约责任。
4.5双方于每月日(如该日为节假日,则向后顺延至下一工作日)作为结算日,结算乙方上月营业总额,甲方在扣除甲方赢得的承包金极其他乙方应付费用后,于结算日的次日将剩余款划入甲方为乙方设立使用的结算账户。
第五条税金及其他费用
5.1乙方应当依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暗示足额缴纳营业税,并按照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或要求缴纳相关费用,若甲方先行代为支付的,乙方必须及时足额补偿还给甲方。
5.2承包期内,乙方按月向甲方缴纳承包摊位的电费、水费、煤气费、摊位内的耗电、水及煤气量以摊位内安装的独立的量计表显示的读数为依据交纳、乙方经营场地内的水、
电、气以国家收费标准按实际读数交纳。
5.3乙方每月按照占用面积交纳管理费、标准为每平米人民币100元(含餐具使用费、餐具缴纳费、空调费、而三个月按八折收取,即每平方米80元)。
5.4设备一次性买断2万元(分六个月付清),如乙方使用期间有损坏则甲方维修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按设备清单)
5.5POS机使用费用400元/月,如因乙方使用不当损坏产生的费用由乙方全部负责,易耗品由乙方支付。
5.6本条所述由乙方为复旦的各项费用或款项,除另有的约定外,甲方有权从乙方每月的营业款项或乙方交纳的保证金中直接扣除。
第六条保证金
6.1乙方须于签订本合同的同时向甲方支付保证金万(首付五千,与部分6个月付清),作为乙方忠实履行本合同各项条款和条件的保证金。
6.2若因乙方未经本合同规定支付甲方承包金和或其他应付款项,甲方有权从保证金中扣除该款项及乙方欠付该等款项或因乙方违反本合同其他规定导致甲方产生的开支及蒙受的损失(但该款项除并并影响到甲方保险履行使其他赔偿权)。
6.3因乙方违约、违规、有未消费费用或者未授权,索赔
则由甲方从保证金中扣除款项后,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3天气,则由甲方在一方承包金款项以及保证金达到6.1款中的约定数据。
6.4承包期内,保证金成交由甲方保管,称霸期间或本合同期间终止或解除的,在乙方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摊位交还甲方并经甲方确认摊位无任何损失、毁坏的一个月后一方没有任何违约、违规行为,未经费用或被投诉、索赔的,甲方将保证金无息奉还乙方。
第七条装修和改建
7.1乙方在使用甲方各项设施、装置时,如发生故障,应及时通知甲方有关部门修理,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有权从乙方每月的营业额款或乙方交纳的保证金中直接扣除,并有权要求乙方撤除(解除合同)。
7.2乙方不得在摊位内擅自改建。
移动甲方的建筑、设施、装置,如有任何物品损坏,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相应的赔偿,甲方有权从乙方每月的营业额款或乙方交纳的保证金中直接扣除,并有却要求乙方撤除(解除合同)
7.3乙方如果改建、装修、设备或东西摊位的地方和地点,应由乙方赔偿甲方,并且乙方无条件扣除保证金且乙方负担,乙方在施工时应遵守甲方有关管理规定及制度,完工后亦应经甲方查检认可后,
方可营业。
7.4乙方对承包经营的摊位无论采取了经甲方同意的何种装修、改装、增设、装潢等,在向甲方交还商铺时都应当根据甲方的要求恢复原状或做一定整理或保留原样,任何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八条;逾期支付
乙方若未能按照约定准时足额支付甲方承包金及其他本和同项下之应付费用,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所欠甲方承包金及其他应付费用的千分之三作为逾期付款违约金,该逾期付款金自当等欠款的应付之日起算,直至实际付款日止,逾期超过15日,甲方并有权按本合同规定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九条;甲方义务
9.1甲方负责美食广场总体的统一管理和协调,并定期召开各摊位业主会议,对美食广场内部的问题进行协商。
9.2甲方负责办理美食广场统一的卫生执许可证。
9.3甲方统一向设事广场所在的XX商场进行交涉,促使其尽力保证正常供水、供电、供气,乙方无权单独与该物业管理公司交涉。
第十条;乙方义务
10.1乙方必须严格遵守本合同及美食广场《员工手册》与《营运手册》等本合同的所有附件以及由甲方指定并不时修改的各项与美食广场经营相关的规章制度的规定,并随时接
受甲方对乙方在美食广场内的经营活动之合法性及乙方对美食广场之管理规章及制度的遵守情况进行监督。
10.2乙方承诺在承包经营的期间确保其销售、商品、人员、服务等各项经营工作、事项均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合同的约定,能够正常稳定进行,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的各项条件、手续、要求等。
不会有任何违法、违约行为。
如乙方经营不当或有其他行为被公安、工商、卫生监督等有关部门处罚,由一方自行承担,如果由甲方先行承担了责任,有权向乙方追究、
10.3乙方应于美食广场开业当天开始在承包摊位营业,在承包期内,未经甲方之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变更负责人、经营方式、经营范围等任何在本合同签订时业已确定和约定的经营内容,不得擅自将其在本合同内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予任何第三方,成与第三方合作经营,不得擅自以任何形式对承包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及经营权进行转包、发租、转让或者在承包摊位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及经营权上以任何形式设定抵押或其他形式越权,否则以严重违约论,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没收乙方缴纳的全部保证金,并有权要求乙方一次性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剩余承包期的基本承包金总额局作为违约金(甲方可以从乙方的营业款中直接扣除该金额),仍不足弥补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10.4承包经营期内,乙方对外采购等活动应以自身名义进行,由于一方经营一切的债权债务,由一方负责承担,与甲方无关。
10.5营业时间由甲方同意规定,乙方并需完全配合,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在营业时间内停止营业,承载营业时间外营业。
10.6乙方在美食广场内使用的甲方协助设计制作的样品,包括但不限于食物类别,未经甲方同意不得用于其它场所
10.7乙方不准随意使用美食广场及其他分店,其它分档已离职或在岗的员工,否则公司会以1000--5000元罚款,并有权终止本合同同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0.8承包经营期内,遵守武汉市有关防水、防火、防盗、及人身安全的规定及要求,如发生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坏,由一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十一章:
承包摊位的交还
11.1乙方因承包造成本合同提前终止而导致所承包经营的摊位时,并须在届规定终止日期起7日内择选摊位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完整无缺地交给甲方,乙方在撤离承包经营摊位时储存的所有物品视作乙方的遗弃物,甲方有权进行腾空或甲方认为适当得处理方式、11.2若交还甲方的承包的经营摊位有任何损坏,乙方应承担甲方为此而发生的修复费用,乙方因承包经营期间造成本合同终止撤离摊位时,不得撤出
其摊位造成甲方代为设施,从而得不到任何补偿请求。
第十二章:
责任的免除
若因甲方无法控制或不可归责于甲方之原因造成的地震、火灾、风灾、水灾、等自然灾害,其它不可抗力及美食广场内外、屋顶、地下、楼内各种管道及设施时其他任何地方发生的泄煤气、漏电、灌水机潮湿及其他事故或者由于国家、地方政策变化、政府、政府相关部门的行为及其他事故或者由于国家、地方政策变化、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以及其他
篇三:
美食城承包经营协议书
美食城项目承包经营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按甲方统一规划、规范管理要求,承包经营甲方位于******美食城商铺达成一致,并同意签订本协议书,以供共同信守执行。
一、铺位位置:
某某美食城号商铺。
二、商铺面积:
?
三、协议期:
年月日至年月日,共年。
四、经营产品:
主要经营项目为。
五、经营主体乙方按甲方第六条第十三项提供统一的美食城经营管理办法承包项目。
六、统一规划,管理:
(一)甲方负责某美食城统一设计、装修;
(二)甲方负责固定资产的投入(装修,家具,排烟系统,水槽,收银机等);
(三)甲方负责统一收银管理,即集中服务柜台,每一商铺设置一台IC卡收银机;
(四)甲方提供统一服装的设计、制作,乙方根据实际使用数量购买;
(五)甲方提供统一餐饮器具的规格,样式,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甲方提供统一外场清洁、餐饮清洗,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甲方提供统一广告宣传、促销策划等,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八)甲方提供统一技术辅导;
(九)甲方提供主管、服务员、收银员的综合素质培训及人员调度,乙方应按照甲方指定经营卫生与安全制度管理,对员工进行管理并负责铺位的人身安全和防火安全责任。
(十)甲方提供空调设备,电费由乙方支付。
(十一)乙方按甲方制订的质量标准自行采购原材料和配料;
(十二)乙方按照甲方标准要求,自行采购、配置非固定
资产,包括厨房设备、器具等。
(十三)甲方提供统一“某美食城经营管理办法”包含:
(1)经营品项、产品规格及价格系统
(2)质量标准与管理制度;(3)服务管理制度;(4)产品制造标准规范;(5)员工薪酬及福利待遇制度;(6)经营卫生与安全制度。
七、履约保证金。
进场费的缴付:
(一)1乙方承包本项目为保证金人民币元。
协议期满或期中按本协议退场,扣除罚金、违约金等有关费用后余额退还(不计利息);
2乙方承包本项目为进场费元,进场一年内概不退还。
(二)本协议签订时,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元。
八、保底营业额及承包费用:
承包费甲方以乙方每月实际的营业收入提成%
九、其他费用:
除承包费用外,乙方每月应承担以下经营相关费用
(一)水费电费及煤气费:
商铺在场地使用期间产生的水电煤气由甲方自行承担,收费标准按商业标准计算:
电费元/度,水费元/吨。
(二)物业费及管理费:
月,每季度第一月5日,遇节假日顺延。
该费用用于提供美食城内部公关、设施、保安、美食城整体形象的维护,公共用水电空调维护等正常支出及统
一经营管理费用。
乙方同意甲方有权根据管理运作成本变化参照同期市场行情对该费用做出合理调整,甲方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
(三)餐具洗涤费用:
月营业额的%。
十、结算方式:
为便于管理,甲方采取统一收银管理。
每个商铺设置IC卡收银机。
每月结算一次。
结算后扣除物业管理、水、电、煤气、洗涤等营业费用,及承包费提成后,余额于7日内返还乙方。
十一、商铺经营及服务投诉:
(一)乙方商铺营业时间为:
早上至晚上,经营期间,若需调整营业时间,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统一安排。
(二)甲方有权对美食城进行统一市场推广,定期策划组织、开展广告宣传和促销活动、乙方应积极配合参与、乙方在商品自行举办的促销活动和广告宣传,应在不干扰美食城整体和其他商铺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进行。
否则甲方按相关规定处理。
(三)乙方应按照甲方提供的美食城经营管理办法执行,包含
(1)经营品项、产品规格及价格系统
(2)质量标准与管理制度;(3)服务管理制度;(4)产品制造标准规范;(5)员工薪酬及福利待遇制度;(6)经营卫生与安全制度。
(四)如因乙方管理不当造成顾客投诉等法律责任由乙方自
行承担,若因此影响甲方正常经营执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或信誉影响,甲方有权向乙方追诉违约责任。
(五)协议期满后3个月内,乙方仍应负责解决前期经营中顾客投诉因商品质量等问题提出的索赔要求,并承担商品三包规定和其他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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