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疫情报告相关要求.docx
- 文档编号:7882596
- 上传时间:2023-01-26
- 格式:DOCX
- 页数:7
- 大小:53.04KB
传染病疫情报告相关要求.docx
《传染病疫情报告相关要求.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传染病疫情报告相关要求.docx(7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传染病疫情报告相关要求
1.江苏省人民医院传染病疫情报告相关
要求………………………………………1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报告卡》填报
指南………………………………………6
3.江苏省人民医院肺结核病人接诊、转诊、
报告流程图………………………………11
4.关于规范性病报告的要求…………………12
5.关于麻疹疑似病例报告以及血标本采集
与运送的规定………………………………15
江苏省人民医院传染病疫情报告相关要求
一、报告病种
(1)法定传染病,包括:
甲类传染病(2种):
鼠疫、霍乱。
乙类传染病(26种):
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甲型H1N1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
丙类传染病(11种):
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手足口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
(2)根据国家或者地方政府要求其它须上报的传染病,包括:
15周岁以下AFP(急性迟缓性麻痹)患儿、非淋菌性尿道炎、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水痘、生殖道沙眼衣原体感染、恙虫病、森林脑炎、结核性胸膜炎、人感染猪链球菌、人粒细胞无形体病、不明原因肺炎。
其中,AFP包括:
脊髓灰质炎、格林巴利综合症、横贯性脊髓炎、多神经病、神经根炎、外伤性神经炎、单神经炎、神经丛炎、周期性麻痹、肌病、急性多发性肌炎、肉毒中毒、四肢瘫、截瘫和单瘫、短暂性肌体麻痹等。
二、报告时限
临床发现甲类传染病及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应立即上报感染管理科(最迟不得超过2小时),发现其余乙类、丙类传染病及其它按规定需上报的传染病应在24小时内报至感染管理科。
另外按照规定,15周岁以下儿童经初步诊断为AFP(急性迟缓性麻痹)时应立即报告感染管理科。
三、其它要求
1、临床发现须上报的传染病后(包括疑似病例,但艾滋病或HIV抗体阳性疑似病例除外),应按照要求认真逐项填写传染病报告卡,由科室传染病内审员(一般为副高以上职称的人员)审核签字后及时报至感染管理科,同时科室做好登记。
2、诊断要准确,依据要充足。
如不能将“大三阳”或“小三阳”患者诊断为“乙肝”,不能将初筛实验室报告HIV阳性病人诊断为“HIV携带者”或者“艾滋病”等。
3、传染病报告应以本院检查结果与诊断为依据,即使患者自述在外院已报卡,到我院经初次诊断为法定传染病后仍需报卡。
4、慢性传染病的报告应遵循以下原则:
医生在做出乙肝、丙肝、肺结核、艾滋病、血吸虫病等慢性传染病诊断时,如确定该病例曾经在我院作出诊断并被报告过,则本年度可不再进行报告;如对该病例的报告情况不清楚,或在同年内多次接诊的该类病例(包括复发病例),则仅对首次就诊进行一次报告,再次就诊且诊断结果未发生变更时则可不再进行报告。
5、肺结核及疑似肺结核病例除填报染病报告卡以外还须填报三联转诊单。
6、检验科、放射科应建立与传染病相关的阳性结果登记本,发现与传染病相关的异常检验结果后应及时与开单医师或所在科室联系,并做好反馈记录。
7、发现错报时应及时填写订正卡片,发现漏报应立即补报。
8、病人同时患两种或两种以上传染病时应分别报卡。
9、各科室传染病报告卡及登记本应保持整洁,并由专人保管(按照国家规定所有相关资料必须保存三年以备检查)。
10、节假日及晚夜班期间临床可将传染病报告卡及登记本报至总值班处,由总值班人员负责签收并在规定时限内电话通知感染管理科负责传染病报告专职人员报卡,交班时将传染病登记本和卡片一并交至医务处。
四、奖惩规定
1、对传染病出现频率较高的科室一年中未出现一例漏报的,给予科室及信息员一定奖励(每年评比一次),年终评优秀职工给予优先考虑。
2、凡经本院查出漏报的传染病病例,发现一例罚款100元,并扣除科室综合目标管理分1分(累计计算)。
迟报、错报以及报卡质量严重不合格的传染病病例酌情进行处理。
3、由上级主管部门查出漏报、迟报、错报以及报卡质量严重不合格的加倍扣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报告卡》填报指南
1、报卡类别:
初诊病例及初诊死亡的病例直接标识“初次报告”。
对已填报过卡片的传染病病人,在订正诊断或发生死亡时,必须再次填报,标识“订正报告”。
2、患者姓名:
填写患者的真实姓名。
3、家长姓名:
14岁以下的患儿必须填写患者家长姓名。
4、身份证号:
应尽可能填写。
5、出生日期:
应详细填写出生年月日(公历)。
实足年龄/年龄单位:
只选择填写其中一项。
出生日期不详时才填写实足年龄并选择年龄单位。
大于等于1个月、不满1周岁的,按月龄填写,年龄单位选择“月”;不满1个月的只填写日龄,年龄单位选择“日”。
6、工作单位:
填写患者发病时所在工作单位的名称(含农民工);学生(托幼儿童)详填发病时所在学校(托幼机构)及班级名称;无“工作单位”者填写“无”。
7、联系电话:
填写可与患者保持联系的电话号码,以便追踪、核实和随访。
8、病人属于:
用于标识患者常住地址(居住时间≥6月)与报告单位的相对位置,在相应的类别前划“√”。
9、现住地址:
指病例发病时实际居住的地址,可以是家庭地址,也可以是寄宿地址或宾馆、旅店。
应尽量详细填写到村民组(门牌号)。
病例如有一处以上住址时,应填写患病期间能随访到的住址。
10、职业:
在相应的职业名前划“√”。
选择职业的目的是为了在卡片汇总时发现传染病可能的高发职业,以便管理。
若病人的职业同时符合卡中一种以上职业时,选择原则:
①选择主要职业;
②选择与该病发生和传播关系较密切的职业。
如食品厂工人、熟食店售货员都应填写餐饮食品业,而不填工人或商业服务。
未列入本卡的职业须填写在“其他”项中,如警察、飞行员、军人等。
有些特殊人群如劳教人员、和尚、道士和乞丐等,虽不属职业,也可填写在“其他”项中。
个体经营者应根据其经营活动的行业,选择相应的职业。
11、病例分类:
传染病报告病例分为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实验室确诊病例、病原携带者四类。
需报告病原携带者的病种包括霍乱、脊髓灰质炎、艾滋病以及卫生部规定的其他传染病。
急性、慢性病例(乙型肝炎和血吸虫病填写)。
12、发病日期:
填写病人在本次就诊疾病开始出现症状的日期。
不明确时,填就诊日期。
病原携带者填写初次检出日期或就诊日期。
13、诊断日期:
初次报告时,填写初诊的日期。
订正报告时,如由疑似病例订正为确诊病例、一种传染病订正为另一种传染病、传染病的一个病种订正为另一个病种(如肺结核由“未痰检”订正为“菌阳”时),填写确诊的日期;同一病种由临床诊断订正为实验室确诊,仍填写初诊的日期。
诊断日期不得早于发病日期。
14、死亡日期:
因法定传染病死亡时填写。
15、疾病名称:
在做出诊断的病名前打√。
16、其他法定管理以及重点监测传染病:
指卫生部决定列入乙类、丙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传染病,省级人民政府决定按照乙类、丙类管理的其他地方性传染病,其它暴发、流行或原因不明的传染病,填写该病种名称。
17、订正病名:
填写订正前所报告的疾病名称。
18、退卡原因:
因报告卡填写不合格需退卡时,填写其原因。
19、报告单位:
填写报出传染病报告卡的单位(具体到科室)。
20、报告医生:
做出诊断的医生签名。
21、科室内审员:
科室负责人或指定的副主任以上医师、有较多临床经验人员。
22、填卡日期:
填报本卡的日期。
23、备注:
填写以上各项内容不能涵盖且需特别注明的信息,如说明传染途径、传染病病例(含疑似病例及病原携带者)订正为其它疾病的病名等。
注意:
“﹡”部分为必填项目,其他项目请尽量完善。
字迹务必工整清楚,便于辨认。
江苏省人民医院肺结核病人
接诊、转诊、报告流程图
关于规范性病报告的要求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性病监测工作的通知》和《全国性病监测方案(试行)》,加强我院性病报告工作,及时获得准确、完整的性病疫情数据,特要求如下:
对首次在我院诊断的淋病、梅毒、生殖道沙眼衣原体感染、尖锐湿疣和生殖器疱疹,由首诊医生或其他执行职务的人员及时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报告卡》(简称《传染病报告卡》),同时登记在传染病疫情登记薄上。
对于生殖道沙眼衣原体感染、尖锐湿疣和生殖器疱疹病例,填写《传染病报告卡》时,应在“其它法定管理以及重点监测传染病”栏目中填写该病种。
梅毒和淋病病例的诊断必须有我院实验室依据(外院化验报告一般不予采纳),无论有无症状,在填写《传染病报告卡》时,均填写“实验室确诊病例”。
梅毒的诊断:
必须依据TPPA和RPR两项实验结果同时阳性才能诊断,并结合临床症状分期或分型;淋病的诊断:
必须依据实验室诊断(男性患者依据淋球菌革兰氏染色,女性患者除了做革兰氏染色以外还应作淋球菌分离培养以确定诊断)。
梅毒和淋病报告病例的分类,仅有疑似病例和实验室确诊病例;无临床诊断病例,无病原携带者,无阳性检测结果。
献血员梅毒实验室检测阳性者,不进行病例报告。
对于经实验室确诊的有症状的生殖道沙眼衣原体感染病例,在填写《传染病报告卡》时按“实验室确诊病例”填报;对于无症状病例,在填报时选择“病原携带者”。
生殖道沙眼衣原体感染报告病例的分类,仅有实验室确诊病例和病原携带者;无临床诊断病例,无疑似病例,无阳性检测结果。
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按“临床诊断病例”填报。
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仅报告初发病例,不报告复诊或复发病例,如遇复诊或复发病例诊断时需备注。
尖锐湿疣和生殖器疱疹报告病例的分类,仅有临床诊断病例和实验室确诊病例;无疑似病例,无病原携带者,无阳性检测结果。
当一个病人同时患有多种性病时,每一种性病需填写一张报告卡。
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报告卡,有选项时在相应选项前的“□”中打“√”;填写应准确,字迹清楚,无逻辑错误,内容完整,尽可能减少不详;填写完成后应有填报人签名,并由科室内审员审核签字。
卡片填写后应和登记本一并于24小时内报至感染管理科,杜绝迟报、漏报、错报的现象,发现漏报或错报应及时补报或填写订正报告。
关于麻疹疑似病例报告以及
血标本采集与运送的规定
根据《全国麻疹监测方案》及《省卫生厅关于加强麻疹防治工作的通知》的主要精神,要求临床发现麻疹疑似病例后要及时进行传染病报告,同时采集血标本送检,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做好消毒隔离和医务人员防护工作,保持空气流通,对收治的麻疹病例按要求实施隔离治疗。
现就各部门的职责进一步明确如下:
一、门诊:
发现麻疹疑似病例后将其转至感染科就诊,由感染科医生填写《麻疹疑似病例血标本送检及实验室检测结果登记表》(以下简称“送检表”,可从OA网下载打印或向感染管理科索取)。
感染科抽血处用干燥管采集患者静脉血2~3ml,标记好后连同送检表一并送至门诊七楼细菌室;
二、急诊:
门诊正常上班时间操作步骤与要求同上。
如遇节假日或门诊下班时,可将填好的送检表与护士抽好的血标本一并送至门诊七楼细菌室,如细菌室下班则暂时交至急诊检验科,由急诊检验科负责交予细菌室;
三、病房:
发现麻疹疑似病例后填写送检表并采集血样一并送至细菌室,在患者病情许可的情况下将其转至感染科或传染病医院就诊;
外地患者转至当地结核病定点医院
四、检验科:
细菌室收到血标本后离心分离血清(1500rpm/20分钟离心机分离血清,血清量不少于0.5ml),血清标本应在2~8℃保存与运送,应在一周内将血清和标本送检表一并送至南京市疾控中心检验科,做好交接记录。
如遇细菌室下班,临床科室可将标本与送检表送至急诊检验科,由其分离血清与保存,次日送往细菌室。
上报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传染病 疫情报告 相关 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