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关于信访制度的争论与完善6课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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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关于信访制度的争论与完善6课时
第九章新时期信访制度的争论与完善
(6课时)
第一节关于新时期信访制度的几个结论
在关于新时期信访制度的存废和改革争论日趋激化的时候,学者于建嵘深入湖南的一些农村地区,对当地的信访进行了长时间的深入细致的调查。
笔者借鉴他的研究成果,对新时期的信访制度做出如下三个判断:
一、机构庞杂,缺乏整体系统性,导致各种问题和矛盾焦点向中央聚集,在客观上造成中央政治权威的流失
现行的信访机构庞杂繁多,归口不一。
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法院和检察院及相关职能部门都设有信访机构。
但由于信访机构并属于国家机关序列,这些机构并没有严格意义上的隶属关系。
中央信访机构对地方信访机构及中央各部门信访机构之间的管制协调能力十分有限,各地信访机构的职能和权力及运作方式都有较大的差异,而导致信息不共享,缺乏强制约,结果必然是效率低下。
这样势必造成两种情况:
其一,由于各级信访机构在没有任何监督下对信访案件层层转办,导致信访不断升级,各种问题和矛盾焦点向中央聚集。
据国家信访局统计,2003年国家信访局受理群众信访量上升14%,省级只上升0.1%,地级上升0.3%,而县级却下降了2.4%;中央和国家机关受理群众信访量上升46%,省、地、县直属部门增幅较少,有的还是负增长。
国家信访局受理群众来信同比上升10.7%,接待群众上访的批次、人次同比分别上升20.6%、29.9%。
2004年第一季度,国家信访局受理群众来信同比上升20.2%,接待群众上访批次、人次同比分别上升99.4%和94.9%。
中央有关部门受理信访量直线上升,说明了信访者对中央能解决他们反映的问题还抱有一定的希望。
而省、地、县一级已失去了或正在失去信访者的认同。
这一点,从我们对进京上访的农民问卷调查可以获得证实。
表一说明,目前党中央国务院在进京走访的农民心目中还有较高的地位,有49.5%的人认为党中央国务院还有很高或较高的威信。
而中央以下的各级政府的威信已直线下降,其中,认为省级、市级、县级、乡级党政威信很高和较高的分别是较低或很低的分别为24.6%,4.5%,1.7%,0.7%。
其二,由于信访机构林立,而缺少统领机关,各机构推来推去,信访人投诉无门,来京后不停地在各信访机构之间来回跑动。
据对632位进京上访农民的调查,他们走访的部门平均在6个以上,最多的达到18个。
其中主要有,国家信访局、人大常委会、最高法院、中纪委、公安部、最高检察院、国土资源部、农业部、民政部等等。
信访者在北京四处投诉后,可问题并不能真正得到解决,导致对中央的政治权威的认同发生非常明显的变化。
表二通过对56位第一次进京上访的农民在不同时期的对比性调查发现,刚进京上访时,农民对中央的认同是非常高的,认为“中央真心实意欢迎农民上访”的高达94.6%,而七天后则下降到39.3%。
而认为“中央怕农民上访”的则从7.1%上升到58.9%;认为“中央会打击报复上访的人”从1.8%上升到60.7%。
另据对632位进京上访农民调查,有74.2%的认为,包括党中央国务院在内对他们所反映的问题“都推来推去”没有决心解决。
一份在北京上访村流传甚广的署名为“亿万冤民者”的传单就称“想起国务院,好似阎王殿,外边是疯犬,里边是贪官”。
从早几年听到的“中央是恩人”到直接质疑党中央和国务院的这一变化,是非常值得警惕的。
这在很大程度上说明了,进京上访成为了中央政治权威流失的重要渠道。
二、信访功能错位,责重权轻,人治色彩浓厚,消解了司法机关的权威,从体制上动摇了现代国家治理的基础,与国家政治现代化相背离
现行信访制度作为一种正式制度所具有的职能主要有两个方面,其一是政治参与,也就是公民通过给国家有关机关写信或走访反映民情社意,对国家机关和工作人员的工作提出批评或建议,即所谓的“民意上达”。
其二是权利救济,即信访作为一种正常司法救济程序的补充程序,通过行政方式来解决纠纷和实现公民的权利救济。
但在实践中,不仅存在着各种诉求往往交错在一起,出现“信访问题综合症”,而且公民往往把信访看成了优于其它行政救济甚至国家司法救济的一种特殊权利。
第一,信访问题涉及到各个方面,出现了信访问题综合症,使信访机构承受了太大的社会责任。
特别是对那些进京上访农民来说,他们经常是作为当地农民的代表而出现在中央的信访机构的,他们反映的问题多而复杂。
表三对632位进京上访的农民的调查说明,他们所反映的问题已远远超出了个人的冤案之类的请求,而且关系到农村工作的各个方面。
信访者要求问题的复杂综合性,必然增加问题解决的难度。
由于信访部门并不具有解决这些问题的实际权力,可信访者却在很大程度上把信访部门当成了解决问题的责任主体,这样就势必把信访部门当成为了信访群众的直接对立面。
第二,从理论上来讲,信访只是包括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等行政救济手段之一,而国家的司法救济才是公民权利救济最为主要的形式。
可在实践中,民众更多地相信信访这一行政救济手段并把其作为最后的希望所在。
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首先,各地司法腐败导致公民不能得到正常的司法救济是其主要原因。
在接受问卷调查的632位进京上访的农民中,有401位在上访之前就上访的问题到法院起诉过,占总数的63.4%,其中法院不予立案的有172位,占42.9%;认为法院不依法办事而判决其败诉的220位,占54.9%;认为法院判决胜诉了而没有执行的9位,占2.2%。
其次,也与依靠“清官”为民作主的社会传统有相当大的联系。
表四表明,有90.5%的是为了“把问题反映到中央来,让中央知道情况”;88.5%是为了“给地方政府施加压力,以求问题的解决”;69.2%是为了“引起中央机关的重视,问题可以直接解决”,81.2%“也知道中央不会直接解决,但可以得到批文”。
这表明,报警、求助和施压是农民进京上访的主要目的。
在一定的程度上,信访制度因具有中国传统社会长期存在的“人治”思想这一基础,所以它作为一种民情上达、申冤维权的特殊通道,对社会起着安全阀,对老百姓起着宽慰剂的作用。
但是,必须看到的是,这种试图用行政救济替代司法救济的一个严重后果就是,在民众对司法权威的信任逐步流失的今天,客观上进一步消解国家司法机关的权威这一现代社会治理的基础,是与国家政治现代化相背离的。
三、功能的退化与变异一定程度激化了社会矛盾
信访制度功能的退化与变异导致了信访活动成为一种你死我活的博弈。
一方面,信访人抱着“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的信念,坚持“闹”到底,另一方面,政府部门在维稳的高压下,坚信“稳定压倒一切”的训诫,坚决取缔,甚至进行政治迫害,于是,在双方都不退让的情况下,出于利益与权利的考虑,倾力相搏,为此付出人力、物力、财力,乃至人生自由与生命,导致的结果是,宪法与法律遭到破坏,社会矛盾严重恶化,社会更加不稳定。
案例9—1
江西抚州5•26爆炸案
2011年5月26日9时18分至9时45分,江西抚州市检察院、抚州市临川区行政中心、临川区行政中心东边区药监局旁边的马路先后发生三起爆炸。
爆炸案共造成4人死亡,9人受伤。
犯罪嫌疑人钱明奇,1959年生,其父是北京铁路局职工,湖北人,母亲是江西人。
因为家庭出身不好,被下放回原籍。
年幼的钱明奇随父母返回抚州。
1995年,他面临第一次拆迁,当时拆除他房子后,在抚州市一个叫苗圃的地方给了他两间商铺,他抱着永久居住的念头,在两间商铺上盖起5层楼,花了很大心思装修。
盖起小楼后,钱明奇和老婆、两个儿子、一个女儿本来希望能过上安稳日子,没想到遇上了京福高速公路临川段征地拆迁,这让钱明奇非常不情愿。
据一同信访的人说,5层楼房子连带装修的成本约在50万元以上,而当时给出的补偿价格仅为360元左右一平米。
钱明奇当时拒绝搬走,据邻居说,当地拆迁工作人员一度把他妻子倒拎在半空中,此后夫妻俩一直相互怄气,埋怨对方没用;妻子后来生病,眼睛发黄,但因为吵架,延误了就医时机,查出是胆病后已经无力回天,约在2005年左右去世,这也给了钱明奇沉重打击。
关于2002年那次拆迁,据邻居说,当时动迁人员没有把补偿费用给够,钱明奇因而在整栋楼上贴满标语,并拒绝拆除。
最后,动迁人员妥协,钱成为同伴中最先拿到全补偿的。
当时的征地目的是造京福高速,然而这块地至今荒芜,这引起了钱的不满,认为自己被骗。
为鸣不平,包括钱明奇在内的8户邻居走上了信访之路,从区政府到市政府,他们没有得到满意的答复,于是开始进行诉讼,这也引发了官方发布的司法纠纷。
钱明奇等8位原告认为,临川区未依法给予安置补偿,其诉求被区法院和市中院两次驳回,依法申请再审,依然驳回。
他们开始上京信访。
一件事特别让钱明奇和邻居们生气。
他们对照了手中的《京福国道主干线温家圳至沙塘隘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动员会议纪要》与原件,发现其中有一处不同,关于要为拆迁户安排好宅基地的一句被删除,钱明奇认为这是当地政府篡改了上级文件,据邻居们说,这也成为政府后来有所妥协的原因。
此后,钱开始了长达9年的诉讼和上访,但始终未能得到合理补偿。
据悉,5月21日晚,钱明奇在微博中称:
在他要走上绝路的五天前,即5月21日晚,他在微博中又连发三条与强拆案有关消息。
第一条消息,是在晚上22时07分发出,内容是:
求见检察长反映,江西抚州市临川区政府现任区长习东森在2002年任区纪委书记时,非法拆除房屋,经市法院判决,法官故意枉法裁判,至今已近十年,8名原告中两位老人家先后离开人间,到死也没有讨到结果!
我不想等到那一天!
也不想做第二个温州的钱云会。
恳请大家关注。
晚上22时11分,他发出了第二条消息,内容是:
钱明奇特大冤案:
江西省抚州市中级法院审判长张俐(现任审监庭长)在审理房屋拆迁补偿纠纷案(2005)抚民一终字第77号判决书中,存在故意错误认定事实.故意错误适用法律.适用失效法规条款,并隐匿.灭失.伪造变造证据数份,用会议纪要代替法规判决本案,给我造成实际损失200余万元,至今未纠正?
晚上22时13分,他发出了第三条消息,内容是:
江西抚州市临川区原纪委书记习东森(现任区长)在2002年5月借修建京福高速公路之名,擅自降低补偿标准,克扣征地拆迁款约计1000余万元以奖金私分,给我造成损失200余万元,至今十年向有关部门及领导反映未果。
(有确凿证据)恳请网友关注。
钱明奇在其微博中早已明示要采取爆炸行为:
“十年来,我依法诉求至今未果。
我要是拦路抢劫十块钱,又应受法律如何制裁?
我该怎么办?
当初我没有向唐福珍汪家正等人舍身保家抗腐那样做,今不想做第二个钱云会和徐武,逼迫我向董存瑞学习。
”
事后,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区委书记傅清、区长习东森当日被免职。
本案例根据人民网专题报道《江西抚州“5•26”特大爆炸案》(
思考题:
(1)爆炸案可以避免吗?
如果要避免,应该怎么做?
(2)爆炸案造成了什么后果与负面影响?
第二节三种代表性观点与分歧
一、关于信访制度改革的代表性观点
对信访制度进行改革,目前学界已经形成共识,但是关于如何改的问题,还是存在比较大的分歧。
主要有三种观点:
(一)取消派
(二)加强派
(三)削弱派
二、三种观点的主要分歧
第三节问题的根源与完善:
对体制的思考
信访制度应该加强?
取消?
还是削弱?
一方面要考虑中国当前的社会实情,把信访制度放在目前的政治体制的大框架下加以思考,另一方面,也要把信访制度的变革定位在可以希冀的未来,两者缺一不可。
一、问题的关键
根据上一章分析,我们知道:
(一)信访功能扭曲的原因有:
1.司法救济低效能,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
2.官本位的政治权威主义价值观的文化传统
3.相关组织机构民意表达功能严重缺位
(二)机构庞杂、经费膨胀、效率低下的原因
1.行政机构的自我膨胀
2.政府部门的官僚主义
(三)功能退化与变异的主要原因
1.部分执政者对政绩和部门利益的片面追求,导致公共权力的不作为、乱作为
2.《信访条例》和地方性法规的缺陷
另外,2003年,原国家信访局局长周占顺在一次访谈中提出了四个80%的说法:
在当前群众信访特别是集体访反映的问题中,80%以上反映的是改革和发展过程中的问题;80%以上有道理或有一定实际困难和问题应予解决;80%以上是可以通过各级党委、政府的努力加以解决的;80%以上是基层应该解决也可以解决的问题。
把以上两部分内容结合起来分析,可以认为,客观上讲,信访制度出现目前这种情况的关键在于司法不公导致的解决纠纷机制的乏力、公共权力特别是基层县域政权效率低下的不作为和追逐政绩和自身利益的乱作为导致的对民众合法权益的漠视甚至侵害。
案例9—2
权力承包的后果
——退休信访办主任住宅被强拆后频繁上访
2009年12月10日04:
23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包丽敏
没有人确切知道吴宗明多年以后再次走进市信访办时的心情。
他坐上摇摇晃晃的公交车,穿过这个西部县城最繁华的街道,在市委市政府大院的马路对面,拐进一个有些年头的小院,市信访办公室就设在那里。
7年以前,他还在这里上班,那时他是主任。
而去年7月中旬,当这位退了休的老主任再次走进这里,却是来上访的。
“老领导你也来上访啊?
”在他原来办公的地方,当时接访的一位市委常委这样招呼他。
他和同事曾在这里接待过排着队前来反映问题的上访户,如今他也成了上访队伍中的一员,他得到的仅有的“优待”是,工作人员给“老领导”倒茶,让他快点签上名,好排得靠前一点。
在广西桂平市,因为一项名为“桂平航运枢纽二线船闸工程”的自治区重点工程项目,200多户面临拆迁。
吴宗明家的房子所在地,将挖出一条新的运河。
由于对拆迁补偿和安置的种种不满,从去年7月开始,这位退休信访干部开始了上访之路,那时他家那幢当地典型民居式的四层半小楼还在。
如今这栋小楼已被强制拆迁,昔日种满果树的院落也成了机器轰鸣的工地,但他四处反映的问题却至今未获解决。
这位原信访办主任四处反映的,是包括他在内的30多户“钉子户”在拆迁安置过程中的遭遇:
他们认为拆迁补偿不合理,低于自治区4年前出台的标准,比如混合(砖)结构的房屋,每平方米400元,但桂平市政府的标准中最高只补360元。
他们请第三方机构对各自的房产评估,估价远比补偿总额高得多,比如吴宗明的房子,估价38万余元,补偿仅25万余元;
吴宗明难以接受的是,既然有关文件中强调,保证被征地民众生活水平不因征地而降低,被征土地上的附着建筑物按照“原规模、原标准或恢复原功能”的“重置价”进行补偿,为何他要重新建一栋与原来差不多的房子,还得再贴进10多万元;
30多户原来都在一条二级公路边,而安置的回建地不再紧挨公路,地皮的价值比不上从前,他们要求至少应当补偿差价;
起先他们被告知200多户拆迁户将分到两块地上安置,但安置图下来后,他们却发现,绝大多数都将集中到其中一个地块上。
他们无法确知另一地块将作何用途;
拆迁户中的公职人员,得到了相关部门的特殊“关照”:
一位叫谭敬贤的前副镇长,分别被当地纪委、人事局、组织部门等敦促签字;另一位公职人员,被限期三天内搬迁配合,否则“什么时候撤职不知,后果自负”……
吴宗明其实最初并不想去上访。
当“钉子户”们分散或结队去上访时,他不参与。
“我是搞信访工作的,知道上访没太大作用。
”他说,“没有材料的让你回去写了材料再来,有材料的也就是帮你转到相关部门。
”
他已经64岁了,身高不足1.60米,虽然看上去精瘦,但说起话来中气十足,嗓门很大。
他穿牛仔裤,将一头白发染得乌黑,走起路来经常一只手插在后面的裤兜里。
但是去年7月中旬发生的一件事最终将老主任“逼”上了上访路。
那时“钉子户”们得知交通部和区交通厅领导要来视察工程,便涌去了工程建设办。
接待的工作人员告诉他们,领导明天去工地,让他们去工地等领导,还给了一个据说是交通厅领导的电话。
第二天,人们兴冲冲地在工地等了一上午,却没见人影,再打电话,是空号。
听说这件事后,吴宗明很恼火。
大家商议着要去交通厅问个究竟。
考虑到许多人普通话不流利,条理不清晰,人们便力请这位前信访干部出马。
吴宗明于是带着另一个拆迁户去了省城南宁。
这是这位前信访办主任第一次正式上访。
交通厅接访人员证实,厅里没有这样一位领导。
接着,他们去了国土资源厅,接访者只在大门口接待了一下,总共10多分钟。
然后是纪检监察部门,吴宗明刚把事情说了,接访者就说:
“这事不归我们管。
”拿了一个信封来,把他们的材料装了,说是“帮你们转吧”。
这一天,两人最后还去了自治区高院。
结果是:
经查询没有相关案件,不能接访。
这回是吴宗明跑出去买了一个信封,把材料装了,拜托门卫转交高院院长。
他原来想:
“这么多单位,总能碰上个把领导来关心一下我们的事吧。
”但情况看起来似乎不是这样。
吴宗明的第二次上访,是在两三天后,去了桂平市信访办。
几年前他在这里工作的时候,门前挂的还是一块竖着的大牌子“桂平市委、市人民政府信访办公室”,如今换成了门框上方一块小牌子“信访办公室”。
对于这个部门的职能,他是清楚的:
“没有拍板权,只能协调、汇报、请示。
”群众来反映的问题,分类后代转到各主管部门;有时会请主管部门的负责人出面来沟通;重大问题则向市里主要领导汇报,他也可以“提供参考意见”。
吴宗明原本不愿意去那里上访,但这一次因为听说那几天里市领导正轮流亲自接访,吴宗明想着总可以跟领导当面谈谈这件事。
然而,接访的那名市委常委,最后给他的答复是:
我们回去研究。
他想,恐怕光在广西反映问题不行。
那时他从电视上得知有个国家土地督察广州局,督察两广,接下来便去了广州。
他事先拟了一份“主要咨询和解决的几个问题”,可是刚提出第一个问题,就被接待人员打住了。
最终得到的答复是:
请回去与当地政府协商,或者诉诸法律程序。
“这不跟没说一样?
!
”至今提起来,他仍旧忿忿地抱怨。
这位曾经当了18年兵的老退伍军人,言谈间有时忍不住要冒出一句“他妈的”,在转述别人对自己的评价时,喜欢用“这小子”来指称自己。
老信访办主任不再对上访抱有希望,但他的倔劲儿上来了,非要有个说法。
他和“钉子户”们往各级部门一份份寄去材料,根据不同的诉请对象拟不同版本的材料,但大多杳无音信。
他托人找关系,甚至去过北京,就想能碰上一个“大领导”为他们说句话。
他们把举报材料发到网上去,又去找媒体反映情况,但都不乐观。
直到今年11月初,北京一家杂志报道了这位退休老主任上访的戏剧性故事,吴宗明一度以为事情也许该出现转机了。
然而,尽管许多网站转载了这篇报道和相关评论,直到目前,当地相关部门却仍未作出表示。
“我们现在是精疲力竭,山穷水尽啦!
”说这话的时候,这个穿牛仔裤的硬朗老头显得有些疲惫,染黑的头发新长出了白色的发根,“我已经这个年纪,也不想再跑来跑去,但实在是迫不得已。
”
不过,至今他仍保持着对信访工作的体谅:
他不主张“钉子户”们去国家信访局上访,因为“那里人那么多,不要说解决问题,能有说话的机会就不错了”;他也不参与“钉子户”们集体上访,因为人多了不符合《信访条例》的规定,再说“影响不好”;他承认上访作用有限,但“毕竟是法律赋予我们的一个渠道”。
“我们不是要捣乱,只是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他一再强调。
在他上访的故事被报道以后,吴宗明觉得,北京学者于建嵘写的评论《原信访主任上访为何也无效》“最能反映现实”。
“这位上访无果的原信访办主任,大约就是现行信访制度的最佳代言人了!
”这篇评论写道。
评论还说,“如果不对此加以改革,给民众提供可靠的制度性的救济渠道,公权力侵犯民众权益的事件就不会减少。
”
让这位在市检察院干了11年、司法局当了7年副局长又在信访办当了3年主任的老干部想不通的是,他们在上访中了解到,补偿安置费用由“桂平航运枢纽二线船闸工程”的业主方支付,而拆迁安置工作则由市政府“承包”,面对政府,他们就算觉得补偿安置不合理,也没有足够的议价能力。
“我把这叫做‘权力承包’。
”吴宗明大声嚷道,“政府理应处于中间位置,协调各方矛盾,怎么能由它来‘承包’呢?
”他认为这是他们在拆迁中遭遇种种不合理的根源所在。
然而拆迁安置指挥部有关负责人表示,自治区相关文件规定,此类重大工程项目拆迁由所在地的县(市)人民政府负责征地拆迁工作,征地拆迁费用实行包干。
上个周末,他带着记者又一次走进市信访办。
他几年前工作过的这个地方,原先破旧的瓦房已经粉刷过。
为了不影响院里其他机关工作,他们当年曾在办公室后侧开了一扇小门,好让前来上访的人在那儿排队等候。
如今,办公室翻新过,这扇小门被封上了。
思考题:
(1)
(2)
材料阅读9—1
乌坎密码
广东省陆丰市东海镇的万人大村乌坎村,在2011年9月21日和11月21日两次爆发数千人参与的上访游行,要求惩处以村支书薛昌为首的村党支部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班子成员,控告其私卖土地、操弄选举和贪占村财,要求整理村务、得回选举权、收回土地。
12月11日,两天前被陆丰市警方抓走调查的村民薛锦波死于看守所,事态激化,局面一度成尖锐对峙。
2011年12月20日后,在中共广东省委的支持下,村民诉求获得认可,乌坎村旧的权力架构被彻底推翻,新的治理秩序获得确立。
2012年1月到4月,本记者四赴乌坎,数次专访了现任乌坎村村委会主任(兼任乌坎村党总支书记)林祖恋、村委会副主任、曾担任村民理事会会长的杨色茂,多次采访了庄烈宏、洪锐潮、张建城、孙文良、张建兴、蔡义峰等多位上访组织者和新的两委班子成员,还采访了部分原村两委班子的成员,包括曾与薛昌一起被带走调查的原村委会出纳,见证了乌坎村新治理机制形成的部分关键时刻。
在2011年12月广东省委明确表态支持乌坎村民维护正当权益之后,外界多认为,乌坎事件获得正确处理,主要是因为11月21日上访游行后获得了世界舆论的关注。
但多位乌坎游行事件组织者对经济观察报记者表示,他们感谢媒体的关注,认为媒体关注只是多项助因之一,即使媒体传播范围小一些、慢一些,省委高层领导对事情真相了解得稍慢一些,哪怕付出再沉重的代价,乌坎最终也必须要达到这个结果的。
这个说法,展示了乌坎人的自信和坚定,也符合记者二十余天对乌坎人习俗文化的观察,更接近记者对乌坎事件多位组织者多次采访后掌握的事实。
【薛昌王朝】
2012年1月,林祖恋、杨色茂等乌坎维权运动的组织者,在与本记者深谈时,都多次用到“薛昌王朝”一词,薛昌在村民总数近一万二千人的乌坎执政41年,为人寡言但强干,村两委班子多年追随其人,一切村务均仰其鼻息。
“多年前,一位曾经在东海镇当过书记的陆丰市政府干部就对我讲过,”林祖恋说,“乌坎就像是一个独立王国,外人都喊薛昌‘乌坎皇帝’,局长级别的见了都赶着要跟他握手的”。
乌坎有海港、又有大片土地,薛昌既有钱,又有光环,是全国劳模,又是陆丰、汕尾、广东三级人大代表,全国先进党支部的书记,多年来倚靠威权治村,林说,9月21日上访游行事件发生前,没有任何人敢公开对他讲一个“不”字。
记者在乌坎多次随机采访村民,受访者给出了这样的看法:
他话很少,不理人,别人也不敢跟他多说话。
除了过年过节他会到村委班子成员家里走一下,很少在村里走动。
有什么事,都是手下的人做。
薛昌在乌坎的治理模式,据原村委班子成员陈昌来和包括林祖恋、杨色茂等人在内的多位村民介绍,框架如下:
村务和镇党委、政府交代的党务、政务事项,依靠两委班子、村民小组长和聘请的人员,两委班子成员为亲宗和追随者,村党支部在薛昌执掌以来,四十余年党员只发展到130人,且质量差,多为薛昌和两位成员的亲属、朋友。
村民代表也多为两委指定;
财政,倚靠卖地和办公司,创办了乌坎港实业开发公司,以其为依托,引资招商,出卖土地,划卖宅基地,创办企业收取租金或分红。
薛昌和村委会主任陈舜意长期轮流担任乌坎港实业开发公司法人(主要是薛昌),并在以乌坎港实业开发公司名义与港商合办的公司里担任副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等职务,两委班子成员低价划地转卖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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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 关于 信访 制度 争论 完善 课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