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新一轮基层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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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新一轮基层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
淄博市地方税务局文件
淄地税发[2010]45号
关于推进新一轮基层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区分局、各县局、高新区分局、市局各单位:
基层地税部门是地税系统的一线单位,是贯彻税收政策、落实税收任务、履行税收执法、实施纳税服务的主体,是地税事业的根基和发展重点。
只有进一步推进和优化基层建设,才能保证地税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根据省局《关于实施新一轮基层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结合淄博地税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新一轮基层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新一轮基层建设的指导思想是: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依法治税、从严带队、科学管理、共建和谐”的基本要求,大力弘扬“务实创新、勇争一流”的淄博地税精神,进一步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强化基础设施和行政保障,增强基层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深化税收管理和执法服务建设,进一步提升“依法征税、科学管税、文明办税、廉洁从税”的能力水平,推动淄博地税事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为淄博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推进新一轮基层建设的基本原则是:
(一)全面建设,突出重点。
有效整合现有资源,围绕中心,统筹兼顾,在重点加大薄弱环节和薄弱地区工作力度、重点解决突出问题的同时,整体推进各项工作上水平。
(二)以人为本,和谐发展。
树立人本理念,坚持素质先行、保障有力、管理到位,加强人文关怀,促进人与事业共同发展。
(三)上下联动,密切协作。
牢固树立全局一盘棋的思想,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基层加强自身建设与机关转变作风强化服务并重,系统上下各尽其职,形成合力。
(四)因地制宜,务求实效。
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
要目标合理、措施可行、务求实效,力戒形式主义。
(五)加强领导,强化落实。
层层成立组织机构,严格执行领导责任机制,明确责任分解,强化工作落实。
确保工作责任到位,推进措施到位,工作落实到位,基层满意认可。
二、新一轮基层建设的总体目标和具体任务
新一轮基层建设的总体目标是:
经过3年努力,实现基层班子明显加强、人员素质整体提高、干部队伍奋发有为、行政保障到位有力、税收收入稳步增长、税源管理精细到位、税收执法规范严谨、纳税服务品牌响亮、信息技术支撑有力、各项管理科学高效、基础建设优化发展、整体面貌显著改观,开创淄博地税事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新局面。
总体目标分三步实施:
第一年,全面部署、重点突破;第二年,典型带动、整体推进;第三年,拓展深化、全面提高。
具体任务是:
(一)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1、加强基层领导班子建设,注重优秀基层干部的培养、选拔和使用。
一是选准配强区县局、基层所(分局)“一把手”。
坚持德才兼备原则,选准配强两级“一把手”,提高驾驭全局工作的能力。
二是调整优化班子结构。
改进基层班子的年龄、知识、专业、性别和群体结构,合理搭配区县局班子中年轻干部和精通税收业务工作干部的比例,增强班子成员的凝聚力、战斗力,形成整体工作合力。
三是增强基层领导班子活力。
加大基层一线领导干部的交流力度,每3年基层中心所(分局)所长(分局长)交流一遍,不断增强基层领导班子的活力。
四是建立干部上下交流制度。
坚持“干部在基层成长、干部从基层选拔、干部到基层培养”的用人方针,进一步加强系统内上下双向干部交流挂职工作。
市局机关分期分批安排具有培养潜力但缺乏基层工作经验的年轻干部到基层挂职锻炼;同时,以推荐、考录的方式选拔基层优秀年轻干部到市局机关挂职锻炼,挂职时间不少于两年。
五是树立立足基层的用人导向。
选拔干部注重基层工作经历和基层群众的认可度。
责任领导:
潘荣文
责任科室:
组织人事科
2、优化基层队伍结构,充实加强基层征管力量。
一是调整基层人员结构。
科学分析全系统人员的年龄、专业结构和编制空缺情况,有针对性地向省局提出改善人员结构的意见和建议,积极争取增人计划,每年面向社会考录10-20人左右专业人才充实基层地税队伍。
二是缓解基层人才短缺、力量不足问题。
探索聘用制等用人渠道,及时补充基层急需的财税、会计等专业本科以上人才,缓解征管力量不足的问题,确保地税事业可持续发展。
三是规范基层单位协税人员管理。
按照《劳动合同法》、《山东省地方税收保障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相应管理办法,保障协税人员的合法权益,调动协税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消除执法隐患。
责任领导:
潘荣文
责任科室:
组织人事科
3、全面加强基层教育培训工作,着力提升基层人员综合素质。
一是有计划组织全员培训。
制定完善和落实好市局《2010—2012年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坚持“按需施教,分级分类实施”的原则,根据干部个人培训需求,制定分期培训计划,增强教育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力争每年对全系统干部职工全部轮训一遍。
二是有计划组织基层中心所所长培训。
市局2010-2012年对全系统中心所(分局)所长(分局长)每年轮训一遍。
三是鼓励干部职工在职学习。
引导非财税、会计类专业的干部参加财税、会计类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的学习,引导干部参加注册税务师、注册会计师和司法资格考试,引导干部参加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考试。
四是开展岗位达标培训。
合理设定岗位达标标准,明确学习任务,确保3年内熟练掌握岗位所需的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的基层一线人员比例达到95%以上。
五是加大骨干人才培养使用力度。
组织对60名进入省、市局骨干人才库人员开展业务能力提升培训;选拔60名市级后备骨干人才,改善骨干人才队伍结构;健全骨干人才奖励、使用机制,制定骨干人才管理办法,发挥骨干人才在工作中的示范带头作用,到2012年,每个区县局可以担当全局性师资职能的业务骨干人才要达到5人以上。
六是全面加强基层信息技术应用培训。
通过培训,确保3年内90%以上的基层人员都能熟练应用本岗位和直接关联岗位的应用软件,45岁以下公务员均应取得山东省计算机应用能力中级证书。
七是开展多层次培训。
按照分级分类的原则,抓好基层一线人员和骨干人才的培训,在时间安排上,原则上3年内不少于两个月。
同时,要注重道德修养、社交礼仪、心理健康知识的综合性培训和辅导。
要妥善处理工学矛盾,保证真正需要培训的人员及时得到培训。
八是依托培训基地开展培训。
联合有关高校和社会培训机构,建立地税培训基地,聘用教育培训师资,充分利用好总局、省局编写的能够满足各岗位学习培训需要的培训教材和学习辅导资料,不断增强教育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九是建立健全教育培训激励机制。
认真落实好《淄博市地税局工作学习激励办法》和有关规定,将培训结果和干部使用相挂钩,把干部的重要培训情况记入干部培训档案,作为干部上岗、试用转正、能级管理、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
十是广泛开展全员读书活动。
各基层单位阅览室图书要涵盖法律法规、政治理论、经济理论、税收征管实务、信息技术、健康保健、文学艺术等各主要方面,数量上不少于人均30册,并要逐年保持至少20%的更新(递增)率。
十一是落实教育培训专项经费。
市局及各区县局要按年度确定与教育培训工作规划相适应的专项经费,从经费上保证培训目标的落实。
市局还将根据各区县局经费状况和培训需求,相应增加教育培训专项经费。
责任领导:
潘荣文、石光华
责任科室:
组织人事科、政治工作科、信息中心
4、健全完善管理激励机制,激发基层干部队伍活力。
一是规范落实各项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并不断规范、完善基层各项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制度落实。
结合能级管理和各种创先争优活动,按照各项制度加强工作督查、纪律检查、工作讲评和绩效考评,切实解决“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等问题。
二是大力推行民主管理。
凡重要决策和工作部署涉及到干部人事调整、装备配置、福利分配等干部切实利益的重要事项,均要通过科学适当的程序征求、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对群众反映的比较集中的问题要认真对待,及时协调解决,激发基层干部的主人翁意识和责任感。
三是积极拓展基层干部发展空间。
在非领导职务配置、干部交流、挂职锻炼、后备干部培养、骨干人才选拔以及荣誉推荐评选等方面多向基层倾斜,为更多优秀基层干部创造成长进步的空间。
四是积极反映解决部分工人身份问题。
积极向省局汇报,着力解决系统内工人身份人员考录公务员的问题。
责任领导:
潘荣文、赵德森
责任科室:
办公室、组织人事科
5、进一步加强基层党建工作。
一是加强对党建工作的领导。
坚持地方党委领导,落实好市局党组党建工作指导管理,选配好各单位机关党委(党总支)和各基层党支部的书记,配强党建工作专职干部。
二是落实党建工作基本制度。
坚持和完善“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基本制度,加强党员教育管理,严格组织生活,结合税收业务学习,落实每周“集中学习日”制度,推行党建工作标准化管理,确保全系统党的基层组织隶属关系明确、机构设置合理、各项制度落实,党建活动丰富,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三是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以争创“党建工作先进单位”、“示范党支部”和“党员示范岗”为载体,广泛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激励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税收事业和服务地方发展中奋发有为。
责任领导:
潘荣文
责任科室:
机关党委
6、着力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一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制度。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层层抓落实的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与税收工作一起部署落实,一起检查考核。
二是切实加强党风廉政教育。
将其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整体规划一并组织实施。
各基层单位负责人要亲自抓廉政教育,带头参加廉政学习,坚持利用每周“集中学习日”,组织经常性的廉政教育,务求教育实效。
三是严格执行廉政纪律。
基层人员不准接受纳税人的请吃,不得收受纳税人的钱物,不得到纳税人处报销费用,不做损害纳税人利益的事,外出执法必须按照规定两人以上,要相互尽到监督廉政纪律执行的责任。
四是自觉接受纳税人监督。
各基层单位负责人要带头执行廉政纪律,各单位纪检监察员要对落实廉政制度尽到监督检查责任,落实基层税务人员向纳税人述职述廉制度,主动接受纳税人的监督和评议,促进基层税收征管人员的勤政廉政。
五是完善投诉举报制度。
畅通方便纳税人对问题的投诉举报和对执法人员的监督渠道。
六是加强内部监控。
充分运用“税务监察监控管理信息系统”,对日常税收执法工作实施在线监察,有效规范一线税收执法行为,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保证干部队伍不出或少出问题。
七是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和问责。
把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基层单位创先争优和主要负责人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实行“一票否决”。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发生大案要案、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单位的负责人,坚决实施责任追究。
责任领导:
司平
责任科室:
监察室
(二)进一步强化基础建设和行政保障
1、更新改造设施设备,改善基层办公条件。
一是解决基层单位冬季取暖问题。
对还未解决冬季供暖的基层单位,确保年底前供暖全部落实到位。
二是对基层需要整修的办公场所进行修缮。
区分不同情况,今年全面整修一遍。
三是对微机等办公设备进行更新。
根据大集中系统的配置标准,年内对基层配置达不到要求的微机以及其他部分较为陈旧的办公设施、设备予以全部更新。
四是逐步改善基层单位征管用车状况。
对核实确认的基层单位老化、废旧车辆,争取在三年内予以全部更换配备。
五是解决好基层单位夏季防暑问题。
及时解决部分基层单位老旧空调的更新配备。
六是积极争取筹措经费。
按照科学理财、节约开支的原则,各级要讲求方式方法,积极做好资金协调争取工作,妥善解决好经费渠道问题,积极为基层建设筹措资金、提供保障。
七是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要本着专款专用、配套到位的原则,保证资金使用效益。
责任领导:
石光华
责任科室:
财务装备科
2、加快推进集中办公进程。
一是定出目标。
立足于整合基层资源、实行优化配置、降低运行成本、提高管理效率、改善基层工作生活环境,根据条件可能,因地制宜地逐步整合基层单位办公场所,实行集中办公。
二是争取经费。
对3年内实行集中办公的区县局,积极向各级政府争取经费,并申请省局补助;市局将给予一定的专项补助。
三是创造条件。
要加快推进完善现代化、多元化纳税申报方式,力争3年内全系统网络申报、双委托申报的纳税人达到全部登记(应申报)纳税人的98%以上;紧密结合《山东省地方税收保障条例》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强部门之间信息共享的制度建设、技术平台建设,为推行基层集中办公模式奠定良好基础。
四是分步实施。
充分考虑区域规划、经济实力、纳税人规模等因素,统筹兼顾,科学规划,防止资金分散和重复建设。
对有条件的基层单位先行实行集中办公,取得经验后再全面推行。
五是做好沟通。
在工作推进中,要积极向地方党委、政府做好汇报,最大限度地争取理解支持。
同时,做好集中办公后的纳税服务工作,采取多种形式方便纳税人办理涉税业务。
责任领导:
潘荣文、石光华、司平
责任科室:
政治工作科牵头,财务装备科、征管科、信息中心、纳税服务中心配合
3、加强信息化支撑。
一是优化系统,提高运行效率。
积极建议并配合省局遵照既严格程序又便捷好用的原则,根据基层岗位和人员素质实际,持续优化包括“大集中”平台在内的技术平台和应用软件,进一步简化操作程序,结合税源管理改革,进一步规范税收管理人员在大集中系统及市局管理平台中的管理权限,满足税收征、管、查工作的需要,切实提高运行效率和使用效果。
二是完善基层数据管理长效机制。
不断提高数据质量,定期更新,及时清理垃圾数据。
三是对新上系统严格把关。
搞好论证和上线试运行,严格验收后再行推广。
确保新开发的软件或平台符合管理需求和基层岗位配置实际。
四是积极向省局争取开发数据应用接口。
使得淄博综合信息平台同大集中系统高度融合,全面集成,减少基层重复操作。
五是开发一些基层需要的实用软件。
方便基层税务人员通过短信、电子邮件、网上发布信息等方式同纳税人交流联系工作。
六是对硬件进行升级改造。
配合省局更换不符合大集中应用的机器终端,逐步推进对基层网络线路的升级改造,将当前区县局到税务所的主干线路由2兆升级到10兆,提高基层所的网络速度。
七是提高网络化办公程度。
经过3年努力,力求全部基层单位在电子邮件、公文处理、档案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劳资和财务管理等方面统一实现省级或市级集中网络办公,减轻基层技术维护压力。
八是搞好系统运维工作。
注重信息技术专业人才的培养和配备,重点加强税务所的运维,满足系统运行和维护需要;建立基层单位信息处理直报点,及时获取应用问题和各类系统的改进需求。
九是加强系统网络安全管理。
不断增强系统人员安全意识,完善网络安全综合管理监控系统,确保信息系统运行安全、稳定。
责任领导:
石光华
责任科室:
信息中心、征管科
(三)进一步推进税收科学规范管理
1、改进收入管理方式。
一是科学指导基层正确处理依法治税与组织收入的关系。
开展税收调研活动,摸清税源底数,确保税收收入预测准确率达到95%以上;积极与地方党委政府及财政部门沟通协调,落实好年度收入计划安排,努力做到税收收入规模与当地税源实际相适应。
二是抓好税收收入调度。
实现地税收入均衡持续增长,保持地税收入月度和季度均衡入库,完成好年度和重点月份收入调度目标任务。
三是抓好税收收入质量。
坚决杜绝和预防出现收过头税、转引税款、虚收空转、混级混库混税种等违规现象的发生,确保收入质量不出问题。
责任领导:
赵德森
责任科室:
计划统计科
2、改进税源管理方式。
各单位要按照省局推行税源管理专业化的统一规范和部署要求,制定适合本单位实际的工作方案,合理安排进度,边实践,边完善,确保工作稳步有序地向前推进。
一是搞好试点推广。
作为首批试点单位的张店分局,要认真做好试点,及时将试点经验进行总结反馈,以确保第四季度在全市推开税源专业化管理模式。
二是加大人才培养建设力度。
要按岗位进行专业化技能培训,有针对性地组织业务考核,重点培养纳税评估、税收分析等方面的专业人才,特别是案头分析能力较强的人员,满足专业化管理的需要。
三是加大软件系统的培训及应用力度。
在充分发挥已上线软件应用的基础上,尽快熟练掌握省局、市局统一工作平台的使用和陆续上线的信息系统的应用,适应工作需要,提高应用水平。
四是完善监控考核措施。
要结合管理方式的转变,针对分岗管事的特点,改进完善税收执法、征管质量、数据采集、工作绩效等各项考核机制,科学设定工作质量、数量和完成时限等考核指标,把考核落到实处,实现人员、能级与岗责的有机结合。
五是充分发挥税源管理部门的中枢作用。
按照“管理统筹、任务统分”的要求,建立纵向联动、横向互动的税源管理机制。
运用好省局推行的税收预警系统,优化预警指标,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区分重要程度实行分等级预警,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改进纳税评估系统,优化评估工作流程,完善评估指标体系,分行业、分类型建立实用的评估模型,为评估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六是加强协调与宣传。
及时向各级政府领导汇报,赢得政府领导和相关部门的理解支持。
要向纳税人广泛深入宣传管理方式的转变,了解纳税人的反应,听取纳税人的意见,及时改进工作中的问题,赢得纳税人的支持配合。
责任领导:
石光华
责任科室:
征管科、税源数据中心
3、建立科学合理的税收法规政策评价反馈机制。
一是稳步推进应用税收政策执行评估反馈系统。
探索将纳税评估、纪检监察环节引入征管、稽查与法制互动机制,完善工作流程,及时跟踪评价税收政策在基层的贯彻落实情况,对政策落实中遇到的问题以及基层执法人员的完善建议及时向上级反馈,确保税收政策的顺利贯彻实施。
二是充分发挥基层税收法制员的作用。
定期组织执法业务座谈,及时了解基层执法人员关注的执法热点和难点问题,研究解决对策,为基层执法一线服好务。
责任领导:
潘荣文
责任科室:
政策法规科
4、持续推动管理创新。
秉承科学精神,遵循管理规律,创新管理方式,不断提高税收管理和行政管理的科学化水平。
在依法治税、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则下,积极探索更加有利于提高管理质效、更加符合现代化发展方向的税收征管模式、税源管理办法、税收服务措施、行政管理机制,不断提高基层管理质效。
市局每两年举行一次“管理创新明星单位”评奖,对重大创新项目给予相应奖励。
责任领导:
潘荣文
责任科室:
政治工作科
(四)进一步提升税收执法服务水平
1、严格依法征管,规范执法行为。
一是试点运行网上执法检查信息系统。
在深入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基础上,积极搞好网上执法检查信息系统试点运行,探索执法监督的日常化和专业化。
二是施行责任追究。
结合内外部检查发现的各类执法问题,加强同类问题的抽查、整改和责任追究,有效避免屡查屡犯的问题。
三是制定执法操作手册。
结合三个执法规范,对各执法环节明确详细的执法要求和执法标准,制定执法操作手册,为基层一线提高执法质量提供范本。
四是实施案例培训。
搜集税务系统发生的真实案例,强化对基层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定期对全系统执法文书、执法案卷进行抽查与评审,促进三个执法规范在基层切实落实到位,提高执法风险防范意识,使执法行为合法、执法程序规范、执法文书完整成为基层执法人员的自觉习惯。
责任领导:
潘荣文
责任科室:
政策法规科
2、强化税收稽查,促进依法治税。
一是落实好年度专项检查任务。
按照总局、省市局的部署要求,结合本地实际,选好税收重点、难点、疑点,开展好重点税源企业检查、税收专项检查、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和区域税收专项整治,突出抓好大型企业检查和大要案查处,大力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
二是加强稽查工作建设。
认真落实省市局关于加强稽查工作的文件规定,严格贯彻执行《税务稽查工作规程》,进一步充实一线稽查力量,增加必要办案装备投入,完善稽查信息化手段,丰富税收检查组织形式,加强稽查办案过程控制,规范各项税收稽查行为,着力提高稽查整体工作水平。
三是落实征、管、查互动机制。
适应新的税源管理体制,进一步加强征收、评估、稽查三方信息沟通与交流,形成三方既专业分工、分权制衡,又信息共享、相互配合,案源移交的良性互动机制,充分发挥以查促收、以查促管、以查促依法治税的职能作用。
责任领导:
赵德森
责任科室:
稽查局
3、完善服务平台,优化纳税服务。
一是全面贯彻落实好《全省地税系统办税服务厅管理规范》。
继续以“纳税事事顺”服务品牌创建为抓手,围绕税法宣传、纳税咨询、办税服务、权益保护、信用管理和社会协作6项工作任务,紧密结合基层办公场所整合,进一步规范基层办税服务厅建设,对“一站式”纳税服务以及“首问责任制”、“一次告知制”、“服务承诺制”等各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导。
加强对前台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考核评价,进一步提高前台服务质效。
二是加强服务平台建设。
不断规范和完善12366纳税服务热线、地税外部网站和纳税综合服务平台的功能,提高12366纳税服务热线和网络服务能力。
三是着力服务于纳税人。
加强对纳税人的培训辅导力度,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办税公开制度,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
力求3年内实现全系统所有基层单位“服务平台统一,服务窗口和标识统一,服务规范统一,服务流程统一”,达到各项服务文明、高效,纳税人合理合法需求得到较好满足,纳税人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维护,社会满意、纳税人遵从度明显提高的纳税服务目标。
责任领导:
司平
责任科室:
纳税服务中心
4、推行办税公开,建设“阳光地税”。
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办税公开制度,尤其是在税收减免、税负核定、税务稽查、违章处罚等方面,建立办税公开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公开项目。
对应公开的事项,各有关部门及时传递给纳税服务中心,纳税服务中心每月通过外网、办税服务厅等渠道进行公开,始终保持税收执法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纳税人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全力打造“阳光地税”。
紧密结合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加强文明礼仪培训,切实注重服务文明,尊重纳税人人格,坚决纠正和防止“冷、横、硬”等不良作风,全力打造“文明地税”。
责任领导:
潘荣文、赵德森、司平
责任科室:
办公室、法规科、纳税服务中心
(五)进一步深化和谐地税建设
1、转变领导作风,建设服务型机关。
一是转变作风摸实情。
市局及区县局机关都要切实转变领导作风和工作作风,落实好调研制度,加强对基层的调查研究、工作指导和服务,帮助基层解决实际问题,努力建设服务型机关。
要带着感情、带着题目、带着责任深入基层,听实话、察实情、摸实底、办实事。
做到只给基层解忧困,不给基层添麻烦。
二是建立基层联系点制度。
各级都要认真落实好基层联系点制度,市局领导成员划片分工,加强对基层的指导,密切与基层的沟通;市局机关科室至少确定1个基层单位为联系点,及时掌握省市局重大工作部署在基层单位的落实情况;总结完善基层创造性的工作经验,使其发挥更大价值和作用;对基层遇到的难题和合理需求,畅通诉求渠道并及时跟进帮助和服务。
在联系点的安排上,既要考虑工作创造性强、榜样带动作用明显的区县局和中心所(分局),更要重点选择经济相对落后、实际困难较多的地方。
责任领导:
司平
责任科室:
监察室、纳税服务中心、政治工作科
2、科学统筹,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一是统筹安排对下的工作。
凡涉及到基层单位的工作部署、报表材料、情况调度、调查研究、总结评比、检查考核、会议安排、人员抽调,均要统筹兼顾,能够合并的尽量合并,能够从简的尽量从简,能够压缩时间和规模的尽量压缩,能够通过网络获取的信息一律不要求基层报送,最大限度地减少基层不必要的负担,让基层腾出更多的精力安排好工作和学习。
二是建立基层减负长效机制。
立足于减轻基层负担,市局机关将进一步完善部门之间的工作通报制度、文件会签制度、信息共享制度、局长办公会议研究报批备案等制度,规定各科室安排基层落实的大项活动、重点工作和召开专业会议必须经局长办公会审批后方可下达。
对未经批准立项的活动或工作,一律不得安排给基层。
按照上述要求,由监察室牵头制定有关办法,切实抓好基层减负工作的落实,并形成长效机制。
责任领导:
司平
责任科室:
监察室、办公室、纳税服务中心
3、加强人文关怀,实施民主管理。
立足于共建和谐,切实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思想政治工作,实行人性化、民主化管理,增强单位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经费保障、晋升职数优先向基层倾斜,力所能及地帮助解决子女上学、就业等实际问题,切实调动基层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要多组织宣教活动,树立正气,克服不良风气,倡导树立敬业精神和奉献意识,引导干部保持良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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