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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害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工作扬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第九章劳动卫生
综述
1991年以来,扬州市劳动卫生监督工作进一步规范化。
1996年,江苏省卫生厅、扬州市卫生局将劳动卫生监督工作列入年度工作任务中。
1999年《江苏省职业病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2002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正式实施,劳动卫生监督工作进入法制化管理轨道。
扬州市53名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人员,首批受聘为职业卫生监督员。
20世纪90年代初,扬州市工业发展较快。
1991年扬州市有大、中、小型工厂企业5330家,职工746238人,其中县属以上企业922家,职工396322人,县属以下乡(镇)企业4408家,职工349916人。
接触职业危害因素140264人。
劳动卫生工作随着工业发展逐步推开,有毒有害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年监测覆盖率26.61%;接触有毒有害作业工人健康监护,平均年监护率为22.50%。
对新、改、扩建项目,开展预防性卫生审查。
1997年,扬州市有毒有害作业企业948家,职工人数284026人,接触有毒有害作业工人40684人,监测单位数246家,监测覆盖率为25.95%,健康监护人数为12192人,平均年监护率为29.97%。
平均职业病检出率为1.61‰。
第一节劳动卫生监督与管理
一、预防性劳动卫生监督
1989年江苏省卫生厅苏卫防(89)第87号文件,对工业企业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实行劳动卫生“三同时”(注)监测和卫生学评价,提出要求。
1991年,国家卫
注:
“三同时”为卫生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生部颁发卫监发(91)第1号文件和《工业企业建设项目卫生预评价规范》。
根据上述文件精神,扬州市各地先后开展预防性卫生监督工作,不同程度参加了对企业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三同时”设计审查和卫生学评价。
1991年,扬州市卫生防疫站会同扬州市劳动局、总工会对扬州曙光仪器厂、扬州市塑料六厂、扬州石油化工厂改、扩建项目进行初步设计卫生审查,提出设计中的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对扬州弹簧厂“七五”技改项目,进行竣工验收审查。
泰州市、广陵区、仪征市、兴化市卫生防疫站先后参加14个单位新建项目、技改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并参加12个单位10个项目的可行性论证工作。
1995年,扬州市卫生防疫站对扬州亚星客车厂密闭吸风式喷漆流水线、扬州柴油机厂自动化喷漆流水线、扬州电讯仪器厂静电喷涂设备等新建项目进行竣工验收,以及扬州江阳船厂舱内喷漆时使用的送风式防毒面具鉴定,有效预防了苯中毒的发生。
1998年亚星集团座椅厂电焊车间安装的整套机械抽风除烟装置,2001年扬州通华半挂车有限公司安装的涡轮式换气扇等,效果较好,降低了车间内电焊烟尘的浓度。
1991~2001年,扬州市卫生防疫站对扬州农药厂拟除虫菊酯农药生产基地等12个单位10个项目先后进行了可行性认证。
1996~2002年,扬州市卫生防疫站参与了扬州第二发电厂、仪征化纤公司涤纶分厂、仪征化纤工程塑料厂、扬州亚星奔驰集团、扬州柴油机厂、扬州有机化工厂、扬州广利化纤有限公司等23家单位“三同时”技改项目的竣工验收。
江都市卫生防疫站先后对江都船舶集团舾装车间等15个项目进行卫生审查。
宝应县卫生防疫站先后参加25个新、改、扩建工业工程项目“三同时”审查验收。
据1997~2002年资料统计,扬州市预防性卫生监督厂(矿)44家,竣工验收项目35项,合格项目达29项。
二、经常性卫生监督工作
邗江县卫生防疫站劳动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起步较早,1999年7月28日对邗江县琼花彩印厂逾期未组织职业性健康检查违反《条例》的行为及时采取措施:
1、给予警告处理;2、罚款5000元。
在经常性卫生监督检查中作监督笔录38户次,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14份。
2000年宝应县卫生防疫站发出“劳动卫生监督意见书”90份,对存在的问题依法要求限期整改。
扬州市劳动卫生经常性监督主要情况是:
1991年监督439家,厂(矿)监督合格率48.97%。
2001年监督244家厂(矿),监督合格率为80.33%。
2002年应监督厂(矿)数635家,实际监督厂(矿)数297家,其中合格厂(矿)188家,监督合格率为63.30%。
1991~2002年处罚厂(矿)29家(表9-1、9-2)。
表9-11991、1996、2000、2001、2002年
扬州市有害作业厂矿劳动卫生监督情况(注)
年份
经常性卫生监督
预防性卫生监督
事故性卫生监督
应监督厂矿数
实监督厂矿数
监督率
(%)
合格厂矿数
合格率
(%)
总处罚厂矿数
处罚率
(%)
应监督厂矿数
实监督厂矿数
监督率
(%)
竣工
验收
项目数
验收
率
(%)
合格
项目
数
合格
率
(%)
应调查取证数
实调查取证数
取证率
(%)
1991
742
439
59.16
215
48.98
0
0
22
22
100.00
15
68.18
15
100.00
0
0
0
1996
608
253
41.61
177
69.96
0
0
7
7
100.00
7
100.00
7
100.00
0
0
0
2000
494
188
38.06
140
74.47
0
0
6
6
100.00
6
100.00
6
100.00
0
0
0
2001
444
244
54.95
196
80.33
1
0.41
6
6
100.00
2
33.33
2
100.00
1
1
100.00
2002
635
297
46.77
188
63.30
28
9.43
25
14
56.00
12
85.71
7
58.33
0
0
0
注:
事故性卫生监督中紧急报告起数和终结报告起数均为零。
表9-21997~2002年扬州市有害作业厂矿劳动卫生监督情况统计表
年份
性质
经常性卫生监督
预防性卫生监督
应监督
厂矿数
实监督
厂矿数
合格厂
矿数
应监督
厂矿数
实监督
厂矿数
竣工验收
项目数
合格项
目数
1997
县以上企业
乡镇企业
三资企业
203
485
10
170
68
8
103
42
2
8
5
—
7
1
—
7
1
—
7
—
—
1998
县以上企业
乡镇企业
三资企业
101
89
25
97
80
23
61
43
17
4
2
1
4
2
1
4
—
—
4
—
—
1999
县以上企业
乡镇企业
三资企业
101
123
12
79
90
11
49
48
7
3
—
—
3
—
—
3
—
—
3
—
—
2000
县以上企业
乡镇企业
三资企业
144
339
11
81
96
11
62
69
9
4
—
2
4
—
2
4
—
2
4
—
2
2001
县以上企业
乡镇企业
三资企业
152
271
21
95
137
12
85
103
10
4
2
—
4
2
—
1
1
—
1
1
—
2002
县以上企业
乡镇企业
三资企业
162
442
31
112
170
15
66
116
6
10
15
0
10
4
—
8
4
—
3
4
—
三、劳动卫生管理工作
1992年,扬州市卫生防疫站通过计量认证,劳动卫生监督工作加强了质量控制;定期培训,不断提高卫生专业人员素质;添置仪器设备,增强监测、监护手段;检测报告、评价报告均达到规范化要求。
1992年,扬州市卫生防疫站对扬州水泥厂生产车间进行粉尘危害程度分级调查。
对粉尘浓度、游离二氧化硅的含量以及工人接尘时间肺总通气量,进行测定。
生产车间26个粉尘作业点,浓度范围为0.35~51.40毫克/立方米。
其中6个作业点粉尘浓度超过卫生标准,包装工段超标严重。
接尘时间肺通气总量,以水泥包装工为最高。
调查结果确定,生产性粉尘作业水泥喂料口、水泥包装操作口危害程度为Ⅱ级;成球和选粉的粉尘危害程度为Ⅰ级,其余为0级。
就此发出卫生学评价及改进意见,促进扬州水泥厂加强劳动卫生自身管理。
1998年,扬州市卫生防疫站对市区外资、中外合资、独资(以下简称“三资”)企业职业危害因素进行现状调查,查明市区12家“三资”企业主要职业危害因素为电焊尘、苯及噪声,主要行业分布为集装箱制造、汽车制造、塑料加工、电子电器、制鞋业等。
接触生产性有害因素的职工1744名,占职工总数的34.70%。
工种以电焊工、喷漆工居多。
而相关的防尘防毒设施参差不齐。
针对调查结果,扬州市卫生防疫站对“三资”企业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加强生产车间尘毒等危害因素的监测和工人的职业健康监护;要求企业完善防尘防毒设施,改变多种职业危害因素混于同一车间的状况;并进行效果评价。
建议政府引进项目时,审查立项,减少新的职业危害。
四、建立劳动卫生档案
1994年4月,扬州市卫生防疫站举办各县(市、区)卫生防疫站劳动卫生档案培训班,学习劳动卫生档案建档、换档的标准和方法,开展扬州市劳动卫生建档复档工作。
1996和2000年,扬州市卫生防疫站先后两次修订《扬州市工业企业劳动卫生档案建档复档调查记录要求》,下发建档资料,指导基层劳卫职防工作人员和企业劳动卫生工作人员,做好建档工作。
2002年底,扬州各县(市、区)劳动卫生建档厂(矿)数622家,建档率89.92%。
接触粉尘企业267家,接触毒物企业161家,接触物理因素企业143家。
接触粉尘工人数为7417人,接触毒物工人数为4611人,接触物理因素工人数为9974人。
1991、1996、2002年扬州各县(市、区)卫生防疫站劳动卫生建档及统计情况见(表9-3)。
表9-31991、1996、2002年扬州市各县(市、区)卫生防疫站
劳动卫生建档情况统计表
单位
年份
建档厂矿数(家)
建档
率
(%)
接触粉尘厂(家)
接尘
数
(人)
接触毒物厂(家)
接触毒物数(人)
接触物理厂(家)
接触物理数(人)
广陵
1991
1996
2002
41
44
24
100.00
100.00
100.00
15
10
4
194
150
178
18
16
8
369
321
229
18
10
6
750
203
294
邗江
1991
1996
2002
46
65
60
80.70
90.28
98.36
17
22
20
1012
1259
768
25
42
51
912
1010
983
35
45
47
982
1231
805
宝应
1991
1996
2002
30
68
102
40.00
60.18
71.33
6
12
22
54
98
371
10
17
34
157
201
803
14
39
57
1500
1690
3978
高邮
1991
1996
2002
246
246
241
100.00
100.00
100.00
111
111
111
2264
2352
2264
12
12
4
2371
2463
393
23
12
18
2412
2132
1812
江都
1991
1996
2002
45
62
103
100.00
100.00
100.00
12
15
31
518
810
980
30
42
51
766
1150
1250
3
5
11
315
515
1460
仪征
1991
1996
2002
83
125
92
60.14
94.70
90.20
31
82
79
845
2688
2856
25
23
13
875
998
953
27
20
4
93
1056
1625
泰州
1991
1996
143
63
100.00
100.00
43
31
1726
1631
87
51
1810
3814
98
50
9708
9100
兴化
1991
1996
359
351
100.00
100.00
81
71
4763
4834
43
40
2712
2666
21
18
7419
6678
靖江
1991
1996
168
78
100.00
100.00
32
32
7331
4300
20
26
3569
9200
116
20
8398
800
泰兴
1991
1996
637
637
100.00
100.00
110
110
3493
3388
104
104
1903
1824
75
75
3541
3559
姜堰
1991
1996
56
20
47.06
15.15
40
16
2762
657
10
3
657
92
6
1
1542
31
五、宣传培训
1991年4月,扬州市卫生防疫站举办预防医学学术讲座,请全国卫生标准委员会专家讲授国内外劳动卫生动态和健康监护、职业病诊断的研究进展。
11月举办二期生产性粉尘治理措施研讨会,参加对象为全市各厂(矿)劳动卫生医务人员和安全技术人员计80人。
1991年全市共举办工业卫生知识和农药中毒防治知识培训讲座14期,参加培训人员662人。
1993年,宝应县卫生防疫站编发了《宝应县劳动卫生工作简报》,至1995年,共发12期。
1995年,扬州市卫生防疫站举办厂(矿)企业安技、卫生工作人员《劳动卫生法规和卫生知识学习班》,建立劳动卫生工作宣传组织网络。
1999年《江苏省职业病防治条例》出台,扬州市卫生局下发《关于认真贯彻执行〈江苏省职业病防治条例〉的意见》通知,随文下发《条例》单行本3500册,编写印发《职业卫生法律法规汇编》2000册。
全市各地以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向《扬州日报》、县(市)广播电台投稿;召开厂(矿)企业座谈会;下发“自查提纲”,组织自查和整改。
江都市设置宣传橱窗和街头宣传,为企业职工提供咨询180人次。
2000年,扬州市卫生局与市经济管理委员会、劳动局联合举办市属各企业厂长(经理)、安全技术科科长学习班,特聘江苏省卫生防疫站专家授课,宣传、讲解各类法律、法规,学习班结束前进行书面考试。
1999~2001年全市共举办《条例》培训班11期,参加人数503人。
2002年,全市先后举办各类人员参加的《职业病防治法》法律知识及卫生知识培训班9期。
5月份市区举办厂(矿)企业负责人、安全技术科科长、卫生所所长学习班,近百人参加培训和考试。
在文昌广场和市卫生防疫站门前设置宣传台,宣传《职业病防治法》,发放宣传材料近万份。
在《职业病防治法》实施前,扬州市卫生防疫站组织人员先后撰写12篇文章,分别刊登于《扬州晚报》和《扬州广播电视报》,全面宣传《职业病防治法》。
扬州电视台城市频道、新闻频道分别制作“职业病防治专题”电视片和相关节目。
第二节有害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
1991年以来,扬州市各工业企业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监测工作,基本正常化,各有害作业单位的卫生防护设施,基本建成和逐步完善。
1992年,扬州亚星客车制造厂采用上压下吸水旋式喷漆净化装置后,基本消除了苯的危害。
2001年扬州印刷厂和扬州制药厂原熔铅作业场所,通过改进工艺流程和使用先进的生产设备而取消。
2001年,扬州通华半挂车有限公司添置涡轮排风装置,使焊接作业场所的烟尘浓度由原来的平均7.00毫克/立方米降至2.80毫克/立方米。
通过对有害作业单位的综合治理,有害作业场所的监测点合格率逐步提高(表9-4)。
表9-41991、1996、2000、2001、2002年扬州市生产环境有害因素测定情况
年份
厂矿数
(家)
应测点
(个)
测定点
(个)
实测率
(%)
合格点
(个)
合格率
(%)
1991
2942
10905
3491
32.01
2501
71.64
1996
2534
5838
3154
54.03
2272
72.04
2000
494
1873
1763
94.13
1468
83.27
2001
444
2038
1908
93.62
1519
79.61
2002
635
3010
2664
88.51
2147
80.59
根据生产环境有害因素测定年报表统计,1991~2002年期间,扬州市逐年监测有害因素监测点的合格率,1995年前变化不大,从1996年起监测点合格率提高较快(表9-5)。
表9-51991~2002年扬州市有害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情况统计
年份
总计
粉尘
化学因素
物理因素
监测
点数
监测点
合格率
(%)
监测
点数
监测点
合格率
(%)
监测
点数
监测点
合格率
(%)
监测
点数
监测点
合格率
(%)
1991
3491
71.64
961
64.00
855
82.57
1675
70.39
1992
3562
56.91
858
66.67
472
57.84
2232
53.00
1993
4595
59.00
1397
47.17
642
52.65
2556
67.02
1994
3056
64.20
803
55.04
554
53.07
1699
72.22
1995
3315
64.10
1119
57.19
796
62.94
1400
70.29
1996
3154
72.04
852
73.83
535
64.49
1767
73.51
1997
2250
77.51
679
80.41
453
62.69
1118
81.66
1998
1677
75.07
624
83.65
244
63.93
809
71.94
1999
1539
76.02
518
76.64
330
68.18
691
85.09
2000
1763
83.27
503
83.10
355
72.96
905
87.40
2001
1908
79.61
548
85.04
452
65.93
908
83.15
2002
2664
80.59
721
82.94
654
68.96
1289
85.18
2002年扬州市监测厂(矿)企业297家,应测点3010个,实测点2664个,监测率88.51%。
合格点2147个,合格率80.59%。
其中市区监测21家,共设监测点379个,合格点296个,合格率78.10%。
第三节职业病防治
一、职业病病种及地区分布
1991~1996年底,扬州市现患各类尘肺病病例216例,1997~2002年16例。
1991~1996年尘肺病新发病例48例。
1996年扬州、泰州两市分设后,1997~2002年扬州市现患Ⅱ、Ⅲ期尘肺病病例67例,其中新发病例数17例(死亡1例)。
2002年现患Ⅰ期尘肺54例,占全年尘肺总数的80.60%。
1991~2002年,扬州市现患各类尘肺病除邗江外,其他各县(市、区)均有发生。
1991~1996年姜堰、兴化两市以石棉肺多见,发病人数分别是17例和10例。
20世纪70年代初姜堰市相继建立石棉制品厂17家,遍及12个乡,至80年代初始搞防尘措施,造成石棉肺发病率高达1.45%。
煤工尘肺主要发生在扬州王庄煤矿。
该矿现患尘肺病人14例,死亡1例,发病工龄多在15~25年以上。
1997~2001年,扬州王庄煤矿每年确诊煤工尘肺1例。
2002年12月,扬州市尘肺病诊断组根据国家卫生部新发布的《尘肺病诊断标准(GB70-2002)》,对该矿不同时期发病的14例尘肺患者进行复诊,复诊期别与原期别吻合,未见晋级病例和否定病例。
2000年,扬州市确诊首例电焊工尘肺,发病工龄为12年。
至2002年底,确诊电焊工尘肺3例,均发生在“合资”企业。
1991~2002年扬州市各种慢性职业病患者计303例,其中尘肺232例,苯中毒39例,铅中毒24例,噪声聋8例,急性职业中毒17例。
职业病患病情况及地区分布见(表9-6、9-7)。
表9-61991~2002年扬州市职业病患病情况及地区分布(注)
单位
慢性职业病
急性职业中毒
尘肺
苯中毒
铅中毒
噪声聋
合计
232
39
24
8
17
扬州市属
31
3
0
2
急性苯中毒3人,急性电光性眼炎1人
广陵
2
0
10
0
0
邗江
0
4
0
0
一氧化碳中毒1人
宝应
11
1
1
急性苯中毒4人
高邮
9
0
3
0
0
江都
20
8
11
0
一氧化碳中毒2人,硝基苯中毒2人,氨气中毒1人
仪征
6
0
0
0
急性邻硝基苯甲睛中毒1人
泰州
11
16
0
2
0
兴化
27
4
0
0
硫化氢中毒2人
靖江
13
0
0
1
0
姜堰
95
3
0
0
0
泰兴
7
0
0
2
0
注:
不包括慢性溶剂汽油中毒。
表9-71991~2002年扬州市累计尘肺病现患情况统计表
年份
接尘
人数
逐年
累计
累计现患病例数
新病例数
死亡数
Ⅰ期
Ⅱ期
Ⅲ期
1991
46542
178
7
1
116
47
9
1992
45982
186
9
1
122
49
9
1993
37906
188
3
1
125
47
10
1994
42405
195
7
0
131
47
11
1995
31565
212
18
1
141
47
18
1996
30947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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