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释义第七十七条.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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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释义第七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释义:
第七十七条
第七十七条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
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条文主旨
本条是关于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规定。
●立法背景
在物权法起草征求意见时,许多业主和常委委员反映,目前许多新建小区的业主擅自将原本用于居住的住宅改变为商业用房,开歌厅、餐厅等,造成小区秩序乱,影响其他业主的正常生话,对这一问题,国家没有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造成业主之间矛盾大,物业公司也缺乏管理的法律依据,建议物权法作出规定。
●条文解读
将住宅改变为餐饮、娱乐等经营性用房,带来许多弊端。
例如,造成来往小区人员过多,外来人员杂且乱,干扰业主的正常生活,造成小区车位、电梯、水、电等公共设施使用的紧张,造成楼板的承重力过大,增加了小区不安全、不安定的因素,危害性大。
另一方面,将住宅大量改为经营性用房,用于商业目的,也会造成国家税费的大量流失。
因此,物权法颁布前已有法规、规章对此作了规定,例如《物业管理条例》第50条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不得改变用途。
业主依法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在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后告知物业管理企业;物业管理企业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提请业主大会讨论决定同意后,由、№主依法办理有关手续。
作为规范业主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物权法,本条明确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
据此业主不得随意改变住宅的居住用途,是业主应当遵守的最基本准则,也是业主必须承担的一项基本义务。
如果业主确实因生活需要,如因下岗无收入来源,生活困难,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必须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的规定。
例如要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要符合国家卫生、环境保护要求等。
在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定的前提下,还必须征得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这两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才可以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二者缺一不可。
何为有利害关系的业主?
因改变住宅为经营性用房的用途不同,影响的范围、程度不同,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总之,不论是否为隔壁的业主,还是相邻或者不相邻的业主,凡是因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受到影响的业主,均是本条所说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
随着这方面实践经验的不断积累和完善,国家有关部门还将对这一问题作出具体的规定。
另外,作为业主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规范的建筑区划内有关建筑物及其附届设施的管理规约也可以依法对此问题作出规定。
●相关规定
《物业管理条例》第50条。
我从来就不是一个独立的人,也从没有独立生活过,直到来了加国。
然后发现,有生俱来的独立细胞瞬间苏醒,几乎可以万事不求人,独立自强到令自己刮目相看。
其实是环境使然,因为我也求不到人,举目无亲,求人不如求己。
一个人带着女儿东奔西走,上下求索,差不多半年的时间,生活才算安定下来。
有幸结识了几位华人朋友,圣诞节前第一次聚餐,说起各自的安居经历,无不感叹,加国是个锻炼人的好地方,堪堪把在座的娇娇女都变成了女汉子。
主人是一位大我两岁的姐姐,上得厅堂下得厨房,最是热情好客,令人宾至如归。
席间说起各自的圣诞计划,我打算带女儿去夏威夷度假。
话音刚落,便有两个声音相继表示可以负责我的机场接送。
我和这里的许多老外一样,早在订机票的同时就租好了机场的昼夜停车,自驾往返机场。
于是婉言谢绝了朋友的好意。
“下次不许再这样了啊!
知道你是不想给人添麻烦,但你知不知道我们就是喜欢被麻烦呀?
”主人心直口快地埋怨道。
“我是早上七点的航班,五点半就得值机,四点半出发,若是让你们送的话,岂不是要跟我一样倒时差了,如果是中午的航班,我就不客气了。
”
“任何时侯都不需要客气。
朋友是用来干什么的?
朋友就是用来相互亏欠的。
因为把你当朋友,所以我有求于你的时侯才不会犹豫,反之你有需要的时侯,也理所当然地来求我办事,人与人之间的感情就是在一次次的相互亏欠互还人情的过程中日渐亲厚的。
我巴不得你麻烦我,这样下次我麻烦你的时侯就理直气壮了,否则你从不求我,我怎么好意思去求你,你说是不是这个理儿?
”
我把这当作了一堂宝贵的人情世故课。
简单朴实的道理,却蕴含着与人交往的大智慧。
怪不得她周围有这么多的朋友,我很羡慕她为人处事的通透。
从那以后,我学会以另一种方式与人相交,大方索取,大方回报,有欠有还,交情不断。
有位家长临时有事找人代班去图书馆做义工,我正好有时间,立刻响应。
之前我们只是恰好在同一个家长群里的点头之交,见面连话都没说过两句。
事后,她主动表示有机会一定要替我一次班,我欣然接受,你来我往的便成了朋友,更是将相互代班发扬成了传统。
邻居外出期间托我帮他浇花剪草送收垃圾桶,我爽快地同意,等我回国时,也毫不犹豫地请他为我服务。
有一天我不在家,监控摄像头通过手机提示我的院门被风刮开了,摇摇晃晃,还没来得及通知朋友帮我去看一眼,就见邻居走进了画面,拿着工具帮我把松掉的门拴修好,关门离去。
我又欠了他一次,没关系,下次包饺子时给他多煮一份。
女儿的玩伴度假回来带给我们一罐锡兰红茶,等到春天,我从国内给她捎回明前龙井。
她妈妈种的蓝莓大丰收,送给我一盆,我吃不了做成了蓝莓酱,又给她送回去一瓶。
下一次,她干脆叫我去她家,品茶煮蓝莓酱。
几年下来,我不再是当初那个独在异乡求助无门的女汉子,如今女汉子仍在,却是同在异乡,出入相友守望相助。
朋友是用来相互亏欠的,投我以桃,报之以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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