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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构主义的翻译理论
解构主义的翻译理论
马梦琪
一、什么是解构主义
解构主义是20世纪60年代末自法国兴盛起来的一股颇引人注目的后现代主义思潮,其重要代表人物有雅克·德里达(JacquesDerrida)、罗兰·巴尔特(RolandBarthes)、麦克·福柯(MichelFoucault)和朱丽娅·克利斯蒂娃(JuliaKristeva)等。
解构主义是在对结构主义的批判中建立起来的,以消解性为主要特征,系统地解构了结构主义关于结构和意义等重要概念,故名曰“解构主义”。
二、解构主义的起源与发展
解构主义最先兴起于哲学领域。
在海德格尔看来,西方的哲学史即是形而上学的历史,发端于柏拉图对于古希腊逻各斯(Logos)问题的强行曲解。
在柏拉图及其弟子看来,真理源于逻各斯,即真理的声音,上帝之音。
这种逻各斯主义认为,世上万物的存在都与它的在场紧密相联。
为此,最理想的方式应当是直接思考“思想”,而尽量避免语言的媒介。
他们要求语言应该尽量透明,以便人类能够通过自身的言语(speech),自然而然地成为真理的代言人。
换言之,逻各斯主义认为,言语与意义(即真理,上帝的话)之间有一种自然、内在的直接关系。
言语是讲话人思想“自然的流露”,是其“此刻所思”的透明符号。
据此,逻各斯主义也被后人称为“语音中心论”(phonocentrism)。
与此同时,书面文字(writing)则传统地被认为是第二位的,是一种对于声音的代替,是媒介的媒介。
即便是索绪尔(Saussure)的能指,也首先是一种“声音的意像”。
书面文字作为能指,则是由声音转化而来的。
另外,他们也认为在万物背后都有一个根本原则,一个中心语词,一个支配性的力,一个潜在的神或上帝,这种终极的、真理的、第一性的东西构成了一系列的逻各斯,所有的人和物都拜倒在逻各斯门下,遵循逻各斯的运转逻辑,而逻各斯则是永恒不变,它近似于“神的法律”,背离逻各斯就意味着走向谬误。
19世纪末,尼采宣称“上帝死了”,并要求“重估一切价值”,他的哲学思想对西方产生了深远影响,成为解构主义的思想渊源之一。
另外两股启迪和滋养了解构主义的重要思想运动,分别是海德格尔的现象学以及欧洲左派批判理论。
1968年,一场激进学生运动席卷整个欧美资本主义世界。
在法国,抗议运动被称作“五月风暴”。
可悲的是,这场革命昙花一现。
在随之而来的压抑年代里,激进学者将革命激情转向了学术思想深层的拆解工作。
他们明知资本主义根深蒂固、难以摇撼,却偏要去破坏瓦解它所依赖的强大发达的各种基础,从它的语言、信仰、机构、制度,直到学术规范与权力网络。
解构主义在此背景下应运而生,反对形而上学、逻各斯中心,乃至一切封闭僵硬的体系,解构运动大力宣扬主体消散、意义延异、能指自由。
1967年,当时一位哲学家德里达(JacqueDerrida,1930——2004)基于对语言学中的结构主义的批判,提出了“解构主义”的理论。
随着德里达的《文字语言学》、《声音与现象》、《书写与差异》三部书出版宣告解构主义的确立。
他的核心理论是对于结构本身的反感,认为符号本身已能够反映真实,对于单独个体的研究比对于整体结构的研究更重要。
德里达的解构主义1)反对权威,反对对理性的崇拜,2)反对二元对抗的狭隘思维,认为既然差异无处不在,就应该以多元的开放心态去容纳,3)认为书写文字并不见得天生就低劣于语言发音,力图建立一种“文字学”,以便突出并确认书写文字的优越性。
身为海德格尔在法国的思想传人,德里达一方面深受海德格尔反形而上学、反逻各斯主义的理论影响。
另一方面,他又广纳新学,另辟蹊径,大胆从语言学、符号学的角度出发,提出了针对逻各斯中心论的一整套消蚀瓦解的策略,异延(difference),播撒(dissemination)、踪迹(trace)、替补(substitution)等等。
3、解构主义的翻译理论
我们一般在讨论解构主义翻译理论时,总是要追溯其源头,从海德格尔谈起,经过本雅明这个最重要的中介,最后在德里达那里达到巅峰。
可以说,后来的解构主义翻译理论家主要从这后两位大师级的思想家那里获得启迪进而发展的。
由于海德格尔的阐释学理论主要在语言和哲学理论上影响了德里达,但并不直接影响当代翻译研究中的文化转向,因此我们主要从本雅明的翻译理论开始。
1、本雅明解构主义翻译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德国思想家和文艺批评家瓦尔特·本雅明(WalterBenjamin,1892-1940)的理论,因此本雅明可谓是解构主义翻译的先驱者。
他是一位杰出的文学翻译家,生前曾经翻译了许多著名的法国文学作品,尤其是波德莱尔和普鲁斯特这两位现代主义大师的作品。
这两位法国作家一位是现代主义诗歌的鼻祖,另一位则是现代意识流小说的开创者之一。
因此本雅明的翻译理论正是从他的诗歌和小说的翻译实践中获得直接经验进而抽象成理论的。
尽管本雅明在自己的翻译实践中零散地表达了他对文学翻译的看法,但他专门讨论翻译的文章主要体现于他的那些译者前言中,尤其集中地体现在他的那篇广为人们引证和讨论的《译者的任务》中。
《译者的任务》最初是作为波德莱尔诗歌集《巴黎风景》的译者前言写于1923年,后收入他死后出版的论文集《阐释集》(1961.),主要是讨论文学翻译问题的。
在这篇文章中,本雅明首先消解了原作者与翻译者之间的等级差异。
他认为,历史上的伟大作家都是卓越的翻译家,波德莱尔也是这样。
既然这篇文章以讨论译者的任务为主,那就必然涉及翻译与原作的关系,本雅明认为,与原作相比,翻译是一种形式,但我们却不得不正视这样一个事实,“要将其理解为一种形式,我们就得回溯到原作那里,因为原作包含着掌控翻译的法则:
可译性。
一部作品是否可译这个问题带有双重意思。
要么,在整体的读者群里能找到适当的译者吗?
或者更为中肯地说,这部作品的性质是否适合翻译,以便从形式的意义来看,它需要翻译吗?
原则上,第一个问题只能在偶然的意义上判定,而第二个问题才完全可以从逻辑上决定。
也就是说,能否在众多的读者中找到适当的译者仅仅是一个外在的因素,而其文本内部所固有的本质特征,也即所谓的可译性,才是决定一部作品是否适合翻译,也即是否能够产生出与原作相当甚至高于原作的译作。
有些作品是特定语言文化背景中的特定产物,它只能在那种语言文化背景中被人们诵读、理解和欣赏,一旦译成另一种语言,这些作品不是本身变形就是有可能成为另一些与之具有同等价值的作品。
显然,本雅明在这里强调了翻译对于延缓原作生命所具有的不可忽视的作用,他并不强调译作对原作的语言文字上的忠实,因为这种浮于表面的忠实充其量只能传达出原作中的一些信息,而不能达到更高的艺术创造的境界,尤其对于文学翻译就更是如此。
文学作品的翻译首先应考虑文学的质量,而要再现原作的文学品味则是拙劣的译者不可能办到的。
因此在本雅明看来,正是那些优秀的译者通过自己无与伦比的翻译才使得已经死亡的原作又具有了“来世的生命”。
既然翻译是一种形式,那么它的价值就不能等同于艺术作品本身。
但本雅明在这里强调指出,“尽管翻译不同于艺术,不能声称其产品具有永恒性,但它的目标却无可置疑地是一切语言创造的终极、具有包容性和决定性的阶段。
在翻译中,原作似乎上升到了一个更高级、更纯洁的语言氛围。
当然,它不能永远地生活在那里,它也肯定不能在整体上达到那一境地。
”[2]也就是说,原作通过翻译,其未能显示出的内在价值得到了尽可能充分的彰显,其未完的部分在翻译的过程中得到了完成,当然,对原作的一次翻译是不可能穷尽其内在价值的但至少在某个方面会接近那一终极的价值和意义。
后来每一代的译者进行的重新翻译则会使得新的译作距离原作的内在精神更加接近,因此翻译始终是一个开放的过程。
显然,这一开放的观点对德里达等后来的解构主义翻译理论家有着重要的启示并在他们那里得到了详尽的阐发。
既然翻译有如此重要的意义,那么译者的任务又具体体现在何处呢?
本雅明指出,“译者的任务就在于发现趋向目标语言的特殊意念,正是在他所要翻译的那一目标语言中,这种意念产生出与原作的共鸣。
这就是翻译的特征,它基本上将其与诗人的工作相区别,因为诗人的意念在总体上从来就不指向这种语言本身,而其唯一和直接的目标就是具体的语境方面。
”[3]也就是说,译者只有找到原作中所隐含着的特殊意念,才能与原作产生某种共鸣,当然这种共鸣并不是依附于原作的被动的共鸣,而更带有译者自身的理解和创造性阐释。
在这里译者与原作者实际上产生了某种形式的交流和互动作用,在这种互动关系中,译者一反以往那种被动的局面,带有了相当大的主观能动性,他的作用并不亚于一位原作者。
因此在这个意义上说来,优秀的译作一定是译者与原作者合作默契共同创造的结晶,离开了任何一方都不可能完成最终的译作。
在这里,本雅明显然把长期以来处于“隐身”地位的译者的地位大大地提高了,并预示了当代翻译界出现的译者的“显身”以及其主体性的觉醒。
既然译作本身也像原作一样具有独立的存在价值,那么它与原作的关系如何呢?
本雅明并不想回避这个问题。
在他看来,“真正的翻译是透明的;它并不遮盖原作,并不阻挡原作的光,而是允许仿佛经过自身的媒介强化的纯语言更为充分地照耀原作。
”[3]因为一切伟大的作品对翻译都是开放的,翻译者应是原作最好的读者、接受者和阐释者,因此,“正如在原作中语言和启示毫无张力地合而为一时,译作就必须以隔行对照的形式自由地显示出它的直译与意译的统一。
在某种程度上,一切伟大的文本都包括隐匿于字里行间的译文。
”[4]由此可见,译作与原作的关系就远不止是传统意义上人们所认为的那种主仆关系,而是一种平等的关联和互动关系,译作不仅发掘出原作中的潜在意义和价值,把原作中未完成的东西进一步完成,而且在某种程度上还赋予原作以新的生命,或来世的生命。
在这一点上,本雅明也和所有的解构主义者一样,颠倒了原作者与译者之间的等级序列,赋予译者以更为主要的作用。
2、德里达雅克·德里达(JacquesDerrida,1930-2004)是法国著名的哲学家和思想家、当代解构主义理论大师。
德里达的解构主义涉及了诸多方面,我们仅仅讨论其在翻译研究方面的一些理论。
德里达早年曾翻译过胡塞尔的著作《几何学的起源》,并为其撰写了一篇很长的评介性译者前言。
除此之外,他很少从事翻译实践,即使在不同的场合发表一些关于翻译的文字,也主要是为了将其解构理论运用于一种广义的文化翻译。
但是德里达对当代文化理论、翻译理论以及文学批评理论的影响却体现在多方面。
首先,他始终关注语言问题。
他反对结构主义的那种诉诸单一结构的片面语言观,认为语词有着诸多的层面和多重意义,因而对由语言词汇组成的文学文本的解释就应当是多重的。
这一切均散见于他关于翻译的一些看法中,对于我们清晰地看出隐于其中的解构和多元之特色起着某种导引的作用。
当然,他的这一观点对认为言语是交流的直接形式的看法提出了强有力的挑战,同时也反拨了文本的作者就是意义的掌握者的观点,这无疑对削弱翻译过程中原作者和原作的权威性有着重要的解构作用。
因而在以德里达为首的解构主义者的不懈努力和推进下,书面语言摆脱了语言结构的束缚,为意义的多重性和解释的多元取向铺平了道路。
这也是他的理论对翻译研究有着诸多启示的一个重要原因。
其次,他对当代翻译研究最有影响的一个概念就是他自创的一个法语词“延异”(différance),这个词其实并非意指(语言)存在于那里,而是想表明它的不在场或缺席。
按照德里达的意思,意义同时具有差异和延缓之特征,最后的确定性和终极性是永远不可能达到的。
这自然影响了他对翻译标准的不确定性的看法,可以说,他的翻译理论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建立在这一基点上的。
传统符号学理论普遍认为,能指(signifier)和所指(signified)是紧密结合的。
德里达则认为:
人们从符号中寻找意义时所得到的不过是能指的能指,解释的解释。
每个符号都是由无限延续的符号的差异构成的,“延异”表明符号总是“区分”和“延搁”的双重运动。
在空间(共时态上),符号总是为其他符号所限定,从而具有了“非同一的,与其他符号相区别的意思”,使词的意义不能最终确定,其意义有赖于其他符号,而只能在语境关系的区别中决定;在时间(历时态上),符号是一系列差异区分的产物,总是延搁所指的在场,“使意欲暂时不能得到实现或满足,把意义意欲付诸实践时所用的方法抹煞或减弱其效果”。
这种由符号的共时态区分引出的历时态的延搁,加深了符号意义的不确定性本质。
可见德里达把意义看作是一个不断变化发展的过程,而不像结构主义那样将意义视为一个“终点”或“固定点”。
再次,关于翻译的不可译性。
在德里达的论文《巴别塔》中,他指出““巴别塔不仅仅喻指众多语言所带有的不可还原的多重含义;它还显示出一种未完成性,也即完成、总体化、渗透的不可能,同时,要完成与道德修养、工程建筑、系统工程和建筑设计相类似的某种东西也是不可能的。
”既然巴别塔作为一个专有名词,是上帝赐予的名称,因而人们就不可以对之进行任意的更改或翻译。
对之的任何转述、再现或翻译都不可能准确地复现其原貌。
在这里,巴别塔的故事说明了这样一个道理,由于语言从一开始起就是混乱的,而不同语言中的那些习语的多重含义更是具有某种不可还原性,因此便导致了人类之间交流的困难和不便,于是“翻译也就成了十分必要但又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德里达在此指出,“一般说来,人们很少关注这一事实:
正是通过翻译我们才最经常地读到这一故事的。
因此在译文中,这一专有名称仍然保留了一种单一的命运,因为它仍以专有名词的形式出现,并没有被翻译过来。
此时,我们还看到,像这样的专有名词是永远不可译的,这一事实也许使我们得出这一结论,它不可能像其他词一样由于同样的原因而严格地属于这种语言,属于这一语言系统,不管它翻译过来还是处于翻译的过程中都是如此。
”这就好像是为了攫取名称而奋力争斗的效果那样,在两个绝对的专有名称之间的间隙显得既十分必要同时又不可能舍此求彼。
由于这类专有名称是上帝赐予的,因而也就是“不可译的”,任何对之的翻译都是一种背叛。
有了德里达定下的这一基调,解构主义翻译理论首先要强调的就是语言的差异和不可译性。
在仔细研读了本雅明的《译者的任务》之后,德里达给出了自己的理解和阐释,他认为,译者的任务主要体现在下面四个方面:
(1)译者的任务并不需要自我宣布,也不依循一种接受。
翻译理论本质上并不依赖于任何接受理论,即使它反过来也能够对这种理论的阐释作出贡献。
(2)翻译并不具有交际的基本使命。
(3)如果翻译过来的文本与正在翻译的文本之间确实存在着一种“原作”对译作的关系的话,那么翻译就是不可再现(representative)或复制(reproductive)的,因为翻译既不是影像(image)也不是拷贝(copy)。
(4)如果译者的债务使他既不对原作者承担义务,也不对必须要经过复制或再现的某种模式承担义务的话,那么他究竟应该对何人何物承担义务呢?
这就说明,在翻译的过程中,译者决不只是一个被动地转述原作意义的人,他应对自己承担义务,因为他有着自己对原作的独特理解,自己的取舍,自己的选词造句和表达方法,这种种因素加在一起就使得他不可能只是一成不变被动地去转述原作的意思,他在转述的过程中无疑会加进自己的创造性理解和主观性阐释。
这样译者就不只是受制于原作,而是在更大的意义上创造性地再现了原作,甚至在某些方面还会使得已经“僵死”的原作再度焕发出新的生机。
最后,在《什么是确当的翻译》这篇文章中,德里达从差异的思维模式出发,对“什么是确当的翻译”或者说“什么是好的翻译”作了详细的界定,对翻译的标准问题以及其终极意义等问题表明了自己的看法。
实际上,和他过去一贯坚持的立场一样,他在这里所指的“翻译”(translation)早已超越了“逐字逐句”的翻译之狭隘境地,而是将其提升到了一种在文化的层面上对文字表层背后所隐含的意义的“迻译”或“阐释”。
他不相信有某种绝对确当的翻译的合法性和本真性,在他看来,任何事物的存在都是相对于另一些事物的。
因此“确当的”(relevant)翻译决不意味着“翻译理论中的新鲜东西,尽管它必须受制于各种规定,在最近几百年里尤其如此”。
德里达在任何时候都没有忘记解构的重要含义:
真理的相对性和不可终极性。
因此在他看来,绝对“确当的”翻译是不可能达到的,但是如果译者尽了最大努力的话,做到相对“确当的”翻译还是可以的,而无数译者的相对“确当”合在一起就能形成绝对的“确当”。
在这里,我们已经看到了指涉(确当的)翻译的焦点正在转移:
从纯粹语言学意义上的迻译过渡到能动的文化阐释和再现之境地。
因而在这个意义上说来,德里达更可算作一位理论上和文化上的阐释者-翻译者,而非传统的文字意义上的翻译者。
从解构的不确定性和意义的不可终极性这一既定的思维定势出发,德里达提出了他心目中的“确当的”翻译,在他看来,“简而言之,一种确当的翻译就是‘好的’翻译,也即人们所期待的那种翻译,总之,一种履行了其职责、偿还了自己的债务、完成了自己的任务或尽了自己义务的翻译,同时也在接受者的语言中为原文铭刻上了比较准确的对应词,所使用的语言是最正确的,最贴切的,最中肯的,最恰到好处的,最适宜的,最直截了当的,最无歧义的,最地道的,等等”。
37这一连串的形容词最高级说明了这种“确当的”翻译并没有一个绝对的标准,它仍然处于一种未完成的过程中,仍有可以不断完善的余地,因此是一个相对的开放的标准。
由此可见,德里达并不反对翻译的标准,他所规定的上述标准显然是一种很高的甚至是一种理想化的标准,但是这个标准却是一般的译者难以达到的,因而也就为后来的实践者留下了可以尝试着去达到的空间:
这一连串的最高级形容词的使用显然是诉诸译者主观愿望的,并无任何客观的标准来衡量,因此最后所达到的结果只能取决于不同的译者所能达到的程度。
确实,按照解构理论的原则,真理是不可穷尽的,你尽可以说你已经接近了真理,但你却无法声称你已经掌握了绝对的真理。
用于翻译也是如此,每个译者都声称自己的译作最接近原作的意思,但没有谁敢于宣称自己百分之百地掌握了原作的意思并达到了绝对真实的再现之境地。
因此这种真理的相对性原则也为原作的不可再现性和译作的不断修改更新性铺平了道路,也在一个更高的层面上为文学名著的不断重译提供了合法性和理论上的依据。
3、其他(韦努蒂和耶鲁学派)
1)韦努蒂毫无疑问,没有专业翻译领域内的学者的大力实践和推广,解构主义翻译理论是无法在英语世界产生如此之大的持久性影响的。
在这方面,劳伦斯·韦努蒂作出了突出的贡献,他本人作为一位专业翻译家和有着鲜明解构主义倾向的文化翻译学者,也著述、翻译甚丰,并被认为是解构主义翻译在美国乃至整个英语界的主要代表之一。
韦努蒂批判了以往占主导地位的以目的语文化为归宿的倾向,提出了反对译文通顺的抵抗式解构主义翻译策略。
在《译者的隐身》这本书中,他对“通顺的翻译”的质疑。
1)韦努蒂认为,以往翻译传统,是以民族中心主义和帝国主义的价值观来塑造外国文本的。
其提倡的翻译原则就是“通顺的翻译”和“归化”的翻译。
2)韦努蒂提出了反对译文通顺的翻译理论和实践。
其目的不是在翻译中消除语言和文化的差异,而是要在翻译中表达这种语言上和文化上的差异。
3)《译者的隐身》是指在译文中看不见译者的痕迹,即”所谓“不可见性”(invisibility)。
韦努蒂写《译者的隐身》的目的,就是要反对传统的通顺策略,在译文要看得见译者,以抵御和反对当今尤其是在英语国家中的翻译理论和翻译实践的规范。
他的翻译理论是以解构主义观点作为其理论基础的。
他从解构主义的视角把翻译定义为:
“翻译是译者在理解的前提下,用目的语的能指链来替代原语文本中的所指链的过程。
”韦努蒂批评了当代英美的翻译流派中以奈达为代表的归化翻译理论。
说奈达是想把英语中透明话语的限制,强加在每一种外国文化上,以符合目的语文化的规范。
这是用通顺的翻译策略,把归化隐藏在透明度之中。
这与其说是文化交流,还不如说是为了归化的目的对外国文本进行文化侵略。
反对英美传统的归化,主张异化的翻译,其目的是要发展一种抵御以目的语文化价值观占主导地位的翻译理论和实践,以表现外国文本在语言和文化上的差异。
他称这种翻译策略为“抵抗”(resistancy):
这种翻译不仅避免译文通顺,而且对目的语文化提出挑战,以内为通顺的翻译是以目的语文化的种族中心主义对外国文本进行篡改。
所谓“抵抗”,就是抵抗目的语文化的种族中心主义。
韦努蒂主张异化的翻译,是要发展一种理论的、批评的和文本的方法,并用这种方法把翻译作为研究和实践差异的场所,而不是当今普遍认为的那种同一性。
2)耶鲁学派由于翻译的重要中介作用,德里达的解构主义理论迅速地在英语世界得到了广泛、持久的传播和实践,尤其是在上世纪70、80年代的美国一度形成一个以耶鲁大学为中心的声势浩大的解构主义批评学派。
由保罗·德曼、吉弗里·哈特曼(GeoffreyHartman)、希利斯·米勒以及哈罗德·布鲁姆(HaroldBloom)四员大将组成了松散的文学批评“耶鲁学派”,而德里达则是他们的精神领袖和重要成员。
而其中,只有:
德曼和米勒始终是坚定的解构主义者和德里达的挚友。
希利斯·米勒(J.HillisMiller,1928-)在不同的场合涉及文学翻译和理论阐释问题,但他专门讨论理论翻译问题的文章只是那篇《越过边界:
翻译理论》(BorderCrossings:
TranslatingTheory,1993),这篇文章根据他在中国台北的中央研究院发表的演讲改写而成,收入他的演讲论文集《新的开始:
文学和理论批评中的施为性地志》(NewStarts:
PerformativeTopographiesinLiteratureandCriticism)。
在这篇论文中,米勒主要探讨的问题与赛义德的著名概念“理论的旅行”(travelingtheory)有些相似,但与之不同的是,赛义德并没有专门提到翻译对理论传播的中介和阐释作用,而米勒则强调了理论在从一个国家旅行到另一个国家、从一个时代流传到另一个时代、从一种语言文化语境被传送到另一种语言文化语境时所发生的变异。
他认为造成这种变异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翻译。
正如他的这本论文集最后定下的标题所显示的,理论经过翻译的中介之后有可能失去其原来的内在精神,但也有可能产生一个“新的开始”。
德曼认为,就翻译而言,译文是“碎片的碎片”。
原文和译文都是“纯语言”的碎片。
用碎片拼接起来的花瓶,永远不可能有原来的神韵,更何况我们永远不可能拥有所有的碎片。
因此,译者力求忠于原文的努力是徒劳的,是注定要失败的。
他认为,就翻译而言,译者的任务不是寻找语言所表达的内容,而是语言本身(碎片)的形式特征,或者说是语言所具有的特定的表达方式,才能完成碎片粘接的任务。
译者与原文的关系是语言之间的关系;在这种关系中,意义的问题,想表达某种意思的愿望,以及想说什么的需要都是完全不存在的。
翻译是一种从语言到语言的关系,而不是那种与可以复制、解释或模仿的语外意义的关系。
翻译的重要性,不在于传递原文的基本意义或内容,而是在于经过翻译之后,原语和译语发生了什么变化,从而可以看出翻译对作为整体的语言的意义—即翻译使我们对各语言之间的差异性和互补性可以有一个更清楚的认识。
4、解构主义翻译观在中国
1、认同解构主义翻译观来到中国,正值中国20世纪80年代改革开放的兴盛期,中国经过多年的文化大革命,理论和文化研究都出现了空缺,对新理论、新思想和新文化的吸收和引进成为新时代的主要任务。
随着80年代解构主义思想在中国文学界和哲学界的传入,解构主义翻译观随风而进,迅速地获得了传播的通道。
中国的许多学者对解构主义翻译观也持认同态度。
王宁就是其中最突出的一个。
作为德里达的早期认同者和晚年的学术知音,王宁是德里达主义忠实的捍卫者。
与此同期,还有很多人对于解构主义的文化多元论、重构性实质、反思性和开放性相结合的思维方式表示出积极的态度,比如说王一多,郭建中,李红满,吕俊等等。
另有一些学者,借用解构主义的方法论,对传统的翻译观进行重新解构。
王守仁以本雅明的解构翻译观为切入点,肯定了本雅明理论从根本上动摇了传统翻译理论所强调的“信”或“忠实”,使原文从至高无上的地位贬谪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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