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C项目设计质量控制.docx
- 文档编号:7854426
- 上传时间:2023-01-26
- 格式:DOCX
- 页数:10
- 大小:24.50KB
EPC项目设计质量控制.docx
《EPC项目设计质量控制.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EPC项目设计质量控制.docx(10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EPC项目设计质量控制
设计质量控制
一、设计质量控制体系
设计质量将按设计公司质量管理体系要求进行控制,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
设计负责人及各专业设计负责人及时填写规定的质量记录,并向企业职能部门及时反馈项目质量信息。
(一)质量控制依据
1、GB/T19001-2016《质量管理体系要求》、GB/T24001-2016《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GB/T28001-201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标准。
2、设计公司通用基础标准规范有效版本清单:
(1)质量责任制(Q/YY4018-2020);
(2)建设项目勘测过程控制程序(Q/YY4035-2019);
(3)建设项目设计过程控制程序(Q/YY4034-2019);
(4)建设项目勘察设计各专业工作分工细则、规定;
(5)各专业互提资料规定;
(6)设计文件审查签署范围及图幅图标的规定。
(二)职责要求
1、勘察设计阶段外部组织和技术接口的相互关系协调和书面文件、资料的接收、审查,由项目总工程师或项目负责人负责,勘测队长协助实施,影响重大的外部接口的文件、资料由设计公司专业主管副总工程师审定。
单一专业使用的且影响不大的外部组织和技术接口的相互关系协调和文件、资料的接收,可由项目总体授权有关专业负责人或专业人员处理。
(2)当一项工程勘测设计需由几家勘察设计单位联合完成且设计公司为主体时,经营计划部负责组织项目设总和质量管理部门参加,对承担分包任务的勘测设计单位进行评价。
各有关单位在组织和技术接口上的活动(包括分工协作、相互关系协调、联络及传递文件、资料的控制等)由项目设总负责协调和控制,需要时由经营计划部协调。
(3)勘察设计阶段内部有关单位和技术接口上的相互关系协调工作,由项目设总负责实施,设计公司经营计划部协助;勘测阶段内部有关单位和技术接口上的相互关系协调工作由设计公司现场勘察指挥部(或勘察主体单位)指挥长负责,勘测队长(或专业组长)具体实施。
(三)设计质量控制点
1、设计人员资格的管理
选择具有相应资格的人员担任设计负责人;各设计研究院指定称职的专业设计负责人,同时配备与设计要求相称的设计人员。
各层次设计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设计人
①具有本专业基础理论和技术知识的技术员及其以上人员。
②熟悉本专业有矢规程规定标准和规范并能在设计施工中正确执行。
③有三年以上的设计经历,基本掌握本专业的设计工作程序,能独立从专业的常规设计工作。
④能使用计算机从事设计工作。
(2)复核人
①具有五年以上设计人资格,并熟练且正确应用本专业有关规程规定.标准和规范,能独立解决设计中的般技术问题,能正确指导设计人员进行设计工作。
②具有配合施工及试运行的实践经验。
(3)审核人
①具有本专业比较全面的基础理论和技术知识的高级工程师及其以上人员。
②熟练掌握本专业国内的有关规程规定、标准和规范,比较了解和熟悉国际上常用的本专业规程规定标准和规范,能正确指导设计人、校对人进行设计工作。
③具有较丰富的设计、试运经验,能解决本专业的重要技术问题。
④具有八年以上的设计人经历且其中有不少于三年的复核人经历。
(4)专业负责人。
①有较强的专业设计工作能力和较高的技术水平。
②具有较丰富的工程设计经验,能指导本专业设计人员顺利开展设计工作。
③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④有五年以上的设计人经历且具有复核人以上资格。
2、设计输入控制
确定与项目要求有关的设计输入,形成文件并对其评审是控制设计输入的主要手段。
按照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要求》7.3.2条款的要求,设计输入应形成文件。
设计输入文件是工程设计质量控制的过程文件,是设计评审、验证和输出的依据之一,也是设计部对设计过程实施管理控制的依据。
设计输入文件由设计负责人组织编制
(1)设计输入文件的依据
设计输入文件编制依据主要包括:
项目的各阶段审批文件;项目合同;设计基础资料;各种评价结论和专项报告等;业主对项目的功能要求;适用的法律法规;上阶段设计输出;设计确认结果。
(2)设计输入文件内容
按照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要求》,设计和开发输入应包括:
功能和性能要求;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适用时,来源于以前类似设计的信息;设计必要的其他要求。
设计输入体现业主对项目的要求和期望,决定着后续过程的组织实施、资源配备及设计输出的结果,是保证设计产品满足顾客要求的基础。
(3)设计输入文件的评审
为确保设计输入的充分性和适宜性,设计负责人应组织有关部门、有关专业负责人对设计输入进行评审,识别并解决可能存在的不完整、不清楚的要求或自相矛盾的问题。
设计输入的评审可采用会签评审和会议评审两种方式。
无论采用哪种方式,都必须确保:
设计输入的内容齐全,功能要求和性能要求完整、清楚、无歧义,且有能力实现;对于业主所期望但没有表述出来的愿望给予了关注和考虑;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环境适应性、可靠性及其它设计所必需的要求齐备,且有能力满足,在现阶段具有可实现性等。
当需要对设计输入进行变更时,应按相同的程序进行评审和签署。
设计输入是设计过程的基础和依据,对其变更要非常慎重。
如果设计输入的变更内容影响到合同要求时,首先必须征得业主的同意。
更重要的是,设计输入的任何变更要及时通知到相关的部门、专业及相关的人员,以保证参与设计各部门、专业和人员设计目标的一致性。
(4)设计输入文件的发布
设计输入通过评审并经技术负责人批准后,由设计负责人统一发送至有关专业负责人,或采用计算机信息平台等发布。
总的原则是设计输入文件要经过评审充实、完善,要在设计工作开始前使参加设计工作的人清晰明了。
设计输入的调整也遵循这一原则。
3、设计策划控制
设计策划严格按照设计公司《综合管理体系程序文件》要求进行控制,设计策划的主要控制流程包括:
(1)承接项目后,由计划经营部及质量管理部下发生产计划调度命令,将项目信息传达至各生产处;
(2)各生产处接到项目生产计划调度命令后,确定项目设计负责人及设计管理负责人,组建项目总体组,经审批后送计划经营部及质量管理部备案;
(3)项目总体组织项目总体组认真研究生产计划、任务通知书或合同规定、前一阶段设计情况及鉴定审查意见,明确任务范围,概算工作量,策划总体工作流程,工作流程应满足项目总体进度要求,设计策划经总工办审核后,报集团公司主管总工程师审批;
(4)审批后的设计策划应送计划经营部及质量管理部备案,并传递到各生产处及项目总体组,项目总体组内部各专业按照计划安排,根据《各专业互提资料规定》的要求,在设计过程中进行各专业间的互提条件和沟通,对专业间的技术接口进行管理;
(5)项目总体组根据施工图设计原则及有关规定,按照专业分工,编制设计文件。
文件的格式、内容和深度应满足国家或行业有关的设计文件深度编制规定;
(6)设计策划中的人员及计划安排等内容如发生变化,应及时做出相应的变更说明,送交项目总工程师审批,审批后及时将变更说明送计划经营部及质量管理部备案,并传递到各生产处。
4、设计技术方案的评审
设计技术方案的评审严格执行设计公司《建设项目设计过程控制程序》Q/YY4034-2019相关规定,在施工图设计的适当阶段,对中间或最终成果进行评审。
设计技术方案评审按级别分为设计公司和各生产处两级评审。
(1)设计公司级评审要求:
①设计前,对设总提出的重大技术方案、技术问题、主要技术标准,由项目主管设计公司总工程师主持、设计总体组织技术会议研讨评审并保存记录。
评审结果纳入设总编写的“设计原则及有关规定”。
②本项目的“设计原则及有关规定”在下发执行前必须进行设计公司级评审;专业设计原则素材由专业处进行审查后提交设计总体进行汇总;审查要形成审查记录。
③设计过程中,设总应有针对性地到各设计处进行检查,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对于设计中发生的综合性技术问题,应及时组织有关专业研究解决,必要时应由主管设计公司副总工程师组织研究解决。
④最终评审:
项目主管设计公司副总工程师审定设计总说明书、专业负责人设计文件,并逐级填写《设计文件质量评定及考核表》。
(2)生产处评审要求:
①设计前,各生产处专业审定人员审查由专业负责人提出的专业设计原则及主要技术标准,及时组织会议研讨预审由专业提出的设计方案,预测在设计中可能产生的标准及质量问题,制度预防措施。
②设计过程中,各生产处专业审定人员应及时组织研究解决专业技术问题,专业审定人员、专业负责人应经常检查设计情况,提出改进意见。
③最终评审:
生产处及下属设计所各级审查(定)者根据审查职责要求,审查(定)项目相关设计文件(图纸),并逐级填写《设计文件(图纸)校审及质量评定记录》;专业审定人员审定设计总说明书、专业设计文件及附图,形成《设计文件(图纸)校审及质量评定记录》,根据需要提请相关设计公司副总审定。
5、设计文件的校审与会签
设计技术方案的校审严格执行设计公司《设计文件审查和质量评定办法》和《建设项目各阶段勘测资料设计文件各级审查职责规定》相关规定,实行三级校审制度。
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技术质量管理工作实行设计公司、生产处、所三级管理,各级技术负责人是勘察设计文件审查、质量评定主要责任人。
根据项目设计策划书的安排,各级审核者应按照要求实施各级校审,提出校审意见,形成校审记录卡。
各专业设计负责人,对校审意见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记录处理情况后,提交校审人验证处理的符合性。
项目各专业准备送审的设计文件必须经下一级审查者审查、质量评定合格后,方可提交上一级审查者进行审核(或审定)和质量评定考核。
设计技术方案的会签严格执行设计公司《设计文件会签技术管理规定》,对涉及各专业的设计文件及图纸,进行各专业负责人、所专业负责人、生产处审定人员的会签。
6、设计输出的控制
(1)中间成果,含图纸、资料及电子文档符合设计输入要求,并经复核、反复核及审核后作为后序过程的输入。
(2)最终成果,含文件、图纸、资料及电子文档(磁盘)等,符合设计输出要求。
(3)图纸、文件等各种设计成果均按规定进行标识和编目,使之具有唯一性以满足可追溯性要求。
其中文件、图纸等设计成果按规定的要求进行逐级签署,并按其标识内容进行标识,专业间互提资料或成果按“提供下序资料标准”的规定进行签署和标识,各种设计成果的编目按规定的格式进行编写。
7、设计变更的控制
设计过程中的变更按照设计公司《建设项目设计过程控制程序》Q/YY4034-2019相关规定进行控制,按照设计变更程序要求,严格控制设计变更,有效控制项目投资。
设计过程中的设计修改为内部设计更改,内部设计更改分为总体设计更改和专业设计更改两类。
其中总体设计更改系建设项目设计标准、设计原则及总体设计方案的变更;专业设计更改则是单专业设计标准、设计原则及设计方案的变更。
(1)总体设计更改
总体设计的更改由主导专业负责组织相关专业,通知变更的范围、技术标准、设计方案等更改事项,负责填写“设计资料互提单”,在提交相关专业之前,应先提交设总审定、签认;主导专业依据“建设项目勘测设计互提资料技术管理规定”重新提供“设计互提资料单”,通知有关专业进行设计更改,并收回原提资料标识作废。
(2)专业设计更改
专业设计原则、标准、工程数量、设备类型、建筑位置及尺寸等的设计更改由专业负责人组织完成,并填写“设计资料互提单”,在提交相关专业之前,应先提交生产处主管总工程师(或具有资格的专业审定人)审定、签认后,方可提供,并收回原提供资料标识作废;对于影响其他专业设计质量、设计工期、投资以及影响项目技术标准、技术方案的重复性互提资料,应提请设总组织技术会议明确,提请专业填写“设计资料互提单”,并在提供相关专业之前先行提交设总审查、核备、审签后,方可提供相关专业,并收回原提供资料标志作废。
二、质量反馈及纠正措施
1、建立各项质量反馈措施,对勘察设计及现场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反馈。
建立信息反馈制度,要求参加各种会议、设计方案审查、设计巡检、设计回访的人员,对过程中发包人、地方政府、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提出的与设计有关的问题及时填写信息反馈表,信息反馈表应发给设计部及相关专业。
对于重大事项,由设计部反馈给项目部相关领导,并根据设计公司相关规定及时反馈给主管总工程师。
2、根据设计公司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对于反馈的各项质量信息,项目部应及时采取纠正措施。
纠正措施要针对实际存在问题的原因采取措施,避免问题的再次发生,从而起到治本的作用。
所制订的纠正措施必须与所发生问题的影响程度相适应。
3.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建立限额设计控制程序,明确各阶段及整个项目的限额设计目标,通过优化设计方案实现对项目费用的有效控制。
应严格控制设计变更,并评价其对费用和进度的影响。
4.设计组应按设备材料控制程序,严格设备材料数量统计,及时提出采购文件,明确设备材料等级、规格和技术要求。
5.设计负责人及各专业负责人应配合控制人员进行设计费用进度综合检测和趋势预测,分析偏差原因,提出纠正措施,进行有效控制。
三、接口质量控制体系
(一)工作程序
1、外部接口
(1)总体要求
①建设项目外部组织和技术接口应针对承担项目的不同,在工作开展前由项目总体牵头负责编制《工作策划书(或报告)》,向各专业明确外部组织和技术接口活动,并加强勘察设计、工程咨询过程中接口管理工作。
②项目设总负责组织总体组与外部组织和技术接口资料交接的工作。
各项目签订正式勘察设计(工程咨询)合同时,应按要求与业主签订需提供的依据性文件、资料的协议,并作为勘察设计(工程咨询)合同的补充文件。
交接资料内容及日期由其统一与外部接口单位商定,然后通知有关专业负责人。
③外部接口上传递的书面文件、资料和内容应齐全完整,数据准确,图纸说明应清晰可辩,逐级审签手续完备,并且双方对内容理解一致,没有含混不清的词语,也没有作另一种解释的可能。
接受单位经评审认为还不能作为勘察设计(咨询)依据时,双方再协商解决。
④影响重大的外部接口上提供的书面文件、资料,由项目设总提交设计公司进行评审,必要时由设计公司总工程师主持,项目设总、总工办、有关生产处负责人和总体组有关成员参加,由设计公司总工程师作评审结论,用作勘察设计(咨询)输入依据。
专业用的外部接口上提供的文件、资料,由专业负责人提交生产处总工程师组织评审确认。
(2)外部接口资料的提出
①各专业负责人应根据资料交接计划或项目勘测设计需要,按时向项目设总提出外部接口所需的接口资料。
提供资料时采用《设计联络便笺》,在其上按规定进行逐级校审签署并加盖相应生产处(勘察指挥部)或设计公司印章。
②具体内容与要求按各专业勘察设计细则要求办理。
各专业负责人根据《专业分工的规定》、《各专业勘察细则》、《专业设计指南》的要求向项目总体提交“专业设计所需资料清单”,依据需要填写《资料采购计划及验证记录表》、《资料收集计划及记录表》,此清单应经设计公司专业主管总工程师审核。
必要时,由设计公司项目主管总工程师审定。
③项目设总向外部接口提供《设计联络便笺》、《资料收集计划及记录表》及其附件时均应留底一份,在工程阶段结束后由项目设总统一归档。
④项目设总向外部接口提供接口资料时,应按合同规定的通讯渠道发送到合同中指定的个人或部门签收。
(3)外部接口资料的接收
①外部接口资料(含交往信函)的接收原则上统一由项目设总归口管理,并负责检查和催促业主、建设单位、地方相关部门单位或分承包方是否已按计划提供接口资料。
收到接口资料后应按专业分类及时传递给各有关专业设计负责人;各专业设计负责人直接接到上述单位、部门发送来的接口资料或信函时,应及时向项目设总报告并送阅,各专业接收的纯专业性的接口资料,也应及时向项目设总报告资料的接收及使用情况。
②外部接口上有关书面文件、资料,需要由项目设总组织各专业勘察设计人员亲自调查收集的,特别是在改扩建工程勘察设计中对既有构筑物、工艺设备和企业管理水平以及征地拆迁等状况,需要现场踏勘调查清楚,作为勘察设计输入时,调查搜集到的资料和数据应和各相关方应达成共识,以调查纪要的书面形式双方或多方签字确认。
对勘察设计影响较大,增加较大勘察设计工作量时,勘察设计人员在外只能草签,会后告知项目设总,由设总报设计公司项目主管总工程师审定后再正式签认。
③项目设总应向设计公司主管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汇报并组织有关人员参加设计协调会及分承包方的设计审查会,会议内容应予记录,会议结论应形成纪要并提供给经营计划部。
经营计划部及时将会议纪要分发至各有关部门、生产处,并由项目总体根据需要修改设计计划。
若会议纪要中的意见与原审查意见有相违背的地方,应根据上报程序重新报原审查单位审批。
④接收到的外部接口资料,应按《建设项目设计过程控制程序》(Q/YY4034-2019)的要求进行设计输入评审确认后方可使用。
属综合类的应由项目设总组织评审,必要时提请设计公司主管副总工程师组织设计公司级评审;属专业类的应由生产处主管总工程师或专业负责人组织评审。
评审采用《设计输入评审表》进行记录。
评审后的资料应进行是否适用的标识工作。
⑤评审中如发现接口资料有疑点或不满足需要时,应由专业设计负责人持《设计输入评审表》,经项目设总向外部接口单位或部门提出澄清或补充要求。
当需要顾客或分承包方补充及更改提供的文件、资料时,应要求在补提的书面文件中尽可能注明先期所提供资料的有效部分和更改部分。
接收人应在有关书面文件中作相应注明,并按相关要求重新进行评审。
⑥评审合格文件应按外部接口资料传递进设计公司,属于勘测设计依据文件、资料,由专业负责人、设计总体统一纳入设计公司勘测设计事前指导书(勘测任务书、设计原则及有关规定),作为勘测设计输入依据。
⑦各专业负责人应将外部接口资料分类保管使用。
在工程阶段结束后与勘测设计资料统一归档(含不同勘测阶段各专业现场收集到的经审查并采用的电子资料)。
2、内部单位和技术接口
(1)内部单位和技术接口的活动内容和提供资料的程序按《各专业互提资料规定》、《各专业勘测设计细则》和《建设项目勘测、设计互提资料技术管理规定》(铁一院技〔2020〕4号)执行。
①项目总体在安排设计工作综合进度时,按《勘察设计各专业设计分工细则》,明确项目各专业间设计分工范围及其责任。
对于设计过程中遇到的未明确或新产生的专业分工确定如下原则:
项目设总主持研究确定的专业分工,由设总形成书面意见,报总工办技术科批准后实施;专业及项目总体等提出的专业分工问题,报总工办技术科主持研究确定;设计公司主管副总工程师主持研究分工事宜,可请总工办参加确定,总工办未参加时,设计公司主管副总工程师主持研究确定的分工,由项目设总形成书面的意见,经设计公司副总签认后送总工办督办落实;重大专业分工问题可直接向设计公司总工程师汇报。
总工办技术科对补充的专业分工进行归纳、整理,在适当时机对专业分工进行补充修订完善。
②项目设总应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参照实施项目相应的行业有关设计技术接口的规定文件以及设计公司有关规定,拟定本项目各专业间互提资料及配合进度的要求。
③为了使各专业在设计内容上互相衔接协调,避免错、漏、碰、缺,当设计成品专业校审签署后,应同相关专业负责人按《设计文件审查签署范围及图幅图标的规定》的要求,组织专业间设计会签。
项目设总及各专业所在设计所主任(所长、所总或技术主管)应协调解决会签中产生的问题并检查会签到位情况。
(2)对环保、地灾等专业和非铁路设计行业的项目,在各勘察设计阶段内部接口上互提资料内容,经双方协商,项目总体协调,可纳入《设计综合进度表》内,参照执行。
(3)需要会审会签的内部接口上的资料和文件按《铁路建设项目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及各阶段勘察设计文件图幅图标的规定》(铁一院技〔2020〕179号附件2)办理。
(4)内部接口管理
①内部设计接口要求由项目总体在“综合进度表”中明确并定期检查,同时根据情况调整计划。
在特殊情况下,项目设总也可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需要,在征得生产处或经营计划部同意后,对专业间的分工作适当的局部调整。
设计过程中牵涉到多个专业时,按照《总体设计负责制》规定,由项目设总或主导专业对该专业设计项目进行专业接口之间的协调工作,并对该项目的总体性负责。
主导专业在协调过程中出现解决不了的问题时,由主导专业报请项目设总进行协调解决,形成《专业设计工作分工协调记录》。
各生产处内部专业间接口出现的问题,由该单位总工程师负责协调解决。
②跨设计公司(含设计公司与下属公司)或两个前后有影响的项目,项目总体在编制设计综合进度表的同时编制《工程设计综合协调表》,必要时由经营计划部进行协调。
③各专业一次设计条件编制完成后,应按有关规定对其进行校审并予签署。
校审应形成《设计文件(图纸)校审及质量评定记录》;完整签署后的一次设计条件由专业设计人员发送至各相关专业。
接受一次设计条件的专业负责人或其委托人应对该条件予以确认并在所接收的条件资料上签字。
④接受一次设计条件的专业在完成本专业的设计方案并经有效校审后,将设计方案作为返回条件返回至提出一次设计条件的相关专业的专业设计负责人或其委托人,并予以确认和签字。
⑤在返回条件得到确认后,提出条件的专业按设计计划编制二次设计条件,并按相关要求进行校审、签字、记录、提交。
⑥各专业可根据工程项目工作量多少、技术难易程度等具体情况,将一、二次设计条件合并提供。
⑦专业间设计条件交接后如需作非方案性的或少量的修改时,提出条件的专业应履行修改手续,并由提出条件的人员在修改部分签字。
如系方案性修改、或修改量大时,提出条件的专业应按相应规定重提设计条件,并在原条件上注上“作废”字样、姓名及日期。
⑧专业间提交设计条件应采用《设计资料互提表》,由专业负责人传递。
设计公司内各专业在协同设计管理系统(PL系统)执行电子互提资料单,各专业在相应设计阶段结束后,应将汇总的最终有效版互提资料电子文件报送项目设总存档、备案。
当项目为多家设计单位或设计公司与下属子公司共同完成时,须提供经各方签字确认的纸质《对外勘察设计互提资料表》。
⑨各专业之间提交的设计条件,应按工程阶段,由提出条件的专业和接受条件的专业分别整理保存,其中由项目设总整理的应归档保存;专业整理的由项目专业负责人统一保管,至工程项目投产经验收三年后统一销毁。
(二)方法、措施
1、接口是薄弱环节,是勘测设计过程中质量控制的关键工序。
对接口上传递的书面文件资料,接收单位应仔细核对、分析研究、逐级审核以控制设计输入。
2、凡接口上传递的口头或其他非正规文件资料,必须限期补送正式书面文件资料(附电子互提资料单)。
3、当委托方不能按工程勘测设计协议书要求的时间和深度提供勘测设计依据的书面文件、资料,而又急需开展勘测设计时,在不影响最终成品质量的前提下,可由双方协商确定一些替代和补救措施,或由承包方补做资料调查收集工作。
为此而引起的费用和责任,应以纪要或协议的形式记录下来,双方负责人签认。
承包方以经营计划部为主来协调,项目设总或其授权的专业负责人参加实施这项工作。
(三)记录、报告
1、外部接口上传递的书面记录、报告,可以是正式图纸(也可用有正式签署的示意图替代)、协议书、纪要、报告、说明书、计算单、订货合同等书面文件、资料。
传递的书面文件、资料应有编号、名称、内容、日期和传递方负责人的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
发送书面文件、资料一般应一式两份,接收单位收到后应迅速作出评价,由项目设总签认,并加盖单位公章后退还原发送单位一份。
2、分包的勘测设计合同,按正式合同格式签订。
3、内部接口上的书面记录,按《建设项目勘测设计互提资料技术管理规定》(铁一院技〔2020〕4号)文件中规定的格式填写。
4、接口上产生的各种书面记录的保管、归档、查阅、保存期限等,按《科学技术档案工作管理实施办法》(Q/YY4002—2011)和《基建工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EPC 项目 设计 质量 控制
![提示](https://static.bdocx.com/images/bang_tan.gi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