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水江南花园建设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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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水江南花园建设项目
山水江南花园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
(简本)
建设单位:
东莞市宜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评价单位:
江苏久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2011年8月
第一章总则
1.1项目背景
随着东莞经济及社会的快速发展,投资环境日益完善,但相应配套及居住环境相对滞后,东莞市委、市政府提出了“一年一大步,五年见新城”的目标,改善和提高东莞市城镇居民生活居住环境。
东莞市宜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根据《国有土地使用证》,编号:
东府国用(2011)第特166号和东府国用(2011)第特167号拟在东莞市桥头镇大洲社区建设山水江南花园,详见地理位置图附图1。
项目所在地中心坐标:
北纬23°1'18.14";东经1114°3'35.66"。
项目地处东莞市桥头镇大洲社区。
项目北面为石竹山花园小区;南面隔桥新东二路为龙阳电子厂、兆商鸿塑胶有限公司、恩泽工艺制品有限公司、兆丰礼品盒制品有限公司;东面为东深路;西面为桥新路。
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162121.96m2;总建筑面积473175.84m2;绿化率30%;容积率2.37;总户数2797户;居住人口7466人。
项目拟设有68栋3层低层住宅楼;3栋11+1层的住宅楼;5栋29层的住宅楼;2栋18层的住宅楼;1栋2层会所;1栋5层商业;1栋25层商业(含公寓)。
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及建成投入使用后,将向环境排放生活污水、发电机尾气、油烟、噪声和生活垃圾等污染物,这些污染物的排放对项目周围的地表水、环境空气和声环境质量将有一定的影响。
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3年9月1日起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列》(1998年国务院令第253号)、《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04年7月29日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修正)等有关要求。
东莞市宜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江苏久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承担山水江南花园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在接受委托后,我司组织专业人员、多次进行现场踏勘,并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要求和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在赴现场调查和取得环境监测数据的基础上,编制了本环境影响报告书。
1.2环境保护目标
本评价的环境保护目标为保护项目所在区域的整体环境质量,确保项目选址周围环境质量不因本项目的建设而发生显著改变。
评价范围内的环境保护目标为评价区内的环境敏感点,建设项目拟建址附近主要环境保护目标见表及附图2。
表主要环境保护敏感目标
序号
环境保护敏感目标
方位
距离该项目边界的距离(米)
规模(人)
功能性质
保护内容及级别
1
石竹山花园小区
北
50
4000
居民点
环境空气二类、声环境2类
2
大洲村
西南
800
5000
居民点
东北面24米
广东医学院东莞校区
东北面24米
锦绣山河
西北面150米
山河语岸人工湖
图1-1 建设项目敏感点图
第二章建设项目概况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性质、建筑地点
项目名称:
山水江南花园
性质:
新建
建设单位:
东莞市宜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东莞市桥头镇大洲社区,详见附图1地理位置图。
中心坐标:
北纬23°1'18.14";东经1114°3'35.66"。
2.1.2项目用地现状
项目北面为石竹山花园小区;南面隔桥新东二路为龙阳电子厂、兆商鸿塑胶有限公司、恩泽工艺制品有限公司、兆丰礼品盒制品有限公司;东面为东深路;西面为桥新路。
详见附图3项目四置图。
2.1.3项目投资及资金筹措
项目总投资80000万元,环保投资
万元。
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银行按揭和销售定金。
2.1.4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162121.96m2;项目总建筑面积473175.84m2;绿化率30%;容积率2.37;首层建筑占地面积44113.53m2。
设有机动车总泊位2146个,其中室内泊位1823个,室外泊位323个;规划总户数2797户;居住人口7466人。
本项目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面积所占比重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2.86%。
本项目不设别墅类建筑。
项目拟设有68栋3层低层住宅楼;3栋11+1层的住宅楼;5栋29层的住宅楼;2栋18层的住宅楼;1栋2层会所;1栋5层商业;1栋25层商业(含公寓)。
项目不设天然气调压站、瓶组站,项目使用市政管道天然气。
另设垃圾收集站、商业及其他公建设施,具体公建设施设置情况见表2-4。
2.2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项目规划建筑统计见表2-1;综合技术经济指标见表2-2;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情况见表2-3。
表2-1规划建筑物一览表
编号
建筑名称
占地面积(m2)
计容积率建筑面积(m2)
总建筑面积(m2)
建筑层数
建筑高度(m)
备注
1
1号楼(商业中心)
1200
1876.06
1876.06
2F
9
会所
2
2号楼(多层)
251.04
596.91
832.03
3F
10.2
住宅
3
3号楼(多层)
251.96
599.79
836.87
3F
10.2
住宅
4
4号楼(多层)
251.04
596.91
832.03
3F
10.2
住宅
5
5号楼(多层)
251.04
596.91
832.03
3F
10.2
住宅
6
6号楼(多层)
277.82
661.95
939.77
3F
10.2
住宅
7
7号楼(多层)
251.96
595.63
853.01
3F
10.2
住宅
8
8号楼(多层)
251.96
599.79
836.87
3F
10.2
住宅
9
9号楼(多层)
251.04
596.91
832.03
3F
10.2
住宅
10
10号楼(多层)
251.04
596.91
832.03
3F
10.2
住宅
11
11号楼(多层)
251.04
596.91
832.03
3F
10.2
住宅
12
12号楼(多层)
251.96
599.79
836.87
3F
10.2
住宅
13
13号楼(多层)
251.96
599.79
836.87
3F
10.2
住宅
14
14号楼(多层)
251.96
595.63
853.01
3F
10.2
住宅
15
15号楼(多层)
251.04
596.91
832.03
3F
10.2
住宅
16
16号楼(多层)
251.04
596.91
832.03
3F
10.2
住宅
17
17号楼(多层)
251.04
596.91
832.03
3F
10.2
住宅
18
18号楼(多层)
251.96
599.79
836.87
3F
10.2
住宅
19
19号楼(多层)
251.96
595.63
853.01
3F
10.2
住宅
20
20号楼(多层)
251.96
595.63
853.01
3F
10.2
住宅
21
21号楼(多层)
251.04
581.59
815.51
3F
10.2
住宅
22
22号楼(多层)
251.96
595.63
853.01
3F
10.2
住宅
23
23号楼(多层)
277.82
661.95
939.77
3F
10.2
住宅
24
24号楼(多层)
251.04
581.59
815.51
3F
10.2
住宅
25
25号楼(多层)
251.04
596.91
832.03
3F
10.2
住宅
26
26号楼(多层)
251.96
595.63
853.01
3F
10.2
住宅
27
27号楼(多层)
251.04
596.91
832.03
3F
10.2
住宅
28
28号楼(多层)
251.96
595.63
853.01
3F
10.2
住宅
29
29号楼(多层)
192.68
460.84
619.92
3F
10.2
住宅
30
30号楼(多层)
195.16
484.72
682.06
3F
10.2
住宅
31
31号楼(多层)
192.68
460.84
619.92
3F
10.2
住宅
32
32号楼(多层)
195.16
484.72
682.06
3F
10.2
住宅
33
33号楼(多层)
192.68
460.84
619.92
3F
10.2
住宅
34
34号楼(多层)
195.16
484.72
682.06
3F
10.2
住宅
35
35号楼(多层)
192.68
467.54
612.82
3F
10.2
住宅
36
36号楼(多层)
195.16
484.72
682.06
3F
10.2
住宅
37
37号楼(多层)
192.68
467.54
612.82
3F
10.2
住宅
38
38号楼(多层)
192.68
467.54
612.82
3F
10.2
住宅
39
39号楼(多层)
192.68
467.54
612.82
3F
10.2
住宅
40
40号楼(多层)
192.68
460.84
619.92
3F
10.2
住宅
41
41号楼(多层)
195.16
484.72
682.06
3F
10.2
住宅
42
42号楼(多层)
195.16
484.72
682.06
3F
10.2
住宅
43
43号楼(多层)
195.16
484.72
682.06
3F
10.2
住宅
44
44号楼(多层)
195.16
484.72
682.06
3F
10.2
住宅
45
45号楼(多层)
195.16
484.72
682.06
3F
10.2
住宅
46
46号楼(多层)
192.68
460.84
619.92
3F
10.2
住宅
47
47号楼(多层)
192.68
460.84
619.92
3F
10.2
住宅
48
48号楼(多层)
195.16
484.72
682.06
3F
10.2
住宅
49
49号楼(多层)
195.16
484.72
682.06
3F
10.2
住宅
50
50号楼(多层)
319.04
752.44
1056.20
3F
10
住宅
51
51号楼(多层)
327.32
773.18
1062.10
3F
10
住宅
52
52号楼(多层)
319.04
752.44
1056.20
3F
10
住宅
53
53号楼(多层)
327.32
773.18
1062.10
3F
10
住宅
54
54号楼(多层)
319.04
752.44
1056.20
3F
10
住宅
55
55号楼(多层)
327.32
773.18
1062.10
3F
10
住宅
56
56号楼(多层)
319.04
752.44
1056.20
3F
10
住宅
57
57号楼(多层)
252.36
591.75
811.33
3F
10
住宅
58
58号楼(多层)
319.04
752.44
1056.20
3F
10
住宅
59
59号楼(多层)
327.32
773.18
1062.10
3F
10
住宅
60
60号楼(多层)
319.04
752.44
1056.20
3F
10
住宅
61
61号楼(多层)
327.32
773.18
1062.10
3F
10
住宅
62
62号楼(多层)
319.04
752.44
1056.20
3F
10
住宅
63
63号楼(多层)
319.04
752.44
1056.20
3F
10
住宅
64
64号楼(多层)
327.32
773.18
1062.10
3F
10
住宅
65
65号楼(多层)
327.32
773.18
1062.10
3F
10
住宅
66
66号楼(多层)
319.04
752.44
1056.20
3F
10
住宅
67
67号楼(多层)
319.04
752.44
1056.20
3F
10
住宅
68
68号楼(多层)
327.32
773.18
1062.10
3F
10
住宅
69
69号楼(多层)
327.32
773.18
1062.10
3F
10
住宅
70
70号楼
2179.3
38818.82
39515.44
29F
90
住宅+商业
71
71号楼
2206.88
39106.34
39696.87
29F
90
住宅+商业
72
72号楼
2360.48
39706.21
40148.90
29F
90
住宅+商业
73
73号楼
2100.19
38715.11
39450.59
29F
90
住宅+商业+配套
74
74号楼
1860.8
38785.60
39521.06
29F
90
住宅+配套
75
75号楼
870
14892.00
15558.06
18F
57
住宅
76
76号楼
870
14892.00
15558.06
18F
57
住宅
77
77号楼
540
6260.00
6260.00
11+1F
36
住宅
78
78号楼
540
6260.00
6260.00
11+1F
36
住宅
79
79号楼
270
3130.00
3130.00
11+1F
36
住宅
80
80号楼
8087
82393.00
82393.00
25F
90
商业(含公寓)
81
81号楼
3674
18318.00
18318.00
5F
20
商业
其它配套
50
50.00
50.00
60
地下车库
0
0.00
68015.80
1F
7.2
合计
44113.53
384466.48
473175.84
表2-2综合技术经济指标一览表
项目
单位
数量
备注
规划总用地
m2
162121.96
总建筑面积
m2
473175.84
其中
住宅建筑面积
m2
274857.34
办公建筑面积
m2
0.00
商业建筑面积
m2
106684.46
配套公建面积
m2
2924.68
其他面积
m2
88709.36
地上建筑面积
m2
388999.38
地下建筑面积
m2
84176.46
计入容积率面积
m2
384466.48
不计入容积率面积
m2
88709.36
其中
地下(半地下室)不计容建筑面积
m2
84176.46
架空层建筑面积
m2
4532.90
容积率
2.37
首层建筑占地面积
m2
44113.53
建筑密度
%
27.21%
塔楼建筑密度
%
7.30%
总绿地面积
m2
48636.59
其中
公共绿地面积
m2
16212.20
屋顶绿地面积
m2
0.00
其他绿地面积
m2
32424.39
绿化覆盖率
%
30.00%
人均公共绿地面积
㎡/人
2.17
机动车总泊位
辆
2146
社会车泊位
辆
0
室内泊车位
辆
1823
室外泊车位
辆
323
总户数
户
2797
居住人口
人
7466
90平方以下住宅套型面积
m2
200264.00
90平方以上住宅套型面积
m2
74593.34
90平方以下住宅所占比例
%
72.86%
最大层
层
29
最大建筑高度
m
90.00
表2-3项目公共服务设施配套一览表
名称
建筑面积(㎡)
用地面积(㎡)
独立占地
数量
非独立占地设施所在位置
小区文化室
1181.14
-
否
1
72号楼首层
健康服务站
205.42
-
否
1
74号楼首层
小区体育活动场地
-
2240
是
1
居委会
100.47
-
否
1
74号楼首层
社区警务室
45.67
-
否
1
74号楼首层
社区服务站
206.5
-
否
1
74号楼首层
邮政所
100.47
-
否
1
74号楼首层
肉菜市场
980
-
否
1
73号楼首层
公共厕所
45
-
否
1
74号楼首层
环卫工人休息室
10
-
否
1
74号楼首层
垃圾收集站
50
50
是
1
合计(计容)
2924.68
-
-
-
-
第三章建设项目周围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1、环境空气质量
通过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分析,评价区域环境空气SO2、NO2、PM10日浓度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的二级标准。
2、地表水环境
根据现状调查分析,监测断面的水质中的除氨氮指标超过V类水质标准外,其余各监测指标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V类水体要求。
由于受沿岸排放的工、农业废水和未经处理直接排放的生活污水影响,导致东引运河出现一定程度污染。
3、声环境
项目所监测的3#项目西面、4#项目东面监测点昼夜间的监测值超过《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外,其余监测点的监测值均可满足(GB3096-2008)2类标准的要求,即昼间为60dB(A),夜间为50dB(A)。
造成3#项目西面、4#项目东面监测点昼夜间监测值超标原因是受桥新路、东深路上车辆交通噪声影响所致。
4、生态环境
项目用地范围植被大部分已被清除,对周边范围的植被物种调查结果表明,周围区域多为人工作物和常见绿化植物,未发现国家珍稀濒危物种和各级保护植物。
。
第四章建设期间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在施工期间所产生的污染物会给周围环境造成不良的影响,特别是噪声和粉尘的影响较为明显。
因此,必须引起建设单位的及施工单位的高度重视,按照报告中所提的有关要求,切实做好防护措施,使其对环境的影响减至最低限度。
施工单位必须向东莞市余泥渣土排放管理相关部门提出申请,按规定办理好余泥渣土排放的手续,获得批准后方可在指定的受纳地点弃土。
该项目设计当中应贯彻“预防为主、全面规划、综合防治、因地制宜、综合防治、注重生态及社会效益”的原则,需符合国家对水土保持、环境保护的总体要求。
则该项目在施工期间产生的环境污染可以得到控制,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的不良影响。
第五章项目营运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5.1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外排污水量为
m3/d,其中综合生活污水约2277.819m3/d,餐饮业含油废水67.5m3/d,不可预见污水72.333m3/d。
建设项目含油污水经隔油隔渣池和其它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放市政管网,进入东莞市桥头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东引运河。
对周围水环境影响不明显。
5.2环境空气影响评价结论
由于项目使用管道天然气,居民住宅、公寓住户、商业厨房采用天然气为燃料,由于管道天然气燃烧完全,燃烧产物简单而无明显污染。
项目居民厨房油烟废气由于排放量小,经家庭式抽油烟机收集后,经公共烟井引上楼顶天面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项目餐饮业厨房油烟经净化效率为85%的高效油烟净化器进行油烟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标准后经专用烟井引上商业楼楼顶排放,其排气筒均拟高于所在楼的楼顶5米,由于餐饮业位置不确定,商业预留了专用烟道,各预留烟道的建筑物高度为:
5层商业的建筑高度为20m,25层商业建筑高度为90米。
,油烟排气筒高度分别为25m、95m。
项目备用发电机燃油尾气通过内置烟井引至楼顶经水喷淋(添加碱液)处理后由专用排气筒高空排放,其排气筒分别为15米、25米,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项目垃圾收集站位于地下室专用房,建议项目在垃圾收集站设置抽风排气系统,保证垃圾收集站的换气次数(6次/小时),并将收集垃圾收集站臭气由绿地中间排出,垃圾收集站臭气不会累积,同时本环评建议项目每天应对垃圾站喷洒生物除臭剂除臭,确保臭气不会对周边住宅产生显著的影响。
项目室内停车库的机动车尾气污染物较少,经通风设备抽至室外排放,污染物会迅速扩散,亦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的不良影响。
5.3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建设项目建成后,对外环境有可能产生影响的主要噪声源为备用发电机、风机房、水泵房、机动车等。
项目设有机动车总泊位2146个,其中室内泊位1823个,室外泊位323个。
机动车进出停车库时应放慢速度,不得鸣叫喇叭,并在车道周围设置绿化带,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不良影响。
备用发电机、风机和水泵安装在地下室,经减振、封闭隔音处理,变压器置于专用房内,同时做好减振基础,使项目边界噪声达到《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类标准,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不良影响。
5.4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建设前,项目占地范围内生态系统类型为城市人工生态系统。
项目建成后,原有生态系统的成份、结构形态或支持生态系统的外部条件发生变化,原有生态系统将被各类构筑物和其他人工绿化植被所替代。
虽然该项目环境系统内生态系统结构发生了变化,但对于项目以外的大环境而言其影响不大。
5.5绿化措施
为营造优美、舒适、清洁的生活环境,减轻环境污染,建议建设单位在设计上做好绿化措施,保证绿化面积,广种花草树木,保证建设项目四周的绿化率达到30%。
建议树种方面以常绿植物为主,大面积种植草坪、大王椰树、细叶桉及白玉兰等岭南特色的树种。
绿化不仅能美化环境,还具有防治污染降噪声作用,对人们的身心健康大有益处。
特别是应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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