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人须知.docx
- 文档编号:7841741
- 上传时间:2023-01-26
- 格式:DOCX
- 页数:25
- 大小:31.73KB
投标人须知.docx
《投标人须知.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投标人须知.docx(25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投标人须知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名称:
四川省电力公司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国网四川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成都市龙潭工业园区华盛路58号
本批次招标联系人:
见招标公告第2条,招标范围本批次招标联系人电话:
见招标公告第2条,招标范围本批次招标联系人传真:
见招标公告第2条,招标范围
1.1.4
项目名称
见招标公告第2条,招标范围及货物需求一览表
1.1.5
建设地点
见招标公告货物需求一览表
1.2.1
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银行贷款
1.2.2
出资比例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见招标公告货物需求一览表
1.3.2
交货期
见招标公告货物需求一览表
1.3.3
质量要求
见合同条款第9条,招标公告货物需求一览表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见招标公告第3条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或代理商投标
见第五章货物清单第3.4条,不同分标对代理招标有不同要求
是否接受代理投标:
除“空调、救援设备、大屏幕、防鸟设备、数码设备(摄像机、照相机)、车辆、卫星电话、消防设施、脉冲电子围栏系统、围墙光纤震动防侵入系统、直升飞机、灭火器、医疗器械、硬件加密机、综合安全网关UTM、运维管理系统、电视机”允许代理外,其余不接受国内代理投标。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不适用
1.10.3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不适用
1.11
外购外协
符合本招标技术规范对外购外协组件材料第三人资质和技术水平的要求
1.12
偏离
投标的技术参数可以优于招标文件的规定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它材料
本招标活动期间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依法发出的澄清补正等函件
2.2.2
投标截止时间
见招标公告第5条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1天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1天
2.4
投标人提交异议的联系方式
见招标公告第2条,招标范围
3.1.1
近年财务状况
近3年,2012-201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审计报告
3.1.1
银行资信证明
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内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开具的原件或复印件
3.1.1
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有本年度年检记录的副本复印件
3.1.1
有效的税务登记证明
复印件
3.3.1
投标有效期
开标之日起90天
3.4.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应以银行保函(抬头:
国网四川招标有限公司)或电汇方式(公司名称:
国网四川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
建行岷江支行东门大桥分理处;帐号:
51001865336050098485)的方式开具。
以银行保函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由信誉良好的具备开具保函资格的地市级以上银行分行开出。
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通过电汇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将投标保证金支付至规定的银行账户,在付款摘要中注明“××项目编号××包号××物资名称投标保证金”(如:
CDL-201401WZ0101HWG-110kV环网柜保证金),并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到账,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供加盖银行印章的电汇凭证复印件。
3.5.1
近年发生诉讼及仲裁的年份要求
3年,2012-2014年
3.5.2
近年同品种产品市场业绩的年份要求
见招标公告第3条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方案
不允许,
3.7.3
签字或盖章要求
纸质投标文件按规定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如在投标文件中使用“投标专用章”,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说明该“投标专用章”与公章具备同等效力的证明文件,否则视为无效的投标文件。
3.7.4
投标文件要求
纸质投标文件的数量:
(1)招标文件规定的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
应以分标为单位提供一份正本,并提供另加一份副本。
电子版投标文件的要求:
投标人还应提供一份同时包含商务投标文件和技术投标文件的电子版不可编辑版本(PDF电子文档)的投标文件(u盘)。
3.7.5
装订要求
注:
本条款与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冲突部分以本条款为准
投标文件应按以下方式封装:
1.开标文件的一份正本,以投标人所投的包为单位,按顺序装订并以分标为单位密封提交,标明分标编号和包号,并注明“开标文件正本”:
(1)货物清单行报价暨投标报价汇总表
(2)投标函及附录(3)货物清单单价分析表(如有)2.投标保证金以包为单位制作。
请将所投所有包的投标保证金以分标为单位单独放在一个信封里进行递交,信封外部标明“投标保证金(单独提交)”注:
除银行保函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需填写投标保证金信息表,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3,一同封入保证金信封内。
3.投标文件的商务及技术部分合订成一册正本(注明投标人名称、设备名称、包号),标明“商务及技术正本”。
4.投标文件商务及技术部分合订成一册副本(注明投标人名称、设备名称、包号),标明“商务及技术副本”。
5.电子版以分标为单位制作,单独密封到一个信封内,在信封外部标明“投标文件电子文档(一份)”,随开标文件一起提交,但不封入开标文件信封中。
4.1.2
封套上写明
投标人应在内外包装均应注明项目名称、分标编号、包号、设备/材料名称,正本和副本及规定的“开标日期前不准启封”字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在密封处签字加盖公章,写明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见招标公告第5条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
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
成都市龙潭工业园区华盛路58号14幢6楼会议室
5.2
开标程序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化开标
(8)对于不参加现场开标仪式的投标人可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在任何具备互联网环境的地方登陆招标人招投标信息系统,并使用本人合法数字证书,查看开标一览表,如对其电子报价有异议,投标人根据附表五格式填写《投标人对其电子报价提出异议情况记录表》,并及时将该记录表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二个小时内传真至指定号码见招标公告第2条,招标范围传真号码。
7.1
定标结果公示期投标人提出异议的联系方式
电话:
(028)68133497或68133444传真:
(028)68133718或82986626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评标委员会不直接确定中标人。
每个合同包公示中标候选人1名。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从事的各种非正常投标活动,作为否决投标条款。
11
需要补充的其它内容
(1)同型号且技术要求一致的装置性材料可按标做一次技术应答。
(2)授标原则:
原则上推荐综合排序第一的厂家为中标人,如推荐非综合排序第一的厂家为中标人,省公司招标领导小组单独进行说明。
对于同一类物资标(同一分标),在分包数在十个及以上时,原则上一个厂家同一批次授标不超过三个包;对于同一类物资标(同一分标),在分包数在十个以内时,原则上一个厂家同一批次授标不超过两个包。
其中,水泥电杆类物资分标中一个厂家只能授予一个包。
并且原则上应根据优先授予合同约定最大金额的标包,对于合同约定金额相同时,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3)供应商中标后须对可能列入抽检计划进行破坏性试验的材料类(中标)物资,如金具、塔材等,免费提供《国网公司抽检作业规范》规定的取样数量作为抽样检测”。
(4)对未提供“重法纪、讲诚信”承诺函的投标人将作为否决投标处理。
(5)供应商在提供货物时,不得使用木质包装材料(含木质光电缆盘),如用木质包装材料(含木质光电缆盘)的,验货时供应商必须依法提供货物产地林业植物检疫机构出具的《植物检疫证书》(以下简称检疫证),检疫证须一车(批)一证,随货同行,货证相符。
(6)电能计量箱、水泥电杆、水泥制品、铁附件、布电线、钢绞线,当投标人的评标价>基准价时,n=1。
⑺若招标公告涉及内容与其它招标招标文件内容有冲突或不一致的情况,以招标公告为准。
1.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批)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批)项目货物进行招标。
1.1.2本(批)招标项目招标人: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本(批)货物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本(批)招标项目名称: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本(批)招标项目建设地点: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资金落实情况
1.2.1本(批)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本(批)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本(批)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交货期和质量要求
1.3.1本次招标范围: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本次招标货物的交货期: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本次招标货物的质量要求:
见合同条款第9条
已正式出版发行的国家电网公司技术要求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部分,招标文件技术规范有明确规定的,以技术规范为准,技术规范没有明确规定的,招标人将参考技术要求文件评审,在这种情况下,投标文件不符合国家电网公司技术要求文件规定的主要技术要求的,将有可能被视为实质性不响应招标文件。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生产制造相应招标货物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业绩,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投标人前附表规定联合体投标的,除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它联合体在同一标包中投标。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相应标包前期提供设计或咨询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批)次招标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4)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包货物投标的;
(5)对于接受代理商投标的项目,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委托两个及以上个代理商参加投标的;
(6)被责令停业的;
(7)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9)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责任整改措施未全面落实的。
1.5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信息不透露
参与投标活动的各方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未公开发布知识产权信息,未经相应权属人同意,不得对外透露,违者应对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
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解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等意外责任。
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投标预备会
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外购外协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货物的部分非主体组配元器件进行外购外协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内容和接受外购外协的第三人资质及其产品技术水平要求等限制性条件。
1.12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货物清单(及货物清单行报价暨投标报价汇总表格式);
(6)技术规范书;
(7)投标文件格式;
(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它材料。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投标文件。
如投标人无特殊声明,则视为投标人已全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条款。
如招标文件中商务部分与技术部分中的内容有差异,技术参数以技术部分为准,交货期、投标人资格、业绩要求、质保期以商务部分为准,如技术规范书中的招标货物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与货物清单有差异,以货物清单为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
如发现缺页或者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
如有疑问,应将可编辑电子版澄清内容上传在招标人招投标信息系统(电子商务平台),要求招标人予以澄清。
2.2.2招标人针对2.2.1情况作出的澄清将在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或在招标人招投标信息系统(电子商务平台)以电子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
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在招标人信息系统(电子商务平台)通过CA证书以电子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经收到该澄清。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招标人可以主动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但对实质影响编制投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招标人招投标信息系统(电子商务平台)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在招标人招投标信息系统(电子商务平台)通过本人合法数字证书以电子形式(数据电文)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2.4招标文件的异议
如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异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并将此异议及答复提交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该异议及答复将在评标时提交评标委员会进行审议,如该异议无法律依据,属故意干扰招投标活动,该投标人的本次投标将被拒绝。
提交异议的联系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商务部分: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单独密封);
(2)投标保证金(单独密封);
(3)货物清单行报价暨投标报价汇总表(单独密封);
(4)货物清单单价分析表((如有,单独密封);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6)商务偏差表;
(7)剩余生产能力表;
(8)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9)资质业绩信息集中应答文件商务部分;
(10)商务相关支持证明材料;
(11)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商务内容。
技术部分:
(1)技术参数和供货范围的点对点应答;
(2)项目相关信息;
(3)投标人技术偏差表;
(4)技术规范要求的专用图纸(如有);
(5)投标人企业实力的说明;
(6)资质业绩信息集中应答文件技术部分;
(7)技术相关支持证明材料;
(8)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技术内容。
3.2投标报价
3.2.1投标人应按第五章“货物清单行报价暨投标报价汇总表”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投标人须在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提供的离线投标工具中填写货物清单行报价暨投标报价汇总表,上传至招标人信息系统,并在线打印出最终上传的带有条形码的纸质货物清单行报价暨投标报价汇总表。
对于货物清单行报价暨投标报价汇总表以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上传的版本为准。
在线打印出带条形码的纸质货物清单行报价暨投标报价汇总表应在右下方“投标人名称”处加盖公司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注明日期,同时在右上角空白处加盖正本章或副本章。
招标人不接受从该信息系统以外离线制作的货物清单行报价暨投标报价汇总表的纸质文件。
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任何形式的价格调整声明(折扣或价格上浮声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如投标价格有变动,投标人应在投标离线工具中重新填报新的价格,并重新加密上传,新的报价会自动覆盖系统中原有报价。
同时,投标人应重新打印带有条形码的纸质货物清单行报价暨投标报价汇总表。
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货物清单行报价”中的相应报价。
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规定。
3.3投标有效期
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
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投标保证金
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担保形式和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投标人应以所投的包为单位按下表规定的数量提交投标保证金:
每包的投标价格
每包的投标保证金(元)
20万以下(不含20万)
可免于提交投标保证金
20万-50万(含20万)
4,000
50万-100万(含50万)
10,000
100万-200万(含100万)
20,000
200万-300万(含200万)
40,000
300万-500万(含300万)
60,000
500万-700万(含500万)
100,000
700万-1000万(含700万)
140,000
1000万-2000万(含1000万)
200,000
2000万-3000万(含2000万)
400,000
3000万-4000万(含3000万)
600,000
4000万-6000万(含4000万)
800,000
6000万及以上(含6000万)
800,000
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3.4.3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凭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复印件退还。
如投标保证金入招标代理机构银行账户的,则将同时退还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投标人撤回其投标文件的;
(2)中标人拒绝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投标文件的承诺签订合同的;
(3)中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4)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主动对投标文件提出实质性修改的;
(5)投标人串通投标或有其它违法行为的。
3.5资格审查资料
3.5.1“商务相关支持证明文件”无需上传至国家电网公司商务平台,应包括但不限于:
3.5.1.1近年财务状况:
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附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1.2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1.3其他:
应附有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书、银行资信证明、质量保证体系。
3.5.2“技术相关支持证明文件”无需上传至国家电网公司商务平台,应包括但不限于:
3.5.2.1近年完成的合同、运行业绩情况:
包含投标人供货数量、投运时间、使用单位评价、业主单位名称等信息,同时应附有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2.2试验报告及鉴定证书:
应提供与投标产品同品种产品的国际权威机构或者国家授权、许可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试验、鉴定报告复印件,具备相应资质认证机构出具的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国家规定需要办理生产许可产品的相应级别机关颁发的有效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3.5.2.3其他:
“资质业绩信息集中应答文件技术部分”所要求的其他证明文件。
3.5.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2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方案方可考虑。
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7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交货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纸质投标文件须保持与电子投标文件的完整一致,用不退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单位章,并在文件每一页小签;授权代表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
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
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4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数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
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7.5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4.投标
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识
4.1.1纸质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开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4.1.2纸质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封套上应写明的其它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注标记的纸质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4.2.2投标人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因特网地址、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地点: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招标人收到纸质投标文件后,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投标 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