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考勤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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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考勤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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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考勤制度
中小企业考勤制度
工作时间
第1章、公司法定工作时间为:
每天工作八小时,每周工作四十小时。
第2章、常白班:
上午7:
30至11:
30,下午13:
00至17:
00
第3章、夜班:
第一班(0:
00至8:
00),第二班(8:
00至16:
00),第三班(16:
00至24:
00)。
考勤记录
第4章、员工应严格遵守工作时间,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以到达岗位和离开岗位时间为准)。
上下班时,均需在考勤簿上签写本人姓名。
代签、盖章或签写其它内容的一律视为无效,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5章、各部门应实行考勤专责制。
建立考勤簿或采用打卡机记录考勤。
第6章、考勤负责人负责考勤管理、假条、诊断书和考勤簿等工作,每日对员工出勤做出准确记录。
第7章、部门负责人安排员工加班,应将加班小时数告知考勤负责人予以记录。
第8章、考勤负责人需对部门员工出勤情况进行记录和统计。
每月2日、每年1月2日前,考勤负责人应将上月度和上年度考勤表及统计表报人力资源部门审核、备案。
考勤检查
第9章、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对公司考勤管理行使检查权。
各部门领导对本部门行使检查权。
除上述部门、领导以外的任何部门和人员无权行使检查权。
第10章、考勤检查分例行检查和随机抽查两种形式。
第1章、例行检查由人力资源部门进行,每月不少于两次。
第2章、随机抽查由具有考勤检查权的部门、领导在规定的权限范围内随机进行抽查,检查对象由进行考勤检查的部门、领导自定。
第11章、由于天气原因等不可抗力导致迟到或旷工,可以不予处罚,但考勤员应将原因予以记录。
第12章、任何部门员工均须无条件的配合由考勤检查权的部门、领导进行考勤检查。
考勤处理
第13章、工作时间坚守本职岗位,工作认真负责,禁止消极怠工、玩忽职守,更不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如需离开公司外出办理公事,应经部门负责人许可,在《日常因公外出记录册》上登记,否则按脱岗或旷工处理。
第14章、员工上班应提前十五分钟进入岗位,做好工作前的准备工作。
在交接班时,要把生产设备、工具、生产任务交待清楚。
第15章、迟到30分钟以内,称“迟到”。
员工月累计迟到三次以上(不含三次),按事假半天处理。
第16章、员工月累计迟到三次(含三次)按事假一天处理。
第17章、员工月累计脱岗三次、迟到五次按旷工一天处理。
第18章、工作时间外出办私事者,一经发现,按旷工一天处理。
第19章、无故提前15分钟以上下班者以旷工半天处理。
第20章、不按规定工作时间到岗或提前离岗超过一小时按事假请假程序处理,否则以旷工论处。
请假制度
第21章、工作时间内任何不在工作岗位的个人行为都应事前请假并得到批准,这种个人行为包括迟到、早退、个人生病或办理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而耽误工作时间30分钟以上。
第22章、员工请事假半日以内,由工段长批准;半日以上至3日以内由工段长签署意见,部门领导批准;3-7日由部门领导签署意见,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批准;7-15日由部门领导、人力资源部门签署意见,经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批准;15日以上由总经理或董事长批准;任何人不得越权审批,凡越权审批的事假一律按旷工处理。
第23章、中层干部请假2日以内由主管副总经理批准,3日以上由总经理或董事长批准。
第24章、员工请病假、工伤假、探亲假必须严格执行公司规定,否则视为事假或旷工。
第25章、员工请假得到批准后,必须把自己的工作交待给上级主管领导指定的同事代为处理,否则耽误工作的责任和造成的损失由请假人承担。
第26章、遇特殊情况未经请假而耽误工作时,事后必须立即逐级向上报告,由总经理或董事长批准,可不按旷工处理,并按规定补办请假手续。
第27章、惩处规定详见相关制度。
考核
目的
第28章、旨在加强对公司各部门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统一和规范地推行员工绩效考核规程,保证和促进公司各部门绩效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29章、旨在建立公司统一的绩效考核体系,针对性的绩效考核指标、客观的考核标准和动态考核方式可以充分反映员工工作业绩;根据员工特点设计员工的岗位晋升与培训方案,从而促进XX纸业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公正化,并进一步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员工工作效率和基本素质,逐步促进公司整体业绩水平的提高。
原则
第30章、公开原则:
考核指标、考核标准的制定是通过协商和讨论完成的,考核过程是公开的、制度化的。
第31章、客观性原则:
用事实说话,切忌主观武断,缺乏事实依据。
第32章、反馈原则:
考核者在对被考核者进行绩效考核的过程中,需要把考核结果反馈给被考核者,同时听取被考核者对考核结果的意见,对考核结果存在的问题及时修正或作出合理解释。
第33章、公正原则:
绩效考核是针对工作业绩进行的考核,绩效考核应就事论事而不可将与工作无关的因素带入考核工作。
第34章、时效性原则:
绩效考核是对考核期内工作成果的综合的评价,不应将本考核期之前的行为强加于本次的考核结果中,也不能取近期的业绩或比较突出的一两个成果来代替整个考核期的业绩。
用途
第35章、了解员工对组织的业绩贡献
第36章、为员工的薪酬决策提供依据
第37章、提高员工对公司管理制度的满意度
第38章、了解员工和部门对培训工作的需要
第39章、指导公司合理的配置人力资源
第40章、为员工的晋升、降职、调职和离职提供依据
第41章、为人力资源规划提供基础信息
周期
第42章、公司绩效考核周期可分为月度、季度、年度。
第43章、公司各部门中,销售公司、生产部、能动部、品质部中的直接从事生产和业务工作的岗位(以下简称业务岗位)执行月度考核、年度考核,销售公司中、生产部、能动部、品质部中的职能岗位和其他职能部门各岗位(以下简称职能岗位)执行季度考核、年度考核。
第44章、最后一个考核期的月度考核(12月)、季度考核(第四季度)可与年度考核合并进行。
第45章、月度考核自下月第一个工作日起计算,连续3个工作日。
第46章、季度考核自下季度第一个工作日起计算,连续5个工作日;
第47章、年度考核自下一年度第一个工作日起计算,连续10个工作日;
考核关系
第48章、直接上级对直接下级进行关键绩效指标(KPI)、能力态度考核,并填写绩效考核结果表。
第49章、各部门负责人对职能部门进行部门满意度考核,并填写部门满意度考核表。
第50章、其他考核关系:
某些岗位的KPI中有满意度项指标,指定相关岗位进行评分,如销售公司综合处处长KPI中的销售支持工作满意度,则须销售公司片区经理和市场处处长予以评分。
第51章、集团公司被考核高层管理者包括:
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总会计师、纪委书记、工会主席。
第52章、股份公司被考核高层管理者包括:
副总经理(产销)、副总经理(能动)、总工程师、董事会秘书。
第53章、业务岗位被考核者包括销售公司总经理、片区经理及片区业务员,生产部部长、抄纸分厂全部管理岗、环保分厂/环保处全部管理岗、能动部除设备动力处之外的全部管理岗、品质部除质量管理处之外的全部管理岗。
第54章、职能岗位被考核者包括除上三条和下一条之外的所有管理岗位。
第55章、制度适用于公司正式聘用的所有管理岗员工,但不适用于以下员工:
第1章、集团公司董事长
第2章、股份公司董事长
第3章、集团公司总经理
第4章、股份公司总经理
第5章、试用期员工
第6章、实习人员
第7章、考核期间休假停职时间超过一个考核期者
第8章、其他薪酬考核领导小组认定无需考核的人员。
考核内容
第56章、绩效考核体系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第1章、关键业绩指标(KPI)
第2章、能力态度考核指标
第3章、部门满意度指标
绩效考核体系构成表
考核周期
月度
季度
年度
指标
KPI
KPI
部门满意度
能力
态度
KPI
部门满意度
能力
态度
被考核人
考核人
权重
高管岗位
直接上级或其他考核者
80%
20%
业务岗位
直接上级或其他考核者
100%
80%
20%
职能岗位
(部级(股份)、处级(集团)管理岗)
直接上级或其他考核者
60%
20%
60%
20%
其他部门
20%
20%
职能岗位
(其他管理岗)
直接上级或其他考核者
70%
30%
70%
30%
第57章、绩效考核计分采用十分制,考核者对被考核者的KPI、部门满意度、能力态度指标进行评分,人力资源部门则负责将各项评分按照相应权重进行加权,获得当次考核的最终考核得分。
第58章、月度考核是对当月绩效完成状况的考核,季度考核是对本季度绩效完成状况的考核,年度考核是对本年度绩效完成状况的考核。
薪酬与福利
薪酬原则
第59章、员工获得正当劳动报酬是维持企业效率和持续发展的基本保证,体现了企业效益与员工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第60章、员工薪酬作为分配价值形式之一,应遵循按劳分配、公平公正的原则;以贡献、能力和责任作为分配依据。
薪酬组成
第61章、薪酬组成部分包括:
岗位工资、司龄工资、知识/技能工资、奖金、补贴、福利和保险。
第62章、岗位工资:
岗位工资分成岗位固定工资和岗位绩效工资;岗位工资体现该岗位的价值,根据公司对岗位进行的岗位评价结果确定岗位工资额。
第63章、司龄工资:
第1章、司龄从员工正式进入XX纸业之日起计算,司龄每满一年可得司龄工资15元/月。
第2章、司龄工资实行累进计算,累计10年后不再增加,最高上限为150元/月。
第3章、知识/技能工资根据员工的学历和职称确定,学历以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为准,职称以国家承认且公司认可的职称为准。
对于学历和职称的要求,能满足其中一项即可,并发放相对应较高标准的知识/技能工资。
第64章、奖金:
第1章、超出年度经营目标而给予的奖励,年终奖金每年发放一次,在年度考核结束之后,根据年度考核结果一次性发放。
具体发放规则如下:
该员工全年实际绩效工资总额
工年终奖金
=
×
公司年终奖金总额
公司全员全年实际绩效公司总额
其中公司年终奖金总额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本年度运营情况确定。
公司全体员工是指年度考核结束时公司的所有正式员工,不包括在考核之前离开公司的员工,不包括新入职的还未过试用期的员工。
第65章、补贴:
包括加班工资、驻外津贴、午餐补贴等。
试用期薪酬
第66章、公司新招员工试用期一般为六个月,特殊情况下最多可以延伸到十二个月。
第67章、试用期员工的岗位工资部分为岗位工资的70%;知识技能工资部分按前述规定100%发放;享受每月150元的午餐补贴;不享受公司提供的其它福利。
第68章、对于转岗员工,转岗后的第一个月为试用期,不参加绩效考核。
工资发放
第69章、员工工资实行月薪制。
每月22日支付下月工资及上月奖金,以法定货币(人民币)支付,若遇支薪日为休假日时,则提前至支薪日前一工作日支付。
第70章、下列各款项须直接从工资中扣除:
第1章、员工工资个人所得税;
第2章、应由员工个人承担的住房公积金;
第3章、应由员工个人缴纳的社会统筹保险及失业保险费用;
第4章、与公司订有协议应从个人工资中扣除的款项;
第5章、法律、法规规定的以及公司规章制度规定的应从工资中扣除的款项(如罚款);
第6章、司法、仲裁机构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款项。
第71章、工资计算期间中途聘用人员,当月工资按照前述工资发放办法和工作天数计算。
第72章、员工有下列情形可向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在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结清工资。
第1章、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
第2章、公司认可的其他事由。
第73章、员工在考核前离职,则继续发放当月60%的岗位绩效工资,岗位绩效工资的余额不再进行考核和发放,年终奖金不予发放。
福利保险
第74章、员工可根据公司相关制度享受住房公积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人身意外伤害险、差旅出行保障险等福利、保险。
第75章、未婚员工由公司负责安排宿舍或发给租房补贴,宿舍租金按公司相应规定执行。
奖惩制度
目的
第76章、奖励的目的在于既要使员工得到心理及物质上的满足,又要达到激励员工勤恳工作、奋发向上、争取更好业绩的目的。
第77章、惩戒的目的在于既要促使员工达到并保持应有的工作水准,又要保障公司和员工共同利益和长远利益。
原则
第78章、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包括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员工的岗位描述、工作目标和临时工作任务。
第79章、只有员工的表现较大程度地超过了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时,才能够给予奖励。
第80章、员工的表现达不到公司对员工提出的明确基本要求,根据情节不同给予相应惩戒。
第81章、记过(不含记过)以上处分必须征得公司工会同意方可办理。
第82章、处罚和过失单必须传递到本人,本人有向上级申诉的权利。
第83章、该罚不罚且护短的管理人员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提出处罚,下达“责任过失单”。
奖励
第84章、奖励的方法有经济奖励与行政奖励两种,也可两种同时使用。
第1章、经济奖励包括:
加薪、奖金、奖品。
第2章、行政奖励包括:
嘉奖、记功、记大功。
第85章、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嘉奖,并一次性颁发奖金500元,奖金随当月工资发放。
嘉奖通报全公司。
第1章、连续三年完成本质工作,无任何劣迹、惩戒和事故者;
第2章、工作努力,业务纯熟,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第3章、领导有方,使部门业务拓展和工作业绩有突出成效者;
第4章、品行端正,一贯忠于职守,堪为全体员工楷模者。
第86章、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予以记功,并颁发奖金3000元,奖金随当月工资发放。
全年累计3次者,除正常调级外晋升一级工资,并通报全公司。
第1章、维护公司安全,积极采取措施排除险情,确有实效者;
第2章、全年累计获嘉奖5次者;
第3章、对维护公司荣誉、塑造企业形象方面有突出贡献的;
第4章、在生产、工艺设计、产品设计、改善劳动条件等方面有技术改进或提出合理化建议,在应用中取得突出效果的;
第5章、获省级奖励者。
第87章、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予以记大功,并颁发奖金10000元,奖金随当月工资发放。
全年累计3次者,除正常调级外晋升二级工资,奖励及奖金在全体员工大会上颁布,并颁发奖章。
第1章、遇到意外事件或灾害奋不顾身,为公司减少灾难性随时或舍己救人者;
第2章、开发、工艺设计、产品设计、改善劳动条件等方面有发明、技术改进或提出合理化建议、在应用中取得重大成果者;
第3章、全年累计获记功3次者;
第4章、获国家级奖励者。
第88章、获嘉奖、记功和记大功均获公司颁发的相应奖励的奖状或奖牌。
第89章、当年度获记功和记大功奖励的员工在通报公布后,可根据公司安排,结合个人意愿参与如下活动:
第1章、公司高层领导与优秀员工见面会;
第2章、年度优秀员工庆功会;
第3章、作为同期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荣誉代表与会;
第4章、将本人照片及先进事迹张贴于宣传栏处;
第5章、公司内部刊物上专门开设“优秀员工专栏”,对获奖员工进行介绍。
第90章、获记功奖励者可享受额外的5天带薪假期,或公司组织的带薪并由公司负担全部费用的为期3天的集体旅游(二者选一)。
第91章、获记大功奖励者可享受额外的10天带薪假期或公司组织的带薪并由公司负担全部费用的为期7天的集体旅游(二者选一)。
第92章、获记功以上奖励的员工,其获奖情况将记入个人档案。
第93章、任用与提升员工时,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受过奖励的员工,对德才兼备、表现极为突出者还可破格提升。
第94章、奖励事项如为多人共同合作而完成的,其奖金按参加人数以一定的比例分配。
第95章、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奖励,由其直接上级提出;与本职工作无关的,由见证人提出,均需填写“奖励申请单”。
奖励的核实人为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批准人为总经理或董事长。
惩戒
第96章、按照规定的标准(规章制度、岗位描述、工作目标、工作计划等)检查员工的表现,对达不到标准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97章、检查员工对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如果违反有关纪律规章制度,称为“违纪过失”,由人力资源部门提出填写“违纪过失单”,核实后交主管副总经理审批。
第98章、考察岗位描述以及工作目标、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如果因失职而使自己负有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的部分工作受到损失,称为“责任过失”,由人力资源部门提出填写“责任过失单”,核实后交主管副总经理审批。
第99章、惩戒的方式有经济处罚和行政处罚两种,也可两种同时使用。
第1章、经济处罚分为罚款、扣发奖金获工资、降低工资标准;
第2章、行政处罚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辞退、开除。
第100章、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口头或书面警告处分。
第1章、因个人过失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第2章、未经批准擅自脱岗怠慢工作者;
第3章、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工作条例经劝告不改正者;
第4章、不服务上级领导工作安排及工作调整者。
第101章、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警告处分的同时扣发当月部分工资。
第1章、待人或托人上下班打卡或伪造出勤记录者扣除当月岗位工作25%;
第2章、旷工半日扣除当月应发岗位工资的15%,旷工一日扣除当月应发岗位工资25%,以此累加,直至扣完当月全部工资。
第102章、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记过处分,罚款XX元,并扣发当月奖金。
第1章、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导致影响公司权益者;
第2章、在工作场所喧哗、嬉戏、吵闹,妨碍他人工作而不听劝告者;
第3章、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陷、伪证,制造事端者;
第4章、年度内托人或受托打卡或伪造出勤记录两次者。
第103章、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记大过处分,罚款XX元,扣发当月工资奖金,并降低一级工资标准。
第1章、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导,屡劝不听三次以上者;
第2章、对下属正常申诉打击报复经核实,但情节轻微者;
第3章、因为个人拒不执行公司规章制度或不遵循公司精神,导致工作失误造成X万元(含)以上,X万元(不含)以下损失者;
第4章、故意损坏公司重要文件或财物者;
第5章、年度内累计记过两次及以上者。
第104章、员工有下列条件之一者,视情节轻重予以辞退或开除。
第1章、多次吃到或早退,经批评和教育屡教不改者;
第2章、行为不检,群众影响极差者;
第3章、无故连续旷工三日或全月累计旷工六日者;
第4章、因为个人拒不执行公司规章制度或不遵循公司精神,导致工作失误造成X万元(含)以上损失者;
第5章、偷盗、侵占或有一损害同事或公司财物经查属实者;
第6章、在执行公务和对外交往中索贿、受贿,收取回扣数额XX元(含)以上者;
第7章、在公司内煽动怠工或罢工者;
第8章、造谣惑众,诋毁公司形象者;
第9章、未经许可兼任其他职务或兼营与本公司同类业务者;
第10章、在职期间触犯刑律者;
第11章、伪造或盗用公司印信,严重损害公司权益者;
第12章、吸食毒品或唆使他人吸食毒品,尚未构成犯罪者;
第13章、年度内累计记大过两次者;
第14章、斜路公司机密经查属实者;
管理人员年度被记大过者,将被处以降职或撤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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