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筋对焊作业指导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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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筋对焊作业指导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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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筋对焊作业指导书
一、适用范围
本工艺标准适用于热轧钢筋的连续闪光焊、预热闪光焊、闪光一预热闪光焊。
二、施工准备
2.1、材料及主要机具
2.1.1、钢筋:
钢筋的级别、直径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有出厂证明书及复试报告单。
进口钢筋还应有化学复试单,其化学成分应满足焊接要求,并应有可焊性试验。
2.1.2、主要机具:
对焊机及配套的对焊平台、防护深色眼镜、电焊手套、绝缘鞋、钢筋切断机、空压机、水源、除锈机或钢丝刷、冷拉调直作业线。
2.1.3、焊条、焊剂应有产品合格证。
2.2、作业条件:
2.2.1、焊工必须持有有效的考试合格证。
2.2.2、对焊机及配套装置、冷却水、压缩空气等应符合要求。
2.2.3、作业场地应有安全防护设施,防火和必要的通风措施,防止发生烧伤、触电及火灾等事故。
2.2.4、钢筋焊接施工前,应清除钢筋、钢板焊接部位及钢筋预与电极接触表面上的锈斑、油污、杂物等;钢筋端部当有弯折、扭曲时,应予以矫直或切除。
2.2.5、带肋钢筋进行焊接时,宜将纵肋对纵肋安装和焊接。
2.2.6、当采用低氢型碱性焊条时,应按使用说明书的要求烘焙,且宜放入保温筒内保温使用;酸性焊条若在运输或存放中受潮,使用前亦应烘焙后方能使用。
2.2.7、焊剂应存方在干燥的库房内,当受潮时,在使用前应经250~300℃烘焙2h。
使用中回收的焊剂应清除熔渣和杂物,并应与新焊剂混合均匀后使用。
2.2.8、在环境温度低于-5℃条件下施焊时,焊接工艺应符合下列要求。
(1)闪光对焊时,宜采用预热闪光焊或闪光—预热闪光焊;可增加调伸长度,采用较低变压器级数,增加预热次数和间歇时间。
(2)电弧焊时,宜增大焊接电流,减低焊接速度。
电弧帮条焊或搭接焊时,第一层焊缝应从中间引弧,向两端施焊;以后各层控温施焊,层间温度控制在150~350℃之间。
多层施焊时,可采用回火焊道施焊。
(3)当环境温度低于-20℃时,不宜进行各种焊接。
2.2.9、雨天、雪天不宜在现场进行施焊;必须施焊时,应采取有效遮蔽措施。
焊后未冷却接头不得碰到冰雪。
在现场进行闪光对焊或电弧焊,当风速超过7.9m/s时,应采取挡风措施。
进行气压焊,当风速超过5.4m/s时,应采取挡风措施。
2.2.10、进行钢筋焊接时,应随时观察电源电压的波动情况,当电源电压下降大于5%。
小于8%,应采取提高焊接变压器级数的措施;当大于或等于8%时,不得进行焊接。
2.2.11、焊机应经常维护保养和定期检修,确保正常使用。
2.2.12、对从事钢筋焊接施工的班组及有关人员应经常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执行现行国家标准《焊接与切割安全》有关规定,对氧、乙炔、液化石油气等易燃。
易爆材料,应妥善管理,注意周边环境,制定和实施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加强焊工的劳动保护,防止发生烧伤。
触电、火灾、爆炸以及烧坏焊接设备等事故。
2.2.13、熟悉料单,弄清接头位置,做好技术交底。
三、焊接种类
3.1、钢筋闪光对焊
3.1.1、一般要求
(1)钢筋的对接焊接宜采用闪光对焊;其焊接工艺方法按下列规定选择:
a当钢筋直径较小,钢筋牌号较低,在本规程表一的规定范围内,可采用“连续闪光焊”;
b当超过表中规定,且钢筋端面较平整,宜采用“预热闪光焊”;
c当超过表中规定,且钢筋端面不平整,应采用“闪光—预热闪光焊”。
(2)连续闪光焊所能焊接的钢筋上限直径,应根据焊机容量、钢筋牌号等具体情况而定,并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连续闪光焊钢筋上限直径
焊机容量(KV·A)
钢筋牌号
钢筋直径(mm)
160
(150)
HRB235
HRB335
HRB400
RRB400
20
22
20
20
100
HRB235
HRB335
HRB400
RRB400
20
18
16
16
80
(75)
HRB235
HRB335
HRB400
RRB400
16
14
12
12
40
HRB235
Q235
HRB335
HRB400
RRB400
10
(3)闪光对焊时,应选择合适的调伸长度、烧化留量、顶锻留量以及变压器级数等焊接参数。
连续闪光焊时的留量应包括烧化留量。
有电顶锻留量和无电顶锻留量;闪光一预热闪光焊时的留量应包括:
一次烧化留量、预热留量、二次烧化留量。
有电顶锻留量和无电顶锻留量。
(4)变压器级数应根据钢筋牌号。
直径、焊机容量以及焊接工艺方法等具体情况选择。
(5)RRB400钢筋闪光对焊时,与热轧钢筋比较,应减小调伸长度,提高焊接变压器级数,缩短加热时间,快速顶锻,形成快热快冷条件,使热影响区长度控制在钢筋直径的0.6倍范围之内。
(6)HRB500钢筋焊接时,应采用预热闪光焊或闪光—预热闪光焊工艺。
当接头拉伸试验结果发生脆性断裂,或弯曲试验不能达到规定要求时,尚应在焊机上进行焊后热处理。
(7)当螺丝端杆与预应力钢筋对焊时,宜事先对螺丝端杆进行预热,并减小调伸长度;钢筋一侧的电极应垫高,确保两者轴线一致。
(8)采用UN2-150型对焊机(电动机凸轮传动)或UN17-150-1型对焊机(气,液压传动)进行大直径钢筋焊接时,宜首先采取锯割或气割方式对钢筋端面进行平整处理:
然后,采取预热闪光焊工艺。
(9)封闭环式箍筋采用闪光对焊时,钢筋断料宜采用无齿锯切割,断面应平整。
当箍筋直径为12mm及以上时,宜采用UN1-75型对焊机和连续闪光焊工艺;当箍筋直径为6~10mm,可使用UN1-4O型对焊机,并应选择较大变压器级数。
(10)在闪光对焊生产中,当出现异常现象或焊接缺陷时,应查找原因,采取措施,及时消除。
3.1.2、操作工艺
(1)工艺流程:
检查设备→选择焊接工艺及参数→试焊、作模拟试件→送试→确定焊接参数→焊接→质量检验
(2)连续闪光对焊工艺过程:
闭合电路→闪光(两钢筋端面轻微接触)→连续闪光加热到将近熔点(两钢筋端面徐徐移动接触)→带电顶锻→无电顶锻
(3)预热闪光对焊工艺过程:
闭合电路→断续闪光预热(两钢筋端面交替接触和分开)→连续闪光加热到将近熔点(两钢筋端面徐徐移动接触)→带电顶锻→无电顶锻
(4)闪光一预热闪光对焊工艺过程:
闭合电路→一次闪光闪平端面(两钢筋端面轻微徐徐接触)→连续闪光预热(两钢筋端面交替接触和分开)→二次连续闪光加热到将近熔点(两钢筋端面徐徐移动接触)→带电顶锻→无电顶锻
3.1.3、检查电源、对焊机及对焊平台、地下铺放的绝缘橡胶垫、冷却水、压缩空气等,一切必须处于安全可靠的状态。
3.1.4、试焊、做班前试件;在每班正式焊接前,应按选择的焊接参数焊接6个试件,其中3个做拉力试验,3个做冷弯试验。
经试验合格后,方可按确定的焊接参数成批生产。
3.1.5对焊焊接操作:
(1)连续闪光焊:
通电后,应借肋操作杆使两钢筋端面轻微接触,使其产生电阻热,并使钢筋端面的凸出部分互相熔化,并将熔化的金属微粒向外喷射形成火光闪光,再徐徐不断地移动钢筋形成连续闪光,待预定的烧化留量消失后,以适当压力迅速进行顶锻,即完成整个连续闪光焊接。
(2)预热闪光焊:
通电后,应使两根钢筋端面交替接触和分开,使钢筋端面之间发生断续闪光,形成烧化预热过程。
当预热过程完成,应立即转入连续闪光和顶锻。
(3)闪光棗预热闪光焊:
通电后,应首先进行闪光,当钢筋端面已平整时,应立即进行预热、闪光及顶锻过程。
3.1.6保证焊接接头位置和操作要求:
(1)焊接前和施焊过程中,应检查和调整电极位置,拧紧夹具丝杆。
钢筋在电极内必须夹紧、电极钳口变形应立即调换和修理。
(2)钢筋端头如起弯或成"马蹄"形则不得焊接,必须煨直或切除。
(3)钢筋端头120mm范围内的铁锈、油污,必须清除干净。
(4)焊接过程中,粘附在电极上的氧化铁要随时清除干净。
(5)接近焊接接头区段应有适当均匀的镦粗塑性变形,端面不应氧化。
(6)焊接后稍冷却才能松开电极钳口,取出钢筋时必须平稳,以免接头弯折。
3.1.7、质量检查:
在钢筋对焊生产中,焊工应认真进行自检,若发现偏心、弯折、烧伤、裂缝等缺陷,应切除接头重焊,并查找原因,及时消除。
3.2、钢筋混凝土电弧焊
3.2.1、钢筋电弧焊包括帮条焊、搭接焊、坡口窄间隙焊和熔槽帮条焊5种接头型式。
焊按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根据钢筋牌号、直径、接头型式和焊接位置,选择焊条。
焊接工艺和焊接参数;
(2)焊接时,引弧应在垫板、帮条或形成焊缝的部位进行,不得烧伤主筋;
(3)焊接地线与钢筋应接触紧密;
(4)焊接过程中应及时清渣,焊缝表面应光滑,焊缝余高应平缓过渡,弧坑应填满。
3.2.2帮条焊时,宜采用双面焊;当不能进行双面焊时,方可采用单面焊。
帮条长度l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当帮条牌号与主筋相同时,帮条直径可与主筋相同或小一个规格;当帮条直径与主筋相同时,帮条牌号可与主筋相同或低一个牌号。
钢筋帮条长度
钢筋牌号
焊缝型式
帮条长度l
HPB235
单面焊
≥8d
双面焊
≥4d
HRB335
HRB400
RRB400
单面焊
≥10d
双面焊
≥5d
注:
d为主筋直径(mm)。
3.2.3、搭接焊时,宜采用双面焊。
当不能进行双面焊时,方可采用单面焊。
搭接长度可与上表帮条长度相同。
3.2.4、帮条焊接头或搭接焊接头的焊缝厚度s不应小于主筋直径的0.3倍;焊缝宽度b不应小于主筋直径的0.8倍。
钢筋搭接焊接头焊缝尺寸示意图
(a)双面焊:
(b)单面焊b一焊缝宽度;s一焊缝厚度;
d一钢筋直筋;l一搭接长度d一钢筋直径
3.2.5、帮条焊或搭接焊时,钢筋的装配和焊接应符合下列要求:
(1)帮条焊时,两主筋端面的间隙应为2~5mm;
(2)搭接焊时,焊接端钢筋应预弯,并应使两钢筋的轴线在同一直线上;
(3)帮条焊时,帮条与主筋之间应用四点定位焊固定;搭接焊时,应用两点固定;
定位焊缝与帮条端部或搭接端部的距离宜大于或等于20mm;
(4)焊接时,应在帮条焊或搭接焊形成焊缝中引弧;在端头收弧前应填满弧坑,并应使主焊缝与定位焊缝的始端和终端熔合。
3.2.6、预埋件钢筋电弧焊T型接头可分为角焊和穿孔塞焊两种。
装配和焊接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当采用HPB235钢筋时,角焊缝焊脚(k)不得小于钢筋直径的0.5倍;采用HRB335和HRB400钢筋时,焊脚(k)不得小于钢筋直径的0.6倍;
(2)施焊中,不得使钢筋咬边和烧伤。
3.2.7、钢筋与钢板搭接焊时,焊接接头应符合下列要求:
(1)HPB235钢筋的搭接长度(l)不得小于4倍钢筋直径,HRB335和HRB400钢筋搭接长度(l)不得小于5倍钢筋直径;
(2)焊缝宽度不得小于钢筋直径的0.6倍,焊缝厚度不得小于钢筋直径的0.35倍。
3.2.8、坡口焊的准备工作和焊接工艺应符合下列要求:
(1)坡口面应平顺,切口边缘不得有裂纹、钝边和缺棱;
(2)坡口角度可按图中数据选用;
(3)钢垫板厚度宜为4~6mm,长度宜为40~60mm;平焊时。
垫板宽度应为钢筋直径加10mm;立焊时,垫板宽度宜等于钢筋直径;
(4)焊缝的宽度应大于v型坡口的边缘2~3mm,焊缝余高不得大于3mm,并平缓过渡至钢筋表面;
(5)钢筋与钢垫板之间,应加焊二、三层侧面焊缝;
(6)当发现接头中有弧坑、气孔及咬边等缺陷时,应立即补焊。
3.3、钢筋气压焊
3.3.1、气压焊可用于钢筋在垂直位置、水平位置或倾斜位置的对接焊接。
当两钢筋直径不同时,其两直径之差不得大于7mm。
3.3.2、气压焊按加热温度和工艺方法的不同,可分为熔态气压焊(开式)和固态气压焊(闭式)两种;在一般情况下,宜优先采用熔态气压焊。
3.3.3、气压焊设备应符合下列要求:
(1)供气装置应包括氧气瓶、溶解乙炔气瓶或液化石油气瓶、干式回火防止器、减压器及胶管等。
氧气瓶、溶解乙炔气瓶或液化石油气瓶的使用分别按照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现行《气瓶安全监察规程》和劳动部颁发的现行《溶解乙炔气瓶安全监察规程》中有关规定执行。
(2)焊接夹具应能夹紧钢筋,当钢筋承受最大轴向压力时,钢筋与夹头之间不得产生相对滑移;应便于钢筋的安装定位,并在施焊过程中保持刚度;动夹头应与定夹头同心,并且当不同直径钢筋焊接时,亦应保持同心;动夹头的位移应大于或等于现场最大直径钢筋焊接时所需要的压缩长度。
3.3.4、在加热过程中,当在钢筋端面缝隙完全密合之前发生灭火中断现象时,应将钢筋取下重新打磨。
安装,然后点燃火焰进行焊接。
当发生在钢筋端面缝隙完全密合之后,可继续加热加压。
3.3.5、在焊接生产中,焊工应自检,当发现焊接缺陷时,应查找原因和采取措施,及时消除。
四、质量检验与验收
4.1、一般规定
4.1.1、纵向受力钢筋焊接接头,包括闪光对焊接头、电弧焊接头、气压焊接头的连接方式检查和接头的力学性能检验规定为主控项目。
接头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全数检查,检验方法为观察。
接头试件进行力学性能检验时,其质量和检查数量应符合本规程有关规定;检验方法包括:
检查钢筋出厂质量证明书、钢筋进场复验报告、各项焊接材料产品合格证、接头试件力学性能试验报告等。
焊接接头的外观质量检查规定为一般项目。
4.1.2、焊接接头外观检查时,首先应由焊工对所焊接头或制品进行自检;然后由施工单位专业质量检查员检验;监理(建设)单位进行验收记录。
纵向受力钢筋焊接接头外观检查时,每一检验批中应随机抽取10%的焊接接头。
检查结果,当外观质量各小项不合格数均小于或等于抽检数的10%,则该批焊接接头外观质量评为合格。
当某一小项不合格数超过抽检数的10%时,应对该批焊接接头该小项逐个进行复检,并剔出不合格接头;对外观检查不合格接头采取修整或焊补措施后,可提交二次验收。
4.1.3、力学性能检验时,应在接头外观检查合格后随机抽取试件进行试验。
试验方法应按现行行业标准《钢筋焊接接头试验方法标准》关规定执行。
试验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1工程名称、取样部位;
2批号、批量;
3钢筋牌号、规格;
4焊接方法;
5焊工姓名及考试合格证编号;
6施工单位;
7力学性能试验结果。
4.1.4、钢筋闪光对焊接头、电弧焊接头、气压焊接头拉伸试验结果均应符合下列要求:
(1)3个热轧钢筋接头试件的抗拉强度均不得小于该牌号钢筋规定的抗拉强度;RRB400钢筋接头试件的抗拉强度均不得小于570N/mm;
(2)至少应有2个试件断于焊缝之外,并应呈延性断裂。
当达到上述2顶要求时,应评定该批接头为抗拉强度合格。
当试验结果有2个试件抗拉强度小于钢筋规定的抗拉强度;或3个试件均在焊缝或热影响区发生脆性断裂时,则一次判定该批接头为不合格品。
当试验结果有1个试件的抗拉强度小于规定值,或2个试件在焊缝或热影响区发生脆性断裂,其抗拉强度均小于钢筋规定抗拉强度的1.10倍时,应进行复验。
复验时,应再切取6个试作。
复验结果,当仍有1个试件的抗拉强度小于规定值,或有3个试件断于焊缝或热影响区呈脆性断裂,其抗拉强度小于钢筋规定抗拉强度的1.10倍时,应判定该批接头为不合格品。
注:
当接头试件虽断于焊缝或热影响区,呈脆性断裂,但其抗拉强度大于或等于钢筋规定抗拉强度的1.10倍时,可按断于焊缝或热影响区之外,称延性断裂同等对待。
4.1.5、闪光对焊接头、气压焊接头进行弯曲试验时,应将受压面的全面毛刺和镦粗敦凸起部分消除,且应与钢筋的外表齐平。
弯曲试验可在万能试验机、手动或电动液压弯曲试验器上进行,焊缝应处于弯曲中心点,弯心直径和弯曲角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接头弯曲试验指标
钢筋牌号
弯心直径
弯曲角(°)
HPB235
2d
90
HRB335
4d
90
HRB400、RRB400
5d
90
HRB500
7d
90
注:
1d为钢筋直径(mm)
2直径大于25mm的钢筋焊接接头,弯心直径应增加1倍钢筋直径。
当试验结果,弯至90°,有2个或3个试件外侧(含焊缝和热影响区)未发生破裂,应评定该批接头弯曲试验合格。
当3个试件均发生破裂,则一次判定该批接头为不合格品。
当有2个试件试佯发生破裂,应进行复验。
复验时,应再切取6个试伴。
复验结果,当有3个试件发生破裂财,应判定该接头为不合格品。
注:
当试件外侧横向裂纹宽度达到0.5mm时,应认定已经破裂。
4.1.6、钢筋焊接接头或焊接制品质量验收时,应在施工单位自行质量评定合格的基础上,由监理(建设)单位对检验批有关资料进行核查,组织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等进行验收,对焊接接头合格与否做出结论。
纵向受力钢筋焊接接头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可按本规程附录A进行。
4.2、钢筋焊接骨架和焊接网
4.2.1、焊接骨架和焊接网的质量检验应包括外观检查和力学性能检验,并应按下列规定抽取试件:
(1)凡钢筋牌号、直径及尺寸相同的焊接骨架和焊接网应视为同一类型制品,且每300件作为一批,一周内不足300件的亦应按一批计算;
(2)外观检查应按同一类型制品分批检查,每批抽查5%,且不得少于5件;
(3)力学性能检验的试件,应从每批成品中切取;切取过试件的制品,应补焊同牌号、同直径的钢筋,其每边的搭接长度不应小于2个孔格的长度;
当焊接骨架所切取试件的尺寸小于规定的试件尺寸,或受力钢筋直径大于8mm时,可在生产过程中制作模拟焊接试验网片,从中切取试件。
(4)由几种直径钢筋组合的焊接骨架或焊接网,应对每种组合的焊点作力学性能检验;
(5)热轧钢筋的焊点应作剪切试验,试件应为3件;冷轧带肋钢筋焊点除作剪切试验外,尚应对纵向和横向冷轧带肋钢筋作拉伸试验,试件应各为1件。
剪切试件纵筋长度应大于或等于290mm,横筋长度应大于或等于50mm;拉伸试件纵筋长度应大于或等于300mm;
(6)焊接网剪切试件应沿同一横向钢筋随机切取;
(7)切取剪切试件时,应使制品中的纵向钢筋成为试件的受拉钢筋。
4.2.2、焊接骨架外观质量检查结果,应符合下列要求:
(1)每件制品的焊点脱落。
漏焊数量不得超过焊点总数的4%,且相邻两焊点不得有漏焊及脱落;
(2)应量测焊接骨架的长度和宽度,并应抽查纵、横方向3~5个网格的尺寸,其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当外观检查结果不符合上述要求时,应逐件检查,并剔出不合格品。
对不合格品经整修后,可提交二次验收。
焊接骨架的允许偏差
项目
允许偏差(mm)
焊接骨架
长度
宽度
高度
±10
±5
±5
骨架箍筋间距
±10
受力主筋
间距
排距
±15
±5
4.2.3、焊接网外形尺寸检查和外观质量检查结果,应符合下列要求:
(1)焊接网的长度。
宽度及网格尺寸的允许偏差均为±10mm;网片两对角线之差不得大于10mm;网格数量应符合设计规定;
(2)焊接网交叉点开焊数量不得大于整个网片交叉点总数的1%,并且任一根横筋上开焊点数不得大于该根横筋交叉点总数的1/2;焊接网最外边钢筋上的交叉点不得开焊;
(3)焊接网组成的钢筋表面不得有裂纹、折叠、结疤、凹坑、油污及其他影响使用的缺陷;但焊点处可有不大的毛刺和表面浮锈。
4.2.4、钢筋焊接骨架、焊接网焊点剪切试验结果,3个试件抗剪力平均值应符合下式要求:
F≥0.3A0σS
式中F——抗剪力(N);
A0——纵向钢筋的横截面面积(mm);
σS——纵向钢筋规定的屈服强度(N/mm)。
注:
冷轧带肋钢筋的屈服强度按440N/mm计算。
4.2.5、冷轧带肋钢筋试件拉伸试验结果,其抗拉强度不得小于550N/mm。
4.2.6、当拉伸试验结果不合格时,应再切取双倍数量试件进行复检;复验结果均合格时,应评定该批焊接制品焊点拉伸试验合格。
当剪切试验结果不合格时,应从该批制品中再切取6个试件进行复验;当全部试件平均值达到要求时,应评定该批焊接制品焊点剪切试验合格。
4.3钢筋闪光对焊接头
4.3.1、闪光对焊接头的质量检验,应分批进行外观检查和力学性能检验,并应按下列规定作为一个检验批;
(1)在同一台班内,由同一焊工完成的300个同牌号、同直径钢筋焊接接头应作为一批。
当同一台班内焊接的接头数量较少,可在一周之内累计计算;累计仍不足300个接头时,应按一批计算;
(2)力学性能检验时,应从每批接头中随机切取6个接头,其中3个做拉伸试验,
3个做弯曲试验;
(3)焊接等长的预应力钢筋(包括螺丝端杆与钢筋)时,可按生产时同等条件制作模拟试件;
(4)螺丝端杆接头可只做拉伸试验;
(5)封闭环式箍筋闪光对焊接头,以600个同牌号。
同规格的接头作为一批,只做拉伸试验。
4.3.2、闪光对焊接头外观检查结果,应符合下列要求:
(1)接头处不得有横向裂纹;
(2)与电极接触处的钢筋表面不得有明显烧伤;
(3)接头处的弯折角不得大于3°;
(4)接头处的轴线偏移不得大于钢筋直径的0.1倍,且不得大于2mm。
4.3.3、当模拟试件试验结果不符合要求时,应进行复验。
复验应从现场焊接接头中切取,其数量和要求与初始试验相同。
4.4钢筋电弧焊接头
4.4.1、电弧焊接头的质量检验,应分批进行外观检查和力学性能检验,并应按下列规定作为一个检验批:
(1)在现浇混凝土结构中,应以300个同牌号钢筋、同型式接头作为一批;在房屋结构中,应在不超过二楼层中300个同牌号钢筋、同型式接头作为一批。
每批随机切取3个接头,做拉伸试验。
(2)在装配式结构中,可按生产条件制作模拟试件,每批3个,做拉伸试验。
(3)钢筋与钢板电弧搭接焊接头可只进行外观检查。
注:
在同一批中若有几种不同直径的钢筋焊接接头,应在最大直径钢筋接头中切取3个试件。
以下电渣压力焊接头、气压焊接头取样均同。
4.4.2、电弧焊接头外观检查结果,应符合下列要求:
(1)焊缝表面应平整,不得有凹陷或焊瘤;
(2)焊接接头区域不得有肉眼可见的裂纹;
(3)咬边深度、气孔、夹渣等缺陷允许值及接头尺寸的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4)坡口焊、熔槽帮条焊和窄间隙焊接头的焊缝余高不得大于3mm。
(5)当模拟试件试验结果不符合要求时,应进行复验。
复验应从现场焊接接头中切取,其数量和要求与初始试验时相同。
钢筋电孤焊接头尺寸偏差及缺陷允许值
名称
单位
接头形式
帮条焊
搭接焊钢筋与钢板搭接焊
坡口焊窄间隙焊熔漕帮条焊
帮条沿接头中心线的纵向偏移
mm
0.3d
—
—
接头处弯折角
°
3
3
3
接头处钢筋轴线的位移
mm
0.1d
0.1d
0.1d
焊缝厚度
mm
+0.05d
0
0.5d
0
—
焊缝宽度
mm
+0.1d
0
+0.1d
0
—
焊缝长度
mm
-0.3d
-0.3d
—
横向咬边深度
mm
0.5
0.5
0.5
在长2d焊缝表面上的气孔及夹渣
数量
个
2
2
—
面积
mm2
6
6
—
在全部焊缝表面上的气孔及夹渣
数量
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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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钢筋 作业 指导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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