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监理控制要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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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监理控制要点
第三章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监理控制要点
第一节部分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监理
一、深基坑开挖及支护
1.基坑开挖与支护的基本要求
(1)当支护结构构件强度达到开挖阶段的设计强度时,方可向下开挖;对采用预应力锚杆的支护结构,应在施加预加力后,方可开挖下层土方;对土钉墙,应在土钉、喷射混凝土面层的养护时间大于2d后,方可开挖下层土方。
(2)应按支护结构设计规定的施工顺序和开挖深度分层开挖。
(3)开挖面与锚杆、土钉的高差不宜大于500mm。
(4)挖土机械不得碰撞或损害锚杆、腰梁、土钉墙墙面、内支撑及其连接件等构件,不得损害已施工的基础桩。
(5)当基坑采用降水时,地下水位以下的土方应在降水后开挖。
(6)当开挖揭露的实际土层性状或地下水情况与设计依据的勘察资料明显不符,或出现异常现象、不明物体时,应停止挖土,在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后方可继续挖土。
(7)挖至坑底时,应避免扰动基底持力土层的原状结构。
2.软土基坑开挖与支护
(1)应按分层、分段、对称、均衡、适时的原则开挖。
(2)根据开挖面下软土的性状,限制每层开挖厚度。
(3)对采用内支撑的支护结构,宜采用开槽方法浇筑混凝土支撑或安装钢支撑;及时进行支撑.
(4)对重力式水泥土墙,沿水泥土墙方向应分区段开挖,每一开挖区段的长度不宜大于40m。
3.基坑维护
(1)雨期施工时,应在坑顶、坑底采取有效的截排水措施;排水沟、集水井应采取防渗措施。
(2)基坑周边地面宜作硬化或防渗处理。
(3)基坑周边的施工用水应有排放系统,不得渗入土体内。
(4)当坑体渗水、积水或有渗流时,应及时进行疏导、排泄、截断水源。
(5)开挖至坑底后,应及时进行混凝土垫层和主体地下结构施工。
(6)主体地下结构施工时,结构外墙与基坑侧壁之间应及时回填。
(7)当基坑开挖面上方的锚杆、土钉、支撑未达到设计要求时,严禁向下超挖土方。
(8)采用锚杆或支撑的支护结构,在未达到设计规定的拆除条件时,严禁拆除锚杆或支撑。
(9)基坑周边施工材料、设施或车辆荷载严禁超过设计要求的地面荷载限值。
(10)支护结构或基坑周边环境出现报警情况或其他险情时,应立即停止开挖,并应根据危险产生的原因和可能进一步发展的破坏形式,采取控制或加固措施。
危险消除后,方可继续开挖。
4.基坑监测
(1)安全等级为一级、二级的支护结构,在基坑开挖过程与支护结构使用期内,必须进行沉降监测。
(2)支挡式结构顶部水平位移监测点的间距不宜大于20m,土钉墙、重力式挡墙顶部水平位移监测点的间距不宜大于15m,且基坑各边的监测点不应少于3个。
(3)基坑周边建筑物沉降监测点应设置在建筑物的结构墙、柱上,分别沿平行、垂直于坑边的方向上布设。
(4)地下管线沉降监测,当采用测量地面沉降的间接方法时,其测点应布设在管线正上方。
(5)道路沉降监测点的间距不宜大于30m,且每条道路的监测点不应少于3个。
必要时,沿道路方向可布设多排测点。
(6)对坑边地面沉降、支护结构深部水平位移等进行监测时,监测点应布设在邻近建筑物、基坑各边中部及地质条件较差的部位,监测点或监测面不宜少于3个。
(7)坑边地面沉降监测点应设置在支护结构外侧的土层表面或柔性地面上。
(8)采用测斜管监测支护结构深部水平位移时,对现浇混凝土挡土构件,测斜管应设置在挡土构件内,测斜管深度不应小于挡土构件的深度;对土钉墙、重力式挡墙,测斜管应设置在紧邻支护结构的土体内,测斜管深度不宜小于基坑深度的1.5倍。
测斜管顶部尚应设置用作基准值的水平位移监测点。
(9)锚杆拉力监测宜采用测量锚头处的锚杆杆体总拉力的方式。
(10)支撑轴力监测点宜设置在主要支撑构件、受力复杂和影响支撑结构整体稳定性的支撑构件上。
(11)挡土构件内力监测点应设置在最大弯距截面处的纵向受拉钢筋上。
(12)支撑立柱沉降监测点宜设置在基坑中部、支撑交汇处及地质条件较差的立柱上。
(13)当挡土构件下部为软弱持力土层,或采用大倾角锚杆时,宜在挡土构件顶部设置沉降监测点。
(14)基坑内地下水位的监测点可设置在基坑内或相邻降水井之间。
(15)各类水平位移观测、沉降观测的基准点应设置在变形影响范围外,且基准点数量不应少于两个。
(16)基坑各监测项目采用的监测仪器的精度、分辨率及测量精度应能反映监测对象的实际状况,并应满足基坑监控的要求。
(17)各监测项目应在基坑开挖前或测点安装后测得稳定的初始值,且次数不应少于两次。
(18)支护结构顶部水平位移的监测频次的要求。
(19)支护结构顶部水平位移之外的其他监测项目,除应根据支护结构施工和基坑开挖情况进行定期监测外,尚应在支护结构水平位移增长等情况下进行监测。
(20)对基坑监测有特殊要求时,各监测项目的测点布置、量测精度、监测频度等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1)在支护结构施工、基坑开挖期间以及支护结构使用期内,应对支护结构和周边环境的状况随时进行巡查。
(22)基坑监测数据、现场巡查结果应及时整理和反馈。
二、模板工程
1.模板及支撑搭设
(1)结构复杂的模板,严禁任意变动。
(2)操作前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操作技术交底。
(3)支模应按规定的作业程序进行,应边安装边支撑固定。
(4)严禁在连接件和支持件上攀登上下,并严禁在同一垂直面上装拆模板。
(5)支设悬挑形式的模板时,应有稳固的立足点。
(6)对于上方施工可能坠落物件的通道口,在其受影响的范围内,必须搭设顶部能防止穿透的双层防护廊。
(7)模板的支柱应通过计算(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确定,纵横向水平杆、剪刀撑等均应按设计的规定布置。
(8)模板支柱底部应夯实,设置木垫板,增加立柱的承压面积及稳固性,不得随意用砖头等作为垫板使用。
(9)现浇整体式多层房屋和构筑物安装上层模板及其支架时,下层楼板结构的强度应达到能承受上层模板、支撑系统和新浇筑混凝土的重量时,方可进行。
(10)安装及拆除模板时,高度超过3.5m时,必须搭设脚手架及工作平台。
(11)登高作业时,操作人员应系好安全带。
(12)模板的预留孔洞、电梯井口等处,应加盖或设置防护栏,必要时应在洞口处设置安全网。
(13)组合钢模板安装及拆除时,上下应有人接应,钢模板应随装拆随转运,不得堆放在脚手板上。
(14)安装及拆除过程中,除操作人员外,下面不得站人。
(15)在组合钢模板上加设的电线和使用的电动工具,应采用36V的安全电压或采取其他有效的防触电安全措施。
(16)钢模板用于高耸建筑施工时,应有防雷击措施。
(17)在架空输电线路下面安装和拆除模板时,起重机吊臂、吊物、钢丝绳、外脚手架和操作人员等与架空线路的最小安全距离应符合表3-1的要求。
(18)遇六级以上大风时,应暂停室外的高处作业。
有雨、霜时应先清扫施工现场,不滑时再进行作业。
2.模板拆除
(1)拆模时,混凝土必须满足所需强度的要求,经确认已达拆模强度时,方可拆除。
(2)拆模时应按后支先拆、先撑后拆的原则进行,先拆非承重部位,后拆承重部位。
(3)严禁将支柱全部拆除后,一次性成片拉拽撬落模板。
严禁用吊车直接吊除没有撬松动的模板。
(4)混凝土板拆模后形成的临边或孔洞,应进行防护。
高处拆模作业时,应配置登用具或搭设支架。
(5)钢模板部件拆除后,临时堆放处离楼层边沿不应小于1m,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m。
(6)预组装模板拆除时,垂直吊运应采取两个以上的吊点,水平吊运应采取四个吊点,吊点应合理布置并作受力计算。
(7)预组装模板拆除时,宜整体拆除,并应先挂好吊索,然后拆除支撑及拼接两片模板的配件,待模板离开结构表面后再起吊,吊钩不得脱钩。
(8)底模混凝土强度已达到设计要求,一般均应达到设计强度等级的75%以上(混凝土强度应以同条件养护的试块抗压强度为准,一般也可参照混凝土强度增长率推算表估算);结构跨度大于8m的梁、板、拱壳和大于2m的悬臂构件应达到100%。
(9)侧模混凝土强度能保证其表面及棱角不因拆模而损坏。
(10)在拆除模板过程中,如发现混凝土有影响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暂停拆除,经过处理后方可继续。
(11)大模板墙体施工,在常温下墙体混凝土强度必须达到lMpa,冬期施工全现浇结构混凝土应达到7.5MPa,内墙混凝土应达到4MPa。
(12)冬季施工要遵照现行混凝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的有关冬期施工规定进行拆模。
(13)对于大体积混凝土的拆模时间,除应满足混凝土强度要求外,还应考虑产生温度裂缝的可能性。
(14)对后张法预应力混凝土构件,侧模宜在预应力张拉前拆除;底模支架的拆除应按施工技术方案执行,当无具体要求时,不应在结构构件建立预应力前拆除。
(15)后浇带模板的拆除和支顶应按施工技术方案执行。
(16)模板拆除时,不应对楼层形成冲击荷载。
拆除的模板和支架宜分散堆放并及时清运。
(17)预埋件、预留孔洞的允许偏差、现浇结构模板安装允许偏差及检验方法符合要求。
三、起重吊装工程
1.起重作业人员及机械
(1)起重司机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操作证或公安部门颁发的机动车驾驶执照后,方可持证上岗。
(2)起重吊装的作业人员和指挥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持证上岗。
(3)用于大型设备及构配件吊装作业的起重机械,必须状况良好,检验合格,具有起重机主管部门颁发的使用许可证。
2.技术交底
(1)吊装作业前必须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2)交底执行会签制度。
(3)施工人员应按交底要求进行吊装作业。
3.安全检查
(1)起重机械上的各种安全防护装置及监测、指示、自动报警信号装置等应齐全完好。
(2)吊装工作区域应有明显标志,并设专人警戒,与吊装无关人员严禁入内。
(3)吊装时,应有专人负责统一指挥。
(4)吊装作业应按方案规定的吊装工艺和程序进行,未经计算和采取可靠的技术措施,不得随意改变吊装工艺程序。
(5)多点吊装时必须防止吊件受力不均遭受破坏。
(6)起重机械工作中如遇故障或有不正常现象时,应放下重物,停止运转后进行故障排除,严禁在运转中进行调整或检修。
(7)当施工现场有多台吊装设备同时作业时应制定防碰撞措施。
(8)实行多班作业的要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好记录和检查工作。
(9)当工作地点的风力达到五级时,不得进行受风面积大的起吊作业;当风力达到六级及六级以上时,禁止在露天进行起重机移动和吊装作业;遇有大雪、大雾、雷雨等恶劣气候或夜间照明不足,致使指挥人员看不清工作地点,操作人员看不清指挥信号时不得进行起重吊装作业。
(10)起重机停止工作时,应刹住回转和行走机构,锁好司机室门。
4.高空坠落
(1)吊装人员应戴安全帽;高空作业人员应佩安全带,穿防滑鞋,带工具袋。
(2)运输、吊装构件时,严禁在被运输、吊装的构件上站人指挥和放置材料工具。
(3)吊装层应设临时安全防护栏杆或采取其他确保安全的措施。
(4)登高用梯子、临时操作台应绑扎牢靠;梯子与地面夹角以60°~70°为宜,操作台跳板应铺平且绑扎牢固,严禁出现探头板。
5.失稳
(1)作业时,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按设备性能,起重量大小进行试吊,确定吊点中心,保证平衡起吊就位。
(2)重物吊离地面约100mm时应暂停起吊并进行全面检查,确认良好后方可正式起吊。
(3)起吊物品应绑扎牢固。
(4)构件吊装就位,应经初校并临时固定或可靠连接后方可松钩摘钩,最后固定后方可拆除临时固定工具。
(5)构件固定后不得随意撬动或移动位置。
(6)起吊大件或不规则组件时,应在吊件不同方向上拴以牢固的溜绳溜住。
(7)吊起的重物不得在空中长时间停留。
6.起重机倾覆
(1)起重机行驶的道路必须平整、坚实、可靠,停放地点必须平坦。
(2)起重机不得停放在斜坡道上工作,不允许起重机两条覆带或支腿停留部位一高一低或土质一硬一软。
(3)起吊构件时,吊索要保持垂直,不得超出起重机回转半径斜向拖拉,以免超负荷和钢丝绳滑脱或拉断绳索而使起重机失稳。
(4)起重机操作时,臂杆提升、下降、回转要平稳。
(5)起重机应尽量避免满负荷行驶。
(6)当两台吊装机械同时作业时,两机吊钩所悬吊构件之间应保持5m以上的安全距离。
(7)双机抬吊构件时,要根据起重机的起重能力进行合理的负荷分配。
(8)双机抬吊操作时,必须在统一指挥下,动作协调,同时升降和移动。
7.触电
(1)吊装现场应有专人(持证电工)负责安装、维护和管理用电线路和设备。
(2)构件运输、起重机在电线下进行作业或在电线旁行驶时,构件或吊杆最高点与电线之间水平或垂直距离应符合安全用电的有关规定。
(3)使用塔式起重机或长吊杆的其他类型起重机及钢井架,应有防雷接地措施。
四、脚手架工程
1.脚手架的搭设
(1)扣件式脚手架
①脚手架的基础及扫地杆
②立杆
③水平杆
④连墙件
⑤剪刀撑
⑥脚手板
⑦安全网
⑧所有扣件紧固力矩,应达到45—55N/m。
⑨一字型、开口型双排脚手架的两端均必须设置横向斜撑,中间宜每隔6跨度一道。
⑩脚手架必须配合施工进度搭设,一次搭设高度不应超过相邻连墙杆件以上两步。
(2)悬挑式脚手架
①施工方案核查要点。
②悬挑梁及架体稳定核查。
③杆件间距。
④脚手板。
⑤荷载。
⑥层间防护。
⑦架体防护。
⑧脚手架材质。
⑨交底与验收。
(3)满堂脚手架
①室内满堂脚手架应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搭设。
②室内满堂脚手架的纵、横距不应大于2m。
③室内满堂脚手架应登高措施,保证操作人员上下安全。
④操作层应满铺脚手板,不留空洞。
必须留空洞者,应设围栏保护。
⑤大型条形内脚手架,操作层两侧,应设保护栏杆保护。
⑥室内满堂脚手架步距应控制在2m内,必须高于2m者,应有技术措施保护。
⑦室内满堂脚手架的稳固,应采用斜杆(剪刀撑)保护。
⑧室内满堂脚手架不得钢、竹混用。
(4)电梯井道内架子及安全网
①从二层楼面起张设安全网,往上每隔四层设置一道。
安全网必须完好无损、牢固可靠。
②拉结必须牢靠,墙面预埋张网钢筋直径不小于14mm,钢筋埋入长度不小于直径的30倍。
③电梯井道防护安全网不得任意拆除,待安装电梯搭设脚手架时,每搭到安全网高度时方可拆除。
④电梯井道的脚手架一律用钢管、扣件搭设,立杆与横杆均用直角扣件连接。
⑤脚手架所有横楞两端,均匀与墙面撑紧。
⑥脚手架柱距步大于1.8m,,排距为1.8m,每低于楼层面200mm处加搭一排横楞,横向间距为350mm,满铺脚手板,脚手板一律用铁丝与钢管四点绑扎牢固。
⑦电梯井道内的设施,必须由脚手架保养人员定期进行检查、保养,发现隐患及时消除。
(5)卸料平台
①外脚手架吊物卸料平台和井架卸料平台应有单独的设计计算书和搭设方案。
②吊物卸料平台、井架卸料平台应按照设计方案搭设,集中与脚手架连接,有单独的支撑系统。
③外架吊物卸料平台应采用型钢做支撑,预埋在建筑物内,不得采用钢管搭设。
④吊物卸料平台必须设置限载牌。
⑤卸料平台临边防护到位,设置1.2m高防护栏杆和300mm踢脚杆,四周采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
⑥卸料平台脚手板要满铺绑牢,并设有防滑条。
2.脚手架的使用
对使用中的脚手架,应定期检查并作记录,发现隐患需通知限期整改完善,
3.脚手架的拆除
(1)拆除脚手架时,地面应设置围拦和警戒标志,并派专人看守,严禁区非工作人员入内和在脚手架下方继续组织施工。
(2)拆除作业必须由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上下同时作业。
(3)连墙件必须随脚手架逐层拆除,严禁先将连墙件整层或数层拆除后再拆除脚手架。
(4)脚手架拆除时各构配件严禁抛掷至地面。
(5)当脚手架采取分段、分立面拆除时,对不拆除的脚手架两端,应按规范规定设置连墙壁件和横向斜撑加固。
(6)如遇强风、雨、雪等特殊气候,不应进行脚手架的拆除,夜间实施拆除作业,应具备良好的照明设备。
(7)使用高处作业人员,应严格按高空作业规定执行拆除并遵守安全作业要求。
(8)按搭设的反程序进行拆除,即:
安全网→竖档笆→防护栏杆→搁栅→斜拉杆→连墙杆→大横杆→小横杆→立杆。
(9)输送至地面的所有杆件、扣件等物件,应按类堆放整理。
五、装饰装修工程
1.装饰抹灰工程
(1)室外抹灰
粘结牢固,无脱层,空鼓、爆灰、裂缝、表面平整光滑,阴阳角垂直方正。
(2)室内抹灰
粘结牢固,无脱层,空鼓、裂缝、表面平整光滑,分格线深度一致,阴阳角垂直,颜色均匀。
(3)混凝土平顶抹灰
粘结牢固,无脱层,空鼓、爆灰、裂缝、表面平整光滑,阴阳角垂直。
(4)钢板网板条平顶抹灰
龙骨截面尺寸准确,两端接缝错开及相平,板网须绷紧,不变形,粘结牢固,无脱层,空鼓、裂缝、表面平整光滑,阴阳角垂直。
(5)水磨石抹灰
分格条无变形,石子均匀,配料正确,分遍拍平滚压;开磨前应经试磨,分遍磨光不少于3次,草酸清洗,晾干后打腊。
(6)外墙假面砖抹灰
面层砂浆涂抹后,先按面砖尺寸分格划线,再划沟划纹,沟纹间距、深浅应一致,接缝平直。
(7)斩假石抹灰层
应赶平压实打毛,斩剁前应经试剁,剁纹要均匀一致,墙角、柱子等边宜横剁出边。
(8)室内拉条面层
无起鼓、爆灰、裂缝;确定拉模宽度,弹线划分竖格,垂直平行,斩面平整,下端灰口应齐平。
(9)涂抹拉毛灰和洒毛灰
底抹灰平整,无起鼓,自上而下,大小均匀,颜色一致,接头平整,无裂缝。
(10)喷砂抹灰面层
底抹灰平整,无起鼓,切忌在涂料中任意加水,喷砂的砂粒颜色一致,完成后,墙面不准开凿修补。
(11)外墙面喷涂、弹涂、滚涂面层
底抹灰平整,无起鼓,砂浆表面的裂缝和麻坑处理并清理干净,门窗应采取措施保护、防止沾污,分遍成活,不宜太厚,不得流坠、喷涂为3-4mm;弹涂为2-3mm;分块连续作业,不宜接槎。
2.油漆工程
(1)油漆工程
混色油漆:
不透底、流坠、皱皮,应光亮和光滑,颜色一致,无刷纹,五金、玻璃洁净。
清漆:
棕眼刮平,木纹清晰,应光亮和光滑,五金、玻璃洁净。
(2)刷浆喷浆工程
严禁掉粉、起皮、漏刷、透底,刷纹通顺,颜色一致,无砂眼、无划痕、无接头痕迹;门窗、灯具、踢脚线洁净。
3.玻璃施工条件
(1)玻璃施工
木门窗玻璃:
钉子固定,油灰填实,抹光,用木压条固定。
钢门窗玻璃:
钢丝卡固定,油灰填实,抹光,橡皮垫嵌入截口内,用压条和螺丝固定。
拼装彩色玻璃:
按设计图案拼装,拼缝吻合,无松动。
玻璃砖安装:
墙、顶棚骨架与结构连接牢固,排列均匀,不得移位、翘曲和松动,表面平整;嵌缝的油灰或胶泥饱满密实,接缝均匀,平直。
(2)玻璃工程应在门窗和五金安装完毕后,以及最后一遍油漆后进行。
(3)彩色玻璃按设计图纸裁割。
(4)安装玻璃前,清除截口内的污垢,沿截口均匀涂抹1-3mm底油灰。
(5)油灰与玻璃、截口应粘接牢固,裁口边缘齐平,四角成八字形,割角整齐,连接密实。
钉子、钢丝卡不得露出油灰表面,表面不得有裂纹、麻面和皱皮。
(6)安装好玻璃应平整牢固,不得有松动现象。
4.裱糊工程
施工时,墙纸(布)品种、规格、颜色必须符合设计要求,防止色差。
5.饰面工程
饰面板品种有天然石头饰面板:
大理石、花岗石、青石板;人造石饰面板:
预制水磨石、预制水刷石、人造大理石等饰面板;饰面砖:
釉面瓷砖、外墙贴面砖、陶瓷锦砖(马赛克)。
饰面工程施工办法一般可分为湿贴法和干挂法两种。
(1)湿贴法施工
饰面工程检查的共同要点:
①基层先找平,分块弹线,进行试排、预拼和编号。
②面板(砖)接缝填嵌密实。
③板(砖)安装(镶贴)必须牢固。
④饰面板完成后,表面清洗干净,晾干后方可打蜡擦亮。
⑤饰面板(砖)施工前,按设计图案要求,对类型、规格、颜色进行选择分类;对同颜色的材料,注意对色差的影响。
⑥大理石、花岗石做成的卫生间面盆台面,窗台板、柜台面、工作台面、楼梯踏步面板,起外露侧边及棱角打磨光亮和圆滑。
(2)干挂法施工饰面工程检查要点
施工流程:
主体结构组织施工时在梁柱上埋设预埋件→基层抹光找平→放线定位→安装主次龙骨→石材挑选、试装→正式安装→填缝打胶→清洁养护。
6.罩面板及钢木骨架安装工程
(1)罩面板品种
胶合板、塑料板、硬质纤维板等。
(2)罩面板及钢木骨架检查要点
①胶合板和纤维板
枋木主筋间距为400-600mm,硬质纤维板应用水浸透,晾干后再安装,墙面,柱面在阳角处应做护角。
②钙塑板
龙骨上弹中线,按线粘贴板,板缝一致,涂刷401胶,除去挤出的胶液,板面清洗干净,排列整齐。
③塑料板
基层表面应平整、洁净,乳胶腻子修补平整;边角应平直,方正,无翘曲,清除板缝多余胶液;金属压条应平直、接口严密。
④刨花板、木丝板
木材应干燥无裂缝,表面应光滑,隔线规格要一致,无缺棱掉角弯曲。
⑤铁、木质材料
作防腐防火处理,罩面板牢固、无脱层、翘曲、折裂等缺陷;色泽要一致,分格均匀,起拱要正确,吊顶的吊杆要垂直,不歪斜,吊顶不下坠。
⑥石膏板与支撑龙骨垂直钉,板与板之间离缝大于3mm用油性腻子分二次嵌平后,帖缝材料处理,防止裂缝。
(3)轻钢龙骨
上人的龙骨采用CS60系列,壁厚3/2mm,吊杆超过1500mm,用Φ8吊杆,间距1000~1100mm,每节点还须木撑撑实,以防反拱,吊杆垂直,防锈处理。
吊杆双面焊接,焊接长度是直径的5倍,灯具、风口,上人孔等附加龙骨加强。
各类管道与吊顶不能共用吊杆,短向跨度1/200起拱,吊顶内部各类设备管线须经测试合格后才封顶。
(4)轻钢板墙
按设计图纸要求,在沿地、沿顶龙骨与地、顶面接触处先捕填橡胶条或沥青泡沫塑料条,间距用射钉固定地面和顶面。
7.细木制品工程
(1)楼梯栏杆扶手
(2)贴脸板(门窗樘线)
(3)护墙板
(4)窗帘盒(箱)
(5)窗台板
(6)挂镜线
8.花饰安装工程
(1)花饰安装
(2)采用粘贴法安装轻型花饰
(3)混凝土地面贴木条
(4)铺地毯装饰
(5)金属材料装饰
(6)玻璃橱窗安装
第二节建筑节能工程的施工监理
一、墙体节能施工监理
1.墙体节能一般规定
(1)主体结构完成后进行施工的墙体节能工程,应在基层质量验收合格后施工,施工过程中监理应及时进行质量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和检验批验收,施工完成后应进行墙体节能分项工程验收。
(2)墙体节能工程应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并应有详细的文字记录和必要的图像资料。
2.墙体节能监理要点
(1)严格核查用于墙体节能工程的材料、构件等,其品种、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规定。
(2)核查用于墙体节能工程使用的保温隔热材料,其导热系数、密度、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燃烧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3)要求对墙体节能采用的保温材料和粘结材料,进场时应进行见证取样送检。
(4)检查墙体节能工程施工前的基层是否符合设计和施工方案要求,办理隐蔽验收记录。
(5)检查墙体节能工程各层构造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并按照经过审批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办理隐蔽验收记录。
(6)检查内容。
(7)检查方法:
直观鉴别或随机抽样送检,核查复验报告,核查质量证明文件,核查隐蔽验收记录,用2m靠尺、塞尺、观察、拉线尺量检查。
(8)检查数量:
分为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
(9)验收程序:
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填写《墙体节能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和《工程报验单》报监理,监理工程师组织有关各方进行验收。
二、幕墙节能施工监理
1.幕墙节能一般规定
(1)附着于主体结构上的隔汽层、保温层应在主体结构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后施工;
(2)在幕墙节能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及时进行质量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和检验批验收,施工完成后应进行幕墙节能分项工程验收;
(3)幕墙节能工程施工中应进行隐蔽验收,并应有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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